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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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篇】

为加强工程材料程序化管理,有效的控制资金使用,更好的做好材料成本控制工作,了解各项目材料用款,对外欠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相关材料采购流程,望各项目部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

一﹑项目部申请材料采购计划

1.在进场前,项目部要提前做出由工程部门认可的材料总需求计划,如果部分材料是甲方指定的,项目必须注明指定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到场时间,联系方式等。有加工图纸的材料要附上图纸,且有项目部项目经理签字,(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项目部必须考虑到定制加工材料的加工周期及采购周期,提前提出材料申请,给采购部合理的采购时间)。

2.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每个月报一次月采购计划,提交材料申购单(每个月的15号可以补充一次采购计划,填写内容必须认真详细,规格、型号、数量必须齐全,采购部完全按照申购单进行采购,如与工程实际材料有出入,项目部自己承担责任),材料申购单一式三份,采购部,项目部,财务部各一份。为了杜绝浪费和其他不合理情况发生,材料申购单上面必须有材料申请部门预算员、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公司采购部有权拒绝接收材料采购申请表。公司采购部原则上不接收项目部任何人电话通知供货要求,如果有特殊情况,一定要有公司领导批准同意,由公司领导通知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在接收到公司领导批准同意采购,方可安排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进行采购。在公司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的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必须及时的补交材料申购表,并且按正常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然后将审批通过的材料采购申请表交至公司采购部。

3.项目中变更或增加材料用量,以甲方书面通知或签证为主。预算部收到变更或增加材料用量申请表后,必须进行核算,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同时,项目部按材料采购流程申请材料采购。

二、公司采购部在接收到批准后的材料材料申购单,应该按照工程施工流程和请购材料的缓急。由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安排采购人员去进行采购。

1.采购人员在接到采购部负责人安排的材料采购申请表后,采购人员要参考市场行情以及以前采购记录和供应商询价、报价。优先选择供货准时,材料质量好,价格优惠,实力强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主要材料或是采购量大的材料,采购人员要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并把供应商的材料样品,交货时间和报价上报给公司采购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进行审批,采购人员在接收到审批后的供应商名单后,进行相对应的材料采购。如果是采购量或者是采购金额比较大的材料采购时,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和避免以后的采购纠纷,公司采购部一定要和供应商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少量的辅助材料采购人员可以从和公司长期固定合作的供应商进行优先选择采购。

2.材料采购应做到事先进行控制,所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等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工程设计和合同要求,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经销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和合格证等。

三、采购下单和送货的时间安排

采购人员和供应商确定了采购意向,采购人员要严格按照材料采购申请表上面的数量给供应商下单,采购人员一定要向供应商确定材料的送(提)货时间和付款方式。为了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采购人员尽量要求供应商把送货时间往前安排。尽量让供应商送货到我们工程的项目,如果是因为材料采购量少或者是供应商离我们的项目比较远。供应商不送货,采购人员可以和供应商协商,由我们出运费,让供应商送货到我们项目,并同时告诉公司采购部相关领导。

四、无法及时供货的汇报说明

因市场和行业缺货因素,或供材商的原因,无法按期进行采购到位的材料。采购部相关人员应该立即通知材料请购部门,并且要说明原因。

五、供应商送货事项

1.供应商在准备送货前,一定要通知采购人员或者项目收货人员(项目经理,施工员,仓管),项目现场人员好安排材料的存放地点。供应商送货到项目现场,原则上是由采购人员和项目材料采购申请人一起验收供应商送的材料。如因特殊原因,采购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材料验收,由项目经理和相关人员组织验收。

2.供应商在送货时,要严格按照采购人员下给供应商的材料采购清单上面的数量送货。送货单上面要有,送货项目的名称,材料申购单的编号,以及供应商所送的材料名称,数量,价格,规格型号。送货单上面要盖供应商的公章。现场收货人员要拿项目部给公司采购部的材料申购单和供应商的送货单进行确认,看供应商所送材料是否是本项目部所需的材料。如果供应商所送材料和项目材料采购申请单一致,项目现场人员可以进行供应商所送材料验收。在验收供应商所送材料同时,供应商要提供每种材料的合格检测报告,有效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现场验收人员确认了供应商所送材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现场验收人员可以进行对供应商所送材料的验收入库工作。现场验收人员要在供应商的送货单上面签字确认。供应商的送货单必须一份三联,一份供应商自己留底,一份给工地现场验收人员,一份给公司采购人员。

3.现场验收人员在验收供应商材料时,一定要仔细,如果供应商的送货单和所送的实物材料名称,数量,品牌,规格型号不符。现场验收人员一定要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员并做记录。如果是材料质量不合格,现场验收人员一律拒绝收货(质检报告、合格证等未随货送到者,现场验收人员也可拒绝收货,并及时告知公司采购人员协调)。并且及时通知公司采购部相关人员。

六、供应商的结算

对于有采购合同的供应商,结算要严格按照合同的付款条款所定的时间节点执行,同时,供应商要带有现场验收人员签字的送货单和合同约定的发票,统一办理结算。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二篇】

1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要求,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是对公司购买原材料、燃料、辅料、备品备件(含进口)、工具(含进口)、油化、包装、产配件、外购外协件、五金电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及劳务协作过程中所发生的财务行为的基本规范。

2采购原则

物资采购按照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除公司生产经营有特殊要求或仅有唯一供货单位外,其余每一物资采购均应选择两个以上的供货单位实行比质比价,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严格价格和质量监督。

供货单位选择和采购价格的确定,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搞个人特权和人情交易。

3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公司对大宗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材料应逐步实行招标采购管理。选点定点原则及具体做法按ts16949“采购控制程序”文件执行。

公司对非定点采购材料、零星采购材料,年累计采购金额较大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评审工作机构,由采购、质量、技术、财务部门及相应的副总经理共同负责招标工作。各部门在招标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采购部门(包括物资供应、工程部门、工具部门、设备制造部门)负责提供招标单位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技术、质量部门依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招标单位资料,从技术、质量角度对招标单位的物资(产品)能否符合公司要求进行论证,并做出鉴定意见。

财务部门着重进行价格论证,在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位的供应商。

经相应部门论证后,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招标评审机构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由招标评审机构提议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三篇】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三、采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方式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3、货到后分期付款;4、货到延期付款;5、以上方式的结合。

四、采购计划请购和实施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

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五、质量验证与检验

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六、物资验收入库结算程序

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七、规定要求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六)售后服务规定:对于采购物资供应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供应部负责联系。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八、采购价格监督管理

企管部是行驶采购价格监督的职能部门,内设审计监督比价员,抽查供应部的采购质量记录。负责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负责从各种渠道搜集各单位拟采购的各类物资的供货单位价格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与各单位填报的《材料验收单》上的供货单位、价格等进行比较分析。凡由供应部提供的纳入清单的通用物资,原则上要明显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并做到对质量问题包退、包换,负责到底。使用单位如发现从料库领用的上述物资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应即向企管部报告,由企管部调查处理。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审计及针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九、责任与奖惩

所有从事物资采购的人员都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关于物资采购管理的文件,认清自己的责任,团结协作,互相监督,共同把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做好。

对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采购人员和其他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且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举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违法乱纪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将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规定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和程序,降低采购成本,确保各项原材料、货品等物资的供应,加强公司的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采购人员应当根据市场信息做到比质、比价采购;大宗物资的采购,具备招标条件的,应实行招标采购。

第二章采购人员职责

第四条采购人员具体职责有:

(一)负责采购计划的制定,采购合同的签订;

(二)负责物资采购的的询价、议价、比价、比质和采购招标工作;

(三)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公司所需各种物资。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卫生、安全工作。

第五条采购原则

(一)审核批准。原则上,未经审批的物资不予采购。(二)先进先出原则。监督仓库管理和使用人员按照先进先出原则使用物资。

(三)本地采购。在价格与质量相当条件下,以本地采购为主以降低运输成本。

(四)银行结算原则。对长期与大额度的货品,应通过签订合同与银行结算的方式。

(五)比质比价原则,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同类的供应商比质量,同质量的货品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信誉,择优确定供应商。

(六)索取证件原则,要索取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食品检测化验单等。

(七)试用原则。采购物资应尽量在使用后采购。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

第六条采购方式

(一)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二)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货品可由采购人员自购。

(三)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需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

第七条供货商的确定

(一)初选供货商。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要从所在城市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状况。

(二)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

(三)确定供货商。在使用两个月的基础上,由公司进行审查,以民主表决的方式集来确定。

(四)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由公司领导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在合作的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在合同期满前,由公司集中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

第八条市场调查

为充分跟踪市场价格动态,降低物资成本,增强公司议价能力和水平,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市场调查。

(一)公司领导、财务人员、采购人员、厨师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交公司财务存档。

(二)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调查项目的周期一般为15天,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注意避开雨雪天等极端天气的当日或次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

(三)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先蔬菜、鲜货、后干杂调料、粮油、酒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方式,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

(四)零星物品的市场调查由厨师长或委托他人(采购人员除外)实施。

第九条定价原则

(一)对供货商所供物品的定价,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每半月制定一次,零星物品的采购价格不定期进行。

(二)定价程序。由公司领导同采购人员一起根据市场调查的结果与供货商讨价还价后予以确认,并由公司领导、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告知仓管、财务执行。

(三)价格管理原则。对于供货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根据不同的货品,其最高限价范围如下:

1.干杂、调料、粮油等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6%。

2.低值易耗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平均数。

3.零星物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的5%。

4.鱼类、肉类、鲜货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4%。

5.蔬菜平均在一元以下者,其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的15%;价格在一元以上者,其定价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的10%。

(四)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以及灾害性天气持续时间较长的月份,由于供货价格波动太大,其定价原则可适当放宽。

第十条申购程序

(一)自购鲜活海鲜或零星物品类

1.对于经常性项目的采购,应由所需部门每周固定时间定期报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由采购人员办理。

2.需临时采购的物品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经库管签字确认、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申购单一式叁份。写明所需物品的品种、数量、规格等。

3.零星物品的申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天。需要急购的物品由总经理在申购单写明,限时购买。

4.采购人员根据申购单所列物品,与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采购,非公司领导批准,采购员不得单独外出采购。

(二)供货商送货类

1.需求部门填写申购物品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采购人员办理。

2.库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库存,当存货降到最低存货点时,库管人员应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供货商送货。

3.新进酒水、物料由公司领导、财务人员和采购人员签字以书面形式通知库管,不需填写申购单。

4.只有仓管人员可以电话形式或书面形式按申购单上的要求通知供货商送货,其他人员非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通知送货。

第十一条审批流程与权限

(一)对于单项(批次)物品价格低于2000元(含2000元),按照以下流程和权限进行审

批:

使用部门提出申购——采购人员询价——财务人员核准——公司领导审批。

(二)对于单项(批次)物品价格高于2000元的,按照以下流程和权限进行审批:使用部门提出申购——采购人员询价——财务人员核准——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采购数量的确定

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用,应根据最优经济库存、按单采购的原则来实现采购库存数量与满足实际使用的平衡,从而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一)鲜货、蔬菜、水发货类

1.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一般要求供货商送货。2.用上述原材料的部门每日营业结束前,根据存货、营业状况、储存条件及送货时间,提出次日的采购数量。

(二)可储存物品(干杂、调料、燃料、粮油、烟、酒水、物料、低值易耗品等)类

1.此类物品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资金周转、储存条件等因数,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的用量,最低不得低于一天的用量。

2.库存量的计算公式:

最低库存量﹦每日需用量*发货天数

最高库存量﹦每日需用量*15

第四章货物的验收

第十三条验收的质量标准

根据订货的样板,按质按量对发票验收。

第十四条验收的数量标准

根据采购人员收取的当日采购申请单上写明的数量进行验收,数量差异应控制在申购数量的上下10%左右。

第十五条验收人员

采购人员、仓管人员、领用部门负责人三方共同验收。仓管人员主要清点数量和重量,领用部门负责人主要把握食品和物品的质量。

第十六条验收时间

新鲜肉菜每日上午8:00—9:00;其它物资货品随到随验。

第十七条验收程序

(一)无论是直拨还是入库的采购物资都必须经仓管员验收,然后需直拨的按手续直拨,需入库的按规定入库。

(二)验收人员对采购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1.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2.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3.对购进的食品原材料、油味料不新鲜不收,味道不纯正不收。

4.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三)由仓管人员填写“入库单”或“直拨单”,注明所收物品的数量、单价、金额。

(四)入库单、直拨单填写完后,由采购人员、货物领用部门负责人、仓管员签字生效。签字完毕后的入库单或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财务做为记帐凭证,第二联库管自己留存,第三联交供货商作为结帐凭证。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五篇】

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采购行为,落实各相关单位在采购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明确采购事项和标准,确定具体的操作程序,提高采购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重庆XX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单位”。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采购,是指除财务费用和人工成本以外,以书面合同方式有偿获得企业生产运营相关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采购行为。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施工。

本实施细则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设备、材料、用品等,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物资、维修货物、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其中,工程货物是指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服务是指除工程和货物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服务、维修服务、咨询服务、行政服务、保安服务等。其中,工程服务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包括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本实施细则所称非工程物资和服务是指工程施工、工程货物以及工程服务以外的物资和服务,主要包括生产经营物品、办公家具、网络维护物资以及广告宣传服务、行政后勤服务、专业咨询服务等。

本实施细则所称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是指采购单位采购的生产或管理所必需的年度累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的物资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脑及其耗材、打印纸、每月必购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维修服务、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等。

第五条 采购单位实施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标准和权限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包括:

(一)集团公司本部: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工程及工程物资采购。

(二)各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单笔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以上的服务采购和20万元(含20万)以上的工程、工程物资和货物采购;年度累计采购金额20万元(含20万)以上的大宗物资、服务采购。

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管理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须填定《XX公司重大项目采购审批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管理标准以下的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本企业内控制度组织实施。

第九条 采购单位单笔采购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物资、工程及服务类项目,和年度累计采购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按照《XX区区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暂行)》和《XX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XX国资〔2018〕109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集团公司对采购单位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对本细则所明确的采购类项目实施统一领导,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明确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以及采购单位的采购责任;

(二)审批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预算)、本细则管理的采购申请及采购合同备案;

(三)审定采购单位负责的采购项目中采购要素及控制价格编制原则;

(四)审批涉及采购类项目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采购管理部门是专门负责采购管理、指导的部门。由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汇总、审核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预算)和采购申请;

(二)审核采购类项目的采购审批表,组织审核由各采购单位负责的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含评标办法)及控制价格;

(三)负责指导采购单位开展采购工作;

(四)完成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 采购单位作为采购人,其单位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人对采购活动负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 采购单位是指提出采购需求、申请,并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部门、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和项目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提出采购需求计划。依据市场规划、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等,预测未来一定时期需要采购的项目、产品及规模,定期编制采购需求计划。

(二)负责提出采购申请。根据具体项目或业务需要,编制采购需求申请、技术规范书或工作任务书等,说明需求的依据、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以及技术、质量、服务、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可以对采购方式、采购评审和供应商选择的规则和标准等提出建议。填报采购审批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三) 作为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履行主体,根据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采购方案,组织采购合同或协议的签署和分发,并根据合同相关要求开展合同权利义务的执行。

(四)督促检查本企业采购小组的采购活动,加强采购数量质量验收、检测管理、供应商考察及供应商评价等相关工作。处理需求计划与执行偏差相关问题,评估需求计划的准确性,优化需求预测机制。

(五)按照规定向集团公司办理采购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采购单位组织实施采购活动时,应当成立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原则上应当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单位应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技术复杂、采购预算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也可以处聘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小组。采购小组应尽职履责,确保采购活动合法、规范、高效、廉洁。

第十五条 采购小组是指为完成具体某采购项目,由各采购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的临时性工作小组,小组成员根据采购实际需求选取具有相关知识、技术或商务能力的骨干员工(外聘专家)担任。采购小组是本企业具体采购活动的实施主体,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实施供应市场分析、采购策略研究、寻源、供应商认证、采购方案沟通、评标、评选、谈判、询价、合同草拟等采购前期工作;

(二)负责制定采购方案。在完成采购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细化采购方式及适用依据、采购评审及供应商选择的规则和标准、评分细则、采购进度安排等,形成采购方案,并按本企业内控制度报本单位支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三)根据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的采购申请,修改采购方案,完善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做好采购实施准备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采购。根据审定的采购方案组织采购文书的编制与发出,发布采购公告,组织采购招标、比选、谈判、询价、专家抽选等活动的开展;

(五)负责提出采购结果报告。根据评标、评选、谈判、询价等总结报告,编写采购结果汇报材料,提出采购结果建议,并按本细则的规定,提交本单位支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对采购结果进行审议和决策;

(六)负责归档采购实施文档资料。及时收集整理采购实施过程各类文件资料,并按照要求进行归档;

(七) 负责完成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交办的其他采购工作。

第四章 采购审批管理

第十六条 各采购单位应根据经营计划、项目进度、工作流程,以年度和季度为节点,提前向运营管理部提交年度采购计划和季度采购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计划、无计划采购,需追加计划的应提供相关依据并按第十七条的审批流程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

第十七条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

采购单位上报采购申请(包括《XX集团重大项目采购审批表》(附件一)、采购方案)→采购单位的集团公司分管(联系)领导审核→运营管理部审核→运营管理部分管领导审核→集团公司总经理确定上会研究→运营管理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书面批复采购单位。

(一)采购单位:填写《XX集团重大项目采购审批表》一式三份,采购审批表应注明采购主体、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和预算资金及来源等“四要素”,报采购单位的集团公司分管(联系)领导,重点对采购活动的必要性和采购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核。

(二)运营管理部:重点对采购事项和填报资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根据采购事项和金额,提出初步意见,报本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提出上会意见。

(三)总经理办公会:对初审合格的采购活动进行综合审议,形成包含“四要素”的会议纪要。

第十八条 运营管理部要在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3日内书面批复采购单位,并督促指导各采购单位开展报名、澄清(含补遗)、开标、评标等工作。

第五章 采购实施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本部的采购活动,由申请单位(部门)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采购方案组织实施(零星办公用品采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其他各采购单位的采购小组作为采购实施的主体,根据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采购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经集团公司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确须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的采购,由综合管理部或运营管理部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采购方式,各采购单位实施本细则所确定的采购项目,可采用以下采购方式:

(一)比选:是指邀请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比选的采购方式。比选应邀请不少于3家单位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比选:(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采购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操作流程:拟定比选文件→确定比选邀请单位→比选单位报价→采购小组在比选单位在场情况公开宣布各单位报价并确定价低者为中选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签订合同→供货验收→按合同规定付款。

(二)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单位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询价对象应不少于3个供货商。

询价适用以下情形: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

操作流程:拟定询价文件→确定询价单位→询价→确定价格最低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签订合同→供货验收→按合同规定付款。

(三)竞价:是指采购单位向符合资格条件的商家(或厂家)发出采购或销售货物竞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或购买方进行多轮次公开或密封竞价,按对采购单位最有利的方式选出最优供应商或购买方的采购方式。竞价对象应不少于3个供货商。

操作流程:拟定竞价文件→确定竞价单位→多轮次公开或密封竞价→确定价格最低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签订合同→供货验收→按合同规定付款。

(4)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以下情形:(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4)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经两次公开招标但招标失败,报原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审批或者核准同意不再进行公开招标,且采购文件经过论证没有倾向性,确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的;(5)公开采购项目经公开采购后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的。

(五)区政府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第二十二条 各采购单位负责根据采购结果,整理采购资料汇总归档,包括不限于采购审批表、会议纪要、招标(比选)文件、合同、货物验收入库资料、竣工资料等。

第二十三条 由各采购单位按内控制度自行负责的采购项目,采购工作完成后,需按季把采购结果汇总后报运营管理部存档备案。

监督和投诉

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为采购活动的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检查,并负责处理投诉工作。

第二十五条 参与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采购活动的采购工作人员(含评标委员会、监督人员),应遵守保密及廉洁自律等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任何不正当利益。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 采购工作人员(含评标委员会)与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第二十七条 中标单位或成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执业准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限制或禁止其在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参加类似项目投标,移交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 投诉提起与受理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提出。采购单位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日内对投诉人做出书面答复。

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应在收到异议回复意见后7日内或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采购单位答复期限到期后7日内,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无授权委托人或投诉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诉人公章,或未在投诉本款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的,不予受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如与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有不同之处,按上级管理部门的相关制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XX集团重大项目采购审批表

金额:万元

采购项目名称

经费预算

经费来源

当年采购计划

加本次采购累计采购金额

采购主体、采购内容、采购方式

采购需求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需求单位

分管领导意见

采购管理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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