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文化论文(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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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化遗产论文1

世界文化景观遗产作为连接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纽带,不仅是一种最近新出现的遗产类型,更为人们观察和理解遗产问题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角度。在1992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对文化景观进行了认同,这就使得国际社会在人类对遗产的拥有与保护区相关的价值、权利和利益方面以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它体现了人和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之间强大的精神和文化联系。同时,也是保护地球上文化和自然多样性的新途径。

一、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命题的提出背景分析

文化景观代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第一条所表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观1992年12月在美国圣菲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时提出并纳入《世界遗产名录》中。至此,世界遗产就被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和文化景观四个大类。一般来说,文化景观包括了以下的几种类型:1、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筑的景观。包括出于美学原因建造的园林和公园景观,它们经常(但并不总是)与宗教或其它纪念性建筑物或建筑群有联系。2、有机进化的景观。它产生于最初始的一种社会、经济、行政以及宗教需要,并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相联系或相适应而发展到目前的形式,包括:①有机进化之残遗物 (或化石)景观。②有机进化之持续性景观。3、关联性文化景观。以与自然因素、强烈的宗教、艺术或文化相联系为特征,而不是以文化物证为特征。为了使人们在实践中能够更好的运用这一理论成果,对其命题提出的背景和发展进行相关的分析就显得尤为必要。

国际科教文组织UNESCO大会1972年在巴黎召开的第会议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在公约中提出了遗产是属于全人类共有财产的概念,而且还设立了世界遗产委员会用以登记保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人类遗产。在这次会议中,人们将遗产分为了自然和文化两个有各自独立的表述的大类。由于《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在时代和文化方面存在的局限性,它将自然和文化作为两个完全对立的极端,这完全不公平的对待从而对世界各国的实践造成了很大的困扰,让各国的实际操作工作显得困难重重。随后虽然也相继提出了“文化和自然遗产”这种被国人称之为的“双遗产”的分类,但仍不满足世界遗产的申报与实践,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太多的遗产中总是呈现出文化和自然相互交织的境况。而在公约中人们又很难找到与该遗产相匹配的提名标准,如果非要把它们列入世界遗产,就必须把自然部分和文化部分人为的剥离开来,但是这却与该遗产的本身存在价值相背道而驰。这种实践需求的情况就为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命题的提出奠定了实践基础。世界遗产委员会议于1984年提交的关于乡村景观的议程使得人们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三个问题。第一,在世界双遗产中的“自然与文化的完美结合” 这一理念应该随着时代步伐的前进和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拓展,继而用来表现人在乡村景观中的价值;第二,景观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受到当时社会发展程度的影响,所以世界遗产的最终目标是为了维护和谐稳定的动态演变的环境,而不是为了使景观“凝固”起来;第三,该报告要求世界遗产委员会加快行动保护和重视世界各地的乡村景观。为此,乡村景观的现状就为文化景观这个概念的提出创造了相关的条件。随着遗产学者对双遗产的重视和发展,乡村景观的概念也在不断演进发展。最终在1990年的会议中,特别优先考虑了双遗产和乡村景观的研究。自此,就奠定了世界文化景观遗产提出的理论基础。

其实真正意义上真正催生文化景观遗产类别的产生的是1986年和1989年两次英国湖区(Lake District)申请世界遗产的失败,这给世界遗产实践造成了2次大震动。英国湖区拥有美丽宜人的自然风景和绚烂夺目的文化底蕴,它拥有的人类聚居遗址、罗马堡垒、中世纪的修道院以及不断发展进步的工业、农业、乡村风光等构成了一副使人们具有各种各样集合意象的遗产景观(如图1);然而当时把自然和文化相对立的观点和现状,使得人们根本没有办法对英国湖区找到与之特征相符合的提名标准,这就造成了其两次申遗的失败。这个事件对当时的世界遗产研究界产生了极大的震动,为此,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和ICOMOS这2个世界遗产的评估机构通过商议在严密协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景观类别及其录入标准的提案,这成为了设立文化景观遗产类别的关键一步,并且最终导致了文化景观类别的建立;最终,在美国圣菲1992年12月召开的UNESCO第16届世界遗产会议上,把文化景观开始列入到世界遗产的范畴,用来代表“自然和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景观成为了一座沟通自然和人文的渠道,主要用来解说一直以来被客观物质约束或受到自然环境因素、连续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力量的影响情况下,人类社会发展和环境之间的进化关系和进程。经过几年的发展和申遗进程的不断推进,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名录不断丰富和发展起来。(见图1)

以上内容就是差异网为您提供的3篇《非遗文化论文》,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世界文化遗产论文2

Discussion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Documentation and Impact Assessment in World Heritage

Li Rui

(Zhengzhou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Preserv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ffice, Zhengzhou Henan 450007)

Abstract: Both documentation and impact assessment are essential aspects in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WCH) domain in terms of its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They focus on the 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of the WCH, enjoying particular definitions and characteristics in WCH domain. They interact with each other, playing significant roles in WCH protection, management, presentation and promo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ocumentation and the impact assessment of cultural relics in the WCH domain, so as to promote the proper us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WCH.

Key words: world cultural heritage; documentation; impact assessment; application

中原文化?z产是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的重要历史文化资源,河南省目前拥有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洛阳龙门石窟、大运河河南段、丝绸之路和安阳殷墟五处世界文化遗产,是突出普遍价值获得国际肯定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一部分精华。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是文物工作中四有档案建设的一部分重要内容,为文物的历史沿革、价值内涵、现存状况提供记录,为文物发展趋势和潜在危险、解决方案提供借鉴。而文物影响评估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面临的当前和潜在风险提供分析和评级,为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本文分析世界遗产范畴的档案信息与文物影响评估关系,旨在促进世界文化遗产得到妥善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1 世界文化遗产范畴的影响评估与档案信息

世界文化遗产范畴的影响评估

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的对象主要为文化遗产威胁因素及影响,如各种形式的大规模开发对世界遗产保护造成的威胁――道路、桥梁、高楼的建设,不恰当、不和谐或欠考虑的开发、翻新、拆除等行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政策变化以及城市构架变化。此外,过度及不适当旅游等,都会给文化遗产外观、天际线、关键景观等承载突出普遍价值的文化遗产属性带来潜在的不利影响。

2011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制定《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导则》,对拟议项目施加于反映突出普遍价值的整体属性的影响进行连续和动态的分析,并根据遗产的保护级别、价值、保存状况等因素对拟议项目引起的变更程度进行定级,为决策提供依据。

世界文化遗产范畴的档案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的定义。世界文化遗产档案是指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这一特定对象及相关活动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遗产记录是以文字或图片形式对文化遗产的物质信息、发展演变及保存状态进行的捕获[1]。世界文化遗产档案是信息和资源的整合,应当跨学科和跨部门,最大程度地利用所有信息资源,以便认识重大问题,确保文档质量[2]。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的要求。国内外对文化遗产档案的内容、格式、形式及要求予以规范。《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认为档案文本是申报世界遗产及申报后做好管理工作的依据。缔约国所提供申报文件内容应涵盖遗产、保护管理、旅游设施和统计资料等方面[3]。国家文物局定义文化遗产档案为“文物保护单位本身的记录和有关文献史料,形式有文字、摄影(照片、幻灯片、电影胶片)、录像、绘图、拓片、摹本、计算机磁盘及其他信息载体。”记录档案分为主卷(保护管理工作和科学资料)、副卷(行政管理文件及日常工作情况)和备考卷(可供参考的有关资料)[4],并遵循记录档案档号编制规则[5]。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的特点。世界文化遗产档案既要遵循档案的建设原则和方法,又具有自己的特点:①以文化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为核心对象,不仅对遗产构成单体进行记录,还对承载和体现遗产价值的整体属性和单一属性进行记录;②根据遗产历史年代和文物类型(如古建筑、遗址、景观、文化线路等),涉及的领域和专业有所区别,是融合文献学、历史学、档案学、管理学、社会学、绘图学和数字化等的较为复杂的综合性实践;③是一个动态和发展的过程,文化遗产的保存状态、周边自然人文环境和保护管理情况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记录档案应不断充实,力求做到系统、完整”[4]。

2 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与档案建设之间的关系

档案信息科学和文物影响评估系统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前者是文物工作的内容和依据,后者为文物工作的有效性、合理规避风险提供工具和方法:世界遗产档案记录遗产的价值、保存状态,保护和管理情况以及一个时间点上或者一定时期内的变化,构成世界遗产基准数据,具有重要参考和依据意义。世界遗产影响评估旨在通过评估遗产潜在威胁对其影响作出决策和反应,保护世界遗产本体及与其相关的历史、文化、科技、艺术等联系。档案和影响评估具有双向关系,促进二者相互结合和作用,有助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档案为文化遗产影响评估提供基准数据和资料

一是在评估准备设计(前期设计、咨询,确定领域和范围,确定机构或人员)、分析评估阶段(收集整理数据,分析遗产资源特征,建立影响评估模型并进行直接或间接影响评估),档案提供遗产目录廓清遗产范围和内容,档案中关于突出普遍价值及承载价值的整体和个别属性以及其保存状态有助于建立数据基准和评估模型。

二是在结论和措施阶段(制定缓解措施草案,制定报告初稿,咨询,修改评估结果和完善缓解措施)以及实施、记录和反馈阶段,遗产档案中保护规划、监测管理措施及实施情况是遗产影响评估报告和措施制定的重要资料来源。

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进一步丰富档案内容

世界文化遗产影响评估报告包括世界遗产的确切名称、地理坐标、列入日期、遗产影响评估报告日期、负责准备遗产影响评估报告的组织或实体的名称、报告为谁而作以及是否经过外审或同行审查的声明等内容。报告大纲包括非技术性总结、目录、引言、方法(数据来源、数据库、田野调查、影响评估方法和评估范围等)、遗址评估领域定义历史与描述、对提议变化或开发项目的描述、对提议变化的整体影响进行评估、影响的缓解措施、总结和结论、参考文献、术语词汇、鸣谢和作者、图表图片以及数据详实的附录等[6]。这些在评估过程中积累的数据和资料构成世界文化遗产档案的重要内容。

档案与影响评估在世界文化遗产范畴中的应用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与影响评估围绕遗产突出普遍价值,从保护价值及承载价值的相关遗产属性出发,对城镇化发展带来的影响进行记录、监测、评估和反馈,从而实现世界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见图1)。

反映作用。以世界文化遗产价值为核心:与突出普遍价值相关的遗产整体属性和个体属性在某个时间的状态或一定时期的变化情况能够反映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档案建设和影响评估的主要对象。

诊断作用。为世界文化遗产价值的改变提供诊断:遗产现状、遗产价值、保护级别以及遗产改变程度有助于对城镇化带来的影响进行分析和定级,为制定开发建设相关决策、遗产保护措施提供科学、量化的依据。

反馈作用。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反馈:以预防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原则,对于开发项目施加于文化遗产的风险评估过程及结果进行档案记录并反馈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有助于遗产影响缓解措施的制定以及对开发项目的建设具体行为的控制。

3 世界文化遗产档案信息与影响评估关系的启示

结合世界文化遗产范畴的特点,加强档案建设

一是不断充实档案内容,通过文物收集、科学调查、坑探或试掘,口述历史或证据的收集等方法丰富档案内容,并确保信息与数据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二是进一步依靠网络和科技构建数字化档案系统,便于遗产的评估和分析。同时,应当建立科学的信息化系统对遗产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二是加强数字化档案平台对接和数据分享。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各世界遗产地建设了档案预警监测平台,实现监测数据的共享。然而还应当扩大平台的应用范畴,促进跨部门、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数据利用的效率。如日本亚洲文化中心对其组织的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与项目建立了亚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实现亚太地区相关信息资源的共享[7]。

充分利用档案和数据,做好影响评估

一是促进影响评估与档案数据利用相结合,如使用地形测量、地球物理测量、虚拟三维模型等非侵入性的评估手段,利用数据库和GIS系统、3D成像更新遗产影响评估开展的方式。利用空间制图显示遗产以及相关联的属性(如视觉、历史、宗教等)分布情况。二是利用档案数据对风险及其等级进行综合认识。根据遗产在保护称号(国际或部级别)、在国内研究议程的优先级或推荐顺序、认定的价值等体现出来的重要性等级,由专业机构和人士评估遗产所面临影响因素的危害等级。三是制定清晰和全面的遗产影响报告,对遗产的个体和/或整体属性的现状、重要性、相互关联性和敏感性,以及可能发生变化的迹象进行描述。

非遗文化论文范文3

儿童是一个民族或族群的文化得以传承的基础,一个民族或族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传承意识的培养,应该从这个民族或族群的娃娃开始抓起,这是人类文化得以延续和发展的必然道路。我们对儿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和培养,并不是要求他们所有的人都成为某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或技能的传承人,而是要让他们通过非物质文化的启蒙教育,使他们产生对民族、对国家、对家乡的眷恋和热爱之情,使他们成为富有文化自尊和民族自信的人。这一过程,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表述相符: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的,“有制度、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来保护和传承的。幼儿教育阶段是一个人成长和发展奠基的重要阶段,一个人的许多重要能力、品质、意识都是由此开始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明确指出:“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幼儿教育应该为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5]因此,一个人非物质文化相关意识的培养,幼儿时期是一个重要的阶段。“学前阶段是幼儿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让幼儿从小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的启蒙教育,将为幼儿一生的成长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和传播优秀文化培养了传承者。”[26]儿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认知的多少,将决定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得到很好的保护和传承。中国曲艺家协会主席姜昆说:“传统蒙学教育,将对全面提升我国民族道德水准和青少年文化素养起到关键的促进作用。”[27]在蒙学教育中,《弟子规》《三字经》《论语》等传统经典文化可以给儿童们带来一些理性的感受,但是民间故事、民间音乐、民间艺术、民间技艺中所包含的传统文化精神更能使儿童们在实践行动中得到熏陶。儿童要健康而快乐地成长就必须要学习。“所有的儿童需要被喂养,需要接受生活技能的训练,需要学习劳动本领。”[28]儿童的这些学习,最早就是从自己的生活环境开始的。无论是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还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包含了神话、故事、歌谣、谜语等口头传统,表演、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皮影、木偶等表演艺术,以及剪纸、蜡染、刺绣、编织、雕刻等传统技艺等内容和样式,都是其所处生活环境的产物,用现代学科范式来讲,他们大多属于某种艺术的形式,这些非常适合在儿童时期进行启蒙教育。通过艺术教育传承的方式来培养幼儿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兴趣和爱好是符合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的。在儿童时期,具体的形象思维能力远胜于抽象的理性思维能力,“感受和创造民族艺术是幼儿的认知和审美能力可及的”[29]。虽然全球化的影响会使儿童嗅到来自本土文化以外的气息,虽然新媒体的发展会使儿童看到本土以外的世界,但儿童对出生和生活地区的地方性知识的学习和领会,仍然是自己幼年时主要的学习内容和行为。儿童对于本土知识和传统的学习,通过所在的文化生态环境的耳濡目染来感知,通过不断地尝试来理解和掌握。这个过程,是一个“习得”过程,“这是一种获取知识经验从个体成为社会成员的过程”[30]。用文化人类学的话语来说,这也是一个“濡化”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成长过程中的个体获得本民族文化模式的过程”[31]。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含的内容和样式来说,更是儿童不会过多地需要前人的抽象解释和复杂的技术分解,就可以通过自己对环境的体验、对材料的尝试、对技艺的感悟来理解和把握的。为什么我国壮族、蒙古族、维吾尔族、藏族等被我们称之为能歌善舞的民族,就在于这些民族的幼儿从小就在自己生活的环境中,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民族歌舞文化的影响,在不知不觉中把它作为一种生活和生存的技能接受了下来。在传统社会中,儿童对非物质文化知识和技能的认知,是在自己所生活的族群或地方,通过本民族的父老乡亲的传授而获得。但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教育制度的完善,幼儿教育得到普及,儿童知识的获取更多地是通过教育来完成的。因此,儿童的非物质文化认知的形成,会更加依赖于正规的幼儿教育和小学教育。在当下的幼儿到小学的教育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是严重短缺的,在一股股“唯美、唯欧、唯日、唯韩”的潮流中,在盲目的“国际化”“时代化”的口号声中,把一些并不适合本民族的文化内容和样式引入了儿童教育之中,而适合幼儿美育教育、技能教育、品德教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却受到了冷落。特别是一些家长以不要让自己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为名,从小就让孩子参与到“西式传统”的教育之中,“西洋美术”“西洋音乐”等各种各样的培训班由此也在各地“茁壮成长”,社会组织的各种幼儿“西洋美术”“西洋音乐”比赛也“蓬勃展开”,而各种新闻媒体还在此基础上“推波助澜”。如此种种,使具有优秀文化传统的中国非物质文化,如美术、音乐等内容和样式的生存机会和空间受到了严重“挤压”,在我们民族的幼儿教育中失去了应有的保护和传承的空间。今年教师节,主席针对在中小学课本中去掉古典诗词和散文的问题说:“我很不希望把古代经典的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加入一堆什么西方的东西,我觉得‘去中国化’是很悲哀的。应该把这些经典嵌在学生的脑子里,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32]因此,儿童教育实践中,如何丰富和完善本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是一个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探索的重要问题。其实,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指出了幼儿时期艺术教育的目标是:“丰富幼儿的情感,培养初步的感受美、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25]在《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美术教学大纲》中还提出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民族美术教育,更明确地指出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爱国主义情感和良好的品德、意志”,在教学要求中,还根据学生不同阶段接受知识的能力进行了具体分解。在小学低年级主要是“引导学生初步认识和表现生活周围的美好事物”,从而“感受祖国的可爱和生活的幸福”;在小学中年级主要是“让学生初步接触、了解优秀美术作品”,从而“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艺术的情感”;在小学高年级主要是“让学生了解祖国历史悠久的美术传统”,从而“培养和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33]。《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规定:“小学低年级,以培育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亲切感为重点,开展启蒙教育,培养学生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情。”[22]这其中包括“知道中华民族重要传统节日,了解家乡的生活习俗……初步了解传统礼仪……初步感受经典的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小学高年级,以提高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感受力为重点,开展认知教育,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多彩。”

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具体要求是:“知道重要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和家乡生活习俗变迁,感受各民族艺术的丰富表现形式和特点……培养学生对传统体育活动的兴趣爱好”等,以达到“热爱祖国河山、悠久历史和宝贵文化”的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种内容和样式,都是与其产生地的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紧密相关的,包含着一个民族或族群深刻、悠久的文化记忆,是当地人生活的重要部分。马克思曾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自己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3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是儿童最早接触的生活体验,对儿童的思想、品格、行为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儿童时期学习最直接的是从自己所处的环境中获得。“如果儿童脱离了体验,失去一定的情境的依托,儿童很难理解那些显然是抽象的、与他原有的日常经验有区别的各种各样的科学概念、原理。”[30]因此,在幼儿教育中,加强对适合儿童心理和生理接受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资源的挖掘、整理和运用,选择那些既代表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又适合幼儿审美和技能培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样式,作为儿童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这样做可以使我们民族的下一代,以主动、积极的方式来获得对传统艺术和传统文化的认知,感知和体验本土传统的文化内涵,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母体文化”熏陶和浸染。通过这种地方性知识所代表的“小传统”的教育,可以把民族文化传统根植于儿童的思维中,逐渐培育他们“热爱家乡、热爱生活、亲近自然的情感”[22],并逐渐使他们发展到对“大传统”的热爱,对民族国家的热爱。

二、少年的认知教育:培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者

传统社会的非物质文化教育主要是通过“家教”或“族教”来完成的。“儿童学会手工艺并获得独立生活能力的正是家庭。”[35]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当地人重要的生产和生活技能,是作为当地社会地方性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而必须传承的。这种家庭教育或家族教育是人类得以世代延续的根本保证。“正是这种生命世界普遍存在的先辈对后代的生命之爱,才使家庭教育获得生命意义上的重要性。”[36]例如,过去许多地方或族群的女孩从小就会师从母亲或师傅学习织布、刺绣、挑花、蜡染等技艺,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关系到她是否能够融入当地的社会生活和文化传统之中,而且关系到他们未来的生活是否幸福,这一过程也逐渐使她们产生了对自己文化的认知,对自己文化的热爱,使他们成人后成为自己文化的保护者和传承者。“传统上没有学校,也没有我们所谓的‘青少年’,他们只是男孩和女孩,男人和女人。”[37]而在当下,由于社会生态的不断变迁,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学校教育越来越完善,因此,“学校是作为一种弥合儿童与成人之间日益加剧的差距的正规机构出现的”[37]。

传统社会中“由家庭及族群所从事的‘全揽式’文化传承活动也部分让位于学校教育,那些知识、技能型的内容更多地转交至学校”[13]。而且由于学校教育能够“按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选择教育教学方法,保证在一定的时空内对每位入学者进行卓有成效的教育并获得最佳效果”[13],所以,通过完善的中小学教育制度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通过“加强中小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达到提高“青少年的文化自觉意识”[38]的要求,是完全可行的。在中小学教育中,把非物质文化的相关内容和样式作为一种文化素质教育的内容传授给学生,由此来增强学生对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已成为一种共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美术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就提出了“应体现民族特点,充分发扬我国民族、民间优秀的艺术传统”,从而“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33]的要求。特别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热兴起之后,对于传统美术的重视更是在美术教育的纲要中得到了体现。《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中华民族传统美术是世界美术的一部分,“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美术共同构成世界美术的多元化”,“美术课程具有传承文化艺术的功能”,高中美术课的重要性质之一就是“传承文化艺术,弘扬人文精神”,要使学生在“深入地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的基础上,“增强对中国优秀文化的认同”[39]。《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初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力为重点,提高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传统和基本国情。”[22]具体要求是:“欣赏传统音乐、戏剧、美术等艺术作品”,“了解传统习俗的文化内涵”,“尊重各民族传统文化习俗”,“培养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高中阶段,以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性认识为重点,引导学生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强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信心。”[22]但是,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传统文化进入中小学教育的效果并不理想,存在一些问题,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现行升学制度的引导下,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很难落实到具体的基础教育之中。

在“高考”指挥棒下,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被排除在高考内容之外。在这样的功利性目的引导下,普通中小学的老师和学生不得不走入音乐学习以“西音”为主或侧重于“西音”,美术学习以“西画”为主或侧重于“西画”,体育学习以“西体”为主或侧重于“西体”的误区。这就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小学的教育目的很难得到实现。例如,在《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术教育进行了比较好的设计,不仅专门设置了本属于非物质文化的“书法•篆刻”学习模块,还在原来以西学为主的学习模块中采用中西结合的方法,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融入到学习模块中。例如,在“绘画•雕塑”学习模块中,融入了中国画的内容,在“设计•工艺”学习模块中,融入了传统工艺美术的内容。但是,这种融入更多地体现在理念的层面,因为这些课程模块在具体实施中是由学生和学校“自主选择”,而在高考中却并没有涉及“书法”“篆刻”“传统工艺”等内容,所以在实际的选择中,为了学校的“升学率”,学校一般不会选择,学生自己一般也不会选择。作为多民族国家,所属成员对自己民族的文化认同关系到民族国家的向心力和凝聚力。美国学者Carla指出:“民族国家的认同是指个体对本民族的信念、态度以及对自己所属民族文化的承认。”[40]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梁启超在100多年前(1900年,《少年中国说》)就提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因此,在中小学开展承载着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能使我们的青少年从中华民族丰富而又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内容和样式中,亲切地体验和感受中华传统文化的内涵和精髓,从而在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环境下接受中华传统文化的教育,以达到对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学生成长中对民族文化、语言的认同是一种根的认同。”“民族文化的根只有在一代人的心中扎根壮大,才有绵延发展的生命力。”[10]所以,只有借助于我国已基本完善的中小学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教育中植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样式,才能使我国的青少年能够在中小学阶段,普遍地接受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教育,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更好的保护和传承环境,使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文化精神代代相传。

三、青年的能力教育:培养非物质文化的传承者

文化物质和文化遗产就是各民族或族群的人在当时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表现为一个族群特殊的生产、生活本领和技能,而且在不断发展中成了某一地区的重要产业和行业,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生产者、表演者和创作者。大中专教育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环节,在这一教育环节中,学生不仅要学习知识,也要学习技能,大中专学校应该成为文化传承、文化发展和创新的重要平台。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植入这一阶段的教育中,不仅会使大中专学生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同者,更有可能使其中的部分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当下,在年轻一代中,普遍存在着对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不足,对自己传统不够自信,以致传承意识淡薄的问题,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钱穆先生曾说:“唯有复兴中国民族文化的自信,然后可以复兴中国之民族。”[41]这一点,我们的邻国日本值得我们借鉴。日本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传统文化教育,第59届首相池田勇说:“教育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培养热爱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土、自己的文化,具有良知和高尚的人格,在国际上受信任和尊敬的国民,培养担负新时代建设任务的青少年是当前日本应该最重视的紧要任务。”[42]2011年,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提出了高等院校“必须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43]的要求。大学应该是“文化精神的启蒙与传承者、创新与引领者、担当与坚守者”[44]。

“高校应既注重对时代精神的把握,又要注意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45]因此,把非物质文化传承纳入大学教育之中,是关系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薪火相传和民族文化复兴的重大现实问题,是当代高校必须承担和完成的历史责任和重大使命。在传统社会中,非物质文化的知识和技能传授,是通过血缘为基础的家族师徒制和无血缘的民间师徒制来完成的,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方式,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丰富和壮大的最直接推动力。但是,在当下,随着社会的变迁和发展,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师徒传承方式受到了巨大挑战。传统社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主要是集中在一个较固定区域或族群的社会环境中进行和完成的,而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的社会组织形式已经被打破,非物质文化传承的社会文化环境也发生了巨大改变,已经接受工业文明教育和受到影响的新一代年轻人,已难以接受传统的传承方式。他们“丧失对民间工艺的兴趣,导致祖传的民间工艺技能衰败”[46]。这种状况造成的结果是随着一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逐渐衰老和离去,而新一代年轻人又不能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会出现断层,面临着加速消亡的命运。虽然,《非遗法》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应当履行“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20]的义务,但传承人仅仅是中华各民族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和样式的少数代表,他们仅是“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20]的人物,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培养一部分传承人,但是,仅仅通过他们来培养传承人是远远不够的,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为普遍的保护和传承,还需要我国已有的基本完善的大中专教育来完成。新中国成立之后,虽然当时还没有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但是,为了弘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还是把大量的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音乐、戏剧、舞蹈、美术、工艺纳入了正规的大中专教育体系之中,进行了把传统文化教育与现代教育相结合的有益探索,而且取得了明显成效,培养出一大批传统音乐、美术、舞蹈、技艺的大师。以传统工艺和美术为例,1956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以传统工艺美术教育为主的中国最高学府———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把许多中国传统工艺美术纳入了高等教育的殿堂,在其他的以西方美术为基础建立的专门美术学院(中央美院、四川美院等)都开设了涉及传统工艺美术的版画、染织、漆艺、工艺美术等系科、专业,同时,在全国各地还成立了一大批工艺美术的中专和技校。这些大中专学校的设立,为保护和传承传统艺术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改革开放后,新一轮的“西方美术”浪潮不断地冲击着原有的美术教育体系,随着工业设计、环境设计、影视设计等西方新兴艺术学科和专业的传入,传统工艺美术不断地受到挤压,现在基本上是挤出了大中专教育的范围。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在全球化的影响下,不少人以西方艺术价值来评判中国传统艺术的价值,“缺乏在全球化视野下对本土文化资源的认同和重视”[47]。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断深入的今天,这一现象应该得到纠正。从人类艺术本身来讲,中华民族艺术是人类艺术知识的一部分,没有中华民族的民间艺术,世界艺术就不完整,没有中国民间艺术的美术教育,也是不完整的。中国传统的民间美术“独特的造型手法中蕴含了丰富的寓意内涵,既有抽象的民族文化的视觉符号,又有人民群众特有的丰富色彩观,体现了质朴、夸张、和谐之美”[48]。因此,将中国民间美术纳入当代美术教育体系之中,是完全必要的。在大中专学校,不仅要开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艺术学、考古学、历史学等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论课程,更为重要的是要开设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美术、音乐、工艺等实践和技能教育课程,进而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专业,这是大中专学校应有的使命和责任。“在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中,不仅需要专业的研究和探索,更需要大量的支持者和参与者,而学校教育正是参与式传承者的主要培育场所。”[49]前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说:“希望各地高校积极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事业中,发挥大学在国家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信息职能、人才培养和培训以及重要的文化发展创新作用。”[50]

对于大中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来说,我们要使学生不仅成为非物质遗产的欣赏者、认同者和传播者,更需要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者和创作者,成为有较高专业水平和创造能力的专门人才。如果我们能够培养出一大批既懂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和意义、专业和技能,又精通市场法则、国际惯例、现代意识、创新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者和传承人,无疑将会提高我国整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质量和水平,会使非物质文化的内容和样式得到创新和发展,这才是从本质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民族传统体育而论,学校体育在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经过学校教育和培养的学生“走向社会的同时将民族传统体育以高起点带入社会”,会让“民族体育在社会中得到广泛的认同”[51]。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不断地再创造”[11],民族文化传统“必须要被从上一代继承文化遗产的每一新生代加以再创造”[52]。“文化传统的再生不是原初语境的简单再现,而是新的现代重写和‘创造性转化’。”[53]在新的历史环境条件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改革和创新,是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更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而这些需要我们一代又一代人的共同努力。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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