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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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二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理清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工作责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乡风民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严管严治,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用“四种形态”力刹“四风”,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核心权威,净化政治生态;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促进真担当真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二、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乡党委是全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党委领导班子对本乡全面从严治党负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成员分管责任。

2.落实政府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干部廉洁从政、竞进担当的思想基础,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建设。

3.健全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以问题、问责、问效为导向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评机制,落实党委书记“三个走遍”制度,重点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和薄弱领域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中,加大党建工作的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实行党建与业务“一岗双责”,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建党责任的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抓党建工作相对落后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问责。

5.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市委以及XX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分工,实现清单管理和台账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6.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7.每年至少组织对本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以及乡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1次,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8.及时落实中央、省市委和XX市委巡视(巡察)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巡视(巡察)机构转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9.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

10.年底向市委和纪委报告履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责,层层传导压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1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

13.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把选人用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15.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履职容误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深化作风建设

16.年初部署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整顿,坚决整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机关作风顽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精神,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紧盯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

18.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9.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四)强化源头治理

2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3.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法规,把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纪党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24.每年组织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一次,及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强化支持保障

25.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增加反腐败整体合力。

26.每年听取乡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27.支持乡纪委深化“三转”,配齐配强专职纪委干部。

28.支持乡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和巡察等,为乡纪委协助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六)做好示范表率

29.党委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三篇】

各社区党(总)支部:

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梅山街道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街道党工委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按照省委“四个高质量”要求,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党工委责任清单

党工委要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 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1. 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 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两个维护”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每年年初向区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 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工程”,用好《摆脱贫困》《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第二卷等鲜活教材,持续开展《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专题学习研讨,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南平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与深化学习弘扬廖俊波精神相结合,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引导党员干部把对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厚爱戴之情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3.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和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健全专项巡察、干部考核、执纪问责、典型通报、分析研判等制度机制,完善和落实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度。

4. 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绿色发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一线考核机制,树立重实绩、重实干、重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班子和专业化干部队伍,做好人才工作。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落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若干措施,深化推进容错纠错会审和问责会审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5. 贯彻省委“高质量推进基层党建”的要求,深入开展“达标创星”活动,进一步整顿转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深化推进“机关联社区,党建促治理”活动,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机关联社区落到实处。

6.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弘扬“四下基层”、“四个万家”、“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提升信访吸附行动、“接管通”等机制,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7.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8. 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建立制度执行和实施评估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不禁不止的现象,提升法规制度执行力,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备案审查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党内法规和党的政策统一性、权威性。

9. 认真落实“五抓五重”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0. 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11. 深化“党建带群建,群建壮党建”机制,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12. 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工委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瓶颈和短板,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13. 每年年初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决定,结合街道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按时制定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

14. 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 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运用红色文化特色资源, 依托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党群服务中心、“红色驿站”等,发挥正反面典型的作用,注重激励奖惩,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15. 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16. 通报街道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以适当方式公开,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17. 深化推进“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和“九大本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18. 加强对社区党总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中,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以及“随手拍”等机制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19. 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每年开展党工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落实党工委(党支部)书记挂点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优化和改进基层党建考核工作。

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20. 对党工委(社区党总支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社区主干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虛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二、党工委书记责任清单

1. 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带头贯彻落实省委“三四八”机制,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推动街居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3. 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每年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4. 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结合开展“四联四促”活动,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5. 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带头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6. 落实常态化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工委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督促纪工委监察组把监督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三、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1. 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站办和挂点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站办和挂点社区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

2. 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按照党工委安排,带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

3. 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4. 对分管站办和挂点社区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四篇】

**公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支部领导班子责任和任务

1.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党政主要领导做到“五不直管”和末位表态。

4.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5.锲而不舍纠正“四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反弹。

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具体业务之中,坚持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7.明确责任分工。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半年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8.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责任和任务

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抓好班子,管好队伍,当好表率。带头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

3.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帮助分析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实行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定期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责范围内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组织推动。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1次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6.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勤政、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7.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三、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和任务

1.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教育,每年开展1次一对一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职尽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3.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部室人员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制度规定,堵塞管理漏洞。

4.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发现分管领域内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报告,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对分管领域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

5.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带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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