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兴国的议论文作文(热选(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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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兴国范文1

关键词:古代;科技发展;问题;启示

中国古代科技对于世界科技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有重大贡献,而其走向衰微以至于国家落后挨打,则不能不引起深刻的反思。对中国古代科技发展历程的探讨有助于推进当代社会的科技发展。

一、中国古代科技发展历程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 中华民族的勤劳智慧为国家带来了很多成果。在封建社会早期和中期, 中国科学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许多有重要跨越性意义的科学技术, 都是中国最早发明和使用的。四大发明, 即造纸术、指南针、火药和印刷术, 它们对于整个人类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恩格斯曾经指出:火药、指南针和印刷术的发明, 都是资产阶级发展的必要前提。中国在天文历法、数学、农学、医学、地理及陶瓷、建筑和纺织等众多科技领域, 另西方人望尘莫及。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中国古代科技水平一直稳居世界前列。

但是在16世纪(明代中后期)以后, 一些欧洲传教士带来了西方的自然科技成就和先进的世界观念,在中国学术界广泛传播,打开了一部分国人的眼界。但是却在驱逐传教士,一味的奉行“闭关锁国”的政策,陶醉于“天朝大国”的虚幻之中,导致近代中国处于被动挨打的尴尬状态,极大的阻碍了中华科技的发展。至此,中国古代科技的发展陷入了低迷的状态。

二、中国古代科技发展的特点及衰败原因

(一)我国古代科技发展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科学技术发展独立性、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统一

从地理环境上我国北面是寒冷的西伯利亚,东临浩瀚的大海,西南是高耸着的喜马拉雅山,西部有阿尔泰山、喀喇昆仑山以及沙漠、戈壁的阻隔,因而虽然与其它地区和民族、国家不断地发生过接触和交流,但在这样的地理环境下,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大规模的经济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的交流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古代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我国古代社会从五帝、夏、商、周、春秋战国直至清末,4000年间,一直绵延不断,受外来影响不多,这使得我国古代科技发展得以延续。其阶段性体现在不同的时期对于不同的领域其科学发展兴盛不同。像我国汉朝的《九章算术》构建了我国数学的初步体系,其联立一次方程的解法比欧洲要早1500年;春秋时期的军事科学技术遥遥领先,这一时期的《孙子兵法》一直沿用至今。

2.技术结构大一统

中国古代的技术大多是围绕巩固大一统社会的需要发展起来的,并最终形成了大一统的技术结。中国是农业古国,历代封建统治者出于巩固政权的需要都推行“以农立国”的政策,大兴水利是这一政策的集中体现,水利工程既是农业经济的需要,又是大一统社会结构的要求。单靠小农经济不可能产生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来自大一统社会结构的推动是古代中国水利技术始终保持领先地位的重要原因。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建筑奇迹万里长城是为了满足国防需要建立起来的,郑和下西洋所产生的航海技术是为了满足政治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冶金、纺织、制瓷、四大发明等等无一不是如此,它们都是为了满足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需要而存在、发展的。自明清朝之后随着,科学技术开始衰败。

3.科学技术注重实用、忽视理论

中国是农业大国,其科学技术的发展几乎都是从实践应用中逐渐发展起来的,其实用性极强,但很少有理论上的总结和升华。在天文、数学上有也大多数是对现象的描述和规律的总结,并没有进行理论上的进一步探讨。

4.科学技术的发展以管办为主

中国古代的科学技术发展初期来自于农民的生活需要,后期基本以官办为主,造纸、火药等是为满足统治阶级的需要。得到统治阶级的支持,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这也是我国古代科学技术得到繁荣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国科学技术发展走向衰败的原因

1. 政治上没落的封建制度及闭关锁国在末期严重地阻碍了科技的发展

科学发展是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我国古代封建制度下的小农经济生产力低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另外在封建制度下统治阶级专注于统治阶级的利益,不以科学技术发展为目标,对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缺乏政策上的支持,明朝中后期, 中国封建社会内部虽已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 但由于强大的封建经济的阻碍, 使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不能顺利地成长, 始终没有发展到破坏

封建社会、创立资本主义社会的地步。占主导地位的小农经济对工业产品产生了顽强的抵抗, 国内市场极为狭小, 国外市场更没开拓,但国内施行闭关锁国的政策,外国优秀的科学技术不能有效的交流,科学实验、科学研究、科学革新、科学革命得不到必要前进。

2. 经济上财富掌握在少部分统治者阶级手中,科学技术发展得不到有效支持

封建体制下的社会财富掌握在少数统治阶级手中,科学技术发展得不到物质的支持很难前进,科学技术发展是一个长期的需要探索的过程,百姓在不能保证物质基础的情况下,缺乏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积极性,因此,封建体制下科学技术发展得不到有效的经济支持也是我国科技发展走向没落的一个重要原因。

3. 文化上重文轻技和迷信落后思想阻碍了科技发展

儒家思想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统治思想,它对于封建社会的影响是极其深刻而广泛的,作为中国古代的科学,同样是在儒家思想的作用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封建社会初期的战国时代,统治者注重知识分子对知识,尊重学者,使学术空气浓厚,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但是到汉代以后, 儒家思想和文化处于正统地位,科技处于十分低下的地位,长期以来,封建统治者片面强调伦理,漠视科技。另外百姓普遍处于迷信状态,遇到当下无法解决的问题首先祈求上天保佑,无科学创新的意识。

三、中国古代科技由盛转衰对当今科技发展的启示

1.政治上政府应高度重视

科技发展的特点与封建制度自身的特点息息相关,科技发展的优点和缺点也正是中国古代封建制度的优缺点所在。因此研究中国古代科技不能脱离封建社会的大背景。中国古代正由于封建制度的高度发展促成了科学技术的辉煌,西方正由于封建制度的不完善却较早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近代科学应运而生,从而一举超越了中国。先进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落后。落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变为先进。自觉地从历史的现实的教训经验中,认识这一事件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必将有助于我们发展科技,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伟大事业。

中国封建社会期间,因统治阶级重农业,轻科技的指导思想,导致我国科技后期发展的没落,在当今,政府应增强对科技发展的重视程度,在政策上给与科技发展一定的倾斜,带领整个社会在高新科技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2.经济上应鼓励科学创新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良好的科技发展需要物质支持,在当今社会,应增加对科技创新者的经济鼓励,对于科研机构也应当给与一定的补贴,首先保证科研人员的经济基础,政策上鼓励科学创新。

3.重视科技人才的培养

中国封建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科学文化处于世界领先地位,是因为在文化教育上与当时的欧洲相比要普及的多,后来的落后与教育的落后是分不开的。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因此,必须牢固确立教育为本、教育优先的原则,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改进和完善人才培养、培养一支适应我国国情的优秀科技队伍。

4.科学技术发展应坚持改革开放

明清时期闭关锁国政策是导致近代科技发展衰落的主要原因,在当代应当坚持改革开放,加强与西方科技发达国家的学习与交流,明确科技无国界的思想。同时应当引入竞争机制, 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提出新理论、创立新学说、探索新领域, 提倡不同学派、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 为我国科技发展创造更有利的内外部环境。

5.科学技术发展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科技事业的发展需要良好的科技体制及科技制度的引导,因为科研并非个人的事情,它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社会对科学事业的支持最主要的体现在制度上,作为政府必须有效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充分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从加强科研管理,避免科技浪费;推进多重科学的同步发展,着重强调应用科学的发展等方面在制度上对科技发展进行进一步的强化。

四、结束语

通过对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历程的剖析,从而对我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历史有清晰的认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只有充分认识历史发展的规律既往并开来,在当今物质高度发达的时代,在党的带领下,我们一定可以再创科学技术发展的辉煌时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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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夏自强。 中国概况[M] . 北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1996.

科技兴国的议论文作文2

我们都生活在一个科技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世界,科技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的进步是科技发展的阶梯。所以我们要热爱科技,热爱我们的祖国,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科技强国。

科技是人类的进步的阶梯,科技是人类发展的阶梯,科学的发展是人们的进步。

我们应该发明更多东西,为造福,为社会作出贡献。

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的东西,为祖国造福。

我们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我们身边的事做起。

比如,我们要认真学习科学知识,不仅仅是学习科学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掌握科技的方法。科技就是力量,它能让一个人的生活更方便,科技就是一把大刀,它能给我们带来便利,科技就是一个机器,它能帮助我们提供便捷,科技就是一座城堡,它能让一群人的生活更便捷。

科技不只是指数量,还有很多种,例如:发明家发明了蒸汽机,能使汽车排出大量的尾气,排放出大量的污染气体,污染环境等等。

科技就是一把双刃剑,它能制造出各种各样的东西,它能带来很多的发展,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争取让科技为人类造福。

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争取让科技为我们造福。

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争取让我们为祖国造福。

我们要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争取让我们为祖国造福。

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科技,争取让我们为自己造福。

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争取把我们的祖国造福。

科技兴国范文3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制度保障;产业平台;技术基础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3)07-0053-05

后金融危机时代,新兴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走向经济复兴的选择和重点,对于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内生增长的重要途径[1]。然而,从全国范围看,各地政府只考虑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其推动国防建设的特殊功能。因此,有必要从战略高度统筹考虑,谋划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这不仅对我国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而且对未来一段时间国民经济发展、重大技术突破、国防科技进步都有重大意义。

一、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认识水平

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导向性等特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关乎国计民生、国家经济安全或军事安全[2][3][4],必须从战略高度理解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重大意义。

1.要认识到军民融合发展是战略性新兴产业自身特点的内在要求

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人才、设备、信息等要素层次都具有军民通用特性,军民融合发展是其内在必然要求。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例,其中的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地理信息、高性能集成电路和高端软件等,既在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先导性、支柱性作用,又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拥有广阔应用前景。据统计,发展信息化武器装备所需要的计算机技术、军事微电子技术、光电子技术等80%以上与民用信息技术通用。我国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建成以后,年产值可达500亿元,其中民用需求占系统用户总量的95%以上。又如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航空航天产业,需要新材料、现代制造、先进动力、电子信息、自动控制、计算机等领域关键技术的群体突破,对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都具有十分重大意义。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有一定的必然性,应切实提高军民融合发展意识。

2.要牢固树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既是富国之策又是强军之略的观念

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既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又是武器装备重要的工业基础,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减少国防建设对经济建设的“挤出效应”,提高国防建设对经济建设的“溢出”效果。欧美的一些经济学家对航天产业作过评估,其投入比为1∶2,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产业可以高达1∶8至1∶14。据央视报道,花费亿美元的“阿波罗登月计划”,不仅实现了美国赶超苏联的政治目的,同时也带动了美国科学技术特别是推进、制导、材料、电子学和管理科学的发展。而据专家估计,中国探月工程的投入产出比会达到1∶10,甚至在不远的将来会为中国带来更多的收益。可见,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能够极大地提高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还能推动武器装备现代化建设发展。

3.要有局部利益服从服务国家利益的大局观

自国家确定了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7大领域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后,各地区、各部门格外积极地加以贯彻落实,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应避免争抢项目,盲目跟风,造成产业趋同。根据李金华的[5]研究,生物医药应以山东、广东、江苏、河南为依托,节能环保应以广东、浙江、江苏、天津为依托,高端装备制造业应以山东、江苏为依托,新能源汽车应以吉林、广东、山东、上海、湖北为依托,新一代计算机和通信技术应以广东、北京、江苏、上海为依托建立集聚区。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产业同质化趋势明显,根据各省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看,北京、天津等12个省市列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涵盖了国家规划的全部7个领域,而把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作为发展重点的省市分别有30个、25个、23个,其它领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有类似现象。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中,区域的产业、项目选择趋同、雷同现象比较明显,这都是从各自地区局部发展利益出发,而没有从整个国家利益出发考虑产业布局的结果,极容易造成争先恐后、大干快上,不注意发展阶段、发展条件和循序渐进,最终造成重复建设,一哄而上,一哄而下[6]。

二、提供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制度保障

任何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都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政策法规支持。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相适应的制度体系,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并完善法律体系。

1.建立权威、高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领导决策机构

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涉及政府与军队、军工企业与民用企业等多方面利益关系,需要理顺不同地区、行业部门、军地之间的工作关系。在顶层设计层面,要有国家层次军队相关部门参加的权威领导机构,强化国家宏观管理的领导职能,妥善处理地方与军队、整体与局部、短期与长远、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平衡关系。因此,需要设立权威有效、上下联动的决策机构,可考虑建立由国务院总理或第一副总理牵头,军队总装备部部长、各相关国务院部委和国防科技工业局负责人参加的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就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的规划、途径、政策等方面进行统筹规划和协调,并上升为国家意志,强制执行。同时,各省市也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指示,就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进行统筹规划。

2.进一步深化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改革

很长一段时间,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由国防科工委和国务院相关机械工业部管理,民用工业则由经委/发改委等部委负责。2008年,大部制改革后,民用工业的管理职责合并到工业与信息化部,并下设副部级的国防科技工业局管理全社会的国防科技工业。这是很大的改革,初步改变了过去那种国防工业与民用工业完全分离的管理体制,是在中央政府管理体制层面体现军民融合的一个重要变化。但是新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仍具有很大程度上的独立性,行业垄断、部门垄断、行政性进入壁垒并没有真正打破。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实现国防科技工业与民用工业管理体制的真正融合,建立适应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合发展的宏观管理体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为抓手,加大行政放权力度,减少各种类型“民参军”的行政审批,在必要保密的原则下,包括国防科技工业局在内的工业管理部门将职能重点转变到信息、政策支持、军地协调等服务功能上来。

3.建立门类齐全、功能完备、内外协调、配套衔接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首先,要加快研究制定《“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性细则,从政策层面减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不确定性。当前,各地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理解和规划还存在一定的差异,一些地方将文化创意、石化深加工、林产业、绿色食品、现代物流、海洋产业、高端生产业等一般新兴产业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这都是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位上存在认识差异的结果,需要尽快从政策、标准体系上加以确认,以方便从规划阶段便考虑到产业的军民两用性。其次,完善税收激励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税收优惠,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如1973年,日本把基础产业列为发展战略的重点,开始注重产业技术的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为此,日本政府制订了减免、优惠等一系列能够刺激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我国虽然也在不同时期制订过相应的税收激励政策,但总体上激励的效果仍不理想,还存在一些不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税制环节。特别地,仍然缺少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规定,对自主创新激励不够,需要创新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最后,要加强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以政府资金推动和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同时,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方式创新,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鼓励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融资。综合运用计划和市场两个机制,共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

三、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产业平台

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最终结果就是要形成在若干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和战略地位的军民融合型产业。所谓军民融合型产业,是指那些具有军民两用广阔前景,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对军事装备研制和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引领作用的产业[7]。军民融合型产业有两个来源方式,一个是从国防科技工业出发,打造军民融合的国防工业体系;另一个是依托民用高新技术产业,走“民参军”发展道路。

1.进一步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发展

经过多年“民”发展,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已基本实现了“军品为本,民品立业”的产品结构,民品行业涉及到能源、材料、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下一步发展军民融合型产业,关键要做好如下几点:①优化民品结构,朝战略性产业方向发展,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择机退出一些非核心、发展前景不好的产品。发挥军工企业自身科技优势,集中力量朝国家规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进军。②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抓住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契机,促进民品产业由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变到集约型增长方式。将产业的发展动力转变到依靠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上来,依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大做强军民融合型产业。③强化技术支撑,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在现有军工技术优势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内部科技资源配置,提升整个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可设立相应的民品技术开发基金,对有重要发展潜力产品的科技攻关、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2.鼓励引导民用高新技术产业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

对于民用领域军民融合型产业的培育,则要在如下两方面下功夫:

(1)打破军民分离的工业体系。受发展历史、管理体制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军工企业自成体系、封闭独立仍比较严重,高新技术民用工业企业长期无法融入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抑制了“民参军”的步伐和程度。要打破军工行业垄断,鼓励有实力的优秀民用工业企业进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

(2)改革军品采购制度。我国国防军工行业长期处于封闭和半封闭状态,军品采购范围小,招标信息传播渠道少,连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对国防军工需求了解甚少,甚至根本不了解。除少数经常与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联系的企业外,大多数民营企业不知道国防科技工业的技术需求是什么,因而无法为国防服务[8]。因此,应扩大军品采购范围,合理提高军方产品、技术需求的透明度,从需求上引导民用高新技术产业走军民融合发展道路。

四、夯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技术基础

军民两大创新体系的融合是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技术保障。实现两个创新体系融合,实质上就是要建立军民融合的国家创新体系,融合军地科技资源网络,促进创新要素的军民良性互动,提高国家自主创新能力[9]。

1.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各主体之间、创新链条各环节之间的军民互动

①消除国防科技创新体系与民用科技创新体系壁垒,将国防科技创新规划纳入国家科技创新整体规划中。调整军民分离的国家科技管理体制,由政府、军队围绕国家安全与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整合军民科技资源,实现军民科技创新之间的相互协调、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②加强国家、区域层面国防科技创新体系与民用创新体系的协调互动,建立开放、协作的军民融合式科技创新体系基础。统筹军地两大系统的基础性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强化其在国家科学技术基础与应用研究、前沿探索、先期技术开发中的主力军作用,为武器装备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增加知识积累和核心技术储备。③建立一批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支撑、战场和市场为导向、特色产品为核心、产学研相结合的长期稳定的科研创新联盟。通过政策引导,以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技术需求为主要目标,引导军民科技资源双向流动,优先支持军地两大系统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承担技术攻关项目,形成长期、稳定的以企业为主导和核心,军地双方高校、科研机构联动的协作创新机制,努力推动国防科技工业企业、军事科研院所和地方科技资源有机结合、科学配置。

2.建立健全军民科技资源共享机制

①进行系统、深入的科技资源普查,摸清家底。建国60多年来,我国科研设施、基地和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等科技条件建设有了很大的积累和改善,但是由于缺少统一的普查机构,再加上历经多次体制变革,科技资源实力的系统掌握存在一定困难。可由科技部牵头,联合工信部、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和总装备部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机构,定期系统调查各类科技资源数量、规模、使用情况等统计信息,彻底搞清大型科研试验平台、基地、人员等各类科技资源实际状况,为科学合理统筹规划军民融合式国家科技资源体系提供数据支撑。②构建国家层面军民两用科技基础平台。虽然我国各类科技资源都积累了一定的规模,但与此同时,多年以来存在的多头投入、重复分散、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10]。因此,必须从国家层面优化科技资源分布与配置,建立军民两用的科技基础平台,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中,要注意吸纳军民两大创新体系中的优质存量资源参加建设,军民共建、军民共用、边建边用,为军民两大创新体系服务。近期,应围绕制约7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长远发展的科学技术,由国务院、中央军委牵头,对相关科技资源进行全面普查,摸清科情科力。依托科技部国家科技基础中心平台已有成果,全面融合高校、科研院所、军队、军工系统和地方企业科技资源,打破当前军民分割、条块分割、相互封闭、重复分散的格局,形成服务于全社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需求的军民两用科技基础平台。③完善以促进科技创新要素流动、知识扩散、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为核心的科技资源服务体系。依靠工信部军民结合推进司、科技部、教育部有关司局、总装备部等单位,建立覆盖军地双方的中介服务体系,并加强国家层面、军队系统、区域层面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的有机结合,提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活动的全过程服务能力和水平。

3.加速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严重依赖技术创新,所以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来说,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是重中之重[11]。而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则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途径。①充分发挥国防科技创新对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国防科技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国防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新中国成立以来,两弹一星、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等重大军事科技创新项目,对我国核工业、航空航天工业、信息产业等战略性产业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如由天津市滨海新区和国防科技大学共同建设,以天河一号千万亿次高效能计算机系统为基础构建的国家超级计算中心,已经并将继续带动石油勘探数据处理、航空航天装备研制、新材料开发和设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创造了上百亿元的经济价值。②鼓励民用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军民两用技术开发。目前,我国民用高新技术企业已经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具备从事军民两用技术开发的能力。以国家高新区为例,2008年,国家高新区拥有万家企业,汇集了7,000家研究开发机构,700多个国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开放实验室,300多家产业技术检验检测平台,拥有各级科技人员135万人,占全国的30%,R&D投入接近甚至超过了许多发达国家平均水平,达1,658亿元[12]。民用工业企业已经在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要技术创新成果,可以从事相关领域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下一步,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首先,建立民用高新技术成果的通报和展示制度,使军方装备部门能及时了解民用高科技企业具有军事应用潜力的成果。建立民企与军方合作开发军品项目的机制,减免民企的军工产品税。把装备研发由封闭的集中机制转变为开放式的民用企业都能参与的机制,更多的吸纳民用科技成果。其次,向民口单位可以利用先进民用技术的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协作配套科研项目指南,实现信息双向交流,并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向国家推荐参加军工科研任务竞争方面,打破军民界限,实行同等政策,支持民用技术为军工服务。最后,设立军民两用技术开发中心,推动军民科技资源和先进技术的双向转移,构造小核心、大协作、军民兼容的军工科研体系。③完善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法律体系。这方面,发达国家做的比较多。如美国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相继颁布了《国防授权法》、《国家竞争力技术转移法》、《国防工业技术转轨、再投资和过渡法》、《联邦技术转移法》、《国防采办系统》等法案,为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13][14]。其它国家如英国、法国等也都有类似的法律法规。而我们国家的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大多是以领导人讲话和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尚无一部明确关于军民两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法律,推广转化活动缺少稳定的法律保障,不确定性较大,不能有效促进军民两用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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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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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 Jianqiang, Huang Chaofeng

(College of Humanity and Social Science,National University of Defense Technology,Changsha 410074,China)

71 599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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