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调研报告集聚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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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调研报告【第一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指示精神,嵩明县委将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把监督利剑直插最基层,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村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夯实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结合我县村级巡察实践,就村级巡察工作作些粗浅探析,为做好村级巡察工作提供实操性强的经验和方法,以提高村级巡察效率。
一、村级巡察的关键在于精准发现问题
巡察工作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巡察组要牢固树立“发现不了问题就是失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就是渎职”的理念,找到村级党组织领导弱化“弱”在哪些方面,党的建设缺失“缺”在哪些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失”在何处,把精准发现问题真正落在实处,从实践来看,开展村级巡察要注重运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带着问题“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没有事先的计划和准备,就不能获得巡察的真正成功。巡察准备阶段对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的把握至关重要。巡察组在进驻前,要详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年度工作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律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审计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依据中央、省委、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从政治站位的高度把巡察对象摆进去,分析出巡察的重点方向、应当查找的主要问题。
(二)体察民情“巡”
巡察组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LED屏、微信平台等多种手段,通过张贴公告、陈列展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置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巡察工作方针、内容范围、工作动态,提高巡察工作的知晓率,调动广大村民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积极性,深入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优势,为巡察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灵活运用约访、接访、驻访、走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出击,深入村居院落、田间地头、农户家中,与村民打成一片,俯下身子倾听群众诉求,“面对面”了解和发现问题,真正做到听民声、巡民情、察民意,争取获得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去伪存真“巡”
进驻后,从查阅台帐(领导班子学习笔记、党风廉政建设纪实本、领导干部党性分析材料、“两学一做”等政治学习心得体会,党组织会议记录,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材料,纪检监察部门查办问题线索的档案,具有行业特点的工作痕迹等等)入手发现问题,拟定个性化谈话提纲,带着问题对被巡察村级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对象谈话,让纸质档案台帐“说话”。
(四)抽丝剥茧“巡”
通过检查财务账目重点发现腐败和作风问题。巡察组应当了解被检查对象的银行账户开设情况、账目结构情况,“三资”管理情况,从查阅银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入手,进而调阅可疑财务凭证从中发现问题。查阅账目应当结合审计部门对被检查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审计结果,以纪律的眼光查找问题。
(五)相互印证“巡”
通过检查被巡察村级党组织所属的镇、街道纪检部门处置办理问题线索的情况,查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重点看问题线索分析排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处分决定问责追责是否依法依规进行,抽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以办理问题线索的质量作为试金石,检验监督责任落实成效。
(六)有据可依“巡”
巡察发现问题,应当在第一时间固定基本证据。主要做法:一是梳理问题清单;二是复印相关书证;三是制作谈话记录;四是形成情况说明。巡察不履行纪律审查职责,固定证据的目的在于问题线索移交后,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创造条件。巡察组提供的证据是问题线索成案的关键,证据是否有效、是否扎实,直接关系到巡察是否能够形成震慑。巡察组每一位成员都应当树立证据意识、熟悉取证方法、遵守取证程序,这样才能把精准发现问题做实。
三、 村级巡察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村级党组织点多面广,巡察进驻期间时间紧任务重,要实现精准监督,提高巡察质量,抓住巡察重点十分重要。通过对我县村级巡察工作的总结、案例分析、走访了解等方式探析,在村级巡察中应当把握两方面的工作重点: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巡察这一基本要求,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农村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等共性问题,紧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村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基层社会治理和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以及村级党员干部“四风”问题情况,从而避免了巡察落入农村管理具体事务,偏离政治巡察轨道,弱化巡察监督效果;
二是突出巡察重点,紧盯关键少数,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督内容,着力发现村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思想不重视、态度不坚决、执行有偏差等问题;着力发现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严重侵蚀群众获得感的问题,在项目申报、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以权谋私,以及脱贫攻坚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问题;着力发现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着力发现农村基层干部涉黑涉恶,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特别是垄断农村资源、强买强卖、破坏营商环境、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以及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坚决杜绝“微腐败”,痛击“小苍蝇”,做到精准发力、形成震慑,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真实成果,不断提升获得感、认同感。
四、 村级巡察要注重成果运用
开展村级巡察,旨在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履职,及时发现、查纠农村基层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确保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展村级巡察,必须紧紧扣住政治巡察这个根本,掌握村级巡察的工作重点、巡察的具体方法,提升巡察队伍素质,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这样,巡察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 强化巡察整改落实
及时反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列出清单,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关切,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巡察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办理
巡察组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准确定性,及时对口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定期跟踪协调,推动核实办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党员干部“三项机制”,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快速处置,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达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的教育作用。
(三)强化责任追究
要坚持“以下看上”,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对村级巡察发现的问题,紧盯问题背后制度和执行上存在的漏洞,深挖镇街道党委、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中的缺失缺位问题,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真正发挥巡察的治本作用,推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基层严起来、实起来、硬起来。
(四)强化制度建设
针对村级巡察中发现的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干部作风不实等问题,县级主管部门、相关镇街道要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办法,规范工作的程序、方式,健全长效机制,固化巡察成果,严防“巡察一阵风、雨过地皮湿”的现象发生。
(五)理顺村级巡察和基层自治的关系
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依法自治,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是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党组织这一“神经末梢”延伸,站在政治高度,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紧盯党支部及其成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理直气壮、放手大胆地开展政治巡察;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依纪开展巡察,讲究方法和策略,积极稳妥地处理解决矛盾和问题,支持村民开展自治活动,保障村民民主权利,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对于非党员干部的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应依据《监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村级党组织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后节点,群众是评判落实成效的最终裁判,相信通过不断提高巡察村级党组织的质量和效果,可以深入发现并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精准等基层实际突出的问题,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功能。
巡察调研报告【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九办字〔2019〕4号)、《九江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调研督导方案》(九人社字〔2019〕23号)精神,有效推进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全面履职尽责,确保全市人社系统高质量如期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根据市局统一安排,第四督导调研组于3月6日至3月8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台账、实地查看扶贫车间和乡镇人社所等形式对都昌、彭泽、湖口三县就业扶贫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调研督导,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政治站位情况。三县人社部门都能够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解决问题,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都昌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以来已召开9次调度工作会,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兼任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督促各乡镇党委书记,要求高度重视,做好对接,高质量报送材料;彭泽县层层传导压力,3月4日召开了全县乡(场、区)分管领导和人社所所长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整改任务;湖口县召开三级干部巡察整改大会、扶贫开发专项会和市派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调度会三个大会高位推动巡查整改工作。
(二)传达学习情况。三县人社部门均能够及时召开有关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听取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工作反馈会议精神、刘奇书记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会上整改工作动员讲话、刘奇书记及易炼红省长在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林彬杨书记及谢一平市长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扩大)暨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人社局就业扶贫专项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学习情况和学习内容能够在县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人社局、县就业局会议记录本中反映。
(三)组织领导情况。三县人社部门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均结合实际按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并细化整改措施。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上的整改措施,大体上能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三县均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或县人社局局长为组长的就业扶贫工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置办公室,列出整改任务清单,细化了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
(四)整改进展情况。三县人社部门能够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排查梳理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坚持立说立行、立行立改,确保开好头、起好步;对关键性问题能够打通重要节点,对普遍性问题也能加强建章立制,结合整改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数据汇总:
(一)扶贫车间:都昌县截至2018年底已建就业扶贫车间87家(其中运营正常的72家,经营困难的1家,有名无实的14家),3个深度贫困村各有1家扶贫车间,2018年已对其中42家发放补贴,补贴金额万元,3月12日前,将对符合用工条件、运营正常却暂未发放补贴的20家进行发放,11家因用工还没有满6个月,所以暂不能发放补贴,2019年3月,新增上报安置贫困户就业的拟认定为扶贫车间有47家(先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备案,待稳定用工6个月后,对符合条件的车间按实际符合条件的用工人数发放补贴,同步认定为扶贫车间);彭泽县对已建26家就业扶贫车间进一步全面梳,目前有21家就业扶贫车间正常运行,有4家扶贫车间因未吸纳贫困劳动力或贫困劳动力就业时间每年仅20天-40天,有1家扶贫车间因窑炉到了使用寿命,元月份进行拆除重建,需要半年时间左右,2017年补贴扶贫车间14家,补贴金额万元,2018年补贴扶贫车间20家,补贴金额万元;湖口县对已建的31家扶贫车间摸底后发现,到目前为止正常运转的有20家,存在困难9家,面临关闭的有2家,2018年对其中5家扶贫车间发放了共计万元补贴。
(二)培训情况:都昌县辖24个乡镇,316个行政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3481人,其中贫困劳动力(16-60周岁)23291人,贫困劳动力中现有未就业人数1192人。2017年共培训199人次,发放补贴万元,2018年共培训2048人次,其中户籍地为深度贫困村的96人次,共发放补贴万元,两年共计发放生活补贴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2551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071人(其中:经营类14人,服装类27人,电商类21人,农业类851人,家政类61人,其它类97人),今年2月27日开办第一期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提升班已对96名贫困劳动力进行培训;彭泽县辖19个乡(场、区)镇,150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17611人,贫困劳动力7834人,其中未就业813人。2017年培训人数620人次,发放补贴万元,生活补贴万元,2018年培训47人次,发放补贴万元,生活补贴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813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95人(其中:经营类23人,服装类21人,电商类19人,农业类40人,家政类33人,其它类59人);湖口县辖14个乡镇,147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9427人,贫困劳动力5530人,其中未就业537人。2017-2018年共培训917人次,发放补贴万元,生活补贴万元。根据此次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经摸底,2019年全县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1993人,愿意参加培训的153人(其中:经营类3人,电商类2人,农业类23人,家政类9人,其它类116人)。
(三)交通补贴发放:都昌县全年对190人次发放交通补贴,发放金额万元,发放范围仅限于大港土目源、和合双峰、土塘冯梓桥三个深度贫困村和蔡岭镇,其中省外174人,补贴万元,省内16人,补贴万元;彭泽县较2018年10月督察时发放人数有大幅提升,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全年对487人次发放万元交通补贴,其中省外437人,补贴万元,省内50人,补贴万元;湖口县2018年仅对15人发放交通补贴,其中省外13人补贴万元,省内2人补贴万元,合计补贴万元。
(四)扶贫专岗:都昌县2018年开发扶贫专岗5073个,其中就业部门371个,发放资金万元;彭泽县就业部门2017、2018两年分别开发扶贫专岗287个、305个,分别发放资金万元和万元;湖口县共计开发626个扶贫专岗,发放资金416万元,其中就业部门332个,发放资金336万元。
(五)政策宣传:三个县均印制了就业政策宣传小册,多渠道建立就业信息平台。都昌县同电视台建立了宣传报道小组,采访创业典型,出版《返乡创业人员事迹材料》书籍,创办《创业都昌人》栏目;彭泽县正在探索将彭泽二套开辟成《就业》频道,全天候滚动播放就业扶贫政策及园区就业岗位信息。
(六)保障扶贫和人才扶贫:三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均落实了县级财政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政策,做到了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均开发了三支一扶“扶贫”岗位。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扶贫车间方面:1.人社部门及乡镇人社所对扶贫车间跟踪管理对接服务力度不够,缺乏对扶贫车间具体工作的指导,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部分扶贫车间台账很不完善,有些扶贫车间只有贫困劳动力花名册,缺少其他相关材料;2.奖补政策兑现比例低,2018年度都昌87家、彭泽26家、湖口31家扶贫车间中已申领奖补的分别为42家、20家、5家,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比例分别为%、%、%,有部分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扶贫车间未享受相关补贴;3.吸纳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功能未能充分发挥,有相当一部分有充分就业岗位的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仅有2-3个,且用工不稳定。原因分析:1.对新政策了解把握不够,对扶贫车间的认定和补贴标准不清晰;2.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使用较为审慎,奖补资金申请材料较繁杂;3.人社部门对扶贫车间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扶贫车间指导帮扶工作的主动性;4.有相当部分不符合申请奖补条件的扶贫车间未及时撤销。
(二)职业培训方面:1.贫困劳动力参与职业培训人数少,都昌、彭泽、湖口三县2017、2018两年贫困劳动力参与职业培训人数分别为2247人次、667人次、917人次,占贫困劳动力总数比例很低;2.贫困劳动力有职业培训意愿人数少,通过摸底,2019年愿意参加职业培训贫困劳动力占在家贫困劳动力调查人数比例,都昌、彭泽、湖口三县分别为%、%和%。原因分析:1.对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动员宣传力度不足,未能精准针对每一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提供相关政策宣传;2.原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往往只是按部就班完成培训任务,对贫困劳动力实际培训需求把握不到位,培训课程没有吸引力。
(三)交通补贴方面:都昌县有外出就业贫困劳动力6633人,交通补贴仅针对县内三个深度贫困村和蔡岭镇的19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发放,湖口县的312名外出就业贫困劳动力中仅有15名享受了交通补贴,在随机电话核实的外出贫困劳动力中询问中发现,也有部分并不了解相关政策。原因分析:1.政策宣传不精准细致,外出贫困劳动力对具体政策知晓率不高;2.有些人社部门因考虑就业专项扶贫资金的承受能力,对此项工作有保守心态,相关工作开展不积极主动。
(四)资金拨付台账方面:三县均未形成专门的2019就业扶贫资金使用安排,仅有大概预算总数。都昌县在各台账中有资金专项拨付总表和凭证,但没有专门台账;彭泽县没有专门台账,台账单列清晰但缺少汇总;湖口县有专门台账,但未成册。原因分析:1.对就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重视程度不足;2.各部门各股室间沟通协作不够,业务台账和资金台账未能有效结合管理。
四、意见建议
(一)扶贫车间方面:1.加大力度跟踪管理服务,人社部门和乡镇人社所应主动上门对接扶贫车间,对扶贫车间具体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对已建的扶贫车间加强管理,派专人帮助其尽快完善相关台账资料,并加强与扶贫车间管理人员的交流沟通和政策宣传,为其招工稳工、技能培训、产业发展提供引导和帮助,引导和鼓励他们多承担社会责任,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3.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标准新政策,积极落实扶贫车间奖补政策,适当精简补贴资金的申请材料;4.对积极性不高、招纳贫困劳动力少的扶贫车间应积极对接服务和管理,对运营存在困难的扶贫车间主动想办法,在做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与其他有关部门沟通协作,解决扶贫车间运营中存在的订单不足、资金缺乏等难题;5.对确不符合现行政策标准的有名无实的原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及时撤销。
(二)职业培训方面:1.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要做到精准摸底,一个不漏,掌握具体培训需求,做到“底数清,方向明”;2.人社部门和乡镇人社所加大对接力度,上门入户,精准到人,做好宣传引导,增强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识和培训意识;3.创新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因乡施策,因材施教,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注重时效性,开展多样性培训,做到应培尽培。
(三)交通补贴方面:1.积极宣传和落实交通补贴,鼓励外出就业,对确实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加强对接,主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加大交通补贴政策落实的覆盖面,在全县范围内支持只要符合政策条件的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均可申请交通补贴。
(四)资金拨付台账方面:1.提高对资金拨付台账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专门的资金拨付台账,加强预算管理规划;2.部门之间加强协同合作,加强业务台账与资金拨付台账的优化结合管理。
巡察调研报告【第三篇】
X市X区于20XX年X月启动了为期二个多月的首轮巡察工作,完成了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取得一定实效。为总结提炼做法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探索对策措施,构建中心城区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有效指导和不断推进今后的巡察工作,结合X区首轮巡察工作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紧扣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核心任务和要求,以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为主题,谈谈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容乐观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巡察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提升巡察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发现问题既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又是巡察工作的难点,巡察中能不能真正发现问题,这是对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最大考量。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则效果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就发挥明显;能力弱则效果差,会弱化巡察工作质量,使之流于形式。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我区现阶段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来看,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巡察中发现,个别被巡察单位难以听到反映问题的真话、实话,摸不清问题所在。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总体工作多、讲具体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工作业务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碰触到核心的、要害的问题,难度很大。在对巡察对象的发放问卷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有参考性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对社区干部和群众发放测评表回收率不高,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热情不高。
二是关注业务方面的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较少。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职能方面,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而作为巡察监督本职应着重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则不多,花费大量人力时间成本,所获“干货”较少,巡察效能得不到体现。
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巡察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有的单位长期班子和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混乱、工作秩序不顺不清,干部普遍负面情绪大,工作氛围较差,单项工作长期推进不力,巡察工作却难以深入发现实质性问题。
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巡察组目前巡察的主要方式还是采取听汇报、做测评、查资料、个别谈话、抽查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对《巡察工作条例》中13种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不好,创新方式不足。
二、原因分析
制约发现问题能力的因素是复杂的,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巡察组对巡察的定位把握不够清晰准确
县区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是补齐党内监督在基层的短板,巡察监督是县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发现问题是保证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的前提条件。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这个主业不够突出,发现问题的聚焦点不够集中,巡察监督范围指向性不够明确具体,针对性不强,导致精力和焦点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二是巡察人员对巡察工作新要求学习不够,综合能力储备不足,知识更新滞后,存在边巡边学,对重大环节和关键措施摸索、疑惑的情况。从区委首轮巡察来看,时间紧、任务重、经验少,巡察工作快速推向一线,准备环节明显“弹药”不足,存在巡察准备协调不力的情况。纪检、案管、审计、信访、检察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不掌握巡察对象的情况,没能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使巡察处于被动境地,无备而战,攻击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发现多少算多少;三是巡察过程中,容易受到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的误导,偏离巡察主业的方向和重点。巡察组巡察手段单一,办法简单,执行巡察任务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调研)的状态,对于巡察的方式,仅限于采用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7种方式,其他方式采用的少之又少。
(二)巡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监督能力不足
县区的巡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全区在职人员配置巡察干部,存在人员经验水平、系统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需求有差距的情况。面对不同的巡察对象,主体不适应客体,成为导致巡察监督能力弱化的核心要素。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个别巡察组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在实际巡察工作中走访调研时,工作不够深入、不细致;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多,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究判断、甄别筛选问题时间、精力投入不足等。因此,巡察队伍的配置、管理、保障、激励、考评机制亟待加强,需打破原来僵化的干部选配方式。
(三)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不高,对巡察工作存有“观望”态度
巡察工作的外部环境存在好人主义盛行,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了解实情也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讲真话的氛围;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错过有限的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县区开展巡察工作善属首次,在开展巡察前,虽然我们通过放置举报箱、粘贴巡察公告、开通短信、举报专用联系电话、在被巡察单位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在“廉洁X”微信公众号内开设“扫码举报”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宣传报道,但在实际工作中,全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都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群众的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巡察这样的新的党内监督形势、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都抱有一种观望的心态。
三、对策建议
(一)突出“着力点”,转变和坚定巡察职能定位。
县区的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导向,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巡察对象上主要针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巡察内容要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适应基层特点,回应群众诉求,重点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黑恶势力、乱收费乱摊派等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研究分析,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突出问题,形成震慑。
(二)找准“突破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巡察组要切实提高搜集问题线索能力、谈话能力、延伸了解能力、协作配合能力、明察暗访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科学判断能力、恰当运用政策法规纪律能力、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一是用好谈话手段发现问题。注重用好个别谈话这一发现问题主要手段,力求听到真话、谈出实情。积极做好访谈前的各项准备,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拟定访谈提纲,确定谈话重点,要求每位谈话对象在谈话时,必须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谈自身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必须谈自己改进的方向和打算,切实改变过去谈工作多谈廉政少、谈成绩多谈问题少的情况,避免泛泛而谈,使访谈真正成为发现和反映问题的重要手段。围绕谈话中发现的问题,约谈部分重点对象和重要信访人,提高发现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二是强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精心组织暗访,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近距离接触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调阅被巡察地区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有关事项报告、信访反映、审计报告,以及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等材料,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针对查阅资料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努力从中挖掘问题线索。
(三)把好“人员关”,选优和配强巡察干部队伍
科学选配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形象好、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是巡视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证。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巡察干部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巡察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选配党性强、业务精,熟悉纪检、组织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谈话能力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过硬的干部从事巡察工作。通过加强系统业务培训,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震慑效果常态化。
(四)拓宽“渠道口”,探索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有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巡察组要定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二是要建立培训机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以及被巡查单位业务工作的不同,巡察办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巡察组年度任务以及每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巡察工作的宣传,营造宽松的谈话环境,赢得社会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巡察调研报告【第四篇】
今年以来,☆区委在市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巡讲督导组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市第☆次党代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入推进区(市)县巡察的安排部署,突出政治巡察、强化制度建设、抓实巡察队伍、强化协同作战,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开展基层党委巡察工作,初步构建了“规范化、大联动、强震慑”的巡察工作格局。
一、突出“政治巡察”这个定位,全方位动员部署
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巡察工作,切实承担起政治巡察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区委专题常委(扩大)会和全区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深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全面、广泛、深入地开展巡察宣传和思想发动。一是突出“三个坚持”强化政治站位。在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的基础上,区委始终坚持将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对全体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牢不牢的客观审视,作为对各级基层组织“管党治党”严不严的系统检验,作为对全区党风政风“群众满意度”高不高的全面体检,真正做到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政治巡察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突出“三个重点”聚焦突出问题。在市委要求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紧抓“三类重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了☆首轮巡察的重点,即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肃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研究贯彻市第☆次党代会精神、提出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的具体措施;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是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和“不作为、慢作为”等工作。三是突出“三个层次”广泛宣传动员。在《新☆》报刊、《☆有线电视》《☆区门户网站》和《廉洁☆》微信平台,开设巡察工作专栏,全面解读巡察工作政策法规,广泛宣传全区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深入报导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在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二级单位各集中办公点、各社区大型活动场所、各大型居民小区,张贴发布纸质公告,悬挂巡察工作意见箱;在☆有线电视、街道门户网站、被巡察单位微信公众号、廉洁☆网站和《新☆》报刊发布巡察公告和巡察动态,公示各巡察组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电子信箱,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让群众积极支持参与巡察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这个根本,系统性健全制度
始终把健全完善巡察制度机制放在首要位置,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一系列制度规程,初步形成“3+8+10”制度体系,为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规范全区层面“三大机制”。制定《区委巡察工作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区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从全区的层面,从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三个层面,明确相关制度规定,着力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形成统筹联动、各负其责、整体“一盘棋”的大巡察格局。二是健全操作层面“八项制度”。制定了区委巡察组信访工作办法、区委巡察回访工作办法、区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巡察工作人员守则、巡察工作保密制度、保密工作承诺书等☆项制度,为各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三是编制运行层面“十项流程”。编制了巡察工作流程、巡察组进驻有关事项、常规巡察公告模板、巡察工作要点、巡察工作动员会、巡察工作汇报会、受理信访举报、延伸巡察、巡察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文书模板,编印《区委巡察工作手册》☆余份,印发各巡察组和相关成员单位参照使用,确保巡察推进有序、运转规范、工作有效。
三、抓实“自身建设”这个基础,高标准打造铁军
坚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巡察干部的第一操守,在配齐建强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同时,对巡察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严教、严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巡察铁军。一是“配齐建强”巡察机构。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办☆库☆组”的模式,成立区委巡察办,为区委的工作部门(设在区纪委),单列行政编制☆名,内设综合科、巡察科;从全区纪检、组织、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选调☆人组建了“巡察工作人才库”,拟从已退休或退二线的局级领导干部和会计、审计、法律领域专业人才中,选聘部分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的同志,组建“巡察工作智囊库”;常设☆个巡察组,实行“组长推荐+个人自荐+全区遵选”工作机制,首轮在全区范围内选调相关专业骨干力量,每个组配备X名成员,做到每个组“满员出征”。二是“严训严管”巡察队伍。实行巡察工作“三个不固定”,即组长不固定、巡察对象不固定、巡察组与巡察对象的关系不固定,一轮巡察一次授权,每轮巡察不同领域、不同系统,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落实组长负责制,健全组务会制度,建立☆个巡察机构党小组,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日常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巡察干部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和“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信心。强化纪律约束,列明巡察工作☆条禁令、☆项承诺,健全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人人签订承诺书;实行巡察对象评价巡察组制度,在巡察结束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组遵守纪律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作出书面评价,由巡察办报送领导小组,并存档备查。
四、坚持“协同作战”这个关键,大联动整合力量
坚持“大巡察”巡察工作理念,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推动形成统筹协调各负其责、整体联动的“大巡察”格局。一是巡察保障“大联动”。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关注巡察工作,亲自研究解决组建巡察机构、配齐巡察力量、健全巡察机制、强化巡察保障等相关事项,明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办等部门在人员配备、编制保障、办公场地、办公经费、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具体责任、时间节点,实行全方位、大联动保障,确保巡察工作保障有力、准备充分、按期入驻。二是内外协同“大联动”。理顺与相关区级部门和被巡察单位的协同配合职责,对内明确巡察办与巡察组统筹、协调、指导关系,巡察组与巡察组支持、配合关系;对外针对巡前问题收集、巡中人力支持、巡后线索移交、督促整改等事项,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交“单线作战”为“协同作战”,确保各方面力量整体协同、形成合力。三是落实责任“大联动”。着眼构建“大巡察”工作格局,明确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三级职责”,建立区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个成员单位责任,实现优势互补、无缝对接,推动形成统筹联动、各负其责、整体“一盘棋”的大巡察格局。
五、把握“聚焦问题”这个导向,精准化实施巡察
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按照“聚焦问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思路,积极创新方式方法,精准发现问题,迅速取得突破。一是精准培训,提升“实战能力”。按照“实用、实战”的标准,选派巡察骨干力量参加全市巡察办(组)负责人专题培训;邀请市委第三巡讲督导组☆组长,对全区巡察机构干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开展实战性督导和精准化培训;邀请区纪检、党建、财会、审计等相关领域的专家,针对第一轮☆个巡察对象具体业务职能、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具体巡察业务等,分别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精细化指导和精准化培训。二是精准画像,备足“粮草弹药”。召开巡察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向☆个成员单位发函,广泛收集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反映、廉洁风险点,精准画像、建立台账,形成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个大项、☆个小项的负面问题清单、列出表现形式,印发巡察组参考使用,为巡察组备足“粮草弹药”。三是精准巡察,确保“火力聚焦”。坚持边巡边改、巡后即改,进驻后,各巡察组突出首轮巡察重点,结合巡察单位的实际,细化“一方案三清单”,进一步创新巡察方式方法,一针见血发现问题,不拘一格整改问题,精准把脉、对症开方,集中火力、精准巡察。
总之,对区(市)县来讲,开展党委巡察,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在摸索中不断前行、在实践中总结创新。☆区的工作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对市委的请示汇报、争取市委督导组的支持指导、争取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巡察、突出关键环节、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在发现问题线索、线索分类处置和巡察结果运用上下功夫,全力打好巡察“攻坚战”、确保首战告捷,推动全区干部队伍作风有新转变、干事创业能力有新提升、联系服务群众有新作为,为勇当☆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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