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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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一篇】
他是一个勤恳敬业、廉洁奉公的好法官。自入党xx年来,他躬身实践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做到“司法为民”,淡薄名利重事业,励精图治,有所作为。他曾连续11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两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被盛市、县表彰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xxxx年xx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为四级高级法官。今年,新春伊始,XXX被XX省委、政府表彰为全拾政法战线先进干警”,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他拾十佳”法官荣誉,受到通报表彰。
不学习就没出路
xxxx年XXX从部队复员到XX县法院工作,岗位的变换让他感到了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因为他知道,法官自己法律知识掌握不牢,就不可能做到公正、准确地办案。从此,XXX发扬“钉子精神”,想方设法挤出时间学习。他把自己身边的同志当作良师,虚心求教;经常向一直从事审判工作的同志请教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苦心研读法律知识。xxxx年xx月,他顺利拿到了XX省高等教育自考法律大专文凭,成为当时XX县法院第一个自考大专毕业的人。xxxx年x月,他又报名参加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的自学考试,即“小自考”。由于报考难度较大,和他一起报名学习的许多年轻人都中途退却了,只有XXX依然以坚强的毅力坚持着,当别人在工作之余看电视、打扑克消磨时光的时候,他却在灯光下孜孜不倦地读书。XXX只用了两年时间考完了所有科目,在他44岁那一年获得了法律本科文凭。然而学无止境,他没有停止学习的步伐,深知法律更新很快,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熟练准确地掌握和运用,现在他每天都要抽空学习法律、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知识。
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XXX还组织和督促庭内同志学习。他告诫庭内同志:“不学习就没有出路,只有争做‘学习型’、‘知识型’的法官,才能适应审判形势的新需要”。在XXX的影响和带动下,全庭同志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人人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两人通过了司法考试。
同时,XXX还把结合工作写宣传、信息、调研文章看作是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他个人在全国、省市县级刊物上发表文章近百篇,有力地宣传了法院审判工作,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不拿权力做交易
XXX在法院工作了xx年,办过几千件民商、审监、执行、刑事案件,从没办过一件冤假错案,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没收过当事人一分钱,没办过一件人情案。尤其是在刑事审判庭工作后,求他“开条口子”、“轻判一点”、“网开一面”的上级领导、同事、亲友非常多,可是他始终坚持“什么大也不如法律大,任何时候都要对法律负责”这个理念,从不受外界的干扰影响。虽然他爱人没有工作,家里生活全靠他一人的工资,家境很不富裕,但他深深地知道“吃人东西嘴短,拿东西人手软”,法官一出现不廉洁的行为就会影响到案件质量,公正司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他的“无情”碰了一鼻子灰、无功而返的人都只有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说:“对这个‘刀枪不入’的人真是毫无办法……”XXX却常说:作为一名法官,给群众办事是应该的,若收了当事人的礼,没办成事当事人会骂我“不是人”,收了礼物办成了事当事人也同样会在心里瞧不起我,自己行的正,走得端,办案公正,那些歪门邪道就钻不了空子。
xxxx年xx月,在审理被告人汪畅犯购买使用假币一案中,当事人为减轻罪刑,托任某领导的襟兄来说情,夜晚又带着两瓶名酒等贵重礼品,敲开了XXX的家门,请求给点面子,要求“放此人一马”,并说事成之后,定当重谢。XXX不但没有收他送来的钱物,还对当事人给予严厉批评。该领导大动肝火:“你这小小的一个庭长,敬酒不吃吃罚酒……”XXX果断地回答:“是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岂能谋私,权钱交易。”说情者见无孔可入,无计可施,悻悻拿起钱物离去。XXX顶住了各方压力,依法公正地作出了有罪的判决。
尽管如此,有的人还是半信半疑,总觉得办事不“表示”心里不踏实。在审理原告宋华晔与被告邹太明争水纠纷中,XXX经过说法论理,到案发地进行调查、绘制现场图,查明了纠纷起因,宣告被告邹太明无罪,同时驳回自诉人宋华晔民事赔偿请求的判决。被告没想到自己的官司能够打赢,当场掏出1000元钱表示谢意,XXX毫不犹豫地回绝了。
不作表率何谈称职
XXX常说,自己是一个农家子弟,是党把我培养成一名法官,不拼命地干好工作就对不起组织的培养教育,越是资历老,越要当好表率。
当过军人XXX依旧保持着军人优良的作风。在XX县法院工作xx年来,XXX严格遵守法院劳动纪律,院考勤登记簿里记载着他全勤的记录,他从来没有迟到早退过,也从未因私事请假过一天,很少过一个完整的“双休日”和节休假日,工作起来不分白天和黑夜,从不叫一声苦和累,同事们都叫他“拼命三郎”。
在审判工作上,他更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作为刑事审判庭的庭长,他严把案件审查关,既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力,防止重罪轻判,使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又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xxxx年x月,在审理被告人张甫弟犯奸淫幼女罪一案中,为做到定性和量刑准确,XXX认真做好对检察机关移送的主要证据审查的同时,他还先后3次深入到案发当地,步行90余里,调查走访了所有当事人,整理了12份107页的材料,查清了被告人张甫弟在两年的.时间内,先后对四名七岁至九岁的幼女多次进行奸淫的事实。尤为重要的是,被告人将四幼女集中在一起进行猥亵和实施轮流奸淫。据此,XXX5次召集合议庭其他成员进行合议研究,认为张甫弟不仅奸淫幼女多人,且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以重处,并及时将张甫弟一案依法移送XX州市中院管辖。经审理,XX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奸淫幼女罪,判处被告人张甫弟死刑。由于XXX的严格把关,避免了重罪轻判,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终于得到了法律的严惩。
xxxx年x月,正值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开始不久,检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将某中学学生谢藤军、江波、李宗建、李友成提起公诉,此案受到全国多家新闻媒介的竟相关注和炒作。XXX主审此案,经过认真审理查明,他认为谢藤军等4人成立的“新龙会”组织,是学生中的一种帮派组织,成员几乎是14岁至16岁的初中学生,其宗旨主要是对抗另一学生帮派组织“飞鹰帮”,既无构成犯罪的行为,更无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行为,构不成黑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和犯罪特征,“新龙会”仅属于一般非法组织。因此,他没有受“严打”整治斗争、新闻界和政法内部已定性的影响,严把案件性质和罪与非罪的界限关,依法宣告无罪,避免了一起重大错案的发生。事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同行一提起这件事,都向XXX投来了敬意的目光。
任刑事审判庭庭长7年来,XXX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感和勇争第一的精神,带领全庭法官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使XX县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长期稳定地保持全市领先的优势:在全市法院对口考核中连续五年名列第一;连续两年实现案件审结率、高效审判率、当庭裁判率、上诉维持率、自诉案件调解率五个100%,并实现了无抗诉案;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先后被省市县评为“严打”斗争先进集体和省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XXX个人每年主审全庭案件的40%以上,个人所办案件连续五年无改判案件。他因此也受到了本院乃至其他兄弟单位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同志的尊重,成为大家心目中的楷模。学习的对象。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二篇】
xxx,男,1968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焦作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1991年9月大学毕业分配到焦作中院后,先后在技术处、政治部老干部处工作,历任技术处副主任、主任,老干部处处长。2017年11月任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多次被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先进技术处长,2000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政治坚定,高度负责。“讲政治”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认认真真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该同志参加工作27年来,对待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论是从事技术鉴定工作还是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还是从事执行局综合处工作,他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坚决贯彻落实领导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调整到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岗位后,正值基本解决执行进入决战决胜时期,执行综合工作头绪繁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综合处能否发挥好职能作用与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能否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紧密相关。面对新调整的工作岗位,面对紧迫繁重的工作任务,该同志没有畏难和退缩,而是迎难之上、克难攻坚,化压力为动力,带领综合处全部人员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学干结合,快速适应。执行局综合处承担着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质效管理、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中院执行工作文字材料起草、执行宣传、执行信访处理等多项职责。特别是2018年要全面迎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估验收,综合处一方面要对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控管理,另一方面,要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百日会战”“夏季执行攻坚竞赛活动”、“冬季攻坚”“涉民营企业、涉民生、涉党政机关专项活动”等多个专项活动;同时还要组织撰写文件、讲话、通报、方案等多种文字材料。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他非常注重学习,每天都是提前30分到单位,晚上学习加班常态化,经常晚上10点之后下班,遇到紧急情况,工作超过凌晨的也时有发生。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其他人员请教,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很快就适用了繁杂的工作。在日常质效监控工作,每天早上到单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陆执行指挥平台,关注全市法院的各项质效数据情况,摸索分析指标短板,有针对地提高。
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工作推进中,坚持全市两级法院一盘棋,不能让一个法院掉队。特别是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在全省处于落后位次。面对这种局面,执行局制定了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具体分包基层法院和工作指标的制度。综合处在拟定初步工作方案时,在具体人员分配上,该同志主动要求分包十个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最落后的孟州法院和全市法院最弱的短板指标。在院党组的有力下,综合处通过采取严格监管、定期通报、动态分析研判、个性化指导督办等多种举措,最终使两级法院质效明显提升,执行工作综合排名进入并保持在全省先进位次,执行结案率位居全省第一。该同志分包的孟州法院执行工作也明显提升,由上半年全省综合排名169名提升至100名左右。
严管厚爱,带强队伍。“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综合处的负责人,该同志严以律己,作风扎实,主动表率引领,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严格管理综合处队伍的同时,遇到干警生活中需要帮助、支持的,他毫不含糊,大力支持。在工作落实中,他亲力亲为,以上率下,言传身教,布置工作指导明确,方法具体,逐步带领出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战斗力强的综合管理队伍。尤其在案件监管方面,面对13项质效指标和10项综合管理质效随时动态变化的情况,通过一年来的摸索总结,监管人员掌握一套方法,能快速、高效地计算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的位次情况,为领导决策部署做好参谋助手。同时,监管人员每天还要对中院未结案件的20余项关键节点进行即时账册化监管,每天下午定期发布每日动态,指出节点流转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三篇】
**,他的心和名字一样透亮闪光。他用高效优质的办案实绩守护着公平正义,诠释着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
2013年,他在法院执行局工作,无论盛夏酷暑还是冰天雪地,他经常夜以继日,加班加点,不知牺牲了多少个节假日,不知受到妻子孩子多少次责怪,但他无怨无悔。这一年 ,他承办执行案件251件,执行结案159件。同志们称他是“拼命三郎”。2014年,他承办执行及审理案件285件,结案287件,其中执行结案191件,案结96件;2015年承办195件,审结273件。他所执行及审理的案件中调、撤率达到%,一审服判息诉率%。
2014年8月,他来到**法庭任**法庭副庭长,2015年8月主持工作,2016年初被任命为庭长。上任伊始,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按照省高院的总体部署,他大胆运行审判权机制改革,成立了以庭长为主审法官的“1审判员+法官助理+1书记员”团队。在此基础上,将全庭人员编入审判团队,在原有一个审判团队的基础上,再行组建两个团队。创新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审判团队人员信心明显增强,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高,团队之间裁判尺度逐渐统一,审判人员办案能力明显提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协助水平逐渐提升,法官助理对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组织调解,起草法律文书等工作日益得心应手。2015年,**法庭结案1022件,比上年增加260件;人均结案率达%,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在全市人民法院系统位于前列。他们的经验被《**晚报》、《**晚报》、《**日报》、**法院网等广为宣传报道。
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从繁忙的审判工作中挤时间,带领法庭人员到**幼儿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活动,为教师、学生、家长作法制讲座;他和同志们开展法制赶大集活动,在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法制咨询;他亲自给基层调解员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讲授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业务知识。他和同志们选择典型案例,在所辖的六个乡镇开展巡回审理,既方便了诉讼当事人,更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旁听,接受现场教育,起得了事半功倍、举一反三的功效。2015年以来,他们开展巡回审理就达8次之多。
**和他的同事对农民群众抱有深厚情感,对于涉农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2013年以来,先后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7件,排除妨害29件,结案排除妨害26件,结案土地案件25件。他们还特别关注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高度关注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利用春节务工人员在家的有利契机,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并加强案群体回访。2016年初以来,他们就为3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万元。
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经常深入一线调查走访。 2014年7月,**承办了一件诉求赔偿的案件。原告丁某某帮助被告潘某推拉陷入泥坑的车辆时,不慎将左手压伤,构成8级伤残。潘某某的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但事故发生时未报警,也未保护现场,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交警部门未作事故认定。保险公司认为本案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并非交通事故,不是保险合同纠纷,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
**亲自到事故现场向当地村民了解事故经过情况,最终通过法庭调查认定,被告潘某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万元,还原了事实真相,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4年到2015年底,**法庭共结案1784件,**承办执行及审理案件480件,结案560件,均没有一件发改案件,没发生一件涉诉信访案,受到人民群众的热情赞扬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称号。2004年,**在全市法院系统荣立三等功,荣获全市“优秀法官”称号。2015年,**被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表彰为“**县十佳青年服务之星”。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四篇】
周斌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放在法治的不懈追求中,他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四川省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他就是恩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周斌。
精业 源自坚定的法治信仰
“个头不高但庭审中气场足。”这是周斌20余年一线审判生涯中留给老百姓最直观的印象。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斌同志就像一块海绵,在法律的海洋中尽情吸取着法律知识的养分。气场足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来自于对自身业务的自信,办理案件2400余件,无一件引发信访,庭前的调解疏导、庭中的明辨是非、庭后的释法析理,无处不彰显出他对法律的精通。曹某诉某卫生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因对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双方争议较大,且当时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周斌多次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多次到实地走访调查,多次组织人员分析案情,在当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从法律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推定工伤保险赔偿与因第三人侵权赔偿在法律上并行不悖的,并据此作出判决,最终让双方对判决胜败皆服。
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用人单位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劳动者却未提起诉讼,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巴中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825元计算标准,还是按实际查明的工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李某未提起诉讼,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应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年平均工资标准36825元计算。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失效,应按实际查明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对数额计算不当,可以予以变更,包括减少,同时也包括增加。周斌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保护弱势群体,坚持按第二种意见处理此案,该案的判决对于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作出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用人单位起诉反而得到比履行仲裁裁决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是司法追求实质公平的典型案例。该案例入例《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他很谦虚也很好学,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这是法院同事对周斌的评价,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到法院参加工作,周斌勤钻书记员业务,在短时间内成为院内书记员中的佼佼者;担任审判员后,他经常思考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空白和障碍,先后撰写了《新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困惑》、《车辆受损后是否应当计算贬值费》等多篇实务类的调研文章,所撰写的《恩阳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司法对策及建议》一文获得四川省“治蜀兴川”杯论文大赛优秀奖、市科协第七届学术论坛二等奖。拟定的《关于“三区同建”的法律思考》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他喜欢钻研新类型案例和疑难案件,无论是承办法官向他咨询,还是审委会、合议庭讨论案件,他总是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所理解的、所掌握的知识,并在案件审理后归纳总结,形成指导性意见。2018年,其办理的一件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案件办结后,周斌担心涉案食品过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保食品管理,让人民吃得放心》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被《人民法院报》采编。
“有的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如果没有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失望,更可怕是可能会对法治失望。”这既是周斌的座佑铭,也是他多年来精业求真的源泉动力。
敬业 源自良好的法官素养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是自己的事一定做好。”这是最近一部电影中的一句话,也是周斌20余年法官生涯的真实写照。将本职工作干好决不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在工作中,秉承这样理念的周斌,将自己审判工作干好的同时,主动与党委中心工作有效对接,不断创新理念,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担任回风社区巡回法庭负责人期间,他创造性地推行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在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协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到社区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将司法的职能和触角真正下沉到一线。这样的做法得到时任省委书记王东明和时任省高院院长王海萍的肯定。王东明书记指出:把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这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方式,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创新,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能有效的帮助和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种合理诉求。
针对恩阳辖区民事案件中家事纠纷居多的情形,他又总结出家事调查、家事调解、财产申报、判后回访等举措,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以小家安保大家安”。蒋某与董某均系再婚,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董某为此向法院两次提出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董某遂离家出走。后蒋某患冠心病、高血压、肺结核等多种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向法院提起扶养纠纷,要求董某支付生活费、医药费数十万元。周斌办理此案后,采取委托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了双方感情分歧,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双方亲属、村社干部参与调解,从感情基础、夫妻扶养义务等角度进行调解,往来奔波数十次,最终在尊重双方感情已破裂的基础事实上,蒋某愿意放手,而董某也自愿承担数万元的扶养费,双方均从情感上得以解脱,该案后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以《离婚拉锯战》播出。
为民 源自深沉的基层情结
恩阳地处山区,这里无论是交通还是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与大城市相比均有较大差异,尽管法官所处理的案件很大一部分都是群众家长里短的小纠纷,但法官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都更大,送达,车子去不了,走路一去便是两、三个小时;调解,受农村家族观念影响,往往当事人亲属便达几十人;判决,受经济因素影响,胜诉后经常无财产可供执行。很多人不愿意在基层久呆,而周斌从1996年开始,辗转曾口法庭、渔溪法庭、恩阳法庭、雪山法庭,一干就是12年,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烙印上了深沉的基层情结和民生情结。“很接地气”,经常有老百姓这样评价周斌,但凡周斌办理的案件,他总要深入一线,深入农家院户,到一线调查走访,到一线开庭审理,最大化地减少老百姓诉累;他十分注重运用调解来化解矛盾,从最初的个案调解逐步总结出“五阶十法”调解技巧,再逐步升华到“全程、全员、全域”的调解模式,他的调解率达到77%;原告魏某、杨某与巴中市恩阳区民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陈某、冯某、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之子魏某某和被告陈某、冯某、杨某四人相约到提河水库钓鱼,过程中,魏某某下水库游泳,不幸死亡。后魏某某的父母认为是学校、事故发生地提河水库管理方存在管理不善,陈某等人应当承担推定过错责任,魏某某的亲属起诉至法院要求五被告连带赔偿。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因魏某某已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被告与魏某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原告家庭困难,周斌同志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在庭前庭中参与调解,主动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给付原告魏某、杨某4万元经济帮助费,解决了原告家庭的具体困难。
周斌的父亲也是一名法官,也曾在基层工作过多年,他经常告诫周斌:“我们是农村出来的,也是农民的儿子,办案一定不要有私心,要理解群众的困难,做实事、做好事。”良好的家风让周斌用朴实无华的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周斌的求索之路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