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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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及市政府工作报告和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1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20号)要求,加快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
(一)减少垃圾处置量。生活垃圾分类减少了进入填埋和焚烧等最终处置设施的垃圾量,减少了不利于填埋或焚烧处置的物质,提高垃圾堆肥的效果,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控制。
(二)便于回收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质。生活垃圾分类能够减少可回收物质的污染,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减少可回收物质分选的工作量。
(三)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混合收集容易造成生活垃圾中高含水率易降解厨余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混入,分类后可以按照不同种类垃圾的性质对收集容器和后端处理进行严格要求,能够减少环境污染。
三、生活垃圾分类原则
坚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分开、可燃物与不可燃物分开、干垃圾与湿垃圾分开、有毒有害物质与一般物质分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四、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建立科学的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到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级城市生活拉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生活垃圾无善化处理选到1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
五、生活垃圾分类类别
生活垃圾分类是通过回收有用物质减少生活垃圾的处置量,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增加其资源化利用价值,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三大类: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按照垃圾分类“三化四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收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一)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学校、机关单位等场所安装分类宣传展板、智能分类亭、生态小屋、可回收定点指示牌、可回收智能设备、垃圾桶、积分兑换机、有害垃极收集箱、有害垃圾收纳袋、智能台秤、手持终端、家用垃极桶、积分卡。
(二)分类收集运输设备建设。配置可回收物收集车辆、扇余垃圾收集车辆、有毒有害垃圾车辆。
(三)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1.建设垃圾分拣中心(运营中心).建设业务用房,信息平台数据室,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可回收储存间,有害垃圾中转库,织物清洗消毒保存房,宣传展示厅。
2.建设垃圾处置大数据平台。依托环卫云项目搭建智能垃圾分类全流程运营、监管大数据平台,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设立专属二维码,实施试点小区每一住户、学校每个班级、每个机关单位信息化管理,建立二维码回收垃圾积分,根据积分兑换相应物品。
3.建设厨余垃圾、市场和超市垃圾尾菜加工处理中心。引进专业化处置运营企业,予以一定政府补贴,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有机垃圾处置中心(改建垃圾中转站),将厨余垃圾、市场尾菜、超市果蔬等有机垃圾加工成固体或液体有机肥料,促进循环利用。
(四)配备塑料瓶专用回收机。试点学校、行政机关每个场所至少设置1台塑料瓶专用回收机。
七、主要任务
(一)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拉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度。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然体加强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将垃圾分类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
2.深化社区分类宣传。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是最有效的宣传载体,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全方位,多形式将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态势。
3.组织策划系列活动。策划市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进社区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征文、绘画比赛和知识竟赛、金点子和宣传创意征集等活动;组织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
4.发挥宣教基地作用。垃圾分类实施企业建设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市民和中小学生参观、体验、培训,形成初步理念、强化分类意识。
5.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利用“工、青、妇”、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社会风尚。
6.组织传达学习。各单位根据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相关监管机构、收运企业、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分类流程和《中卫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内容、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1.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区)应制定年度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督导垃圾分类工作分批有序地推进,确保辖区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2.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分类范围。
(三)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1.创建示范小区。鼓励示范小区创新管理,建立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2.深化分类创新工作。深化垃圾分类创新及生活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收集的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垃圾投放收运模式,结合实际,适时扩大范围。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3.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垃圾分类行动作为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积极开展创建垃圾分类示犯单位活动,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4.扩大领导干部联系点范围。实施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建立县(区)领导联系社区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关与社区结对,共同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5.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编印《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和《中卫市垃圾分类工作社区案例》.定期在先进典型社区召开工作例会和现场交流会,促进各区、乡镇和社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分享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经验,适时召开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研讨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四)开展垃圾减量
1.推进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程。力争在2019年投入运行,确保生活垃圾终端处置。
2.加快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建设,落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实现餐厨垃圾规范处理、源头减量。
3.开展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加强园林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园林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结合园林垃圾特点,开展园林垃圾处理项目,园林垃圾采用机械粉碎方式进行自然生物处理,用作园林维护施肥。
4.完善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机制。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物业小区废旧物品回收体系,使物业公司、居民、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更为有效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
5.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中卫市建筑垃圾处置项目,采取综合利用方式达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
(五)完善保障服务工作
1.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和宣传等工作。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2.做好分类设备日常保障工作。垃圾分类实施企业负责,企业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分类垃圾桶、厨房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垃圾桶“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厨房垃圾专用袋“不断档、全入户,保障到位,大小适当,质量达标”,建设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
3.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由实施企业制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方案,实施垃圾减量项目,设备采购和工程改建,落实收运单位和收运车辆。合理配置收运能
力、规范日常作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分类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并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
4.继续发挥“三支队伍”作用。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培训教育队伍,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指导员队伍,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以本社区居民热心人士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八、工作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9年3月一2019年4月)
各县(区)组织相关部门学习调研垃圾分类成熟的一些省市先进工作经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筹备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开展前期宣传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运营资金。
(二)试点工作阶段。(2019年5月一2019年10月)
各县(区)和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责任落实,购置设备设施,完成分类设备设施体系建设。组织动员培训,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
沙坡头区至少选择2个小区、3所学校、5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宁县、海原县分别至少选择2个小区、2所学校、3个机关单位开展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海兴开发区至少选择4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深入推广阶段。(2019年11月一2020年9月)
各县(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健全管
理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和考核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持续推进工作措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城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延伸指农村镇(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覆盖范围。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组长:李晓波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蔡菊市政府副市长
何建勃中宁县县长
许正清海原县县长
郭爱迪沙坡头区区长
张振红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接待办、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经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警察局、市传煤中心,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宣传、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城市垃圾分类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中卫市相关政策和法规标准;指导县(区)制定城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并将各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主要领导参与,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形成市、区两级部门例会制度,由市、县(区)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对接。充分发挥市宣传、妇联、团委、教育、旅委等系统分类工作的培训作用,提高城市垃圾收运处置保障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投入,确保落实。市、县(区)财政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有钱办事,专款专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对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给予适当激励。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要认真分析总结试点工作每个阶段的典型和经验,并分别于2019年6月20日前、10月15日前向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
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字〔20xx〕X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xx〕X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1、各村(居)、社区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选址,6月2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地面硬化,硬化标准米*米*米,放置4个垃圾桶,2个其他垃圾桶,1个有害垃圾桶,1个可回收垃圾桶;部分人口密集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收集亭面积,增加垃圾桶数量。
2、各责任区于9月2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居建设,各社区于9月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打造。20xx年年底前,XX街道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分类标准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街道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镇政府工作人员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领,积极推广。
街道机关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推动职工餐厅、下属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进。
逐步完善各类体制机制,制定科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流程运行体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构建全程分类体系
1、分类规范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明确管理管理人、责任范围,做好责任范围内分类宣传教育及日常监督工作。
2、细化分类收集。合理设置规范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和分类收集容器,并统一分类标识。各村(居)负责垃圾分类收集亭地面选址硬化,国源保洁公司负责收集亭建设及垃圾桶更换;
垃圾分类宣传牌由街道统一制作安装。各社区负责协调各小区物业收集亭选址、硬化,垃圾分类志愿者设立,规章制度制定等;
收集亭建设、垃圾桶、垃圾分类宣传牌统一由街道制作安装。
3、实施分类运输。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对于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建立责任倒逼机制,确保分类质量。
4、实行分类处置。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对垃圾实行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专业公司统一收集、统一处置,其他垃圾由保洁企业统一运送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各责任区创建
按照县里要求,我街道年底全域创建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街道以责任区为单位,严格按照示范片区创建标准,全力推动各责任区创建工作。各责任区由责任区书记负责,要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开展垃圾分类,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主体、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实现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分流
积极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减少浪费和污染,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开展专业垃圾源头分流,积极探索专业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装修)垃圾管理,引导居民对建筑(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和袋装堆放。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建立废弃木材回收体系,加快废弃木材实现资源化再生利用。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等绿化垃圾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农贸市场、果树批发市场、超市等市场有机垃圾应转送到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和协调。同时各村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宣传推进。
2、广泛宣传发动,推进行动自觉。街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明白纸、宣传栏等渠道,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标语、村民会议等形式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意义,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全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门进户,人人参与。
3、写入村规民约,建立约束机制。将垃圾分类制度写入村规民约,注明分类标准及处理方式,对分类不清的予以警告、罚款等惩罚性措施。相关制度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上墙公示,用制度促进村民分类习惯养成。
4、开展监督考核,确保长效运转。定期组织各村开展垃圾分类检查评比,对垃圾分类落实情况进行评分,对分类到位村、户进行挂牌、奖励;对宣传组织不力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xx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省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x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20xx-2022年)》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抓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城市品质提升契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动习惯养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全民参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政府引导作用,党员干部主动参与并带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全民参与体系,引领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倡导低碳生活、源头减量,形成全镇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先行,循序渐进。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分类范围由公共机构、示范片区和物业小区推广到全镇各区域,以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倒逼前段分类,实现全链条发展。
3、全程分类,协同高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分类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匹配、协同高效的垃圾处置系统。
4、因地制宜,全力推进。综合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进度要求和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三)工作目标
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切合我镇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具体如下:
20xx年,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行示范片区建设,重点开展“1+1”示范片区,即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开展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能力;集中力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制度。同步加大有害垃圾收集力度,实现中心区(居民社区、清厦村)、荔横村3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xx年,继续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80%以上的区域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2022年,全面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分类覆盖体系
1、建设“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推动公共机构率先示范
3、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垃圾分类
全镇车站、公交车站台、旅游景点、公园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场馆等公共场所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标识明显的分类指引,引导市民在公共场所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20xx年底前实现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旅游办、卫生健康局、交通分局〕
4、建设全链条垃圾分类体系
20xx年,重点开展垃圾分类硬件设施配置,包括分类收集容器、收集车辆、运输车辆、终端处理设备等。20xx年,重点开展垃圾分类软件设施建设,建立监督考核和综合管理机制,推进分类处理全链条运转。2022年,巩固强化、稳步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完善设施配套,建设全程分类体系
根据市相关工作指引,我镇实行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类”标准,分别对应蓝色、绿色、红色、黑色分类标志颜色。制定、宣传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推进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投放,努力提高可回收物的投放比例。根据示范片区进度,推进示范片区和各物业小区“楼层撤桶”“收集点改造”及“定时定点投放”,合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充分考虑居民生活习惯,科学设置投放时间及定时、误时投放,做好入户宣传,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推行“桶车同色”“标志明显”分类运输。
1、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通过电话预约、定时回收等模式,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组织环卫承包企业对辖区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分类收运至有害垃圾临时贮存点,统一由市城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期前往有害垃圾临时存点进行收运处理,同时,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
20xx年底前,全镇公共机构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示范片区中x%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中x%以上的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2022年底前,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农林水务局、房管所、机关事务中心〕
2、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结合“1+1”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将香芒西路南五街垃圾中转站改造成首个分散式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站,通过配置小型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实现厨余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由有资质的环保处理公司安排标识厨余垃圾专车、专人对示范片区产生的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收集站处理,建立厨余垃圾回收统计台账。
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中x%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20xx年底前,示范片区x%以上区域的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2022年底前,示范片区全区域实现厨余垃圾实现单独收运处理。〔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财政分局、各成员单位〕
3、建设完善可回收物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全镇可回收体系由供销社、再生资源办统筹开展,制定我镇可回收物工作方案,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动再生资源系统与环卫系统有机衔接。20xx年底前,在示范片区内合适位置设置若干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提供定点交售和上门回收服务,示范片区内回收服务覆盖率达x%以上,引导可回收企业进小区、进村(社区)设置可回收物便民交售点,做到应收尽收、建立台账、体系完整等。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办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日常监管,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同时,针对违规设点经营、无证无照经营及“散乱污”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供销社、再生资源管理办、商务局,协助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分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农林水务局〕
4、建设完善大件垃圾和园林废弃物收运处理系统
20xx年底前,合理设置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其中,各村(社区)设置一个50-100平方米的集中投放点,同时配备消防设备、标识牌和应急用水等。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大件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服务,向社会公众公布预约上门收集的联系方式(不向市民另行收费)。建设一个处理能力不少于x吨/日的大件垃圾破碎场,率先建立大件垃圾便民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管理办衔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增加废旧家具无偿领用、慈善捐赠、二手交易、翻新再生等内容,促进循环再利用。
(三)推动习惯养成,建设全民参与体系
1、开展现场引导
建立示范片区垃圾分类引导员现场引导模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一批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员,引导市民群众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开展桶边引导及入户宣传,切实提高源头分类效果。各村(社区)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团镇委、妇联积极发动社工、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建立“社工+义工”的联动引导模式。房管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分类引导员,开展住宅小区垃圾分类现场引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小区业委会力量,发动热心居民共同参与。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可各自建立现场引导员队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现场宣传、引导和监督,规范分类投放行为。〔牵头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协助单位:财政分局、团镇委、房管所、妇联、农林水务局、各村(社区)〕
2、开展宣传发动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广泛开展舆论宣传引导。利用车站、公交、楼宇、公园、景区、电梯等宣传载体,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每季度至少开展x次户外宣传活动,广泛张贴宣传画,发放指引手册,设置户外广告等,营造垃圾分类良好氛围,传播生活垃圾分类理念。〔牵头单位:宣教文体局,协助单位:各成员单位〕
3、组织教育培训
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高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开展学校、家庭、村(社区)互动实践。20xx年底前,实现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公民意识。组织对垃圾分类从业者、志愿者等开展知识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分类技能;组织行业专家、学校老师、妇联工作者、优秀演讲选手等人员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定期深入居民区、学校、商场、工厂等进行宣讲。党员干部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做好群众带头人。〔牵头单位:教育管理中心,协助单位:精管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农林水务局、供销社、妇联、企业工委、各村(社区)〕
4、开展志愿活动
积极开展青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引导、服务等实践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大力开展“绿色家庭”创建,引导家庭成员积极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团镇委,协助单位:妇联、各村(社区)〕
5、促进源头减量
推行简朴的生活方式,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源头减量、光盘行动等;严控商品过度包装,引导生产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商品的包装设计,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循环使用、可降解和易于回收的绿色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引导消费者使用可反复循环使用的环保袋。
三、落实责任
建立“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行业管理优势,推动各行各业开展垃圾分类。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各自制定落实相应台账、方案和宣传、督导等工作。
精管办:负责统筹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推进全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相关工作。
城市综合管理和执法分局:负责建立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不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及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等行为。
党政办、机关事务中心、督查室:负责督促党政机关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每月垃圾分类数据台账,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全覆盖。协助镇垃圾分类办公室对各公共机构、各单位、各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
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宣教文体局:负责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宣传营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
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业务指导,制定教育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所管范围内的教育机构实行垃圾分类工作,强化垃圾分类国民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强学生的垃圾分类意识培养。
农林水务局:负责协助制定我镇农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推进农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等工作。
房管所:制定物业管理行业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小区楼层撤桶、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工作、落实住宅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定和示范考范畴。
供销社、再生资源办、商务局: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进一步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市场秩序;支持行业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向村(社区)延伸,增强可回收物交售的便捷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制定促进企业源头垃圾减量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督促商品交易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配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医院、社卫中心(站)、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医疗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的分流分类管理。
交通分局:负责制定全镇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单位在车站、公交站等交通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及宣传引导工作。
妇联、团镇委:负责制定志愿者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发动青年志愿者、义工、妇女儿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企业工委:结合我镇实际,利用每月主题党日等时机,广泛搭建“垃圾分类党员先行”主题党会、党课等实践载体,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知识、比服务、比贡献)活动,有效发动和组织党员参与进来。要将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党员内容,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纳入积分制入党考核范围,督促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垃圾分类要求,承担相关任务。
旅游办:负责制定旅游行业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实全镇旅游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在景区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引导游客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企业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分类存放,或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
住房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新建或改建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的配套建设。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用地政策指引,配合项目单位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规划管理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专项规划与法定规划的衔接,以及相关设施的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司法分局:负责参与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出租屋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市政公司:负责协助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等相关工作。
邮政分局:负责推进快递行业绿色发展,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定本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建立垃圾分类台账,投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资金投入。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四、加强科学管理
(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xx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九条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需建立日常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配套和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
(二)落实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生活垃圾工作方案并报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辖区内铺开的步骤和范围,成立辖区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全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组织辖区内各村小组、居民小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各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村民、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村民、居民公约,做好入户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
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运、建立分类台账。
房管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无物业管理或单位自行管理的,由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负责。
五、形成长效机制
(一)坚持党建引领
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将垃圾分类参与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考评,建立垃圾分类党员联系包户制度,深入群众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形成垃圾分类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资金投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所需经费,按照镇政府事权划分,财政分局要会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加大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年度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投入力度,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创新投资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回收利用。
(三)强化考核机制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纳入政府年度重点督导任务。制定x镇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考核标准,由垃圾分类引导员定期对各相关部门、村(社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或通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基层扎实有效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三、垃圾分类小常识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四、相关事项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五、工作举措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5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省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实施好《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各项要求奠定坚实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坚持以全程管控为核心,增强处置能力为关键,落实源头分类为基础,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为高水平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自xxxx年10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到xx22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其他市、县自xxxx年起至少选取一个条件较为成熟的党政机关、学校、住宅区、超市商场等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到xx21年选取不少于三个乡镇、街道、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xx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到xx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标准和要求,夯实基础工作。
(二)切实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实现垃圾准确投放。
(三)杜绝“混装混运”,畅通垃圾全程分类渠道。
(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
(五)强化政策引导,健全全程分类管理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开展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教育。
(三)保障资金投入。
各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合理安排资金,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备及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保障。有条件的市、县可在一定时期内对分类工作有明显成效的单位、企业、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县政府确定。要创新投融资模式,依法依规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大投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相关资金支持,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完成时间:长期)
(四)强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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