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库存管理的好处和方法(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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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管理制度1

一个好的超市离不开超市仓库管理制度,只有做好超市仓库管理制度这个看起来不起眼但实际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才能确保超市正常营运。

仓库管理作业

1、仓库管理作业是指商品储存空间的管理,在做好仓库管理作业要注意一下问题:库存商品要及时进行定位管理,就是要把不同的货物分类、分区来管理,并用货架放置,方便货物的出入。在仓库分区中,至少要有三个区域:大量的存储区,即以箱或栈板方式储存;小量存储区,即将零散的商品放在陈列板上;退货区,将退货的货物放置专门的货架或区域上。这个是超市仓库管理制度最基本的一点。

2、所规划仓库区域分区后在仓库的入口处贴一张配置图,方便存龋小量储存区应尽量固定位置,整箱储存区则可弹性运用。若储存空间太小或属冷冻(藏)库,也可以不固定位置而弹性运用。

3、储存商品不可直接与地面接触。一是为了避免潮湿;二是由于生鲜仪器吸规定;三是为了堆放整齐。

4、要注意仓储区的温湿度,保持通风良好,干燥、不潮湿。

5、仓库内要设有防水、防火、防盗等设施,以保证商品安全。

盘点作业

盘点作业也应该列入超市仓库管理制度之中,盘点只要做好了,才可以保证超市上商品的及时上架。在盘点作业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仓库中的商品要注意先进先出的原则,当然还有种普遍的方法,就是运用彩色管理方法,例如,每周或每个月用不同颜色的标签也示区别,用来区别进货的日期。

2、仓库管理人员要多与订货人员进行沟通,方便到货的存放。

3、在盘点工作中,要注意建立盘点配置图。对每个区域进行编号,然后对每个区域进行责任分区,以便控制盘点的进度。

以上提到的知识超市仓库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问题,超市仓库管理制度的实行要注意细节与实际情况的结合,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仓库库存管理制度2

一、仓库库存管理的总体要求

1、仓库库存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库存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验收入库之前,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验收入库,更不准投入使用。

2、物资验收入库时,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待检验入库通知单》的要求签字,以明确承担物资保管的经济责任。

3、材料数量验收准确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就位,并及时登记《物资保管卡》及输入《物资储存台账》,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如因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供应部负责人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如有发生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设置库位,并根据仓库库存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库存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验材料、产成品等其他物资的安全完整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库存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情形发生,保管员不得隐瞒不报或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库存物资,未经供应部负责人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报经供应部负责人批准。

6、仓库库存管理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仓库库存人员擅自入库。仓库库存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部门批准。

四、物资出库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在库物资。

2、车间领料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正常性领料单应填制《领料单》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车间负责人和领料人签字。

(2)非正常性领料应另行填写《领退料单》说明领料原因,采用“交旧领新”的方式办理领料手续。对车间交回的不合格配套部件,纳入不良品库统一管理:属于配套单位质量原因的,通知供应部及时与配套单位办理退货手续;属于生产过程中形成的通知生产部门按照有关责任考核办法处理。

3、成品、物资出厂,保管员要核对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部收款章时方可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5、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出入库台账要及时输入,不得压账。

2、允许范围内的差错、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须及时上报《库存盘点表》,报经有关领导审批处理,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3、 保管员调动工作,必须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有关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

4、对保管员失职造成的物资短少损失,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物资验收确认没问题后就可以通过里诺仓库管理软件做入库了。

库存管理制度3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库存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达到客户满意, 特针对采购周期超过30天的物料建立安全库存。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正常采购周期超过20天的'原材料。

3、术语和定义

安全库存:是指当不确定因素而导致更高的预期需求或导致完成周期更长时的缓冲存货,安全库存用于满足提前期需求 。

4、职责

仓储科负责编制原材料安全库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输入到erp系统。

库管员负责根据安全库存表管理库存。

5、作业程序

库管员每日根据安全库存表检查库存数量,发现库存数量小于订货点时应立即填写采购申请单。

采购收货时如超出库存上限时,需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6、安全库存设定标准

、结合采购周期、生产计划以及车间的产能制定。

、采购周期为:邢钢采购周期为20天

杭钢采购周期为30天

宝钢φ20以下的采购周期为30天,

宝钢φ20以上的采购周期为60天

、安全库存周转日期为15天

例如:邢钢φ10日平均消耗量为1吨

1) 则库存下限计算公式为:1吨x20天采购周期+15天安全库存周转日期=35吨 ;

2) 库存上限计算公式为:库存下限35吨+(20天采购周期+30天生产消耗)x日均消耗量1吨 =85吨。

、为了控制库存,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采购周期和以往客户订单的规律,每季度适当调整安全库存量。

7、安全库存的原则

、不缺料导致停产

、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做最少量的库存

、不呆料

库存管理方法:5

第一条

存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存货资金总量和存货资金运动的管理。为了降低企业存货资金的占用和加速存货资金的周转,保证存货资产的安全,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工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存货管理实行的会计政策是永续盘存制。即存货实物量的运动应与相应的货币量同步进行。

第三条

工厂存货管理的范围。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外购件、备件、包装物、通用工具、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外协作件、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及异地库存等。

第四条

存货管理的分工

供应部

──负责主管:根据全年的生产计划及基期库存情况编制特种纺织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非金属、化工油化涂料、燃料、包装物、劳保用品、小五金等全年采购材料的计划及制度计划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厂材料仓库及分库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工作;

──负责主管:通用工具、量具、刃具等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负责各分厂工具的归口管理工作;

机动处

──负责主管:机动设备缝纫备件修理用备件外购、自制和管理工作;生产经营部──负责主管:外协件、产品外

等归口的管理工作;

──负责在制品、自制半成品的归口管理工作;

──负责主管产成品的归口管理工作;

运输部

──负责主管:运输设备修理用备件、车用油料的归口管理工作;

基建处

──负责主管:基建工程及维修材料的归口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存货的计价

一、采用计划价的存货。包括:各类材料、外购件、备件、工具、包装物以及自制半成品等。

(一)计划价格的制定和管理(见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二)采用计划价核算,应相应计算价格差异。

工厂总分类核算为库存材料(计划价格)和材料价格差异。按规定:

1、价格差异应按月结转;

2、价格差异的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轻易改变;

3、为保证差异计算的正确,必须每月逐笔核对外购材料报销单与仓库“入库单”,将“材料已到,货款未付”的“入库单”汇总编制“暂估材料入帐,下月初再用,红字凭证冲回”。

(三)采用计划价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

1、凡生产经营用的存货,其实际成本价均为不含税价,相应制定的计划价也不包含税金;

2、外购的,按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消耗、入库前加工、整理、挑选费用等;

3、自制的,按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二、采用实际成本计价的存货包括:在制品和产成品。

(一)在制品计价及核算方法(见成本核算方法)

(二)产成品结转按实际成本计价,结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不得随意变动。

(三)自制半成品日常明细帐采用计划价格核算,总分类帐按实际价格核算。

第六条

委托加工材料的核算和管理(不包括发出材料按进销处理的情况)

一、办理委托加工材料的单位,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合同副本交财务;

二、委托加工的材料,出库时必须办理领料手续,并加盖“委托加工材料”印章,完工后连同入库单并加记“委托加工材料入库”字样,连同加工费一并办理财务手续。必须制定消耗定额,按定额发料。

三、委托加工完成交货,原则上应按批结算,如连续批量加工,应定期结转。具体结转方法:

(一)按交货计量单位与单位消耗定额比较,超定额消耗是降低定额消耗,按合同规定条款处理;(二)交货付款必须有质检部门出具的交验合格凭证才予付款;(三)加工价格的确定,委托单位在签定合同时应与工厂有关外协价格领导小组协商,未经财务部会签,一旦造成损失由委托单位负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存货的购进发出与计量检验

一、存货的采购由各存货主管部门负责。

(一)存货采购必须坚持“货比三家、优质优价”的原则,实行“比质比价”,所定的采购合同、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供副本;

(二)存货采购支付计划,纳入货币收支计划的年度月份计划;

(三)存货采购进厂(库),经办人员填列检验申请单(或入库单),提交质检部门计量验收,出具质量检验合格证办理入库。

二、存货入库,领用单位填列领料单(或调拨单),经审批单位批准(审批单位应严格按定额或计划发放,控制不合理消耗),仓库保管员按单发料,在领料单或调拨单上盖章(或签字应签全名);

三、非存货管理单位或个人不得采购各类存货,各类存货单位也不得采购非主管范围内的存货。经存货主管单位委托,或报经存货主管单位同意购买者,其借款、入库验收等手续,仍应由存货主管单位办理。财务部审核后,予以报销。

第八条

存货采购的借款、结算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工厂有限的资金流失为别单位使用,使工厂免遭不必要的损失。

一、借款方式

(一)现金支付(应符合现金管理制度);

(二)银行汇票支付(分自带与信汇);

(三)转帐支票支付(借用支票,原则上一张未结清,不办第二张),特殊情况经批准最多不超过二张;开具支票不得开“空白支票”,应填明对方单位及购货限额及用途;

(四)电汇支付。

二、借付采购存货款:

(一)凡货未到,先付款的,按“预付帐款”作会计处理;

(二)凡货已到,后付款的,按“应付帐款”作会计处理;

(三)凡货款两清的,按“材料采购”作会计处理;

(四)凡货已到,尚未验收入库的,款未付的,按“暂估”作会计处理。

三、存货采购的结算与报帐

(一)供货单位持规定的'发票到厂结算

1、存货主管单位根据购货合同约定,进行审查无误,并已办理验收手续的,至财务部办理手续;

2、若符合合同约定,而未办验收手续,存货主管单位认定付款,按“预付货款”手续办理付款手续;

3、供货单位已发生“预付帐款”,在结算时应予先冲减预付款,然后支付其不足部分,如冲减后,还有余款,财务部应督促存货主管部门及时收回这部分预付款项。

上述报销凭证,经财务部复核,发现差误,财务有权拒付。

(二)存货主管单位经办人持发票结算,必须符合以下手续:

1、发票必须是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填写,不得涂改。

2、所购物资已办理经检验签章的入库手续,附入库单副联;3、报销凭证经主管单位领导审批;4、报销金额在采购指标范围内;

5、同时附送“比价审批单”;

四、存货采购借款的管理

(一)直接从市场采购的存货借款:

1、一般情况下,应坚持“当月借款,当月报帐”的原则,采购借款报销周期,不超过一周,前周借款未清,后周借款予以限制。即采取前帐清一笔,后帐允许借一笔。

2、超过一个月以上不报帐的,财务部有权停止借款,并限期清帐,直至扣发责任人的工资。

3、财务部于月终5天内,发出口头催报或书面催促报帐单;各存货主管部门领导应亲自过问,督促检查。

(二)“预付帐款”的借款清理:

1、各存货主管部门以及采购人员、财务应建立“预付货款备查薄,及时处理款已付,货拖延不交的事项;

2、对未结清的预付货款,每季度由财务处清理一次,列出清单交存货主管单位,并要求反馈不清的原因;

3、合同有特殊约定外,凡超过一年未结清的预付货款,从第十三个月起,由财务部通知存货主管单位。并以所付款项利率的扣发奖金;结清后,按扣款的80%返还,余款作为利息损失的抵偿。

第九条

存货的清查盘点。

一、存货主管部门应对所属仓库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作出规定,以保证每类存货的收发、结存、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二、对仓库存货的收发、结存,坚持会计稽核制度;

三、按规定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存货的全面清查盘点;

(一)财务部应在每年十一月作出年终清查实施方案,经批准下发实施;

(二)各存货主管部门应组织力量,对每个仓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三)盘点结果与财务部相应地进行核对,每个仓库填报盘盈、盘亏明细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报财务部汇总,报主管厂领导,经厂长批准,后作会计处理,同时各仓库据以调帐;

(四)属非正常的盘盈、盘亏,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视具体情况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列入经济责任考核。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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