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范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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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篇】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六政办〔2022〕10号),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2019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从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管理新体制、强化资金投入和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要求强化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

(二)2020年6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8号),提出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和新增产能的核定流程、核定办法。加强新增耕地指标跨区域调剂统筹和收益调节分配,拓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渠道。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的需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高效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从制度层面上落实更为系统规范的实施方案,有利于巩固提升我市粮食产能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二)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需要。为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增,打破“土地”这个制约瓶颈、拓展发展空间、筹集建设资金、提升粮食产能和农业发展质量,通过明确优先在大中型灌区、“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以及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的总体目标和“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指导各县区厘清实现路径和操作流程,充分挖掘资源潜力。

三、文件起草过程

2月20日市政府专题会后,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技术单位,在开展县区实地调研基础上,立即研究起草《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经多轮讨论修改,并呈送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定。实施方案充分体现出“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明确了编制方案、审核审批、项目实施、验收核定工作流程,列出了项目推进时间计划表。3月6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培训会,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解读了《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及目标任务

《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共三部分内容,具体情况是:

(一)总体思路。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点支持区域、“一编二审三尽”的工作思路和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流程,细化分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一是科学编制方案。遵照“以图找地、以地对图、多图比对、现场确定”的技术路径进行内业套合,对初步确定项目区范围逐地块外业调查,综合内外业调查成果确定项目区的位置和范围,将资源图斑全部纳入项目规划设计。二是严格审核审批。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集中审核,确保实现“三尽”目标;对通过集中审核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批前审查;对通过批前审查的项目,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批准立项并报省农业农村部门核准。三是规范项目实施。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项目实施计划,严格落实项目质量管理。四是及时验收核定。项目竣工后,农业农村部门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工程验收后,按照“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程序,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开展新增耕地指标验收核定,并报省级审核备案,通过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完成在线报备。

(三)保障措施。主要是从组织领导、业务培训、协作配合、资金保障、督查考核五个方面,对各县区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及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细化任务、提出要求,确保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五、创新举措

一是在项目规划设计前,遵照“以图找地、以地对图、多图比对、现场确定”的技术路径,对拟选址范围先行内业套合、外业调查,再确定项目区的位置和范围。向资源潜力大的区域倾斜,有利于实现项目综合效益最大化。二是突出目标导向,在常规性项目市级评审前增加集中审核环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水利等部门共同审核把关,确保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及保障措施

充分发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跟踪督办职责,按照《六安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操作流程、时间节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政府、相关业务部门,压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按时按量优质完成任务。同时在工作推进中注意收集新问题、研究好办法,不断修改完善制度,为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夯实基础。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主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聚焦打赢脱贫攻坚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做好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人居环境改善、耕地占补平衡四个结合创新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3-5年创新实践,在全县建成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粮食和优质特色农产品基地,构建一套粮食产能提升、农业提质增效、建设成果共享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与现代农业发展结合。科学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布局,着力加强基地建设,培育经营主体,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1、加强基地建设。围绕“158”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对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申报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优先立项、重点支持。充分利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平台和纽带作用,加强合作交流和共建共享。帮扶企业参与省级省级示范基地申报、评选工作,对达标的省级示范基地予以授牌奖励。

2、支持主体发展。积极组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计,建设,管护等内容。加强精品课程和建材内容建设,完善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加强师资培训和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强化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开展基层农技术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和实施农技术推广特聘计划,提升农村科技化水平。

3、促进三产融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以利益联结为纽带,按照“基地+产业+市场”的思路,整合农田建设、产业发展、美丽乡村等相关项目资金,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链,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好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等优势,为产业融合发展奠定基础。

(二)与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加强部门联动,积极与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对接,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保护,统筹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避免农田重复建设。

1、增加耕地数量。按照省里修编规划的要求,切实掌握新增耕地资源和分布情况。严格新增耕地认定,围绕新增耕地申报认定,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指标落实到位。鼓励“小田变大田”,合理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充分挖掘新增耕地的潜力。

2、提升耕地质量。根据全省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建设标准,重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采取“改、培、保、控”等单一或综合措施。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治理水土侵蚀,改良酸化、次生盐渍化土壤,改善土壤理化性质,改进耕作方式。培肥地力。通过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通过粮豆轮作套作、固氮肥田、种植绿肥、实现用地养地结合,持续提升土壤肥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推进,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内部资源整合。

(二)落实主体责任。县级是“四个结合”创新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措施,全面抓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交流经验做法,宣传创新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扎实推进国家重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根据《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21〕110号)及相关文件要求,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万亩。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党代会和一次、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依据新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抵御灾害能力和综合生产能力,推进河南粮食生产核心产区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民效益和农民收益。

二、优化项目布局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建设优先顺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佛耳湖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22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项目总投资1008万元。项目位于佛耳湖镇,项目区涉及簸箕杨、九牛站、冢杨、柳树庙4个行政村。

四、主要内容

按照《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升耕地质量等级。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2月27日)

项目镇、村及时召开镇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采购意向发布(2022年2月28日至3月30日)

(三)工程评审、招标(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

1、配合财政部门进行评审(202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配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程序的办理。(2022年5月4日至6月1日)

(四)工程建设阶段(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主体工程完工,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方面资料,迎接上级部门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项目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帐,市政府将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秉承安全畅通、崇尚自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生态环保、便民惠民的建设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广覆盖、深通达的公路路网,紧密结合区域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乡镇经济、历史文化等发展需求,加快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路线,发挥品质工程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乡村形成优美的路域环境,让农村公路既成为“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的连接线,又成为秀美乡村的风景线。

二、建设范围

本次建设范围涵盖县道升级、乡道双车道改造、环鄱阳湖旅游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农村危桥改造五大类项目。

具体项目原则上以此次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融资项目库为底库。其中县道升级改造项目10个,公里;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22个,公里;环鄱阳湖旅游公路项目6个,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项目33个,公里;农村危桥改造项目131座。

三、建设标准

(一)统一设计标准。

此次所有的农村公路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统一路面结构层布置(极个别交通量超大路除外),统一排水沟、路树、道路绿化、桥型、涵洞、交通工程(含护栏),边坡护坡的结构型式、种类、型号,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特别注重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建设,达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桥梁设计推广使用《省农村公路中心桥梁设计通用图纸设计》。

(二)统一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应符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道一般按三级公路标准,环鄱阳湖旅游公路按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打造,乡道升级按双车道标准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原则上按三级标准,个别地型复杂路建设标准不低于双车道要求,县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低于米,乡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米,村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米。

(三)统一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含危桥)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施工许可制、项目公示制等。建设目标围绕一年全面铺开,两年实施完成的目标,分两批次,即今年5月底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7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9月底前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11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

四、政策措施

(一)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统筹资金渠道。

1.县道升级、环鄱阳湖旅游路。征地拆迁、杆(管)线拆移、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县级统筹。

2.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负责。

路基工程:属地乡镇负责路基工程(清表、挖填土石方、软基处理、排水沟、边坡防护)总费用的30%;县级统筹路基工程剩余70%。

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由县级统筹。

3.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和产业主体负责。

路基工程:①有产业主体的产业路、资源路,外部连接道路按产业主体、县、乡镇三方3:5: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有公益性质的内部连接道路(符合建设标准)按产业主体、县、乡镇5:3: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没有公益性质,仅是产业园内的内部连接道路由产业主体负责路基工程费用;②没有产业主体的旅游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路基工程按县、乡镇7:3的比例分担费用。

道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不含产业园内绿化)、交安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基地费用由县级统筹。

4.危桥改造。本次改造的危桥必须满足条件:①在省厅危桥库中的桥梁,②在县、乡、村道路中的危桥。符合条件危桥改造项目建安费由县级统筹,除此以外的危桥改造由属地乡镇或受益主体全额负担。

5.上述项目如果存在超标准建设的,由属地乡镇、产业主体承担超标准建设部分的全部费用。

(二)实行奖励制度。

为加快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对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建设标准的乡镇实行奖励,奖金金额不超过属地乡镇承担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的50%。奖励资金需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多方募集资金。

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捐款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村委会和个人集资,不得强制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村民同意。

(四)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牵头,属地乡镇、交通、发改、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国盛集团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勤联动机制,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特别是环评、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上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依法限时办结。

(二)明确各方责任。

1.属地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工作,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拆迁任务,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相关乡镇政府要组织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农村公路乡级管理部门,并设置农村公路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监管考核。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建设相关工作中。

2.交通运输局: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预算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督项目具体实施全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交工检测,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3.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土地审查,核定项目用地面积和补偿金额。对8米及以下农村道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2020〕1号)文件精神要求,其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4.征迁办:负责出台项目实施中拆迁,杆(管)线拆移的补偿标准,审查、核定征拆面积和补偿金额。

5.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初步设计投资预算,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发改交通〔2017〕325号)要求,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加强监督考核。

1.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固投挂钩机制,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乡镇、相关部门的加分项。

2.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养护机制。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压实日常养护和工程养护责任;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维护,主动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要强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要加大农村公路道班建设力度,实现从高速到普通国省干线到农村公路“吃、住、游”一体化服务,全力实现“交通+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农委关于印发《2019年某某区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快推进我镇农田残膜回收工作,降低农膜残留污染,保护土壤生态环境,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农田残膜回收网点为纽带,全面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工作,有效防治农膜残留污染,促进我镇农业农村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全面启动农田残膜回收工作,通过政策扶持,促进农民减量与回收,推动农田残膜回收率2019年达到60%以上。2020年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2021年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100%,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农膜回收体系,有效控制农膜残留污染。

(三)基本原则

地膜残留污染是突出问题,各村要结合管辖区域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实际使用情况,充分调动农业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积极引导公众参与,抓好废弃地膜的回收和监督管理工作,共同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工作取得实效。

二、方法步骤

1.摸清底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各村统计核实所管辖区内农膜实际使用面积、使用数量等情况,统计结果由村书记审核签字后报到农业服务中心。

2.建立回收站点。由有农膜使用的村统一负责本村范围内的农膜回收,负责做好农田残膜回收清理情况登记、核验工作,建立台账留档待查。

各村要根据农膜使用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把农田残膜集中收集,就近拉送至个垃圾点,然后送至垃圾焚烧发电。

3.监督检查,对农田残膜回收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应收尽收。同时要加强农田残膜处置监管,确保合理处置。

4.依照方案发放补助。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农膜使用回收情况统计。各村按时统计农膜使用及回收情况,明确使用人及回收人信息,作为农田残膜回收补助和检查考核的依据。

具体内容包括:①当年农膜使用地点、面积、使用量、回收企业、处理去向等基本情况;②当年地膜覆盖面积、地点、使用量、覆膜作物类型、使用者信息及回收处理量等基本情况,为实施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2.宣传贯彻地膜新标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于2018年5月正式实施,各村要及时宣传贯彻实施,同时开展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地膜的行为,为我镇农田残膜回收工作提供源头保障。

3.组织农田残膜回收。各村依据本年度农膜实际使用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组织农业生产者、使用者、合作组织等开展农田残膜回收,集中存放。同时,在确保不形成二次污染的原则下,组织运输队伍及时将回收的农田残膜运往中转站,确保全面完成回收目标。

4.加强农田残膜回收监管。各村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本镇域农田残膜回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不回收农田残膜的行为,并留存检查记录,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加强农田残膜处置监管,对回收服务网点的残膜处置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及时清理、及时回收。

四、资金拨付办法

1.以村为单位,各村对各户农膜回收面积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各村将公示结果上报农业服务中心。

2.镇农业服务中心于每年10月底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区农委按每亩20元的补助标准一次性发放补贴资金给各村。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保证农田残膜回收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农田残膜回收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叶光同志任组长,主管副镇长巩振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的组织推动。各村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田残膜回收作为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本镇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科学制定方案,逐级落实责任。各村要紧紧围绕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目标,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2019年农田残膜回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明确回收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以及农田残膜回收的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将工作任务指标层层分解到村,指标量化到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3.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氖围。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方式,加强农田残膜回收工作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农田残膜回收行动,及时宣传农田残膜回收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效果,营造良好的社会與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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