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工程论文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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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技术论文【第一篇】
关键词:转基因生物技术知识产权
转基因技术是现代生物科技中发展最为迅速的部分之一。转基因生物(Genetic-callyModifiedOrganisms,GMOs)往往具有十分优秀的抗旱、抗虫、高产等性状,因而在农业生产、医疗卫生、科研等领域具有广泛的用途。然而,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使人类可以创造出自然进化所不存在的生物新品种,因而对依托于传统物权发展起来的知识产权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由于目前对于转基因技术的安全性评价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各国纷纷通过制订对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限制措施来规避WTO立法架构中的国民待遇要求,从而造成了对国际经济发展影响相当严重的绿色壁垒。要突破绿色壁垒使转基因生物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就必须对转基因生物技术加强知识产权法保护。
一、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法面临的崭新挑战
转基因又称基因工程或基因修饰(geneticmodification),是指将能够表达相应性状的基因片断直接移植到目标品种的基因组中,从而使目标品种生物表现出某些在自然状态下并不具有的性状的行为。[1]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出现使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面临了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是着眼于现实生活而发展起来的权利体系。[2]作为经济法的子法律部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凸显了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是建立在社会整体利益基础上的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因而,知识产权法通过授予权利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维护权利人对知识产权的垄断地位,在确保社会实质公平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促进科学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然而,转基因技术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新兴科技,它在权利保护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等方面均对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
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具体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对传统知识产权来说,一物一权的传统民法理念完全可以解决权利主体的界定问题。然而,对于转基因技术,由于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经过诸如基因组测序、基因片段截取等过程,因此对这些基因或基因片段的权利主体很难做出界定。从某个人身上获取的基因片段是应该归属于获取该片段的科学家所有还是应该归属于提供该基因片段的人所有,抑或应当归全人类所有?这个问题是传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所无法回答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智力成果、人身权利或者行为。转基因技术通过对不同种生物基因片断的剪切和链接,将微生物、植物、动物乃至人类的部分基因相互结合,从而造成了法律关系客体间分野的模糊。法律关系客体间分野模糊的直接结果是导致了法律关系内容的混同。传统知识产权倾向于对微生物予以专利权保护,对植物新品种予以类似专利权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对动物新品种一般只予以方法专利保护。那么对于一种兼有微生物、植物和动物基因的新型转基因生物应当如何提供法律保护?这一立法困境在传统知识产权法律架构中同样难以解决。
二、生物产品绿色壁垒:生物知识产权壁垒的表现形式
世界贸易组织(WorldTradeOrganization,WTO)作为当前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贸易组织,在全球国际贸易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律规范是应然规范,部分也可以称之为“确定规范”。[4]因此,WTO在立法框架中努力贯彻应然的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原则,力图通过消除关税壁垒来实现国际间贸易的自由和平等。在WTO立法框架下,传统的国家职能不再由国家单独行使,而必须通过国际合作的方式进行。[5]但在实然状态下,WTO立法框架仍然存在严重漏洞,致使各个国家为争取国际贸易顺差而将有利于本国的贸易壁垒从显性的关税壁垒向隐性的非关税壁垒转变。
绿色壁垒是一种典型的非关税壁垒。所谓绿色壁垒,是指以保护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一系列复杂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它国家的产品及服务设置障碍,以保护本国产业的一种新型的非关税壁垒。[6]作为WTO立法框架之一的《技术贸易壁垒协议》(AgreementonTechnicalBarriertoTrade,TBT协议)规定,WTO成员国在采取技术措施时应当尽量采用国际统一标准,但在以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为目的时,可以采取必要的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的技术措施。[7]根据该规定,某些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的名义制定了严格的强制性高技术标准,以限制技术含量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本国市场。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评价至今在国际上还没有定论,同时转基因生物技术带来了严重的法律理念冲突,因此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实施在全世界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担心。[8]基于这一现状,对转基因生物产品进行某种程度的限制成为绿色壁垒一个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发达国家所设置的生物产品绿色壁垒在实质上是生物知识产权壁垒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根据经济学基本理论,经济运行的前提是收益必须大于成本。发达国家的生物产品能够更容易地达到较高的技术指标从而跨越绿色壁垒进入市场,其根本原因在于发达国家具有更为环保、更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发达国家通过先进技术的运用,可以在付出同样成本的前提下获得环保标准更高的生物产品,或者在获得同样标准生物产品的前提下支付更少的费用。发达国家由此产生的收益足以支付相应生产成本以及绿色壁垒实施所必须的制度成本。广大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生产较高环保标准生物产品所需成本往往大于收益,因而其生物产品会逐渐淡出发达国家的市场。这样,发达国家运用自己已经掌握的生物知识产权优势,一方面通过WTO立法框架打开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大门,另一方面通过绿色壁垒将发展中国家的生物产品阻却在本国市场之外。这种状况持续下去,会在生物产品方面造成发展中国家严重的贸易逆差,并最终形成发达国家的生物知识产权垄断和掠夺式定价。
绿色壁垒的存在违背了WTO的基本原则。WTO法不仅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而且是国际法律秩序中一种独特或自成一类(self-contained)的法律体系。[9]WTO的立法理念在于消除关税壁垒和贸易歧视待遇,从而降低国际贸易的成本并最大限度地保证国际经济生活的实质公平。但是发达国家利用WTO立法架构中的天然缺陷,通过绿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的生物产品进行不合理的限制和制约。
三、知识产权法保护:转基因生物技术发展的必然出路
由于转基因生物往往具有优良的性状,因此在发展中国家生物产品中转基因生物产品所占的比例迅速增加。2002年全球转基因农业作物的种植面积已经达到5870万公顷,主要分布在美国、阿根廷、加拿大、中国、巴西和南非。在一些国家,转基因作物是采用率最高的农业新技术,其发展速度比杂交技术的使用快得多。[10]因此,以欧盟为首的发达国家为了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进入市场,首先对转基因生物产品制定了极为严格的限制制度。这一生物产品绿色壁垒对发展中国家的生物产品国际贸易造成了重大影响。同时,作为转基因生物产品出口大国的美国在绿色壁垒的限制下同样遭受重创,因而在美国与欧盟间引发了激烈的转基因生物产品贸易争端。[11]转基因生物产品遭受绿色壁垒的限制,是与转基因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息息相关的。转基因技术在带来了全球农业的深刻革命的同时,也将生物制品国际贸易带入了新的困境。一方面,如果放任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越境转移,一国转基因生物造成的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问题可能会迅速全球化;另一方面,如果放任各国对转基因生物及其制品采取不同的限制措施,则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可能扼杀对促进农业发展和人类进步颇具前途的基因技术,并最终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合法利益。[12]
要解决转基因生物(GMOs)及其制品面临的国际贸易困境,就必须加强对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法保护,从而促进转基因技术的发展。知识产权是设定在特定创新性智力成果这种特定信息上的专有权、排他权。[13]作为一种制度理性,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在于通过保护适当程度的合法垄断来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并最终促进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虽然转基因技术在生物科技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但其对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引起广泛而激烈的争论。只有加强知识产权法保护,才能促进转基因生物技术向绿色、安全、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并最终解决生物产品的绿色壁垒问题。
首先,要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立法保护。自1983年开始出现以来,转基因生物技术在知识产权领域带来了大量的立法冲突。有鉴于此,相关知识产权立法应当突破传统民商法、经济法的权利架构,将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特殊民事权利加以界定。各国应当尽量制定统一实体规范,对同类生物产品实行同等准入标准,取消对发展中国家的歧视待遇和绿色壁垒等滥用知识产权优势造成的非关税壁垒。
其次,要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大量国际条约、国际组织的存在以及各国国内立法的不同,在生物产品国际贸易中造成了严重的司法管辖冲突。这一国际私法上的管辖冲突严重妨害了有关争端的解决。为了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中的转基因生物知识产权争端,在难以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的情况下,各国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冲突规范,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当前,知识产权法对转基因技术的司法保护形式大于实质,因此加强相关知识产权司法是促进转基因技术发展的当务之急。
最后,要加强转基因生物技术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司法救济具有非常明显的滞后性,绝大多数的社会冲突是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加以解决的。知识产权因国家主管机关依法授予或确认而产生,这一特征是由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所决定的。[14]转基因技术知识产权的取得也同样需要经过有关机关的行政确认程序。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妥善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转基因生物技术的边境保护,促进转基因生物技术迅速发展并最终在技术层面突破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严格限制。
TheIntellectualPropertyDifficultyandOutletofGMOsTechnology
Abstract:GMOstechnologyprop,certaindevelopedcountriesestablishedthegreenbarrierusingtheWTOlegislati,wemusttransferpropertyrightslawprotectiontodevelopGMOstechnologyrapidly.
Keywords:GMOsBiologytechnologyIntellectualproperty
[1]周纪昌:《论转基因农产品国际贸易与我国发展战略》,载《经济经纬》2004年第5期。
[2]李扬等:《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40页。
[3]李长健主编:《新编经济法通论》,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50页。
[4]德魏德士:《法理学》,丁晓春、吴越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47页。
[5],InternationalInstitutionalLaw(1995),thirdrevisededition,MartinusNijhoffPublishers,
[6]刘迅:《浅析绿色壁垒与WTO多边贸易规则》,载《农村经济》2005年第1期。
[7]张平、马骁:《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版,第125页。
[8]如作为转基因生物产品生产大国的美国在2003年3月颁布了生物安全管理法规修正案,进一步加强对药用及工业用转基因植物的管理。
[9]邵沙平、余敏友主编:《国际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1页。
[10]喻翠玲、冯中朝:《全球转基因作物生产概况与发展趋势》,载《生态经济》2005年第7期。
[11]李正明:《美欧转基因产品之争对农产品国际贸易影响分析》,载《商业研究》2005年第9期。
[12]何艳梅:《〈生物安全议定书〉的贸易条款及其影响》,载《国际贸易问题》2005年第10期。
[13]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
基因工程论文【第二篇】
关键词基因工程;教学改革;独立学院
基因工程是通过人为的方法将所需要的某一供体生物的遗传物质提取出来,在离体条件下用适当的工具酶进行切割后,与载体dna分子连接重组,再导入受体细胞内,使其在受体细胞内复制、转录和翻译表达,创造出人们所需要的新品种的一种技术体系[1]。由于基因工程可以突破物种间的遗传障碍,大跨度的超越物种间的不亲和性,具有无限光明的应用前景。因此,吸引人们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与探索,其结果迅速地应用于农业、医药、轻工、化工、环境等各个领域[2-5]。目前,随着基因工程的发展,急需大批的专业人才。因此,许多高校为满足社会需求,新增了生物技术和生物工程专业,开设了基因工程课程,希望能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人才。基因工程面向独立学院生物技术和生物工程专业本科生已开设多年。在教学过程中,课程组教师针对该课程及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对这门课程的教学进行了探索,获得了许多经验。
1基因工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基因工程是在分子水平上对基因进行操作的复杂技术,其内容涉及分子遗传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及分子生物学等学科相关理论基础及其实验技术手段。课程内容繁多、概念抽象、理论性和技术性强。同时基因工程发展非常迅速,相关知识可以说是日新月异。然而高等学校教学时间有限,独立学院学生基础知识相对薄弱学生虽思维敏捷,但强调个人喜好,并且学习的自主能力也较弱。因此,在有限的课时内,让他们理解和掌握基因工程相关的内容确实有难度。而正处于农业高等院校的生物技术和生物工程专业的大学生们,即将投身于生命科学社会实践,展现他们的才能,如果他们对基因工程的基本理论和技术知之甚少,这种状况与培养现今的人才培养目标极不相称,这些大学生在21世纪的生命科学时代中也难以胜任社会重负于他们的工作,更难以挑起生物高科技研究和开发的重担。虽然在基因工程教学过程中,教师采取了许多办法,如采用多媒体教学,使用flash动画等将教学内容直观化,或通过讨论、课程论文等激发学生对基因工程的学习自主性,但效果还是不理想。经过多年的独立学院基因工程教学,笔者发现目前的基因工程教学内容体系和教学方法没有充分体现独立学院学生的特点,即没有补偿他们存在的某些缺陷,也没有充分发挥独立学院学生的优势。为了使这些发展潜力大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够跟上学科的发展进程,对现行基因工程课程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2构筑合理的教学内容体系
精简内容,突出重点
基因工程与分子遗传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及细胞工程等课程有着紧密的联系,所以学生在修完了这些课程后才开设基因工程课程。由于学生已具备这些课程相关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所以基因工程教学内容可精简,避免与这些课程重复,留出充裕的时间详细讲解新的知识点,如细菌转化实验在微生物中讲授过;基因表达与调控在分子遗传学中涉及到;转基因植物的培养再生与细胞工程内容相关。这些重复的内容可以在课前提醒学生复习,教学时通过提问的形式回顾,或以课外作业的形式进行。对于独立学院中那些基础较薄弱的学生,可通过基因工程网络课程进行知识的答疑。
组织合理的教学内容体系
基因工程课程教学内容包括基因操作的基本原理、基本研究方法及应用,内容广泛抽象。为使学生在短时间理解相关知识,教学内容应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和条理性,同时又能反映学科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因此,构建以基因工程操作技术为主线,以基因工程原理基础知识及基因工程应用基础知识为基础的理论教学体系十分重要。
基因工程原理基础知识包括基因工程基本概念、基因的各种分析手段(包括pcr技术、分子杂交技术等)、分子克隆工具酶、克隆载体、目的基因与分子克隆载体的重组、重组体的转化与筛选鉴定、外源基因的表达等内容。这些是基因工程的核心内容,因此每部分内容的有关原理、实验技术及应用等需详细加以阐述。另外,针对一些抽象内容,教师应该使用多种教学方法,使其直观生动,让学生易于理解、接受和掌握。同时,要发挥独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高的特点,可要求学生个人或以班为单位制作flash动画和视频等,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挖掘潜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悟到对事业成功的向往,达到教学目的。
基因工程技术几乎渗透至生命科学的各个方面,大大的推动了生命科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且扩展到人类生产实践的各个行业,例如植物、动物、微生物、医药、环境保护、能源等。这部分内容主要以学生为主体,通过讨论、专题报告、实际案例和生产实习的形式进行。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让学生感受科学发展与生产实践息息相关,增强学生的科技意识及求知欲望。
引进新知识、新动态
基因工程自诞生以来,发展迅猛,新成果层出不穷。在教学过程中引进生命科学的最新科研成果及国内外研究动态,使学生在有限的课时中尽量接受基因工程相关的新观念、新技术和新成果。同时促使他们以发展的观点看待科学研究问题,唤起他们探索未知领域的欲望,增强专业自信心。
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相配套
基因工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其教学内容除了理论知识外,还配套有基因工程实验技术和教学实习。基因工程实验技术主要是对学生实验基本技能的操练,以班为单位进行教学。在教学过程中,要求学生在每次实验前预习好实验指导中的相关内容、掌握实验目的和实验设计原理、了解实验操作的基本过程及注意事项。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仔细观察实验中出现的现象,如实记录实验结果和数据,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敢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课后,要求学生根据实验过程,写出实验总结报告,提高他们的归纳总结能力。基因工程教学实习是以重组体的构建、转化、筛选及检测为主线的系统性的实验体系。其内容包括质粒dna的提取、目的基因及载体进行限制性内切酶的切割、目的片段与载体的体外连接、感受态细胞的制备、重组质粒的转化、重组子的筛选以及鉴定。整个实验内容紧密衔接,较为完备地将基因工程学的上游技术综合为一体。实施教学时,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了解实验的整体设计思路和流程,查阅相关文献,书写实验方案,再进行实验实施。通过这样的过程培养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加强学生对生物学文献资料的查询与消化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并且实验的每个环节都可能直接影响最终结果,所以学生必须关注每个环节,才能顺利完成在此过程中有助于学生树立完整的科学研究概念,具备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
3改进教学方法
传统板书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相结合
在基因工程教学中,传统的板书教学必不可少。这是由于学生虽具备一定的生物学基础,但知识比较凌乱,更无法很好的应用于基因工程学习中。板书教学能够很好的将这些知识系统而又精炼的展示出来,并且有助于老师控制讲课的进度,学生也可以详细的记好笔记,增强对知识的记忆。但是传统的板书教学呆板,所提供的信息量非常有限。对于基因工程这门课程,完全采取板书教学无法直观生动的将所有内容演示。另外,板书教学中老师是主体,学生认为学习的好坏只与老师有关而与自身毫无关联,学习的积极性不高,无法达到教学目的。多媒体教学能综合应用影视、图形、图像、声音、动画和文字等信息,可以使抽象的概念直观化、复杂的问题简明化、整体的过程动态化。它可以使学习内容图文并茂、有声有色、栩栩如生,便于学生理解记忆。但是课件是一页页地进行显示,单独使用课件会降低课堂授课内容的连续性及关联性,使学生不易掌握每一次授课的线索及整体内容。因此,在讲课过程中很有必要将传统板书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结合、教师传授知识与学生自主学习结合,采取多种教学方法使课程教学更为生动、丰富,促使学生自主学习和对基础知识的消化、理解和升华。
“研讨式”教学
独立学院学生感应新事物的能力较高,他们查阅相关资料后,能够就某些问题提出见解。因此,笔者设计一些讨论题,供学生思考与讨论,充分调动学生的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体。例如关于基因工程安全性的问题,是以讨论课的形式进行教学。学生不但对现存的一些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的阐述,而且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见解。针对一些不一致的观点,可以进行辩论,不仅使课堂气氛非常活跃,而且锻炼了学生的表达能力,使他们树立了看待科学问题的批判意识。
课程组的老师都从事了与基因工程相关的研究工作,经常将科学研究结果融入教学,增强学生对知识的感性认识。鼓励学生申请一些研究性课题和进入实验室参与研究工作。通过对科学研究的探索,培养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有助于他们树立艰苦奋斗的精神。
“总结归纳”式教学
每一章内容结束后,要求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总结和归纳,系统地梳理知识体系。另外,组织学生听取一些专题报告会,以提高学生对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
基因工程是现代生物技术的核心,教学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高校生物技术专业学生的素质,进而影响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尝试通过对基因工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使他们适应21世纪生命科学时代的工作需求。
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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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婵婵,时全义,刘均洪。植物基因工程对生物燃料生物质特征的改进[j].化学工业与工程技术,2008,29(3):4-7.
基因工程论文【第三篇】
[摘要]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产业竞争情报需求和情报内容也发生变化。首先,根据波特经济发展阶段理论以及国家时政方针,总结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特征,在此基础上分析新背景下产业竞争情报需求。然后,引入创新链理论,构建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最后,以国内基因工程疫苗产业为例,对提出的服务策略进行应用,验证可行性和有效性应用研究结果表明,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可以满足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竞争情报需求,具有较好的可行性,可以系统、全面地掌握基因工程疫苗产业创新发展的全过程。
[关键词]创新驱动发展;创新链;产业竞争情报;情报需求;情报服务
DOI:/―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7)06―0016―08
十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创新作为提高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我国产业乃至国家经济发展将处于创新驱动为主的阶段,产业竞争力及国家核心竞争力主要取决于创新能力的大小。产业竞争情报需求与服务策略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于产业,推动产业发展,提高企业、产业乃至整个国家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竞争情报需求和情报内容也会发生变化,传统的竞争情报服务模式将不能满足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企业及产业竞争情报的需求。在创新驱动产业及国家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产业竞争情报需求与服务研究应以创新为切入点,以更全面、准确地满足特定区域某一产业的情报需求,为产业发展提供战略决策支撑。基于此,本文根据波特经济发展阶段理论及国家时政方针,总结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特征,分析新背景下产业竞争情报需求的特点,然后将创新链理论引入产业竞争情报服务中,探索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以期为产业竞争情报机构提供新的服务视角和思路。
1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I新特征
波特认为国家经济繁荣与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因此,产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国家经济的发展过程,国家经济表现可以体现该国产业及产业集群的竞争特点。波特将国家经济发展划分为4个阶段:要素驱动阶段、投资驱动阶段、创新驱动阶段、财富驱动阶段。其中,要素驱动阶段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所有产业经济的发展都离不开生产要素,生产要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产业竞争力;投资驱动阶段,政府和企业对投资的需求和重视程度大,投资活动较为活跃,国家、产业和企业倾向利用投资获取国外先进技术,以推动经济的发展。创新驱动阶段,国民收入增多,需求增强,高等国民教育普及,国内竞争激烈。该阶段的企业、产业面临巨大的压力,单纯依赖生产要素和投资已经不能保持竞争优势,更多的企业乃至产业开始转向自我创造力的提升,以创新促进发展。创新成为国家、产业乃至企业持续发展的动力。财富驱动发展阶段,整个国家依赖已有的财富驱动发展,创新活动止步不前,经济开始衰退。
十以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等一系列国家政策方针指出,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驱动力,推动经济格局和产业形态深刻调整,实现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通过科技创新增加产业转型的技术供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联合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同时,要发挥科学技术研究对创新驱动的引领和支持作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和工信部三部委联合印发《长江经济带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要推进科学、技术、教育、产业等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创新要素资源的联动机制,延伸产业发展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和增强产业联动,推进产业结构演进和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
根据波特经济发展阶段理论,结合当前的国家政策方针,可以看出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产业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科学、技术生产等方面的创新,以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产业发展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产业发展要由传统生产要素主导转变为创新要素主导;技术和产品的差异化是产业竞争的关键,而产品的差异化体现在产业技术的高低;产业技术多依赖于国内自我科学技术创新;产业集群的发展离不开研究机构和大学的支持,产学研主体问的联动增强,科学、技术、产业之间深度融合;产业发展的链条延伸,产业发展更加依赖产业活动的上游――科学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2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竞争情报需求特点
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产业特点,尤其在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的产业也具有与此背景相适应的特点和竞争优势来源。产业竞争情报是一种受社会环境制约,且具有意识性的社会活动。产业竞争情报的内容、作用对象等都应与所处的社会环境相适应。产业特点和竞争优势来源的不同决定了产业竞争情报需求的不同。
情报需求的新特点
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发展具有新的特点,相应地,与以往相比,产业竞争情报需求也会具有新的特点。
1)从产业竞争情报的服务对象来看,既要服务于产业集群中的企业,也要满足大学、科学院所等科研机构的情报需求。当前,产业竞争情报服务是满足产业集群中企业的共性竞争情报需求j的过程,产业竞争情报的服务对象还是多面向企业。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科学技术作为产业转型的技术供给,大学、科研机构应以产业需求为导向,掌握产业竞争态势,为产业提供技术竞争优势。因此,产业竞争情报要满足产业产学研主体的情报需求。
2)从产业竞争情报的内容来看,既要关注产业生产要素情报,又不能忽视产业创新要素的情报。通常,产业竞争情报的内容多以技术、资金、资源、市场等传统的生产要素为主,忽视了创新对产业竞争力产生的重要作用,因此,少有研究将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等创新要素作为产业竞争情报的内容。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产业发展要由传统生产要素主导转变为创新要素主导,因此,产业竞争情报的内容应不仅限于传统的生产要素,更应将创新要素纳入到产业竞争情报的内容中,以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背景。
3)从产业竞争情报的关注对象来看,既要关注产业或产业集群内企业的竞争态势,又要关注大学、科学院所等科研机构。当前,多数产业竞争情报活动关注的对象为具体的产业领域,如风能产业、工程机械产业、太阳能电池产业等。产业竞争情报的关注对象仍然局限在传统的产业对象本身,较少的产业竞争情报活动关注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研机构。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创新发展离不开国内科研机构和大学的支持,产学研主体间的联动增强,更重视和需要产学研协同创新。因而,产业竞争情报要兼顾“产方”――产业和“学研方”――大学、科研机构。
4)从产业发展链条来看,产业竞争情报既要面向产业链,也要涵盖产业技术链。当前,研究人员多从上游的原料供应到中游的产品生产再到下游的市场销售等诸多产业链环节来获取产业竞争情报,尚未考虑上游产业技术链对产业竞争产生的影响。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科学、技术、产业之间联动能力增强,并且成深度融合趋势,产业发展的链条逐渐向上游延伸,产业发展更加依赖产业活动的上游――科学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因此,产业竞争情报要兼顾产业链和技术链。
创新链理论
国内学者蔡翔对创新链下了一个定义,即创新链是科学知以、技术知识经过技术创新转移转化从而实现商业化、产业化的过程。其实质是系统分析优化创新过程,创新链的驱动力主要来自需求,是以需求为导向的功能性链节网络结构模式:该定义所提到的“功能性链节”主要是指具有可以满足有种需求功能的节点链接。
20世纪末,不少学者依据创新职能对创新链的结构进行划分,他们一般将创新链分为3部分。如Tinmers将创新链分为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部署3部分,Turkenburg认为创新链涉及研究、示范和扩散3个阶段。之后。有学者对创新链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从微观的角度来看,Bamfield认为创新链由试探研究、工艺开发、试制、市场、生产及销售5个阶段构成。Sen指出创新链包含创新思想、发明、研究论文、许可、产品。从宏观的角度来看,Larson和BrhmakulamJ为创新链涵盖三大环节,首先是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应用,其次是把应用转移到企业中去,最后是将企业利益及用户对象由地方扩张到整个国家。
基于创新链的创新活动是知识转化的过程,在这过程中需要依附不同的创新参与主体。创新链的参与主体是多元化的,如政府、科研机构和企业,他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构成有利于创新的链式流程,共同推动创新链的发展。其中,政府作为宏观调控者,并不实际参与创新链活动,主要负责宏观调控、政策支持及指导。
综合上述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本文将产业创新链定义为涵盖将问题设想转化为科学理论、将科学理论转化为实际应用、将实际应用转化为可生产产品、将产品转化为商品、将商品转化为产业化生产的一系列有产业创新活动目标集合的链式流程。根据产业创新链中不同创新活动的目标,可将产业创新链条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转移转化、商品化和产业化5个环节的创新活动。其中,本研究将基础研究定义为将问题设想转化为科学理论,获取新知识的过程;应用研究是将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已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转移转化是将实际应用成果由实验室转移到企业(市场/产业),转化为可被生产的产品形态;商品化是指转移转化后的科技成果以独立存在的产品形态,通过市场交换,将产品属性转换为商品属性,从而实现商品价值的过程。产业化是指商品化后以商品形态存在的科技成果,其销售和生产达到规模化程度的过程。产业化涉及的创新活动范围要远大于商品化的范围。因此,不同的产业创新活动环节有不同的创新目标,这些创新目标之间是上下衔接的,通过这种衔接,将整个产业创新活动串联起来(图1)。各个环节的产业创新活动有若干功能节点组成,他们之间相互作用最终形成创新。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政府、创新活动参与人员,甚至各种创新要素,只要对各环节的创新活动产生相应功能作用的,都应纳入节点的范畴内。
产业创新链是一条由知识供给、技术供给和产品供给等产业创新活动链接起来的功能链接。首先,产业创新链可以兼顾技术创新活动和产业创新活动,实现知识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面向产业创新链的产业情报研究,可以既包括产业分析,又兼顾技术创新分析,兼顾生产要素与创新要素。其次,产业创新链的参与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决定产业创新链不仅面向整个产业,而且涵盖大学、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面向产业创新链的情报研究,可以满足产学研主体的情报需求。再次,产业创新链贯穿产业创新活动的全过程。一方面,产业创新链具备向产业创新活动上游延伸的能力,即涵盖以知识和技术产出为主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环节;另一方面,产业创新链也具备向产业创新活动下游拓展的能力,即涵盖产业活动的商品化和产业化环节。综上,面向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研究符合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产业竞争情报的需求特点,可以全面、系统分析产业活动全过程,全面、准确把握产业竞争情报。鉴于此,本文在创新链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以期提供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的新视角和思路。
3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
产业竞争情报的服务对象
根据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情报需求的新特点,本研究将产业竞争情报的服务对象划分为企业、政府、科研机构(大学)。企业是传统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对象,在此基础上,将政府、科研机构(大学)纳入产业竞争情报服务对象范畴。一方面,政府需要以产业竞争情报为决策依据,高产业政策的科学性。同时,科研机构(大学)也需要利用产业竞争情报,开展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科学技术研究;另一方面,这3类对象作为政产学研的主体,利用产业竞争情报,可以提高协同创新的效率,促进产业的发展。
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分析模块
产业创新链是由5个具有不同创新目标的产业创新活动组成的链式流程,各产业活动环节的创新目标不同,决定了不同环节的创新活动具有不同的特点和活动内容,将产业创新链引入产业竞争情报服务中,本研究将产业创新链的各个环节作为产业竞争情报的分析模块,以全面满足产业竞争情报需求。
基础研究环节的目标是将问题设想转化为科学理论,应用研究环节的目标是将科学理论转化为实际应用,基础研究环节和应用研究环节所涉及的活动都与科学技术相关,主要参与对象为科研机构(大学),分析产业在这两个环节的创新活动,可以满足产业技术相关的情报需求。同样,转移转化环节和商品化环节的活动与市场相关,可以满足市场相关的情报需求;产业化环节可满足产业相关的情报需求。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分析模块具体如表1所示。
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分析模块可以较好的满足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竞争情报需求。首先,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是产业创新链的主要参与者,利用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分析可以更为全面的关注企业、科研机构(大学)相关情报。其次,产业创新链既涉及传统的生产要素,又涵盖各类创新要素,同时,涵盖技术、市场、产业相关的活动内容。所以,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分析内容更为全面;最后,情报结果呈现上看,可以将某一模块的情报分析结果单独呈献给用户,满足个性化的情报需求,还可以将整个产业创新链的分析结果呈现给用户,以掌握产业发展的整体态势。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分析在情报结果呈现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产业竞争情报的服务策略
依据创新链理论,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具体(图2)如下:
首先,将产业创新链的各个环节作为产业竞争情报的分析模块。
其次,根据产业创新链各环节的创新目标及活动内容,确定各模块的情报分析内容。其中,基础研究分析模块可以提供科技文献为主的相关产业技术的情报服务;应用研究分析模块可以提供以专利为主的相关产业技术的情报服务;转移转化分析模块可以提供相关产业技术转移转化的情报服务;商品化模块可以提品的市场潜力、市场规模等方面的市场情报服务;产业化分析模块可以提业集群内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的产业情报服务。
再次,本研究利用多来源数据满足不同分析模块的情报服务内容,基础研究分析环节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内外学术资源数据库。应用研究分析环节的数据主要来源于国内外专利数据库。转移转化、商品化和产业化分析环节的数据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网站以及经济数据库,再根据不同的分析内容从数据源获取和组织情报服务所需的数据。
然后,将文献计量法、专利计量法、统计分析法、专家意见法等多元信息分析方法应用于各个分析模块,完成不同模块的情报分析。
最后,根据政府、企业或科研机构(大学)的情报需求,可以将某一模块的情报分析结果单独呈献给有不同需求的用户,或将整个产业创新链的分析结果呈现给用户。
4应用案例研究
基因工程疫苗是新型疫苗类型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生物医药领域的重点发展分支之一。基因工程疫苗产业关乎国家的战略安全,受到了各国的广泛关注。因此,本研究选择国内基因工程疫苗产业作为案例,受篇幅所限,本研究仅对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进行简单应用,考察基于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的可行性与效果。
本部分研究的分析数据来源于Web of Science知识平台中的核心引文索引数据库和德温特创新专利索引(DII)数据库以及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数据库。基础研究环节采用文献计量法,应用研究环节采用专利计量法,这两个环节以从事基因工程疫苗研究的科研机构(大学)为对象。其他环节采用统计分析法,以基因工程疫苗企业为对象。最后,利用专家意见法对产业竞争态势判断,实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多元信息分析。
基础研究分析
国内基因工程疫苗领域SCI论文排名前19的机构中(表2),科研院所有5所(因为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中科院国家纳米中心已发论文的引文量较大,本研究特把2所机构列出作为独立机构分析主体),占%,其论文总量为72篇,占%,篇均引用量为,表明国内基因工程疫苗领域研究的科研院所数量虽然较少,但是其基础研究成果数量多、影响大,是基因工程疫苗领域的研究中坚力量。
除5所科研院所外的14所高等院校中,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吉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的论文总量为16篇,占%,篇均引用量为,表明这4所农业类院校虽然论文数量很少,但是其研究影响力大,他们在国内基因疫苗领域基础研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另外,剩余的高校绝大多数为国内实力一流的“211”工程院校,表明国内基因疫苗的基础研究仍然依赖科研实力较强的院校,这些高校成为基因工程疫苗研究的主要参与力量。
应用研究环节分析
分析拥有10件以上基因工程疫苗相关专利的国内机构(表3)发现,国内共有3l所机构(科学院具体到各个研究所)拥有10件以上基因工程疫苗相关的专利,共有539件专利数。这些机构可分为3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其中,高等院校14所,占%,专利270件,占31所机构专利总量的50%;科研院所12所,占%,专利200件,占%;企业5家,占%,专利69件,占12 8%。这表明国内基因工程疫苗应用研究的主要参与者仍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但是较之基础研究,企业数量和专利数量占一定的比重,企业开始在应用研究中发挥作用。
14所高等院校中,农业类院校有5所,占%,专利80件,占%,其他院校全部为“211”工程院校,说明农业类院校在应用研究中仍然发挥重要作用,国内基因疫苗的应用研究仍然依赖科研实力较强的院校。
国内基因工程疫苗领域SCI论文发文量Top19机构中(图3),中国科学院、中农业科学院、中国军事医学科学院的论文数量和专利数量都处于领先地位,表明这3所科研院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实力非常强。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大学、吉林农业大学的论文量和专利数量差别不大,说明这5所机构在基因工程疫苗研究方面兼顾基础和应用研究,综合研究能力较强。第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专利数量较多,论文数量相对较少,说明这些机构基因工程疫苗应用研究较强,基础研究相对要弱。
中科院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四川大学论文数量大于专利数量,说明这6所机构偏重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相对基础研究较少。其中,中科院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没有申请基因工程疫苗方面的专利,表明这3家机构对基因工程疫苗的研究主要在基础理论层次,涉及或开展基因工程疫苗相关的应用研究相对较少。
转移转化分析
国内现有58家符合资质的疫苗生产企业,81种疫苗,其中基因工程疫苗仅有5种: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汉逊酵母)、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0细胞)、重组戊型肝炎疫苗(大肠埃希菌)、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囊),占5%,而对比国内数量较多的基因工程疫苗相关专利,说明基因工程疫苗应用研究成果转化为疫苗产品的水平不高。
当前国内有4家疫苗生产企业拥有基因工程疫苗相关专利(表4),但是仅有1家企业生产基因工程疫苗,这也说明疫苗生产企业将其拥有专利转化为基因工程疫苗的水平很低。
商品化分析
国内商品化的基因工程疫苗中,商品化产品数量规模比重最大的为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占%(表5),表明重组乙型肝炎疫苗(酿酒酵母)已成为国内基因工程疫苗市场使用最广泛的商品。
国内实现基因工程疫苗商品化的企业有10家,其中深圳康泰、北京天坛生物、大连汉信、华北制药金坦的基因工程疫苗商品化程度高,占%,说明国内基因工程疫苗商品化集程度高,绝大多数的商品化集中在少数几个企业中。葛兰史克和博尔纳生物为国外企业,商品化规模总量比重比重仅占%。这表明本国企业是当前国内基因工程疫苗的商品化的主要力量。
分析2007―2015年基因工程疫苗与传统疫苗批签发数量发现(图4),基因工程疫苗占全部疫苗的比重一直在25%以下,表明传统疫苗仍是国内主流的商品化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的商品化规模一直不高。
产业化分析
生产规模分析
通过对国内基因疫苗生产企业分析发现(图5),国内现有58家符合资质的疫苗生产企业,但是可生产基因工程疫苗的企业只有10家,占%,表明我国疫苗生产主体规模不大,但是基因工程疫苗的生产主体规模更小,这可能会制约基因工程疫苗产量,易导致疫苗供不应求的局面,直接影响基因工程疫苗的产业化。
销售规模分析
通过对已获得数据分析,全国共有447家疫苗销售企业(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平均每省约有14家企业(图6),其中,共有14个省份的企业数量高于平均水平,占45%,表明我国疫苗行业的销售主体整体数量水平不高,销售主体数量少也表明当前每个销售主体面临的销售市场份额大,无论是传统疫苗还是基因工程疫苗的销售市场潜力巨大。
分析疫苗销售企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布,企业数量介于10~19之间的省份数量最多,占39%,其次分别是介于1~9、介于20~29以及数量在30以上的省份,分别占26%、20%、9%,无疫苗经营企业的省份有2个(新疆、青海),占6%,表明多数的省份存在10家以上疫苗经营企业,约1/3的省份的疫苗销售企业数量不足10家,疫苗销售企业几乎遍布全国,但是各省份之间的企业数量存在一定差距,有相当数量的省份的疫苗销售市场潜力巨大,需要进一步开发。
基因工程疫苗产业的当前态势
通过对国内基因工程疫苗产业的定量分析,首先国内基因疫苗工程疫苗产业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具有一定的实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基础和应用研究的主要力量,但基因工程疫苗的研究转化为商品的数量很少,转移转化水平低;本国企业主导国内基因工程疫苗商品化,但是较之传统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的商品化水平一直不高;国内疫苗产业,乃至基因工程疫苗产业的生产主体规模很小,我国各省(直辖市)以及各地级市的拥有的疫苗销售主体数量水平不高,且分布不均衡,销售市场潜力巨大。同时,领域专家认为当前段受生产成本和技术水平的制约,基因工程苗使用量和种类较少,短期内或是常规疫苗的补充。但长期看,基因工程疫苗优势明显,具有非常广阔的应用前景,有望成为传统疫苗的替代产品。总体上,国内基因工程疫苗产业属于新兴产业,基础研究成果数量多,整体影响力还不大,应用研究成果有一定数量,但是转移转化为可生产产品数量较少,市场化和产业化不足,发展空g较大。
5结论与讨论
本文根据波特经济发展阶段理论和国家时政方针,归纳总结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发展的新特征,在此基础上,分析新背景下的产业竞争情报需求的新特点。针对产业竞争情报需求的新特点,将创新链理论引入产业竞争情报服务中,探索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以期为产业竞争情报机构提供新的服务视角和思路。基因工程疫苗产业的应用案例表明,基于产业创新链的产业竞争情报服务策略的关注对象兼顾从事基因工程疫苗研究的科研机构(大学)和基因工程疫苗企业,可以兼顾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活动,可以满足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的产业竞争情报需求,系统、全面地掌握基因工程疫苗产业创新发展的全过程。
基因工程论文【第四篇】
关键词:高层建筑,基础施工,建筑施工
引言
多数情况下多层房屋惯用的基础形式、设计与施工方法,不能简单地搬用于高层建筑,而必须在认识高层建筑地基基础工作特性的基础上选择和创造与高层建筑特性及要求相适应的基础形式、设计理论与设计方法。因此,本文主要对高层建筑中基础工程的地位、现状及进展进行了论述。
1高层建筑中基础工程的地位
基础是高楼正常使用和稳定与安全的根本。高层建筑基础工程需要保证建筑物具足够的稳定性,同时要求基础和地基具有足够的刚度使沉降和倾斜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因此高层建筑基础工程设计与施工的情况更复杂,难度更大,技术要求更高更严、责任更重。由于它的高、重、大、深的特征,一旦考虑不周或处理不当,将导致远比一般多层房屋更为严重的不良后果。轻则产生难以纠正的过大沉降、倾斜和不均匀沉降,造成结构局部损坏或几乎永久地影响使用功能和美观;重则导致整个建筑的倾覆或破坏,造成比一般多层房屋大许多倍的经济损失。例如,上海某宾馆,地基为深厚软土,采用振冲碎石桩加固地基,箱型基础。由于这种加固方法在软土中的设计理论尚不够成熟,对施工质量与加固效果还缺乏完善的检测手段,加之承包商施工管理不严,偷工减料,致使该建筑物建成后产生不能允许的沉降与倾斜,裙房局部挤压损坏,不得不采取昂贵的地基加固措施。又如南美洲某大厦,设计时未查明地质情况,桩长不足,未达到坚硬土层,桩基承载力也不足,结果当结构施工到顶尚未装修时便开始倾斜,几天后,一夜之间整个大楼倾覆于地面。
很多高层建筑出问题的例子有力地说明了基础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质量乃高层建筑安全之所系,设计、施工人员必须给予极度重视。此外,高层建筑基础工程的造价和施工工期在建筑总造价和总工期中所占的比例,与上部结构形式和层数、基础结构形式、桩型以及地质复杂程度和环境条件等因素有关。论文大全。除了钢结构和直接建造在基岩上的浅基础以及岩层埋藏很浅的桩基础以外,就钢筋混凝土结构和一般地质条件而言,采用箱形基础或筏基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工程(包括基坑支护与开挖施工)的费用约占建筑总造价的1/10-1/5,相应的施工工期约占建筑总工期的1/5-1/4,因此在高层建筑中,基础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合理与否对整个高层建筑工程总造价与总工期的影响是很显著的。可将高层建筑中基础工程的地位概括成两句话:基础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是高层建筑正常使用与稳定安全的根本,其造价与工期对高层建筑总造价与总工期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2高层建筑基础施工发展现状
高层建筑是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与技术进步而发展起来的,而高层建筑基础工程则是随着现代高层建筑的大量兴起和设计理论研究的发展而产生的新兴科学。我国现代高层建筑是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改革开放和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的推进而迅速兴起的。在短短30多年的时间,千百幢各种类型的高层建筑在各大中城市中迅速地兴起。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的地质条件差别极大、地震区覆盖面又很广,因而各地高层建筑的基础形式多种多样。有采用筏形基础、箱形基础及少数条形基础的,也有采用大直径嵌岩桩、中长混凝土预制桩和超长钢管桩的。建造在良好地基上采用筏(或箱)形基础的高层建筑已达52层170米(广东国际大厦)和67层190米以上(北京京城大厦);建造在深厚高压缩性软层土地基上的箱形基础高层建筑达到14层米(上海陆家宅高层住宅)。
近30余年来高层建筑在我国各地迅速发展的事实有力地说明,我国工程技术人员成功地解决了广大地域内各种地质条件下高层建筑基础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无论是设计理论还是试验研究,都有长足的进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论文大全。
近20年来在我国召开了多次有关高层建筑的国际会议。在全国性高层建筑学术会议上,基础工程总是讨论的重要议题之一,高层建筑基础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问题也往往是人们最关注的热门话题,有关这方面的理论与试验观测的研究成果,以及新技术成果的报导从未间断过,显示出高层建筑基础工程是一个非常活跃的技术领域。
这些经验与成果已陆续反映到《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和各地区的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表明我国在高层建筑基础的设计与施工方面已逐步形成整套的理论与经验,并在今后将继续不断地发展。
3高层建筑基础设计的进展
地基基础上部结构相互作用,即地基、基础和上部结构三者实际上是相互联系成静力平衡、变形连续协调、彼此不可分离的整体系统来承担荷载而发生变形的,在这个整体系统中每一部分的刚度均对自身及其他部分的工作性状产生影响,每一部分的工作性状都是自身及其他部分(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高层建筑基础工程也是如此,它在上部结构荷载作用及上部结构刚度和地基压缩性及均匀性等因素影响下的力学性状(例如它的变形挠曲特征、基底反力和截面内力分布等)都与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相对刚度特征有关。
高层建筑基础的分析与设计不能不研究这个整体系统的共同作用性状并进行计算分析。共同作用分析就是把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看成是一个彼此协调工作的整体,在连接点和接触点上同时满足静力平衡和变形协调条件下求解整个系统的变形与内力。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它们在外荷作用下相互制约、彼此影响的内在联系,从而达到安全、经济、合理和先进的设计目的。论文大全。
整体共同作用分析是相当复杂的,这意味着不但要建立能正确反映结构刚度影响的分析理论与有效的计算方法,而且还要研究选用能合理反映土的变形特性的地基计算模型及其参数。而且整体共同作用分析是一个高维与无穷维的超静定问题,只有在计算机技术与数值分析方法的迅、应变关系研究不断深入的当代,共同作用的分析研究才能得以开展受到重视。
4 结论
利用共同作用理论可根本上提高和改善高层建筑基础设计的水平与质量,取得比以往设计更大的经济效果。有效地利用上部结构的刚度,使基础的结构尺寸减小到最小程度。把上部结构与基础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箱形基础高度可大为减小;当上部结构为剪力墙体系时,有可能将箱基改为筏基。在一定的地质条件下,考虑桩间土的承载作用,得以加大桩距、减少桩数,合理布桩、减少基础差异沉降及内力,从而在整体上降低基础工程的造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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