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具体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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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活动目的

在平常生活中,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此次活动,让学生们知道垃圾分类的意义和标准,了解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和有害垃圾都包括哪些,从而引导学生养成在日后生活中能够分类投放各类垃圾的好习惯。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身边的环境,为了大家都能拥有一个清洁、美好的环境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月x日下午x

三、活动对象

xx校区x年级全体学生

四、活动地点

xx校区x楼报告厅

五、活动流程

1、组织学生观看《x市垃圾分类宣传片》。

2、齐诵童谣《垃圾分类我宣传》

3、学生代表发言。

4、现场提问并进行模拟操作。

5、各班“环保小卫士”宣誓。

六、活动安排

1、报告厅布置、录像:xxx负责。

2、学生座位安排:xxx安排。

3、四个垃圾筒及部分垃圾:xxx负责。

4、电视台人员茶水:xxx。

5、活动主持:xxx。

6、拍照、微官网:xxx。

7、信息报道:xxx。

8、学生代表发言、环保小卫士集合:xxx负责。

七、补充说明

1、xx市电视台组织拍摄,请x校区x年级各班主任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有组织地参加活动。

2、x月xx日下午,x年级x课暂停一次。如果下雨,原定在报告厅上课的情x请任课老师安排好地点。x老师的xx课暂停一次,学生留在自己班级上课,涉及到的学生请各班主任关注好。

3、假期里,学生们已完成了各项关于“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作业。一二年级绘制宣传画,三四年级设计宣传标语,五六年级出刊宣传小报。学校德育处将对学生作品进行组织评比。

4、各中队在本学期组织开展关于垃圾分类的有仪式的中队活动,出刊一期黑板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1—2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设立平安学校、西安学校、三校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和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xx17年底前,实现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完备,人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xx18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月18日前)

(2)试点阶段(4月18日—6月25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月25日至7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月5日—10月31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月1—12月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自治区及市政府工作报告和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1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20号)要求,加快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

(一)减少垃圾处置量。生活垃圾分类减少了进入填埋和焚烧等最终处置设施的垃圾量,减少了不利于填埋或焚烧处置的物质,提高垃圾堆肥的效果,有利于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控制。

(二)便于回收利用垃圾中的有用物质。生活垃圾分类能够减少可回收物质的污染,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减少可回收物质分选的工作量。

(三)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混合收集容易造成生活垃圾中高含水率易降解厨余垃圾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混入,分类后可以按照不同种类垃圾的性质对收集容器和后端处理进行严格要求,能够减少环境污染。

三、生活垃圾分类原则

坚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可回收物与不可回收物分开、可燃物与不可燃物分开、干垃圾与湿垃圾分开、有毒有害物质与一般物质分开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四、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建立科学的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到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级城市生活拉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县城生活垃圾无善化处理选到1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

五、生活垃圾分类类别

生活垃圾分类是通过回收有用物质减少生活垃圾的处置量,提高可回收物质的纯度增加其资源化利用价值,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三大类:

(一)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按照垃圾分类“三化四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收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

(一)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学校、机关单位等场所安装分类宣传展板、智能分类亭、生态小屋、可回收定点指示牌、可回收智能设备、垃圾桶、积分兑换机、有害垃极收集箱、有害垃圾收纳袋、智能台秤、手持终端、家用垃极桶、积分卡。

(二)分类收集运输设备建设。配置可回收物收集车辆、扇余垃圾收集车辆、有毒有害垃圾车辆。

(三)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1.建设垃圾分拣中心(运营中心).建设业务用房,信息平台数据室,可回收垃圾分拣车间,可回收储存间,有害垃圾中转库,织物清洗消毒保存房,宣传展示厅。

2.建设垃圾处置大数据平台。依托环卫云项目搭建智能垃圾分类全流程运营、监管大数据平台,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设立专属二维码,实施试点小区每一住户、学校每个班级、每个机关单位信息化管理,建立二维码回收垃圾积分,根据积分兑换相应物品。

3.建设厨余垃圾、市场和超市垃圾尾菜加工处理中心。引进专业化处置运营企业,予以一定政府补贴,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建设有机垃圾处置中心(改建垃圾中转站),将厨余垃圾、市场尾菜、超市果蔬等有机垃圾加工成固体或液体有机肥料,促进循环利用。

(四)配备塑料瓶专用回收机。试点学校、行政机关每个场所至少设置1台塑料瓶专用回收机。

七、主要任务

(一)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拉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度。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然体加强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将垃圾分类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层面。

2.深化社区分类宣传。社区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是最有效的宣传载体,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全方位,多形式将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态势。

3.组织策划系列活动。策划市区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和进社区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征文、绘画比赛和知识竟赛、金点子和宣传创意征集等活动;组织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

4.发挥宣教基地作用。垃圾分类实施企业建设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市民和中小学生参观、体验、培训,形成初步理念、强化分类意识。

5.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利用“工、青、妇”、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树立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社会风尚。

6.组织传达学习。各单位根据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相关监管机构、收运企业、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分类流程和《中卫市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内容、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

1.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区)应制定年度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督导垃圾分类工作分批有序地推进,确保辖区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2.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车站、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垃圾分类工作力度,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分类范围。

(三)着力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1.创建示范小区。鼓励示范小区创新管理,建立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的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2.深化分类创新工作。深化垃圾分类创新及生活小区定时定点投放收集的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垃圾投放收运模式,结合实际,适时扩大范围。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3.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将机关党员干部参加垃圾分类行动作为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积极开展创建垃圾分类示犯单位活动,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4.扩大领导干部联系点范围。实施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制度,建立县(区)领导联系社区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关与社区结对,共同提高垃圾分类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5.加强经验交流和学习。编印《社区垃圾分类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和《中卫市垃圾分类工作社区案例》.定期在先进典型社区召开工作例会和现场交流会,促进各区、乡镇和社区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分享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经验,适时召开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研讨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四)开展垃圾减量

1.推进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程。力争在2019年投入运行,确保生活垃圾终端处置。

2.加快推进餐厨垃圾集中处置项目建设,落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项目建设,实现餐厨垃圾规范处理、源头减量。

3.开展园林垃圾处理工作。加强园林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园林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结合园林垃圾特点,开展园林垃圾处理项目,园林垃圾采用机械粉碎方式进行自然生物处理,用作园林维护施肥。

4.完善废旧物品回收市场机制。加大对废旧物品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物业小区废旧物品回收体系,使物业公司、居民、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更为有效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

5.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建设中卫市建筑垃圾处置项目,采取综合利用方式达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目标。

(五)完善保障服务工作

1.落实物业服务企业职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配合工作,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优内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社区开展垃圾分类投放和宣传等工作。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2.做好分类设备日常保障工作。垃圾分类实施企业负责,企业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分类垃圾桶、厨房垃圾专用袋的采购、配置、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到垃圾桶“数量合理、种类齐全图文清晰、摆放正确、专桶专用、清洁卫生无破损”,厨房垃圾专用袋“不断档、全入户,保障到位,大小适当,质量达标”,建设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

3.落实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由实施企业制定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的收运方案,实施垃圾减量项目,设备采购和工程改建,落实收运单位和收运车辆。合理配置收运能

力、规范日常作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分类垃圾按规定进行分类收集与运输,并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

4.继续发挥“三支队伍”作用。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培训教育队伍,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指导员队伍,以社区为单位组建以本社区居民热心人士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实现垃圾分类的培训指导和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化、常态化、专业化。

责任单位: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

八、工作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19年3月一2019年4月)

各县(区)组织相关部门学习调研垃圾分类成熟的一些省市先进工作经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调研,制定工作方案。筹备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开展前期宣传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运营资金。

(二)试点工作阶段。(2019年5月一2019年10月)

各县(区)和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分工,细化责任落实,购置设备设施,完成分类设备设施体系建设。组织动员培训,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

沙坡头区至少选择2个小区、3所学校、5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宁县、海原县分别至少选择2个小区、2所学校、3个机关单位开展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海兴开发区至少选择4个机关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深入推广阶段。(2019年11月一2020年9月)

各县(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健全管

理制度,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和考核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持续推进工作措施,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在城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延伸指农村镇(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体系,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覆盖范围。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成立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组长:李晓波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蔡菊市政府副市长

何建勃中宁县县长

许正清海原县县长

郭爱迪沙坡头区区长

张振红海兴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中宁县政府、海原县政府、沙坡头区政府、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接待办、市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经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警察局、市传煤中心,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宣传、组织实施自治区、市政府有关城市垃圾分类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中卫市相关政策和法规标准;指导县(区)制定城市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制度,并将各成员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主要领导参与,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形成市、区两级部门例会制度,由市、县(区)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推进协调会,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对接。充分发挥市宣传、妇联、团委、教育、旅委等系统分类工作的培训作用,提高城市垃圾收运处置保障能力。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大投入,确保落实。市、县(区)财政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资金,做到有钱办事,专款专用。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培训、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大对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力度,对环境教育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给予适当激励。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区)要认真分析总结试点工作每个阶段的典型和经验,并分别于2019年6月20日前、10月15日前向中卫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启动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楚雄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建设最美中国彝乡,打造“滇中翡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9〕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实现群众可接受、面上可推广、财政可承受、长期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全民参与。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建立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州级党政机关和确定为第四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率先开展垃圾分类,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同时,结合生活垃圾产出种类、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分类收集、处置设施短板等问题,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科学确定设施建设布点和服务覆盖范围,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

自xxxx年开始,10县市县城建成区分批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在乡村推广垃圾分类工作。至xx25年底,全州10县市全部实现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县市至少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州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覆盖,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其他县城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一)楚雄市。xxxx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新增分类投放收集设施400(套),分类收运车5(辆),启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到xxxx年底,楚雄市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4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xx%;到xx22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

(二)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xx21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xx21年底,4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3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三)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xx22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xx22年底,5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4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xx18〕3号)有关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县市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的“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引导农户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在行政村设立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按相关规定由专业单位统一收运处理。xx21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选择2个以上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优先从评定的美丽村庄中选择),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范围。

四、重点工作

(一)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让城乡居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结合楚雄州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智慧城市、平安县市、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定期深入社区、校园、公园等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现场宣教活动,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行动。

(三)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xx18〕2号)要求,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相关工作制度。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家校联合”“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配套政策,xxxx年,楚雄州、楚雄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21年,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22年,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州、县市、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配套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公民行为规范、分类考评办法等政策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建立完善分类处理体系,为分类处理回收提供支撑和动力,依法依规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县市探索推进计量收费、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建立健全征收体系,做到应收尽收。

(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中的类别、图形符号、说明、颜色等,配备标志清晰的“四分类法”垃圾收集容器,因地制宜确定投放位置、投放时间及投放规范等,引导居民自觉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优化布局垃圾箱房,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加大城区现有垃圾房、中转压缩站改造力度,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能好、标志清晰、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的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城市生活垃圾现象,实现规范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六)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体系。结合《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xx19—xx30年)要求,加快州、县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强化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等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的前端(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转运)、末端(分类处置)与城市发展有效衔接。积极鼓励禄丰县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发展。10县市要结合美丽县城创建,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场等终端处理设施,避免因终端处理设施缺乏导致垃圾分类后再出现混收混运混埋问题。加强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鼓励各县市建设危废垃圾处理厂,探索跨区域危废垃圾处置模式。

(七)探索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加大对可回收物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生活垃圾可回收体系,使可回收物、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可联系、透明度好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县市人民政府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依托牟定县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储存、中转、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八)探索城乡垃圾环卫设施共享共建机制。实现州域内部分县市及邻近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集中处置,实现设施共享。鼓励与楚雄市邻近的南华县、元谋县、牟定县、禄丰广通镇以上4县市(镇)生活垃圾运输至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享机制,减少财政压力及投入,将有限的资源产生的效益最大化。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垃圾分类后端处理场附近,逐步建立以塑料处理厂、金属处理厂、废纸处理厂、家电拆解厂、厨余处理厂、餐厨垃圾厂、污水处理厂等组成的垃圾处理园区,形成一个垃圾处置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充分利用运输、中转、处理共享系统节约处置设施资金投入。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开展阶段(到xxxx年底)。xxxx年楚雄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做好宣传发动、培训、设施配置、分类收运衔接等相关准备,作为全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极谋划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容、改造等工作,进一步适应分类需要,提升分类能力。

(二)推广延伸阶段(xx21年—xx25年)。其余9县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制度实施、设施建设、流程优化等配套工作,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加强分层次宣传培训力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稳步扩大延伸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实现公共机构及重点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巩固提高阶段(xx26年开始)。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工作成果,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继续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到xx30年前,资源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较为完善,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全面形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附后),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层层分解目标,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三)加大资金投入。州级、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投入力度,探索生活垃圾跨界转移补偿制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性补贴,全面保障资金投入。在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环节、终端处理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设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垃圾处置一体化。

(五)强化监督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红黑榜”机制,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的相关部门及企业予以通报,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六)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提升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认识。要建立有利于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和采取积分兑换、分类奖励、有偿分类、志愿服务以及与垃圾处理费相挂钩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办字〔20xx〕X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xx〕X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城市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1、各村(居)、社区于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选址,6月2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亭地面硬化,硬化标准米*米*米,放置4个垃圾桶,2个其他垃圾桶,1个有害垃圾桶,1个可回收垃圾桶;部分人口密集地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加大收集亭面积,增加垃圾桶数量。

2、各责任区于9月2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居建设,各社区于9月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小区打造。20xx年年底前,XX街道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三)分类标准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街道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镇政府工作人员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引领,积极推广。

街道机关单位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优先推动职工餐厅、下属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完善机制,全面推进。

逐步完善各类体制机制,制定科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完善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加强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衔接,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流程运行体系。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构建全程分类体系

1、分类规范投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制度,明确管理管理人、责任范围,做好责任范围内分类宣传教育及日常监督工作。

2、细化分类收集。合理设置规范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和分类收集容器,并统一分类标识。各村(居)负责垃圾分类收集亭地面选址硬化,国源保洁公司负责收集亭建设及垃圾桶更换;

垃圾分类宣传牌由街道统一制作安装。各社区负责协调各小区物业收集亭选址、硬化,垃圾分类志愿者设立,规章制度制定等;

收集亭建设、垃圾桶、垃圾分类宣传牌统一由街道制作安装。

3、实施分类运输。按照分类运输要求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对于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建立责任倒逼机制,确保分类质量。

4、实行分类处置。按照垃圾分类标准,对垃圾实行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由专业公司统一收集、统一处置,其他垃圾由保洁企业统一运送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加强各责任区创建

按照县里要求,我街道年底全域创建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街道以责任区为单位,严格按照示范片区创建标准,全力推动各责任区创建工作。各责任区由责任区书记负责,要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群众开展垃圾分类,通过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等形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主体、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实现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积极推进源头减量分流

积极推行净菜上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减少浪费和污染,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开展专业垃圾源头分流,积极探索专业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装修)垃圾管理,引导居民对建筑(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和袋装堆放。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建立废弃木材回收体系,加快废弃木材实现资源化再生利用。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等绿化垃圾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农贸市场、果树批发市场、超市等市场有机垃圾应转送到餐厨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XX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对全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和协调。同时各村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宣传推进。

2、广泛宣传发动,推进行动自觉。街道利用微信公众号、明白纸、宣传栏等渠道,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标语、村民会议等形式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使群众充分认识到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意义,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全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门进户,人人参与。

3、写入村规民约,建立约束机制。将垃圾分类制度写入村规民约,注明分类标准及处理方式,对分类不清的予以警告、罚款等惩罚性措施。相关制度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上墙公示,用制度促进村民分类习惯养成。

4、开展监督考核,确保长效运转。定期组织各村开展垃圾分类检查评比,对垃圾分类落实情况进行评分,对分类到位村、户进行挂牌、奖励;对宣传组织不力村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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