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事迹材料【热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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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事迹材料【第一篇】
他是一个勤恳敬业、廉洁奉公的好法官。自入党xx年来,他躬身实践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做到“司法为民”,淡薄名利重事业,励精图治,有所作为。他曾连续11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被盛市、县表彰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xxxx年xx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四级高级法官。今年,新春伊始,XXX被XX省委、政府表彰为全拾政法战线先进干警”,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他拾十佳”法官荣誉,受到通报表彰。
不学习就没出路
xxxx年XXX从部队复员到XX县法院工作,岗位的变换让他感到了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因为他知道,法官自己法律知识掌握不牢,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准确地办案。从此,XXX发扬“钉子精神”,想方设法挤出时间学习。他把自己身边的同志当作良师,虚心求教;经常向一直从事审判工作的同志请教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苦心研读法律知识。xxxx年xx月,他顺利拿到了XX省高等教育自考法律大专文凭,成为当时XX县法院第一个自考大专毕业的人。xxxx年x月,他又报名参加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的自学考试,即“小自考”。由于报考难度较大,和他一起报名学习的许多年轻人都中途退却了,只有XXX依然以坚强的毅力坚持着,当别人在工作之余看电视、打扑克消磨时光的时候,他却在灯光下孜孜不倦地读书。XXX只用了两年时间考完了所有科目,在他44岁那一年获得了法律本科文凭。然而学无止境,他没有停止学习的步伐,深知法律更新很快,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熟练准确地掌握和运用,现在他每天都要抽空学习法律、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知识。
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XXX还组织和督促庭内同志学习。他告诫庭内同志:“不学习就没有出路,只有争做‘学习型’、‘知识型’的法官,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新需要”。在XXX的影响和带动下,全庭同志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人人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两人通过了司法考试。
同时,XXX还把结合工作写宣传、信息、调研文章看作是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他个人在全国、省市县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近百篇,有力地宣传了法院审判工作,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不拿权力做交易
XXX在法院工作了xx年,办过几千件民商、审监、执行、刑事案件,从没办过一件冤假错案,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收过当事人一分钱,没办过一件人情案。尤其是在刑事审判庭工作后,求他“开条口子”、“轻判一点”、“网开一面”的上级领导、同事、亲友非常多,可是他始终坚持“什么大也不如法律大,任何时候都要对法律负责”这个理念,从不受外界的干扰影响。虽然他爱人没有工作,家里生活全靠他一人的工资,家境很不富裕,但他深深地知道“吃人东西嘴短,拿东西人手软”,法官一出现不廉洁的行为就会影响到案件质量,公正司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他的“无情”碰了一鼻子灰、无功而返的人都只有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对这个‘刀枪不入’的人真是毫无办法……”XXX却常说:作为一名法官,给群众办事是应该的,若收了当事人的礼,没办成事当事人会骂我“不是人”,收了礼物办成了事当事人也同样会在心里瞧不起我,自己行的正,走得端,办案公正,那些歪门邪道就钻不了空子。
xxxx年xx月,在审理被告人汪畅犯购买使用假币一案中,当事人为减轻罪刑,托任某领导的襟兄来说情,夜晚又带着两瓶名酒等贵重礼品,敲开了XXX的家门,请求给点面子,要求“放此人一马”,并说事成之后,定当重谢。XXX不但没有收他送来的钱物,还对当事人给予严厉批评。该领导大动肝火:“你这小小的一个庭长,敬酒不吃吃罚酒……”XXX果断地回答:“是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岂能谋私,权钱交易。”说情者见无孔可入,无计可施,悻悻拿起钱物离去。XXX顶住了各方压力,依法公正地作出了有罪的判决。
尽管如此,有的人还是半信半疑,总觉得办事不“表示”心里不踏实。在审理原告宋华晔与被告邹太明争水纠纷中,XXX经过说法论理,到案发地进行调查、绘制现场图,查明了纠纷起因,宣告被告邹太明无罪,同时驳回自诉人宋华晔民事赔偿请求的判决。被告没想到自己的官司能够打赢,当场掏出1000元钱表示谢意,XXX毫不犹豫地回绝了。
不作表率何谈称职
XXX常说,自己是一个农家子弟,是党把我培养成一名法官,不拼命地干好工作就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越是资历老,越要当好表率。
当过军人XXX依旧保持着军人优良的作风。在XX县法院工作xx年来,XXX严格遵守法院劳动纪律,院考勤登记簿里记载着他全勤的记录,他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也从未因私事请假过一天,很少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和节休假日,工作起来不分白天和黑夜,从不叫一声苦和累,同事们都叫他“拼命三郎”。
在审判工作上,他更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作为刑事审判庭的庭长,他严把案件审查关,既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力,防止重罪轻判,使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xxxx年x月,在审理被告人张甫弟犯奸淫幼女罪一案中,为做到定性和量刑准确,XXX认真做好对检察机关移送的主要证据审查的同时,他还先后3次深入到案发当地,步行90余里,调查走访了所有当事人,整理了12份107页的材料,查清了被告人张甫弟在两年的.时间内,先后对四名七岁至九岁的幼女多次进行奸淫的事实。尤为重要的是,被告人将四幼女集中在一起进行猥亵和实施轮流奸淫。据此,XXX5次召集合议庭其他成员进行合议研究,认为张甫弟不仅奸淫幼女多人,且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以重处,并及时将张甫弟一案依法移送XX州市中院管辖。经审理,XX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奸淫幼女罪,判处被告人张甫弟死刑。由于XXX的严格把关,避免了重罪轻判,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终于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xxxx年x月,正值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始不久,检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将某中学学生谢藤军、江波、李宗建、李友成提起公诉,此案受到全国多家新闻媒介的竟相关注和炒作。XXX主审此案,经过认真审理查明,他认为谢藤军等4人成立的“新龙会”组织,是学生中的一种帮派组织,成员几乎是14岁至16岁的初中学生,其宗旨主要是对抗另一学生帮派组织“飞鹰帮”,既无构成犯罪的行为,更无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行为,构不成黑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和犯罪特征,“新龙会”仅属于一般非法组织。因此,他没有受“严打”整治斗争、新闻界和政法内部已定性的影响,严把案件性质和罪与非罪的界限关,依法宣告无罪,避免了一起重大错案的发生。事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同行一提起这件事,都向XXX投来了敬意的目光。
任刑事审判庭庭长7年来,XXX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和勇争第一的精神,带领全庭法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使XX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长期稳定地保持全市领先的优势:在全市法院对口考核中连续五年名列第一;连续两年实现案件审结率、高效审判率、当庭裁判率、上诉维持率、自诉案件调解率五个100%,并实现了无抗诉案;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先后被省市县评为“严打”斗争先进集体和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XXX个人每年主审全庭案件的40%以上,个人所办案件连续五年无改判案件。他因此也受到了本院乃至其他兄弟单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的尊重,成为大家心目中的楷模。学习的对象。
法官事迹材料【第二篇】
**,他的心和名字一样透亮闪光。他用高效优质的办案实绩守护着公平正义,诠释着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
2013年,他在法院执行局工作,无论盛夏酷暑还是冰天雪地,他经常夜以继日,加班加点,不知牺牲了多少个节假日,不知受到妻子孩子多少次责怪,但他无怨无悔。这一年 ,他承办执行案件251件,执行结案159件。同志们称他是“拼命三郎”。2014年,他承办执行及审理案件285件,结案287件,其中执行结案191件,案结96件;2015年承办195件,审结273件。他所执行及审理的案件中调、撤率达到%,一审服判息诉率%。
2014年8月,他来到**法庭任**法庭副庭长,2015年8月主持工作,2016年初被任命为庭长。上任伊始,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按照省高院的总体部署,他大胆运行审判权机制改革,成立了以庭长为主审法官的“1审判员+法官助理+1书记员”团队。在此基础上,将全庭人员编入审判团队,在原有一个审判团队的基础上,再行组建两个团队。创新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审判团队人员信心明显增强,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高,团队之间裁判尺度逐渐统一,审判人员办案能力明显提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协助水平逐渐提升,法官助理对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组织调解,起草法律文书等工作日益得心应手。2015年,**法庭结案1022件,比上年增加260件;人均结案率达%,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在全市人民法院系统位于前列。他们的经验被《**晚报》、《**晚报》、《**日报》、**法院网等广为宣传报道。
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从繁忙的审判工作中挤时间,带领法庭人员到**幼儿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活动,为教师、学生、家长作法制讲座;他和同志们开展法制赶大集活动,在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法制咨询;他亲自给基层调解员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讲授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业务知识。他和同志们选择典型案例,在所辖的六个乡镇开展巡回审理,既方便了诉讼当事人,更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旁听,接受现场教育,起得了事半功倍、举一反三的功效。2015年以来,他们开展巡回审理就达8次之多。
**和他的同事对农民群众抱有深厚情感,对于涉农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2013年以来,先后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7件,排除妨害29件,结案排除妨害26件,结案土地案件25件。他们还特别关注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高度关注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利用春节务工人员在家的有利契机,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并加强案群体回访。2016年初以来,他们就为3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万元。
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经常深入一线调查走访。 2014年7月,**承办了一件诉求赔偿的案件。原告丁某某帮助被告潘某推拉陷入泥坑的车辆时,不慎将左手压伤,构成8级伤残。潘某某的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但事故发生时未报警,也未保护现场,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交警部门未作事故认定。保险公司认为本案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并非交通事故,不是保险合同纠纷,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
**亲自到事故现场向当地村民了解事故经过情况,最终通过法庭调查认定,被告潘某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万元,还原了事实真相,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4年到2015年底,**法庭共结案1784件,**承办执行及审理案件480件,结案560件,均没有一件发改案件,没发生一件涉诉信访案,受到人民群众的热情赞扬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称号。2004年,**在全市法院系统荣立三等功,荣获全市“优秀法官”称号。2015年,**被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表彰为“**县十佳青年服务之星”。
法官事迹材料【第三篇】
周斌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放在法治的不懈追求中,他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四川省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他就是恩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周斌。
精业 源自坚定的法治信仰
“个头不高但庭审中气场足。”这是周斌20余年一线审判生涯中留给老百姓最直观的印象。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斌同志就像一块海绵,在法律的海洋中尽情吸取着法律知识的养分。气场足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来自于对自身业务的自信,办理案件2400余件,无一件引发信访,庭前的调解疏导、庭中的明辨是非、庭后的释法析理,无处不彰显出他对法律的精通。曹某诉某卫生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因对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双方争议较大,且当时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周斌多次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多次到实地走访调查,多次组织人员分析案情,在当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从法律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推定工伤保险赔偿与因第三人侵权赔偿在法律上并行不悖的,并据此作出判决,最终让双方对判决胜败皆服。
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用人单位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劳动者却未提起诉讼,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巴中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825元计算标准,还是按实际查明的工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李某未提起诉讼,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应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年平均工资标准36825元计算。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失效,应按实际查明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对数额计算不当,可以予以变更,包括减少,同时也包括增加。周斌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保护弱势群体,坚持按第二种意见处理此案,该案的判决对于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作出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用人单位起诉反而得到比履行仲裁裁决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是司法追求实质公平的典型案例。该案例入例《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他很谦虚也很好学,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这是法院同事对周斌的评价,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到法院参加工作,周斌勤钻书记员业务,在短时间内成为院内书记员中的佼佼者;担任审判员后,他经常思考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空白和障碍,先后撰写了《新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困惑》、《车辆受损后是否应当计算贬值费》等多篇实务类的调研文章,所撰写的《恩阳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司法对策及建议》一文获得四川省“治蜀兴川”杯论文大赛优秀奖、市科协第七届学术论坛二等奖。拟定的《关于“三区同建”的法律思考》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他喜欢钻研新类型案例和疑难案件,无论是承办法官向他咨询,还是审委会、合议庭讨论案件,他总是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所理解的、所掌握的知识,并在案件审理后归纳总结,形成指导性意见。2018年,其办理的一件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案件办结后,周斌担心涉案食品过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保食品管理,让人民吃得放心》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被《人民法院报》采编。
“有的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如果没有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失望,更可怕是可能会对法治失望。”这既是周斌的座佑铭,也是他多年来精业求真的源泉动力。
敬业 源自良好的法官素养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是自己的事一定做好。”这是最近一部电影中的一句话,也是周斌20余年法官生涯的真实写照。将本职工作干好决不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在工作中,秉承这样理念的周斌,将自己审判工作干好的同时,主动与党委中心工作有效对接,不断创新理念,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担任回风社区巡回法庭负责人期间,他创造性地推行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在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协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到社区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将司法的职能和触角真正下沉到一线。这样的做法得到时任省委书记王东明和时任省高院院长王海萍的肯定。王东明书记指出:把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这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方式,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创新,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能有效的帮助和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种合理诉求。
针对恩阳辖区民事案件中家事纠纷居多的情形,他又总结出家事调查、家事调解、财产申报、判后回访等举措,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以小家安保大家安”。蒋某与董某均系再婚,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董某为此向法院两次提出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董某遂离家出走。后蒋某患冠心病、高血压、肺结核等多种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向法院提起扶养纠纷,要求董某支付生活费、医药费数十万元。周斌办理此案后,采取委托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了双方感情分歧,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双方亲属、村社干部参与调解,从感情基础、夫妻扶养义务等角度进行调解,往来奔波数十次,最终在尊重双方感情已破裂的基础事实上,蒋某愿意放手,而董某也自愿承担数万元的扶养费,双方均从情感上得以解脱,该案后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以《离婚拉锯战》播出。
为民 源自深沉的基层情结
恩阳地处山区,这里无论是交通还是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与大城市相比均有较大差异,尽管法官所处理的案件很大一部分都是群众家长里短的小纠纷,但法官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都更大,送达,车子去不了,走路一去便是两、三个小时;调解,受农村家族观念影响,往往当事人亲属便达几十人;判决,受经济因素影响,胜诉后经常无财产可供执行。很多人不愿意在基层久呆,而周斌从1996年开始,辗转曾口法庭、渔溪法庭、恩阳法庭、雪山法庭,一干就是12年,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烙印上了深沉的基层情结和民生情结。“很接地气”,经常有老百姓这样评价周斌,但凡周斌办理的案件,他总要深入一线,深入农家院户,到一线调查走访,到一线开庭审理,最大化地减少老百姓诉累;他十分注重运用调解来化解矛盾,从最初的个案调解逐步总结出“五阶十法”调解技巧,再逐步升华到“全程、全员、全域”的调解模式,他的调解率达到77%;原告魏某、杨某与巴中市恩阳区民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陈某、冯某、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之子魏某某和被告陈某、冯某、杨某四人相约到提河水库钓鱼,过程中,魏某某下水库游泳,不幸死亡。后魏某某的父母认为是学校、事故发生地提河水库管理方存在管理不善,陈某等人应当承担推定过错责任,魏某某的亲属起诉至法院要求五被告连带赔偿。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因魏某某已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被告与魏某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原告家庭困难,周斌同志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在庭前庭中参与调解,主动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给付原告魏某、杨某4万元经济帮助费,解决了原告家庭的具体困难。
周斌的父亲也是一名法官,也曾在基层工作过多年,他经常告诫周斌:“我们是农村出来的,也是农民的儿子,办案一定不要有私心,要理解群众的困难,做实事、做好事。”良好的家风让周斌用朴实无华的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周斌的求索之路永远在路上。
法官事迹材料【第四篇】
同志,女,1976年4月15日出生,汉族,2005年加入民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97年至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该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三庭副庭长(三级法官)。期间经单位推荐分别在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二年,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生班进修一年。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民盟科技总支鸠江支部主委,民盟法制委员会副主任。2011年12月经公开遴选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工作,任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主要从事知识产权及涉外审判工作。
在法院工作以来,柴俊同志能够热爱本职岗位,不断加强学习,努力进取,从一名书记员逐步成长为审判一线骨干法官。工作中能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树立大局意识,很好配合院内各项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多办案,办好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树立法官的“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工作中同时注意加强自身学习,在学中实践,实践中更新,多方面培养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和处理各种案件的能力,以适用新时期对法官职业的要求。自2012年度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审判业务以来,年审结案件250余件,涉诉标的额600多万元,调解撤诉率达90%以上,上诉案件少,无一件发回重审、改判或引起矛盾激化案件。在处理一些矛盾较大、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中,能灵活运用法律妥善处理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调解力度,有利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起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工作业绩较突出,曾先后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脚踏实地 铸就平凡
柴俊同志从2005年开始从事审判工作,8年来一直在法官工作岗位上工作。作为一名年轻的女法官,她有着慈母般的真爱和独特的个性特征,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出不平凡和不一般。
她一直奋战在基层第一线,不论在哪个岗位,也不管任何时候,总是力求做到精益求精,恪尽职守,从不提出任何条件,也从不挑三拣四,被同事们称为是“一块放在哪里都会发光的金子”。她常说:以前,人们对好法官的要求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我却认为:人民法官这些好的优良传统,当然不能放弃,但新时期的法官,在充分继承优良传统的同时,还应具有时代的特色。每当她被调任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总是会默默地告诉自己:新的岗位就得从“头”开始,以前的一些经验做法在新的岗位上不定都会很合适,不能生搬硬套的开展工作,不能凭以往的工作模式去做“好”事,她以认真的精神,踏实的态度,将自己融入到新岗位、新职责之中。
审理知识产权案件,适用的法律基本上为专门法,案件处理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许多案件还涉及高新技术,这就对法官提出了较高层次的要求。柴俊把这种要求看作是一种挑战。刚接触知识产权的案件时,柴俊勤奋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产权的法律种类众多,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技术合同法等,不仅一些概念和原则与一般法律不同,而且相互之间也有较大差别。尽管是法学专业毕业,但是在刚接触时也感到相当难。柴俊不畏艰难,认真钻研、阅读了大量案例。遇到不懂的问题,她就请教专家。此外,她还订阅了大量的专业报刊。知识产权案件多,柴俊一直超负荷运转,上班没时间学习,她就加班加点。就这样,她很快的熟悉了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理论。
在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中,她发现涉及计算机软件等高新技术的案件数增长较快。柴俊认为,要处理好此类案件,必须了解相关的知识。为此,她读了许多技术书籍,并经常求教专家,对案件处理所涉及的计算机软件技术有了较深层次的了解,连当事人也感觉到她是一个知识产权方面的内行。她把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建立一支专家型、学者型法官队伍作为目标,要求知识产权庭的法官都具有高学历、专业性,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理,能写出高水平的文章,能够熟练驾驭庭审并撰写说服力极强的判决书。她以身作则,朝着这个目标奋进。
她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力求最佳的社会效果。经开区法院刚刚成立,是个年轻的法院,经最高院批准获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第一审管辖权,而柴俊就是审理这些知识产权案件的主审法官,她不仅自己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恶补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而且注意与上级法院及兄弟法院沟通交流、取经,注意收集判例并加强研讨,从而更好的掌握裁判尺度,并成功探索建立了一条多元化纠纷解决渠道。她办案从不单纯“就案办案”,讲求“审理一件,影响一片”的原则,其中在审理的KTV案件中及网吧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通过与市文化委及协会沟通与联系,注意发挥行政机关与协会力量,参与调解,引导当事人诉讼,使得KTV侵权案件的调解处理得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完美结合。
由于白天开庭时间多,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时间写法律文书,这就是她的“家庭作业”。此外,还要结合各种类型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时作出总结、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及相关的论文。在她的带动下,全庭干警拧成一股绳,取得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双赢。同时她不仅没有放松对知识产权宣传工作的开展,而且对于处理较成功的案件及时通过有关网络也给予了报道。天道酬勤,在这样的努力下,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也逐步走上了轨道,得到了院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肯定。
一卡显温情 润物细无声
“请您如实填写,知识产权庭将会认真对待、充分考虑您的意见,也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每位前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知识产权庭的当事人,都会在首次领取诉讼材料时收到一张《廉政监督卡》。这是为使当事人充分了解并表达对诉讼程序的意见,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这是她率先提出并予以推广的司法便民,建设司法公信力的新举措。《廉政监督卡》的内容包括被反映人的基本情况,需要反映的相关不廉政问题,明确告知廉政监察员的联系方式等。自该项举措推行以来,当事人纷纷给予欢迎和支持。“这项措施很好,让我们心里敞亮,充分感受到了知识产权审判的公开透明,实现了阳光下的审判”。
除了在细节程序上下功夫,充分为群众着想,便利群众参与诉讼之外,时刻牢记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积极回应社会司法需求。为了建立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有效的衔接机制,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先后与行政机关开展多项合作,共同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与芜湖市知识产权局、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建立联系机制,与来自开发区企业的40余名代表就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座谈,并为开发区内各企业的品牌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维权策略等提供法律指导。这些贴心举措,在诉讼当事人与法官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贴心入微的关怀,促使一些案件得以通过简便程序予以调解,双赢落到实处,不仅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的,更有利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心灵美好 廉洁奉公
在工作中,她多次拒说情,拒吃请,拒收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勤政廉洁,一身正气,秉公执法,公正办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在亲情、友情和法律之间,她坚守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她知道自己是一名普通的法官,是一名普通的女儿、妻子和母亲,“做好一点,做得再好一点”就是她的内心追求,从不计较得失和名利。每当人民群众对她大加赞许的时候,她也就是一句十分平常、十分由衷的一句话“我是一名人民法官,在任何时刻,只要是一个法官,都会像我这样去做。我只是做了一个人民法官应做的事”。
乐于坚守 播撒爱心
在经济开发区法院工作时,她既是副庭长、主审法官,又兼临东梁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每季一次的法制课总是雷打不动,每次法制课堂上她都带着微笑给学校的师生讲解相关法律知识,面对学生们提出的各种问题都予以耐心详尽的解答,同时给孩子们留下一个法律小思考题,再下次法制课时予以提问,从而调动孩子们的积极性与兴趣,她开创了该校法制副校长的先例,被学生称为“爱心法官”。
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她是如此平凡;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她是如此的不平凡。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法官事迹材料【第五篇】
xx,女,31岁,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宝塔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2007年大学毕业即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经过激烈的全省公务员考试成为宝塔区法院的法官助理,2009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2年7月被任命为审判员。几年来,累计审理各类民事案件600余件,调解率达78%。连续多年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奖,2012年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奖,2013年被延安市总工会授予“延安市五一劳动奖章”。
赤诚为民廉洁高效
xx常说:“当事人的事无小事,民事案件无小案。”她审理一件离婚案件,被告是80后的年轻小伙,半身截瘫7年,接到案件,得知被告住在偏远的深山沟里,第二天她就带着书记员动身前往被告家中送达诉讼材料。她要亲眼看看被告现在的生活状况,听听被告作为弱势一方对离婚的态度,对子女抚养权的意见,并指导被告如何应诉。到了被告家中,看到被告住在简易房中,生活不能自理,由其父母照顾起居的情况,以及被告家墙上的照片中孩子胆怯的眼神,令xx晚上回家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纠结着本案该如何判决。《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婚姻自由。被告可怜但也不能强迫原告年纪轻轻守着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截瘫病人生活一辈子。《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照顾无生育能力的一方,可是被告及其父母均是残疾人,而原告的身体、生活、经济条件对孩子的成长都更有利。一件没有财产纠纷的简单离婚案件却让xx十分为难,多次前往被告家中做调解疏导工作,最终被告同意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原告表示每月会带孩子回来看望一次父亲,并尽量帮助被告解决生活的困难。从被告家返回单位的途中,书记员小杨深有感触地说:“冯姐,以后我要是能独立办案了,也要像你一样,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xx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内涵,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勇于挑战化解矛盾
2013年,延安市中院指定宝塔区法院管辖一起原告刘某诉被告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当时已有身孕的她主动请缨承办该案,背起了这块“硬石头”,她首次和刘某交谈,得知刘某不识字,又因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也无法律常识。xx就向宝塔区司法援助中心为刘某申请了一名援助律师。刘某要求立刻让医院赔钱给他,否则他就住在法院不走。xx告诉他医疗程序是否违法,需要进行鉴定,刘某需提供鉴定材料及证据,经过多次劝说被告刘某终于同意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可是刘某不放心把证据原件交给法院又没有钱复印证据,xx就在单位的复印机前站了整整一个上午给刘某复印证据原件。看到xx这么辛苦,刘某说:“冯法官,医院的态度有你一半好,我早就不告了。”虽然该案最后的判决结果与刘某要求的1000多万元的赔偿金相差甚远,但刘某说:“冯法官,我不怪你,我对数额不满意,我要求上诉但是我不再上访了,上访没有上诉有用。”这样一个缠访多年的当事人在xx的引导下懂得了理性的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伸张正义传播法治
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xx承办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王某在某物业公司工作担任门卫并负责打扫卫生,物业公司从未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王某缴纳养老保险且无故辞退了王某。王某申请仲裁,要求给付赔偿金、缴纳养老保险等,仲裁裁决支持了王某的部分请求。物业公司为了把王某拖的精疲力竭就以不服仲裁裁决为由起诉至法院,xx认真阅卷后发现仲裁委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不准确,导致赔偿金少计算了几千元。xx把物业公司的经理和王某约到一起,结合案情为物业公司的经理讲解法律条文,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赔偿王某万元并当场兑现,养老金在十五日内缴纳。王某说:“多谢冯法官,要不是你办案认真,我的事不会解决的这么快,这么好,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全靠法院给我们做主了,回去后我还要多学法,以后再遇到事情能保护好自己。”物业公司经理也说:“我回去后也得多学法,守法才能省钱,否则花的钱更多还不落好。“
在x_的工作中,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正是基于她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使她面对疑难案件从不畏惧,面对当事人的倾诉从不烦躁,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的尊严与权威,无怨无悔地做一名公平与正义的使者。
法官事迹材料【第六篇】
孟宪玲,女,1972年7月5日生,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该同志以其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当事人及领导、同事们的普遍赞誉。2015年,她被评为吉林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被评为江城法治建设“十佳法官”,市直机关明星女政法干部,庆祝建党95周年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孟宪玲同志还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7年被评为吉林市劳动模范及吉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具体事迹如下:
一、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政治素质
孟宪玲政治觉悟较高。虽然审判业务及窗口接待任务繁重,但她从没有放松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司法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2013年孟宪玲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立案第一庭副庭长,主管立案窗口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她一干五年多。她每天都坚持在窗口第一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她始终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作为立案窗口的负责人,孟宪玲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经常换位思考,用自己的耐心、热心、细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正。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区分情况,妥善处理,不让当事人求告无门,跑冤枉路。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孟宪玲除依法为其报请办理诉讼费用减缓免手续外,还多次自掏腰包,为当事人提供车费及伙食费,当事人被感动的痛哭流涕。一些多年上访的当事人,对孟宪玲都赞不绝口,有的还给她送来了表扬信和锦旗。担任副庭长以来,她在窗口接待当事人达20000余人次。
二、过硬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操守
孟宪玲非常重视业务学习,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类型,她善于钻研,总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5年,她曾受省法官学院邀请,在全省立案庭长培训会上讲座。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案窗口工作职能的定位主要是服务。对内服务审判法官,对外服务人民群众。她带领立案窗口的干警,把对内服务与对外服务很好的结合在一起。2014年市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院党组的支持下,立案大厅设计开展了“创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做群众满意五心法官”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孟宪玲率先垂范,带领立案大厅全体人员群策群力,加班加点,使立案大厅的软硬件建设全面升级。窗口建设的做法得到了有关领导机关的肯定。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在我院呈报的窗口建设工作情况专报上做了重要批示,在全市会议上介绍经验,事迹入选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典型事迹汇编,省市总结大会上,市委督导组对我院加强窗口建设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2015年孟宪玲以全院综合排名第二的成绩成为第一批入员额的法官。这一年也是立案窗口迎接挑战的一年。年初,最高院提出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随后,党中央又提出了要改革立案审查制度,由审查立案制变为登记立案制。这两大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落实好这两大便民利民的举措,孟宪玲作为立案窗口的直接负责人与庭长多次探讨,献言献策,对立案大厅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全程参与,高效落实。6月份,省院时任院长王常松在吉林中院调研时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吉林中院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运行有序,得到了省院主管领导及省院立案一庭的充分肯定。2016年以来,最高院提出要大力加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案号标准化建设及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在这几项工作中,孟宪玲在主管院长、庭长领导下,带领窗口人员群策群力,建章建制,抓好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孟宪玲同志的工作受到省院立案庭领导的高度肯定。她带领的立案窗口于2016年被吉林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百佳效能处室”。2017年为打造全国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吉林中院对诉讼服务大厅进行了进一步升级改造,诉讼服务水平全面提档升级。省人大副主任陈伟根、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伟、市委政法委书记徐莉、省高院院长徐家新先后视察了改造升级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并给予了高度评价。2017年被吉林市文明办评为“全市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标兵窗口”。外地法院来参观的也络绎不绝。登记立案制度改革后,立案一庭办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在主抓窗口工作同时,2015年至2017年,孟宪玲个人办理案件数量每年均超过100件,各项审判指标均居前列。
三、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工作勇于革新创新
在工作实践中,孟宪玲不拘泥于传统的工作模式,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在庭长的带领下,她健全、完善了诉讼服务各项制度,其中绝大多数制度已经审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已经实施。其中《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及工作流程还得到省院立案一庭的充分肯定,下发全省法院立案部门予以参考借鉴。在省院部署开展的电子法院建设中,孟宪玲积极抓好落实,创新实践,在庭长带领下,全省率先建立电子法院功能体验区,率先制定起草了电子诉讼、电子送达等制度规范。她还创新诉讼服务模式,开通了“微诉讼”平台服务,最高院检查组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检查时对这一做法予以肯定,并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综述中予以专门肯定。在省法院定期对全省各级法院网上立案工作的通报中,吉林中院的网上立案数量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并在全省网上立案工作推进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四、公正廉洁的典范,遵章守纪的榜样
从到法院以来,孟宪玲遵章守纪,从不旷工、迟到早退,从未因个人的私事耽误工作。她始终坚守做一名公正廉洁好法官的初心。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无论有权无权,她都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坚守底线。不仅自己坚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也时常提醒窗口的工作人员不要触碰底线。她有很多当律师的同学、朋友,但她从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们办过一件违反法纪的事。2015年,孟宪玲同志被我院评为廉政工作先进个人。
法官事迹材料【第七篇】
吴光前同志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努力增强为党组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法院其他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作用,自我加压,勤奋拼搏,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XX年被天宁区政府授予嘉奖,XX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XX年被天宁法院评为调研好手,被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一)勤学不止,内强素质迎挑战
XX年5月,按党组的要求,吴光前同志被调配到办公室工作,成为一名文字秘书。办公室作为法院的指挥中枢,对每一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特殊的要求。初来乍到的他既自豪,又倍感压力,业务工作不熟悉,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起来感到比较吃力。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他加班加点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政策文件,掌握写作技巧,以适应岗位需要,提高工作能力。三年来,他深入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理论知识,为自己积累了丰厚的理论素养;对国家出台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外地的先进经验,他善于结合本院的实际深入研究,并体现到文字材料中,使办公室文字材料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言语朴实,文字严谨,既符合上级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同时,他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把每项工作都当做对自己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和挑战,进一步增强了对实践的认识和感知能力,努力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学习中增强了迎接挑战问题的本领。办公室工作的三年,是他全身心工作的三年,用心品味的三年。
(二)笔耕不辍,尽职尽责求突破
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既要负责信息宣传、业务调研,又要负责文稿起草、综合协调等工作,可谓是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但在工作中吴光前同志无怨无悔,任劳任怨,把所有工作当作领导对自己的信任、考验和锻炼。他始终牢记“办公室工作无小事,一旦出了问题就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他不断激励自己,主动工作,尽职尽责,拼搏进取,努力在办文、办事、办会上下功夫,切实与领导班子在决策上合谋、思路上合辙、节奏上合拍、工作上合心,力争把每一件工作干出成绩。
在信息工作方面:按照“及时、准确、全面、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审判动态》、《信息简报》采写、编发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工作对全院中心工作反馈和上报力度,提高了为领导和基层服务的贴进度和针对性,有效增强了信息工作的参谋服务功能。三年来,共编写各类信息简报40多篇,其中被省高院、市中院信息刊物采用30余篇,《创优法制环境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录用,《六个力求强管理 审判工作出成效》的审判管理经验材料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得以推广,为天宁法院的信息工作走在全市法院最前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调研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以及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10余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司法统计分析和调研文章。其撰写的《当前独任庭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论文被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杂志录用,多篇论文被《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登载,所撰写的《对侵犯财产罪案件的实证分析》荣获全省法院XX—XX年度优秀司法统计分析评比三等奖,《现代司法理念法官职业化建设—从法官专业化的视角谈队伍建设》荣获全市法院第xx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在综合协调工作方面:充分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精心做好以文辅政工作,多次参与起草重要综合材料,在深入思考,认真判断的基础上为领导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参考。同时,积极做好了大量交办工作、临时性工作。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他经常加班加点,不分昼夜,连续作战。起草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各种综合材料深受领导的好评,多篇反映法院典型工作的宣传报道被《人民法院报》和《江苏法制报》刊登,经调研后形成的《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的41条意见》对审判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清苦不畏,严于律己树形象
办公室责任重大,位置特殊,一言一行都为广大干警所关注,自己的任何一点不慎都会给领导、办公室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给党和政府抹黑。因此,他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向高标准看齐,生活朝低标准放眼。一是加强团结。认真维护与领导、同事们之间的团结,强化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学人之长,容人之短,谅人之难,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帮忙不添乱,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凡是到办公室来反映问题的群众,他都坚持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耐心解释,从未发生过冷硬横推现象。二是廉洁自律。办公室工作清苦,工作没有规律,加班加点是常事。多年来,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浮躁,积极培养“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力求工作的高标准,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在生活上,不慕奢华,艰苦朴素,从来没有打着领导的旗号为自己谋求私利,时刻维护领导和自身的形象。三是甘于寂寞。办公室工作繁杂、辛苦、清贫、事无大小皆关乎全院大局,作为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他时刻严格约束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拓进取,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任劳任怨,不畏艰苦,勇挑重担,自愿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熬夜。有人问他:“小吴,你不觉得文字工作枯燥无味吗?” 、“你上班有瘾啊?”他说:“长期的文字工作是很枯燥,但是你一旦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热爱这个职业,当你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你就会在苦和累中找到工作的乐趣。”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付诸汗水,哪能有收获。他就是用这种朴实无华的品格默默地耕耘,在平凡的日常工作中,求上进,求特色,求成绩。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吴光前同志增长了智慧,拓宽了视野,提高了能力,现在已成为信息工作和文稿起草骨干。工作没有终点,只有始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他正一如既往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真话、办实事,不求轰轰烈烈,唯求踏踏实实,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出色、把人生写得更精彩。
法官事迹材料【第八篇】
xxx,男,1968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焦作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1991年9月大学毕业分配到焦作中院后,先后在技术处、政治部老干部处工作,历任技术处副主任、主任,老干部处处长。2017年11月任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多次被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先进技术处长,2000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政治坚定,高度负责。“讲政治”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认认真真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该同志参加工作27年来,对待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论是从事技术鉴定工作还是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还是从事执行局综合处工作,他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坚决贯彻落实领导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调整到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岗位后,正值基本解决执行进入决战决胜时期,执行综合工作头绪繁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综合处能否发挥好职能作用与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能否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紧密相关。面对新调整的工作岗位,面对紧迫繁重的工作任务,该同志没有畏难和退缩,而是迎难之上、克难攻坚,化压力为动力,带领综合处全部人员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学干结合,快速适应。执行局综合处承担着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质效管理、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中院执行工作文字材料起草、执行宣传、执行信访处理等多项职责。特别是2018年要全面迎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估验收,综合处一方面要对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控管理,另一方面,要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百日会战”“夏季执行攻坚竞赛活动”、“冬季攻坚”“涉民营企业、涉民生、涉党政机关专项活动”等多个专项活动;同时还要组织撰写文件、讲话、通报、方案等多种文字材料。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他非常注重学习,每天都是提前30分到单位,晚上学习加班常态化,经常晚上10点之后下班,遇到紧急情况,工作超过凌晨的也时有发生。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其他人员请教,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很快就适用了繁杂的工作。在日常质效监控工作,每天早上到单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陆执行指挥平台,关注全市法院的各项质效数据情况,摸索分析指标短板,有针对地提高。
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工作推进中,坚持全市两级法院一盘棋,不能让一个法院掉队。特别是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在全省处于落后位次。面对这种局面,执行局制定了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具体分包基层法院和工作指标的制度。综合处在拟定初步工作方案时,在具体人员分配上,该同志主动要求分包十个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最落后的孟州法院和全市法院最弱的短板指标。在院党组的有力下,综合处通过采取严格监管、定期通报、动态分析研判、个性化指导督办等多种举措,最终使两级法院质效明显提升,执行工作综合排名进入并保持在全省先进位次,执行结案率位居全省第一。该同志分包的孟州法院执行工作也明显提升,由上半年全省综合排名169名提升至100名左右。
严管厚爱,带强队伍。“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综合处的负责人,该同志严以律己,作风扎实,主动表率引领,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严格管理综合处队伍的同时,遇到干警生活中需要帮助、支持的,他毫不含糊,大力支持。在工作落实中,他亲力亲为,以上率下,言传身教,布置工作指导明确,方法具体,逐步带领出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战斗力强的综合管理队伍。尤其在案件监管方面,面对13项质效指标和10项综合管理质效随时动态变化的情况,通过一年来的摸索总结,监管人员掌握一套方法,能快速、高效地计算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的位次情况,为领导决策部署做好参谋助手。同时,监管人员每天还要对中院未结案件的20余项关键节点进行即时账册化监管,每天下午定期发布每日动态,指出节点流转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