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案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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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第一篇】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XX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黄安办〔20__〕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聚焦改革发展,深入宣传落实责任、防控风险、整治隐患、严格执法、科技强安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黟县行”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影响力、穿透力的宣教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在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

(一)积极开展主题宣讲“七进”活动。各乡镇、各单位、有关企业负责同志要带头宣讲、带头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要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组织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通过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及我县贯彻落实意见等,宣传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内容,真正使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声音及法律法规等传播到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认真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县安委会办公室在街心公园设主会场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重点企业参加主会场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体验性活动等,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安全专业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常识以及遇险遇灾的自救互救方法等。各乡镇设分会场同步开展相关活动,鼓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参加咨询日活动。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组建以单位领导、党员、专家、技术骨干、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主体的'“铸安”志愿者服务分队,组织开展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常识、应急及自救与互救知识等富有特色的宣教活动。“铸安”志愿者服务分队,要主动与县安监局“铸安”志愿者服务队联络,合理组合优化资源,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制度化、科学化、常态化。

鼓励统一制服和标志,活动要大张旗鼓、轰轰烈烈,大造声势,充分调动广大民众参与热情,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广泛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层层动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全面开展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进一步提振信心、凝心聚力,全力汇聚推进安全发展的强大力量。

主流新闻媒体要全面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消防安全常识、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等,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在线访谈、现场连线等形式深入宣传,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利用移动电视、户外LED屏、电子阅报栏、互联网终端等电子媒介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片、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等,助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

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发动各类媒体,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宣传报道《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调动广大民众参与安全生产热情。

(六)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各乡镇、各单位、各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进行反思大讨论,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进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乡镇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方案【第二篇】

2022年6月是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和南昌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

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1—2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2日至30日,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2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南昌移动公司、南昌联通公司和南昌电信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

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3日上午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秋水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

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5月25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

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五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

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5月25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3、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乡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第三篇】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结合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xx省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抓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的学习贯彻,结合农机行业特点,开展“一把手”带头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等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三是通过集中学习宣讲、专题研讨、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讲堂等形式,将学习活动向市、县、乡镇(街道)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延伸,推进学习成果转化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工作实效。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一是在6月至12月期间,紧紧围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等重大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专题行、网上行,依托媒体网络,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展示工作成效。二是坚持以案释法,不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好农机安全警示教育片、农机安全宣传动漫视频、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印刷材料,做好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是收集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提供借鉴和警示的范本,推动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各级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xx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结合“三夏”农业生产,深入农田、场院、合作社和农机作业现场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对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二是要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协调联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道路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逾期未检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抓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抓好线上线下宣传同步,推动农机安全宣传扎实开展

一是开展好线上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网络等线上和线下平台,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或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开展专题宣传、安全宣讲,组织“典型农机人引领访谈”“创新安全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使用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农机从业人员的驾驶操作技能,引导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组织好线下活动。借助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良好时机,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农机安全宣传“进合作社、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抢收抢种关头,深入农机生产一线,面对面做好普法宣传和安全提醒,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性、针对性,切实筑牢农机安全生产防线。

省厅拟于5月31日在xx乳山举办“xx省2022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枣庄峄城、临沂费县、聊城阳谷设置“xx省农业农村厅‘6·16农机安全咨询日活动’咨询点”,与市县共同开展咨询日相关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将编制、印发农机安全宣传资料并发放各市县,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开展。

(五)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知识竞赛,更好普及安全法律和知识

一是抓好组织宣传发动,积极参与第一届xx省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二是组织参加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将安全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传递给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农机经营服务组织负责人、农机手和农民群众,让农机安全知识入脑入心,促进农机生产参与者安全生产意识提升。省厅将对各市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周密组织。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按照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二)营造氛围。各级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各自优势,进一步拓展安全宣传渠道和组织形式,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群众生命、关心农业生产、关注农机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实效。各级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把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相结合,与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信息报送。各市请于6月2日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6月份每周五报送本周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6月30日前报送制定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与检查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和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吴xx;电话:xxxx-xxxxxxxxx;邮箱:

乡镇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第四篇】

今年6月是第xx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动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施意见》落实落细,推动全市上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根据《xx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xx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同步开展,并贯穿全年。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细落实

一是突出专题学习。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一级抓一级、逐级压茬学的方式,将专题学习向市委、市政府,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延伸,强化领导干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是突出专题宣讲。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抓好“三个一”专题宣讲,即提请各地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引导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

三是突出专题宣传。统筹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在“报、网、端、微、屏”全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专题宣传,组织“典型引领访谈”“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持续报道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三十五条实施意见开展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一是紧盯职责宣传环节。要加强对“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宣传,集中组织“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公开承诺活动,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知责明责,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要紧扣“第一责任人”7项职责,分层级分行业分领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促其牢记自身职责、抓好安全生产。

二是紧盯以案普法环节。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高压震慑,倒逼责任落实。要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主要负责人、企业全员深入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紧盯风险隐患排查环节。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开展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一是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咨询活动。线上依托当地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邀请行业专家、媒体记者,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走现场”“专家远程问诊”网络直播,制作推广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使咨询日活动精彩丰富、喜闻乐见。线下在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

二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科普动画、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深入人心。市安委办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人民安全防线。

三是开展实战应急演练活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以及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指导督促企业广泛开展综合、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活动,重点锤炼提高“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一线员工应急意识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化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以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采取复盘生产安全事故、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和广大职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是开展好行业特色宣传活动。各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宣教工作的整体布局之中,结合当前全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活动,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打造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品,做到共性活动不走样、个性活动有创新,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要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最美家庭”、“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努力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加强媒体联动互动,推进“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走深走实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媒体行”活动。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报道各镇、街道、各部门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企业一线,采访“第一责任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责任的好做法,推动“第一责任人”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是开展问题隐患“曝光行”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行动,在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开设“大检查曝光台”,公布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制度。6月—12月,各镇、街道、各行业监管部门每月至少在当地主流媒体和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曝光1—2个典型案例,并向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让群众主动关注、参与安全治理,让非法违法冒险生产闻风丧胆。

四、措施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及时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本辖区、本行业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抓好“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工作,做到与各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展板、“两微一端”以及单位信息公开栏、公交、出租电子显示屏、公益短信、广场大屏等平台优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标语等内容。要在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广场、学校、宗教场所、建筑工地、旅游景点等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是严格考核,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影音、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市安委办适时对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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