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须知【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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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心得体会【第一篇】

5月8日-5月12日,我有幸参加天津市司法行政基层干部第二期培训。课堂上,老师们精彩的讲解,使我从思想上受到强烈震撼,理念上有全面更新,知识上得到充分提高。下面,谈一谈我的体会和收获。

一、强化队列训练,展现干警风采

"时而番号声震天,时而踏步声铿锵有力……,这不是部队的训练场,而是我们每天清晨操课。无论一天的培训是多么的辛苦,无论自己的身体有何不适,每天清晨参训人员都早早来到场地,准时参加队列训练。通过训练,进一步加强司法干警的作风养成,培养规范的行为习惯和优良的警容风纪,树立司法干警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的良好形象。

二、更新思维理念, 提升综合素质

纵览5天课程,既包括政治理论学习,也包括对突发事件应对的解决办法;既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的深刻学习,也包括如何在新媒体时代引导舆情,课程内容丰富,知识涉猎较广。通过近距离与专家教授进行互动交流,让我感受到他们在专业领域内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同时,也分享到他们长期的研究积累的成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我的知识视野,对我今后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加强业务交流,增进同行友谊

参加培训的学员来自天津市各区司法行政干部,在课后交流中,大家围绕着新形势下司法所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各抒己见,讨论非常热烈。通过沟通交流,对照自己的实际工作,我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和差距。虽然大家相识的时间不长,但都赤诚相待,尽力将自己最热情、最精彩的一面展现出来,让我在收获知识的同时,也收获了友谊。

学习培训虽已经结束但此次培训对我来说不仅是一个永恒而美丽的回忆,更将成为我今后奋力工作的动力。在今后司法行政工作中,我将努力在更高的层面上、用更全的视角去分析情况、解决问题,谋划思路,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努力实现本职工作的创新突破,努力做到思想更成熟、工作更积极、言行更稳健。

司法所行政基层干部培训心得体会(二)

2月23日上午,县司法局举办全县司法行政业务培训会,作为一名刚入职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初次参加由局里组织的培训会,培训内容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自己在业务上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学习,更让我的思想得到升华。

培训会上共7名领导分别向我们展示有关司法所工作的6项内容,涵盖了司法所工作的方方面面。一是怎样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二是怎样在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报表;三是怎样"保护好自己,团结好同志,干好工作";四是对公证工作的解读;五是讲解一体机如何使用;六是遵守工作纪律,做好新时期的司法行政人。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司法所人员我深知自己今后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经过培训我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针对不同犯罪类型的社区矫正人员要进行严管、普管、宽管的分类管理。明白了在网络平台上对两个管理系统的报表填报分为每月报表,每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进行报表填报时同一报表要前后数据对应并且与上次填报的报表数据对应以及和纸质报表数据对应。知道了作为一名新人要保护好自己,应该按照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不犯错误,不出漏洞,时刻不疏忽大意不懈怠对自己的要求。了解到进行公证需要去公证处,合同、遗嘱、财产分割、出生、死亡、身份等都可以进行公证,公证可以给我们日常生活减少麻烦和不必要损失。学习到在一体机各种目录索引中如何添加文件内容,如何添加图片和背景音乐,充分利用一体机的功能给群众带来方便和工作方式的创新。铭记住做好一名新时期司法行政人要遵守纪律,遵纪守法,守住党纪的底线和法律的底线。

社区矫正人员心得体会【第二篇】

一是发挥政治理论教育作用。利用周二下村、党员学习夜、党员活动日、三委会会议、村民代表大会等时机,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和政策法规、农村经营管理等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开拓治村思路,提升为民服务的本领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如在今年两会召开期间,各站点组织学习了两会相关精神,收看了答记者问等节目,并还结合自身生活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学后大讨论活动,交流心得体会,增强学用效果。

二是发挥创收致富培训作用。联合劳动保障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企业用人单位,调查紧缺的劳动力需求信息,寻求适用的实用技术培训课件,邀请基层党校、党员服务中心(站)的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对下岗工人、无业人员进行指导,提高就业成功率;发挥妇联、残联组织优势,根据个体差异及特长、爱好,推介合适的岗位,利用远教平台进行各类岗前培训;建立“远教+合作社+基地+专家”模式,发挥农民致富学习会及专家辅导队,通过集中讲课、现场答疑、实践指导等方式,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增强社员增产增收本领;联系企业、中介等组织,为他们提供销售、管理等知识培训。到目前为止,街道已开设了餐饮服务、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大棚蔬菜种植、茶叶栽培加工等各类培训共十五期班次。此外,街道还通过送光盘、邀请专家进行实地指导等方式,帮助解决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难题。

三是发挥法制意识培养作用。依托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利用远教平台中的典型案例现场说法,增强法制宣讲效果;联合司法所、社区及团工委,组织矫正人员收看心理健康、法制教育方面的节目,帮助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组织义务夜巡队成员,开展治安维护、自身防卫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和谐促进会”作用,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学习,预防减少违法犯罪。

四是发挥先进文化传播作用。结合各站点的实际,整合资源、挖掘特色,在有条件的站点,积极开展“一站一品”活动。如草湖村挖掘本地深厚的文化传统特色,整合农民信箱室资源,开辟远程教育特色播放室,为村里的舞蹈队、戏曲队、武术队等民间组织提供相关的学习课件;开设“远教影院”、“星期天课堂”,利用村民闲暇时间,针对不同的人群,播放他们喜闻乐见的节目;以建党、建军、国庆等节日为契机,将红色经典影片、相声小品、戏曲舞蹈等远教节目送进公园、广场、外口之家,为群众送去远教的“精神大餐”。

社区矫正人员心得体会【第三篇】

一、狠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放松,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攻坚活动,加强“两会”、“两节”及省、市党代会召开期间矛盾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42479件,已调处矛盾纠纷40102件,调处成功38117件,调解成功率95%,无出现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和矛盾纠纷引发的。全市“12348”电话共接受电话咨询、接待来访群众万人次。二是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行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全面建成12个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打造衔接大调解的重要平台。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51名,壮大了我市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推进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在卫生、国土资源等矛盾多发行业中的全覆盖。三是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贯彻中央《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指导意见》,在仓山区、闽清县先行先试检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11月11日,联合市检察院召开了全市检调对接推进会,在全省九个地市中第一家启动检调对接工作,尝试刑事和解制度,拓宽人民调解的深度和广度。四是健全完善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去年全市共接访医患纠纷投诉296件,其中市医调中心接访医患纠纷投诉172件(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纠纷68件),立案81件,结案75件,结案率%。市医调中心在现场应急处置、疏导患者情绪上始终保持中立第三方角色,为我市创建“平安医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出了有益的实践。32字工作方法(迅速反应,冷静介入;引导调解,预防激化;坚持原则,灵活处置;案结事了,不留尾巴),受到省委书记孙春兰、省委副书记陈文清等领导及中央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专项督导组的充分肯定。

二、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不放松,进一步增强司法行政发展后劲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司法部、省司法厅一项长期性的战略部署,是夯实司法行政发展后劲的有力举措。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的思路,扎实推动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有新成效。去年推进48个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其中新建合建的26个,已完工10个,已动工15个,未动工1个;购置、调整和改扩建的22个,已完工16个,已动工5个,未动工1个。实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包干督导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市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帮助基层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市)区司法局加大了与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国土资源和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抢抓工期、抢抓进度,把司法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司法所队伍建设有新成效。严把人才“进口关”和“质量关”,采取公务员招录、接收干部和调任等方式,配备司法助理员342名,编制使用率%,专项编制使用率得到大幅度提高。全力推动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工作,市局多次向市委组织部作专题汇报,在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已配备副科级所长128名,配备率74%,比2010年提高了30多个百分比。

三、狠抓社会管理创新不放松,进一步消除不稳定因素

创新对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两类特殊社会群体的监督、管理及帮教工作。一是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刑法修正案(八)》使社区矫正制度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169人,解除矫正2994人,重新犯罪13人,重新犯罪率%。市局增设社区矫正处,鼓楼等6个县(市)区司法局成立了社区矫正科。招录社区矫正工作者317人,社区矫正专项经费按照社区矫正人员人均1500元标准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认真开展日常矫治、监管及公益性劳动,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进一步规范、统一社区矫正制度。其中市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行为处罚办法》出台以来,63名服刑人员受到治安拘留处罚,41名缓刑罪犯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在全省率先实行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各县(市)区司法局接受人民法院委托,对1138名刑事案件被告人实施审前社会调查评估,评估报告采信率99%,实现社区矫正向审前延伸。二是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共有安置帮教对象20138人,其中刑满释放16335人、解除矫正2313人、解除劳教1490人。在市委、市政府全力支持下,市局在全省率先建立集食宿、教育、培训、救助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实体“市曙光中途之家”,解决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生活来源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问题。各县(市)区全部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接回机制,推动过渡性安置就业基地建设,已建安置帮教就业基地28个,安置就业157人。各县(市)区还出台了对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的鼓励性措施。

四、狠抓法制宣传工作不放松,进一步增进法治城市氛围

探索法制宣传工作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拓宽宣传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和感染力。一是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成立了市法制宣传机构,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会同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市“六五”普法规划》,并被市委、市政府批转。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10月10日,组织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启动了新一轮普法工作。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了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工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活动,推动法治社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法治文化载体建设。不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组织以“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保障”为主题的“法治”论坛,提高了我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宣传。制定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报道考评办法》,深入开展主题、典型、成果宣传,扩大了司法行政知名度,树立队伍的良好形象。加大与党委宣传部门、中央驻榕和省市级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重点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深度挖掘司法行政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集中开展专题性、连续性的宣传报道。去年全系统共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发新闻报道1560篇,其中《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27篇,《日报》、《法治今报》省级媒体285篇,日报》、电视台等市级媒体1248篇。

五、狠抓律师工作不放松,进一步促进律师业健康发展

市领导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徐凡新出席了市律师协会换届选举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去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86家,办理各类案件13000多件,收费10136万元,比增25%。一是加强律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注册工作,共对98家律师事务所751名律师进行年检、注册登记。规范律师执业准入制度,加强对申请执业人员实习的管理、考核工作。举办了第二届律师论坛、资本市场与法律服务沙龙等培训班,邀请了著名法学家游劝荣等专家授课,圆满完成了律师业务轮训工作任务。二是开展涉法法律咨询工作。律师坚持每周参与涉法接访工作,共接待2300多起,接待法律咨询万人次,依法疏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受到群众和部门的好评。三是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为全市律师建立“律师职业责任险”,防范化解律师执业风险。市局、市律协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调,着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市律协联合市法官协会、市检察官协会举办了羽毛球比赛等联谊活动,促进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良性互动。

六、狠抓公证业务不放松,进一步拓展公证工作领域

去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万件,占全省一半以上,收费5032万元。其中办理国内民事公证3万多件,涉外民事公证12万多件,涉港澳公证近1000件,涉台公证万多件。一是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围绕南台新城、王庄旧城改造、马尾新城建设等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指派公证员深入现场,受理证据保全、继承等公证事务,促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罗源、闽清、永泰等公证处积极为农民、渔民办理承包合同、小额贷款合同、山林、滩涂承包招投标现场监督等经济公证,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大业务建设。受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欧美国家金融危机等国外形势的影响,我市传统涉外公证业务滑坡。组织优秀公证员到厦门学习经济公证业务,奋力开拓经济、民事等公证类型。全市经济公证收费661万元,占总收费13%;鼓楼等8家公证处实现了经济公证零的突破;市公证处毛维旺副主任办理的经济公证,单笔收费达150万元。推行新的定式公证书格式,针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调整业务规程,规范公证程序。三是认真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全市公证质量检查共抽检1479个卷宗2688件公证文书,检查结果优秀率为%,良好率%,合格率%,没有发现错证、假证及不合格证。9家公证处与当地效能办进行监控联网,促进提高窗口服务水平。

七、狠抓法律援助工作不放松,进一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685件,比增7%,接待群众法律咨询8292人次。一是开展为民服务便民窗口建设。投入资金万元,改建、扩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80%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在一层、临街地点。设置LED显示屏、智能排队叫号机及无障碍等配套设施,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务水准。二是扩大工作覆盖面。将医疗纠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等62类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受理范围。扩大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的受案范围,对月收入950元以下以及农民工或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使在榕务工的农民工享受到更大范围的法律援助。三是开展专项创建活动。精心准备省级青年文明号、青少年维权岗迎检工作,受到考评组的好评。同时,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提高办案质量,确保专项经费使用到位。

八、狠抓司法鉴定、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不放松,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办理各类鉴定25799件,业务收费共2278万元,比增10%。其中法医类15746件占61%、交通车辆事故类6326件占%,其他占%。开展了13次专项检查活动,组织了181名司法鉴定人参加全省司法鉴定人法律知识考试,新申报的12名鉴定人已通过省司法厅培训。

按照全国“四最”“四严”的要求,认真开展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去年考区共有4142人报名,参考3455人,成绩合格的有741人,合格率%。

九、狠抓队伍建设不放松,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和形象

始终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抓紧抓好。一是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领导干部宣讲、集中培训、撰写心得体会、观看《中央政法机关光荣传统教育报告会》录像片、举办演讲征文比赛和唱红歌等各种方式,推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组织人事工作。市局机关提任、转任科级干部8人次,交流轮岗干部22人,增强队伍活力。考察复核9个县(市)区司法局拟任免的领导班子成员15名,配强了基层领导班子。组织处级干部、县(市)区司法局新任局长参加司法部、省厅举办的培训班共57人次;组织干部参加市委党校培训班、初任培训及《党史》知识测试、干部学法用法等学习培训400多人次;市局政治部、基层处、法规处,市律协、市公协等分别举办培训班,对全市1000多名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执法、执业水平。三是加强党建工作。重点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要求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变更到哪里,党员组织关系就接转到哪里,5家司法鉴定机构成立了党支部。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泛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和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在去年省司法厅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政风行风考评中,市局获得了好评。

社区矫正人员心得体会【第四篇】

道德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只有在被普遍接受、正确理解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转化为群体意识,从而被广大干警自觉遵循和奉行。为提升干警对检察职业道德的理性认同,红桥区检察院将以研读传统道德经典为内容的读书活动纳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制度构建范围。一是明确范围,保障阅读内容。一方面提倡干警在工作以外的时间阅读《论语》《孟子》《道德经》等传统文化经典;另一方面由政治处从近千余种传统道德相关图书中,甄选主题鲜明、内容精炼、语言通俗易懂的书籍进行推荐,经过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和多次试读,最终确定将《党员干部活学活用的国学经典》和《中国传统道德》作为传统道德读书活动的必读书目。二是完善制度,保障读书时间。为确保读书活动落到实处,红桥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读书活动领导小组,提出“五有”读书要求,即:学习有计划,读书有笔记,研讨有考勤,集体交流有情况通报,经验体会有文章;修订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每年读一本传统文化经典书籍”的要求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完善了部门“学习日”制度,要求各部门将传统文化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学习不少于6次。三是改善环境,保障读书条件。在将图书馆、阅览室、文化大厅纳入新办公楼建设规划的同时,对旧办公大楼的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建立了集图书、报刊、杂志、网络为一体的资料阅览室,以现有办公格局为基础打造文化走廊,充分利用院局域网开辟读书栏目,定期为干警统一购买学习资料,统一下发读书笔记本,并发动全院干警为图书室捐书赠书,为干警打造了便利的读书环境。

二、写文章,将道德感悟升华为检察干警规范化行为模式的理论指导

传统道德教育一定要贴近工作实际、贴近生活感受进行,在交流感悟和理论升华中促进理念的形成,从道德感知上升到理论认同,并最终对行为模式产→←生影响。红桥区检察院紧扣“三个环节”,督促干警将读书感悟转化为理论成果,为检察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智力保障。一是紧扣活动环节。要求干警在研读传统道德书籍后,撰写读书体会、心得感悟,并鼓励干警运用多类型文体,结合多种主题,在文章立意和形式上尽量做到不拘一格。在道德体会文章的基础上,鼓励干警结合“天津检察精神”“读书最美”等主题参与征文活动,让干警带着主题读书,带着思路写作,极大增强了检察干警读道德、写感悟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共上交心得体会文章80余篇,30多篇文章随笔被区级、市级以上报刊、网络刊发。其中,由我院干警撰写的《检察人也需要温情》一文被登载在《天津检察》上,引起广大干警的共鸣。二是紧扣交流环节。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媒体,在院局域网开辟读书专栏,专门刊登干警的读书心得体会,为干警提供一个自由、开放的分享平台。通过撰写和交流读书体会,使干警充分感受到到传统美德在强素质、砺品质方面的突出作用,从而加深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理解和文化认同。三是紧扣激励环节。为调动广大干警的创作积极性,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调研、宣传奖励办法和职级晋升加分制度,不但对多写、能写的干警给与物质奖励,更将文字成果转化为职级晋升时的重要加分条件,鼓励干警多思考,勤动笔,实现了由“要我写”到“我要写”的根本转变。

三、比奉献,以道德熏陶为动力带动全院创先争优的整体氛围

四、创举措,用弘扬践行传统道德带动检察工作整体上水平

一抓对接机制,搭建道德实践平台。将传统道德教育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接,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时兼为传统道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活动进度、检查督促、组织经验交流,以点带面,统筹规划,发挥合力。各部门将弘扬传统美德与深挖“”问题相结合,以美德为引导,以“”问题为警戒,制定制度措施。侦查监督部门制作案件审查逮捕流程图,用直观方式评查跟踪案件审查期限,确保程序公正;公诉部门开展“案件百日评查回头看”活动,对已办结的案件进行复查、再查,增强办案人员“公心办铁案”的责任意识;自侦部门重新修订了严守工作机密和托情通报制度等13项制度规范,严格办案纪律,确保秉公用权。

二抓服务机制,提升道德实践成效。以“勤政爱民、文明清廉”的道德要求为标准,探索创新了多项为民服务机制,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开通“红桥案管——细致入微”律师接待微信公众平台,提供文明高效窗口服务;将犯罪典型案例配以犯罪特点分析及安全防范提示,设计制作成《案例示警》,向社区居民发放或在社区宣传栏中张贴,营造平安法制环境;将职务犯罪预防知识设计制作成红检预防专刊、廉政海报及公益广告,将预防普法送进企业,筑造绿色健康的经济秩序;开通24小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热线,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与全区9个街道签订“民事行政检察支持基层组织法制建设协议”,将检察工作融入街道、社区的常态化工作之中,提升了执法为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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