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言五首诗词(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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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言五首【第一篇】

它是白居易途经太行赋诗的地方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祖籍山西,生于郑州新郑(今河南新郑县),曾官翰林学士,后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被腐朽的官僚势力攻击,并捏造“伤名教”的罪名,将他贬为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这对他是个沉重的打击。宪宗元和十年,白居易被贬赴江州途径王莽岭时,满怀激愤地写下5首《放言》诗。其中一首言道:“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才须待七年期。周公恐惧流言后,王莽谦恭来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身真伪复谁知。”

这首诗的总体意思是借两个历史人物的对比说明识别忠良与奸邪的难度。人们易为流言所惑,误认忠良有二心;或为奸臣所蒙蔽,误认奸臣为忠良。教导人们看人不要看一时,而要看一世,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诗题“放言”,就是无所顾忌,畅所欲言。

它是王莽与刘秀交战的古战场

在中国历史上,王莽的形象一直很糟糕,无论是班固的《汉书》还是司马光的《资治通鉴》,都无一例外视其为“逆臣贼子”、“伪君子”,从而将其牢牢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饱受世世代代人们的唾弃。

其实看待历史,立场不同往往大相径庭。站在封建正统的立场上自然会贬斥王莽,因为王莽作为外戚的代表不仅篡夺大权而且另立新朝,这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当时的情况也是如此,当王莽要当皇帝的企图暴露时,以刘氏宗室为主的反对势力就开始了反抗。然而近代以来,有些学者在努力地为王莽翻案,其代表人物是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胡适和现代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葛剑雄。他们认为,西汉从立国至王莽时已历200多年,那时国家政治极其腐败,官员穷奢极欲、贪得无厌,百姓备受盘剥难以忍受,社会到了非变不可的时候,王莽登基是顺应了历史的需要,是必然中的偶然。说他犯错不在登上新朝皇帝宝座,而是改革过急,得罪了太多的人,激化了社会和阶级矛盾,促使赤眉、绿林等农民起义爆发。

然而不管历史作出何种评价,王莽岭曾是王莽与刘秀交战的古战场这是不争的事实。在王莽岭的西入口有一个小村庄,叫营盘村,相传西汉王莽追赶刘秀到此安营扎寨,王莽岭便由此得名。王莽岭上的将台、刘秀跳等都是西汉末年那段不寻常历史故事的遗迹。王莽岭南面的刘秀城、马武寨,王莽岭北面的郭亮城,这些地名都和当年王莽刘秀的争战有关,这些地方都是当年的古战场。

如刘秀城,其实是山,主峰海拔1632米。相传刘秀受王莽之逼,逃到此地,依托四周悬崖绝壁的天险与王莽抗衡,两山一沟相隔,沟名“城壕”,仅有一条小路可通山顶,有“一人当关、万夫莫开”之险。现在山顶尚有房基痕迹和残砖败瓦,是刘秀城寨之遗迹。东南有一崎岖小道可通河南,名叫“掰破梯”,相传刘秀被围时,曾对天祈祷,山遂自行掰开,刘秀顺此路逃往河南。

它创造了中国多村筑路史上的奇迹

除了这些真实的历史记录,王莽岭还有不少生动的历史传说,如远古神话《愚公移山》的故事发生在此,道家始祖老子西行时在这里酝酿了《道德经》,春秋时期楚国琴师俞伯牙在这里创作了古代名曲《高山流水》等。然而传说毕竟是传说,令人感叹惊讶的是,这里竟然出现了当代愚公的故事――锡崖沟830个村民,用了30年时间,硬是在悬崖峭壁上凿出来一条“之”字形的千米长的挂壁公路,成为罕见的现代奇观。

王莽岭山脚下美丽的锡崖沟,东有马东岭,西有桦山,南有青峰围,北有王莽岭,四山阻隔,上山、下山全得攀登绝壁。“因地形险要,无行路之便,沟人多自给自足,自生自灭,偶有壮侠之士舍命出入。”现今200多户人家的祖先都是古代战乱和灾荒年代逃进山里来的,千百年来,他们过着原始人一样的生活。1962年,为了改善闭塞的生存环境,村民用钢钎、铁凿等最原始的工具修路。从此,锡崖沟开始了艰难而漫长的修路征程。

第一次在悬崖上抠出一条小道,只能胆大的人走,他们试图赶猪出山,结果赶了27头猪走了一里多路就摔死了13头。第=次,他们又换了一个方向修路,修到半途,无法前进,反而引得山上的狼进了村,被称为“狼道”。第三次修路,他们想凿一个洞钻出去,结果打了100米,碴也不好出,烟也无法排,结果这个洞变成了“羊窑”。三起三落,三次失败,但锡崖沟人并不放弃,男女老少齐上阵,破釜沉舟,1991年,这条山路才得以打通。

它是太行山自然景观的典型代表

王莽岭是陵川与河南辉县的界山。山之东崖,俗称“天柱关”,由高低错落的56个山峰组成。大者,峰顶可跑马,小者状如笔尖耸立,有“鸵鸟峰”、“一柱擎天峰”、“姊妹峰”、“天官赐,福峰”、“龙泉宝剑峰”、“莲花峰”、“仙女峰”等等,巍峨峥嵘。山之南部千仞峭壁,如一石削成,“千峰争攒聚,万壑绝凌历”。北部巍岩相迭,青莲秀出,群峰连绵。驻足山顶,太行雄姿尽收眼底。

这一地区属断层地质带,是华北平原和黄土高原的“分水岭”,既有北方山水的雄阔壮伟,又有南方风光的文静秀美,是罕见的自然景观。壮美的山川、诗一般的田园风光和浓郁的原始气息构成了一方神奇的人间仙境。来过此地的画家、摄影家及丈人墨客无不感慨:“八百里太行,此处才是她的真正灵魂所在。”著名人物李锐先生更是赋诗感叹:“不登王莽岭,岂识太行山。天下奇峰聚,何需五岳攀?”

王莽岭景区气候宜人,年平均气温仅10℃,酷暑时节气温一般都保持在18℃~24℃之间,被古人称为“清猿圣境”。这里的植被覆盖率为90%,森林覆盖率为80%。其中原始植被约占60%,退耕还林,人工造林约占30%,森林茂密,是个天然大氧吧。那些千姿百态的奇峰石林,座座拔地而起,尤如一根根顶天立地的石柱,又像一片片玉笋耸立,在雾霭云海中争奇竞险。更妙的是,在这些石峰之巅,均有参天的松柏覆盖,在绝壁石隙间,亦有弯曲多姿的乔灌凌空飞旋。

放言五首【第二篇】

人生在世,从上学读书与人结交起至终老归山,谁没有几个朋友?广义称友者,名目繁多。从一生经历而言,同一地出生者可为乡友:同校读书,则为校友;同在部队服役,则为战友:同时落难乃至一地服刑,则叫难友。兴趣爱好相同而曰友者更多,诸如文友、诗友(又曰吟友)、画友、钓友、棋友、歌友、舞友、票友。古人伯牙善琴,钟子期善听,因一曲高山流水而结交,似可称为琴友。而今,同桌打过几次麻将者,常自诩为“牌友”:同沉迷于地下者,因俗语曰“买码”,还有称为“码友”的。真可谓五花八门,一言难尽!

以上所述名目繁多之“友”,皆因人生某一点相同而名之。如何择友?孔子在《论语-季氏》中曾提出三条标准,即“友直,友谅,友多闻”。友直,即朋友之间能椎心置腹,坦诚相见,直言规劝,谓之诤友:友谅,即彼此互相体谅,互相关爱,可谓挚友、良友;友多闻,友人见多识广,堪为师长,可称师友或益友。据史料记载,毛泽东在湖南一师求学期间,遇汨罗学子吴竹圃勤奋好学,学冠群辈,便“视为畏友而深交之”。畏友,当属“多闻”者也。

“君子之交淡若水”。古人交友十分讲究一个淡字,所谓“友如作画须求淡,文似看山不喜平”。淡义有二:一是忌权势。“以势交者,势倾则绝”,树倒猢狲散,“昨日屋头堪炙手,今朝门外好张罗”。(白居易《放言五首》)这就是古今以权势结交者的生动写照。二是忌财利。“以财交者,财尽而交绝”。“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还能“淡”得起来吗?

往日呼朋唤友者,一旦走到了一起共事,在一个锅里分饭吃。还能继续为友者我见得不多,有的却渐次生分,甚至反目成仇者也决非绝无仅有。何故?盖因权势、财利作祟也我晚年供职于某机关,遇到一位校友出任市委书记,每次见面他总是以我那低他一个档次的职务相称,而且对我主持的市报文艺副刊妄加评点,自以为官大一级才高十倍,我当然也不再将他当“友”了。这就是权势的缘故。再说,同在一个单位共事,对同一问题的理解、看法和处理办法免不了产生分歧,甚至各执一端,争得面红耳赤。一旦遇到评优、评薪、升职等利益攸关之事,便会有竞争、猜忌而伤着了和气。正如韩愈在《柳子厚墓志铭》中所言:“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若是遇到暴风骤雨,生死攸关的“大利害”,则往往只求自身解脱,顾不了什么亲情友情了。曾记否,在当年“反右”的日子里,往日的朋友,一夜之间便将你茶余饭后的谈资,断章取义,写成大字报贴了出去,以“知情人”的身份“反戈一击”,让你有口难辩。及至十年浩劫,一个单位内更是山头各立,壁垒森严,互相杀伐。反目成仇。此后很长一段时间,人们尚心有余悸,“逢人且说三分话,岂敢全抛一片心”啊!因此,我以为广义的为友易,而求相交如水的友人难,共事还能为友者更难。

古语云:“四海之内皆兄弟”。而今亦有歌词目:“朋友多了路好走”。这话自然不错,但似乎得有两个前提:一是社会和谐,不再提倡“与人奋斗,其乐无穷”:二是朋友之间视权势财利如粪土,遵循为友的道德底线,诚如是,朋友当然越多越好,人们之间的友情也能如松、竹、梅“岁寒三友”经风霜雨雪而不衰。

放言五首【第三篇】

首先碰到的困难是,对字义、词义的理解。中国的字义、词义变化很大,往往一字一词多解。例如,"玄黄"一词,一般是天地的代称,有的却指丝帛,有的又作疾病解,需要将这两个字的上下文联系起来,才能界定它的含义。这种变化在诗词中尤其显著。又如长安原是汉、唐的京城,可是在旧体诗中常把长安泛指京城,不论在哪个朝代。这还容易理解,如把京城称"日边"、"日下",就难懂了。又如酒,李白诗中叫"中圣",杜甫诗中叫"竹叶",李贺诗中叫"琥珀"。毛泽东《致陈毅》中说:"李贺诗很值得一读",李贺诗有一特点:好用代词,不直说物名。如剑曰玉龙,天曰苍圆,秋花曰冷红,春草曰寒绿。中国古典诗词讲究比喻,其中明喻、暗喻比较容易看懂,借喻则难懂,弄通它需要具备有关的知识,例如柳宗元《郊居》:"莳药闲庭延国老,开樽虚阁待贤人。"以"国老"代甘草;以"贤人"代浊酒。又如苏轼《雪》:"冻合玉楼起寒粟,光摇银海眩生花。"以"玉楼"代肩;以"银海"代目。这些在读诗词时都得好好琢磨。

诗词,尤其是格律诗,因为受押韵、平仄、对仗等要求的制约,有的字的字义往往是似而非,不像在散文中那样确切。如李群玉《送萧十二校书赴郢州婚姻》:"马穿暮雨荆山远,人宿寒灯郢梦长。"自古都说"夜长梦多",而这里为什么偏说"梦长"?这除了表示新婚情绵绵之外,还因为这首诗押的是"阳"韵,所以用了"长"字。下面是两例是为了平仄合辙而迁就用字的。杜甫:《春望》"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只有白发搔更短的,哪来的白头搔更短呢?因为这一句按格律应是"平平平仄仄",第一个字可以不论,第二字不能通融,必须是平声,而"发"字恰是仄声,那就只好用平声的"头"字来代替。李商隐《无题》:"风波不信菱枝弱,月露谁教桂叶香。"只有桂花香,哪来的"桂叶香"!因为这一句按格律应是"仄仄平平仄仄平",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第六个字必须是仄声,通融不得,那就只好以仄声的"叶"字来顶替平声的"花"字。

为了对仗而迁就用字的更常见。如杜甫《春宿左省》:"星临万户动,月傍九宵多。"意思是星斗灿然欲动,临于万户;皓月当空,光明于九宵。若在散文中,这个"多"字就显得多余的了,而在这首诗中,却是不可少的,一来以"九宵多"与"万户动"相对仗,二来是为了押韵,这首诗押的是"歌"韵。又如杜甫《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其四):"生理只凭黄阁老,衰颜欲付紫金丹。"这一联的意思是:自己的生计全靠黄阁老来照顾,而衰老的身体则托付给丹药来治疗了。其实作者服用的未必就是"紫金丹",其所以用这一词,完全是为了与出句的"黄阁老"相对仗。

读诗词,对字义、词义的理解,不能太较真----死抠字眼儿,需要联系诗词诸要素来"望文生义"。初学者如果有教师辅导,当然方便得多;若没有这条件,那就需要购置注释比较详尽的选读本,还要具备《词源》、《辞海》之类的工具书。

第二个难点是语法。阿拉文库与文言文的语法有很多差别,诗词的语法与文言文接近,但又有很大的差别。一是因为在诗或词的一句区区几个字之中,要舒展相当丰富的想象,不得不力求简洁,凡是可以省去的字,尽量省去;二是受句式、字数、格律等要求的制约,有时不得不把词的位置变动,或者改变词性,突破常规句法。诗词的语法相当复杂,初学者也难一时全弄通。

(一)首先是省略。最常见的省略是姓名,如杜甫《咏怀古迹五首》(其五):

诸葛大名垂宇宙,宗臣遗像肃清高。

三分割据纡筹策,万古云宵一羽毛。

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

运移汉祚终难复,志决身歼军务劳。

诗的第一句中的"诸葛"是诸葛亮的简称;第五句中的"伊吕"是佐商汤王的伊尹与佐周武王的吕尚的简称;第六句中的"萧曹"是西汉初丞相萧何与曹参的简称。在诗词中往往把春秋时齐国的政治家、知心朋友管仲和鲍叔牙简称为管鲍,把汉朝的史学家班固和司马迁简称为班马,文学家扬雄和司马相如简称为扬马,在爱情故事中又把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简称为司马文君。

诗句中常常省略介词、连接词、动词、副词、谓词等。例如:

王维《山居秋暝》:"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这两句按常规语法应是"明月照于松间,清泉流于石上。"这里省略了个"于"字,并且把动词的"照"、"流",和宾词的"松间"、"石上"换了个位置,也可算作倒装句。在诗词中,常把"于"、"则"、"而"、"有"等字省略了的。这种省略比较容易理解,某些省略了动词、谓词的句子就比较费琢磨些。又如,杜甫《喜观即到》:"江阁嫌津柳,风帆数驿亭。"这两句的意思是:"江阁久凭,嫌津柳之碍目;风帆渐近,数驿亭以慰心。"词的省略更是常见。例如李清照的《如梦令》:

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现将词中省略的词语用括号括起,表达如下:

昨夜雨疏风骤,(女主人)浓睡不消残酒。(早晨女主人)试问卷帘人(今天景色如何),(侍女)却道"海棠依旧"。(女主人纠正说:)"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因此说,诗词中不完全的句子经常见。诗词是最精练的语言,几十字中要表现尺幅千里的画面,句子结构要压缩。一般是无谓语,或谓语不全。如所谓名词句,一个名词性词组,就算一句。例如 杜甫的《春日忆李白》中有:

清新庾开府, 俊逸鲍参军。

渭北春天树, 江东日暮云。

是说李白的诗清新得像庾信的诗一样,俊逸得鲍照的诗一样。当时杜甫在渭北(长安),李白在江东,杜甫见了暮云春树,触景生情,引发了甜蜜的回忆。意思很清楚。

又,崔颢《黄鹤楼》:“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这里“晴川历历”是一句,“芳草萋萋”是一句,“汉阳树”与“鹦鹉洲”则不成句子。但汉阳树和晴川 ,芳草和鹦鹉洲的关系却表达出来了。因为晴川历历,所以汉阳树更看得清;因为芳草萋萋 ,所以鹦鹉洲更美。

又,杜甫的《月夜》:“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云鬟湿”是一句,“玉臂寒”也是一句,但“香雾”和“清辉”则不成句子,而关系是很清楚的。杜甫惦念妻子,想象她在富县(陕西)独自一人观看中秋明月,在乱离中惦念丈夫,深夜无眠,云鬟为露水所侵,已经湿了,有似香雾;玉臂为明月的清辉所照,越来越感到寒冷了。

有时,表面上好象有主语、动词、宾语,其实仍是不完全句。如苏轼《新城道中》“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这不是两个意思,而是四个意思。“云”并不是“披”的主语,“日”也不是挂的主语。岭上积聚了晴云,好象披上了絮帽;树头初升起了太阳,好象挂上了铜钲。

(二)在诗词中,为了适应声律的要求,在不损害原意的原则下,诗人可以对语序做适当的变换。如七律《送瘟神》第二首:“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第二句的意思是中国(神州)六亿人民都是舜尧。依平仄规则是“仄仄平平仄仄平”所以“六亿”放在第一二两字,“ 神州”放在三四两字,“尧舜”说成“舜尧”。“尧”放在句末,还有压韵的原因。

又,《浣溪纱。1950年国庆观剧》后阕第一句“一唱雄鸡天下白”是“雄鸡一唱天下白”的意思。依平仄规则是“仄仄平平平仄仄”,所以“一唱” 放在第一二两字,“雄鸡”放在三四。

《西江月。井冈山》:“早已森严壁垒,更加众志成城。”“壁垒森严”和“众志成城”都是成语,但是,由于第一句应该是“仄仄平平仄仄”所以“森严”提前到三四字,“壁垒”后置。

《浪淘沙。北戴河》:“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曹操《观沧海》原诗是:“秋风萧瑟,洪波涌起。”单依《浪淘沙》规则应是“仄仄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故“萧瑟”放一二 ,“秋风”放三四。

语序的变换,也不能单纯了解为适应声律要求。它还有积极的意义,即增加诗味,使之成为 诗的语言。杜甫《秋兴》(第八首)“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要认为应是“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那就错了。“香稻”、“碧梧”放前,表示诗人所咏是香稻和碧梧,反是则所咏是鹦鹉和凤凰,不合秋兴题目。又,杜甫《曲江》第一首“且看欲尽花经眼,莫厌伤多酒入唇。”上句有“看”则“经眼”好象是多余,下句“伤多”(感 伤很多)似应在“莫厌”之前,但若然则即使平仄不失调,也是诗味索然。所以,这些地方如果按散文要求,那就是不懂诗词艺术了。

念奴娇赤壁怀古

苏轼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

遥想公谨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醉花阴

李清照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消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渔家傲

范仲淹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凉州词

王瀚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三)诗句中改变词性也是常见的。例如:杜甫《漫兴》"糁径杨花铺白毡,点溪荷叶叠青钱。"第一句中的"糁"字原是名词,即米饭粒,可是在这里却作动词"抛撒"解。这两句的意思是:米饭粒似的杨花,抛撒在路上,像铺上了一层白毡;小小的荷叶,点在溪面上,象叠起的青钱。还有名词当作形容词的,如杜审言《和晋陵陆丞早春游望》:"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曙"和"春"字都是名词,可是在这里"曙"用来成了形容"云霞","春"用来形容"梅柳"。这两句的意思是:云霞和太阳一同从海上升起,像曙光一样;梅柳在江南(渡江),早已着上春色。还有动词作形容词用,形容词作动词用,动词作副词用的,这里不一一例举了。所以读诗词更讲究"咬文嚼字",咬出文外之义,嚼出字外之意。各种版本的注释也不尽一致,还要靠读者自己多琢磨。

第三个难点是弄通古语、典故。用古语、典故状物、写景、伤时、感事、酬谊、抒情,是中国古典诗词艺术的传统和特点。读一首诗或词,若不把其中的古语、典故等原委弄明白,就不能理解全诗(词)的含义,更谈不上领略其意境和艺术构思。例如李白《送贺宾客归越》:

镜湖流水漾清波,狂客归舟逸兴多。

山阴道士如相见,应写《黄庭》换白鹅。

这是诗人为他的好友贺知章还乡时写的一首送别诗。贺知章在朝庭官居太子宾客,故称贺宾客;贺是山阴(今浙江绍兴市)人,属越地,故云归越。镜湖就是绍兴的鉴湖;贺知章自称"四明狂客",故曰:"狂客归舟逸兴多"。诗的后两句用了东晋大书法家王羲之的故事。王羲之喜爱白鹅,山阴有一道士,请他写《黄庭经》(道教经典之一),以所养的一群白鹅为报酬。贺知章也是书法家,工草隶,亦是山阴人。诗中以王羲之比贺知章,说《黄庭经》换白鹅的故事,又将在山阴发生了。现在有的学书法的同志,把这首诗写成条幅送人。若是送给离退休好友,没问题;若是送给在职的就不适合了,因为贺知章是向朝庭请渡为道士而还乡的。若是对方也爱好书法,很相称;否则就显得勉强了。

白居易遭权贵所忌,被贬谪为江州司马,赴任途中唱和他的好朋友元稹《放言五首》,写了一组政治抒情诗,亦名《放言五首》。组诗就社会人生的真伪、祸福、贵贱、贫富、生死诸问题,纵抒己见,每一首中都引用典故或古代警语名句,宣泄不满和劝导朋友。文化大革命中的"九一三"之后,社会上曾传抄其三: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这诗除了以"试玉"、"辨材"作比喻,表示受诬陷的人应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自会澄清事实,辨明真伪外,还举了两个历史故事。一个是周公佐成王,当时曾有人怀疑他有篡权的野心,但历史证明他对成王一片赤诚;一个是西汉末年王莽"爵位愈尊,节操愈谦",但历史证明,他的谦恭是假,代汉篡权才是他的真面目。读者若不弄清这两个典故,就很难理解这诗所包涵的深刻哲理。《放言》其二:

世途倚伏都无定,尘网牵缠卒未休。

福祸回还车转毂,荣枯反复手藏钩。

龟灵未免刳肠患,马失应无折足忧。

不信君看奕棋者,输赢须待局终头。

第一句的"倚伏"二字,系引自《老子》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是这一警语名句的简化,意思同现在我们常说的坏事可以变好事、好事可以变坏事差不多。第二句的"尘网"是把现实世界看作束缚人的罗网的意思。陶潜《归田园居》:"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第四句中的"手藏钩",是古代一种将钩藏在手中叫别人猜的游戏。第五句中的"龟灵"是占龟卜卦虽然灵验的意思;"刳肠"即开膛剖肚之患。第六句中的"马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一典故的简称。读者如果不把这些词的原委和含义弄明白,就很难理解这首诗所反映的祸福观,以及诗人遭受打击之后的政治上不服输的精神。

有一点古籍基础的人,对诗中的古语、典故比较好理解些,但也不能对所有这些一看就明白,因此读诗词时就要好好读注释。但是现在出版的古典诗词选本,对典故的注释有的太简单,甚至语焉不详;有的诗词《鉴赏辞典》,撰稿人解析评论甚详,而忽略对古语、典故的注释。所以必要时还得查到典故出处,找出原著来读。有的诗人,如晚唐李商隐和北宋受他影响颇深的"西昆派",其作品用典,爱用古语、典故,有的是非常晦涩难懂的。所以元好问在《论诗绝句》中说:"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意思是:西昆派的诗虽好,但诗中典故太难懂了,需要西汉郑玄那样的经学大师来作注解。初学者碰到这种情况,那就来个"不求甚解",或者"绕道走",无须花过多的时间去死抠。

此外,要弄懂古代许多名词称谓,也是很费劲的。例如,我国古代天文学家,在黄道赤道两侧一周,选取了二十八个星宿作为观察天象的标帜,称为"二十八宿"。在古典诗词中,往往以二十八宿的名称表示方位或地域,多数人不看注释,是弄不明白的。

领会诗意,这方面学问最大。中国的诗词,尤其是那些比兴诗,都是"意在言外,使人思而得之"。(司马光:《迂叟诗话》)这个"思"字是大有学问的。有的诗词,字面上难懂,但只要从字面上弄通了,诗意也就大致领会了。有的诗词,字面上很容易懂,而要真正领会诗意,却很不容易。例如,苏轼的《花影》:

重重叠叠上瑶台,几度呼童扫不开。

刚被太阳收拾去,却教明月送将来。

乍看,这首诗是咏物诗,很明白;细细琢磨,则是首政治抒情诗,不简单。原来是苏轼慨叹他的政敌-----所谓"熙丰小人"----在宋神宗死去、哲宗即位、高太后临朝时,全被贬谪(刚被太阳收拾去);而到高太后死去、哲宗亲政时,又全被起用了(又教明月送将来)。是苏轼用以抒发政敌被起用的愤懑的。又如柳宗元的《江雪》: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乍看,是首写景诗;其实是柳宗元被贬到永州之后,借歌咏隐居在山水之间的渔翁,来寄托自己孤傲的情感,抒发政治上失意的苦闷和孤愤的,是首深沉而含蓄的政治抒情诗。又如王建的《新嫁娘词》: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未谙姑食意,先遣小姑尝。

乍看,是首人物素描诗;其实是作者抒发屈居卑下、操刀捉笔、仰人鼻息的官府小吏的牢骚的。王建这位中唐著名诗人,出身寒微,中了进士之后,晚年才为陕州司马。司马是州郡的属吏,位在别驾、长吏之下,等于现在的小科员。与这首诗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朱庆余的《闺意献张水部》: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乍看,是首写新嫁娘情怀的诗;其实是作者进京应考时,呈给张籍投石问路的诗。张籍是中唐著名的乐府诗诗人,和王建齐名,世称"张王" ,历任水部员外郎、国子

司业等职,故世称张司业或张水部。其乐于提携后进又与韩愈齐名,故朱庆余写了这首诗,首先征求张籍的意见。作者把张籍比作新郎,主考官比作姑舅(公公、婆婆),自己比儿新娘。

上述那个"思"字,是指有事实根据的分析,不是胡猜。这里说的事实,至少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作品的时代背景;二是作者特定的境遇和心态;三是作者创作时的用意。

有的诗词还要知道它的"本事",才能理解其意。所谓"本事",就是触发诗人词人写这作品的具体故事。例如杜甫《又呈吴郎》:

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

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

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

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盈巾。

这诗的"本事"是这样的:杜甫飘泊到四川夔府的第二年,住在一所草堂里。堂前有几棵枣树,西邻的一个寡妇常来打枣,杜甫从不干涉。后来杜甫把草堂让给一位姓吴的亲戚(即诗题上的吴郎),自己搬到离草堂十几里远的东屯去住。不料这姓吴的一来就在草堂插上篱笆,禁止打枣。寡妇向杜甫诉苦,杜甫便写此诗劝告吴郎。以前杜甫写过一首《简吴郎司法》,所以此诗题《又呈吴郎》。诗的大意是: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听任西邻来打枣,因为她是没有吃的、又无儿子的老寡妇。如果不是穷困到如此程度,她哪会来打枣呢?正因为她怀着恐惧心理,我不但不干涉,反面表示亲善。现在老寡妇见到你(远客),就提防你不让她打枣,未免多心;但是你一搬进草堂,就忙着插上篱笆,却象真的要禁止她打枣呢!这老妇人被官府剥削得穷到只剩下骨头了,使人想起兵荒马乱,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不禁热泪盈巾!若是你不知道这诗的"本事",你就不能逐句理解诗意,不能体会到诗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深厚感情。

一般诗词注释本都注以作品的本事,有的是比较可靠的,有的则是后人牵强附会编造出来的。例如苏轼的《贺新郎》(乳燕飞华屋),在《宋六十名家词.东坡词》题下有一序言,说是这首词是为杭州的一个妓女而写的,在胡云翼选注的《宋词选》中,指出这个本事未必可信,词的真正内容是作者自抒其怀才不遇的抑郁心情。所以初学者须选购较好的注释本。

放言五首【第四篇】

内容提要: 《改革放言录》结合中国实际对宪法中基本经济制度的要点实事求是地进行了解说,对其中蕴含的一般理论做出了十分有益的探讨。值得商榷的地方: 革命的政治经济学说能否稍加改造就成为建设的理论, 须研究财产的国家所有制在多大程度上是对全民所有制的肯定,多大程度上是否定; 须更合理地回答非公经济能存在多久, 终归向何处去的问题;论述基本经济制度, 似乎过多受到官方身份的限制;非公经济上了宪法, 若无行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仍不足以保障私有财产不会被无偿剥夺;民营企业飞速发展的秘密应在政治法律领域寻找, 应更进一步讲清只有落实民主、法治, 经济体制改革才可能成功。

原本拜读过胡德平先生的《中国为什么要改革》,最近又仔细拜读了他的新着《改革放言录》(以下简称《放言录》),我对其中关于经济制度的论述印象特别深。因为,这些论述直接关系到宪法中经济制度相关条款的修改、解释和实施,而这些都属我的专业领域。或许因为长期在全国工商联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因,《放言录》作者对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特别关切,因而也对相关的其他经济成分有很多有价值的论述。现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谈谈阅读这部着作关于我国经济制度关键要素论述的感受和思考。

一、对宪定经济成分的既有解说

(一)关于国有经济

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除公有制外,多种经济成分主要还有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和外资经济,其中私营经济、个体经济通常合称民营经济。

或许因为与其作者工作联系不密切的原因,《放言录》对于国有经济的论述不多,但其特点很清楚。一方面,其作者肯定宪法规定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地位,另一方面强调全民所有的主体归位问题。

《中国为什么要改革》一书显示,历史上是胡耀邦先生首先敏锐地注意到了全民所有制主体不能归位,实际上成了“全民所无,或者全民所困”的现象。这种现象的症结,是国企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占有全民巨大资源,但和全国人民的利益没有直接挂钩,全民既不知企业的权益何在,企业也不知对全民有何义务”。[1]有意思的是,《放言录》作者继续推进了胡耀邦先生这方面的观察和思考,他注意到:“公有制全民所有,一直体现不出来”,“国企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其所有者如何到位?我认为至今还是亟待努力破解的一个大问题”。[2]

《放言录》作者进一步观察到了“国企收益的集团化、变相私有化,而企业的成本却是社会化”这种变质现象,并看出“这是国企的经营权凌驾其所有权而导致的严重后果”。[3]应该说,看清这一点并不特别困难,因为以下事实很清楚:一方面,国企利润2007年之前长期完全为企业所有(现在也还有国企是如此),后来一部分要上交,但上交比例也极低;而另一方面,其员工收入和福利大大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所养低、中、高级管理层人员数量多,其收入和福利比底层劳动群众高十倍、数十倍,甚至近百倍千倍!只要看看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国企高管、中管的年薪,就能知道此言不虚。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近期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披露,2007年平安保险总经理年薪为6616万元,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553倍。[4]央企都是国有大企业,2013年有媒体对113家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整理,发现2012年央企及其上市子公司(共287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为111357元,是私企职工平均工资的倍。[5]这287家央企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农民年平均收入的多少倍?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12年“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6]由此可见国企收益的集团化、变相私有化的程度。

对《放言录》作者来说,看清上述状况不难,难的是正视或公开承认上述状况,而尤其难得的,是他还想通过改革来纠正这类不符合社会主义政治正义和经济公平的情况。中国现如今的社会上层,很多都是国企收益集团化、变相私有化的直接或间接的受益者,他们往往不自觉地热衷于运用一切手段和方式否认、掩盖这种情况。毋庸讳言,《放言录》作者本身是中国统治阶层的成员之一,因而或多或少也受益于这套利益分配体制。他的可贵之处,在于能够超越自己所处的阶层,提出改革这种违背事物本质的体制的设想。他把国企的全民所有制的所有者如何到位看作一个“严肃问题”,认为“这是中国下一步改革的重点”,认为若不解决国有企业被化公为私、变相私有化的问题,“我国的改革就不算完成,甚至还会走向邪路”。[7]

如果具体分析国企的有些做法,我看不少方面实际上应该算已经走上了“邪路”。这方面,我们可以逐一盘点一下中国国企:看看养了多少享受高薪、高福利却没有多少事可做的高管、中管,看看在公费吃喝、公费出国旅游等方面支出了多少财力,看看各个国企招工招干方面变相的世袭制!至于像2013年5月曝光的移动违规斥资近4亿为职工买保险那样的事情,[8]则只是在此类国企员工高收入、高福利基础上又增加的一点附加福利而已。

这些显然已经不是经济问题,至少并非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主要只能通过政治体制改革解决的课题。

(二)关于农村集体经济

《放言录》讨论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文字不多,但从所谈论的内容看,可以说都抓住了农村发展的要害。当今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面对的最严峻局面,是国家或地方政府对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的变相掠夺。这对地方政府来说是农地征收、土地财政,对农民来说则是永远丧失土地和家园。地方政府强行以极低价格征收土地,又转手以高价转让给开发商。以重庆市长公开承认的为例,每亩的差价就是200万,换句话说,就是政府征收农地,平均每亩压低了价格200万元,[9]而只给了土地的所有权人一点象征性对价。一个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治下的民众的财产进行如此豪夺,这在世界历史上都是罕见的,难免让人想起英国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圈地运动和早年欧洲移民掠夺北美印第安人土地等故事。

《放言录》提出:“剥夺农民土地,把农民土地所有权上收搞商业,我觉得也是私有化”,“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和国家的公有制企业的不平等,也应是改革的问题”[10]。确实,如此惊心动魄的土地征收、强拆,严重侵犯了土地集体所有者的利益,极其不公平。这自然难免造成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官商勾结和贪腐弊端。

《放言录》作者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关于保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利益的建设性主张。他认为,为了保障土地所有者权益,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与相关市场主体商谈土地的开发利用,像20世纪招商引资的华西村等地那样。所以,他力主严格限制土地征收,主张采用政府征用土地的办法,保留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持续给村民支付租金,同时承认农村小产权房的合法性。

十多年来,我国一些地方把推进城镇化弄成了大搞土地财政的同义语。如果说历史上有“羊吃人”现象,那我们就是土地财政吃人,两者同样充满血与火,攫取不正当利益时同样残酷、贪婪和没有道德底线。差别只在于,“羊吃人”是私人资本吃人,公权力维持私人资本吃人的秩序,而如今的土地财政则是公权力直接吃人,直接用暴力维护吃人秩序。在这一过程中,私人资本像饿狗一样贪婪地紧跟在同样贪婪而且蛮横的公权力主体身后。

难道中国不能更人道、公平、和谐地推动城镇化?正如《放言录》所言,“城镇化的发展和农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不矛盾的”,如果一些公权力组织及其主事者不是首先考虑本身的利益,如果他们真正出以公心,在应对农村土地问题时做到人道、公平、和谐完全是有可能的。

我特别赞赏《放言录》作者提出的一个很现实的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那“就是租,即长远保留农民用地性质不变,保证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退一步说,即使要买卖土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应同地、同权、同价”。简单地说,《放言录》作者在这方面最重要的主张是各级政府对农民的土地应该采用租借而不是低价强买的办法。如果政府只是租地而不是低价强买,农民的日子就好过了。因为,租地能够形成这样一个公式:“农民收入=土地租金+务工收入+公司分红”。这样,农民至少每人有一份土地租金收入垫底吧,如果再能得到一些务工收入当然更好。

做到这一点完全是可能的,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土地所有者把土地租给工商业者或种植园主开发利用,这在近现代各国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农村集体土地由强买转租赁的办法,几乎注定不可能被地方当局所接受。因为,中国各地当政者之所以当政,并不真正是因为选民选举了他们,故而,他们很难首先考虑普通民众的利益。可以说,能够公平、和谐地推动城镇化的办法有许多,其中任何一种都不会导致以政府低价强征农民土地资源然后高价出售赚取巨额差价为特征的土地财政。所以,土地财政实际上是一些“聪明”官僚绞尽脑汁终于想出来的剥夺农民的法宝,重庆的“地票”更是其中的“杰作”。

《放言录》批评土地财政对农民的掠夺全无马克思主义的道统,只打法统的旗号,没一点儿社会主义的味道。我认同这个评价,但要补充一句:从宪法角度看,低价强征农地高价卖出所依据的“法统”,其本身是有严重违宪嫌疑的,只是因为我国宪法监督实施制度不健全,它才得以存在和有效。

《放言录》作者关于地方政府对农民土地应该租赁而不是强征的系列主张是负责任、有见地的,可惜一些主事者一心想着劫掠农民土地资产搞土地财政,赚政绩,无意公平地对待农民,因而也就难以采纳《放言录》作者的这些主张。人道、公平、和谐地推动城镇化不是不能,而是公权力体系内太大的力量不愿意,因为,在这一过程中相关公权力主体在出政绩、自身消费乃至寻租等方面有太多的利益需要通过土地财政来实现。

(三)关于民营经济

所谓民营经济,包括宪法规定的个体经济与私营经济两大部分,其中的主体和发展前景较远大的是私营经济。

不过,私营经济还要进一步区分为普通私营经济和披着私营经济外衣的官商一体资本主义经济,有人将后者称为“权贵资本主义经济”。这种企业的特征是官商勾结、勾兑,官员的亲属朋友借助官员手中的公权力以各种方式大肆攫取国有企业财产等公共资源,赚大钱。《放言录》对权贵资本主义经济持批判态度,其作者所说的民营经济不包括权贵资本主义经济在内,我以下的讨论顺应了《放言录》作者的上述思路。

显然由于其在全国工商联任职的原因,《放言录》作者20余年来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上,似乎投入了最多的感情和心力。

《放言录》作者对于民营经济的评价,看来并没有突破其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这类框架。他的认识真的到此为止,还是因为受制于外在约束,我不得而知。其实,与国有经济相比,民营经济更有效率,这是世界经济史已经证明了的真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成长,主要得力于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要恰当评价《放言录》,必须了解构成该书的那些文章产生的特定背景。从法制上看,中国宪法规定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但身份经济的高低贵贱等级特征十分明显:有的神圣不可侵犯,有的并非神圣不可侵犯;有的可做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有的不行;有的可充任主体的组成部分,其他的只能做主体的补充,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民营经济在分享机会和资源方面相对于国有经济毫无疑问处于很不利的地位。从意识形态看,民营企业的主体部分是私营经济,身份经济体系下的低“等级”使它们大多经历了一个戴上“红帽子”又摘去“红帽子”的过程,有的还是小型国有企业改制的产物,往往都一直面对着“原罪”论和清算“第一桶金”之类的否定改革成果的舆论压力。从政策环境看,官方虽未明说,但“国进民退”倾向十分明显,这在准入、获取项目、融资和受法律保护等各个具体方面都有丰富表现。

在这种背景下,《放言录》作者对于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家投入了巨大的真诚和热情,让我感到难能可贵。他的真诚和热情,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努力推动民营经济政治地位和生存环境的改善。这首先表现为改善私营经济的理论定位。作者早在1997年,就在比较旧式民族工商业与当今非公经济形成发展特点的基础上,证明了“非公经济和共产党的关系是最直接最密切的”,且“中国完全意义的私有经济还没有”,都有不少“公”的成分。不仅如此,他还证明,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剩余价值问题就不光是私营企业一家所独有了”[11];而且,私营经济与公有经济构成了一种基于“共同发展”需要的非公企业与公有制经济间的一个合作。作者还从“扬弃”角度发掘私营经济中包含的公共的或社会化的成分,认为20多年来我国私有企业从个体户、私营企业到股份公司的道路,就是走上了股本公众化和社会化的道路,股份制就是对私有制的扬弃。[ 12]作者说的都是实际情况,但作者说这些话显然用心良苦。

2.为民营经济争取生存和发展空间。民营经济生存和发展,容易受国有经济的挤压,“国”要进,民必然退。前几年《放言录》作者就注意到,“在真实、具体的经济生活中,‘国进民退’的案例、倾向、趋势,都是十分明显的”;“民营经济36条”曾被称为巨大利好,但落实情况并不理想;“国有资本的增长对民营经济产生的挤出效应明显”。面对这种状况,他批驳了国有经济“长子说”,认为“‘国进民退’完全不利于经济方式的根本转变”,主张“让一切市场主体各得其所,各遂其志,公平合法竞争,鼓励创新”,“民营企业逐步加入垄断行业”。[13]

3.为民营企业的清白做辩护。我国民营企业发展起来后,有人歧视性地提出民企“原罪”论,意谓民企天生都有罪,要求追究民营企业家掘“第一桶金”的“罪责”。《放言录》作者认为,“‘原罪’论无法解释我国民营经济诞生和初期发展的历史”。此论“可怕极了!这比有罪推定还可怕,因为无需‘刀笔之吏,弄其文墨’,推论、演绎就可定罪。有道理吗?一点道理也没有”。他还说,“对于清算‘第一桶金’的说法,说得不好,就是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14]

4.推动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保障。《放言录》作者很多次引用刘少奇曾经讲过的一段话,作为自己所期求的理想状态:“必须使我国公民牢牢树立一种信任,只要遵宪守法,就不怕有人夜晚来敲你的门,国家就会保护每一个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放言录》作者呼吁国有企业兼并民营企业“首先要给人家钱”,“买卖要公平,不能强买强卖成霸道”。另外,针对重庆黑打民营企业的嫌疑,《放言录》作者2010年就提出“打黑要依法办事、重证据、轻口供”。[15]

《放言录》作者一向关注一些民营企业家冤假错案的平反纠正。例如,对前一二十年有过的由私人资本投资设立但却以公有企业名义注册登记形成的“红帽子”困扰,他说,这“完全是个核实资本来源,变更注册手续的问题。遗憾的是,某些人竟把这类事情当作经济问题的大案、要案、刑事问题处理,或判徒刑,或判死刑,实在令人震惊”。[16]近几年则有私人融资借贷、民企遭受黑打和公权力介入民企帮一方巧取豪夺他方股权等案例。《放言录》虽只具体提到了过去发生的江西涂景新、湖北龚家龙、湖南李途纯、广东顾雏军等案件,但其作者实际关注的具体案件显然比文字上提到的多很多。

5.理解民营企业家的处境和忧虑。毋庸讳言,民营企业家在中国处境一直比较艰难。民营企业家行贿,这是《放言录》作者所反对的,但他也从中看到了事情的另一面,认为在公权力“设租”、“寻租”的社会环境下,“一切专心致力于企业发展的业主所行之贿,均是交‘租’行为”,有不得已的成分。他也承认,民营企业家在中国市场赚钱虽然较容易,但“一考虑财产和人身安全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就选择移民海外”。他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不把它看成民企老板的过错。

6.帮助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争取平等的法律保护。《放言录》作者认为,在竞争性经济领域,国家对国企、民企等应该“一视同仁,生死好坏概由市场决定。即便自然垄断企业也要细分上中下游的区段,不可一家独吃”;民营企业应当与其他所有制下的企业一样,不仅“应获得平等的国民待遇,更应放手放胆使其与国内各类企业平等竞争,并进入全球化的竞争”。他主张,“民营企业的生、民营企业的死,都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至于个人,他期待,“各类法人代表都可能犯罪。对此,法院的法律天平是公平的,同罪同罚,一视同仁。”[17]

7.告诫民营企业家,一方面他们应该承担起与其拥有的财富相当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必须在全民创业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国家的环境中才能生存,千万不能走官商勾结的路,不能走黑社会的路”。《放言录》作者认为,民营企业家承担相应社会责任,是“义利兼容,义利双收,为社会作贡献”。他说,民营企业的发展应该是很光明、很阳光的,反对权钱交易,官商勾结。[18]这些话体现了作者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另一种形式的爱护或关心。

除以上七个方面外,《放言录》作者对民营经济向何处去或民营经济的最终归宿问题,也十分关注。这方面的具体内容我们下面还要谈到。

二、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一般理论

《放言录》在基本经济制度的一般理论方面做出了不少有益探索。我特别关注其中以下几个方面,并有些相关的看法。

1.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提“人民经济”。1949年9月通过,后来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3条规定:“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人民经济”概念的特点,是把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放在一个屋顶下,将它们彼此安排成兄弟关系。在《放言录》作者看来,当代的“民营经济是人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承认这一点,“一些官员随便动用国家机器,夺人钱财,甚至致人于死地,就是不可容忍的。尽管这种现象是局部的,个别的,但是千万不能使它蔓延、加重。严重到一定程度,我们的政权就会变质”。他这话是2011年11月发表的,所指地域读者应该不难想象。

无论如何,《放言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重提人民经济,希望大力发展人民经济,反映了一种处理不同经济成分之间关系的别样思路:“所有的经济,包括民营经济,虽然有不同的功能,不同的人群,但都要作为人民经济来发展。”这可以说是一个创新。

2.将民富而不是国富作为终极性追求,是经济政治观念的巨大进步。追求民富与追求国富,其社会经济后果乃至政治后果,往往是截然不同的。中国近代社会主流的价值观一直追求国富兵强,同时又不分国家与政府,且通常把国家富理解为政府富。从政府富的视角看国富,可以说中国已经相当富有了,这不仅表现为国家GDP总额中,国有资产所占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份额超大,是美国的第一大债权人,也具体表现为很多低层级国家机关办公楼比发达国家的中央国家机关还高大、气派,带司机的专车在官员中配备之普遍远超发达国家。所以,国富不仅不一定表明民富,有时倒是导致民穷的原因之一。

在民族没有独立,受列强欺凌的历史条件下首重国富乃是自然的,也是不得已的表现。在那之后首重国富,是观念陈旧、不合时宜的表现。胡耀邦先生是强调民富的,《放言录》作者在这一点上继承了他父亲的追求。他在与国富对称的意义上提出了“未来的改革要不要把‘民富’放在第一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19]让民富成为改革开放的明确目的,这种主张对于消弭或平衡中国经济政治生活中长期盛行的国家主义倾向,显然具有正面、积极的意义。

3.从“扬弃”私有制的角度看待中国发展民营经济和保护私人财产权。《放言录》作者基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有关论述,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从“扬弃”角度阐发了他对发展私营经济和保护私人财产权的理解。他说,“私有企业的发展道路是这样的:个体户、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一个私有公司发展大了,变成上市公司以后,它就是一个公众企业,怎么还是一个私有企业呢?这不就是‘扬弃’吗?”“如把这种股份公司再叫私营企业就不妥了。无形之中,非公有制也向社会所有制、向新的已经不是私有经济 的所有制变化了。”[20]股份制等形式本身已是一种社会所有的形式,注意到这一点非常重要。私有经济已经逐步向社会化方向发展的事实,《放言录》作者不是第一个注意到的,但他在中国把这种现象放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背景下来解说,具有独特的意义。

4.主张身份等级经济应改革为身份平等的契约经济。我国经济体制长期以等级身份为基 础,就像有些国家曾经有过的种姓瓦尔纳制度。印度种姓制度是古代世界等级最森严的制度,其中四个等级在地位、权利、职业、义务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第一等级婆罗门主要是僧侣贵族,拥有宗教特权;第二等级刹帝利是军事贵族和行政贵族,拥有征收各种赋税的特权;第三等级吠舍是自由平民阶层,从事农牧渔等;第四等级首陀罗绝大多数是被征服的土着,被认为是贱民。相比较而言,如果说我国国有经济相当于婆罗门,那集体经济就是刹帝利,而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原本属贱民,但1982年宪法给予个体经济吠舍的地位,1988年修宪给予私营经济首陀罗地位。为什么说只是给了私营经济首陀罗地位呢?因为,此前私营经济不合法,即法律上不准存在,而1988年修宪时获准出身,但事实上处于受歧视的地位。

《放言录》作者看来非常希望解决这个问题。对公有制,他呼吁其内部“集体、国有土地应同价同权”;对个体劳动,他呼吁“不能再给千百万个体劳动者再戴上小资产阶级的帽子”;对私营经济,他呼吁“没有必要把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的私营经济戴上资本主义的帽子”。反对不顾各种具体情况,劈头就问一句:“到底姓‘资’还是姓‘社’?”[21]

5.认定经济体制改革主导政治体制改革,后者须从属和服务于前者。《放言录》作者写道:“政治体制改革,全国人民都有此心,但是应该如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我想,政治体制改革,首先要和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同步、配套。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提出什么要求,我们就应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22]我国《宪法》在其序言部分确认:“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就决定了政治体制改革不能不从属和服务于经济建设,从而也不得不从属和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不管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

我觉得,这是我们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关系之关键,离开这种认识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目标和任务,都是不切实际的。《放言录》作者关于经济发展到什么程度,对政治体制提出什么要求就解决什么问题的提法,准确、简明地揭示了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在当今中国互动的规律性。

6.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出发,力主改善公权力的运用,“进一步落实社会主义宪政法治,依宪、依法执政治国”。《放言录》作者认为,“我国政府在指导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能力、按照市场原则配置资源、改进政府管理体制、转换职能方面力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要“科学使用政府的权力”。[23]其中最难处理的问题,恐怕要数国家、政府运用权力与人们在市场上运用权利的关系。国家、政府是看得见的手,市场是看不见的手。我国公权力组织过去在这方面做得不好的地方有两个。一是面对应该作为的情况不作为,比如说,完全可以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前面提到的国有企业私有化现象,但这些年来实际上几乎没做什么引人注目的事情;二是应该不作为的却抓住不放,用政府看得见的手配置原本应该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配置的经济资源。为推动国家权力与经济发展沿着同一方向起作用,《放言录》作者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看法。

三、一些商榷意见或不同看法

读了《放言录》,笔者也有一些与其作者不同的意见或没有想得太清楚的地方,这里逐一提出来向胡德平先生请益。

1.革命的政治经济学说能否稍加改造就成为建设的理论。《放言录》在讨论我国私营经济时,不止一次表示赞成这样的看法:“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并不排斥借用《资本论》中的科学范畴,而且完全以此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资本论》的核心范畴是剩余价值,要讲“科学”性,断不可能绕过剩余价值,而在《资本论》中,这个范畴的提出,完全着眼于否定生产资料占有的私人性。

革命的理论与经济建设的理论,要调和或相互兼容是比较难的。所以,这里难以回避的问题是,使用剩余价值这类立足于否定生产资料私人性的范畴,能否证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正当性?为什么我们不能超越革命理论,提出和论述全新的建设理论?

2.须研究财产国有制在多大程度上对全民所有制是肯定,多大程度上是否定?怎样才能使国家所有制具有全民所有的真实内容?《放言录》写道:“中央国企理应是全民所有,农村土地理应是集体所有。”[24]我觉得《放言录》作者在讨论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主体归位的时候,其实已经注意到广泛参与的政治民主是这两种公有制主体归位的必要条件,但可惜作者没有说透。

我们历来把生产资料公有的最高形式理解为全民所有,这或许没有错,但以财产的国家所有制充当全民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从法理上看多有南辕北辙之嫌。因为,民的具体存在形式只能是公民,而公民在法理上、宪法上都是与国家对立、对称的范畴。所以,全民所有的财产采用国有的形式,本身在逻辑上就包含着对“民”的内容的截然否定;而由国家行政机关而非国民代表机关充当国家代表,则是对全民所有制中“民”的内容的进一步否定。因为,公民相对于国家机关,尤其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日常法律生活中只不过是相对人(即被管理者)。因此,从法律的观点看,全民所有制实际上是把相对人的财产交由管理者(即行政机关)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制度。

当然,有学者可能会说:我们历来承认全民所有制采用国有的形式有其局限性。但我要说,仅承认这一点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关键是要告诉人们如何才能使国有制真正具有全民所有的内容。显然,这里的关键是政治民主,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掌握国家权力、组织政府意义上的民主。在中国这样的大国,没有名副其实的代议民主,国有制企业难免与全民脱离关系。

3.对非公经济能存在多久,它们将来到底会向何处去等深层次问题,似应有更合理解说。这类特别重大的理论问题,涉及到对公有概念乃至对社会主义本身的理解。《放言录》写道:“党中央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不要把改革开放事业中出现的非公人士看作是过去的民族工商业者,并表示绝不会再搞第二次公私合营形式的单一国有化。在向中央陈述我部意见,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到底能够存在多久的问题时,我说了自己的意见:可否预计,它的存在起码不会少于民族工商业者发展的历史”;民营经济的发展“是一件十分必要和重要的好事,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题中应有之事,当以国策视之”。[25]

在这个问题上,根本的理论困扰在于:我们一方面希望安抚民营企业家放心大胆做大做强,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承认按中国官方理论乃至现行宪法,民营经济能够存在和发展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事,将来到中高级阶段后,他们的资产何去何从,命运尚未确定。《放言录》作者为安慰民营企业家,只好告诉他们初级阶段很长,时间还早,劝他们放心。我觉得这不可能根本化解民营企业家心中那种私人财产迟早会被以某种形式充公的确信,也难以阻止他们向境外移民和转移资产的步伐。

回答非公经济能存在多久、到底将来会向何处去这类问题,我觉得似乎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1)对公有制进行重新认识和定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最高形式是生产资料的社会化运用,应该承认财产股份化是财产社会化运用的一种形式,还应该承认私人财产权与财产的社会化运用可以无限期并存。(2)国家平等对待、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下的企业资产和财产权,使他们在现实性上确信只要自己没有犯罪,就可以有效避免丧失人身自由或财产被找借口侵夺的命运。

4.《放言录》作者论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似乎过多受到官员身份的限制,过多局限于官方现有主张,因而解放思想的力道显得有些不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只是我们经过艰苦探索终于找到的一个理论出路,是一个发展非公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理论凭据。它的成功处在于,达到了实用主义目标;它的后遗症则是在理论上预示:发展非公经济和搞市场经济都是初级阶段不得已的措施,将来发展到更高阶段后,还是要搞全盘公有制、全盘国有化,还是要搞 计划经济,把私有财产都收归国有,那也是迟早的事!对此,相信《放言录》作者心知肚明,但或许是由于种种忌讳,他对此没有深谈。其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一种暂时挣脱束缚的学说。这个学说是一个好的起点,但需要继续发展。

另外,若以人为本,以国家现代化建设为中心谋发展,就没有必要罔顾各种实际情况,先入为主地刚性规定国家经济生活一定要以某种所有制经济为主体或做主导的问题。在其他几乎所有法治国家,国有或私有经济占多大比重这类问题,完全是由执政者根据实际需要以政策方针和推动相应立法来加以调节的。作者显然了解这些情况,但他没有提出相应的主张。

中国是一个人口超过13亿的大国,它要生存和发展,其方式方法绝对不应拘泥于任何人(包括马克思、恩格斯)一百好几十年前的设想,绝对不能作茧自缚,用一些并非针对当今中国情况的具体主张来捆绑自己。

5.非公经济上了宪法,但还远不足以保障私有财产不会被无偿剥夺,所以,《放言录》作者对民营企业家的抚慰言论,有言过其实的情况和会失信于人的危险。《放言录》作者写道:“政府决不会用行政暴力的手段对非公经济再搞第二次实为国有化的公私合营了,决不会无偿剥夺公民的私人财产。这个已经上了宪法。”[26]这里的问题主要在于,消灭非公经济,剥夺私企老板的财产权,我们在根本理论和根本逻辑上是一定要搞的,因为,社会主义在理论上和逻辑上一定会走到它的高级阶段,不会永远停留在初级阶段。

从实际情况看,有些地方,包括当年薄、王治下的重庆,私营企业老板被无偿剥夺财产的情况,已经有了较充分的披露。许多事实表明,用行政暴力的手段无偿剥夺公民的私人财产的情况还是经常发生的。这种存在于相当一部分当下中国民众内心的确信,无疑是某种客观实际的主观反映,尽管这种反映可能多少有放大真实情形的嫌疑。说到这里,我马上就想起我花不少力气研究过的重庆彭治民案、李俊案、黎强案,贵州的黎庆洪案,还有云南的张克强案,这些案子均值得反思。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成行之有效、可以实际操作的宪法监督制度,实施违宪审查。

6.民营企业飞速发展的秘密或根本原因,很可能并不应在经济领域寻找,而是在政治法律领域寻找。《放言录》作者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民营经济飞速发展的秘密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如果稍加放大,就成了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秘密是什么?实事求是地、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对于我们总结中国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和处理经济发展与政治法律法治的关系,都至为重要。《放言录》作者认为:“若以经济规律和纯粹的商业发展来衡量,民营经济在28年(截至作者文章发表的2007年止——引者)的改革过程中完全走了一条低成本的创新发展道路。”接着,作者列举“办企业、创新体制、机遇市场、行业门槛、生产要素”等五个方面的“低成本”,[27]并认定它们是民营企业飞速发展的秘密所在。

从纯商业的观点看,《放言录》作者的看法不无道理,但问题恰恰是,他作为一个政治人物,对这个根本问题不应该仅从商业角度进行总结,他应该谈到更大的秘密,即政治法律方面的秘密。我认为,中国民营企业的飞速发展,甚至整个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最根本的秘密在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解放了思想,公民个人获得了比过去充分得多的权利和自由。类似过程在欧美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28]所以,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其实是人在精神上、政治上和法律上获得解放的结果,是公民获得了较充分的权利和自由的经济结果。这方面的情况,笔者一年前已多有论述。[29]

7.对于只有落实民主、法治,全民、集体、个人的财产所有权才不至于落空,经济改革才可能成功的道理,作者虽有所论述,但不够集中,对其机理也未能充分揭示。《放言录》作者写道:“今后,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和国企的全民所有制都有一个所有者如何到位的严肃问题。我认为这是中国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我国的改革应想方设法解决这一问题,否则还有什么时间解决这一问题呢?当然时机、条件要选择好。不解决这个问题,我国的改革就不算完成,甚至还会走向邪路。”他还注意到,“农村的集体土地遭受外界的欺压和不公正对待”,“农村的集体所有制和国家的公有制企业不平等”,“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但又说“这个问题我只能回答到这儿”,欲言又止。[30]

有些道理是需要说清的。比如,全民所有制采用国有制形式,如若没有名副其实的代议制,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就必然与“民”的利益脱节,成为某种主要服从和服务于权贵的东西。又如,没有名副其实的代议民主,集体财产、个人财产的所有者就无法通过选票决定和制约地方当权者,因而其意愿和财产所有者权利必然不会被地方当局尊重。如此等等。一句话,时至今日,没有政治领域的改革,经济体制方面的深层问题已经很难解决甚至完全不能解决。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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