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高考全国甲卷精编作文范例【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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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全国高考甲卷语文作文【第一篇】
时光流逝,浪潮翻滚,我们来到了一个令人欣喜的时代:政治昌明,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人民生活欣欣向荣。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也身处一个大有可为的时代:繁荣昌盛是发展的土壤,而即使是挑战,背后也是机遇,就算是危机,当中也孕育着先机。此时此刻的我们,要立于时代潮流,必须有所作为。
回顾中国共产党走过百年历程,我们发现其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已经成为了成长和发展的土壤:无论是“五四”、“七一”一类的节日还是红色歌曲,无论是经典作品还是景仰的烈士、学习的榜样,都给予我们精神的滋养和激励,这不仅是时代大有可为的生动表现,更是时代大有可为的根本。
正因为如此,身处这个大时代发展的我们,不能辜负这时代给予我们的成长和发展的机会,而更应该将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融汇在一起,让自己成为一个有所作为的人。我们看到,非典肆虐时,钟南山让“重症患者都到我这里来”,而新冠未明时,这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又火速驰往武汉;我们也看到袁隆平怀揣着两个伟大的梦想,在水稻田里耕耘,不仅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更是造福了全人类;我们还看到许许多多的青年人深入到扶贫攻坚一线,“以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我们更看到,每一个你我,都在以自己独特的方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这些,都是身处可为的时代里的有所作为。
可为与有为,看似独立,实则两者关系密切,相辅相成:可为是有为的前提和条件,有为是可为的目的和根本。没有可为的条件,虽然可能也会有“乱世出英雄”的情况,但是对于普罗大众来说,生存已经是难事,又何来发展?然而,如果没有有所作为之心,那么可为的条件也是徒然。
也许,有人会说,即使这是繁荣的时代,也会有其困境,但是对于时代之难,有的人选择精益求精,打造核心竞争力,有的人选择另辟蹊径,突破内卷,但是也有的人选择了“躺平”,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已经磨灭了上进之心,更是丢失了作为新时代的我们所应承担的责任与担当啊!
所以,我们不仅要了解时代的潮流和趋势,紧跟脚步不被落下,我们更要深知时代的优势和不足,在享受红利的同时更要为时代发展助一份力:让未成年人得到更多的保护,让老人也能跟上信息时代的脚步,让教育资源更加公平点点滴滴,举足轻重。
时代的钟声已经敲响,伟大复兴的使命已然在肩,大有可为的时代里,我们定当有作为
2022全国高考甲卷语文作文【第二篇】
“何事居穷道不穷,乱时还与静时同”。阔步复兴中国梦,扶摇踏上新征程,身处百年变局新时代,肩负中华民族新希望,青年人既要将目光投向经国复兴的伟业,也要躬身实践、知行合一,在可为的时代,做有为的青年!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忆往昔峥嵘岁月,百年史浸满多少屈辱的泪水,数十年的抗争流尽了多少华夏儿女热血满腔。100年前,一艘南湖红船从黎明中驶来,中国革命放射出第一缕绚丽的曙光。春色满园的华夏古国,从昨日迷茫中痛苦的寻找,到今天果断明智的选择。当鲜花代替了和平,当我们的天空不再有枪声回荡,当我们的家园不再经受炮火的洗礼!我们是否还能够想到那些把牢底坐穿的先驱者,那些戴着铁镣手铐蹒跚的革命者,那些倒在血泊中的共产党员,那些为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而牺牲的爱国志士!在这种精神面前,我们所感受到的不仅是对革命先辈的崇敬,对一段历史的。缅怀,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神圣的使命!
百年征途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一百个风雨春秋,一百年的奋斗不息,中国历经沧桑。不管是雪山草地大渡河的霏霏雪雨,还是井冈山太行山的腥风血雨;不管是延安窑洞的斜风细雨,还是改革开放的惊风急雨。中国人民始终紧紧地团结在一起,与中国命运的脉搏一起跳动,从单薄走向厚实,从贫困走向富裕,从年轻走向成熟。中国人民在富有无限可能的白纸上,描绘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宏伟蓝图,我们也可以庄严的告诉世界:“谁说鸡毛不能飞上天”。
燃烧的激情,昭示着青春的年华;缤纷的季节,鼓舞着奋进的脚步。春华秋实,躬行实践,砥砺前行,闪耀的青春光芒,赤诚书写未来华丽的篇章。青春为使命燃烧,热血为祖国而激荡。大漠风烟起,金戈铁马行,五星红旗下的我们,热血浇铸激情,蓝天下的青春,担起建设祖国的重任!为了实现我们光荣的使命,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类的灿烂文化武装自己,学好建设祖国的本领,为祖国的繁荣富强添砖加瓦,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每一代青年都有自己的历史责任,他们不折不挠担负起属于自己的历史使命,才成就了今天的中国。人生路很长,前进途中,有平川也有高山,有缓流也有险滩,有丽日也有风雨,有喜悦也有哀伤。心中有阳光,脚下有力量,为了理想坚持不懈,砥砺前行,才能创造无愧时代的人生,在可为的时代,做有为的青年!
2022年全国甲卷语文作文【第三篇】
对于‘科技造就未来’我们耳熟能详。科学技术的威力,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自从瓦特发明了蒸汽机,整个世界就迈入科技时代;自从爱迪生发明了电灯,我们就离开了黑暗并让科技迈了一大步。杂交水稻袁隆平在世界上率先育成超高产杂交水稻——“超级稻”,为解决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粮食问题作出重要贡献……
科学技术的成就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以前在古代,人民想去北京旅游,也只能坐着马车去北京。等赶到北京时,都过九九八十一天了。科技的出现,现在已经有了飞机、火车了。过几个小时就到了,真方便!
以前人们做饭总是要被油烟呛到,然后急忙开窗消除烟气。科技的进步,于是有了油烟机,就缓解了做饭时烟雾的问题。可是油烟机虽然有换挡模式,但吊得太高,吸力还是不行。接着出现了近吸式油烟机,而近吸式油烟机虽然改善了厨房油烟问题,但是每天都要擦拭油烟机,即辛苦又耗时。蒸汽机油烟机就出现了,蒸汽式油烟机清洗非常方便,只要把水加到指定的位置,按下清洗键,剩下清洗的事就交给油烟机自己处理了,一会儿一个亮锃锃的如刚出厂的油烟机呈现在你眼前了。
随着科技的创新,人们的生活变得日新月异。以前的人想要给远方的亲友寄信,只能通过邮局传送,要过数天才能收到。现在互联网的出现,微信、QQ的即时聊天,想见见亲人怎么样了,可以用视频聊天了。而且现在出门也可以不带钱包了,微信,支付宝付款就可以了。如果没时间做饭,点下外卖软件,一、二十分钟一份香喷喷的饭菜就出现在你家门外。
以前建房子挖基础的工具只能是铲子,锄头等人力工具。几十个人一铲一铲地挖,然后“蚂蚁搬家式”地搬运土泥。这样不但累,而且效率低,建出来的房子也不牢固。随着科技的进步,打桩机、冲击钻机、挖掘机和平路机等建筑工具的出现,大大地改善这个问题。从打桩、放钢筋、倒水泥成桩。打桩机、挖掘机、水泥搅拌机分工合作完成,没多久一幢抗震能力极强的房子拔地而起。
如果没有科技的发展,我们还在一个远古时代,过着钻木取火,浓浓烟雾中做饭,坐着颠簸的马车才能到达目的地旅游……爷爷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也是中华民族最鲜明的民族禀赋”。我们作为新一代的青少年儿童,从小应该努力学习,勤思考,爱钻研,长大后为祖国作出贡献!
全国甲卷高考作文1200字【第四篇】
《匾额题名借“翼然” 恰当移用方“欣然”》
2022年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题取材于《红楼梦》。在“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中,众人争相为园中亭子题名,有清客直接移用欧阳修名篇《醉翁亭记》中的“翼然”二字作为匾名。这让笔者联想到从著作权角度进行思考:在现实中,“直接移用”行为是否必然会侵犯著作权?
直接移用的表达可能不构成作品,不侵犯著作权
直接移用的内容可能并非“作者”独自创作。在现实中,如果直接移用的内容并非前人“独自创作”的作品,此时直接移用行为并不会侵犯他人著作权。比如,某服饰公司参考清代短褂上的图案设计出了波浪花边旗袍,于是其要求出售同款旗袍的经营者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最终法院认为旗袍上的波浪花边图案不具有独创性,不构成作品,进而被告未侵犯原告的著作权。
表达过于简单,往往不构成作品。独创性不但要求作品源于作者本人,还要求达到一定的智力创造水准。具体而言,一方面,构成作品的表达应当体现作者独特的取舍、选择与安排。“翼然”二字在《醉翁亭记》中意为“像鸟张开翅膀一样”,生动形象地展现出亭子四角翘起的模样。这一表达是欧阳修进行创造性劳动而产生的成果。另一方面,具体表达不能过于简短。与法国以作品方式保护作品的标题不同,我国司法实践通常不认为名称、标题等词语或短语满足独创性要求。因此,对于过于简短的表达,即便其高度凝结了创作者的个人智慧,类似直接移用“翼然”二字的创作行为通常并不会侵犯著作权。
直接移用在先作品侵权与否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
移用在先作品中非独创性部分的,不侵犯著作权。构成作品并不意味着作品的全部内容均具有独创性。文学作品中除具体的文字组合、遣词造句外,还包括背景设定、主题题材、主线情节及人物之间的关系。背景与题材具有抽象概括性,一般认为属于思想范畴,不能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主线情节是否具有独创性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文学的发展历程中,大量的情节模板属于公有领域的内容,如果直接移用的是不具有独创性的情节,则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在于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因此《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不会延及作品中的思想和非独创性部分,这些内容属于社会共同财富。
直接移用的表达与在先作品的独创性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构成著作权侵权。实质性相似判断包括“实质性”认定和“相似”对比两大部分。“实质性”内容是指能够基本展现作品核心内容,且能够体现作者独特个性的独创性部分。因此,在进行侵权比对时,首先需要剔除公有领域部分和他人在先表达,以此过滤出具有独创性的表达。“相似”包括相同和近似,如果在后内容包含在先作品足够具体的独创性表达,且相似内容达到一定数量、比例,则可以认定与在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若与在先作品相比,相似部分所占比例不高,但从普通观察者视角而言,足以感知到在后内容来源于在先作品,二者在精华部分高度相似,则也可以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从而构成著作权侵权。
总而言之,社会公众应当尊重创新,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创作时畏首畏尾,不敢移用前人之作。在不超过适当比例且符合学术规范的前提下,且整体上不与在先作品核心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通常是合法的,不会侵犯他人著作权。
全国甲卷语文作文【第五篇】
以《红楼梦》“题对额”情节作引的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题,在今年一众高考作文题中格外“出圈”。贾宝玉所题“沁芳”二字,被认为新雅不俗、蕴藉含蓄。如此新异的表达能否构成作品?对于作品创作而言,原创与独创标准是否一致?这些问题值得创作者群体认真审视。
原创不一定符合独创性要求
原创不同于独创。“原创”是指最早创作,即首创,强调创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原创作品的具体表达是“前无古人”的,思想或创意亦是独一无二的,《红楼梦》便是典型的原创文字作品。“独创”是《著作权法》中的概念,是对表达的要求,而不针对思想。“独创”包含“独自创作”和“独特地创造”两层含义。各国的著作权法普遍将独创性规定为作品的基本构成要件之一,强调作品须为作者独立创作,内容应源于作者本人且须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
独创不要求原创。独创反对抄袭,只要求独立创作,而不苛求首创。因此,作品独创性的来源不但包括从无到有的独立创作,还包括基于在先作品进行的演绎创作。即只要作品在表达上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不论其思想或创意是否是亘古未有的,都属于独创。有红学家指出“沁芳”二字取义于《西厢记》的唱词“花落水流红”,但在表达上更加简净、丰厚、耐人寻味。从思想意蕴上看,“沁芳”二字难谓原创,但该表达确属贾宝玉独立创作。
再创作须产生可被客观识别的明显差异
作品须独立创作,但不苛求独一无二。“独创”强调独立创作的结果,即使内容存在“雷同”,也不会阻碍任何一方享有著作权。美国曾有两位摄影师在同一海岸用同一角度同时捕捉到海浪卷起的画面,照片呈现的内容高度相似,法院认为双方对各自拍摄的照片享有著作权。我国《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作品的表达系独立完成并且有创作性的,应当认定作者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这是为了防止作品表达垄断作品内容,保障公众自由创作的空间。
再创作须产生可被客观识别的明显差异。以在先作品为基础进行创作,须产生不同于原作品且并非过于细微的差异。某插画师以他人摄影作品为基础绘制了数幅冬奥会海报,三名大学生在添加“中国体彩”等简单元素后即将该海报投稿参赛,都被指抄袭。前者是对摄影作品的“借鉴化用”,产生了可被客观识别,并非过于细微的差异,其因未经许可使用的行为构成改编权侵权,而不同于原作的部分仍属“独创”。后者则是“直接移用”,参赛海报不具有源自三名大学生的可被识别的独创内容,因而构成复制权侵权。
此外,文学高度不等于创作高度。作品的文学性体现为表达、结构、意蕴、思想的艺术高度,侧重对内容质量与艺术价值的评价,评价结果受主观因素影响大。独创性则强调作品须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能够体现作者独特的智力判断和选择,而无关作品质量或价值。诸如《红楼梦》一类的“阳春白雪”之作,文学性与独创性不言自明。然而,即使是“下里巴人”的智力活动成果,仍可能满足作品独创性的要求。
独创须具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虽然独创对于智力表达的创造性要求并不高,但文字作品仍须具有反映作者个性风格、展示文学美感或传递一定量信息的效用。如果一种表达过于短小,仅由少量字词简单组合而成,一般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此时,若将其作为作品加以保护,会不合理地挤占公众创作的自由空间,这与《著作权法》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相悖。
引经据典、化用借古能够增加作品的文化底蕴或说服力,往往有画龙点睛之效。以古为师,创作者不但要懂得恰当移用、巧妙化用,还要学会独立创新。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瞭望广阔天地的同时,创作者也要有成为“开拓者”的信心和魄力。
全国甲卷语文作文【第六篇】
世间万物是需要创新的。没有创新,科技、生活水平都将会永远的停滞不前。甚至于,一个国家都会被时光的齿轮所磨灭,不论它之前是多么富强和发达。反之,生活中注入了创新的元素,就会发生巨变。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人民的“吃”,都是政府想要解决的难题,直到袁隆平成功培育出了杂交水稻,中国人民才从此过上了丰衣足食的日子。这就是创新的力量。
在一年级至五年级的学习中,我们班的数学一直很差。不是老师没教好,也不是我们没学好。那原因是什么呢?方法!方法很重要!由于方法不对,这才导致了我们班的数学成绩一直上不去。
我们升入了六年级后,又换了一个数学老师来教我们。这个老师姓彭,在学生和家长中都有极好的口碑。
彭老师刚教了我们一星期,就发现了我们存在的许多问题,对此,她改变了之前的教学计划;对于我们所存在的问题,她又一一作出了要求。我们的计算不认真,总容易出错,彭老师要我们每次都打草稿,列竖式计算并验算。许多不该出的错我们总是会多次地犯,所以她规定我们要专门用一个本子改错,再三地错就再三地改。学习稍差的同学一次理解不了所学内容,彭老师就反复地讲,直到全班同学都吃透了这个知识点为止……
我们的问题都被彭老师一个一个地揪了出来。之前常犯的错不再犯了,不懂的内容也懂了,甩掉了粗心这个害人的朋友……班上的同学都从之前对数学失望、灰心。打算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变成了现在的对数学十分喜爱、感兴趣了。之前的数学要老师、家长催着才去看几眼,现在不说废寝忘食,也是很主动的了,至少比之前有了改进。
在中期考试过后,同学们都欣喜地发现自己数学方面的变化,班级平均分上去了,九十分、一百分的人数也相对增加了许多!不说成绩有多么多么的好,相比之前,同学们都自信了很多,肯定了自己的能力。
这一切都是彭老师的功劳,是创新的力量!如果彭老师当时是按照之前的教学计划来教我们的话,今天的一切的不存在。我们还是之前的对数学没有信心,对自己的能力不敢肯定,所有的都是老样子。而彭老师却是针对我们的问题,改变了教学方法,也改变了我们。
学习就像是在建房子,而小学的学习就是在打基础。一栋房子的第一层就是歪的,那这栋房子是总有一天会塌的。数学是在生活中最常用的一科,如果数学没学好,长大后连一些基本的东西都不能保证。而现在,我们的房子在逐渐地被扶正,基本的东西也渐渐能保证了。彭老师的做法可以说是改变了我们的人生,创新的力量是那么强大,那么伟大!
2022全国高考甲卷语文作文【第七篇】
今年有两个流行词,一个是“躺平”,一个是“内卷”。
关于“躺平”,最早起源于网友“好心的旅行家”,这位网友自述两年没有工作一直在玩,有钱的时候出租屋里躺,没钱的时候去横店演躺尸继续躺,他说,人生就是换个方式不停地躺躺躺。
那么,“躺平一族”到底是什么呢?就是指年轻人不买房不买车不结婚不生孩子不消费,维持生存最低标准,拒绝内卷的一种生活方式。
在“躺平”之前,另一个词就是“内卷”。就是内部竞争,是指一直重复做着无意义的事情,但获得相同的结果。就像看电影,荧幕的高度是一定的',前排的观众站起来了,后排的观众为了观影就不得不跟着站起来,得到的结果一样,却没人敢坐下来。
如果人人都做“躺平一族”,去拒绝“内卷”,做佛系青年,那是非常可怕的。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就如大江大海一样,虽然体量最大,但那是由一个个水分子组成的,需要聚集所有水分子的力量,才有浩瀚的江海。
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最能振奋人心:“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这才是一个热血青年的最强音,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眼中有光,奋勇前行,从扫一屋,到扫天下,不做“躺平一族”,拒绝“内卷”,才是我们青年人的作为。
全国甲卷语文作文【第八篇】
2022年高考全国甲卷语文作文题以《红楼梦》中匾额题名的故事为引,其中提到了“借鉴化用”的手法。笔者由此联想:“借鉴化用”是否属于再创作?“借鉴化用”在什么情况下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若构成“改编”,“借鉴化用”的法律边界何在?
“借鉴化用”不一定构成“改编”
文学艺术领域的“化用”含义丰富,既包括借表达上的词句,又包括借思想上的文意或语境。但并非任何一种“化用”都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改编”。
事实上,后人的创作总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难以避免地要利用前人的思想成果。倘若将思想私有化、垄断化,会打击创作热情。因此,“改编”作为《著作权法》中的术语也只讨论表达上的借,而不纠结思想上的借。换言之,“改编”须以原作的基本表达为创作基础,如果后作与原作在表达上已不存在实质性的相似,只有思想上的相似,那么此时后作可能构成“独创”,而不再是“改编”。在“泻玉”一题中,“泻”字虽取自欧阳修的“泻出于两峰之间”,但只拈出了其中一字,难谓是原作的基本表达,而更多的是承载水流飞泻而下之意象。
新增独创性表达的“化用”构成“改编”。《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智力成果,独创性则是人类精神文明之花得以绽放的智力源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是指“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这意味着改编不是毫无门槛,而是要在原作的表达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独立的创作,且新创作的表达须拥有最低限度的创造性。
反之,如果新增表达不符合独创性要求,则其整体仍属于对前作的复制,不构成新的改编作品。就“泻玉”二字而言,摘“泻”添“玉”,虽传达了创作者以玉比水的联想,但是表达太短,难以完整且个性化地展现创作者的思想情感、文艺美感或是传递一定量的信息。故“泻玉”之匾额题名难谓新增独创性的表达。
构成“改编”不一定属于合法“改编”
改编判断独立于侵权认定,构成改编亦可能涉嫌侵权。是否构成改编属于作品判断,只要后作相对于原作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即可构成改编作品,而改编行为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则是侵权认定。改编者在曾接触过原作的条件下,如果未经原作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原作的表达,且增加了新的独创性内容,在作品判断层面,新作完全可能构成改编作品;在侵权认定层面,改编者仍然会侵犯原作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改编权。
改编的法律边界不仅限于尊重原作者改编权,还需尊重原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而改编必然涉及对原作的改变。此时,二者便可能发生冲突。为平衡原作者的人格利益与文学艺术的创作自由,实践中要求改编人的改编须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之内。
具体而言,改编人在主观上不能带有贬损原作或原作者声誉的故意,在客观上没有造成原作或原作者声誉受损的结果。因此,改编人应尽量在事前与原作者协商,明确改编权的行使边界,以最大可能降低侵权风险。
综上所述,“泻玉”式创作,尽管没有直接复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创作者的努力和创新,值得提倡。但是,“改编”不是简单的小添小改,而是需要满足独创性的要求,且须尊重原作者的复制权、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社会主义文化事业需要新内容、新血液,一方面应鼓励改编创作,在继承中创写新的诗篇;另一方面也应注意权利行使的边界,在合法、健康的环境中培养可持续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