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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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第一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常住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作购买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基地土地,订立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协商同意购买土地位于惠安县黄塘镇诗口工业区;土地面积 亩。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出资 元,占 %股份;乙方出资 元,占 %股份。
三、申请工业用地项目的立项,报批由甲、乙双方组成协调小组共同办理,费用共同承担。
四、项目用地批复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土地开发利用细节。
五、甲、乙双方根据投资比例对该项目用地享有使用权及所有权,双方均不得未经另一方同意自行开发,处理该地块。
六、甲、乙双方若要出让各自股份需获得另一方的同意。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第二篇】
土地提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开发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一返拨地(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预留地a1)座落在xx路;xx路;xxx地块;;xx地块。依据xx办发(20xx)42号文件精神,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对该宗土地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就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开发土地四址及面积:以政府规定红线为准,上述土地界址清楚,无争议,面积为xx亩。
二、甲方提供上述土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挂牌时由乙方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招标,土地开发性质为商住。乙方全额投资建设开发,乙方在该地块开发建设过程中具体负责经营与管理,甲方派员协助管理和监督。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以双方商议的土地折价入股,乙方以实际投资金额入股,利润按比例分配。
2、乙方摘牌后,甲方将该土地完整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好乙方对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负责处理好该宗地周边界址及本村村民的各项纠纷。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经营和管理等。
2、享有对该项目相应的投资经营利润。
3、乙方在该地块摘牌后一年内动工建设。
4、乙方必须在本协议公示前,取得该土地涉及的所有村民小组及村民的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需变更以补充协议方式确定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
签订日期:
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第三篇】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双方本着合法经营、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对经营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贷土地 亩,地点: 租贷价格: 元/亩,
租贷期限:自20xx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二、利用所承租的土地,用于农作物种植,品种根本市场需求,合伙人共同商议选择进行栽培种植。
三、在经营合作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土地租贷费、人工费)均由承租经营合伙人平均分摊,成本投资每月须有明细账目表,进行公示,合伙人双方必须签字认同,每人保留一份,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支,否则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四、在合伙期间,合伙双方共同出资的土地为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分割和私自处置共同财产,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五、所有销售必须经过双方合伙人共同研究商定决定价格方可销售,销售必须做到双方知道数量、价格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进行销售,销售收入分配按照即卖即清的办法进行平均分配。
六、合伙人双方每月应召集一次会议,进行一些重大事项的研究协商报告种植情况和管理情况。并记好帐目,抓好雇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再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签订时间:
土地整理合作协议【第四篇】
甲方(入股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股份合作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股份合作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区 镇 村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1)的土地合作开发经营权与乙方股份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暂为商业用途,使用权全权交由乙方生产经营。(乙方在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可根据需要改变土地用途。)
二、股份合作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为20年,自20xx年05月01日起至20xx年04月30日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期限结束后,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现行约定,优先承包经营权。
三、效益分成与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按照甲方占10%比例,乙方占90%比例分配效益。所有商业经营活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分成、到期收回股份合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于20xx年05月01日之前将股份合作土地交付乙方。
3.乙方依法全权享有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4.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分成。
5.乙方负责股份合作土地的使用、经营和产品处置,甲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土地,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的所有工作,在未产生收益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6.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所需水电供应及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使用;股份合作土地经营尚欠基础设施部分,由乙方实地考察后提供一定设备,所需用地、取水点由甲方负责解决。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定甲方现有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核定情况表作为合同附件2。)乙方提供设备建造的各类基础设施(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期间权属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须赔偿给守约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的损失,另外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附加赔偿按本合同所签定的最长年限的租金总额的双倍赔偿。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股份合作的土地上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
1.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股份合作前,甲方在股份合作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原有合作关系等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处理清楚,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由甲、乙双方共同维护使用。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甲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由本组村民委员会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当地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相关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