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论文【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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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论文【第一篇】

1我国现行法医机构与体系设置及运行方式

我国现行法医体制主要有三大系统四级机构共十二级,是各自完全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

公安、检察、法院三大系统我国现行的法医机构按工作系统分类,主要分为公安、检察、法院三大系统。上述系统为相对独立的工作系统,其中的法医部门之间无隶属关系,具有不同的工作职责。公安工作是诉讼活动中的第一环节,其法医部门的鉴定结论在一定范围内将受到检察院的审核和监督。检察工作是诉讼活动的另一环节,其法医部门的鉴定结论一般没有专门的机构和部门对其进行审查和监督。法院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要么采用检察院的鉴定结论,或者忽略检察院的法医鉴定结论而不予采纳。法院工作是诉讼活动中的最后环节,其法医部门的鉴定结论除法院系统的内部上级法医机构外,不受任何部门的专业审核与监督。

部级、省级、地级和县级四级机构我国现行的法医机构按行政级别分类,分为部级、省级(直辖市/自治区)、地级(州/省辖市)和县级(县级市/区)共四级。上述设置为独立的上下级法医机构,上级一般不直接干预或过问下级的具体工作,只是对下级机构进行必要的宏观指导和业务培训,同时解决下级机构上呈的疑难问题。各级机构在进行法医鉴定工作时各行其职,互不干预,在法律应用上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

其他相关机构我国现行的法医体制中还有包括其他法医机构的参与,如高等医学院中的法医学院(系、专业),法医学学术科研单位以及包括法医门诊、法医医院或法医学鉴定中心等部门在内的司法服务机构。

2现行法医体制运行中存在的弊端及原因分析

毋庸置疑,我国的法医工作在为法律服务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领域中发挥了很多重要的作用,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我们也看到,现行法医体制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弊端,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甚至直接影响到法医学鉴定的质量和定罪量刑等司法工作。法医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鉴定机构重复设置和各自为政,导致了鉴定结论的重复和混乱,也为司法诉讼和法庭判决带来混乱和不公如前所述,我国现行的法医机构有十多级可以独立运行的机构设置,其鉴定结论只要应用单位愿意采用都具备法律效力,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定上下级之分和权威归属之分。另一方面,许多鉴定结论又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和定罪,包括是否立案、当事人会被如何定罪量刑等。一旦法医鉴定部门所做出的结论相互矛盾并被重复使用,其结果必然导致司法程序的混乱,影响诉讼结果和判决的公正,因而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直接影响公民对法律武器的尊重和信任。

某县受害人韩某在县级公安局进行活体损伤鉴定,结论为“重伤”。数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收审,继而被批捕。庭审中打人方要求对受害人重新进行伤情鉴定,结果州级(中级)人民法院鉴定结论为“轻微伤”。对本案来说,根据法律有关规定,造成韩某重伤则“故意伤害罪”罪名成立,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仅造成韩某轻微伤则“不够立案”,且司法机关有“错误限制他人自由和违法使用强制措施”之错,必须为此做出行政赔偿。州级检察院得知上述情况后十分重视,派出本部门的法医再做鉴定,鉴定结论为“轻伤”。若按此鉴定结论,法律诉讼结果应为“够立案、司法机关没有抓错人、强制措施没用错和无须赔偿”。最终当事人强烈要求赔偿,而检察院则坚持“不赔才合法”的意见。最后该案闹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各家的批复却大庭相径:前者认为应赔,后者认为不赔。最终当事双方对上述结论均不满意,但已无路可走。

我省某农民因打架致伤后,拿着派出所委托到县公安局作法医鉴定的委托书,一步跨到省检察院找熟人作了一份伤情鉴定,结论为“重伤”,隧返回派出所要求解决争端。派出所认为法律程序不对而未予受理,要求当事人按委托书的要求到县公安局鉴定。结果县公安局鉴定结论为“轻微伤”,并立案在派出所按轻微伤解决。按有关法律规定,本例若按轻微伤处理至多只能算一个治安案件,而若按重伤解决则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

类似的事例举不胜举。如此几种截然不同的伤情鉴定结论和司法判决结果,到底谁是谁非?在当今多个经司法部门核准的那些合法的法医鉴定部门或鉴定中心,都可以合法地履行司法鉴定职责并给出相应鉴定结论时,最终到底应采用哪家的鉴定结论?哪家的鉴定结论更具有权威性?另外,在高等医学院校法医学鉴定机构以及公安局、检察院和法院都同时具有法医鉴定资格的情况下,哪家的法医学鉴定是最终的或权威的鉴定结论?就目前情况来看,拘留是公安部门的权力,拘留错了人公安部门要赔偿,而批捕是检察院的权力,逮捕错了人检察院要赔偿,判决由法院完成,判错法院要赔。由于法院是诉讼的最后阶段,于是法院的鉴定结论也就成了“至高无上的真理”,尽管事实上有的法院鉴定机构的学术水平仍有较为明显的缺憾。

鉴定标准混乱引起鉴定结论不一,从而最终导致司法活动的混乱在鉴定标准混乱引起鉴定结论不一,最终导致司法活动混乱方面,仍以社会影响面大的伤情鉴定为明显。作为对鉴定结论有指导意义的鉴定标准来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原则下,无论怎样的鉴定机构,都必须使用统一的鉴定标准。但在现实中,除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简称两部两院)共同制定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及《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外,还有其他公、检、法三部门各自制定的鉴定标准,如重伤分级、轻伤分级、轻微伤分级等,各省乃至各地州也还有自己的鉴定标准。

法医机构重复设置,使本来就建立在薄弱经济基础上的基层法医工作条件、工作环境更加艰难,工作质量受到限制和制约法医机构重复设置,必然带来技术力量和技术设备的分散、削弱和浪费,必然影响到法医工作的质量。第一,法医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的不足。以最基层的县级法医机构为例。如果在县的公、检、法机构各设一个法医,那么一个县就有三个法医准业人员。以我县为例,全县人口48万,每年尸检100余例。伤情鉴定200例,法医物证不少于20例。加之目前专业技术与刑侦进行了合并。

目前在当今经济热潮的激励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越来越多的司法鉴定机构或司法鉴定中心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增长。有时只要有条件,就可以成立鉴定中心。如何才能更好地发挥这些鉴定机构的作用?怎样评价这些机构的学术水平/在同一个问题但有多家鉴定机构给出鉴定结论时,怎样采用这些结论?

3改革现行法医体制的思考

法医学鉴定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它自然科学进行技术鉴定并为法律服务的一门科学,其鉴定结论必须科学、客观和公正。我国现行法医体制中所存在的弊端种种使人们忧心忡忡,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思考。要真正体现法医专业技术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系统、完善和科学的法医体制为其作保障,必须从法医体制设置的改革方面入手。怎样才能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法医鉴定体制,还需要众多的有识人士共同商榷和研讨。笔者认为,理想的法医体制应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鉴定机构,它应具备以下特征。

设置独立机构,其运转机制必须以司法活动为中心法医鉴定机构应是一个专业技术性极强的独立的学术机构,应该具有既自成体系,又很好地为司法机关服务的特点。它应以专业技术工作为中心,不受任何机关单位或个人的行政干预。在我国应只设立四级法医技术机构,即部级司法鉴定中心以及含省级、地(州)级、县级鉴定机构在内的四级鉴定机构。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效力和避免资源浪费,克服传统法医体制的弊端。

合理配置技术装备和专业人员,建立健全合理而科学的科学技术体系在省内各级法医鉴定机构应在技术装备和技术人员的配置上,应实行“基底大、上顶大和中央小”的“轨道型”结构。“基底大”如同铁轨的基底,是指基层的各级法医鉴定机构。其常规技术设备要全面,专业技术人员的数目应充足,这样才能将法医鉴定工作中的第一手检验资料收集和掌握得既充分,又全面,以利于司法诉讼的鉴定运作程序。“上顶大”如同铁轨的上顶,是指省级的法医鉴定机构。它的技术设备要先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应精湛。它不仅要能解决下级部门呈送的重大疑难问题,还应该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和技术攻关,研究和创新一些新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做到切实为基层法医机构服务。“中间小”如同铁轨的中干部分,是指州级法医鉴定机构。它可以由基层第一线退下来的资历深、经验足的法医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起到对下级的鉴定工作进行审核和把关的作用。没问题的就过关,有问题的重新发回下级进行修改、补充和进一步完善,或呈报省级机构解决。该级应以人员的素质为主。

法医论文【第二篇】

[论文摘要]探讨病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指出目前病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提高病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病案管理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医疗纠纷的裁决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司法鉴定主要依据病案记载的内容和其他材料,法庭相信的也只是病案记载的内容,其他证明材料和法医的鉴定文书,因此病历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重要文件,为了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在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对医疗事件鉴定的时候往往病案就是原始记录而真实的具体的证据,在法律上具有有效的证据材料。

(二)有助于医疗保险的实施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工作。目前我国日益增多的保险机构一步也离不开病案,保险机构在支付医疗保险费时首先要检查医院的处方和收费清单,对于一些重大的检查和贵重药品的使用,还需要检查报告证件,客观病历复印件,门诊做CT或拍片必须要门诊病历和诊断书,如果既往史记载过有一些不允许的慢性病或者肝炎、糖尿病、结核病等等。

(三)有助于法律监督与保障

病案是疾病发生发展和就医诊治过程的全部记录,具有科学研究和医疗病史的证据;以事实为准病案可以为法院提供法律责任的铁证或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权威性文件,还可以提供人身赔偿案件受害人、刑事伤害案件被害人、工伤案件的伤残鉴定和交通事故引起的法医鉴定等方面,为当事人提供合法权益性得到保护的证明材料。

(四)有助于提高医疗和科研

病案是医疗、科研的重要信息和现代医学的法定文件。完整的病案可以为临床医师提供完善的医疗信息,有利于提高医疗质量,有利于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后继治疗。因此,病案在科研方面的作用是研究人员通过既往发生的病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找出某些疾病发生变化诊治的过程,提高医疗水平,促进诊疗技术发展和药物更新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

二、病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医务人员病案责任意识不强

病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但是在《条例》与《规范》颁布前,病案应用于法律的有关问题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相当数量的医务人员不了解自己所肩负的法律责任;部分病案质量意识淡薄,存在对病案质量不以为然的态度,记录不及时、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严重影响病案在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中的应用效果;还有些医务人员在病历工作中的行为与病案要求的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存在差距。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病案的质量。

(二)病案遗失现象时有发生

有的医生需要借阅再次入院病人的旧病案时,随便差使实习生或进修医生到病案室借用,更有甚者请病人或家属来借;有的实习医生、进修医生为上级医生代借病案或互相传阅,调动科室后,病案未及时归还;有些病人乘医护人员不注意,在出院时自行拿走病案;有些病人要求复印出院病历和检查单时,未能如数返还等,致使病案全部丢失或部分丢失,这些都增加病案管理工作难度。

(三)病案管理人员不足,业务素质不高

随着病历数量的不断增多,病案管理人员明显不足,致使病案管理人员仅能忙于应付日常工作,无暇顾及病案信息的开发利用。而且我国在病案管理教育方面落后,设置此专业课程的高等学府很少,所以目前的病案管理人员大多由其他专业改行而来,虽然这些病案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医学或护理专业理论,但缺乏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病案管理知识和技能,不利于病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四)编码问题

如医务人员或病案管理人员工作疏忽,则易造成入院病人编号混乱,一个病人多个编号,导致同一个病员住院病案存放在多处位置,既不利于对病人病情的长期监控,也不利于地方流行病学调查及科研教学等。

三、提高病案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病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

病案管理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边缘学科,病案管理人员也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保管者.而应该是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来研究病案管理专业新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的病案管理研究人员和科技工作者。因此,病案管理人员不仅具有一定工作能力、文化水平,还应掌握比较全面的医学科学知识、管理科学知识、电子计算机知识等;此外,病案管理人员还应能够对病案信息进行加工汇编,配合科研需求,开发各类病种资料的编研.从而达到有效地开发利用病案资源的目的。因此,提高病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是一项任重道远的艰巨工作。

(二)规范病案管理过程

首先是要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加强病案管理是一个系统管理过程,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与病历的记录、医务人员保存、传递、利用、病案建立、保管、查阅、复制利用相对应的可行性规章制度和有关提供服务的具体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要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完善的质控体系,在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下分级分专业负责,实施考核奖惩制度,从挂号、住院、收费处开始到门诊、急诊、住院科室,确保病案合格率,只有切实抓好源头管理,输出无缺陷,才能保障高质量的病案质量。最后要健全病案建立的管理。病案的建立是指病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号、装订、登记、归档和排列、编制索引的过程。病案管理人员要及时查收每一份病历,发现缺陷及时通知科室并兑现奖惩措施,按规定顺序整理编码、装订成册、编号排存、上架并确保病案完整;建立姓名索引、日期索引、疾病索引等索引工具;建立现案供应登记、借阅登记、科研教学病案阅览登记和入、出院病案登记等登记工具,便于查阅又确保万无一失。

(三)推进病案管理信息化

选择高水平计算机网络系统,采用条形码代替手工操作,改变原始的工作状态,进行病案的追踪管理,采用计算机光盘或缩微胶片来代替固定的或密集的病案架保护病案并可将部分信息送到工作台,通过信息这条高速公路,使全院的医护人员在不出科室的情况下就可以查阅病人的住院动态和历史资料。尤其对于二次住院的病人,不再通过手工到病案室调阅病历,这样既方便了医护人员又减少了病人的就诊时间,最终也会减少医疗纠纷。另外通过信息我们可以进行国内、国际信息交流、远程会诊等工作,为早点实现轨迹病案管理创造环境。

总之,我们在提高病案质量的同时必须加强病案管理工作,这两方面是互为促进的,只有真实、准确、完整的病案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为临床教学、科研、法律和保险等提供宝贵的原始资料,进而为医院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医院病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岳建明等,山东档案,2003年3期。

[2]加强病案管理,开发利用病案信息资源,张喜波等,龙岩师专学报,2001年8月。

[3]浅谈病案管理的重要性,全香玉,中国保健医学研究版,2007年第24期。

[4]病案管理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张红霞,家庭护士,2007年12月。

法医学论文范文【第三篇】

医学论文是医学科研工作的最后阶段,通过文字形式记录医学研究的最新结果。因此,撰写医学论文要把握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选题方法及一般体裁,从而达到主题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1 医学论文的基本要求

创新性医学论文的创新性是指文章要有新意,要发展医学成就,破解医学问题。医学论文有无创新,选题是关键。选题创新是医学论文写作的灵魂,是衡量医学论文价值的重要标准。可体现在:①理论方面的选题应有创新见解,既要反映作者在某些理论方面的独创见解,又要提出这些见解的依据;②应用方面的选题应有创新技术等,也就是要写出新发明、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关键,或揭示原有技术移植到新的医学领域中的效果;③创新性还包括研究方法方面的改进或突破。

可行性 所谓选题的可行性,是指能够充分发挥作者的综合条件和可以胜任及如期完成医学论文写作的把握程度。选题切忌好高鹜远,脱离实际,但也不应过低,影响主客观的正常发挥,降低了医学论文的水平。影响选题的可行性因素有:①主观条件,包括作者知识素质结构、研究能力、技术水平及特长和兴趣等;②客观条件,包括经费、资料、时间、设备等。

实用性 撰写医学论文的目的是为了交流及应用。要从实际出发,选择够指导科研、指导临床、造福人类的主题,因此,选题的实用性尤为重要。

科学性 医学论文是临床和医学科学研究工作的客观反映,其写作的具体内容应该是取材客观真实、主题揭示本质、科研设计合理、论证科学严谨、表达逻辑性强、经过实践检验。所以,严格遵守选题的科学性原则,是医学论文写作的生命

前瞻性 要选择有研究价值及发展前途的主题,应积极开发研究新领域、新学科和新理论。2 选题的基本方法

根据课题研究的结论来确定主题 这是常用的方法,可分为:①以科研的结论或部分结论作为医学论文的主题;②科研结果与开题时预测不一致,待查出原因后,再寻找主题;③科研达不到预期结果,可总结经验,从反面挖掘主题。

在科研过程中选题 医学科研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意外的现象或问题,作者如果能够细心观察、及时发现,可以在这些偶然中获得新的选题。

在临床实践中选题 临床工作是医学论文写作取之不尽的源泉,作者在临床中会经常遇到许多需要解决的实际应用问题或理论问题,对此,只要从本学科实际出发,用心思考,会从中产生很多好的主题。其包括:①探讨发病机制与预后情况;②分析临床症状与表现;③研究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④疾病的多因素分析等。

从文献资料中选题 医学文献是人们长期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医学论文选题的重要来源。阅读最新文献资料,可以了解当前医学科学研究的进展情况,开拓思路、激发灵感,从而挖掘提炼出好的医学论文主题。

3 医学论文的一般体裁

实验研究 一般为病因、病理、生理、生化、药理、生物、寄生虫和流行病学等实验研究。主要包括:①对各种动物进行药理、毒理实验,外科手术实验;②对某种疾病的病原或病因的体外实验;③某些药物的抗癌、抗菌、抗寄生虫实验;④消毒、杀虫和灭菌的实验。

临床分析 对临床上某种疾病病例(百例以上为佳)的病因、临床表现、分型、治疗方法

和疗效观察等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新建议、新见解,以提高临床疗效。

疗效观察 指使用某种新药、新疗法治疗某种疾病,对治疗的方法、效果、剂量、疗程及不良反应等进行观察、研究,或设立对照组对新旧药物或疗法的疗效进行比较,对比疗效的高低、疗法的优劣、不良反应的种类及程度,并对是否适于推广应用提出评价意见。

病例报告 主要报告罕见病及疑难重症;虽然曾有少数类似报道但尚有重复验证或加深认识的必要。

病例(理)讨论 临床病例讨论主要是对某些疑难、复杂、易于误诊误治的病例,在诊断和治疗方面进行集体讨论,以求得正确的诊断和有效的治疗。临床病理讨论则以对少见或疑难疾病的病理检查、诊断及相关讨论为主。

调查报告 在一定范围的人群里,不施加人工处理因素,对某一疾病(传染病、流行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的发病情况、发病因素、病理、防治方法及其效果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给予评价,并对防治方案等提出建议。

法医学论文【第四篇】

写摘要的目的时,通常用一两句话准确描述论文想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作者的研究目的夸大了本身要解决的问题,甚至把研究的每个小问题都在目的中阐述,导致重点不突出,无法给读者一个清晰的认识。因此,编辑在加工时要注意,撰写摘要首先要清楚、准确地阐明研究目的,即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有几个研究目的,只要介绍最主要的研究目的和一个关键性的次要目的即可,不需要堆砌所有的研究目的,更不可以夸大本文的研究目的。此外,在摘要甚至在全文中尽量避免出现“本研究第一次阐述了……”,因为很可能其他的学者也同样在做此项研究,其结果已公布在某些会议论文的摘要上,或者可能已经发表在其他的刊物上,只是作者没有检索到而已。因此,应尽量避免“第一次”这种说法。

2方法

在方法中要介绍的是研究设计、研究地点、研究对象和干预措施等几方面的内容。

研究设计

在摘要的“方法”中要描述研究设计的类型,例如是前瞻性的还是回顾性的研究,是病例对照研究、队列研究还是Ⅰ(Ⅱ)期临床试验,等等。如果是随访研究,就应当把随访时间提供给读者。如果是干预研究,就应该告诉读者是随机还是非随机研究。对于随机研究的方法,是双盲还是单盲;是否使用安慰剂,以及安慰剂的成分;介绍筛查实验和诊断试验(金标准)的名称;卫生经济学的评价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成本效果分析和成本效用分析。如果作者撰写的摘要没有阐明论文的研究设计类型,编辑加工时就应该把这方面的内容予以准确、详细的补充。

研究地点

摘要中很多作者没有提及研究地点。提供研究地点,能够帮助读者确定此研究是不是适合自己的医疗环境,更重要的是告诉读者医疗机构的水平,例如是全国、省、市直属的市级大医院及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还是市、县医院及省辖市的区级医院,还是初级医疗服务中心或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等。编辑加工时应该补充研究地点,以便使读者了解本研究适用的区域范围。

研究对象

通常来讲,作者会在摘要中阐明研究对象,但是漏掉研究对象这一重要信息的摘要也时有可见。首先要描述研究对象所患疾病的名称和研究对象基本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其次要阐明研究对象的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如果是2组研究对象的比较,比如病例对照研究,2组研究对象的可比性应该予以说明,只有经过均衡性检验,才能使读者了解2组研究对象是否具有可比性。如果是随访研究,一定要说明随访的人数。如果失访的人数很多,就会大大降低本研究的效能。对于干预研究,由于副作用而退出研究的患者数量应予阐明,使读者对此干预的副作用有初步的了解。摘要中应当阐明选择研究对象的方法,要使研究对象具有代表性。选择研究对象的基本原则是保证每个研究对象是以同等的概率从其总体中选出来的,因此抽样过程的随机化原则尤为重要。摘要中要介绍在选择研究对象时是否遵循了随机化原则,以及随机抽样的方法。这些内容可以帮助读者了解本研究是否具有普遍性。编辑加工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干预措施

干预措施的基本特征要在“方法”中描述,一般包括干预方法和干预持续的时间。干预使用的药物和方法要采用医务人员耳熟能详的最常用的名称,有必要的话要附上药物和干预方法的同物异名词。

3结果

结果是摘要中最重要的部分,主要的结果应该在摘要中阐述。总体来讲,在“结果”中注意使用简短、清晰,没有歧义,具有逻辑性的词语和句子,报告结果时要有相应的数据支持,一定要用数据告诉读者这篇论文主要的研究结果,而不是简单的描述。编辑加工时应注意避免仅仅描述2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是要阐述相应的数值或百分比,并注明P值、相关系数、相对危险比和95%可信区间等,以便作者更直观地判断差异的显著性]。

4结论

“结论”要简单、直接、清晰、实事求是,不要夸大研究的结论。一般采用一两句话来描述结论,第1句话简明扼要地总结主要的发现,最后一句话阐述蕴含的临床意义。读者通常首先看题名,如果感兴趣的话,在阅读整个摘要之前会首先跳到“结论”的最后一句话;因此,结论中的最后一句话尤为重要。作者和编辑要仔细斟酌结论的用词,既要准确表达,又不要夸大其词。编辑加工时应注意如下几点。1)不必阐述其他人在此研究领域的研究或是没有解决的问题,应该删除“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以及研究的局限性等内容;因为科研工作者从来没有停止过研究,甚至在你的的时候就可能会有作者已经作了进一步的探索。2)不要过高估计研究的重要性,应避免结论在广度和深度上的过度阐述。3)结论与题名、方法和结果遥相呼应,彼此要符合逻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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