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应用案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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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第一篇】

关键词:档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行政处理;评析

在档案行政执法实践中,已有的档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对以后的档案行政执法实践起着不可忽视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但是,一些案例对档案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存在明显的问题和不足,令人遗憾,有必要给予评析和纠正,以防其起到不当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1 丢失国家所有档案案例

案例描述:2002年11月,临沭县在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时,发现两个镇政府档案室存在档案丢失现象,其中一个镇发现缺少33卷(包括组织人事方面的档案19卷),后来从组织委员处找到8卷,尚缺25卷,缺少的案卷中永久卷17卷,长期卷8卷;另一镇发现合并到本镇的一原撤销乡镇档案缺少11卷,均为1992年至2000年的长期卷。县档案局对此高度重视,反复研究制订了查处方案。先行下达时限一个月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在无改正结果的情况下,按照有关法律程序,成立了由档案行政执法员组成的调查小组进行立案调查,制定了《临沭县档案局立案报告表》,于2002年12月展开调查,调查过程中形成《陈述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案情调查终结报告》,并认真填制了《违法行为处理意见审批表》。经局长办公会多次研究,最后决定对两镇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收到告知书回执;告知期内,两镇并无陈述和申辩,县档案局于2003年5月19日制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两镇,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的情况下,分别对两个镇政府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内,这两个镇将罚款如数上缴财政罚款专户。日前已形成《结案报告表》予以结案。[1]

存在问题:行政处理不当、自由裁量偏失。

2 出卖国有档案案例

案例描述:西部山区某县肉联厂,原是该县较大的国有企业,共有职工近二百人,年产值上千万元。2006年10月,该厂正式改制为股份制民营企业。在改制期间,县档案局接到反映,说该厂档案有可能已丢失。档案局随即派人到该厂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该厂档案柜内文书及会计档案数百卷已全部不知去向,于是立即展开调查,后调查到原是负责看守该厂的留守人员张××(原在该厂食堂)当废纸全给卖到造纸厂处理了。因本案档案数目较大,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原该厂及改制工作相关人员以及当事人张××分别作了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2]

存在问题:违法行为定性不准、行政处理不当。

处理结果评析:本案中的第一个问题是档案违法行为定性不准。本案例取自《西部山区县几起档案丢失案例引发的思考》一文,是以丢失档案案例的形式出现的。从案件的行政处理结果看,也是按照丢失档案来处理的。那么,案件中违法行为的性质真是丢失档案的性质吗?不是。笔者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损失和擅自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综合性档案违法案例。第一,从起因上看,负责该企业改制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某肉联厂的档案进行有效的处置,使其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以致最后导致被人擅自出卖,负有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任。第二,从案件反映的实质上看,留守人员张××将档案出售是档案违法行为的实质。档案丢失是指档案去向不明。本案调查初期以档案去向不明展开调查无可厚非,但在调查终结时发现档案是由留守人员张××将档案出售给造纸厂时,档案的去向已经明了。也就是说,档案丢失只是假象,某肉联厂的档案并没有丢失,而是留守人员张××擅自将档案出售,违反了《档案法》第十七条“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规定。第三,从留守人员张××的主观意图上看,某肉联厂的档案放在档案室的档案柜里,有明显的档案案卷特征,其与一般的废纸是有明显区别的。留守人员张××作为看厂留守人员,其职责就是看护企业的财产不受损失,在明知企业档案是企业财产的情况下,仍将其出售,存在着明显的主观故意。第四,从留守人员张××的行为结果上看,其出售档案给造纸厂,致使其损毁灭失,已经造成了国有档案实质性损失的客观结果。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本案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一是负责某肉联厂改制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暂行办法》规定,没有有效地处置某肉联厂的档案,致使其最终被擅自出卖,负有因工作失误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任。二是留守人员张××违反了《档案法》第十七条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规定,擅自出卖档案,负有擅自出卖国家所有档案的责任。

本案例中的第二个问题是行政处理不当。从本案作者介绍的行政处理结果来看,对原该厂及改制工作相关人员以及当事人张××分别作了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这个看似合理的行政处理结果其实也存在着不当。第一,对原该厂及改制工作相关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是不对的。案例中没有提及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依据,笔者不好揣测,但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原该厂及改制工作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八种行为和《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六种行为都不相符,无法作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依据。而原该厂及改制工作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符合《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行为,即违反本办法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行为。而且,这也是国家档案局专门用于调节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关系的部门规章,是特别法。所以,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以《暂行办法》的规定� 按照《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办法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负有直接责任者及领导行政处分。案例中,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原该厂及改制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是正确的,但对原该厂及改制工作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则于法无据,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错误行为。第二,对留守人员张××的行政处理是以行代刑、以罚代刑。在我国档案法律法规中,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国有档案是严重的档案违法行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或者个人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从案例描述中可知,留守人员张××出售的“档案数目较大”,符合《刑法》、《档案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应当追究留守人员张××的刑事责任。而案例中只对留守人员张××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明显背离了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一种以行代刑、以罚代刑的息事宁人行为。针对案例中留守人员张××出售“档案数目较大”的违法行为,正确的行政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是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首先,是给予留守人员张××行政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其次,是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310号令)第三条规定,将案件按照程序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最后,是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决定给予留守人员张××行政处分的处理。第二是在案件调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留守人员张××出售的国有档案数目较大,涉嫌犯罪时,首先,是立即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其次,是配合公安机关、法院进行案件侦查、审判工作,及时掌握案件进度和最终结果;最后,是根据案件审判结果,给予留守人员张××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罚等行政处理。

通过对上述两起典型案例处理结果的评析可以看到,档案行政执法效果如何,关键在于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要做到行政处理于法有据,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就要不断地加强对档案专业和相关公共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地熟悉法律法规。只有真正地掌握和熟悉法律法规,才能把法律法规准确地运用到行政执法实践中去,不断地提高档案行政执法技巧和行政处理决断能力,防止对档案违法案件行政处理失当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临沭档。山东临沭县查处两起档案违法案件〔J〕.山东档案,2003(6):42.

典型案例【第二篇】

关键词PLC 典型教学工作案例 一体化教学

在多年的机电电气专业的PLC教学中,发现两个教学极端,一个极端是教学中理论掌握得很好作业也做得很好,但是在实践操作中无从下手,另一个极端是虽然动手实践操作能力比较强但是因为知识的短板也不能编写成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程序。从效果来看都没有达到维修电工的职业标准要求,不能达到中级工以上技能水平。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提炼出了一些PLC典型教学工作案例,由浅入深满足各个层次的学生学习需要,配合PLC仿真多媒体教学软件课堂仿真仿真教学,让学生从入门到完全掌握PLC,在教学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 典型单元电路应用

掌握以上典型工作电路,学生便掌握了基本PLC应用技能,只要组合以上典型工作案例便可以完成复杂的PLC控制电路,为下一步学生掌握顺序控制(SFC)打下了基础。根据教学经验,只要掌握以上典型单元电路,学生便初步入门PLC,只需要进一步精通,便可以从事相应工作岗位。教师在教学中可以任意组合,便可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学生教学要求。

应用举例――以延时电路为例

3 结语

在职业院校的一体化教学改革中,《可编程控制器》的教学改革更是作为一门核心课改革被提上了日程,各学校都在探索找到适合自己学校的一体化教学模式,编写了各种各样的工作页,有简单的有复杂的,但是无论哪一种模式的教学都应该囊括这些最基本的知识,只有把这些基础知识都包括在其中才能真正实现PLC的实际应用。从目前的教学效果来看,典型工作案例的教学是PLC教学的核心和基础。经过典型工作任务的教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教学效果,学生在各级各类技能比赛中均获得不错的成绩。

参考文献:

房地产策划案例【第三篇】

关键词:房地产策划;“羊群效应”;“蓝海”

房地产策划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涵盖了其各个环节。一般房地产策划工作包含:前期机会研究、产品初步策划、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详细产品策划、营销策划等环环相扣的几个阶段。良好的策划工作对房地产企业以及房地产业良性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从本质上讲,策划工作是在合适的时间将合适的产品传递给合适的客户。

房地产策划工作需要重新审视房地产业的发展。众所周知,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链的完整对于项目顺利完工上市至关重要。2007年,央行连续八次上调了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贷款利率从年初的%上调至%,2007年连续10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从年初的9%上调至%。进入2008年以来,央行主要通过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来抑制房地产业的过快发展,迄今为止,央行5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从年初的%上调至%的历史最高点。央行一系列金融工具的应用,紧扣央行适度从紧的金融政策,针对房地产业的过热发展。不断上调的贷款利率将增加居民买房的成本,抑制一部分的炒房行为;不断上调的准备金率将增加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成本,使得资金实力不足的房地产企业被淘汰。

外资方面,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来引导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行为,限制外资对房地产业的炒作。自1991年起,中国已连续15� 基于对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和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良好经济效应,流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外资逐年增加。200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部、央行等六部委共同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文,以下简称“《意见》”),主要从外汇管制、投资准入、市场购买以及信息监测等四个方面强化了对外进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规范。2007年9月27日,中央银行、银监会以银发[2007]359号文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2007年商务部颁布的《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中明文规定“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2007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从2007年12月1日起,外资将不再鼓励进入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同时外资被限制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存量房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

内资适度收紧,外资持币观望,房地产业发展趋缓,现在是对房地产企业的考验期。如何从策划工作入手来看待房地产业的发展呢?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有所谓的“蓝海”与“红海”之分,“蓝海”指企业所处行业的进入壁垒较大,具有较强的不可模仿性,大多数为技术独创型的企业;而“红海”则指企业所处行业进入壁垒较小,可模仿性较高,大多为劳动密集型的服务型企业,如餐饮、干洗等。房地产策划应借鉴“蓝海”的思维来提高房地产企业的独特性,在房地产大范围整合的时代赢得生存空间。以广东碧桂园为例,在大多数开发商大搞各种高档楼盘建设的同时,碧桂园独出心裁,以高效的开发效率,定位于中低端客户的产品为市场所热捧。碧桂园的开发模式就是房地产企业生存的“蓝海”。

今年4月初,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说:未来100天时很多房地产企业坚持不住,房地产业洗牌的100天。对于房地产业,外资受到限制,不能从事住宅产品的开发和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在日渐收紧的金融政策下,很多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将退出。这样的背景下,出于夹心层的企业即有一定的实力,但是面临发展的困境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生存下来。房地产策划要从企业出发,落足于市场进行运作,使得企业进入房地产业的“蓝海”。(1)策划要从房地产产品市场细分之下寻找市场突破口。以北京市为例,现在五环外的房价已升到10000元/㎡以上,产品以中高档住宅居多;而2007年北京市人均年收入为38000元,这样的差距表明,很多人无足够的经济能力购买房屋。进入2008年以来,虽然市场上一片喊跌之声,北京市的房价还是小幅微涨,表明北京市的房屋需求呈现刚性,但是,对于目前高企的房价,市场购买力仍显得相对不足。今年以来,广州市的房价一直呈现走低,广东省房地产行业协会于3月中旬《广东房地产蓝皮书2008》,其主要观点包括: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此基本持平,仍将持续建设用地供应偏紧的势态;预计2008年广州楼价可能跌穿2007年底的半年价,以8500元/㎡为中轴,呈窄幅波动。

因此,从市场需求入手、优化产品结构是房地产企业脱困的良好途径。从市场需求出发,开发房地产产品,不仅优化了市场产品结构,符合政策面的要求,也能一定程度上缓解融资渠道变窄带来的影响。

(2)在房地产策划工作中应避免“羊群效应”。没有对市场良好的认识,导致开发的“羊群效应”,加剧了产品结构的不合理。在2006年至2007年间,商业地产开发兴起了建造“shoppingmall”风潮。“Shoppingmall”由于其占地大、体量大,辐射区域广泛,一个城市能承载的大型“shoppingmall”是有限的,盲目开发导致资源浪费。由于“shoppingmall”的兴起与汽车文化有紧密的关联,而目前中国的中产阶级尚在发展当中,中国城市郊区的人口密度并不大,所以这种商业形式在中国的发展前途还得打上一个问号。

在房地产策划过程中的“羊群效应”将导致资源的浪费,使得本来有限的土地资源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城市发展的影响一定是负面的。企业也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条件,集中优势资源开发产品,避免盲目跟风建设导致企业陷入困境。

(3)增强房地产策划的操作性。房地产策划业一直是被忽视的一个行业,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策划仅仅纸上谈兵,没有操作性,不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某项调查数据显示:85%的企业曾经寻求过策划公司的服务,但只有4%达到了预期效果;58%的企业表示对策划公司提交的方案满意,但在执行3个月后,这一比例下降到6%;36%的企业老板表示,付了几十万,买回来一大堆文字图片,执行后才发现,这些东西都是一堆废纸。

房地产策划工作虽有一定的模式,但是也要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对工作侧重点进行调整。以产品初步策划为例,常规的程序包含:市场调研资料的整理分析、项目背景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机遇和特有资源梳理、项目资源因子分析及细分市场对照、项目定位(产品定位)、目标市场定位(客户定位)、经典案例的引用展示等。对于商业地产的初步产品策划侧重于项目定位,而住宅地产则侧重于目标市场定位。

对于房地产策划,一定要讲究资源的整合利用,具有全局性,从项目的全程运营出发,讲求产品、策划、传播、通路、执行之间的细节完美,使得企业在战略平台上不会出任何差错,在战术运用上也会详略得当,在营销组合上更会出奇制胜,打造完善的营销平台和完整的战术体系。

房地产业进入整合期,良好的策划能增强房地产企业的竞争力,规避项目开发经营中的不利因素,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在日益严峻的商战中创造利润,赢得生存。

参考文献

[1]翁少群,刘洪玉.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外资参与及其影响[J].建筑经济,2005,(9).

房地产策划案例【第四篇】

1.1国内房地产税务筹划研究现状曾程(2010)指出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税务筹划研究起步较晚,尤其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筹划研究仅仅只有十几年。贺志东编写的《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2002年出版)第一次比较系统地讨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随后也有学者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进行了实际案例实施。但总体来说,我国在该领域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级阶段。1.2税务筹划的基本原则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充分了解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基础上,当存在多种的纳税方案的选择时,纳税人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组织及交易事项的复杂筹划活动,因此,要做好税收筹划活动,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事先筹划原则;4)成本效益原则;5)风险防范原则。1.3房地产行业税收存在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随着,我国将土地、房屋收为国有,房地产市场从此消失。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实行改革开发政策,中国房地产业才重新开始发展。进入21世纪,我国房地产逐步进入了发展高涨期,大量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各地茁壮的成长起来,成片的土地被开发,住宅、写字楼、商业大厦等纷纷拔地而起。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已成为拉动我国经济的火车头,为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与此同时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还存在着以下问题:1)房地产相税费多,“费挤税”问题较突出;2)税收政策在房地产的分布不合理;3)税收政策在房地产的分布不合理;4)现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存在缺陷;5)内资和外资房地产企业存在着不同的税收制度;6)土地增值税的设计不合理,无法充分发挥调节的作用;7)房地产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不紧密;8)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深层次辐射力不强。

2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的概念与策略

2.1土地增值税概念土地增值税是一种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以纳税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法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土地所有权为转移条件下,按一定时期内土地价格增加部分征税;另一种则是在土地所有权转移时,按土地所有者出卖土地的价格高于其购入价格部分征税。2.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2.2.1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所获得的增值额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但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不是增值额,还须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所以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是计算增值额时须把握的两个关键问题。2.2.2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问题目前我国采用的土地增值税税率是4级超率累进税率,其中最低税率为30%,最高税率为60%。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为4个级次,分别规定每一级次对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次的,对超过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4级超率累进税率中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如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包括50%在内,均适用30%的税率。为了计算简便,《实施细则》还给出了不同税率相对应的速算系数,具体见表1。2.3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基本策略2.3.1优先安排策略进行房地产投资决策时,同等条件下,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应优先安排。按照《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相关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决策时,要考虑投资普通标准住宅项目以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2.3.2整体转让策略整体转让行为的筹划,以房地产进行联营投资的,一方以土地、房屋作为联营入股资产进行投资的、可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可将整体转让行为或转让土地行为转变为股权投资、股权转让,从而免征土地增值税。2.3.3资金结构策略根据房地产企业投入的资金结构选择合适的扣除方法。按照《税法》规定,凡能够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证明、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的,允许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扣除。凡是不可以按照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则应按相应的规定计算扣除。据此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结构情况进行合理的选择。

3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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