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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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切实做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验收工作,根据《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验收组织,组建验收队伍
成立验收工作组 组建项目验收组: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项目镇(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需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项目所在村干部及群众代表参加,其他人员在镇(街)政府相关单位和农业农村局财务审计科和农田建设管理内部抽调(条件允许可聘请3名专家参与验收)。各验收组应在标段验收前由组长、副组长负责建立。
二、验收流程
(一)自验:以标段为单位,单项工程工程完工后,项目施工单位组织自验;
(二)单项工程验收项目,单项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共同开展单项工程验收;
(三)农业农村局聘请的第三方开展项目工程决算审计和工程质量检测;
(四)县级项目初验:1.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向县农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2.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县级验收申请后,确定验收时间,组建项目初验组开展竣工验收。
三、验收方法
1.对单个建筑物进行普查;
对线性建筑(路、防渗渠)的外观进行普查,长度进行抽查,抽查率30%。
2验收时,(1)听取承包人,设计、监理、检测单位对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形象质量;(3)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在验收底稿中写明,由验收组成员、验收组长签字; (4)收完成后,验收组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报告,列出整改清单,县农业农村局确认验收结论;(5)存在问题及时反馈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合格经监理单位确认后,发包方发放验收合格证书。
四、验收内容
项目初验为合同验收应对照《XX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项目验收必须具备的条件逐项核查,并检查单项工程验收指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具体包括:
1.项目申请竣工验收要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批复的全部建设内容;
2.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档案资料要收集并分类整理好;
3.各项建设内容达到项目设计的功能目标,且运行良好;
4.各单项工程已通过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参与的四方验收;
五是已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提供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五、验收资料准备
(一)竣工工程定点定位图及规划图 (二)竣工图、单项工程验收的工程验收表和项目下达计划、变更文件 (三)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及监理单位资料(含施工日记、监理日记)
六、时间安排
每个标段暂定验收时间为一天。
七、后勤保障
车辆、防暑用品、工作餐。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秉承安全畅通、崇尚自然、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生态环保、便民惠民的建设理念,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广覆盖、深通达的公路路网,紧密结合区域生态旅游、特色产业、乡镇经济、历史文化等发展需求,加快打造一批农村公路精品路线,发挥品质工程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农村公路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乡村形成优美的路域环境,让农村公路既成为“山水林田湖、城镇乡村景”的连接线,又成为秀美乡村的风景线。
二、建设范围
本次建设范围涵盖县道升级、乡道双车道改造、环鄱阳湖旅游公路、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农村危桥改造五大类项目。
具体项目原则上以此次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融资项目库为底库。其中县道升级改造项目10个,公里;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22个,公里;环鄱阳湖旅游公路项目6个,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项目33个,公里;农村危桥改造项目131座。
三、建设标准
(一)统一设计标准。
此次所有的农村公路改造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统一路面结构层布置(极个别交通量超大路除外),统一排水沟、路树、道路绿化、桥型、涵洞、交通工程(含护栏),边坡护坡的结构型式、种类、型号,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特别注重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建设,达到“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目标。桥梁设计推广使用《省农村公路中心桥梁设计通用图纸设计》。
(二)统一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应符合《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县道一般按三级公路标准,环鄱阳湖旅游公路按不低于三级公路标准打造,乡道升级按双车道标准建设,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公益事业路、路网联通路原则上按三级标准,个别地型复杂路建设标准不低于双车道要求,县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低于米,乡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米,村道上危桥改造宽度不小于米。
(三)统一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含危桥)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施工许可制、项目公示制等。建设目标围绕一年全面铺开,两年实施完成的目标,分两批次,即今年5月底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7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9月底前再完成一批施工图设计批复;11月底前开工建设一批。
四、政策措施
(一)按照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统筹资金渠道。
1.县道升级、环鄱阳湖旅游路。征地拆迁、杆(管)线拆移、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安工程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县级统筹。
2.乡道双车道改造项目。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负责。
路基工程:属地乡镇负责路基工程(清表、挖填土石方、软基处理、排水沟、边坡防护)总费用的30%;县级统筹路基工程剩余70%。
路面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和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由县级统筹。
3.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
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属地乡镇和产业主体负责。
路基工程:①有产业主体的产业路、资源路,外部连接道路按产业主体、县、乡镇三方3:5: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有公益性质的内部连接道路(符合建设标准)按产业主体、县、乡镇5:3:2的比例分担路基工程费用;没有公益性质,仅是产业园内的内部连接道路由产业主体负责路基工程费用;②没有产业主体的旅游路、路网联通路、公益事业路,路基工程按县、乡镇7:3的比例分担费用。
道路路面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不含产业园内绿化)、交安工程、前期勘察设计等工程建设基地费用由县级统筹。
4.危桥改造。本次改造的危桥必须满足条件:①在省厅危桥库中的桥梁,②在县、乡、村道路中的危桥。符合条件危桥改造项目建安费由县级统筹,除此以外的危桥改造由属地乡镇或受益主体全额负担。
5.上述项目如果存在超标准建设的,由属地乡镇、产业主体承担超标准建设部分的全部费用。
(二)实行奖励制度。
为加快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对按要求完成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在规定时间内达到建设标准的乡镇实行奖励,奖金金额不超过属地乡镇承担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费用的50%。奖励资金需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三)多方募集资金。
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捐款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村委会和个人集资,不得强制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村民同意。
(四)加强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由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牵头,属地乡镇、交通、发改、公安、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国盛集团等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勤联动机制,解决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服务,特别是环评、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上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依法限时办结。
(二)明确各方责任。
1.属地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工作,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拆迁任务,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相关乡镇政府要组织好对乡道、村道的统筹管理工作,明确农村公路乡级管理部门,并设置农村公路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监管考核。村民委员会要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吸纳群众主动参与到农村公路建设相关工作中。
2.交通运输局:在农村公路项目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前期勘察、设计、预算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指导、监督项目具体实施全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办理交工检测,交、竣工验收等工作。
3.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的土地审查,核定项目用地面积和补偿金额。对8米及以下农村道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大攻坚行动、三大提升工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2020〕1号)文件精神要求,其用地不纳入建设用地范畴。
4.征迁办:负责出台项目实施中拆迁,杆(管)线拆移的补偿标准,审查、核定征拆面积和补偿金额。
5.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审批和初步设计投资预算,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赣发改交通〔2017〕325号)要求,进一步简化农村公路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加强监督考核。
1.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固投挂钩机制,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乡镇、相关部门的加分项。
2.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管理中,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出现严重违纪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养护机制。
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压实日常养护和工程养护责任;各乡镇要积极开展农村公路日常维护,主动引导群众参与,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要强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要加大农村公路道班建设力度,实现从高速到普通国省干线到农村公路“吃、住、游”一体化服务,全力实现“交通+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加快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根据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度我镇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万亩,完成项目投资900万元。具体任务落实在龙太村。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底前):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向当地群众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把高标准农田项目为民做实事、为民办好事的目标宣传透彻,使群众都能知道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作用及好处;二是结合项目区的工程建设、良种良法推广、科技示范培训等工作,采取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在项目区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准备阶段(3至8月):本着因地制宜、广纳民意的原则,按照大思路、高境界、高标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大环境的思路,对项目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在项目布局上,根据项目区所处的流域和呈现的水系特点,对沟、渠、田、林、路进行综合规划,桥、涵、闸、站、电全面配套。并注重提高项目区的科技含量,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同时项目建设村要负责做好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公示、镇负责做好项目审核造价、完成招投标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建设阶段(9至次年2月底):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工程扫尾,补缺补差,落实管护措施,完善档案资料,完成各级验收、整改和入库报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并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管理、考核和奖惩。项目实施村应成立相应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任务。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开城镇人民政府。项目村作为项目工程建设主体,具体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村书记任组长,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路面拓宽、杆线迁移、矛盾调处等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一切具体问题,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项目村要成立理事会、组建3-5名农民监督员协助镇、村跟踪监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三)规范程序,合法施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均应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规范的施工合同。按照规范的施工流程手续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施工监理与工程监督。项目工程建设要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度。监理单位要全程跟踪监督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同时应充分发挥理事会、监督组的监管作用,推行项目建设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党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构筑综合监督网络,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建成人民群众放心的民生工程、满意工程、和德政工程。
(五)建立机制,强化管护。镇政府对接项目实施村,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特点,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对不同类型工程,按照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合同,安排专人负责工程的管护,确保工程建后发挥长效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四篇】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2014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三、工作安排及相关单位职责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五篇】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19〕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优化项目布局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建设优先顺序,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和“四优四化”建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20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万亩,投资900万元。
四、主要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21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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