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调研报告范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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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调研报告【第一篇】

X市X区于20XX年X月启动了为期二个多月的首轮巡察工作,完成了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取得一定实效。为总结提炼做法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探索对策措施,构建中心城区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有效指导和不断推进今后的巡察工作,结合X区首轮巡察工作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紧扣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核心任务和要求,以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为主题,谈谈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容乐观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巡察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提升巡察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发现问题既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又是巡察工作的难点,巡察中能不能真正发现问题,这是对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最大考量。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则效果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就发挥明显;能力弱则效果差,会弱化巡察工作质量,使之流于形式。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我区现阶段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来看,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巡察中发现,个别被巡察单位难以听到反映问题的真话、实话,摸不清问题所在。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总体工作多、讲具体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工作业务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碰触到核心的、要害的问题,难度很大。在对巡察对象的发放问卷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有参考性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对社区干部和群众发放测评表回收率不高,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热情不高。

二是关注业务方面的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较少。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职能方面,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而作为巡察监督本职应着重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则不多,花费大量人力时间成本,所获“干货”较少,巡察效能得不到体现。

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巡察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有的单位长期班子和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混乱、工作秩序不顺不清,干部普遍负面情绪大,工作氛围较差,单项工作长期推进不力,巡察工作却难以深入发现实质性问题。

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巡察组目前巡察的主要方式还是采取听汇报、做测评、查资料、个别谈话、抽查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对《巡察工作条例》中13种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不好,创新方式不足。

二、原因分析

制约发现问题能力的因素是复杂的,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巡察组对巡察的定位把握不够清晰准确

县区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是补齐党内监督在基层的短板,巡察监督是县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发现问题是保证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的前提条件。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这个主业不够突出,发现问题的聚焦点不够集中,巡察监督范围指向性不够明确具体,针对性不强,导致精力和焦点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二是巡察人员对巡察工作新要求学习不够,综合能力储备不足,知识更新滞后,存在边巡边学,对重大环节和关键措施摸索、疑惑的情况。从区委首轮巡察来看,时间紧、任务重、经验少,巡察工作快速推向一线,准备环节明显“弹药”不足,存在巡察准备协调不力的情况。纪检、案管、审计、信访、检察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不掌握巡察对象的情况,没能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使巡察处于被动境地,无备而战,攻击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发现多少算多少;三是巡察过程中,容易受到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的误导,偏离巡察主业的方向和重点。巡察组巡察手段单一,办法简单,执行巡察任务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调研)的状态,对于巡察的方式,仅限于采用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7种方式,其他方式采用的少之又少。

(二)巡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监督能力不足

县区的巡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全区在职人员配置巡察干部,存在人员经验水平、系统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需求有差距的情况。面对不同的巡察对象,主体不适应客体,成为导致巡察监督能力弱化的核心要素。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个别巡察组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在实际巡察工作中走访调研时,工作不够深入、不细致;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多,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究判断、甄别筛选问题时间、精力投入不足等。因此,巡察队伍的配置、管理、保障、激励、考评机制亟待加强,需打破原来僵化的干部选配方式。

(三)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不高,对巡察工作存有“观望”态度

巡察工作的外部环境存在好人主义盛行,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了解实情也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讲真话的氛围;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错过有限的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县区开展巡察工作善属首次,在开展巡察前,虽然我们通过放置举报箱、粘贴巡察公告、开通短信、举报专用联系电话、在被巡察单位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在“廉洁X”微信公众号内开设“扫码举报”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宣传报道,但在实际工作中,全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都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群众的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巡察这样的新的党内监督形势、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都抱有一种观望的心态。

三、对策建议

(一)突出“着力点”,转变和坚定巡察职能定位。

县区的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导向,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巡察对象上主要针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巡察内容要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适应基层特点,回应群众诉求,重点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黑恶势力、乱收费乱摊派等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研究分析,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突出问题,形成震慑。

(二)找准“突破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巡察组要切实提高搜集问题线索能力、谈话能力、延伸了解能力、协作配合能力、明察暗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科学判断能力、恰当运用政策法规纪律能力、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一是用好谈话手段发现问题。注重用好个别谈话这一发现问题主要手段,力求听到真话、谈出实情。积极做好访谈前的各项准备,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拟定访谈提纲,确定谈话重点,要求每位谈话对象在谈话时,必须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谈自身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必须谈自己改进的方向和打算,切实改变过去谈工作多谈廉政少、谈成绩多谈问题少的情况,避免泛泛而谈,使访谈真正成为发现和反映问题的重要手段。围绕谈话中发现的问题,约谈部分重点对象和重要信访人,提高发现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强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精心组织暗访,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近距离接触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调阅被巡察地区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有关事项报告、信访反映、审计报告,以及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等材料,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针对查阅资料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努力从中挖掘问题线索。

(三)把好“人员关”,选优和配强巡察干部队伍

科学选配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形象好、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是巡视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证。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巡察干部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巡察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选配党性强、业务精,熟悉纪检、组织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谈话能力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过硬的干部从事巡察工作。通过加强系统业务培训,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震慑效果常态化。

(四)拓宽“渠道口”,探索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有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巡察组要定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二是要建立培训机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以及被巡查单位业务工作的不同,巡察办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巡察组年度任务以及每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巡察工作的宣传,营造宽松的谈话环境,赢得社会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巡察调研报告【第二篇】

新乡县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立足实际,主动作为、精心部署,高标准、高起点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开展,以五项工作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效发挥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联席会商,全面了解情况。巡察前,召集县委组织部、审计局、检察院等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席会商,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和廉政风险点排查梳理等情况。

广而告之,新老媒体并用。同时利用“清风新乡县”微信公众号、新乡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和电视台、电子广告牌、张贴纸质公告等老办法,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参与度,有效畅通举报渠道。

问卷调查,直指关键少数。问卷调查对象限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突出“一把手”。通过问卷调查,进一步梳理确定“关键少数”,进一步明确问题指向。

数据对比,针对开支漏洞。加强财务审计,将被巡察单位项目资金、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分门别类,逐年进行纵向对比,快速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违规问题。

深入了解,开展主动走访。通过主动走访群众,搜集掌握详尽信息,锁定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强化巡察震慑作用。

自2015年7月以来,新乡县委共开展4轮巡察,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64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21人,谈话函询4人,追缴违纪资金万元。

巡察调研报告【第三篇】

2018年,xx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坚持以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靶向治疗”,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个重点”,聚焦“六围绕一加强”,坚持原则,担当立业,创新谋业,奋力作为,巡察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对县委巡察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探索创新,务求实效,巡察机制建设更加完善。按照“探索实践在前,总结提炼在后”的原则,修订完善了《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修改完善了《中共xx县委巡察工作规划(xx-xx年)》,进一步摸清了底数,明确了任务图、时间表,制定分解了年度和阶段性巡察计划,确保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扎牢织密监督网,实现县委届内巡察全覆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改进巡察方式方法,第三轮两批巡察进驻前,巡察干部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熟识关系人报告制度》进行回避报告xx人次,通过采取审核审查、交叉调整、留痕管理等措施,避免了“人情巡”;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联系巡察机构工作机制》,由纪检、组织部门“一对一”与巡察机构定向分析,综合把脉,先后xx次对党建和党员干部涉嫌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会诊商榷,沟通研判问题线索xx件,提高了巡察工作人员分析研判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有效解决了巡察专业人员少、党建和纪律审查业务不熟、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全市创新编制《政治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监督重点及突出问题表现清单》,明确监督重点xx项、问题表现xx条,强化“靶向治疗”,保障巡察精准高效发现问题。

(二)敢于亮剑,真巡实察,巡察成效更加明显。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巡察监督。严格遵循“三个基本要求”:既深入被巡察单位多渠道、多途径了解掌握情况,又沉到一线深入基层寻策问计摸实情察民意;既注重整体把脉、望闻问切,查找发现表层的问题,又抓住重点,解剖麻雀,挖掘背后隐藏的原因;既发现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又延伸查找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创新巡察“xx+xx”模式,在坚持做好第三轮常规巡察的同时,紧随跟进市县当前中心工作,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坚持进度服从质量,适时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深度延伸巡察。积极配合协助县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全市营商环境和城市提升专项巡察工作。第三轮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共开展个别谈话xx人次,发放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票xx份,接待来访来信来电xx人次,查阅案卷及资料xx册、xx份,审查财务账簿xx本、凭证xx册,查看项目现场xx个,发现被巡察xx个部门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和营商环境不优、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xx个,向被巡察部门(单位)反馈边巡边改问题xx个,发现拟移交问题线索xx个,其中:常规巡察xx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xx个。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边巡边移、重要线索及时汇报优先核查处置。截止目前,共惩处教育xx人次。通过强化巡察整改和问题处置,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作用,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标本兼治。

(三)真实反馈,全力整改,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原则,严格程序对前两轮被巡察的xx个部门(单位)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六大类xx个问题进行“双反馈”、整改情况“双报告”、整改结果“双公开”。针对巡察发现反馈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共性问题,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等组织相关专题督导施训xx次;针对财政支出统一结算、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存在相对集中的问题,向行政主管部门分类反馈,集中认领,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xx条,强化监管,形成长效。在全市第一个以县委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意见》,召开全县前两轮巡察共性问题前置整改通报会,扯袖子、提耳朵,倒逼各级党组织整改“对号入座”,列出前置整改问题清单,从“要我改”变“我要改”,做到未巡先改、未病先治。xx个党组织通过自查自纠列出整改问题清单xx条。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实施方案,组织《县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清仓见底整改落实专项督查活动》,搭建“被巡察单位为主体,职能部门监管,纪检监察组织督责,社会各界监督”的整改格局,形成“发现问题—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督责问责—抓源治本”闭环,磨砺巡察整改“试金石”,确保整改任务落实不悬空、见实效,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四)锤炼内功,打造铁军,树立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良好形象。坚持支部“党员活动日”、巡察机构周一周五例会、组务会常态化,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灯塔-党建在线”十九大精神答题活动和在线学习,参加德廉知识学习测试和十九大报告理论考试。组织学习新《党章》、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规划(xx-xx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实施方案》,以“紧握巡察利剑,激扬玫城清风”为主线,以开展“五个一”活动为载体,通过深化学习讨论、深入调研排查、深度改进提升,强化巡察机构党员的“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巡察业务能力。召开巡察办党支部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撰写党支部和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省、市巡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政德教育、上海交大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班,xx月xx-xx日在全市率先组织巡察机构全体干部赴上海交大进行专题专班学习培训,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境界和能力,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对政治生态等方面的监督巡察、确保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奠定了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基础。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要求巡察机构全体人员严格执行《巡察干部十不准》等各项规定,廉洁自律,敬业巡察,勇于担当,树立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2018年的巡察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队伍流动性大。每轮次巡察工作中,巡察队伍都是临时抽调,人员不固定,不能与本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巡察队伍专业性不强,缺乏实战经验,容易出现方向定位不准、尺度把握不牢、内容检查不细等问题,影响巡察效果。

(二)业务能力不足。巡察工作启动后,虽然有部分巡察干部参加过简单的业务培训,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业务不对口、业务不熟练等问题,被抽调参与巡察组的人员在巡察中确定谈话重点、发现存在问题、寻找问题线索等方面能力欠缺,在撰写巡察报告时不能结合巡察工作实际梳理问题、准确定性,难以反映被巡察单位的真实情况。

(三)存在抵触情绪。县委巡察一直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多频次发声,利用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发布巡察公告,积极营造了良好氛围。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及群众不能正确理解巡察工作,抱有戒备心态,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巡察工作中来,影响力巡察工作的实际效果。

(四)工作方式不灵活。巡察过程中,被巡察单位一般在动员大会后提前准备基础性工作,各巡察组在进驻阶段基本采取发放测评表、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和听取报告等被动的方式“等”问题线索,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单一。巡察组主动深入到群众中或具体问题中收集信息、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主动“找”问题力度不够,从而导致信息来源不广,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被发现或捕捉,导致针对性不强,使巡察早发现、早提醒、早反映、早制止的职能作用不突出。

三、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xx县委巡察机构和全体干部将继续保持高昂的精神风貌和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的优良作风,更加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巡察监督更严更细更实,力争巡察监督成效更加明显。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理论业务素质和水平,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巡察实践。一是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全员培训,深刻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聚焦政治巡察,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持之以恒、善做善成,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巡察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自觉把自己和职责摆进去,往高处看、向细处查、向深处悟,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魄力,敢于亮剑,积极履职。三是要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政治生态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二)重整行装再出发,力争巡察工作走在前列。风物长宜放眼量,不做“落雁”做“头雁”。一是在全面总结前三轮巡察工作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差距,努力做到“三个自觉”:更加自觉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如既往、一往无前的工作姿态;更加自觉地做到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更加自觉地持之以恒、善作善成。二是按照市委要求,确保实现年度内两轮巡察任务。积极与市委巡察办对接,统筹谋划,做好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工作安排部署、进驻动员。对全县巡察共性、普遍性问题通报会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三是改革完善巡察工作流程,探寻务实管用巡察方式方法,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切实做到思想再解放、落实再深化、作风再锤炼,创新工作思路、加快工作节奏,提升巡察质量。探索制定《关于建立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组实行后评估的制度》,建立巡察发现问题底稿制度,倒逼巡察工作更加规范有效。修订完善《xx县委巡察监督重点事项和突出表现清单》,高效精准发现更多问题,当好“千里眼”、“侦察兵”,精准发现“四风”方面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深入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契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力争巡察工作在政治站位、务实创新、担当作为、巡察效果方面做到“四个走在前列”。

(三)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巡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打铁必须自身硬,巡察更要自身正。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利用好“党员活动日”平台,开展丰富多彩活动,切实加强对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忠诚党和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如饥似渴加强学习,一刻不停增强本领,谦虚谨慎,锐意进取,务实重干,淬火铸剑练就铁军,锤炼亮剑“担当者”,以没有最严只有更严的标准从严管理巡察干部,以更加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优异的成绩向县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巡察调研报告【第四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指示精神,嵩明县委将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把监督利剑直插最基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结合我县村级巡察实践,就村级巡察工作作些粗浅探析,为做好村级巡察工作提供实操性强的经验和方法,以提高村级巡察效率。

一、村级巡察的关键在于精准发现问题

巡察工作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组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就是渎职”的理念,找到村级党组织领导弱化“弱”在哪些方面,党的建设缺失“缺”在哪些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失”在何处,把精准发现问题真正落在实处,从实践来看,开展村级巡察要注重运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带着问题“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准备,就不能获得巡察的真正成功。巡察准备阶段对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的把握至关重要。巡察组在进驻前,要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年度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律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依据中央、省委、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站位的高度把巡察对象摆进去,分析出巡察的重点方向、应当查找的主要问题。

(二)体察民情“巡”

巡察组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LED屏、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通过张贴公告、陈列展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巡察工作方针、内容范围、工作动态,提高巡察工作的知晓率,调动广大村民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积极性,深入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优势,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灵活运用约访、接访、驻访、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出击,深入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与村民打成一片,俯下身子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了解和发现问题,真正做到听民声、巡民情、察民意,争取获得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去伪存真“巡”

进驻后,从查阅台帐(领导班子学习笔记、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本、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两学一做”等政治学习心得体会,党组织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纪检监察部门查办问题线索的档案,具有行业特点的工作痕迹等等)入手发现问题,拟定个性化谈话提纲,带着问题对被巡察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象谈话,让纸质档案台帐“说话”。

(四)抽丝剥茧“巡”

通过检查财务账目重点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巡察组应当了解被检查对象的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账目结构情况,“三资”管理情况,从查阅银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入手,进而调阅可疑财务凭证从中发现问题。查阅账目应当结合审计部门对被检查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审计结果,以纪律的眼光查找问题。

(五)相互印证“巡”

通过检查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属的镇、街道纪检部门处置办理问题线索的情况,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重点看问题线索分析排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分决定问责追责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抽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以办理问题线索的质量作为试金石,检验监督责任落实成效。

(六)有据可依“巡”

巡察发现问题,应当在第一时间固定基本证据。主要做法:一是梳理问题清单;二是复印相关书证;三是制作谈话记录;四是形成情况说明。巡察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固定证据的目的在于问题线索移交后,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创造条件。巡察组提供的证据是问题线索成案的关键,证据是否有效、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巡察是否能够形成震慑。巡察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熟悉取证方法、遵守取证程序,这样才能把精准发现问题做实。

三、 村级巡察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村级党组织点多面广,巡察进驻期间时间紧任务重,要实现精准监督,提高巡察质量,抓住巡察重点十分重要。通过对我县村级巡察工作的总结、案例分析、走访了解等方式探析,在村级巡察中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这一基本要求,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等共性问题,紧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层社会治理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以及村级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情况,从而避免了巡察落入农村管理具体事务,偏离政治巡察轨道,弱化巡察监督效果;

二是突出巡察重点,紧盯关键少数,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执行有偏差等问题;着力发现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的问题,在项目申报、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以及脱贫攻坚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着力发现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着力发现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特别是垄断农村资源、强买强卖、破坏营商环境、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以及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杜绝“微腐败”,痛击“小苍蝇”,做到精准发力、形成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真实成果,不断提升获得感、认同感。

四、 村级巡察要注重成果运用

开展村级巡察,旨在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及时发现、查纠农村基层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级巡察,必须紧紧扣住政治巡察这个根本,掌握村级巡察的工作重点、巡察的具体方法,提升巡察队伍素质,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这样,巡察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

及时反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列出清单,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办理

巡察组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准确定性,及时对口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跟踪协调,推动核实办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党员干部“三项机制”,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快速处置,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坚持“以下看上”,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紧盯问题背后制度和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深挖镇街道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中的缺失缺位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真正发挥巡察的治本作用,推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基层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四)强化制度建设

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县级主管部门、相关镇街道要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办法,规范工作的程序、方式,健全长效机制,固化巡察成果,严防“巡察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现象发生。

(五)理顺村级巡察和基层自治的关系

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是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党组织这一“神经末梢”延伸,站在政治高度,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紧盯党支部及其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理直气壮、放手大胆地开展政治巡察;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依纪开展巡察,讲究方法和策略,积极稳妥地处理解决矛盾和问题,支持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对于非党员干部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应依据《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村级党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节点,群众是评判落实成效的最终裁判,相信通过不断提高巡察村级党组织的质量和效果,可以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精准等基层实际突出的问题,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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