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法论文【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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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法论文【第一篇】

关键词: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法;综合能力;国家预算管理;课堂教学

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法是指将教学对象划分为学术小组(人数可根据教学班的大小确定,一般为6~10人),就所学知识涉及的社会热点和学术热点问题进行介绍与讨论,以扩大学生的学习视野,激发其深入学习和继续学习的潜力的一种开放式教学方法。

一、国家预算管理课程特点及其教学现状分析

(一)国家预算管理课程的特点及培养目标

1.课程特点

归纳起来国家预算管理课程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一是具有很强的实务性。国家预算管理作为管理导向的课程,强调制度安排和程控机制,具有突出实务的特点。比如在预算管理过程中涉及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制三大主要环节,而每一环节又包括繁多小环节。这些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是一个实践活动,都需要在课程教学中向学生说明,并使其理解,且有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

二是具有很强的综合学科性。国家预算是国家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涉及面广,具有很强的综合性,人们要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它。国家预算的含义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视角而定,如法官认为预算是一系列的法律程序,经济学家、政治家、公共管理者对预算又有不同的看法,每个人是根据自己所受教育及职业的视角来定义和理解国家预算的。由于国家预算管理课程是要教会学生全方位、正确理解国家预算的内涵及管理过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使用政治学、经济学、会计学、行为学、管理学、财务学和其他学科中建立的概念,即国家预算管理教学应该建立在一个广阔的多学科背景下,以便更有效向学生传达相关知识。

三是具有很强的广泛性。国家预算具体反映了各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它的一收一支都直接影响社会各阶层、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可以说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

2.培养目标

中国目前只要跟政府管理相关的专业都开设了国家预算管理课程(有的学校课程名称为政府预算管理),尽管每个学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但该课程的基本目标是一致的:即通过学习本课程使学生重点理解和掌握预算管理的相关理和制度,理解和掌握预算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尽可能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二)目前国家预算管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感到教学内容枯燥乏味

在国家预算管理教学中,充满了各种“概念”、“意义”、“作用”、“程序”、“方法”、“规则”等较为抽象的内容,而这些内容又是学习、理解国家预算管理课程必不可少的部分,也是预算管理实践必要的理论基础。目前的教学方式基本上是老师传授,学生记忆。如此庞杂的内容使得学生无所适从,也使得学生感到乏味。

2.缺乏实践基础,学生不能透彻理解原理

国家预算管理的实务性特点决定了教学内容中所包含的原理性知识与实践联系紧密,这就使得对这些原理的理解与掌握,应以一定的实践操作为基础。因此,如果没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光靠抽象的书本传授方法来教学,学生是很难理解和掌握的。

3.难以实现从理论学习向实践操作的跨越

实践教学在国家预算管理课程的教学中应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实践教学的基本出发点应是立足理论、强化操作,突出应用。但是传统的教学方式,却只注重理论教学,使学生通过理解理论来主观想象处理实际问题。

二、在国家预算管理教学中引入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法的方案设计

(一)分组

主要包括人数和成员组成。一是人数。根据教学班总人数及本课程教学安排确定,一般为6~10人。二是成员组成。成员的安排首先以便于学生分工、沟通、合作为标准;其次还应优化组合不同层次的学生;第三充分考虑学生意见。

(二)讨论内容设计

1.国家预算管理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包括预算编制方面的案例,比如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方面的案例,比如国库集支付、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等;决算方面的案例,比如对决算数据的分析、审计案例等。

2.国家预算管理与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包括国内外理论界与实践部门讨论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

3.国家新出台或新修订的各相关制度与政策。重点关注其背后的理论依据。

(三)讨论方式设计

指根据不同的讨论内容选择不同的讨论方式。具体为:

1.小组内讨论。这种方式主要是小组各成员根据确定的主题,进行分工合作,并在小组内进行讨论,反复协商调整,最后达成小组共识,形成书面结果。这种方式适用于对当前国家预算管理与改革中出现的重大热点问题,需要在全班确定同一主题进行讨论的情形。该讨论在课堂外进行。

2.先小组内讨论,再课堂展示。这种方式是先进行小组内讨论形成小组结果,然后由小组代表在课堂发言,以展示本小组结果,由全班共享各小组成果。这种方式适用于教师根据整个课程的教学安排,结合实际,拟订若干讨论主题或案例分析,分派到各小组分散讨论的情形。该讨论在课堂外、课堂内进行。

3.先小组内讨论,再小组间辩论。这种方式是先进行小组内讨论形成小组结果,再以辩论会的形式,各小组间进行辩论。这种方式适用于争论比较大或适合辩论的主题的讨论。该讨论在课堂外、课堂内进行。

(四)方案实施安排

可将上述讨论内容和讨论方式设计为基本模块,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和不同的教学内容进行选择,可单独适用,也可组合适用,可在课堂前进行,也可在课堂进行的过程中实施,还可利用专门的课堂时间开展。

三、引入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教学时间的安排

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不是一个独立的教学活动,它是整个国家预算管理课程教学体系的一个组成环节。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环节与其他各教学环节的关系,合理安排其教学时间。具体步骤为:第一,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及教学大纲的安排,确定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的比重;第二,根据课程教学时间总数,确定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的课堂时间总数;第三,根据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的具体方案,确定每次教学的时间长度;第四,根据课程教学的进度及内容安排,确定每次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的时间点。

(二)教师的角色定位

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法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把这个工程做好,一方面,要求教师能够把握和全盘驾驭整个教学过程,另一方面,要求以学生为主体,真正让学生自主地分析、研究、讨论。这就要求教师应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即充当一个优秀的组织者,创造一个有利于学习、讨论的氛围,激发学生讨论的兴趣以及深入思考。在讨论过程中,教师应认真听取学生的发言,控制引导讨论范围不偏离主题;特别注意避免直接提出教师自己的观点或解决问题的方法,否则,会影响学生的自由发挥,影响教学效果。教师应不断诱导学生形成自己对问题的看法,让针锋相对的观点都能够表达出来,给学生创造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对一些性格内向、对讨论望而却步的学生,教师应做好其思想工作,帮助其克服自己的弱点,鼓励其大胆参与讨论。

(三)讨论内容及方式的确定

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不是短期、偶然性教学,而是一个长期、系统性教学。因此,应对讨论内容及相应讨论方式制定一个长期规划方案。最好的方式将讨论内容是建立一个资料库进行管理,该资料库可根据讨论内容的类型设几个子库。具体对国家预算管理课程而言,可设三个主要子库:一是典型案例子库;二是热点、难点问题子库;三是新出台的制度、政策子库。资料库的资料应根据适时更新,做到与时俱进。

(四)讨论结果的评价

每次讨论后,教师要及时给予总结和评价,且评价不能过于简单。教师的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并进行打分,记入平时成绩。二是对于讨论中涌现出来的新思想、新观点和带有启发性的意见,给予肯定和认可,以鼓励学生大胆思考,发挥想象,从而提高思考能力。三是对每次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难点、重点进行概括,总结完善和调整学生的知识结构,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四是提出本次讨论的不足之处与成功之处,建议学生取长补短,以提高其综合能力。

另外,还应注意优秀成果的展示。首先对每次讨论的书面成果进行合理公正的评价,并评选出优秀成果;然后对于优秀成果在课堂上给予公开表扬,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展示。这样既可以鼓励学生多出优秀成果,又可对其他学生起到示范作用。

四、结语

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法是一种开放式教学方法,对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具有明显的功效,但它是一种系统性的教学活动,其功能的发挥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因此,小组化学术讨论教学法的运用,是一个长期的建设过程,并需要教师精心设计,合理运用。

参考文献:

[1](2003).MakingtheCase[J].HarvardMagazine,September-October:56-65.

[2]梅金平。“案例教学法”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的运用.改革创新发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论文荟萃:第

三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3]陈雪。“开放式”教学法在历史教学中的应用探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10).

[4]冯觉华。动态课堂教学:大学英语课堂教学改革的新模式[J].教育探索,2008,(5).

教学法论文【第二篇】

关键词:语法翻译教学法大学英语教学现实价值

一、语法翻译法的形成及发展

语法一翻译法最早是在欧洲用来教授古典语言希腊语和拉丁语的外语教学方法,到18世纪末和19世纪中期随着现代语言作为外语进入学校课程开始被用来教授现代语言。

它可分为三个时期:18世纪上半叶,以外语译成本族语为主要具体方法,内容偏重于机械背诵语法规则,其实用目的是如何了解外语。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末,以本族语译成外语为主要方法,内容注意到了阅读。其实用目的似是用外语表达本族语的内容。20世纪至今,在众多学派的冲击和促进下,语法翻译早已吸收了许多学派的方式方法。

二、语法翻译法的特点

语法翻译法是通过先详细分析语法规则,然后将这些语法知识应用在目标语、母语互译的实践途径教授外语的方法。它的的语言学基础是传统语言学;心理学依据是官能心理学;哲学基底是惟理主义。其特点如下:

1.借助原“希腊—拉丁语法”的规则,形成了非常完整、系统的语法教学体系。

2.重视词汇和语法知识的系统传授,注重语言规则的归纳和列举。大多数的语法翻译课本中,教学大纲以语法知识点的顺序编排,并试图有组织、有系统地教授语法。

3.把第二语言教学看成是一种特殊的智力训练,把教学看成是发展心理的一种特殊途径。

4.强调不同语言的共性,强调第二语言学习中母语能力和翻译能力的重要作用。考试形式自然是目的语和本族语的互译。

5.强调阅读和写作,几乎没有系统地注重听力和口语。

6.强调精确。

7.强调对书面语的分析,着重原文的学习。课文主要作为语法分析的材料。其语言教学模式是阅读—分析—翻译—讲解—背诵。

三、语法翻译教学法的现实价值

1.我国外语教学的实际情况决定了语法翻译法的价值

(1)师资条件

大学英语教学量大、面广,大部分的英语教学工作仍由中国教师完成。而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是在国内学习英语的,即使有些教师有短时间到国外进修的机会,口语水平仍达不到接近母语的程度。语法翻译法对教师的口语要求较低,采用其进行教学绕过了对教师的口语要求。

(2)传统语文教学

语法翻译法比较接近传统语文教学,都注重字、词、造句、阅读、作文的训练;都采用逐词阅读的方法;学习方法上都强调背诵,强调“熟能生巧“等等。因此,在传统语文教学的潜在影响下,语法翻译教学法的运用对于中国教师和学生来说得心应手和顺理成章,易于操作。

(3)课堂规模

中国大学英语课堂规模大,在大的课堂规模中进行教学,语法翻译法比较容易执行。学生在单位课堂时间学到的知识点多,教学效率高。

(4)学习方式

对中国学生来说,外语必须经过有意识的、系统的讲解才能掌握。对他们而言,“语言十分复杂,有各种各样的规则、繁多的句型、大量的习惯用法、困难的发音,这些内容很难在只重意思表达的课堂教学活动中为学生所自行掌握。只有通过有意识的反复练习才能达到自动化”。(5)学习动机

动机是制约语言学习的一个因素。对于大部分学生而言,他们既没有出国深造的机会,在短期内也没有与外国人进行交流的需要,他们学习外语的目的最大莫过于通过各类学历、学力考试。英语考试内容重点总是放在语法、词汇、阅读理解和写作上。在考试中要求的是百分之百的正确率。语法翻译法强调语法规则、词汇的记忆、句子在母语和目标语之间的互译、目标语材料的阅读,强调精确,因此在短期内要想通过一门外语考试,语法翻译教学法不失为一种最有效的方法。

2.语法翻译法的优越性决定了其自身的价值

(1)其强调的语法有利于外语学习

Canale和Swain认为交际能力应该包括语法能力、社会语言能力、话语能力和策略能力。

“有效的语言教学不可能完全脱离语法”。

就连倡导交际法的Wilkins也认为:学习的第一阶段可侧重rulesofgrammar,第二阶段偏重rulesofuse。

廖巧云做的调查显示,不涉及语法教学的交际法对大、中学生是行不通的,语言基础知识不过关的学生虽然努力学了四年,但进步甚微。

可见,“语法恐怕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在外语教学中如何把语法教学摆在恰当位置上的问题。”足见语法教学的重要性。

语法翻译法强调语法、词汇学习,其好处如下。

①语法翻译法有完整的语法体系,这一体系有利于学习者较快、较好地掌握目的语的整个结构。建立在“希腊—拉丁语法”规则上的英语语法体系有利于外语学习者认识目的语的形式、不同的词类、句子组合等,有利于学习者掌握这一体系。

②通过有限的语法能够生成无限的句子,这是语言的生成特征。人们可以记忆有限的语法规则,却无法记忆无限的句子,而教授语法知识正是“授人以渔”。

③尽管语法本身不等于语言,但它总结了语言本身的规律,可以帮助学习者了解语言。

④有利于学习者打好语言基础,在注重读写译的同时,为听说能力的提高提供保障。口语表达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即潜在的表达素质和实际的产出能力。潜在的表达素质是一个量的积累,实际产出能力则是运用所积累量的技能问题。作为口语表达的说,如果缺少一定的词汇和语法结构,也就是相应的口语表达素质,往往开不了口。听,当然也需要一定的词汇和语法结构,我们常说的听不懂,关键的问题就是词汇量不够和语法不清。可见语法翻译教学法在培养学生综合表达能力方面,仍具有有效性。

(2)实现母语和外来语间的对比

成年人学习外语跟儿童不同。成年人的脑海里已经蕴涵了庞大的母语参照体系,他们必然要利用其母语知识去类推、理解、把握外来语。

在母语和外语有差别的地方,学习者的母语知识会干扰外语,而在母语和外语有相似之处时,母语则会对外语学习有积极的帮助。这个过程叫做语言迁移。在两种语言相似之处,迁移起正面作用,而在有差别之处,迁移便起负面作用。

语法翻译法通过比较二者在语言上的特征,有利于学习者在学习英语时利用汉语正迁移,排除负迁移的影响,引导学习者在向目的语迂回靠拢的过程中减少盲目性,少走弯路,提高学习质量。

(3)和其它教学法相得益彰

在今天的外语课堂上,语法翻译教学法依然很活跃,许多老师仍然普遍采用英译汉或汉译英的练习方式,也结合课文讲解必要的构词知识、语法知识、词汇用法和典型的句型结构这些方法比较有实效,与其它教学法交替使用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而语法翻译法也正好弥补了其它教学法的不足。

参考文献:

[1]桂诗春.应用语言学[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2]冷洁.从社会、文化和民族性角度看语法翻译法盛行中国的原因及对我们的启示[J].基础教育外语教学研究,2003,(2):20-24.

[3]廖巧云.交际教学法的应用:问题与思考[J].山东外语教学,2002,(6):21-24.

教学法论文【第三篇】

情景认知,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学习研究领域兴起的一种知识学习理论。Borwn,coflins及Duguld于1989年,在1篇名为“情境认知与学习文化”的论文中概括出一种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经过近2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这一理论逐渐渗透到各个教育领域并极大地启发了现代教育模式的变革。总体来说,情景学习认为,知识呈现于社会情景之中,知识学习是人与环境接触和互动的一种交互行为,是人通过协调去主动适应变化环境的能力。因此,该理论主要强调两点:一是学习需要在真实或模拟的场景中进行;二是学习是一个与环境交互作用和与人合作的过程。侦查专业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选取公安一线的典型案例,通过学生对案例的学习、分析和讨论等过程,提高学生对刑事案件的认识能力,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一过程恰好与情景认知理论的要点不谋而合,即侦查案例教学强调学生在仿真的刑事案件环境中进行学习,强调学生应自主参与到对案件侦查的分析与对策实施之中。因此,在教师进行案例教学的设计与实施中应用情景认知理论的最新成果,能够实现在公安课程教学中培养创新型高级人才的目标。

二、从情景要素看侦查课程

案例教学法的发展演变提供真实或仿真的环境是知识理解与情感互动的前提。案例的设计与展示即是侦查教学中的情境,侦查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使用案例教学法的历史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教师讲授案例的初级情景阶段

在案例教学法应用初期,由于对案例教学法的精髓理解不够,任课教师虽然意识到在课程教学中引入大量案例的重要性,但是更多的是采用讲授案例的方式进行教学。为了将理论知识形象化,并使学生知晓公安一线侦查工作的做法,教师通过列举各种实际案例来予以说明,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这一方法的缺点相当明显。从情景学习的角度来看,讲授式或列举式的案例教学法仍然是以教师为中心,其目的是教会学生各种侦查原理和侦查知识规范,因此,在此种教学方式下,案例环境的一般方法是文本展示和教师解说,例如教师对一起刑事案件的报案、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以文字的形式在课堂上演示,然后通过提示和提问的方式推动学生对该案件的学习。由于学生无法从感性上与案件形成互动,因此参与度较低,学生的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并没有明显提高。

(二)交互式多媒体教学的中级情景阶段

随着案例教学法的大量使用,专业教师开始对这种教学方式进行总结与反思,针对侦查专业中该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对策。这一阶段,由于各种现代教学设备的引入,案例的展示能够以图片、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示,情景的带入感更强。教师更加强调学生的参与度,课堂教学不再单纯依靠教师的说明与分析,而是由教师通过多媒体把学生带入真实案例的场景当中,在教师的组织和提示下,以集体发言或小组讨论的方式,共同探索案件中一切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并分阶段分任务提出解决侦查案件的方案和措施。

(三)提供仿真演练的高级情景阶段

狭义上的案例教学主要是课堂教学为主,然而侦查工作具有极强的操作性,是属于典型的经验积累型的活动模式。因此,侦查专业的学生要想在第一时间适应公安一线工作,必须在学习期间进行大量的操作与练习。公安专业的一个重要教学转变就是不断加大实训教学在教学活动中的比重。由于现代化教学手段与场所的普及,侦查专业的案例教学有了从教室向室外延伸的可能。相比课堂中进行的案例教学练习,在高度模仿案件发生现场和情节的环境下,学生能够更完整和真实地体会到实际公安工作的特点,其积极参与的愿望更加热切。同时,由于对某一案件侦查工作的理解与把握完全依靠学生的自我分析和判断,强调学习者与环境的交互性的核心理念在此情况下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学生通过对情境判断和情境方法选择的练习,能够快速提高实战工作的能力。通过以上三个教学历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侦查课程中的案例教学法的高级阶段,也就是提供仿真演练的案例教学法,其实就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情景认知方法。这一方法具备了情景学习的重要特征,包括提供真实或接近真实的案件侦查活动;提供多样的侦查角色,促成多种可能的观点和结果;在合适的界点提供帮助和提示,促成反思,以扩大默会知识;促成清晰表达,使默会知识转成清晰的知识;对学习过程进行整体评价等。

三、基于情景认知理论的侦查课程案例教学法探索

情景认知理论认为,知识应当在它所在的情景中进行解释,主张学习是一个学习者与所处场景的交互活动的产物。学习知识最好的方法,就是在专业领域中以“认知学徒”的方式来进行文化浸润。所以,个体必须置身于知识所在的情景、活动或社群中,通过观察、模仿,以及一连串的实际活动,经过不断的试验、探索、反思及修正的历程,才能逐渐掌握住知识或技能的意义。基于以上思路,本文试图对侦查课程中的情景式案例教学模式进行反思,对其三大组成部分:学生、交互式案件情景和实施过程进行剖析与重构。

(一)学生地位的设计

1.合作共同体

情景案例教学中的情景包括多个角色设计,学生可以在其中扮演不同职责的侦查人员,学生通过互相交流和合作来完成整个案件的侦查任务。这与公安刑侦业务中的案件专案组较为类似。例如,侦查综合实训项目是一种综合型的案例教学,因此需要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并且分工合作。然而,以往的教学存在分工随意导致分工不均或者分工不合理,导致在实训中出现一些学生忙前忙后,另一些学生则无事可做的情况。同时,学生的分工问题教师一般是交给小组长或者扮演指挥员的学生处理,他们往往将任务分配简单化,导致有些学生不满意分工的结果而消极怠工。案例教学中的分工并不是简单地将很多人组合起来工作,而是在让学生充分参与的同时,能够认清自己在整个任务中的作用,利用个体与伙伴、个体与教师、个体与案件环境的互动而产生联系。在此理念下,交互式的侦查教学活动设计需要加入高度有序的思考。如分工是在充分了解学生知识学习情况和个性特点的基础上进行的,不能机械随意地分配组合。同时,教师又不能把各个任务进行人为割裂,进行现场勘验的学生应该同时积极参与案情的分析与侦查方案的制订,负责侦查措施实施的学生也应全程随同勘验人员完成整个勘查工作,全体成员应当就某一刑事案件的情况和各种侦查资源进行整体认识和把握。同时,学生应借助教师的指导与帮助来实现知识的建构过程。这样能够保障各个角色的学生能够持续参与整个侦查教学过程,并且能够在交流互动方面有所作为,整个小组的学生和教师通过共同参与形成了一个互相联系的“合作共同体”。

2.独立思考

过去的案例教学法只是教师与单个学生或者学生小组的互动,具体表现为对教师提问的快速分析与回答,这在本质上只是一种低水平的反应。实际上,教师有意识地提高学生参与的主动性是正确的,由亲身的分析与实践带来的反思对学生来说更为重要。但在具体教学中,无论是课堂讨论还是仿真实训,教师大多事先设计好案例教学思路进行。课堂教学中教师分析环环相扣,论证逻辑清楚严密,实训中学生在教师的思路引导下,按照既定的侦查阶段,按部就班地达成最终结果。这种教学模式学生所获取的只是个案的分析解决方案,而无法养成类推等思维能力。侦查思维是一种发散性的思维形式。因此,学生必须学会在场景中进行独立的判断和思考。为了完成侦查的任务,学生必须借助假设、实验和筛选来完成对侦查信息资源的判断和利用,以产生多种解决方案。在侦查案例教学的设计上,不存在线性的解决途径,不存在固定的侦查顺序模块,教师不能对案件场景进行引导和不必要的提示,这样才可以帮助学生将注意力集中在他们自身的思维过程,锻炼他们的分析判断和创新能力。

(二)交互式案件情景

1.真实案例

为了保证教学的科学性和实践指导价值,侦查课程中的案例教学一般选取真实的案件作为情景设计的蓝本。这样做的好处一方面是经典的真实案例保持着事情发生情况的完整性,保证了真实世界天然的复杂性,避免出现失真的设计环节。另一方面真实案例能反映一线侦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准确反映现代侦查工作的特点,在保障教学贴近实战的同时,学生可能还会通过比较发现与实战部门的差距或自身的亮点。这样的案例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锻炼和提升学生的思考角度和深度,并注意到现实案例的复杂多样性,从而培养学生全面的思维能力。侦查课程教学案例可以由较为固定的侦查专业教师团队负责编写,并由专门的资金和制度予以保障。案例都应来自公安一线,专业教师应利用带队、锻炼和调研等活动不断挖掘有教学价值、有一定深度的案例。必要时案例设计应邀请兼职教官或一线能手参与其中,以增强案例教学的高度模拟性。

2.场景设计

情景认知理论要求学生探索具有真实世界的一切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某种资源。情境学习强调的不仅仅是有关存在于共同体之中的物质的、真实世界的任务,还需具备有关“认知构成过程和对待任务的整体观”。随着各公安院校对实训教学的深入研究与探索,除了已经普遍采取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外,多数学校都通过营造仿真的场景,还原真实案件的发生情况来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例如,不少公安院校建立了集住宅、商业街等功能于一体的战训街区,有的还运用了现代多媒体技术,提升模拟街区的空间感和立体感。同时,为了适应信息化侦查的需求,还加入了模拟人口库、案件库,以及视频、手机话单等教学资源。这些都向学生提供了一个发现有关信息和无关信息的机会,通过观察、分析等对侦查环境进行体验式理解。同时,为了保证场景的真实可信性,场景的设计需要对环境中活动的人员进行角色扮演。如由教师或学生在场景中扮演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等以增强案例教学的交互性。由于场景的不固定性,个体在不同的情节中会使用不同的知识,使学生对知识本身的意义驾驭有了更深的认识。

(三)案例教学的实施过程

1.搭建脚手架

教师在案例教学中起的是指导作用,这种指导应与案情高度相关,与学生使用知识与学习技能产生的问题相关。案例教学的顺利实施,需要教师向学生提供他们还未掌握的知识、技能和连接方法。随着案例教学的不断深入,学生习得了一定的知识和技能,逐渐能够进行独立的学习,用于支撑教学的脚手架将逐步撤掉,直到学生能够独立完成活动。侦查课程案例教学法的主体是学生,但专业教师的灵魂地位同样重要。如果忽视教师的作用,案例教学中学生进行知识学习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最终的结果往往是学生在进行完一场案例演练后,确实学习了一些片断性的侦查知识,但无法对知识与技能进行整合与梳理。因此,教师在侦查情景式案例教学中的作用应该是,激发学生的兴趣,提供适合教学的情景和知识与技能之间的线索,协作并引导学生向有利于教学的方向发展。在整个案例教学中,教师不能放手不管,最后还要将教学的终点“收”到教学目标上来。

2.学习评价

情景式案例教学有别于传统的理论知识教学,因此不能以通常的方式对该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如论文、考卷等。侦查课程案例教学学习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学生的知识准备情况,案件情景参与情况,对案例的分析判断情况,法律文书的制作情况等。只有对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进行细致的评价,才能帮助学生确立日后努力的方向,帮助教师对案件情景和学习过程的设计进行完善和提高。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有些评价有标准可,如现场物证的发现和提取,现场分析内容,勘验笔录,各种侦查措施的法律手续,刑事侦查卷宗制作等都有较为统一的评比标准。但有些环节和活动如案情分析和侦查路径选择则没有标准答案,教师对分析和训练结果应持开放式的包容态度,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思路采取合适的解决方法。但由于我国传统的教学模式以及在此情况下学生形成的相对固定的认知习惯,一些学生往往渴望知道该案件应当如何操作等“标准答案”。因此,在学生完成全部教学任务后,教师可以在总结案件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示相对理想的侦查方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学生基于传统习惯而产生的对“标准答案”的诉求。

四、结束语

教学法论文【第四篇】

(一)诊所案例选取的原则

法律诊所在教学中的应用,区别于案例式教学方法,案例式教学法是法学教育中常用的教学方法,在一般的法学基础理论学科的讲授过程中,案例式教学法是作为辅助,来让学生更好的理解理论知识,掌握理论知识。但是,若开设诊所式教学对学生进行培训,则是需要案例把所要培训的内容系统起来,一条线,这就需要案例的选取要有高瞻远瞩性质,所选取的案例,要具有一般案件中一些规律性或者带有共性的东西,如:要具有完整性,材料要完整,内容要清晰等。1.完整性。学生对案情事先有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诊所式教学,因此,案例需要能够帮助学生对案件有一个完整的认识。一个案件的大致分析过程为,首先分析案情,然后总结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分析己方当事人的诉求,以此观点出发,寻求相关法律依据,维护己方当事人的利益。如果我们教学单元环节需要学生归纳事实、总结焦点,而该案件没有争议的焦点,则不符合我们此单元的教学目标,因此,案例需具有完整性,才能够体现我们教学目标的要求。2.准确性。比如,此单元我们的教学内容是民事诉讼的程序问题,则案例应当是民事案件,若是选取刑事案件或其他案件则与我们的教学目标不相符。3.符合学情。这就要求案件的选取应当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作为三本院校的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以及灵活应变能力都较强,但是对于基础理论的知识的掌握与理解,还是稍欠缺一点,因此,选取的案例尽量考虑学生的分析能力,避免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对于案件本身具有争议性质的案件也不适合学生进行演练。此外,还要考虑课题学时的有限性,选取案情概括全面难以适当,学生易于把握的案件。

(二)诊所案例选取的途径

案例选取可以是具有社会影响力,案情大家熟悉的一些案件。每年都有一些案件是社会公众所热议的,这些案件既是大家事先知晓的,又具有新颖性,能够激起大家的共鸣与热情,否则,即使一个案件非常经典,但是多年使用的话,教师本身也会失去热情,教学效果必定受到影响。另外从权威教材中寻找,诊所教师从实践中选取,立足于自身,利用各种资源扩大案例选取的渠道。在案件类型的选择上主要通过与司法行政机关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其他一些公益机构合作,有保障地获得一些为弱势群体维权的案件,这类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相对容易收集,在法律上争议不大,比较适宜诊所学生。

二、开设法律诊所课程的必备条件

(一)充分的物质保障

三本院校和公立高校相比,虽然欠缺国家资金的大力支持。但同时却也存在资金来源多样性的特点。股东有权安排资金的使用。学校要持续发展,保持不竭的活力,必须以“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服务”为中心。应用型高校的改革势在必行,法学实践性人才的培养更是大势所趋。为培养出更为实践能力强的学生,学院必然愿意投入资金开办诊所式课程。

(二)师资力量的储备

1.三本院校的教师多以年轻教师为主。这一批教师多为硕士、博士研究生,有着深厚的知识储备。同时也有极大的热情学习新知识。法律诊所的教师不仅需要掌握民法、刑法等实体法,还应更多地熟悉诉讼法学和律师实务。鉴于目前高校教师缺乏此类经验,可以安排教师去法院、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实习。最好是兼职做律师工作或陪审员。这样有利于教师积累办案经验,接触过不同类型的案件,熟悉司法工作的实际程序和律师执业技能,这样辅导学生办案才能得心应手。2.法律诊所的指导教师除具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司法实践经验外,还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只有教学经验丰富,才会抓住学生的心理,正确引导学生的思路,有的放矢。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教书又要育人,在系统的传授法学理论知识的同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基本技能,还要注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培养。3.法律诊所的指导教师应具备多维的知识结构,不断研究各部门法律体系。平时教授诉讼法的教师在成为法律诊所的指导教师后,应研究民商事法律,如:劳动法、婚姻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相关的实体法律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有实体法教学经验的教师在成为法律诊所的指导教师后,还要熟悉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的规定。指导教师应拓展经济管理知识,熟悉税务、统计、管理等相关业务,这样不仅能指导学生办案,还符合诊所管理的要求。教师外语水平的提高,在诊所实践教学中也越来越重要。诊所法律教育起源于国外,我们所阅读的资料和国外专家教授的培训指导均使用英文,尽管资料和教授的发言可以通过翻译来解决,但容易形成隔靴搔痒,也降低了效率。如果法律诊所的教师在与外国专家教授的对话交流和阅读资料时能熟练使用英语,能大大地提高工作的效力,而且还能更好地领会诊所法律教育的精髓,与世界法学教育的最新潮流接轨。4.法律诊所的指导教师要经过专门培训,掌握诊所法律教育所特有的教学方法。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从国外引进,国内无现成的资料可供参考。法律诊所教师可通过专业培训或去国外学习观摩,阅读国内外的文章和书籍,借助身边的经验来学习各种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方法。

(三)课程考核标准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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