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本书初中【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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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描绘了青春的迷茫与成长,展现了友谊的真谛与梦想的追求,深刻而感人,令人深思。以下是阿拉网友为您整理的最喜欢的本书初中优秀范例,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帮助。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

我家有许多书,有《冒险小虎队》、《查理九世》、《世界名著》、《侦探故事奇观》,可是我最喜欢《安徒生童话》。

我最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的夜里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穿着补丁的裙子。突然,有一辆马车飞奔过来,把她撞倒了,两只鞋子一只丢了,一只被一个小男孩给拾去。小男孩穿着厚厚的棉袄,嘴里还说:“我要是有孩子了,我要把它当摇篮。”说完,就拿着拖鞋走了。小女孩只好光着脚走,她太冷了,在墙角里擦亮了第一根火柴,面前出现了一个火炉,她刚想把脚伸过去烤烤时,火柴熄灭了,火炉也不见了。她擦亮了第二根火柴,出现了一桌子吃的,上面有蛋糕,梅子,还有烤鹅。烤鹅站了起来,向她走去,当她准备吃的时候火柴熄灭了,烤鹅也不见了。她擦亮最后一根火柴,出现了一个圣诞树比她在富人家里看到的还大,上面插着上千根蜡烛,小女孩刚想摸一下,圣诞树消失了。

跟她比起来,我们实在是太幸福了,有宽敞明亮的教室,过年了还可以有压岁钱······如果她来到我身边,我会给她吃好吃的,买好玩的,带她去旅游,让她过幸福快乐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这个故事吧,那你也赶快去读一读吧!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是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本书,据说jk罗琳不会在写哈利波特了!

我先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伏地魔的实力一天天强大起来,伏地魔妄图占领魔法部,哈利波特与他的同学们也只好离开学校逃避危险!在逃避危险过程中哈利波特意外的知道,找到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必将必死无疑,可是伏地魔也知道了这个消息,派出了众多食死徒来寻找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他们三个经过了漫长的逃跑之路后,终于在魔法学校附近遇见了他的其他好朋友!伏地魔这时已经占领了魔法部,还获得了众多人质,威胁哈利波特去禁林,可是去了禁林就向去送死!哈利波特来到了禁林,随着伏地魔用老魔杖(一个死亡圣器)派出了阿瓦达索命咒,哈利倒下了,只不过他并没有死亡,他在一个虚幻的空间中,在虚幻的空间中他见到了邓布利多校长,过了一会他行了,此时伏地魔正将它带到学校去正当伏地魔庆祝时哈利波特跳了起来,将伏地魔打败!这只是简介,好看的还在书中呢!

哈利波特的其他几本书虽然内容不同,可是好看可是相同的!

哈利波特这7本书,个个无比好看!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3

人到中年,我看过的书只是书海中的“一粟”,但也可以说是数不清了,当这天孩子突然问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时,我的脑海里马上闪现的书名还是《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与孩子一起读的儿童书。

窗边的小豆豆》是日本著名作家,著名节目主持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黑柳彻子的代表作,它不是一部杜撰的小说,而是作者的亲身经历,记录了她上小学时的一段生活。作者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辉煌的基础。

《窗边的小豆豆》之所以是我最喜欢的书,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被她的独特的外观吸引,这是一本制作精良的书,淡粉色的书皮正中央窗口里一个短发小女孩一幅天真无邪稚嫩的面庞让人无比怜爱,清新的简笔画勾勒出的小女孩充满了顽皮和率真,这种毫不修饰的纯天然气息正是我的最爱。

其次我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书中的语言简单活泼,浅显易懂,非常适合小学中年级学生阅读。这本充满了欢乐和无限趣味的书会使孩子们产生强烈的共鸣,同时爱上阅读、爱上上学。而成年人把注意力可以更多地倾注到书中所要传达的教育理念上,可以有更多地空间去思考和品味作者所描绘的这幅理想的儿童快乐成长的美好画卷。当我读这篇作品的时候,我被书中的主人公小豆豆天真、善良、纯洁、自然的行为和语言所打动,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跌宕的情节,没有刻意的遮掩,没有有色的褒贬,作者平实朴素的文风,小豆豆随心所欲的流露,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让我喜欢的最重要原因是书中所传达的教育理念让我受益匪浅。书中写到小豆豆第一次到巴学园的时候,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并没有和小豆豆的妈妈说些什么,而是说要和小豆豆谈谈,这一谈就是四个小时。文章中有这样一句话“无论是之前,还是这之后,再也没有一个大人这么认真地听小豆豆说话了。”可以说,小林宗作先生让小豆豆一直说话说到无话可说时才住口。

我就在想,就这一点,我们作为家长的又有几人能做得到呢?我们平时总是说自己很忙,可以说跟孩子认真地说几句话的时间都显得是那样的紧迫。更别说是几个小时了,但是反过来想,小林宗作先生很懂得小孩子的心理,做得很对,他用四个小时换来的是小豆豆对他一生的喜欢,小豆豆当时的心情是“能永远和这个人在一起就好了”!这可是很值得去做的事情哦!如果我们对孩子再耐心一点,细心一点,把孩子作为一个和我们平等的人去对待,认真地倾听孩子的诉说。我们跟孩子的距离就会缩小很多,我们对孩子的教育就会取得更大的成功。

书中有这样的一段话说的很精辟,特摘录下来与大家分享:世界上最可拍的事情,莫过于有眼睛却发现不了美,有耳朵却不会欣赏音乐,有心灵却无法理解什么是真,不会感动,也不会充满激情……”我记得有位艺术大师也曾经说过:“不是生活中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看来享受生活,取得事业的成功,不仅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更要有心灵的感动!

阅读这本书,在清新流畅的文字中,您将绽开真心的笑容,明白教育的真谛、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4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灵宝市西华小学五年级:吴婧辉。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5

偶然间我认识了一个“朋友”———《青少年。

日记。

》,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他。今天,我要把它介绍给大家,《青少年日记》每月一期,既教你。

作文。

更教你做人。

《青少年日记》分很多个栏目,有“青春斑马线”“日记正能量”“文学星工厂”等,把你带入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让你体验到各式各样的人物。

当然,我最喜爱的就是“日记正能量”。它给了我积极向上的正能量,给了我无限的动力。其中,最给我正能量的是《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天使》。短文讲述的是在一个学校的食堂里,一个瘦小的女生拿着饭卡,总是被一个个大女生给挤出来。她大概饿极了,使劲儿往里挤,可始终一点儿效果也没有,对于这一幕,看到的不止作者一个,于是讥笑和议论渐起,有人开始大笑。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女孩带着真诚的同情,帮她打上了饭……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砰砰直跳,她俩并不认识,但在那一刻她给予了小女孩一种真正的理解和关怀。

《青少年日记》教会了我写作的方法,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

四年级:朱正宇。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6

飞机翱翔在天空,轮船畅游在海面,汽车行驶在街道,特别是高铁的到来刷新了,我们对于路程时间之间关系的体验。现代化交通工具带给人们的是便捷、舒适的享受,生活在这和平时代,世界上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美好。有一本书告诉我们这些都是暴风雨后的阳光,书中“二万五千里”和“十三个月”已远远超越了速度的概念,这本书就是我所喜爱的《长征》,长征就是一个奇迹,阳光下的我被深深震撼。

众所周知,在遭受第五次反“围剿”的巨大损失后,红军被迫开始转移,开始了令全世界惊叹的长征,期间中央红军共经过14个省,翻越18座大山,跨过24条大河,行程二万五千里,历时十三个月,同时经受着血与火的考验。

从挺进湘西,到冲破四道封锁线,从强渡乌江,到飞夺泸定桥,可谓危机四伏,艰难重重,进行了380多次战斗,最终突破几十万敌军的围追堵截,多少战士献出了宝贵生命,留下一段段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

短缺的衣物,匮乏的粮食,不断围堵的敌人,阻挡不了他们前进的步伐。凭借着坚定的信念和钢铁般的意志终于完成了战略转移的艰巨任务,写就了1篇史诗般的壮丽篇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表现了革命道路的艰难,“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最好地诠释了红军战士这段征程的革命豪情。

“二万五千里”,是时速350公里的高铁约36个小时的路程,似乎缩短了它的长度,看完《长征》,了解了那段历史,你会对这个数字肃然起敬,感觉根本无法单纯用尺度来衡量,因为“二万五千里长征”已经变成了一股力量的代名词—“长征精神”。

它弘扬了共产主义精神,它鼓舞了数万万人的心,它激励着世世代代的人民,是中华民族百折不挠、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的最高表现。

它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小部分,却具有非凡的意义——《长征》。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7

我今天说写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四五快读》,作者是:杨其铎。

这本书是一年前妈妈买给我的,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就是为了可以教会我认识很多生字,一年多以来我的确是通过读这本书认识了很多的生字,从刚开始一个字也不认识到现在我可以独自完成简单的阅读故事,读写作业以及认识生活中常见的标语。这一切都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帮助!

其实这不是一本书,它总共分为八册也就是八本书,第一本书让我认识的都是最简单的生字,例如:一二三四五…就是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由单个枯燥的汉字不断被组合成鲜活的、生动有趣的词语、句子、故事。让我很快就能够理解汉字所蕴含的意义,在脑海中形成与这些词语、句子、故事所表达的意思相符合的生动画面,一步步品尝到识字乐趣,轻松愉快地识字,并很快获得自主阅读的能力。

又很好的检验是不是记住了新学的字,同时还能帮助我理解每个字的意思,最后更关键的是还锻炼了我大声朗读的能力。我最开始读短文时断断续续,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出来,可是到现在,我可以很流利的读完一个故事,还可以叙述故事的内容。每一册书的后面有单字卡,可以剪下来自己在家和爸爸妈妈玩认字游戏。

同学们你们喜欢这本书吗?我是非常的喜欢。因为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识字量;读书还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一起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如果小朋友想多认识一些生字的话,我想推荐这本书给你。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是多么的重要啊!在书海里,我最喜欢的名著非《西游记》莫属了。《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我最早看的一本书,这本书是明代的吴承恩写的。

《西游记》充满了奇情和幻想,让我百看不厌。书中主要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同心协力地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西游记》中有善良的唐僧,无所畏惧的孙悟空,贪吃好色的猪八戒,别看他懒惰贪吃,以前可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呢!默默无闻的沙僧,善良忠心,任劳任怨。还要可爱的白龙马,他也是西海龙王的三太子,西行路上最长的一个,默默承担驮唐僧这个艰巨的任务。唐僧没什么本事,但他善良、和蔼、乐于助人,有让人敬佩的超出常人的执着。三个徒弟都有上天入地的非凡本领,而唐僧没有让徒弟借助非凡本领直接飞去取真经,而是一步一步走到西天的。

小朋友们都喜欢神通广大的孙悟空,这个了不起的英雄更让我无比敬佩。他既不怕高高在上的玉皇大帝,又不怕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他机智灵巧,有七十二变的本领,可真让我佩服。他对危害人民的妖精绝不放过。我们的生活假如有更多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人,世界就会更美好。

《西游记》中性格鲜明的人物让我非常欣赏,但书中的情节更加精彩。在《西游记》中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我最喜欢的1篇是:当他们经过火焰山时,想借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来扇灭火焰。可是铁扇公主不愿意借,因为孙悟空把她的孩子——红孩儿送到洛伽山做童子。孙悟空没法子,只好和铁扇公主、牛魔王几次斗智慧斗法力,最后借助天兵神力,将伏三怪,扑灭了大火;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片段。白骨精诡计多端,一心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她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下手。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制造了唐僧和徒弟孙悟空的种种误会。孙悟空被逼回花果山,但他得知师傅被抓的消息,立即赶回去救了唐僧。唐僧安全了,知道误会了孙悟空,感到很后悔。师徒终于言归于好又重新踏上了取经的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支坚强团队,终于战胜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的作者让我们认识到一个美好的事业,不会一帆风顺的,总会经历重重困难。这本书让我明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道理。只要永不放弃,学习道路上的荆棘也会变成美丽的玫瑰。

《西游记》让我受益无穷,让我如痴如醉地喜欢上它。感谢吴承恩爷爷,是他用这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进的路。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9

我现在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吧!我最爱的一本书是《千字文》,作者是周兴嗣。我是在幼儿园学前班接触的,当时我很好奇,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内容,拿到书我迫不及待的让妈妈教我读了几遍,发现这是一本讲解古代国学的书,于是我更感兴趣了,这样我就可以知道古时候发生的一些事情了。

每天我都让妈妈给我讲1篇,妈妈读了很多次后,我现在也会单独读完一整遍了,我最喜欢的三遍是《盘古开天辟地》,《熠熠生辉的随侯珠》,《仓颉造字》因为里面的内容都很有趣。

《盘古开天辟地》主要讲的是很久以前,因为天和地是连在一起的,所以世界是漆黑一片,盘古就沉睡在这个漆黑的世界里,经过了一万八千年。盘古突然醒来,当他发现自己在这一团混乱之气中时。他感到很憋闷。就拿起旁边的一把大斧头,朝着前方的黑暗猛劈过去,突然发出轰隆一声巨响,天和地突然分开。盘古就一直站在那里,防止天和地再次连接。因为天和地太沉。盘古的腰都直不了了,于是,盘古就用手托着天,用脚踩着地,只要他再长高一点点,天和地之间的距离就越来越远了,就这样又过了一万八千年,盘古已长成一位高达9万里的巨人,但是他顶天立地,天和地再也无法合拢,就在这时,因为太过于劳累,盘古终于倒下死去了,盘古死后他身体的部分纷纷别化为了太阳,月亮,山川,江河,田地,以及所有地方。盘古开天辟地,美好的生活从此依然诞生了。

我特别喜欢读书,因为读书可以让我了解古时候和世界上很多美好的事情。我也特别喜欢十万个为什么的这本书,因为它让我了解十万个事物。我一定会坚持读书,看书,读书可以修生养性,可以丰富多彩的生活,提升精神灵魂。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0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废墟上的白鸽》。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两个家庭:双爱家庭和白鸽家庭。这两个家庭在书中起到了对比的作用,使这两个家庭的特点更为突出。

白鸽和双爱都生活在单亲家庭,可生活却大不相同。白鸽和她妈妈每天都在“冷战”,白鸽讨厌她的妈妈。而双爱和她的妈妈每天都开开心心,双爱总会在朋友面前自豪地夸耀妈妈。

然而,非同寻常的一天来临了,地震了。灾难毫不留情地带走了无数人的生命,也把明川镇,以及周边的地区变得面目全非。白鸽妈妈的身体被压在了废墟下面,瘦弱的白鸽想救自己的妈妈,却无能为力。这时凶恶的洪水向她们袭来,白鸽的妈妈一边哀求白鸽能留下来陪自己,一边松开了白鸽的手。在这个时候白鸽选择了游向了生存的彼岸。生还后的白鸽被自责和愧疚笼罩,感觉生不如死。白鸽把她对妈妈的愧疚用在了拯救失去双爱,并对生活失去希望,想要放弃生命的双爱妈妈的身上。白鸽为了使双爱的妈妈活着等到救援机到来,对她说了很多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还唱出了双爱和她妈妈之间的“密码”——小猪儿不哭,快快吃萝卜,啊呜咬一口,酸掉下巴颏儿。这首有趣的童谣承载了双爱和她妈妈的所有记忆,最终使双爱妈妈重拾活下去的勇气。

故事中的双爱和她的妈妈就是生活中我和我的妈妈的真实写照。虽然我的妈妈不能给我提供最富足的生活,却尽自己所能的给予我最好的生活。我和妈妈互相关爱、互相理解,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欢声笑语,被幸福笼罩。

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妈妈听,妈妈问我:“如果你是故事中的白鸽,在洪水来临时面对妈妈的哀求,你会作何选择?”我说:“我会留下来陪你。”妈妈却说:“我希望你能和白鸽做一样的选择,能够好好的活下去。”听了妈妈的话,我的眼眶湿润了,我明白了这个世界上虽然每个孩子都很爱自己的妈妈,但妈妈却更爱自己的孩子。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1

从小到大,我也读过许多的书。而其中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简·爱》。这本书是夏活蒂·勃朗特写的。我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她那高尚的心灵和顽强的精神使我非常的感动。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希望在这里可以介绍给大家,让大家有时间抽空去看看,我相信大家会从中得到收获的!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2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她为了做个让爸爸妈妈和老师满意的“好孩子”作出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份天真、纯洁,向大人们作了许多“抗争”。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3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4

好书伴我成长,好书在人生的路途上是你的导航者。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无论你在什么时候,答应了别人一定要做到,人一定要遵守许下的诺言,不然后果出乎意料。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失去了别人的信任;可能因为你的不守信让说有人都讨厌你;不要因为不守信让你后悔一生。

后来蜜儿来到了红宫学校,一个与众不同的老师带给学生不一样的感觉,给了学生一段快乐的学习经历。让红宫学校活跃起来。她改变了红宫学校死板的教学方式,让整个红宫学校布满快乐的气息。

老师,带给学生们知识的,学校,是学生们汲取知识的殿堂,但他们同时也是带给学生快乐的。蜜儿为学生办了一场“烦恼葬礼”,让学生们开心起来。带学生去“童心城堡”,还给学生一颗童心。有些家长在放假期间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补习班,学校作业写完了还要写辅导班的作业,孩子的假期别作业淹没,我们都明白家长是为了我们,是对我们期望高,怕我们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和别的孩子拉开差距,我们知道你们的用心,但这样家长们在无形中就形成了“爱心杀手”,扼杀了孩子们应有的快乐,那颗童心也渐渐地消失了。学习固然重要,知识必然是人生道路上上的必备物,但我希望我们明白,我们是个孩子,不要忘了我们的童心,不要忘了那个心底最朴实、最纯真、最可爱、最快乐的自己。

学习是在快乐的天空中飞翔的,但因为家长们没完没了的约束,学习变的枯燥无味,老师是在快乐中教学,学校是在快乐中陪伴学生,学生也是在快乐中学习,我们要懂得劳逸结合,适当放松一下,毕竟学习是重要的。

学生们如格格亚一样,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人生追求,有自己的个性和爱好,所以我希望大人不要太过约束我们,给我们一个快乐的、自由的学习天地。大人们总以为自己了解我们,知道我们内心的想法,但并不是,他们不明白我们想要什么,想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学习。

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教育,虽然是童话故事,但它改变了许多人的错误观念。

时间在飞逝,曾有多少本好书成了我们的良师益友,曾有多少本好书让你明白真理,曾有多少本好书把人们干涸的心灵滋润了,又曾有多少本好书伴我们成长。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5

我从开始读书以来阅读过很多书,但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木偶奇遇记》通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读一读哟!

我喜欢这本书!同学们,你有自己喜欢的书吗?有的话,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6

《夏洛的网》是,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7

《太空历险记》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经常拿着它,忘记吃饭,总想一下子把它看完。这本书的作者是洪在彻,是二十一世纪出版社出版的。书中讲的是三个小学生—玛鲁、秀智、沙沙作为少年宇航员候选人,去俄罗斯的加加林航天中心参加训练的故事。

玛鲁是一个脑子里充满稀奇古怪念头的淘气包,但他有超强的体力。秀智是个很聪明的女孩,性格刚强,掌握了各种科学知识。沙沙是战斗机驾驶员的儿子,他非常了解战斗机和火箭的知识。

想成为一个合格的优秀少年航天员,不仅需要参加各种各样的训练,还要学习各种航天知识。在他们三个参加的训练中我最感兴趣的有降落伞训练、海上生存训练和太空行走训练。降落伞训练很刺激,他们要从3500米高空跳下,这需要有很大的勇气。海上生存训练十分惊险,要在海上漂24个小时,因此需要他们有好的体力和耐力。太空行走训练非常奇怪,不能真的到太空上训练,而是在水里训练,因为水的浮力可以托起身体,使人感觉不到身体的重量,所以可以得到和失重状态下相似的体验。最终玛鲁通过了各种考验,被选中了,他搭乘着“联盟号”火箭飞向太空。当他走入太空的时候,看见地球是一个蓝色的星球,非常漂亮,还看见了月亮上的火山口,他感到太空非常壮观。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跟着三位少年宇航员候选人一同经历了各种训练,而且还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飞机和火箭的飞行原理,降落伞的原理和使用方法,还掌握了不少在严寒地带、大海等地方遇到危险时的生存知识。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人类第一个航天员是俄罗斯人尤里.加加林,第一个登月的是美国人内尔.阿姆斯特朗,还知道目前只有俄罗斯、美国和中国的航天员是乘坐自己国家的宇宙飞船。我为中国感到骄傲和自豪!

读这本书时正好是我国载人火箭—神州九号上天与天宫一号实现自动和手动对接的时候,我每天都期待着新的那些航天员叔叔阿姨的好消息。通过这本书我更好地了解了很多航天知识。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锻炼身体,长大以后也能象杨利伟叔叔和刘洋阿姨那样当一名合格、优秀的航天员,去探索太空,为国争光!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8

我追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国名人成长故事》。里面有:孔子,鲁班,孟轲,韩信,匡衡,张衡,李白,岳飞。等人物。

其中我最喜欢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候,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我也想喝岳飞一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最喜欢的本书初中 篇19

一段故事,载入《史记》之中,便是历史,而载入这本书中,却更像是一本神话,远古洪荒,孕育着华夏文明,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吧。将历史化作神话,将神话融入历史,相辅相成。或者可以说,华夏五千年的文明,没有《山海经》,是不完整的。尽管那许多诡异的怪兽以及光怪陆离的神话故事,在古代长期被认为是一部荒诞不经的书,但它的历史价值,确实在今天得以显扬。

午后,即使是在丛林掩映中,那太阳的火热却依旧不减,树下倚树小憩的人,脸上盖着一本早已褶皱的《山海经》,手中还握着半杯没有喝完的白银毫针,那人睡得如此安详,嘴中还在嘟囔着什么,兴许是回味着方才读过的故事吧。

不知道是什么声响,竟惊动了他,只见他忽然起身,睡眼惺忪的看了一眼远方,确定了仅仅是几只鸟后,再想入睡,却没有那么容易,于是重新倒了一杯茶,静静的喝完,复又捧起书继续看着,思绪也随着书中的故事,飘向了远方。

书中的人激烈地对决着,看书的人紧张而又兴奋着。不知到底谁才是主角?一段早已经看过了几十遍的故事,如今看来,仍旧是津津有味,乐在其中。或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每一遍的感觉,陌生而又熟悉,吸引着我流连着它的故事,感慨着这些陌生而又奇异的景物。

时常,我因为夸父的执着而感动,也经常因为精卫的遭遇而惋惜,当看到刑天为了辅佐炎帝而敢于挑衅黄帝的权威时,我彻底的被这本书征服了。不过,征服我的却并不仅仅是这些故事,更是缔造出的这些远古故事的内涵之意。“神话是文学之母”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倘若没有《山海经》,如此繁荣富庶的精神家园必将空出极大的空白;如果没有《山海经》,中华人民对于远古洪荒的探索,不过是仅仅到了“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地步;如果没有《山海经》,那么我们今天对于古文化的考究,就有少了一部重要的记载。

此刻在丛林掩映下的我,早已意识到了这本书的珍贵,轻轻地收好这本书,抿一口茶,静静地回味着方才的一切,默默地寻味。抬眼望去,青树翠蔓,在那山的另一边,在那遥远的远方,烟雾朦胧,群鸟归徙,隐约地,看见那个地方,演绎着一个故事,叫做山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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