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精编3篇】
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应包括办学理念、招生计划、师资力量、设施设备、安全保障等内容,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要求,能否顺利通过审核?以下小编整理的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相关内容,供大家借鉴参考,感谢支持。
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范文 篇1
(一)申请者资格
1、申请举办教育机构的单位,应具有本市的法人资格。公民个人举办,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联合举办教育机构的,应通过有效的章程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协议,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二)办学条件
1、全日制学历教育机构
⑴必须有自己的教育教学场地和校舍。开办注册资金为首期建校资金的三分之一。
⑵其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公办学校设置标准。
2、非学历教育机构
⑴注册资金: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教育机构注册资金在40万元以上;举办冠名为“学校”的教育机构注册资金在80万元以上;举办冠名为“学院”的教育机构注册资金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须存入审批机关指定的银行,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不得抽资,也不得挪作他用。
⑵允许举办者以自有办学场所的房产、教学设施、仪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等与办学有关的财物作为办学出资,但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注册出资最低额度的40%,同时需要经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
⑶教学场地: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校园和校舍。不得租用转租的场所或租用民用住房等不适合办学的场所申请办学。如租用现有的校园或其他适合的建筑用房从事教学活动,租期不得少于3年,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约。
a、凡举办冠名为“中心”的教育机构,须具有4间以上标准教室及相应的办公场地和必须的附属用房,其校舍建筑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和与教育培训相适应的教学设施和设备。
b、凡举办冠名为“学校”的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校园面积15亩以上,6间以上标准教室及相应的办公场所和必须的附属用房,其校舍建筑总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置先进教学用计算机不少于30台,图书资料不少于5000册。
c、凡举办冠名为“学院”的教育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校园面积30亩以上,校舍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并按生均10平方米递增)。配置先进教学用计算机至少60台;语音室至少配备语音设备40座;图书资料不少于10000册,报刊、杂志不少于30种。
⑷校长(负责人)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水平,具有教师资格证和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管理能力强,年龄在70周岁以下,并能坚持正常的专职工作。
⑸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中心”不少于3人;“学校”不少于6人。
⑹有胜任所设培训项目教学任务、具有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教师,原则上每个项目应有一名以上专职教师,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且总数:“中心”不少于5人、“学校”不少于10人。
⑺办学担保:有资产额超过教育机构注册资金的本市工商企业作办学担保,签订担保协议,出具担保单位法人相关证明,以及担保单位最近一个月的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每年年检时要提供担保单位的最新情况资料(年度财务报告,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
3、独立性原则
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举办的教育机构,必须确保教育机构独立运作,具体为四个独立,即独立法人、独立校舍、独立核算、独立师资。
(三)机构名称
教育机构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教育机构名称由四个部分组合而成。即:市+字号(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领域(教育培训内容)+机构组织形式(专修、进修、培训学院〈学校或中心〉)。
二、审批程序
(一)申请举办教育机构须递交的材料:
1、办学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⑴介绍机构举办者(组织法人或公民个人)的基本情况;
⑵简述办学主要理由、办学宗旨、层次、培养目标、教育项目、教育对象、办学规模、经费筹措、办学形式等;
⑶阐述教育机构内部的管理模式、管理结构及岗位责职;
⑷介绍已经创造的办学基本条件(教学场所、教师、资金、设备、设施)。
2、设立教育机构的可行性报告(主要阐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拟办教育项目在本市的教育市场中的情况分析,特色介绍以及为保证教育实施的基本条件,办学方案等)和三年发展规划;
3、拟办教育机构的章程(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办学范围、组织管理等);
4、举办者的自然状况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或团体举办的提供法人批件或执照;公民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学历与职称证书的复印件、个人简历、户口所在地的户籍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等材料);
5、拟任校长或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聘用协议、专任人员证明书、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文凭、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个人无其它职业证明或声明材料、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政治思想表现和业务能力的综合评价材料等);
6、拟开设专业或培训项目的`教学计划与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7、拟办教育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证明文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资产评估及验资报告);
8、拟办教育机构的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明、租赁协议、产权人身份证明等);租用中小学校校舍的,须出具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租赁证明;非学校校舍作为教学用房的,须有消防和房屋质监部门的安全合格证明;有食堂的教育机构须提供卫生合格许可证;
9、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学历文凭、专业职称证书、会计上岗证);
10、拟聘专任教师及专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聘用合同、专任人员证明书、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文凭、专业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个人无其它职业证明或声明材料等);
11、教育机构的行政、教学、财务等管理规章制度。
12、办学担保资料:担保书、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担保单位最近一个月的合法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13、联合办学的,应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联合出资协议书或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合作协议,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14、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决策机构一般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设董(理)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负责人)担任。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任何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
15、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托儿所等学前教育机构的,须提交《江苏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证书》。
1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审批程序:
1、申请。由主办者递交申请报告,汇报办学设想,提供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
2、受理。举办者按规定提交齐备的资料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市民办教育审批登记表》,教育行政部门以收到填好的该表之日起为正式受理日期,并发给民办教育受理通知书。教育行政审批部门分别于每年的3至4月,7至8月为申报材料受理月。
3、审核。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教育发展规划、人才需求、学校布局、专业设置等情况,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教学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并在三个月内作出批准与否的书面决定(如申请筹设教育机构则在三十日内作出批准筹设与否的书面决定)。教育行政审批部门分别于每年的5至6月和9至10月为审批月。
4、试办。获得审核批准试办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临时办学许可证,试办期一般为一年。试办期内不得变更任何项目。
5、转正。试办期满前,举办者主动向审批机关提出转正申请,并形成书面材料汇报一年的试办情况。审批机关对教育机构一年试办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符合转正条件的,准予转正,并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办学许可证。经评估不符合转正要求的,责令其限期转正或停止办学。不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则自动取消办学资格。
(三)办学前所需办理的其他手续:
1、一般应到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手续。
2、到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进行办学项目收费备案。
3、到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领取收费税务票据。
4、筹设期内,不得招生办学。
三、办学管理
(一)广告管理。教育机构需招生广告的,按广告法及省教育厅、无锡市教育局有关招生广告管理的规定,到审批机关办理广告备案手续。
(二)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财务管理参照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三)教育机构不得将教学任务承包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采用分成的方式私分办学积累。
(四)每年的年度检查前可以提出新增培训项目或变更其它项目的申请,在年检中一并审批,其它时间一律不受理增加培训项目或变更其它项目的申请。
(五)教育招生广告有关规定
1、教育机构在新闻媒体招生广告,必须经办学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方能。
2、学校招生广告时,校名必须使用全称,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有类别、层次和行政区域的校名,不得增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在广告中出现“国际”、“中华”、“中国”、“江苏省”等字样。
3、招生广告的出证权限:大专院校的招生广告,由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出具证明;高中段学校的招生广告,由市教育局出具证明;义务教育段以及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招生广告,由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4、广告中有“中×合作办学”、“颁发××国外教育机构的证书”、“美国××大学MBA课程”等内容的,应出具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5、招生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清晰、明白,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教育效果的断言或保证;不得有教育合格率或颁发证书比例的许诺。
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范文 篇2
为了营造科技创新型建设氛围,贯彻《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加快科普示范城区建设步伐,推动我区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的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通知“为贯彻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的精神,20xx年第X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主题为《节约、创新、发展》的要求”,为了把此项活动办成我区的特色和精品项目,经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区教育局、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者协会研究,拟在20xx年11月份,举办庐阳区第X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庐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庐阳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者协会及相关学校。
庐阳区第X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主席:X
副主席:姜鸿杰刘芳王翠英
执行主席:殷硕景董召奎谷云岳彩莲
大赛执行:闫如成邹磊
大赛组织协调:王碧波尹亮鲍妮娜
“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庐阳区青少年科普协会(区电化教育馆408室)。
二、大赛宗旨:
建设节约型社会、创新型国家
三、大赛主题:
《节约、创新、发展》,科幻画不单设主题。
四、大赛参加范围:
庐阳区范围内职业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在校学生和民办机构辅导的学生。
五、活动内容: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优秀论文评比和科学幻想画比赛等。
1)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所有中、小学生。
2)参加发明创造比赛的作品应是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设计、自己制作。评选委员会依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评出优秀项目。
3)科学论文要求青少年自己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参加科学讨论会的论文可以是中小学生在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完成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评选委员会依据论文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评出优秀论文。
4)创新方案设计的参加者是中学生,它要求青少年运用现有的知识、通过收集和检索获得的信息,经过调查、走访、分析、论证以及研究性学习,对重大现实问题可能设想的解决方案,或对未来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可能实现的新进步、新形态、新形式、新概念、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行设计和创作。
5)创新方案设计的参加者是中学生,它要求青少年运用现有的知识、通过收集和检索获得的.信息,经过调查、走访、分析、论证以及研究性学习,对重大现实问题可能设想的解决方案,或对未来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可能实现的新进步、新形态、新形式、新概念、新产品和新服务进行设计和创作。
6)竞赛类作品要求
1、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2、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xx年7月1日后完成的。
3、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4、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5、评审标准。作品按照自主选题、自己研究、自己撰写、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要求。具体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6、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六、活动要求: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科技活动的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和实施。要围绕主题,以立足普及、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创新实践为原则,广泛开展活动。
七、参赛要求
1、严格规范竞赛工作。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坚持“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
2、注重能力培养。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索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3、作者人数规定。同一项目(竞赛项目)的作者不得超过两名,否则不予申报,两名作者的项目视为集体项目,集体项目按10%的比例参评。一个项目的辅导老师不得超过两名。获奖项目只表彰第一辅导员。
4、科幻画作品要求
1)作者要求:5—14周岁的少年儿童。
2)作品要求:
参评作品要求符合主题,充分体现科学幻想;
参评作品一律在规格为38M×54M纸或其它材料上绘制,不需装裱;
作品形式可以是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画种,作品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括非画类的美术品、工艺品;
参评作品仅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
参评作品要注意构想的独特性、新颖性。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评审标准: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统一要求。
5、科技辅导员竞赛要求
1)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2)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月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3)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4)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应附说明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
5)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八、申报材料:
1、科幻画:科幻画原件、申报表一式2份,一张张贴于作品背面,一张用回形针附在作品上。20xx年9月15日前,科幻画申报材料、汇总登记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接受申报。作品资料请自行留存,作品不退。
2、学生竞赛项目:作品1份、申报书1份、查新报告1份(同时报电子版,每个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学校+项目名称)。
3、教师竞赛项目:作品1份、申报书1份、查新报告1份(同时报电子版,每个作品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称:学校+项目名称)。
4、学生科技实践活动:作品1份、附件1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九、专家评委:
为了提高我区青少年科技创新的水平,本届大赛由庐阳区科学技术协会和庐阳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将邀请安徽省青少年活动中心、在肥科研院所专家和市科协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比赛进行评审。
评委会顾问:X(庐阳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姜鸿杰(庐阳区区委常委、科协主席)
刘芳(庐阳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翠英(庐阳区政府副区长)
评委会主席:董召奎(庐阳区科协常务副主席、科技局局长)
殷硕景(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评委会副主席:岳彩莲(庐阳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谷云(庐阳区科协委员、科技局副局长)
评审组组长:徐楠桔(省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组织成员之一)
郑军(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二室主任兼、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项目负责人)
评审组评委:韩德民(安徽大学中文系教授、省动物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
孙怡宁(中科院合肥智能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安徽省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合肥市青少年创新大赛专家评委、安徽省青少年机器人大赛评委)
王刚(合肥市第一中学生物教研组组长、高级教师,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辅导员)
十、作品评审方式:
采取专家评委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
十一、作品征集对象:
庐阳区区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及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的所有在校学生。
十二、表彰奖励:
区级竞赛根据不同项目设置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社会实践奖,另设优秀辅导奖和优秀组织奖。
十三、奖项设置:
1、科技创新特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社会实践):共100名
2、科技创新一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社会实践):共150名
3、科技创新二等奖(包括科技论文、发明制作、科学幻想画):颁发获奖证书
4、科技创新优秀组织奖6名
5、优秀科技辅导员:中、小学10名
十四、活动依据:
依据庐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普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庐阳区中小学科普工作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本次活动。我们将庐阳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学校的参与率作为对学校科普工作考评重要条件之一。
十五、工作日程安排:
1、筹备:20xx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
2、20xx年10月15日成立第六届创新大赛组织机构;
3、20xx年11月18日上报作品;
4、20xx年11月22日专家评审组对作品评分;
民办幼儿园申报材料范文 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教育管理,大力提升办园质量,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健康发展,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创建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创建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重大意义
创建示范性幼儿园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它对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扎实抓好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创建工作,是实施“四百工程”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示范性幼儿园的创建工作,将创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规划,落实方案,统筹安排。要争取当地政府和领导的`支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示范性幼儿园的创建工作。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全县所有公办幼儿园,包括单设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附属幼儿园。
(2)全县所有经教育局审批具有办园资格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幼儿园必须符合《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的规定(见附件一)
(2)申报的幼儿园必须到《县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见附件二)的各项指标。
(3)申报的幼儿园必须独立成园,在园幼儿人数200人以上。
三、申报和评估程序
(一)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验收从20xx年起实施。凡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每年4月申报,教育局每年10月进行评估验收。
(二)申报“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单位应认真对照《县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细则》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形成自查报告,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包括:幼儿园申请报告、自查报告、自查得分表,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交县教育局教育股,同时上报电子文件到教育股。
(三)县教育局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进行实地评估。到《评估细则》要求的,由县教育局认定、公布,并授予“县示范性幼儿园”称号。
四、相关要求
(一)从20xx年起,凡申报市级以上示范性幼儿园(含市级)的,必须是“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已评估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单位,不再申报县级示范性幼儿园。
(二)幼儿园的收费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凡创建成为县级及以上示范性幼儿园的按照不同等级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三)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实行弹性管理,不搞“终身制”。三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县级示范性幼儿园”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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