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管理制度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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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管理制度【第一篇】

社会保险基金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可靠运行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内部控制手段的运用有利于社保目标的实现。本文着重分析养老保险机构如何将内部控制理论应用于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中。

关键词:

养老保险基金;内部控制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强化保险基金运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于相关部门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内部控制:

一、组织机构控制

(一)健全组织决策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决策程序。针对社保基金运行中出现不同的情况,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主任办公会多次进行讨论研究,对涉及的重大问题坚持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并结合实际,科学设置部门,明确科室职责,规范工作流程。我局社保中心内设征缴科、拨付科、基金管理科、稽核科和办公室,同时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设置基金监督科对社保中心基金进行监督。各业务科室明确职责,研究制定了十多项工作制度,针对每项业务工作制定了具体的业务流程,明确办理程序。科学设置岗位,明确人员分工,坚持会计与出纳分设,业务与财务分离,基金征收实行计划与征收分离。在业务经办中,明确上下级部门分工,实行乡镇保障中心收材料录入系统,社保中心经办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的制度,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监督制约,通过健全层层审核制度严格程序,从源头上杜绝违规操作。

(二)强化授权管理

对各项业务办理均实行了严格的授权管理,通过授权实现放权,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社保中心通过完善养老保险管理制度,对征收基本养老保险、拨付转移养老基金等各项业务全部实行授权管理,明确规定乡镇保障中心办理业务范围,社保中心科室人员办理业务范围,报送社保中心主要领导审核范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使的监督范围。在授权管理过程中,体现集权与分权相结合,执行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近年来,随着申请社保人员逐年增多,社保中心审核材料逐年增多,2015年全年审核材料数量比2014年增加30%以上。

(三)强化人事管理,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在社保中心人员招录中,根据岗位要求,科学设置招录人员条件,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考。强化业务学习,通过邀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讲,组织业务骨干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每月至少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注重业绩考核,根据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行季度和年度考核,每季度评选业务标兵,每年度召开表彰大会表彰优秀工作人员,在全局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业务运行控制

(一)严格经办程序,加强基金征缴

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经办流程要求,对各业务环节的经办范围、程序、要求和办理时限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定期对参保单位进行稽核。设置流程如下:镇保障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并录入系统报社保中心征缴科;社保中心征缴科经审查后生成扣款明细报金融机构扣款;金融机构直接从参保人员指定账户扣款并将扣款成功明细反馈给征缴科由其核对;最后由基金管理科根据银行回单和征缴科扣款回盘,核对一致后将扣款成功盘导入系统。整个征缴过程环环相扣,各个科室及经办机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充分体现出了内部控制相互制衡的原则,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上解。

(二)健全支付程序,坚持实行“两审制”

即支付材料先由业务人员初审,再由分管领导复审,确保退休信息录入数据与退休审核审批资料一致。坚持本人到场,指纹资格认证,社保中心每年3月份对养老金领取人员进行领取资格确认。领取待遇的人员必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各镇保障中心或者社保中心办理,通过本人指纹认证方式,避免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对没有及时认证的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待确认后,再予以补发。

三、基金财务控制

(一)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基金收支管理

根据《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养老保险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的规定,单独列账,专款专用。社保基金全部纳进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中,依据要求对这些基金进行统一管理。社保中心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置收入户、支出户。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只能在同一银行开设一个。参保人员的养老金由银行从参保人员指定账户代扣存入收入户,基金管理科月底将收入户全部金额上缴财政专户,收入户清零。财政局每月按计划将需要发放的养老金拨入社保基金支出户,由银行将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发到指定账户。

(二)建立对账机制,加强社保基金财务对账工作

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基金对账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规范对账行为。指定由出纳负责核对支出户银行账户,由会计负责核对财政专户银行帐户、核对业务实收实拨及业务计划数,使银行存款账户与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相符,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一致,做到账账、账表、账单相符。

(三)建立岗位责任制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了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规定了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使不相容的工作岗位相分离。会计负责管理财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资料保管等工作,出纳负责转账支票的填开、日记账的登记等工作,出纳不得登记涉及收支、债权债务等会计业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专人保管,财务人员私章由本人各自分别保管,领导印章由办公室保管,杜绝一人保管全部财务印章。同时,社保中心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并设立了稽核部门,配备了稽核人员。局机关设立了基金监督科,社保中心基金管理科每月将资产负债表和收支表报到基金监督科由其对各项业务进行定期检查监督,强化了权力的制约和责任追究,规范了业务行为,提高了数据信息质量,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完整,杜绝了养老基金被贪污、截留、挪用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作者:刘莎 单位:青岛市黄岛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参考文献:

[1]财社字199960号《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出纳管理制度【第二篇】

关键词:出纳实务;网络共享课程;建设

1《出纳实务》精品网络资源共享课程的建设目标

目的在于建设优质的《出纳实务》课程资源,通过知名的网络平台实现共享,既可以为高校师生教学服务,实现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更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也可以为社会上的会计人员自学提供服务。

2《出纳实务》精品网络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原则

为了解决传统的《出纳实务》课程教学以讲授为主、教学资源形式单一、学生积极性不高、教学效果不理想等问题,本文提出通过建设丰富多样的数字教学资源,借助良好的平台实现共享等举措。

3加强《出纳实务》精品网络共享课程建设的措施

校企合作,科学设计课程内容

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应该邀请企业一线会计和出纳岗位的业务骨干参与课程建设全过程,包括课程开发与建设、授课过程、学生实习、教学评价等各个环节。校企合作双方专家经过广泛调研与深入探讨,针对出纳岗位所应具备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质进行深入分析,设计教学内容及对应培养的职业能力分析如表1。

建设丰富多样、优质的网络共享教学资源

根据本课程的学习需要,应编写和制作全面的学习资源,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标准、学习指南、理论课和实践课的教学设计、课件、针对教学重点和难点制作教学微课和教学动画、特色教学视频、习题、案例、实训等。总之,尽量将教学内容以图片、动画、影像等令90后甚至00后学生感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入教学中,抓住学生的眼球、提升他们的学习兴趣。比如有关假钞识别等内容采用网络课程和电子课件、微课等来直观展示,有关手工点钞方法以及翻打传票、票证填制等技术要点采用视频教学,有关中英文录入采用打字软件进行教学等比较抽象和重要的内容形象化、具体化、生动化表现出来,有利于提高学生兴趣和对知识的掌握。

加强共享平台的构建,大力宣传和推广

优质的教学资源,必须依靠好的平台推介出去,使学习者能知晓并方便使用。目前,互联网上存在许多影响力比较大的共享资源平台,如中国大学MOOC、爱课程网、智慧职教、蓝墨云等。各大高校可采取先进的网络技术借鉴已建成的网络平台模式,建设一个统一权威的资源共享平台,并在建设的过程中注重规范化,保证资源管理的统一性,这样才能够高效地管理和维护相关资源。另外,进行必要的宣传和推广是必需的,可以在校报、推广专栏、某些有影响力的网站和教学研讨、教学网络群组等场所推广信息,提升相关资源的知晓度,以此促进学习资源的共享,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渠道。除了线下的课堂教学外,利用线上教学形式,充分利用共享资源,可以进行学生自学、留言讨论、辅导答疑、作业测试等多个教学环节,实现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充分利用学生的碎片时间,使得教学不受时空的限制。

建立完善、有效的教学共享资源管理制度

要使优质的教学共享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就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保障。一方面,我们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要配备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管理。有关管理部门可以制定详细计划和考核指标,定期抽查考核。另一方面,要建立奖惩机制,给予那些及时更新和维护教学共享资源的教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年终增加绩效考评分、职称晋升方面给予加分等;如果没有及时更新,可以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以及职称晋升方面给予降分等。

改革考评方式

考评方式还是采用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但由于相对传统的教学方式而言,网络资源共享课程较多地利用了网络平台进行教学,为教师及时全面检查学生作业、进行平时测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样教师平时可以更方便、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因此,可以适当提高平时成绩比重,如平时与期末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50%,或60%和40%,甚至70%和30%等,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比例。平时成绩考核的内容包括:网络教学互动、课堂出勤、课堂参与、平时作业、实训测试等;期末考试以教师课堂教学内容为主要考核内容,教师从题库中调取试题生成试卷,对学生进行课程考核。总之,精品网络资源共享课程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过程,今后的高质量的精品网络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可以从资源优化、平台建设、宣传推广、制度建设、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探索多方面来努力,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学习者的多样化学习需求,提高课程建设的质量和使用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平洁,屈文,鄢友娥,等。网络共享资源在高校药理学教学课程上的应用[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18(33).

[2]徐德良,田玉兰,赵亮,等。网络精品共享课程资源在大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现代化,2018(30).

出纳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会议制度

1、凡村(居)上重大事项(含重要工作、重要项目、重要财务收支)必须通过村(居)干部会议讨论决定,不准个人拍板决定。村(居)干部会议参加人员为村(居)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纪检员和村(居)文书、委员。

2、举行村(居)干部会议,要做好专门的书面记录。

3、村(居)干部会议由村(居)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居)支部书记必须要认真听取其他村(居)干部的意见,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4、村(居)干部会议讨论决定之外的其它村(居)日常工作,由村(居)支部书记安排。工作中必须相互通气,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支部书记审核,村居纪检员监督审核后签字。

2、实行审批审核相结合的制度,凡50元以上的财经支出必须报村(居)支部书记审核同意。

3、规范财务管理和票据管理,做到账目清楚,支出合符规定,经办人与审批人、审核人相分离,不准白条子入账。

4、实行村(居)账乡管,由乡农经部门统一管理,每个季度结束后统一在县农经审计中心做账并进行公示。

5、村(居)出纳由村(居)支部书记在村(居)“两委”委员中确定,严禁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兼任出纳。

三、印章管理制度

1、实行村(居)民委员会印章与法定代表人相结合的制度,各村(居)委会主任直接管理印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杜绝各种证明材料只盖章而主任不签字,乡政府一律不予认可,所有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做好书面记录。重要事项必须集体商议和签字方可使用印章,印章管理者在使用上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出纳规章制度【第四篇】

财务出纳规章制度

篇1:会计出纳管理制度

会计出纳管理制度

(一)会计 主要职能

第一条 会计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第二条 一般会计事项的整理,记录及有关凭证,账册,报表,文

件的管理;

第三条 会计报表,决算报表的编制,分析和上报;

第四条 资本支出与收入的审查事项;

第五条 分析财务报表,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六条 每月员工工资结算表;

第七条 其他有关会计事项的处理。

(二)出纳 主要职能

第八条 主要负责办公室有关的款项和出纳会计的账务处理;

第九条 保管现金,银行往来,票据等;

第十条 员工工资发放;

第十一条 垫付款的保管及登记;

第十二条 款项的收付和支票的签发;

第十三条 其他有关出纳事项的处理。

(三)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 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第十五条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第十六条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十七条 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制度的规定

第十八条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及时附送银行,不坐支现金;

第二十条 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第二十一条 严管支票与发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及发票的使用手续,手续可参阅支票管理条例,使用支票需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条 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工作;

第二十三条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 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条 规定每周周四把所有“申购单”不论金额大小均需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设法作出通知,同意后方可先付款再补签。第二十六条 出纳员支付申购人现金的同时,需由申购人填写“支付证明单”,签字确认,后交给会计作记账凭证。

(五)支票、发票管理

第二十七条 支票及发票由出纳或总经理保管,支票及发票使用时必需有领用人的申请证明,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将支票及发票按批准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及发票领用簿上签名确认。

第二十八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六)现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公司日常开支;

4.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三十条 日常开支库存现金为500元,出纳人员支付现金,可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

第三十一条 出纳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款。

第三十二条 所有凭发票,工资单,差旅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三十三条 所有报销单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全额数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会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总经理审核签字,出纳人员填写“现金支出证明”凭证,总经理签字确认;出纳人员按时发放当月工资,会计填写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第三十五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六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七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出册,标明月份,季度,由会计人员签字盖章,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八)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或支付款项;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经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

(九)解聘制度

第四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以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献资料等;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务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款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

(十)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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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会计法规,强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规范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接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以及财政、税收、审计、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增收节支,为公司领导当好参谋,为公司决策,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为股东创造最大收益提供服务。

第三条公司会计工作由公司财务副总直接负责。财务副总应当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确保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制定和监督检查,协助公司制定经营方针和资本运作政策;负责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对财会人员的配备、热恩面和奖惩提出建议,并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兴职责;负责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关系。

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财务部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各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财务副总协调外部关系。

第五条分公司设单独财务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必要时,根据不同分公司的业务特点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细则。第六条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必须配备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参照本制度根据企业性质和特点制定完整的财务制度,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会计核算亿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管理体制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财务副总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私财务负责人为财务副总,依法行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支持他们的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财务部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会计(或称辅助会计)、预算管理、出纳等岗位。

第十五条各分、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即财会人员的日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公司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市外、省外三种。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会人员,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聘。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子公司,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公路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 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 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 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 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合同、发票收据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容,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原因、时间、数量和金额。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

容:(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四)数量;(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以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标识时,印章必须清晰可辨;(九)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 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除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

具;(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第三十二条 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第三十三条 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用途。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证明资本、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种类、经办人、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 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及时归档保存。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经办部门和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审核的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四)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

确;(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 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会计人员审核;(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四)会计人员受理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不得手工填制。填制记账凭证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二)必备内容,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篇3:出纳岗位规章制度

出纳管理制度

一、出纳岗位职责

1、负责银行支票的领购、保管,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并对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负责。

2、负责现金收付,每日终了时依据当天的现金凭单登记“现金日记帐”,并清点库存现金,并对现金安全完整负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规定,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3、负责“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帐”的登记,并逐日进行核对。4、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严格复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结出余额

5、每月月底向银行索取“对帐单”和对银行存款发生额及余额,向会计人员上报“出纳报告单”。

二、现金管理 1、现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a.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b.个人劳务报酬;

c.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d.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e.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2)管好现金,本公司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3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3)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4)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三、银行帐务和支票办理:

1、及时将部门收回的支票送交银行进帐。收到银行回单时,及时登记后交给会计作帐。如有银行退票,应及时交会计冲帐,并重新更换支票。

2、每月15号前作上月“银行存款金额调节表”,认真核对清查每笔未到帐的原因,如有错帐及时更正,力争将未到帐款控制在最低限度内。

3、凭领导审批的申领单方能开具支票。填写支票时,应做到时间、金额、帐号及收款人单位均正确无误,由财务部直接开出支票按审批权限办理。

4、认真管理银行账户,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5、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开出支票后要按编号顺序进行登记。印章与支票应分别保管。

(2)支票使用时,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3)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摘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4)支票付款须先审后付,财务印鉴由会计与出纳人员分别掌管。三、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办理程序

1、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必须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对不符合货币资金支付程序,出纳拒绝支付。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5、审批、审核流程:

业务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复核)会计(复核)审批人 出纳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项

1、外购、工程承包款应根据统一发票、普通凭证,以及收到货物、器材的验收单附请购单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批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请款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3、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部门审核,报审批人核准后,出纳方能付款。

4、出纳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需审批人批准签字。审批人外出应由出纳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5、所有支出凭证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必须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项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五、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必须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2、财务印鉴实行分设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法人代表印鉴、出纳印鉴由出纳人员自行保管。按规定需要由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六、财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2、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出纳人员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

4、出纳人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总经理处理。5、会计、审计人员应当履行监督、审计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实施抽查、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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