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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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至12月,区委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组对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2023年3月13日,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组向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3个方面共28个问题。截至2023年6月13日,已完成整改事项27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24个),未完成整改事项1个,整改完成率96.4%。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检查督导。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通过前期研究分析,形成初步整改措施后,再逐条讨论,剖析根源,细化整改措施,经反复研究修改,并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意见后,局党组制定了《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第十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形成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此外,局党组加强督促检查,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检验,党组书记谭文胜同志将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提要求、作部署,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督促整改进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整改措施有力可行。

(二)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人员纪律管理。局党组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研究相关人员处理意见,严格落实党内谈话制度。截至目前,对承接消防抽测不严格问题及未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问题涉及的相关单位责任人或直接人员进行了党内谈话,提醒谈话8人,日常谈话2人。

(三)加强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重新制定了《2023年蓬江区物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江门市蓬江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内部管理制度(试行)》《2023年直管公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深入推进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蓬江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工作推进方案》《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干部职务提拔和职级晋升工作专班》《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根治欠薪联动机制》《蓬江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蓬江区住建局202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督查计划》《蓬江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审批流程管理》《蓬江区建筑施工领域欠薪线索“一案双查”工作方案》《蓬江区住建局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执法文书监督抽查的通知》《蓬江区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方案》,已修订完善了《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版)》《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等17项制度或工作方案;同时拟重新修改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一是局党组书记谭文胜同志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前期工作,并专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谭文胜同志任组长,局长黄国昌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二是局党组多次组织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全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3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召集了相关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分析研究责任清单工作,有效推进整改方案。4月12日、5月12日党组书记谭文胜同志分别主持召开了2次巡察整改重点事项交办督导会,听取相关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巡察整改重点事项进行交办督导。5月18日,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我局开展消防相关整改事项的工作推进会。三是6月5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做到主动认领,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列出问题清单,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得到彻底整改。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及省委工作部署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大多简单传达,联系本单位职责不够,在做好物业指导督导、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突出问题存在不足,其中2022年涉及物业管理投诉高达94条。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本年度通过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8次,并通过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加强业务与理论结合分析研判8次;

②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一是自2023年3月13日以来通过开展节前抽查检查、“事中事后”检查及创文专项检查等方式,抽查辖区物业企业190家次,发现问题78个,实整改问题66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闭环管理。二是利用基层治理网格化力量,将物业管理日常检查6项事项纳入网格检查,组织白沙街、环市街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场培训,强化检查排查的效率;

③定期研判信访事项。向辖区物业管理企业发出工作提醒函,做到强化前置管理,及时警示提醒,预防有关问题发生。同时强化宣传教育,通过转发物管小区违法建设的警示教育案例,警示教育物管企业,并发动物业小区企业向小区居民宣传,强化宣传覆盖面;

④积极推进物业党建。一是已制定《2023年蓬江区物业党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物业党建工作目标要求,指导督促各镇街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目前各镇街筹备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小区12个。二是及时传达《江门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南》要求,指导镇街开展物业委员会筹建工作。三是推动广东康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珠江帝景湾申报建设红色管家省法制示范点,推进党建培育法治特色品牌。四是定期研究物业党建工作。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蓬江区物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通报全区物业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物业党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目标,督促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高质完成2023年物业党建工作任务;

⑤摸索物业星级评定工作。联合江海区住建局、新会区住建局与江门市物业协会召开座谈会,探讨物业小区服务水平评定工作。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到位。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重要批示,既要把农村公路建好,更要管好、护好、运营好。但存在重投入轻监管,有些村“四好农村路”疏于管护,有的原本是3.5米宽的村道两旁长满了杂草,只剩下不到2米的宽度,影响了群众的出行。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落实农村公路巡查制度。依据制度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养护中心已安排两人每周进行至少两次巡查,并形成巡查台账,对乡道、村道巡查发现的相关路段破损情况及整改措施以发文形式通知各负责镇街进行整改,对省道、县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养护中心及时进行整改。对于需整改路段,巡查人员会根据整改期限要求进行回访检查。通过对部分县道、乡道以及村道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Y186椅石线、Y127周郡-新昌路段、白荷线、S271(K32+470~K32+520)路面积水、破损、板面错台及河边护栏缺失的情况,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编制台账,并及时整改,巡查C545振兴路、C544青年路、X567白岗线潮连段暂未发现问题,接下来将加强巡查力度;

②加强督查整改。根据巡查台账以及《江门市蓬江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以发文形式将相关路段破损情况及整改措施通知各负责镇街,压实属地责任;

③落实养护资金。已落实年度养护预算,并与区财政局沟通,确保划拨日常养护资金到镇、街。

(3)践行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长期以来,建设项目申请夜间施工没有制定相关审核程序及登记申请记录,难以监督。走访了解到有些开发商认为审核不透明。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学习。4月13日、6月6日,区住建局先后组织了有关股室、站所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通过观看为民服务及党史学习教育短片,让全体一线监督人员深刻认识为民服务宗旨,树牢服务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②建章立制。5月12日编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蓬江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审批流程管理〉的通知》;

③建立台账。已建立夜间施工审批管理台账,目前共受理到荷塘卫生院1次和天玺华府2次(天玺华府2次申请均被环保部门退回)申请。3月份已公示荷塘卫生院受理情况。目前未有收到其他开发商投诉或异议。

3.履行执法监督不担当。

(10)未依法履行执法职责。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区住建局将委托事业单位行使的执法职能收回局机关。目前执法监督仍由下属事业单位负责,自2019年以来,该局建筑工程领域所有施工暂停通知书(共255份)没有经局审批,仅经下属质量安全管理站负责人同意就发出。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收集梳理前期施工暂停通知书,并已补充局审批手续;                                               

②目前工程项目相关执法文书均需由局审批发出;

③印发《蓬江区住建局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执法文书监

督抽查的通知》,定期开展相关执法文书抽查,重点检查审批程序规范问题,明确工作需求;

④结合本机关实际需求,加强区委编办、区司法局沟通交

流,谋划解决我局执法人员不足问题。

(11)建筑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2021年发出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隐患整改通知书1276份,虽然自查整改率达100%,但未取得实际成效。1月和4月就发生2起住宅项目施工高空坠落导致2人伤亡事件。同年因未推动分管行业领域企业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以及个别领导年度述职报告未包含安全生产工作内容被省安委通报。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布置落实。根据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局党组、局班子会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会议精神,局分管领导通过召开内部质安例会,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布置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②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全年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023年1月13日区住建局制定了《2023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查计划》,对全年每个节点的工程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细化,同时,结合不同时期的监督工作重点,区住建先后编制印发《关于防范应对近期强降雨强对流天气的提醒函》、《五一节前房屋市政工程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蓬江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方案文件,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部署。为切实提升应急处理能力。区住建局协调有关企业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储备,其中抢险人员56名,抢险机械67台,运输车辆6辆,各类抢险物资上千件;

③开展专题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高坠事故易发多发情况,我局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一方面开展专项检查,压实企业责任。2月初,为加强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按照区领导批示精神,对辖管项目开展全覆盖复工复产检查,区住建局重点督促落实高处作业、物体打击等事故防范措施。4月中旬,结合江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五一”节前工作部署,区住建局开展了新一轮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安全防范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落实高空作业等各项措施,遏制高坠事故发生。同时按照《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安全防范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专项安全检查表》,指导辖管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中旬前完成一次全覆盖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提升风险意识。一是根据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时期的施工特点,区住建局先后于2月初和4月中发动辖管项目组织全体工地人员观看《生死之间》高坠事故警示、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救援、《建筑工地高处作业典型事故案例及安全施工要点》等宣传教育片;二是根据台风、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情况,区住建局及时向辖管在建项目推送预警信息,要求各项目密切关注气象信息,落实各项恶劣天气响应措施,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范工作;

④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程监督水平。为推进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一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区住建局利用线上线下的形式先后于2月28日、3月30日、4月27日、6月1日组织辖管项目开展有限空间、高作作业、施工安全管理、隐患识别、防灾减灾、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等宣传教育。同时,为增强监督人员监督检查能力,提高监督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水平,区住建局定期组织一线项目监督员定期开展专题培训。

⑤强化多元监管,提升部门监管效能。一是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区住建局通过综合运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双随机”等方式,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充分利用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起重机械设备人脸识别监管系统等智慧工地系统,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效率,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化,3月至今累计出动1080人次,检查项目540项次,发现隐患问题1691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31份;二是根据工作计划,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区住建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定期带队以“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统计,3月至今,区住建局领导累计带队检查13次,检查20个项目。

⑥加大执法力度,警示违法违规行为。区住建局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企业安全责任了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充分运用动态扣分、诚信扣分及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手段综合处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问询调查,依法办理线索移交,进一步强化惩戒处罚,形成高压态势。经统计1至5月份我局累计约谈企业9家,发出企业扣分通知书25份、发出管理人员动态扣分158份,发出《安全生产提醒函》8份,办理线索移交1份;

⑦推动争先创优,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为促进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建筑业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我局持续指导辖管项目争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不断提高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经统计,自2022年自今我区共20项工程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奖项,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奖6个、江门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奖14个。今年以来区住建局每月组织全区培训教育、加强一线监督力度、强化领导督导检查和违法违规的承接处罚等方式,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落实建筑安全风险管控,今年以来我局辖管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整体平稳。

(二)聚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情况

1.树立为民宗旨意识不牢。

(12)推动化解问题楼盘力度有待加强。2013年8月以来市级部门将14个楼盘的历史遗留问题移交属地处理,目前仍有8个楼盘问题没有解决。

完成状态: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并持续推进。

整改情况:

①对历史遗留的问题楼盘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摸排,明确解决思路,出台蓬江问题楼盘办〔2023〕1号《关于印发<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推进方案》),督促各责任部门和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落实处置工作;

②按照《工作推进方案》,会同税务、不动产登记、责任主体等部门和单位加快推进历史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督促和收集各责任部门的处置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工作台账,并将进展情况报送给市问题楼盘办和区府办;

③经过大力协调相关部门,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工作取得一定进展。范罗冈10-13幢:2023年5月,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反馈范罗岗花园10-13幢住宅单元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区问题楼盘办已联系相关责任主体缴交税费。力争2023年底前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紫沙路111-113号、丹井里15号:经过协调,蓬江区税务局对丹井里15号的税费问题进行处置。2023年5月蓬江区税务局对紫沙路111-113号部分齐备资料的进行纳税申报。力争2023年底前解决两楼盘税费问题。其他楼盘进展情况:一是兴华苑8、14-17幢,计划请求市问题楼盘办协调解决,请示正在进行征求意见,争取6月底前做好流程手续报市楼盘办。二是东观里1-4号,正在整理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资料,取得了一定进展,力争2023年底前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三是胜利路151、153号,经督促责任主体,推进检测经费申请,力争2023年底前推动解决检查费用问题;

④6月1日已将《关于协调解决兴华苑问题楼盘涉税问题的请示》征求意见发送到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要求6月6日回复。下一步,区问题楼盘办将提请市问题楼盘办协调,将兴华苑问题楼盘土地红线调整涉及的应缴税项纳入问题楼盘处置范围,推进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早日实现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⑤建立问题楼盘台账,积极协调问题解决。如针对玉圭园项目,积极引导相关购房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协调广东开平农村商业银行暂缓车位拍卖事宜,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处置方案,积极化解潜在风险。

(13)整治拖欠工资问题不力。长期以来工程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反映比较强烈,2022年以来,就收到建设工程领域欠薪线索170条,涉及欠薪人数713人,欠薪金额达3919万元,目前仍有28条未办结。同年未落实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等问题被省纪委检查发现。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普法教育。为切实加强我区辖管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普法工作,区住建自3月开始每月联合人社部门组织新开工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目前累计对36个项目、67家企业已开展了普法活动;

②加强部门联动。为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区住建局联合区人社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根治欠薪联动机制的通知》。同时,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区住建局联合区人社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共抽查了粤海江门甘化厂项目(4号地块)、容盛光-1#厂房工程、广东美科高端冷链装备生产基地、万科金色半山花园(融兴)等项目;

③建立台账管理。根据市住建局欠薪线索转办函,区住建局每月定期梳理辖管项目欠薪线索,建立线索排查处置台账,实行监督员主办、站所领导包案制度,切实加强线索处理化解。目前,经与人社部门对碰,前期报送未办结的28条欠薪线索均已办结;

④完善制度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压紧压实根治欠薪各方主体责任,我局制定印发了《蓬江区建筑施工领域欠薪线索“一案双查”工作方案》,根据市住建局交办的欠薪线索等渠道,对各渠道转交的欠薪投诉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实行监督员主办、站所领导包案、“一案双查”制度。

(14)公房管理不够规范。目前该局负责管理169处公房,部分年久失修,没有进行隐患排查,存在安全隐患。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出台了《关于印发2023年直管公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督促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开展公房安全检查工作;结合公房管理制度规定,督促各住建所做好公房安全、维修相关工作;

②严格按照公房管理制度规定,对存在紧急安全隐患的,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腾空房屋做好安全警示设施,落实解危工作。持续督促开展公房安全检查,目前已完成全区169间公房全覆盖安全检查,累计出动125人次。检查结果主要反映个别公房漏水等使用问题,暂无紧急安全隐患。目前公房整体安全可控;

③做好公房维修加固等相关工作。制作了《蓬江区直管公房排查和分级处置台账》,深化公房检查情况结果运用,将全面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使用问题等需维修的公房纳入维修计划,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对排查中发现急需维修的29间公房纳入2023年维修计划,消除安全隐患;其他存在问题公房争取逐年维修加固。初步估算2023年公房维修费用为163.8万元,而本年的公房维修财政预算是5万元,维修经费缺口较大,下一步拟争取财政支持。

3.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

(17)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2021、2022年度未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对于存在的问题,没有认真查摆,没有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如对基层住建所等下属单位监管宽松软。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开展谈话工作。制定区住建局2023年度党内谈话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本年度共开展日常谈话18人,提醒谈话8人;

②加强廉政教育。本年度共向派驻纪检组、区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报送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简报6份;

③签订廉政责任书。组织局各股室、部门签订“个性化”廉政责任书19份,更好地落实“一岗双责”和形成廉洁氛围。

(18)警示教育效果欠佳。2019年以来区住建系统开展纪律教育针对性不强,教育流于形式,弱化了警示教育功能,违纪违规问题仍多发。2019年以来仍有5人被立案查处,谈话提醒23人次。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廉政教育。4月12日下午,局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区住建局机关支部、交通支部、建工支部、检测站支部党员代表观看廉政教育微电影《桥》(家风篇)。5月25日下午,组织党员代表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脱轨的人生》。以案说法,更加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干部队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国法、树牢廉洁自律意识。5月5日蓬江区住建局党组组织属下各党支部纪检委员集中学习《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文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并签订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

②开展明查暗访。今年以来已经对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明查暗访5次,并及时通报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公开检讨1人。认真落实各项谈心谈话工作,载至到目前,共开展日常谈话18人,提醒谈话8人;

③签订廉政责任书。组织局各股室、部门签订“个性化”廉政责任书19份,更好地落实“一岗双责”和形成廉洁氛围。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情况

1.党组议事不规范。

(20)2022年2月16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区管干部年度考核优秀初步人选名单事宜,参会人员仅占党组成员的三分之一。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政治学习。通过文件传达方式及党组专题研讨方式开展《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学习宣贯,认真分析研究党组议事要求;

②严格执行党组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共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制度》,提前根据党组成员会议安排,合理确定党组会议时间,确保今年以来参加党组会党组成员均超过2/3,共计8次;

③加强干部培训。组织党务、人事工作人员专项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工作能力水平。

2.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21)部分党组成员不重视组织生活。2019年至2022年局机关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约80次,有4名党组成员缺席20次以上。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提前谋划会议。落实开会前提前通知党员参加机制,确保党员预留开会时间;

②严肃会议纪律。今年3月份起,要求各党员事前要请假,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请假,同时做好请假手续,严明会议纪律;

③党组领导做好表率。局领导作为普通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议等各项组织生活活动。今年截至6月,机关党支部共开展7次组织生活,有3次党组成员出席为100%,2次只有一名党组成员因工作冲突请假,2次有两名党组成员因工作冲突请假。

(22)政治生活质量不高。一是“三会一课”不规范。1.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党支部在2020年第一季度没有过组织生活,召开2021年组织生活会没有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发言过程。2.2019年建工支委会大部分会议记录只有标题没有具体内容。3.2021年7月1日,区住建局机关党支部组织收看收听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欧健雄同志到区府参加集中学习,但会议记录出现欧健雄同志讲话。4.2019年8月-12月、2020年5-6月,区住建局机关党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以支委对话形式作为记录内容,没有对讨论事项逐一表态。5.2019年2月、3月,蓬江区检测站党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只有标题没有内容。6.区住建局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实到人数与签名人数不符,例如2020年2月7日、3月30日、4月14日。7.2021年8月6日,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没有记录。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指导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强化理论基础。区住建局党组、区住建局机关党委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制度,切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②推进组织生活标准化、常态化、规范化。一是督促党员和支部用好学习强国、广东党建云、蓬江党园等平台,结合《每月组织生活清单》和《每月党务工作清单》,把“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严肃起来。二是加强下属支部的教育管理。加强对属下基层党组织指导和监督。强化党支部第一议题学习,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③强化督导检查。区住建局机关党委重视下属各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组织开展,截至2023年3月底,属下各党支部已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开展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④组织开展下属党支部书记轮训及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强化基层党支部骨干政治理论基础,提升党建业务水平。2023年3月17日下午,区住建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第一期),组织下属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党建知识,进一步推动下属各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落实责任和示范责任,着力提升工作成效,确保扎实做好支部党建规范提升工作。2023年4月12日下午,区住建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2023年度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班(第二期),组织下属各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集中学习党建知识,进一步提升了大家的政治意识和业务水平,深化了大家对党建工作规范化的了解,进一步补足支部党建工作短板,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

⑤加强支部业务指导和监督。2023年4月20日开展下属党支部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方面入手,对属下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⑥部署全年党建计划任务。2023年5月分别召开党组会和局机关党委会研究部署区住建局2023年党建工作任务,重点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思想理论武装、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发挥群团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做到有计划有目标,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效能,全力推动住建交通系统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23)政治生活质量不高。二是谈心谈话流于形式。谈话提醒工作多以业务交流和工作要求为主,未能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红脸出汗”式谈话。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制定区住建局2023年度党内谈话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本年度共开展日常谈话18人,提醒谈话5人。其中,针对本次巡察的消防、出入境等问题,专门制定了提醒谈话安排计划表,并开展提醒谈话和日常谈话共10人次;

②组织局各股室、部门签订“个性化”廉政责任书18份,更好地落实“一岗双责”和形成廉洁氛围;

③组织领导干部自主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文件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

④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教育片学习,通过案例警醒党员领导干部继续筑牢思想道德底线。

3.干部队伍管理存短板。

(28)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1.因私出国(境)审批把关不严。申请表填写要素不齐全,个别申请表缺少拟国(境)外停留时间、签注地、次数等,仍作审批。2019年2月11日,李某东申请美国探亲,拟国(境)外停留38天,不符合该局制定因私出国(境)制度中“出国(境)探亲一般不超过 20 天”的要求。2019年陈某华有3次出境记录,不符合该局制定因私出国(境)制度中“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两次”要求。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情况。陈某苑2019年5月持护照前往老挝,未见相关审批资料。2.执行因私出国(境)制度不严。存在出国(境)后证件归还不及时情况。李某东2019年2月22日至3月30日前往美国,6月19日归还证件。3.因私出国(境)台账不规范。台账登记信息缺漏。台账登记陈某苑2019年没有出国境记录,但实际2019年5月前往老挝旅游。

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①已对需要约谈的3名被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教育;

②3月28日,根据区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修订并印发了《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版)》;

③要求所有被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我局新印发的《江门市蓬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修订版)》执行,出新规后,共办理出入境证件签注2宗,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新规定办理审批程序,相关负责人严把审核关;

④加强出入境管理制度宣贯落实工作,加强区委区政府最新工作要求传达落实,提升干部责任意识;

⑤对在管人员开展出入境情况排查,暂未发现其他违规出入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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