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这本书初中作文字实用(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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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这本书初中作文字【第一篇】

我走了,不再回头,身后的荣华富贵已经成为过眼烟云。望庭间三径就荒,松菊犹存,前面的青山绿水吸引了我,“五斗米”又安能让我折腰?

当洵阳之地多了我的幼稚足迹,当一步一步走进薪俸大族,上天早已安排好了我的最终归宿,毕竟,上苍知晓我存在的意义。

江州祭酒,镇军参军,彭泽令,不过如此,当真正看到自己的角色,我迷惘,我痛苦,我仰天长啸,斥问苍穹——没有任何回音,有的仅仅是田间忙碌的百姓,衣衫褴褛的幼儿。那里有我一步一步在黄土地里挪动的佝偻的身影,有千百年来仅仅翻动了一犁深度的贫瘠的土地,有漫野蓬勃与漫野荒凉,一把烟斗,一盏苦酒……

我于心不忍,不忍眼睁睁看着自己乞媚的双手掠尽在痛苦中挣扎的百姓,望着他们消瘦的身躯,我只有泪,只有痛。然而,我却无能为力。从天而降的士人大夫,我迎接不暇,他们只想享受太平,却不知世界上竟有难以想像的万丈深渊。难道,我竟忍心用百姓几近消逝的血肉去获得青云直上的坐骑?我做不到。我甘愿退出,甘愿去忍受贫穷,毕竟“少无适俗韵”。我宁可饥困而归土,也决不陷身于罪恶的浊流之中苟且偷生。

开荒南野际,守拙归田园。或许,这是我最终的归宿。此时,一切世俗的虚幻早已云消雾散,我面前,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是自食其力的慰藉,是锄豆收粮的惬意,是心远地偏的豁朗,是心清气畅的满足。

当心境随着瞬时的灵动滚落下来的时候,才发现,此时的诗赋,竟是先前之俗陋与鄙薄所无以媲美的,又加美酒相伴,更胜于乞媚摇尾般的奴才生活,于是,我发现,自己真正达到了本应该早就达到的境界。

我的生命是自己的,做人的.原则,也是污浊与无聊所无以改变的。于是,我心甘情愿守住萧萧荒园。

我最喜欢这本书初中作文字【第二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好词好句好段》,它陪伴我走过了三年的岁月,在学习上给了我许许多多的帮助。

《好词好句好段》长厘米,宽15厘米,厚厘米。蓝白色的背景上画着一个小男孩,站在很高的山峰上,看着远方美丽的景色在画画。封面上还大大的写着6个字“好词好句好段”。

《好词好句好段》是一本专门为我们小学生提供的作文描写资料的工具书,内容分四部分:(一)写景,(二)写物,(三)写人,(四)写事。每部分按照描写对象的类别和条目,风结尾常用词语、绝妙佳句和精彩片段。内容丰富,选材精当,编排合理,查阅方便。

这本书既可以供我们写作时参考还可以在我们阅读时供我们欣赏,能够起到开阔我们的视野,活跃我们的思维,启发我们的灵感。这本书还有附加的名言警句。这本书能启迪我们写作文的新思路,新方法。

记得有一次老师星期四下午,放学后给我们布置了作文,题目叫《我的读书故事》。结果星期五大家的作文交上去以后都没写好,老师就叫我们回去修改,再抄写一遍。星期六我昨晚作业后拿出我又好看又帅气的笔记本,但是我怎么都下不了笔,像烤在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突然我急中生智,拿出了《好词好句好段》看了看,查找了起来。这就启发了我,写出了1篇很好的文章。星期一果然不出我所料,老师给了我好评,并在班上当做范文讲给同学们听。

《好词好句好段》不光是一本工具书,它还可以在我们闲着没事的时候给我们增加更多更好的好词、好句和好段。我相信这本书也能在学习上给你带来不小的帮助。

我最喜欢这本书初中作文字【第三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xxx。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我最喜欢这本书初中作文字【第四篇】

《艰难的归程》是一本动物历险小说,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跌宕起伏、回肠荡气的故事把我深深吸引。刚刚拿到这本书以为就是一本普通的书,可是刚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

一只出身于宠物厂的杂种狗,名叫阿蓬,因为一点毛色,从一只身价数万的贵族狗堕落成一条流浪的杂种狗。宠物厂的老板把这条“杂种”送给了十三号驯养员,过着天堂般生活的“杂种”每天都有人亲自照料,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天堂坠入了地狱。十三号驯养员把它带回了住所,看着杂种那身肥胖的肉,连口水都流了下来,便在门前架起大锅,准备把杂种杀掉吃肉……

锅已经快烧沸了,眼看十三号驯养员拿着锋利的菜刀向阿蓬一步步逼来,杂种依然“沉醉”在天堂般的生活中,突然一把菜刀飞了过来正巧打中了杂种的屁股,正在呼呼大睡的杂种痛得嗷嗷直叫,立刻跳了起来,挣脱了链子,向宠物厂奔去……

以后的每天,杂种只靠从墙角钻到宠物厂来抢其他贵犬的食物,起初都是拼了命才能抢到贵犬的食物。在一天天的磨练中,杂种练就了一身的“肌肉”,用迅捷的速度去对抗那些贵族巨犬,杂种每日专挑凶猛高大的巨犬的食物,把巨犬们当成了自己的玩具。

杂种每日站在坡上遥望着远处的牧场,它十分向往能和母犬们玩耍,在草场上奔驰……

在一次远牧的过程中,发生了强烈的地震,管理那群羊的管理员不幸身亡,阿蓬只好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依靠自己的智慧带领600多只羊穿过峡谷,翻过高山,游过河流,打败狼群,回到了老金的身边,回到了自己温暖的家……

我被阿蓬的勇敢顽强、不怕危险、不怕困难的精神和它的聪明才智所深深感动。阿蓬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我会永远记住阿蓬,永远记住我最喜欢的《艰难的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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