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精彩32篇】
《许三观卖血记》展现了人性的坚韧与生活的艰辛,描绘了家庭与责任的深刻关系,令人深思与感动。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
我求您看在基督的面上,带我离开这儿……”每当我读到《凡卡》一文中凡卡在给爷爷的信中的一段话,我便觉得鼻子一阵酸。想到文中凡卡的不幸遭遇及他悲惨的命运,我便心潮澎湃、思绪万千。
《凡卡》一文是俄国著名作家契柯夫写于1886年的短篇小说。当时正是少皇亚历山大三世统治时期,官吏专横,警察残暴,广大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凡卡便是其中一个。他是一个由农村来到城市做学徒的九岁儿童。因为沙皇制度的黑暗和当时社会的罪恶,凡卡受尽鞋匠的虐待。
是啊!凡卡悲惨的命运不正是当时黑暗社会的真实写照吗?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眼前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看看我们中国!自从1840年那场战争以后,中国人民受尽了帝国主义的侵略欺凌。1860年,八国联军造成的“圆明园的毁灭”。1937年,在卢沟桥发生的“七七事变”……这一切的一切,不就和凡卡的遭遇如出一辙吗?
想想,在历史的长河上,流淌着多少先烈的殷殷热血。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舍生忘死,才换来了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
记得有一次,在吃饭的时候,我因为心急去做作业,马马虎虎地扒了几口饭,便急匆匆地走进房间。我前脚刚踏进房门,爸爸便一把叫住了我:“鸣鸣,你怎么没把饭吃干净,还撒了地桌子饭粒?”“你擦一擦不就行了吗?”我不耐烦了。“你知道吗?锄禾日当午……要珍惜粮食,珍惜眼前的幸福生活!”爸爸喋喋不休地说着。我无可奈何,只好按照爸爸说的,把碗中的饭粒吃干净,才去做作业。
我们要珍惜粮食,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我以一名小学生的身份呼吁:请大家把珍惜幸福生活视为已任,让这美好的生活长久地留下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呼兰河传》。它是我国作家萧红写的一本书。
有人说《呼兰河传》不像是一本小说,而我却觉的《呼兰河传》是对我引响的一本书。
《呼兰河传》写的基本都是萧红童年的故事。那时的人们都很迷信,对萧红的只有歧视,而她的祖父对她的爱却是无穷无尽。书中,萧红用轻盈的笔调写下了她的童年,其中,萧红很多次提到了她的祖父与她嬉戏玩耍的场面,读了让人不忍发笑。
读到这里,我感觉萧红的童年是过得非常无悠无律同时也感到自己身在童年感到高兴,是呀,童年是上帝送给我们小朋友的礼物,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自己的童年。萧红的童年基本上都在那充满迷信的小城——“呼兰河”里渡过的。
在呼兰河这小城里,充满了迷信的影子什么海龙王啊,什么叫魂啊的,跳大神啊。迷信还是迷信,跳了大神,给人去病。看了生日再去嫁,若是生日不好但家里很有钱的男孩是可以嫁得的。生日不好的女孩子即使是家财万贯也取不得。看,旧时代的人就这样男孩子总比女孩子地位高,家里没钱人家根本不把你当人看。
《呼兰河传》里的故事,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苦闷和寂寞也一样,而这一心情投射在《呼兰河传》的暗影中,见之于全书的情调,也见之于思想部分,这是令人惋惜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3
在我看来,杨红樱笔下的这个小孩——马小跳,他是一个活泼可爱,有时耍小聪明,有时又有点犯糊涂的小男孩。围绕着这个调皮的男孩,他还有一群好朋友,他们经常做一些淘气、有趣的事情。
其中,最让我钦佩的是张达。因为他居然比赛车跑的还快,真是太厉害了。你们可别小瞧这小胖子——唐飞,他做起事来可利索了。还有马小跳的同桌冤家——路曼曼,她是一个女汉子,总是盯着马小跳。有一次下课的时候,马小跳和张达、唐飞、毛超悄悄地走到教室外面围在一起,轻声地说:“放学的时候,我们在十字路口集合,然后去排练,千万不能忘记了。”这一幕正好被路曼曼看见了,“你们在说什么?”“没……没什么……”说完,这四个男孩转身就走。放学了,张达、唐飞、毛超从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混了出去。他们都来到了十字路口,只有马小跳没来。马小跳蹦蹦跳跳地在走来的路上,正好被路曼曼碰见了,说:“马小跳,你去干什么?”“没……没干什么,我先走了,我有急事。”“不准走,你到底有什么急事,今天你必须给我说清楚。”“我真的有急事,求求你了,放我走吧。”“不行。”马小跳脑筋动了,想出了好点子,捂着肚子说:“路曼曼,我要上厕所,我快忍不住了。”“好吧,那你快点回来。”马小跳转身就走,路曼曼很不解:“马小跳,厕所在西边,你怎么往南边走啊?”“拜拜,我先走一步了。”路曼曼火气冲天,大喊一声:“可恶!”等马小跳到十字路口时,毛超问:“马小跳,你怎么这么晚才来啊!”“你呀,不知道那个路曼曼有多烦人。”最后,这四个小男孩一起去排练了。
每次读这本书,都能给我新的知识,我觉得这本书非常有趣。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4
《山羊不吃天堂草》讲了一位叫明子的少年跟随着师父——三和尚在一座大城市里生活着。《山羊不吃天堂草》以一群山羊为线索,讲了山羊宁愿饿死,也不吃诱人的天堂草,告诉人们:做人要抵挡诱惑,守住自己的底线,做人要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
主人公明子因家境贫穷,不得不背井离乡,跟随着小豆村的木匠世家三和尚学徒,在人海茫茫的大都市里,明子结识了憨厚老实的师兄黑獾,与明子一齐同甘共苦的好友鸭子,因大病失去双腿控制能力的好友紫薇……十七岁的明子经常在大都市的天桥等活,从万物复苏的春天到雪花纷飞的严冬,他每天都没有放弃。明子从一位天真无邪的孩子慢慢地成长为了通情达理的小伙子。
在这本小说里,有一回,在与三和尚、黑獾到澡堂里洗澡,为了守护劳动人民的底线而与一群“有钱人”打架。虽然,明子输给了被金钱收买的警察,但是,明子们却守护了劳动人民的底线与夺得他人掌声。
后来由于师兄黑獾生了一场大病,三和尚却提出“黑獾不用打工也可以分到工钱”的主意。但是后来三和尚石新路,觉得黑獾拖了他们后腿,便背着明子把师兄黑獾赶回了农村。明子对这件事十分反感,整日整夜地思念黑獾师兄,最后用真情打动了三和尚,把黑獾又带了回来。
最后,明子在大都市里生活了两年多,最终木匠手艺超过了三和尚,顺利出师了,但他却难忘师恩,迟迟不肯独自离开,最后在三和尚与黑獾的鼓舞下才肯出师,在大都市当起了有名的木匠。
同学们,赶紧翻开小说让我们坐上阅读之旅的大巴车吧!你马上就会与明子一起,与他一齐进入大都市,一起探索明子的成长脚步,开始阅读这本书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5
今日我读了《孔融让梨》,孔融四岁时,妈妈让他给大家分梨。孔融把大梨让给了别人,把小梨留给了自我。妈妈问他为什么不拿大的,他说:”我年纪小,应当吃小的。“
说起《孔融让梨》的故事我想起了一个词——谦让。谦让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此刻,我们的生活比过去富裕了很多,但又有多少小朋友想到谦让和关心别人呢?我们的父母给我们买了一些好吃的零食,可我们只顾自我吃,压根儿没想到和爸爸妈妈一齐分享,所以我们要做一个懂事的,尊老爱幼的好孩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6
爸爸和我一起看冰心老奶奶的《小桔灯》。文章写的是在一个除夕,一个小姑娘来打电话找大夫,作者帮她打了电话,后来,作者买了几个大红桔子,去探望小姑娘和她母亲,临走时小姑娘做了一盏小桔灯,让作者照着山路回去。
小姑娘比我现在还要小一点,她父亲出外了,她自己要照顾病重的母亲,家里的重担都落在她小小的肩膀上,她家里的环境很差,处境对我们来说差得不能再差了,可她依然还能够微笑,她的乐观让我钦佩,我不得不说,她比现在的我们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我刚刚过了一个春节,爸爸、妈妈陪着我、照顾我,我的家、我吃的穿的和小姑娘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假如我和小姑娘换一个位置,我能做到她这样吗?我想我会叫苦,甚至可能会哭,环境逼迫下我也会去做,但绝对做不到像小姑娘那样发自内心地微笑,并且坚信:“不久,我爸爸一定会回来的。那时我妈妈就会好了……我们大家也都好了!”
我多么希望,小姑娘和他父母可以一起来到我们这个时代,到这里和我们一起生活,我想和小姑娘一起上学、玩耍,春节时,我去她家拜年,她家又大又整洁,她穿得又暖又漂亮,她家里也不再仅仅有“红薯稀饭”了。正如《你别问这是为什么》诗中说的:“我要把蛋糕送给她吃,把棉衣给她去挡风雪,在一块唱那最美丽的歌……”她就是卖火柴的那位小姐姐。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7
我最佩服九色鹿了,它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跳进波涛汹涌的河流中去救落水人调达,它太让人喜欢了。
我最讨厌的人就是故事里的调达了。调达先是叩头谢恩,愿做奴仆,发誓永不说出九色鹿的住处,表现出一副知恩图报的君子风范,然而,一但得知国王重金悬赏捕捉九色鹿,他就忘记了先前所说的一切,做起了发财梦,于是入宫告密,带兵捕捉九色鹿,贪图富贵,完全是另一幅嘴脸。并且揭露了调达见利忘义,财迷心窍,灵魂肮脏的卑鄙小人。所以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他了。
而故事里的王妃却是一个爱慕虚荣,任性娇惯的人。她在梦里梦见一只双角洁白如雪,身披九种鲜艳毛色的鹿。她想:要是用这只鹿的毛皮做件新衣服穿上,我一定会显得更加美丽漂亮的!于是就缠着国王去捕捉九色鹿,而且她只顾自己的好看,美丽,漂亮,确不顾别人的生命危险,真是太可恶了!而国王呢,他虽然有错,但他能知错就改,明事理还是一个好国王,好君主。因为当九色鹿说出事实的时候,他没有事实不分,并且重重地惩罚了调达,还下令全国人民永远不许伤害九色鹿。
这个民间故事告诉我们了一个:分清是非,善恶,真伪,做人一定要恪守信用,而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8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小红帽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大森林边上住着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她有一顶奶奶送给她的红帽子,平时总是戴在头上,一刻也不想取下来,所以大家都叫她“小红帽”。有一天,小红帽的奶奶得病了,妈妈让她给奶奶送一些蛋糕和葡萄酒。还叮嘱小红帽不要离开大路跑到森林里面去,因为里面有会吃人的大野狼。
她一直沿着大路走,不久就走到了森林的边上。这时,狼闻到了酒和蛋糕的香味就出来了。大灰狼问小红帽干什么去,小红帽诚实地告诉了它。狼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坏主意。它对小红帽说:"森林里有许多美丽的花,黄色的。红色的,蓝色的,紫色的……"小红帽一听到花就心动了,跟着狼走进了森林,兴高采烈地采起花来,一直到太阳快下山了才想起去奶奶家。这个时候狼早就跑到奶奶家里,把奶奶吃了。小红帽来到奶奶家,狼听见小红帽的声音,就躺在床上盖起被子假装成奶奶睡觉。小红帽来到床边,刚要说话,狼一下子就跳起来把小红帽吞掉了。狼被撑得走不动,就在床上睡着了,还发出很大的呼噜声。一个猎人正好路过,他想老奶奶得的是什么病呀?他走进了小房子,看到了一只狼躺在老奶奶的床上肚子鼓鼓的,猎人拿起小刀在狼的肚子上划了一个口子,把小红帽和奶奶救了出来。
其实,我以前就读过这个故事,但是我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坏人一定会受到惩罚,还有小朋友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说的话,不跟陌生人乱走,这样才能避免危险的事发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9
《毛毛》是德国米切尔·恩德的作品。他的作品犹如穿梭在幻想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巨鸟,理性的思考使他的脑袋,紧张曲折的是它的骨骼,奇思妙想是它的双翼每个沉浸在她作品下的的人都不由自主的想飞,飞进一个物我两忘的境界。
《毛毛》讲述的是从时间窃贼灰先生手中夺回时间的故事。毛毛这位主人公,她一贫如洗却见义勇为,为挽救病入膏药的人类而不顾安危的往复候拉和人类两个世界。她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人类在殊死搏斗。从深层意义来讲,毛毛是我们人类的守护天使。
故事是围绕时间开始的。
我们振振有词的是:时间就是金钱,而米切尔·恩德告诉我们的是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在我们心中早已抛弃了这种说法,在现代生活背景的重压下,我们考虑的只有金钱:一个月的薪水,年薪……
在小说中抽象的时间概念被分解成一系列鲜明而具体的形象:时间窃贼,时间储蓄银行,乌龟及时间操纵者候拉……不错几乎所有人都把《毛毛》当做批判现实的读物。她鞭挞现实,犀利的矛头指向现实的弊病。字里行间,都透露了现代人的物欲,冷酷无情以及人性的泯灭都被刻得入木三分。它是一种警告,督促我们这些迷途的羔羊回头是岸。
伴随着进击的发展,在物质主义的风潮下,我们只是一味的追求效率,而丧失了最纯美的人性。我们被物理的时间禁锢在一个漆黑的匣子里,孤独的建造一个唯我独尊的世界,我们拒绝爱,也拒绝付出爱,我们甚至忘记了明媚的阳光。我们几乎被浪头打沉,丢失了人性的我们就宛如走在一片荒废的废墟上,是的我们不知道自己正走向心灵的牢狱。
《毛毛》是现代人类诠释时间的最佳底本,是一本现代物质社会进行尖锐批判的奇书。书中表达了的是无限的挚爱,对人性回归的强烈渴望,是一本能同时感动大人和小孩的一本幻想文学的经典著作。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0
在古老幽静的森林深处,生活着风、影、河、雷四个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了古老猫族身上的血液,但为了生存彼此竞争甚至发生流血战争。让人出乎意料的是,一只普通的宠物猫拉斯特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变成了雷族的一名学徒,最后奋斗成为一名优异的猫武士。《呼唤野性》这一集就是对它的艰辛成长历程的描述。
拉斯特在宠物猫的生涯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依赖主人的生活,成为雷族的学徒后,它要学会靠自己独立生存的本领,比如:吃饭要靠自己捕捉猎物,要不就得饿肚子甚至冒着被饿死的危险;温暖舒适的宠物窝也没有人提供了,一小堆简陋的苔藓就变成了它的卧室。想想我现在自己的生活,就很像拉斯特的宠物猫生活,这样怎能到社会上去竞争生存呢?我也要学会转变,增强自己的自理能力才行。拉斯特进入族群以后,还有一个很大的转变,它开始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开始学习各种本领,不像以前总是很懒惰,任由主人的安排,它变得勇敢和坚强。在学习中,我也要学会自己主动学习,学会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比如制订自己的学习计划,学习方向,而不是老是让妈妈来督促,学会自己管理自己的学习。
其实,由宠物猫“拉斯特”到雷族学徒“火爪”再到雷族武士“火心”的转变历程,也是人成长的一段历程,是由依赖父母到逐步学习本领再到独立自理的成长历程。火爪做到了,我能不能尽快做到呢?我要向火爪学习,以前的我总是依赖爸爸妈妈,我也要学会自己学习各种本领,比如每次出去上辅导课带的水瓶,以前都是妈妈帮我灌水,现在我开始自己灌水瓶了;以前出家门前总是让爸爸妈妈检查电器和煤气,现在这些活都由我来负责……我也要增强自己的本领,自立自强。
读完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冒险的三要素:勇气、智慧和机敏;让我学到了要在社会上有竞争力必须要有顽强的意志力、合作精神和强有力的领导力,更让我体会到了心灵成长的历程,这些都让我受益终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1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做《隋唐演义》。
《隋唐演义》主要写的是南北朝后期,周朝元帅杨林攻打北齐,击败秦彝的故事。书中生动的再现了周朝的主人杨坚废太子,自立为王的历史瞬间。杨坚改国号大隋,立国以后,没有安邦,反而开始了昏庸无能的统治,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隋炀帝。他不但不理政务,还整天花天酒地,甚至欺娘戏妹、弑父杀兄,整个朝廷不但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下,老百姓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揭竿义举层出不穷。乱世出英雄,此时,涌现出行侠仗义的秦琼、骁勇善战的罗成、粗野诙谐的程咬金、足智多谋的徐茂公、勇敢忠诚的尉迟恭……他们揭竿而起,不畏强权,与另外十七家反王等义士与朝廷展开殊死搏斗,终于推翻了隋炀帝的黑暗统治,另立明主——李世民,即历史上著名的唐太宗,他治国有方,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盛世之始——贞观之治。
正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铸盛世,每次看《隋唐演义》,我都很钦佩这些义士的英勇行为,被他们行侠仗义、为国为民、精忠报国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也为隋唐时期复杂的历史政治斗争所震撼,我明白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只有顺应民意,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2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爱的艺术》的一本书,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第一章,讲了爱是一门艺术吗?我最喜欢上面的一句是: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被人爱。我觉得这句话让很多人都想明白了,因为我觉得爱情就像一道盲点题,很多人都是那两种中的第一种,他们都只想着别人会爱我,因此,那些人会在爱情这一方面失败。
第二章讲了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其中,母爱是无私的,而父爱却是有条件的,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他们都会有消极的一面。母爱消极的一面是因为母爱是无条件的去溺爱孩子,让孩子形成一种依赖感,而父爱消极的一面是因为父爱必须靠努力才能赢得,在辜负父亲期望的情况下,就会失去父爱,比如说,很多家庭都是由爸爸来掌管孩子的学习,那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急迫心态就会表现出来,使孩子会拥有强烈的荣誉感和胜负感,而妈妈却让孩子拥有爱心,这两者结合,就能让孩子去感悟这个美妙的世界,这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总而言之,爱就是一门艺术,一门真正的艺术。
《希腊神话故事》里面有些故事耐人寻味,例如:“史前人类”,主要讲了克洛诺斯和宙斯创造了黄金、黑铁一代的人类,两位神创造的人类的性格有很大的区别,有的娇生惯养、有的爱起战争、有的甚至不懂的爱。最后神王宙斯看不下去了,让他们变成神灵。现在我们生活在无战争的时代,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生活,让自己变的更有爱。
在这本书里,月亮神阿尔忒弥斯,她敢爱敢恨,知恩图报的一位女神。在生活中我们要向赫尔墨斯学习。他乐于助人、善良、公平公正,我们要向善良威严的神学习。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看到盲人过马路,可以主动扶他过马路。如果遇到义务捐款、捐物时,就要积极地捐物品与捐款。如果看到公交车上有老人或孕妇时,就要主动给他们让座……如果能这样做,我们也会成为善良的人。
故事的结局也很完美。他们为人类做了很大的贡献,让人们铭记于心。在这个世界上,你也可以成为一个让人尊敬的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们要为这个社会贡献出自己的正能量,不被小人利用,对自己有信心、有主见,用自己的正能量去感化身边罪恶的人。
世界如此之大,现在是个高科技的时代,我们要让世界变的更加美丽!让世界之花开的更加灿烂!我们要不断创新目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善良、有正能量的人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3
童话伴随着我的成长,在我刚会认字读书的时候,童话就来到了我的身旁。《格林童话》是一本我百读不厌的故事集,里面一个个想象丰富,语句优美的童话故事,带我走进了一个神奇又浪漫的童话世界。
像白雪公主、小红帽、睡美人、灰姑娘等这些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是《格林童话》中的经典。这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能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比如聪明的小裁缝,告诉我们遇到危险不要慌乱;狐狸和马告诉我们要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帮助他人;聪明的农夫告诉我们要积极开动脑筋,结合实际情况,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来解决问题。
我最喜欢的故事画眉嘴国王,讲诉了一名公主很傲慢,有一位国王下巴长的有点翘,被公主称为画眉嘴国王。于是老国王生气地把她嫁给了一个乞丐。公主发现她和乞丐来到的每一片领土,都属于画眉嘴国王。他们住到一所小房子里,公主成天干着家务事,最后还被送到宫殿做帮厨女佣,每天干各种脏活。一天宫殿举行盛大的舞会,画眉嘴国王邀请她跳舞,原来乞丐就是画眉嘴国王。是画眉嘴国王为了克服她的傲慢无礼安排了这一切。经过这些磨练公主非常乐意的接受了画眉嘴国王,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仗着自己的优点取笑别人的缺点,要学会尊重他人,否则就会像故事中的公主一样,受到应有的惩罚。
我喜欢《格林童话》,它让我拥有一个梦幻快乐的童年。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4
暑假里我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书中描写了有许多可爱、奇妙的小动物,他们之间发生的奇妙故事让我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书中描写到,在一个非常热闹的柳树林里,有老练的獾,有忠实的河鼠,有任劳任怨的鼹鼠和爱慕虚荣的蟾蜍,他们是好朋友,他们在一起过着幸福快乐、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蟾蜍是一个好吃懒做、挥霍浪费,靠吃祖传家产过日子的人,而且好奇心特别强,喜欢强铤而走险,结果上当受骗了,被黄鼠狼抢走了自己的家,多亏几个好朋友的帮助,齐心协力帮助蟾蜍打败了黄鼠狼,最终夺回了自己的家。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朋友,当你遇到困难毫不犹豫伸出援助之手的才是你真正的朋友,当你伤心时,他会陪你一起流泪,劝解、化解你内心的悲伤;当你高兴时,他会与你一起分享快乐、幸福;当你失败时,他会鼓励、陪伴你,让你重新鼓足勇气;当你成功时,他会送上祝福、赞美,和你一同庆祝欢乐,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要像书中的小伙伴们一样,朋友之间互相帮助,建立真正的友谊,真诚、不离不弃,共同分享彼此的快乐和悲伤,同学们让我和你们一起建立真正的友谊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5
《包法利夫人》不是一杯可乐,也不是一壶清新的夏日绿茶,它更像是冰的卡布基诺——或甜,或淡,总能牵动你的心弦——特别是,那个追求巴黎式爱情的女人,以及,那个吃人的世界,那种摇不可及的——幸福。
_玛_—命运的多桀,也许仅仅是因为,你太不了解,幸福应有的形状。
一个在修道院里长大的女孩,遇到一个过着父母所设计的生活的已婚男人——她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便天真地认为爱神受到上帝的旨意降临。
嫁给一个医生,是多么地幸福。她于是义无返顾,跟着一辆小马车,摇摇晃晃,驶到那个她梦想中的神圣之地——教堂。
那年,他30岁,她,豆蔻年纪。 也许“人生正如一座坟墓”,一颗年轻的心,却被装在一个安静的城堡,终是不会满足。她开始怀疑,人生的意义,到底, “人生美在哪里”? 渥毕萨尔的庄园,回旋舞,穿蓝燕尾服的绅士,戴珍珠的年轻妇女,她发现,原来生命可以如此灿烂多情。回到家后,却面对着一个木纳的丈夫,一个冷清的小园,她于是哭了。
如一颗流星,赖出现了,他们谈书籍,谈音乐,谈世间种.种。 她惊叹于他们想法的一致,他的才学渊博,他的心思细密。
雾里射出耀眼的白光,那一刻,她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流泪。
当生活被怨恨和遗憾所填充时,她开始抱怨,后悔自己怎么将爱情交给了一个木头,而又偏偏不能弃之不爱。
接着是鲁昂。她遇到了罗——一个低靡的灵魂,总可能为哪怕一点火星点燃。于是跌入一个男人的阴谋。 她开始奔波于两个城市,乐此不疲。
当她满怀希望地想放弃一切与他共赴天涯的时候,一封信断绝了她的希望,爱情,或者幸福生活。
他驾着马车,从她的门前离开,然后告诉她,他现在正在某个不知名的小岛。她看着他,在窗帘后,黑色的夜里,照亮的只有她银色的泪光。
她发现,原来,世界并没有她想象的美好。
那年,她大概25岁。 她绝望了,生了一场大病,以为自己快要死去,于是微笑。
有一天,却在街上遇到了赖——这是上帝的恩赐,还是另一个不怀好意的玩笑? 他们去巴黎——那个她梦想中的城市——他们在那里,一起沉醉于酒醉灯迷,花红柳绿。 她变得更加美丽,容光焕发,异常动人。
小道,大路,他们散步,奔跑,享受着阳光。 她更加衷情于小绒帽,蓝色裙摆,色彩鲜泽的地毯,也许还有黄金镀的钥匙。
于是钱财越来越少,她开始擅自签欠条,把希望寄托于不劳而获,为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为了爱情!最终破产。
月冷风高的晚上,她从公证人的家出来,狼狈不堪,一路辱骂那个企图“玷污”她爱情的男人。也就是那个夜晚,她说出了她最该说的话:我可怜,但是并不出卖自己。
然而当一切的希望都归零时,当法庭的传票到达时,尊严还有什么用呢? 不如瞬间老去。
砒霜,并不美味,可是她吃了;生活,并不痛苦,可是她这样想了;自己,并不仅仅为自己而活,可是她这样做了。
早知如此,爱玛,你为何又要苦苦追寻那虚幻的快乐?为什么总记着自己儿时美好的梦想,以及与现实巨大的反差? 于是带着秘密死去了,纵使围着一大群好心的人,她还是孤独的。
时光忽地回到道特的花园,她坐在荆棘篱笆前面的长登上,天真地望着天空;鲁昂街上;他们家门口;拜而斗的院落;苹果树下,她头发的香味,绕着她清脆干净的笑声。
她穿着月光般洁白的缎袍,乌黑的头发散着,表情安详。 夜色很温柔。 Game over。
_法利老爷_—悲剧,或许只由一个个忽略带来的喜剧造成。 他难道不爱她吗?事实上,“他的幸福,仅仅限于爱玛裙边的宽度”。
经历过一次不幸的被安排的婚姻,一场与金钱交易的婚姻,他是多么地珍爱这个上帝赐与他的礼物。
就是因为太过幸福,看不到她眼神后的忧伤。
他想,他给了她殷实的生活,他们有个漂亮的小女儿,她有那个小镇最美的礼服,她还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而自己,有远近闻名的医术,有一个美丽的妻子
,有一座可爱的庄园,有一群朋友,有什么理由不快乐呢?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整晚坐在书桌前,开着灯,不肯入睡;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弹那在他心中毫无用处的钢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在房间里摆满鲜花。可是他纵容,因为他爱她。 是的,因为爱,他缄默,隐忍。
可惜沉默并没有让事情好多少,仅仅换来表面的平静。
他把她介绍给赖,并且说服她和赖一同看戏,仅仅因为自己没有时间陪她。找个替代品?怎知最后痛苦的却是他自己。
他最后答应送她去学钢琴,除了交学费,他再不曾问过细节,谁又知道她是用了这些时间幽会。
他只看到她的笑,从来没见她流泪,他以为她是快乐的,可是他错了。
他忽略她给的暗示,把她的感伤当成“精神问题”。 她发脾气,他就忍着,替她难过,却从不曾过问原因。
他宠爱她,一味地。 他让她没有离开的理由,连他的情敌,罗和赖,都觉得他是那样好的一个男人。
他觉得把自己的世界全都给了她,他觉得他是那样地爱她,而她,也应该爱着他,不然她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地操持这个家呢?为什么还要给他生孩子?为什么会一直陪着他呢? 他能想到的能给的都给了,可惜,她真正要的他却没有给。
他不知道什么叫爱情,从小逆来顺受,命运似乎一直掌握在母亲的手中,没有主见,婆媳吵架的时候,只能在一旁流泪,两个都得罪不得。
也许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的爱那么地纯,他的愚钝让他安心而幸福地过了许多年,一直到她死去。捡到那封信,他的手在颤抖,他看着空空如也的房间,开始怀疑,自己这些年,为了一个女人破产,为一个女人的死去哭泣,是否值得。
在酒吧碰到罗。罗很紧张,也很内疚,在他心里,从没有爱过那个叫爱玛的女人,却精心地破坏了一个男人本该宁静的幸福。
令他意外,包法利什么也没做,只是说了句:这都是命——罗觉得这多么好笑。
小白尔特跑到长椅旁,叫着:爸爸,爸爸。他爸爸靠在墙上的脑袋一歪,再也没说出话来。
为了幸福的持续,包法利老爷,你一辈子都在忽略,偏偏这个时候,为什么你不肯遗忘? 人们把他和他的妻子一同下葬。下葬的那天夜里,人们说看到一个年轻的男人在坟头整整哭了一夜,而那个男人第二天就娶了一位年轻的小姐,遵循他母亲的意愿,开始自己的事业。
而一个星期前,他才对她说,自己一辈子只爱她一个人。
在现实面前,梦想和承诺是多么可笑! 包法利老爷原来的朋友乘机篡夺了不多的财产,在包法利原来的诊所地址上行医。那位“真心的朋友”——高利贷商人,则用他骗爱玛签下的欠条和抵押的房产安心地过着日子,全然忘记自己是怎样参与了这样一场阴谋。 生活还在继续,小镇的人们安居乐业,包法利一家,慢慢被遗忘。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6
我读了1篇《上下五千年》中的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一个名叫荆轲的人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为了人质,他看到秦王嬴政要灭燕国,而且又夺了燕国许多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从此,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可是呢,还得想办法才能接近秦王,荆轲突然想到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得到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一定会喜出望外。于是,荆轲便去请求樊于期。谁知,樊于期一口答应了。终于到了行刺那一天,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什么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上来吧!"
荆轲把地图打开,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出来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起来,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似的转悠。有个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时间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上来,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是一个英勇无畏的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国家,不让祖国受到外国的侵略。但是,我也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秦王,原本是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成功,却害了燕国,你们说这个荆轲好不好笑?
其实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不在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你说如果荆轲把秦王刺死了,秦国新君定会报仇对不对?倘若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一定会把燕国先灭掉。一个国家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就要富国强兵,而不是用个人的鲁莽行为去行刺别国国君,这样不但不能拯救国家,反而会加速国家的灭亡,这就是适得其反!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7
冰心奶奶给我的印象总是那么和蔼可亲,谆谆善诱,今天我又读了她的一部作品《小桔灯》,这本书里的小姑娘让我印象深刻。
这个小姑娘是冰心奶奶亲眼所见的,一个瘦瘦的,穿着破衣服,脚上只穿了一双草鞋,嘴唇被冻得发紫,脸色苍白,都不到十岁。作者描写出的这个姑娘好像在站我的面前,眨着清澈透亮的大眼睛,让我很心疼。这个姑娘的妈妈生病了,她过来是想打个电话给一生。你可知道,她是独自一人在漆黑的夜晚,不知道走过多少的山路才到这儿来的。她肯定又冷又害怕,但是她又多么的勇敢,跟她比起来,我不觉得感觉到一点羞愧,她的懂事、孝顺和坚韧的品质值得我去学习。作者买了桔子去小姑娘的家里去看望她的妈妈,才知道她们住在一个简陋的小房子里面。
小姑娘懂事有听话,不仅做家务,还要承担照顾妈妈的责任。更让我感到心酸的是,她们家的过年的晚饭只是稀饭,我鼻子一酸留下了眼泪。最后临走的时候,小姑娘亲手做了一个小桔灯送给了作者用来照明。在我看来,这盏小桔灯象征着小姑娘对于未来的信心和乐观的精神。
小姑娘的坚强、乐观和勇敢感染了我,她是一个心地善良而且孝顺的人。我要她学习她的精神,在家孝顺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家里分担家务,好好学习。这盏小桔灯将指引我前进的道路。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8
在假期里,给孩子买了一本注音版的《一千零一夜》,我让孩子每天自己念上一段或1篇。
孩子自己念了一些,并未完全的读完一本书,荻荻对其中的1篇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特别感兴趣。在孩子自己念完这篇故事后,让她在复述一下故事的大概内容,自己从中能得到一些什么有益的启发。读完故事后,基本上能讲述出大概的内容,也知道了一个人要有爱心,不自私自利,善良,聪明,并在家长的帮助下认识到要怎么做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累积为自己的财富。在孩子自己念书的过程中,她不仅感受到了一个好的故事的魅力,还因为这本书我们有意识的买的是注音版,还自己复习了在上学期学过的拼音知识。
我想在以后的时间里,在孩子完成每天的作业之后,也让孩子自己能看一看,从中会学习到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认识到很多人生的大道理。也许,孩子现在未必能懂得多少,但是对她以后的一生会有很大的帮助。因为我们一直记得,在我们小的时候读的一本好书留给我们怎样的震撼,我想把这种美好的感觉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将会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童话的魅力在于它能给孩子插上想像的翅膀。想像比知识更重要,知识是有限的,而想像能拥抱整个世界!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19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0
《绿山墙的安妮》主要讲了玛丽拉和马修想找一个帮手,他们互相之间谈了谈,他准备找一个十一岁的男孩,不料阴差阳错,竟然来了个天真热情,喋喋不休,爱幻想的女孩安妮。在她的想象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覆盖下欢笑,如果玫瑰和说话,一定会讲许多有趣的故事,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知心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小树也成为带着美丽面纱的新娘……在玛丽拉和马修两个人精心照顾下,安妮逐渐长大,在过程中,安妮一次又一次犯错,然后又一次的改正,从来都不嫌烦,这一点我要向安妮学习。
在家人,朋友和老师的关爱中,小女孩安妮渐渐长大,她聪明而勤奋,凭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就在那一刹那,马修因心脏病去世了,玛丽拉的疾病也日趋严重。最后,安妮放弃了读大学的机会,留在绿山墙教书,从此,安妮变成了最坚强的人。
在这本书里,让我最深刻的一个内容是:安妮拿走了玛丽拉的紫水晶胸针,因为这紫水晶胸针玛丽拉很喜欢。安妮不知道怎样坦白自己,因为玛丽拉对安妮说过要坦白自己,所以安妮就瞎编了几句话,对玛丽拉说她和戴安娜用紫水晶做成了项链,他本来原想在玛丽拉回家之前放回去的,可是他在路上看到了'闪光的湖'上的桥,安妮就把它摘了下来,一瞬间,安妮手指里的紫水晶就慢慢的落了下去,紫水晶沉到了水底。玛丽拉听到之后火冒三丈,怒火中烧,后来玛丽拉看到黑皮巾有个小口子,她马上就去缝好,阳光透过一束束光芒,茂盛的葡萄藤洒落进来,披巾上挂着一个小东西。闪着紫色的光芒。最终,玛丽拉找到了那紫水晶胸针。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安妮不仅听从玛丽拉的话,同时也表现出安妮很勇敢,是个坚强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1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宏伟巨著,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
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
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
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
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2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
轻轻合上这本《老人与海》,不禁思绪万千,我的心早已随着这书飘到那波涛汹涌的大海。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面对生活的勇气:这主人公使我明白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老人与海》的故事很简单,写的是老渔夫圣一地亚哥在连续84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这鱼实在太大了,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可想而知,这需要多大勇气和多强的意志啊!但在归程中一再遇到鲨鱼的袭击,于是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但最后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是他这种坚持不懈,自信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虽然老渔夫没有把完整的马林鱼拖回海岸,在别人眼里是失败的,但是实际上他是成功的。俗语道:不以成败论英雄,他那坚强的意志,勇敢的精神不比英雄的行为逊色,他将成为经历磨难而战无不胜的巨人,值得每个人倡导。
古时的愚公移山,他明知开山绝非易事,也非一朝一夕就可完成,他“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仍坚持带领子孙后代来开山。终于感化天帝,命山神搬走了这几座山。还有“水滴石穿”,“铁杵成针”,“冰冻三尺”,不都意味着“有志者,事竞成”吗?
《老人与海》中有句名言:一个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你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人生谁能没有失败?就像人学走路,也得有过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人才能学会走路。失败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有人因为害怕失败不敢追求成功,这就是弱者。在弱者面前,失败是倾覆生活之舟的波涛,波涛越大,他就越容易被吞噬。但我相信每个向往成功的人都不希望自己是弱者。那么作为一位强者,就不应该面对失败而消沉悲观,句话也衬托出了老渔夫的勇敢意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困难是难免的,最重要的是要勇敢面对,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从失败中吸取教训。回想自己,每当遇到一点点困难就不耐烦,当失败时就好比泻了气的皮球。
《老人与海》中,孤独的老渔夫桑提亚哥已经不仅仅是条硬汉,他身上所体现的精神价值,完全是古希腊悲剧精神的现代回响。在《老人与海》中,海明威终于为他所钟爱的硬汉找到了灵魂,这灵魂就是人类亘古不变的永恒价值。这价值中包括的就是人的自信。桑提亚哥连续出海八十四天了,一条鱼也没捕到。可是“那双眼睛啊,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原先跟随桑提亚哥出海捕鱼的小孩,谈到他爸爸把他叫到别的船上去,说道:“他没多大的自信。”“是的。”老头儿说,“可是我们有,你说是不是?”桑提亚哥的自信是绝对自信,是不以环境变化而变化的自信,是不用与他人比较的自信。在桑提亚哥的生存哲学中,即使遭遇到了极点的背运,人也只能自信。
人活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正因为桑提亚哥有着绝对自信,他对小孩被叫走,表示了完全的宽容和理解。在这里,海明威展现了自信与宽容之间的联系。
从物质上来说,老人搏斗了三天三夜的结果是失败了;但从人的精神、从人的自信自尊,从人勇于和命运作竭尽全力的抗争来说,桑提亚哥取得了胜利。
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
当我看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不禁有感而发:虽然老渔夫已经捕到了一些鱼,但他并没有安于现状,而是有着更远大的目标。而我们呢?取得了一点点成绩就沾沾自喜,得意忘形,没有奋斗的目标,这怎么会成功呢?“失败是成功之母”就是这句话,是老渔夫在84次的失败后,在第85次时捕到了大鱼,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考试的失败而失落,对自己没有信心;也许会因为朋友的背弃而伤心,自暴自弃。但是,自从我读了《老人与海》后,想想来渔夫,再想想自己,就觉得自己遇到的不是问题。而且我们的手没有老茧,皮肤没有晒出斑点,夏天在家里吹冷气,衣服是父母帮忙洗,每天放学回家就有热腾腾的饭菜摆在桌上。我们实在是没有生活的压力,我们也真的没有受到过那些可以成为挫折的东西。我们的烦恼、挫折,只能说是少年时代的那小小的不满意而已。我们暂时还没有要为生活而奔劳,也就不知道生活的艰难,也就将自己那点小小的不满意当作挫折,而且好像还不得了了一样。我们不了解,在社会中,有许多人像那个老渔夫一样,艰难的活着,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那些农民工、小贩、修补匠……都是在艰苦的环境下活着。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我们城市的建设,是依靠他们那坚实的臂膀挑着一担担的砖石垒。每个人都是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们要尊敬他们、也学习他们,他们就是《老人与海》的一种现实演义,他们也是那么坚强,对生活充满了热爱。
同学们,人生谁没有失败过,最重要的是在失败过后重新勇敢的站起来,积极的去面对,去寻找失败的根本原因,并改正。“人生能有几回搏”我们要全力以赴,以全心的面貌去挑战,坚信成功将不再遥远。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当我们遇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古人云: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们要满怀信心的去迎接挑战。因为我相信成功永远属于我们自己!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3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
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4
这个学期,我看了许多本好书,有生动有趣的《小不点和安东》、有幽默可爱的《父与子》、有受人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令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们的非凡小学》。
这本书的人物有:一宁、校长、李倍亮、林之耀……其中,我最喜欢一宁,因为她是一个勇敢顽强、关心他人、乐于助人的小女孩,记得有一次,在前往目的地时,突然下起暴雨,一宁不顾自己会淋湿,把雨衣借给了一文,让一文安全到达目的地。从她身上,让我明白了:要有顽强不屈、坚持不懈的精神,遇到困难要勇敢去面对,不能退缩。
《我们的非凡小学》这本书主要讲了加斯顿小学举行了夏令营,和其学校的同学一起度过了最难忘的一次旅行。从中让他们知道了如何区分蝴蝶和蛾子,还知道了为什么小麻雀不可以被人类当成宠物来养,是因为小麻雀想要自由的生活。大家还可以半夜三更不睡觉,打着手电筒去巡逻,跟过路的螃蟹打招呼,跟小青蛙闹着玩……这都是他们旅程中难忘的回忆,也让我学到了许多大自然奇妙有趣的知识和野外生存的本领。
是啊,就像吉鸿昌说的:“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和马克思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所以,我们要勇于实践,让大自然成为我们的朋友,让我们从弱小者就变成强大者,让我们一起去冒险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5
看到“旧事”两字,许多快乐、美好、难过、忧伤的往事从我心头闪过。我的童年,酸、甜、苦、辣全都经历过。
因为童年过往的骆驼队,使英子回忆起北京的景色和人物,便抒发感情,写了1篇富有情感色彩的小说——《城南旧事》。读这篇小说时,我仿佛看见了林英子多姿多彩的童年。
在惠安馆里,英子结识了纯真的友谊,她和惠安馆的疯子秀贞成了好友,在别人眼中,秀贞是个疯子,可是英子不这么想,她一直把秀贞当正常人,当自己的好朋友。秀贞因为失去丈夫和孩子小桂子而变疯,后来,善良好心的英子找到了小桂子,还把妈妈最心爱、宝贵的玉给秀贞,让她们娘俩把玉当路费,回老家去找秀贞的丈夫。好景不长,英子从别人聊天中得知,秀贞他们早已葬身火车轮下,英子悲伤至极。
在英子纯洁而无知的童年里,她和蹲在草丛中的“小偷”成了好友,那时英子分不出好人和坏人,直到小偷被抓。这个小偷是为了供弟弟上学才走上了不法之路。
英子的奶妈——宋妈,因得知自己的孩子小栓子和丫头子,一个淹死了,一个被狠心丈夫给卖了而悲痛欲绝,还和英子一起去找被卖的丫头子,可是没有找到。最后,宋妈跟丈夫一起回家了。
在英子的毕业典礼上,爸爸得重病没来,当英子领毕业证时,她想到父亲深刻、严格的教导,不禁流下热泪。当她回家时,父亲已经远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英子长大了。
《城南旧事》中,英子失去许多人:惠安馆的秀贞,草丛中的小偷,以及她最亲爱的爸爸。时间流逝,我们的亲朋好友,亲人也会在时间长河中离我们而去,最终走在生命道路上的只有我们自己,最终,我们也会离去。我们还要学习英子的善良、善于交朋友的特点。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6
夜晚,皓月当空。我站在阳台上,细细品味着刚读完的《小学生之友》,心中回味无穷。
当我翻开小学生之友的第一面,它就像一块吸铁石,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内容丰富、绘画精致。每本书总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无限探索。一部分是:智慧魔法。我读了不少小学生之友的文章,什么奇奇怪博士破案,什么华罗庚的故事,什么,可我映象最深的还是里面陶卫东改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1880年6月27日-1968年6月1日),是美国一位残障教育家。她在19个月大时因为一次高烧而引致失明及失聪。后来籍着她的导师安·沙利文(AnneSullivan)的努力,使她学会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并且毕业于哈佛大学
文章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一个又盲又聋的女子的成长经历,以及她的心路旅程。她的一生只有三天的光明,第一天:她要去看看那些给予过她帮助与关怀的人们,记住那些充满善意的眼睛,他们一定有着美好的心灵。
第二天:她要在黎明起身,去见证黑夜变成白昼的奇迹,那该是多么令人激动啊!
第三天:她将在忙碌中度过,她要亲自去体会那些劳动人民的快乐。
鼓舞和激励着世界上成千上万的人勇敢地面对生活的不幸。哪怕身有残疾,也身残志不残,战胜人生的一切困难。
海伦说过:“无论处于什么环境,都要不断努力。”这点我可是真切的看到过的,因为:在我小学时,学校要举行运动会,我同学刘欣报了一个自己喜爱的项目—女子800米竞赛,就在下午放学时,她独自一人在跑道练习,她跑啊跑,扑!她累得摔倒在地。开完运动会,她对我说:“我真的非常想放弃,但是我想到了海伦的那句“无论处于什么环境,都要不断努力。”,所以我就决定了,绝不认输!我要更加努力的跑,就站了起来继续跑,可我跑的过程中,还是一摔一起、一起一摔的,不知摔了多少回,最后我还是站了起来。虽然没有得到名次,可我努力过,重在参与嘛。”
人类的精神虽然远远超过了时空的限制,但无论在什么时代,自强不息、努力、毅力与勇气都是我们生存的基础。生理上的残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灵的“残疾”,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残疾。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与困难,努力去解决这些困难,只要把一个个困难决绝了以后,才可以迎来一个又一个的成功。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7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打开《古诗80首》,映入眼帘的又是这催人深思的古诗。
这首普普通通的诗在我读幼儿园的时侯就会背了。今天,又看到了它,心里又有了一点新的收获。
这首诗使我情不自禁地想起这样一幅画来:在炎热的夏天,太阳火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农田里有一个戴草帽的农民伯伯在辛勤耕耘,无情的太阳晒黑了他的皮肤,汗水浸透了他的衣襟……
这真是“粒粒皆辛苦”啊!这雪白的大米渗透着农民伯伯的汗水和心血,我们可一定要珍惜。同样,任何劳动成果都凝聚着劳动者的汗水和心血。难道不是吗?我们身上穿戴的衣帽,鞋袜,我们学习用的笔墨纸砚……哪一样不是工人叔叔们经过无数道工序生产出来的。从一项小实验到成为伟大的事业,那就更不说了。更何况创建更伟大更辉煌的事业。
希望我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珍惜“盘中餐”,尊重那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锄禾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8
父亲的一个背影让朱自清多次潸然泪下。
深深的父爱,在朱自清笔下却含有伤感之情。父亲失业,祖母又离去,家底又亏空,只得外出谋生。
火车站上,父亲为了给自己买橘子而爬上爬下,肥胖、年老的身影烙入我心里,不经泪下。
真正感动他的不是这次买橘子,而是其中包含的父子亲情。
在朱自清平淡的笔下,父亲原本有些肥胖、臃肿的身姿是那样高大。给予我们不仅是要感动,而是会感恩。
孟郊母亲的“临行密密缝,竟恐迟迟归”的离别不舍。孟母的“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抒”的教子方针。韩母“白头老母遮门啼,挽断衫袖留不止”的伤心不舍,一直到今天朱自清《背影》中父亲吃力为儿买橘的关心。从古至今,哪个孩子不享父母之爱,哪个父母不爱自己的子女?越是平凡,越是有令人俯首的震撼力。
父母生活中无微不至的关爱,在我们眼里却是多此一举的行为 。
忘记父母在自己外出前吩咐带上指南针时的不屑。在迷路后,焦急中出现的熟悉面孔。
忘记父母考前种.种叮嘱,自己只是敷衍了事。在取得好成绩后,得意的炫耀着。
忘记天冷时,父母为自己添衣,自己执意不用。生病后匆忙为自己送水递药身影。
我们所要学习的感恩,并不是口头上的言语,更多是要付出的行动。用心体会,用心感受。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29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所崇拜的人,或许是个人的看法与角度不同,所看待的人也不同。而我,最崇拜的人是美国着名作家——海伦。凯勒。
我本开始并不了解她,直到后来看到1篇文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中选自的“再塑生命”,才懂得,了解她那悲惨的人生。
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为突患急性脑充血病,连日里的高烧,导致他成为了一双耳失聪,又失去视觉的残疾人。此后,他的脾气一直很暴躁。因为她渴望光明,却又只能在孤独与寂寞中度过,在1887年3月3日终于改变了她的一生。那日,家中请来了一位家庭教师----安妮。莎莉文。在莎莉文教师的关心呵护下,与海伦顽强的毅力,他终于成为了一名着名的女作家。只不过,一个从1岁半时,就双目失明,失去听觉,到底是靠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坚持下来?不仅让我陷入沉思。她拼着自己不懈的努力,自强不息的精神。虽然,她身残,但是,她志坚。她凭着不屈不饶的精神,学习了数学,自然,法语等,还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女子大学。她学会了说话,与他人交流,她讲座自己无私的,甘愿奉献了给他人,奉献给教育事业。
不过,他也岑有期望,他希望自己能像正常人一样,去看这个世界,去感受自然,感受阳光,而我们作为一个正常人,又有健康的身体,是否应该跟去努力学习,去报答,奉献我们的祖国?去仔细观察,看待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
虽然,海伦用不能再去欣赏这个美丽多彩的世界,但她以惊人的毅力去创造了自己的人生,绽放了她人生最美的极致!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30
弗朗西斯·培根,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重要的哲学家,被马克思誉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而他的《随笔》,篇幅虽不长,但短小精炼的文字却拥有振聋发聩的力量。
谈死亡
大多数人都惧怕死亡,我也不例外。其实一位言者说得对:“死亡的声势比死亡本身更恐怖。”死亡本是一瞬,但死亡前的呻吟、面无血色、亲朋哭泣等却让死亡变的恐怖。
但像凯撒大帝等英雄豪杰,他们对死亡却看得很淡,死亡临近还能面不改色。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拥有一个伟大的人生。还有一些人,他们不畏惧死亡,因为他们死在追求伟大人生理想的路上,他们死而无憾。所以我们也要克服对死亡的恐惧,大胆的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和所热爱的东西,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死而无憾。
谈人的天性
人的天性是很那消灭的,只能用习惯来将其改变和抑制。培根在这篇随笔中交给了我们一些改变天性、养成习惯的好方法:我们给自己定的任务不能太难,也不能太简单,有时我们可以循序渐进,有时也可以立即而彻底地改变坏习惯,或者走到与坏的天性相反的极端。
同时养成习惯不能一鼓作气,要有所间断。可想要彻底铲除一个恶习不是那么容易的,有时在不经意间人的天性就会暴露出来。所以为了彻底铲除恶习,我们可以消除恶习的引诱,或经常和它亲近,从而使它不起作用。
人的天性对人的影响非常大,但一些卑劣的天性也是根深蒂固、难以铲除的。所以养成良好的习惯来抑制和改变我们天性中的卑劣之处是十分重要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31
小时候,爸爸妈妈为我买了一册《三字经》。那时,我喜欢看漫画,这样的书我一拿起就头疼。在大人面前,我迫不得已的打开书,哎……还挺有趣的: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使人读起来琅琅上口。
爱看《三字经》,只不过觉得很有趣,但爸爸一次次抱着我念《三字经》,老板着个面孔,表情很冷酷。其实,爸爸的真实目的并不是一味地让我读。果不出所料,当我念的三字经出口成章时,爸爸便开始诱导地给我讲解每一句的含义。“人之初,性本善”:人的生命刚开始时,天性原本是善良的,性格脾气也很接近……在这些经中原来也有趣的人物和各种生动的历史故事。还有它本身富有的。当我真对《三字经》产生浓厚兴趣时,爸爸又用实验和实践让我知道它的含义;一步一步地深入了解。
好书不厌百回读。我开始背《三字经》了,一边背一边想它的含义,这样既牢记了《三字经》的词句,又能知道《三字经》在生活中对我成长的意义。不知不觉《三字经》已经深深地刻印在我的脑海。以前有“三、百、千必读”的说法,这的意思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这三本书必须读!
三字经的特点是三字一句,简介明了。别看它简介明了,可它的每一句都包含着生后的道理,比如第一句就很深奥:
人之初,性本善。
在儒家传统当中,有三派说法。一派,孔子的说法。他的说法是什么呢?就是后六个字“性相近,习相远”孔子认为人的本性差距并不太大,由于后天的熏染,环境的影响,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这是孔子的说法。换句话说,孔子并没有告诉我们,人的本性是善还是恶,孔子置而不论(意思是他不说),留个悬念。
一派,思想家、和法家有极深关系的荀子的看法。他认为“人之初,性本恶”。人的天性本来就是恶的这是荀子的.看法,他这个看很容易得到大家的理解。因为我们看一个小婴儿生下来,他饿了就要吃奶他会管母亲很辛苦吗?他会管母亲有乳汁吗?他会考虑母亲是不是生病了吗?都不会,他就要吃,非吃不可。人性从这个角度来看,谈不上善良。
那么《三字经》第一句“人之初,性本善”是谁的思想呢?是“亚圣”孟子一派的的思想。但却不明确。孟子并没有说过人之初,性本善”。他的明确意见是,人的本性向善。
我同意孔子的看法,因为人的本性是会变的,向孙悟空会72变一样,有时候是善,有时候是恶……
《三字经》的经典语句,教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它就像在人们心中种下一粒思想的种子,慢慢生根、发芽。
许三观卖血记读书感想小学 篇32
人有自己快乐的童年,诗也有自己快乐的童年。俄国诗人克雷洛夫就给了诗歌一个快乐的童年。
诗歌,被人们称为文学的结晶,文学作品中的最高境界,而出自克雷洛夫笔下的诗歌,正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中之美。各位读者,我并不是夸张,而是实话实说。一定有人不相信我说的话,但只要看一看这本书,你就一定会心服口服!
这本书的特点就是幽默滑稽,我们看的心情不会过于沉重,这一点是它最好的地方了。呆呆的乌鸦,狡猾的狐狸——《乌鸦的干酪》它让我感到乌鸦十分高傲自负,狐狸费尽心机要搞到那块干酪,它很聪明,是一个成功的猎食者;绝望的农夫,斯文的死神——《农夫与死神》让我感到做人不要太悲观,而且,死神有时也会有和蔼可亲的那一面;诚实的樵夫,不诚实的村民——《樵夫与女神》它告诉我们,诚实的人会受益无穷,而不诚实的人一定没有好下场;多管闲事的梭鱼,大方的猫——《梭鱼与猫》它告诉我们,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多管闲事的人,一定要吃亏;乱下结论的狐狸,可怜的受骗者——《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告诉我们乱下结论可不好,最后挨到受骗者的胖扁是必然的!
克雷洛夫的诗句丰富多彩,我被他深深地吸引了,他写的诗歌倍儿优美,想像力倍儿丰富,哲理性倍儿高,我倍儿佩服他。虽然克雷洛夫已经离开了人间,但是,他和他的作品,我们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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