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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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一篇】

周斌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放在法治的不懈追求中,他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四川省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他就是恩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周斌。

精业 源自坚定的法治信仰

“个头不高但庭审中气场足。”这是周斌20余年一线审判生涯中留给老百姓最直观的印象。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斌同志就像一块海绵,在法律的海洋中尽情吸取着法律知识的养分。气场足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来自于对自身业务的自信,办理案件2400余件,无一件引发信访,庭前的调解疏导、庭中的明辨是非、庭后的释法析理,无处不彰显出他对法律的精通。曹某诉某卫生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因对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双方争议较大,且当时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周斌多次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多次到实地走访调查,多次组织人员分析案情,在当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从法律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推定工伤保险赔偿与因第三人侵权赔偿在法律上并行不悖的,并据此作出判决,最终让双方对判决胜败皆服。

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用人单位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劳动者却未提起诉讼,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巴中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825元计算标准,还是按实际查明的工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李某未提起诉讼,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应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年平均工资标准36825元计算。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失效,应按实际查明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对数额计算不当,可以予以变更,包括减少,同时也包括增加。周斌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保护弱势群体,坚持按第二种意见处理此案,该案的判决对于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作出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用人单位起诉反而得到比履行仲裁裁决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是司法追求实质公平的典型案例。该案例入例《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他很谦虚也很好学,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这是法院同事对周斌的评价,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到法院参加工作,周斌勤钻书记员业务,在短时间内成为院内书记员中的佼佼者;担任审判员后,他经常思考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空白和障碍,先后撰写了《新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困惑》、《车辆受损后是否应当计算贬值费》等多篇实务类的调研文章,所撰写的《恩阳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司法对策及建议》一文获得四川省“治蜀兴川”杯论文大赛优秀奖、市科协第七届学术论坛二等奖。拟定的《关于“三区同建”的法律思考》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他喜欢钻研新类型案例和疑难案件,无论是承办法官向他咨询,还是审委会、合议庭讨论案件,他总是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所理解的、所掌握的知识,并在案件审理后归纳总结,形成指导性意见。2018年,其办理的一件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案件办结后,周斌担心涉案食品过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保食品管理,让人民吃得放心》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被《人民法院报》采编。

“有的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如果没有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失望,更可怕是可能会对法治失望。”这既是周斌的座佑铭,也是他多年来精业求真的源泉动力。

敬业 源自良好的法官素养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是自己的事一定做好。”这是最近一部电影中的一句话,也是周斌20余年法官生涯的真实写照。将本职工作干好决不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在工作中,秉承这样理念的周斌,将自己审判工作干好的同时,主动与党委中心工作有效对接,不断创新理念,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担任回风社区巡回法庭负责人期间,他创造性地推行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在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协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到社区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将司法的职能和触角真正下沉到一线。这样的做法得到时任省委书记王东明和时任省高院院长王海萍的肯定。王东明书记指出:把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这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方式,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创新,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能有效的帮助和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种合理诉求。

针对恩阳辖区民事案件中家事纠纷居多的情形,他又总结出家事调查、家事调解、财产申报、判后回访等举措,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以小家安保大家安”。蒋某与董某均系再婚,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董某为此向法院两次提出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董某遂离家出走。后蒋某患冠心病、高血压、肺结核等多种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向法院提起扶养纠纷,要求董某支付生活费、医药费数十万元。周斌办理此案后,采取委托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了双方感情分歧,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双方亲属、村社干部参与调解,从感情基础、夫妻扶养义务等角度进行调解,往来奔波数十次,最终在尊重双方感情已破裂的基础事实上,蒋某愿意放手,而董某也自愿承担数万元的扶养费,双方均从情感上得以解脱,该案后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以《离婚拉锯战》播出。

为民 源自深沉的基层情结

恩阳地处山区,这里无论是交通还是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与大城市相比均有较大差异,尽管法官所处理的案件很大一部分都是群众家长里短的小纠纷,但法官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都更大,送达,车子去不了,走路一去便是两、三个小时;调解,受农村家族观念影响,往往当事人亲属便达几十人;判决,受经济因素影响,胜诉后经常无财产可供执行。很多人不愿意在基层久呆,而周斌从1996年开始,辗转曾口法庭、渔溪法庭、恩阳法庭、雪山法庭,一干就是12年,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烙印上了深沉的基层情结和民生情结。“很接地气”,经常有老百姓这样评价周斌,但凡周斌办理的案件,他总要深入一线,深入农家院户,到一线调查走访,到一线开庭审理,最大化地减少老百姓诉累;他十分注重运用调解来化解矛盾,从最初的个案调解逐步总结出“五阶十法”调解技巧,再逐步升华到“全程、全员、全域”的调解模式,他的调解率达到77%;原告魏某、杨某与巴中市恩阳区民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陈某、冯某、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之子魏某某和被告陈某、冯某、杨某四人相约到提河水库钓鱼,过程中,魏某某下水库游泳,不幸死亡。后魏某某的父母认为是学校、事故发生地提河水库管理方存在管理不善,陈某等人应当承担推定过错责任,魏某某的亲属起诉至法院要求五被告连带赔偿。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因魏某某已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被告与魏某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原告家庭困难,周斌同志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在庭前庭中参与调解,主动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给付原告魏某、杨某4万元经济帮助费,解决了原告家庭的具体困难。

周斌的父亲也是一名法官,也曾在基层工作过多年,他经常告诫周斌:“我们是农村出来的,也是农民的儿子,办案一定不要有私心,要理解群众的困难,做实事、做好事。”良好的家风让周斌用朴实无华的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周斌的求索之路永远在路上。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二篇】

xxx,男,1968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焦作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1991年9月大学毕业分配到焦作中院后,先后在技术处、政治部老干部处工作,历任技术处副主任、主任,老干部处处长。2017年11月任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多次被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先进技术处长,2000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政治坚定,高度负责。“讲政治”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认认真真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该同志参加工作27年来,对待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论是从事技术鉴定工作还是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还是从事执行局综合处工作,他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坚决贯彻落实领导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调整到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岗位后,正值基本解决执行进入决战决胜时期,执行综合工作头绪繁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综合处能否发挥好职能作用与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能否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紧密相关。面对新调整的工作岗位,面对紧迫繁重的工作任务,该同志没有畏难和退缩,而是迎难之上、克难攻坚,化压力为动力,带领综合处全部人员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学干结合,快速适应。执行局综合处承担着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质效管理、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中院执行工作文字材料起草、执行宣传、执行信访处理等多项职责。特别是2018年要全面迎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估验收,综合处一方面要对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控管理,另一方面,要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百日会战”“夏季执行攻坚竞赛活动”、“冬季攻坚”“涉民营企业、涉民生、涉党政机关专项活动”等多个专项活动;同时还要组织撰写文件、讲话、通报、方案等多种文字材料。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他非常注重学习,每天都是提前30分到单位,晚上学习加班常态化,经常晚上10点之后下班,遇到紧急情况,工作超过凌晨的也时有发生。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其他人员请教,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很快就适用了繁杂的工作。在日常质效监控工作,每天早上到单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陆执行指挥平台,关注全市法院的各项质效数据情况,摸索分析指标短板,有针对地提高。

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工作推进中,坚持全市两级法院一盘棋,不能让一个法院掉队。特别是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在全省处于落后位次。面对这种局面,执行局制定了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具体分包基层法院和工作指标的制度。综合处在拟定初步工作方案时,在具体人员分配上,该同志主动要求分包十个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最落后的孟州法院和全市法院最弱的短板指标。在院党组的有力下,综合处通过采取严格监管、定期通报、动态分析研判、个性化指导督办等多种举措,最终使两级法院质效明显提升,执行工作综合排名进入并保持在全省先进位次,执行结案率位居全省第一。该同志分包的孟州法院执行工作也明显提升,由上半年全省综合排名169名提升至100名左右。

严管厚爱,带强队伍。“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综合处的负责人,该同志严以律己,作风扎实,主动表率引领,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严格管理综合处队伍的同时,遇到干警生活中需要帮助、支持的,他毫不含糊,大力支持。在工作落实中,他亲力亲为,以上率下,言传身教,布置工作指导明确,方法具体,逐步带领出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战斗力强的综合管理队伍。尤其在案件监管方面,面对13项质效指标和10项综合管理质效随时动态变化的情况,通过一年来的摸索总结,监管人员掌握一套方法,能快速、高效地计算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的位次情况,为领导决策部署做好参谋助手。同时,监管人员每天还要对中院未结案件的20余项关键节点进行即时账册化监管,每天下午定期发布每日动态,指出节点流转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三篇】

吴光前同志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努力增强为党组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法院其他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作用,自我加压,勤奋拼搏,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XX年被天宁区政府授予嘉奖,XX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XX年被天宁法院评为调研好手,被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一)勤学不止,内强素质迎挑战

XX年5月,按党组的要求,吴光前同志被调配到办公室工作,成为一名文字秘书。办公室作为法院的指挥中枢,对每一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特殊的要求。初来乍到的他既自豪,又倍感压力,业务工作不熟悉,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起来感到比较吃力。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他加班加点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政策文件,掌握写作技巧,以适应岗位需要,提高工作能力。三年来,他深入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理论知识,为自己积累了丰厚的理论素养;对国家出台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外地的先进经验,他善于结合本院的实际深入研究,并体现到文字材料中,使办公室文字材料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言语朴实,文字严谨,既符合上级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同时,他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把每项工作都当做对自己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和挑战,进一步增强了对实践的认识和感知能力,努力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学习中增强了迎接挑战问题的本领。办公室工作的三年,是他全身心工作的三年,用心品味的三年。

(二)笔耕不辍,尽职尽责求突破

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既要负责信息宣传、业务调研,又要负责文稿起草、综合协调等工作,可谓是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但在工作中吴光前同志无怨无悔,任劳任怨,把所有工作当作领导对自己的信任、考验和锻炼。他始终牢记“办公室工作无小事,一旦出了问题就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他不断激励自己,主动工作,尽职尽责,拼搏进取,努力在办文、办事、办会上下功夫,切实与领导班子在决策上合谋、思路上合辙、节奏上合拍、工作上合心,力争把每一件工作干出成绩。

在信息工作方面:按照“及时、准确、全面、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审判动态》、《信息简报》采写、编发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工作对全院中心工作反馈和上报力度,提高了为领导和基层服务的贴进度和针对性,有效增强了信息工作的参谋服务功能。三年来,共编写各类信息简报40多篇,其中被省高院、市中院信息刊物采用30余篇,《创优法制环境保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被最高人民法院录用,《六个力求强管理 审判工作出成效》的审判管理经验材料在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得以推广,为天宁法院的信息工作走在全市法院最前列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调研工作方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以及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10余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司法统计分析和调研文章。其撰写的《当前独任庭适用存在的问题及完善》论文被国家法官学院《法律适用》杂志录用,多篇论文被《人民法院报》和《中国法院网》登载,所撰写的《对侵犯财产罪案件的实证分析》荣获全省法院XX—XX年度优秀司法统计分析评比三等奖,《现代司法理念法官职业化建设—从法官专业化的视角谈队伍建设》荣获全市法院第xx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在综合协调工作方面:充分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精心做好以文辅政工作,多次参与起草重要综合材料,在深入思考,认真判断的基础上为领导提供全面、准确的决策参考。同时,积极做好了大量交办工作、临时性工作。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他经常加班加点,不分昼夜,连续作战。起草的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各种综合材料深受领导的好评,多篇反映法院典型工作的宣传报道被《人民法院报》和《江苏法制报》刊登,经调研后形成的《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的41条意见》对审判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清苦不畏,严于律己树形象

办公室责任重大,位置特殊,一言一行都为广大干警所关注,自己的任何一点不慎都会给领导、办公室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给党和政府抹黑。因此,他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向高标准看齐,生活朝低标准放眼。一是加强团结。认真维护与领导、同事们之间的团结,强化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学人之长,容人之短,谅人之难,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帮忙不添乱,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凡是到办公室来反映问题的群众,他都坚持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耐心解释,从未发生过冷硬横推现象。二是廉洁自律。办公室工作清苦,工作没有规律,加班加点是常事。多年来,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浮躁,积极培养“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力求工作的高标准,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在生活上,不慕奢华,艰苦朴素,从来没有打着领导的旗号为自己谋求私利,时刻维护领导和自身的形象。三是甘于寂寞。办公室工作繁杂、辛苦、清贫、事无大小皆关乎全院大局,作为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他时刻严格约束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拓进取,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任劳任怨,不畏艰苦,勇挑重担,自愿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熬夜。有人问他:“小吴,你不觉得文字工作枯燥无味吗?” 、“你上班有瘾啊?”他说:“长期的文字工作是很枯燥,但是你一旦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热爱这个职业,当你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你就会在苦和累中找到工作的乐趣。”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付诸汗水,哪能有收获。他就是用这种朴实无华的品格默默地耕耘,在平凡的日常工作中,求上进,求特色,求成绩。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吴光前同志增长了智慧,拓宽了视野,提高了能力,现在已成为信息工作和文稿起草骨干。工作没有终点,只有始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他正一如既往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真话、办实事,不求轰轰烈烈,唯求踏踏实实,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出色、把人生写得更精彩。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四篇】

**同志,**法院院长,经过深入基层、细致调查,他与班子成员达成共识:要改变**法院的现状,就必须要抓队伍建设,树法官形象,促进司法公正;抓法院改革,强业务审判,提高工作效率;抓服务意识,讲大局观念,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全院上下的努力,力争使法院半年出低谷,一年上台阶,两年求发展。下面是他的法官个人先进事迹:

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根本所在。一年多来,**法院先后组织开展了“我是法院干警,我是法院形象”大讨论、“树讲求集中教育”、“学习培训月”、“执法大检查”、“执法为民集中教育”等一系列活动,不断统一干警思想,凝聚合力,使干警的素质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使感情系民、热情助民、司法为民成为干警的自觉行动。**法院还从全县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镇村等聘请了31名执法监督员,以加强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同时,法官先进事迹材料**法院紧贴管理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制定并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党组会议制度》、《中层干部例会制度》等项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制度,严格落实了《法官法》“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省政法委“约法三章”、省高院“六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变“人管人”为“规章治事、制度管人”,并从长远着眼,敢碰硬,敢较真,严肃了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已对一名庭长、一名干警追究了责任。

在从严治警的同时,院党组时刻不忘从优待警:每年为干警休检一次,新建了食堂,每位干警家中婚丧嫁娶,院领导都会到场送一份关心和情谊……这些工作,无不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关心和爱护化作了党组细致入微的关怀。

班子的表率,队伍的加强,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执法担道义,躬身作公仆”已成为全院干警的铮铮誓言,“实践‘三个代表’,一切为了群众”已化作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法院坚持不变的信条。他们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效果。李翔、赵顺庆抢劫案,仅用二十天就审理完毕,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并被分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体现了打击暴力犯罪、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优秀法官事迹。把“涉黑”等七种犯罪作为打击和整治重点,审结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了一批影响广泛、领导和群众关注的案件。今年10月审结的李某、吉某等四人妨害公务案,涉及到来滦投资客商的利益,本着打击犯罪,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目的,依法判处李某和吉某拘役六个月。通过做另外在逃二人家属的工作,二人投案自首,被分别单处了罚金。强有力的刑事审判和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确保了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为营造秩序井然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创造良好文明的投资环境,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经济审判结出硕果。今年已审结各类经济商事案件566件,涉案标的额6000余万元。为充分保护县支柱企业的合法权益,机电办案组于去年9月设立,专门审理机电公司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自设立以来,机电公司已六次给法院写来表扬信,两次向县委和县人大为法院请功;今年10月,由4名精干干警组成联社办案组,专门解决贷款回收难问题;为促进县经济体制改革、法官事迹材料,成立了三个合议庭,正在积极审理26件企业破产案件,预计可于今年底明年初全部审结。

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法院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狠抓法院改革,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推广了简便快捷办案方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平均审限缩短了30天。

曾几何时,“执行难”这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深深地困扰着法院。对此,**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下定决心:必须彻底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从2002年10月开始,**法院开展了“办案突击月”、“执行周”两次大规模集中执行,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开了执行工作的局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5月法院执行局成立,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执行工作进一步向高效、规范、科学的轨道迈进。在执行中,干警们加班工作,放弃双休日,连续作战,无怨无悔。今年10月,执行干警两下东三省,行程4000多公里,历时18天,为唐山北极熊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回欠款近50万元。对此,该企业总经理张振秋深有感触地说:“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几年来,法院为我们挽回的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法院,已成为我们企业的保护神!”

对今后的工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优秀法官先进事迹,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以改革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思路、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彰显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努力拼搏,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在**同志的带领下,**人民法院正勇立时代的潮头,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热情,正视困难,勇搏激流,在奋进中上台阶,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用金色的国徽铸就着明天的辉煌!

优秀法官先进事迹材料【第五篇】

孟宪玲,女,1972年7月5日生,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该同志以其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当事人及领导、同事们的普遍赞誉。2015年,她被评为吉林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被评为江城法治建设“十佳法官”,市直机关明星女政法干部,庆祝建党95周年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孟宪玲同志还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7年被评为吉林市劳动模范及吉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具体事迹如下:

一、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政治素质

孟宪玲政治觉悟较高。虽然审判业务及窗口接待任务繁重,但她从没有放松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司法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2013年孟宪玲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立案第一庭副庭长,主管立案窗口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她一干五年多。她每天都坚持在窗口第一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她始终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作为立案窗口的负责人,孟宪玲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经常换位思考,用自己的耐心、热心、细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正。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区分情况,妥善处理,不让当事人求告无门,跑冤枉路。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孟宪玲除依法为其报请办理诉讼费用减缓免手续外,还多次自掏腰包,为当事人提供车费及伙食费,当事人被感动的痛哭流涕。一些多年上访的当事人,对孟宪玲都赞不绝口,有的还给她送来了表扬信和锦旗。担任副庭长以来,她在窗口接待当事人达20000余人次。

二、过硬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操守

孟宪玲非常重视业务学习,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类型,她善于钻研,总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5年,她曾受省法官学院邀请,在全省立案庭长培训会上讲座。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案窗口工作职能的定位主要是服务。对内服务审判法官,对外服务人民群众。她带领立案窗口的干警,把对内服务与对外服务很好的结合在一起。2014年市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院党组的支持下,立案大厅设计开展了“创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做群众满意五心法官”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孟宪玲率先垂范,带领立案大厅全体人员群策群力,加班加点,使立案大厅的软硬件建设全面升级。窗口建设的做法得到了有关领导机关的肯定。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在我院呈报的窗口建设工作情况专报上做了重要批示,在全市会议上介绍经验,事迹入选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典型事迹汇编,省市总结大会上,市委督导组对我院加强窗口建设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2015年孟宪玲以全院综合排名第二的成绩成为第一批入员额的法官。这一年也是立案窗口迎接挑战的一年。年初,最高院提出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随后,党中央又提出了要改革立案审查制度,由审查立案制变为登记立案制。这两大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落实好这两大便民利民的举措,孟宪玲作为立案窗口的直接负责人与庭长多次探讨,献言献策,对立案大厅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全程参与,高效落实。6月份,省院时任院长王常松在吉林中院调研时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吉林中院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运行有序,得到了省院主管领导及省院立案一庭的充分肯定。2016年以来,最高院提出要大力加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案号标准化建设及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在这几项工作中,孟宪玲在主管院长、庭长领导下,带领窗口人员群策群力,建章建制,抓好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孟宪玲同志的工作受到省院立案庭领导的高度肯定。她带领的立案窗口于2016年被吉林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百佳效能处室”。2017年为打造全国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吉林中院对诉讼服务大厅进行了进一步升级改造,诉讼服务水平全面提档升级。省人大副主任陈伟根、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伟、市委政法委书记徐莉、省高院院长徐家新先后视察了改造升级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并给予了高度评价。2017年被吉林市文明办评为“全市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标兵窗口”。外地法院来参观的也络绎不绝。登记立案制度改革后,立案一庭办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在主抓窗口工作同时,2015年至2017年,孟宪玲个人办理案件数量每年均超过100件,各项审判指标均居前列。

三、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工作勇于革新创新

在工作实践中,孟宪玲不拘泥于传统的工作模式,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在庭长的带领下,她健全、完善了诉讼服务各项制度,其中绝大多数制度已经审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已经实施。其中《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及工作流程还得到省院立案一庭的充分肯定,下发全省法院立案部门予以参考借鉴。在省院部署开展的电子法院建设中,孟宪玲积极抓好落实,创新实践,在庭长带领下,全省率先建立电子法院功能体验区,率先制定起草了电子诉讼、电子送达等制度规范。她还创新诉讼服务模式,开通了“微诉讼”平台服务,最高院检查组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检查时对这一做法予以肯定,并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综述中予以专门肯定。在省法院定期对全省各级法院网上立案工作的通报中,吉林中院的网上立案数量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并在全省网上立案工作推进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四、公正廉洁的典范,遵章守纪的榜样

从到法院以来,孟宪玲遵章守纪,从不旷工、迟到早退,从未因个人的私事耽误工作。她始终坚守做一名公正廉洁好法官的初心。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无论有权无权,她都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坚守底线。不仅自己坚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也时常提醒窗口的工作人员不要触碰底线。她有很多当律师的同学、朋友,但她从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们办过一件违反法纪的事。2015年,孟宪玲同志被我院评为廉政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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