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章【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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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的文章【第一篇】

关键词:阅读理解;策略;中考;方法技巧;古文;现代文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12-267-01

一、记叙文指导策略

阅读记叙文的指导首先要做到基本知识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再掌握一些阅读方法。从总体方法上看,首先要整体感知,了解大意,明确写了什么。其次要细读文章,认真分析,抓住重点词语和段落,明确文章是怎样写的。第三,通盘考虑,整体联系,明白为什么这样写。

1、整体感知,了解大意

整体感知,就是要通过快速阅读,了解文章的大概内容,把握记叙文的“六要素”。“六要素”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抓住它们,有助于把握文章的结构,弄清中心事件,更好地理解和概括文章内容。

2、细读文章,认真分析

在整体把握文章的基础上,应进一步细读分析,关键要注意到线索、过渡与照应、段落层次的划分、首尾段的安排以及重点词语、标题的提示作用等等。在阅读过程中,可以找出与主旨紧密相关的段落或者找出自己读后感受最深的句子或段落,仔细阅读,不是浅尝辄止,而是分析段落中句与句之间的联系,找出关键词和关键语句,理解它们的含义。

3、分析领会赏析文章

这是记叙文的鉴赏性试题。做这类题目,首先要有文学鉴赏的一般常识。譬如,要知道鉴赏须从内容风格、表现手法、写作技巧、语言特色等方面去考虑。记叙文的语言,大多具体、生动,散文则有散中见整,清新自然、流畅简洁等特点,它不刻意雕饰而又不乏文采,有时为了增强文章的感染力,作者经常使用多种修辞方法。

4、质疑与探究

整体感知文章,细读分析后,文章的主旨就显而易见了。这时,应该抓住文章的要点认真思考:这篇文章主要内容(了)是什么?这篇文章是写给谁看的,为了什么目的而写的?文章主要说了几层意思,前前后后的几层意思是怎样的关系?作者要表达怎样的思想感情,文章的写作特色如何等等。通篇考虑,整体联系,问题解决了,文章也被分析透彻了。

二、说明文阅读指导策略

1、把握说明的内容,把握说明对象的特征或本质。弄清是事物说明文还是事理说明文。首先应在整体感知文章的基础上,把握住说明对象,再结合标题,起始段、结尾段进行局部解析,逐段逐层读懂文意,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抓住文中的关键语句,把握事物的特征或本质。

2、通读文章,了解说明顺序。说明的内容往往直接影响着文章的结构安排和说明顺序,一般情况下说明事物的形状和构造的文章,多按照空间顺序来写;说明事物的建造过程,变化发展过程等,多以时间为序;介绍事物的性质、用途、原理、特点等事理的文章,多以逻辑为序,说明文的三种顺序往往各有不同的标志词,抓住它,判断文章的说明顺序就会容易些。

3、了解说明方法,理解各种说明方法的作用。注意答题套路。正确辨别说明方法,首先要牢记各种说明方法的特征,然后要注意多种说明方法的综合运用,分清主次,审清题意,确定主要的说明方法。理解说明方法的作用,首先要掌握常用说明方法的作用。

4、细加比较、分析,体会说明语言的准确性。语言准确是说明文语言的先决条件。阅读答题时,要注意一些起修饰、限制作用的词,细加比较分析作者用词的作用,体会其准确性,同时要注意一些重要语句的作用,理解一些描写性的内容在文中的作用,注意文中所用修辞手法的作用。

5、开放性试题,多以提建议、设计宣传标语等形式出现,这部分应该专门设计专题复习。

三、议论文阅读指导策略

1、把握论点:论点应该是明确的肯定判断,是作者看法的完整陈述,在形式上应该是完整句子。议论文一般只有一个中心论点,有的议论文围绕中心提出几个分论点。分论点是用来补充或证明中心论点的,只要研究这些论点关系,就能分出主次,分出纲目。有的文章,标题就是中心论点,有的文章,开头就提出论点,有的文章的中心论点出现在篇末,有的文章则是论述过程中提出中心论点,也有的文章对论点的表述不很集中,这就要用明确的语句把它概括出来。

2、把握论据:a、分清是事实论据,还是道理论据。事实论据:包括具有代表性的确凿的事例或史实。道理论据:指经过人们的实践检验的,为社会所公认的正确理论,包括社会科学理论等。多引用名人名言。b、能用简明的语言概括论据的主要内容。c、找出此论据是证明什么观点的。d补充论据必须符合要求,这就靠平时多积累、多练习了。

3、分析论证方法的作用:a、举例论证:列举事例更加具体、充分地证明……论点,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b、道理论证:引用名人名言,谚语格言等,更加有力地证明了……论点;c、对比论证:拿正反两方面的论点或论据作对比,在鲜明的对比中证明了……论点;d、比喻论证:用人们熟知的事物作比喻来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证明了……论点。

4、把握文章结构:议论文最基本的结构是为“三段论”,即:引论――本论――结论。也就是理清文章思路,看开头提出了什么问题,如何提出的,是从几个方面分析论证的,其中着重论述的是哪个方面。这是从内容方面分的,从形式角度来说,文章结构还可分为总分总、分总、总分的形式。

清明节文章【第二篇】

1、清明节可以提前上坟。立牌要视具体风俗而定。

2、清明节上坟祭祖是中国传统习俗,而中国人一向讲究宜早不宜晚,很多人在清明节的时候还有其他安排,可以提前去上坟祭祖,清明祭祖除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外,还有追思先人、孝顺父母的作用,并不拘泥于形式。

3、对于有些地区的人来说,清明节前后立的碑叫“清明立碑”,有些地区则需要在清明当天立的才算清明碑,清明节是传统的扫墓祭祖的节日,也称鬼节,清明节祭墓时在祖坟上立墓碑也是传统民俗之一。

(来源:文章屋网 )

清明的文章【第三篇】

公元1644年,清顺治皇帝入主中原,定鼎燕京。清承明制,继承和发展了历代王朝的典章制度,吸收了汉民族和其他民族的思想和文化,形成了具有鲜明多民族特点的东方文化传统。清代皇帝宝玺制度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之一。

清代皇帝宝玺,按其内容可分为两种,即代表皇权的国宝和为皇帝收藏、鉴赏用的宝玺。这两种宝玺,都是中国古代印章文化艺术在清代宫廷中的反映。

代表清代皇帝权力的国宝,最典型的莫过于二十五宝玺。从清入关前的努尔哈赤、皇太极时代,到统一中国后的顺、康、雍时期,是清朝皇帝宝玺制度初创和形成时期。努尔哈赤的后金汗国,宝玺刻制尚无章法。他所管辖的势力范围,仅限于东北松辽地区。为了有效的行使政治权力,努尔哈赤用当时的老满文刻制了两方后金汗国的宝玺,即“天命金国汗之宝”和“后金国天命皇帝”。当时汉族和汉官在后金政权内还地位不高,在这两方汗国宝玺上,仅有满文而无汉文。皇太极即位后,改后金为大清国,其统治范围不断扩大。在大清国政权内部,汉族成份日益增多,部分汉族豪强和士大夫已在清政权中做官,而且起着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这在代表皇帝权力的宝玺制度上也有所体现。其时宝玺名称多依明制;玺文除青玉“皇帝之宝”为满文外,其他宝玺开始满汉文并用,数量亦有增加,除“皇帝之宝”外,还有“奉天之宝”、“敕命之宝”、“饬命之宝”等。顺治、康熙、雍正等清初诸帝面对汉族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思想文化又有几千年历史传统的局面,如何统治和管理这偌大帝国便成了摆在他们面前的最重要的课题。清初统治者除了大量吸收汉族官员参与政权,实行满汉官员并用外,他们又不得不勤奋学习和大量吸收汉民族丰富的思想文化,按照历代王朝的礼制典章,结合满族贵族占统治地位的实际,逐步塑造清王朝。皇帝宝玺的刻制和使用,基本沿袭明制。清初皇帝宝玺已达二十九方。至乾隆十一年(1746年),收藏在交泰殿的皇帝宝玺,已有三十九方之多。其许多宝玺名称与明代皇帝的前十七宝相同或相近,初步形成了清代皇帝的宝玺制度。清初的皇帝宝玺制度还有不尽完善的地方。其一,宝玺的数量和设放地点尚未制度化。乾隆皇帝弘历在《国朝传宝记》中,明白指出了这一不规范地方:“尝考《大清会典》,载御宝二十有九,今交泰殿所贮三十有九。《会典》又云:‘宫内所贮者六,内库收贮者二十有三’,今则皆贮交泰殿,数与地皆失实。”其次,用途不规范。清初皇帝宝玺,除少数宝玺如“皇帝之宝”、“敕命之宝”有明确的使用范围外,大多数宝玺的使用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文献记载也不详实,基本上沿用明代皇帝宝玺的册档记载使用。所以乾隆皇帝批评说:“盖缘修《会典》,诸臣无宿学卓识,复未尝请旨取裁,仅沿明时所书册档,承伪袭谬,遂至于此”。其三,玺文篆刻不一。清初宝玺,除青玉“皇帝之宝”为清文篆书外,其他宝玺皆满汉两文并用。按,此前历朝皇帝宝玺皆篆书,清初国玺汉文亦篆书,而满文皆是本字,与宝玺皆篆书之制相悖,所以乾隆皇帝也认为清初国玺刻制不合规章,“因思向之国宝、官印,汉文用篆书,而清文则用本字者,以国书篆体未备也”。清初皇帝宝玺制度的不完备,与其同时的各种典章制度的不完备有密切关系。到乾隆时期,清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已发展到鼎盛时期,世所谓的“康乾盛世”即指这一时期。为适应统治的需要,各种典章制度,必然要有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得以制度化、规范化。皇帝的宝玺制度也是如此。

乾隆十一年,乾隆皇帝对当时所有皇帝宝玺加以整理和完善。首先,考定宝玺的数量,“今交泰殿所贮,历年既久,纪载失真,且有重复者。爰加考正排次,定为二十有五,以符天数。”其次,确定了二十五宝玺的名称、尺寸、钮式和用途,其质有玉,有金,有檀木。玉之品种有白,有青,有碧。钮有交龙、盘龙、蹲龙等。二十五宝玺分别用于政治、法律、军事、文教、宗室、外交等诸方面,反映了国家一切军政大权集于皇帝一身,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其三,统一篆刻。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皇帝命内务府造办处工匠改镌宝文,满汉统用篆体,左为清篆,右为汉篆。乾隆皇帝在《交泰殿宝谱序后》说:“既定为篆法,当施之宝印,以昭画一。按谱内青玉‘皇帝之宝’,本清字篆文,传自太宗文皇帝时,自是而上四宝,均先代相承,传为世守者,不敢轻易。其香‘皇帝之宝’以下二十有一,则朝仪纶所常用,宜从新制。因敕所司一律改镌,与汉篆文相配。”其四,固定二十五宝收藏地点于交泰殿。清初宝玺大部收藏交泰殿,至乾隆十一年前已全部收贮于此殿,但制度上没有明文规定。到乾隆十一年考定二十五宝后,才“详定位置,为文记之”,固定收贮交泰殿。其他诸宝,除重复十宝令贮清帝龙兴之地东北盛京凤凰楼上,其他国玺则藏之别殿。从此,有清一代的皇帝宝玺制度,在乾隆时始成定制。

乾隆皇帝二十五宝玺的考定,反映了清代典章制度的完善和规范化,也体现了他的历史观和治国安民的思想,表现出乾隆作为一个有作为的皇帝所具备的风度和品格。乾隆皇帝将皇帝宝玺核定为二十有五,取意于《周易》大衍天数之义。其义有说乎?乾隆皇帝自己作了明确的回答:“有说。盖天子所重以治宇宙,申经纶,莫重于国宝,而涉笔记事之玺,即其次也。我国家礼服,饰以朝珠,祖宗所御,典礼攸存。定宝数之时,密用周姬故事,默祷上苍,祈我国家若得仰蒙慈佑,历二十五代以长,斯亦韪矣,此亦侈望。然郏定鼎,卜世卜年,已著其例。敬思自古以来,未有一家恒享昊命而不变者,此意恒存于心而不敢言。兹予以难期八十有六岁之侈望,而得符望传位授权,实赖鸿眷,或者侈望我大清得享号二十有五之数,亦可俯赐符愿乎。夫卜世卜年固在人,而赐世赐年则在天,叨天之佑,非敬天爱民别无道。”这段发自乾隆皇帝内心的独白,反映了乾隆皇帝承认事物无不万变的历史观。乾隆通晓中国的历史,他看到了历代王朝,没有一个是“恒享昊命而不变者”,多者二三百年,少者十几年或几十年,不是亡于峻法酷剥,就是在诸侯贵族割据混战中殒命,政权的生存长短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乾隆皇帝得出了结论,若大清王国能传二十五代之久,就算侈望,甚至可以说“实赖鸿眷”,天之“赐世赐年”了。这里,乾隆皇帝的历史观虽然不是唯物史观,但他已看到了历史的实际发展状况,而且能够承认这个现实,不再固守天命和万世不变的观点,敢于说出大清王朝能传二十五代即是侈望的话,这可说是难能可贵的了,是乾隆皇帝经世致用的思想在历史观上的表现。这段独白,更突出反映了乾隆皇帝的德重宝轻的思想。宝玺是皇帝权力的凭证,但这种凭证作用的大小和存在,不在宝玺本身,而在于皇帝的修养道德和品质。不论是汉武、唐宗的盛世,还是元世祖、明太祖的雄才大略,都在于他们勤政治国的美德。乾隆皇帝引用唐梁肃对德玺之间关系的论述,说明自己对德玺的看法,“鼎之轻重,玺之去来,视德之高下,位之安危”。也就是说,作为全国最高统治者皇帝,只有“日新厥德,居安虑危”,把国家长治久安放在首位,才能治理好国家,号令全国,行使宝玺的凭证作用,这就是“德足宝重,而宝以愈重”。否则,皇帝宝玺再多也没有用处。清初几代皇看到了这一点,注重勤政爱民,才出现了当时将近一个世纪的稳定发展的盛世。清代中叶以后,由盛变衰,至清未,由于统治者昏庸和内乱外患,传至末代皇帝宣统溥仪,清王朝终于被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乾隆皇帝侈望清代传至二十五代的幻想也随之破灭。

清明的文章【第四篇】

[摘要]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收藏有六份清代地契,其中三份签订时间为乾隆年间,两份为道光年间,一份为光绪年间,但均贴有1908年发行的美国版印花税票。文章以这六件地契为研究对象,探究清代地契格式、税票印章及税票贴用情况等相关问题。

中国华侨历史博物馆珍藏了六份贴用美国版印花税票的清代地契,具有较高的收藏和研究价值。这六份清代地契有三个共同点:其一,都由新加坡华人收藏家黄兴(1937-2014年,原名黄安兴,新加坡华人收藏家,生于新加坡,祖籍广东大埔)捐赠;其二,都贴有1908年发行的美国版印花税票,且面值都为1000文;其三,六张印花税票上均加盖了私人鉴藏章或姓名章。以这六件地契为例,本文探究清代地契格式、税票印章、税票贴用情况等相关问题。

一、馆藏清代地契简介

这六份清代地契的时间跨度比较大,从乾隆四十二年(1777)至光绪二十三年(1897),其中三份是乾隆年间的,两份是道光年间的,一份是光绪年间的。

1.乾隆四十二年地契横40厘米,纵45厘米,保存基本完好,十字折痕处及边缘处有破损(图一)。契约内容抄录如下:

立死契人刘元春,因为使用不便,别无所措,今将自己祖业西佃儿合平北一段系南北畛,计地肆亩,东至刘增福,西至刘时登,南至道,北至刘玉贵,其地四至开明,上下土木相连,出道依旧通行,今来立死契出卖与本家刘生聪为业耕种,同中言定时值死价纹银贰拾两整。立契日当面交足,并无悬久,恐后难凭,故立死契,永远存照。

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日

立死契人:刘元春(押)

后批割食银贰两。此照。

同中人:刘淑兴(押)

刘得印(押)

刘朝栋(押)

乾隆四十二年为1777年。此份地契未贴用契尾。契约声明正文、立据时间落款、中人的人名落款处分别钤方形印,印的大小、形制相同,为同一官府印章的多次钤印。从印文上看属满汉文合璧印章,右侧为篆体字“襄陵县印”,左侧满文。契纸右上部贴有一枚红色印花税票,面值为1000文,税票上钤方形印章。

2.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初八日地契横77厘米,纵43厘米,保存基本完好,边缘略有破损(图二)。契约内容抄录如下:

立卖地人赵广宸,因为使用不便,别无展转,今将自己村西平沙地一段南北畛,东至段维杨,西至秦开基,南至道,北至段为猓四至明白,计地玖分,情愿出契卖与七甲段维杨永远耕种,同中言明时值卖价银叁两贰钱整,当日银业两交,并无欠少,钱粮随地过割,恐后无凭,故立卖约为证。

乾隆四十三年十月初八日

立约人:赵广宸(押)

中人:杨正端(押)

段维纪(押)

乾隆四十三年为1778年。契尾粘贴于契纸左侧,为油印件。抬头印“契尾”二字,右侧油印有关政策条文,但漫漶不清,基本o法辨认;左侧填写编号、时间和地名等内容,其中“布字叁百贰拾肆”“乾隆四十四年五月”“绛州”等为手写。地契上共有五个方形钤印,分别位于契式正文、时间落款以及粘合契尾处、契尾抬头、卖地金额等重要信息处,印章的形制、大小、字体均相同,属同一个官府印章多次盖印;经识读,印文右侧篆体字为“绛州之印”,左侧为满文。契尾时间落款处钤“山西布政司”大红印章。1000文红色印花税票粘贴在契式左侧上边,上钤红色方形印。因为年代久远,部分印章内容已难辨认。

3.乾隆五十四年十一月地契横75厘米,纵53厘米,有契式与契尾(图三)。保存完好,有折痕。契约内容抄录如下:

立卖平地人段王氏子丕宅,因为使用不便,别无辗转,今将自己村西南平地东西畛,东至小道,西至道,南至段丕义,北至段丕德,四至开明,内计地贰亩。今立契卖与本族段丕德永远为业,同中言定照依时值卖价元系银叁拾贰两整,当日银业两交,外无欠少,钱粮随地过割,恐后无凭,立此为存照。

乾隆伍拾四年十一月廿二日

立卖地改约人:段王氏子丕宅(押)

堂伯段庄新(押)

中人:段石吴、维经

契尾右侧油印的法律条文较为清晰,详细记述了清代契尾的沿革历程以及贴用契尾的缘由,识读如下:

山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

为遵旨议奏事。领侍卫内大臣兵部右侍郎、巡抚山西太原等处地方、兼提督衔、节制全省军务、兼理云镇、察院右副都御史兼尝提督务记录一次。

案:验准户部咨河南司案呈本部,议覆河南布政使富明条奏:民间置买田产,将契尾粘连,用印存贮,申送上司查验一折,奉旨该部议奏。臣等查:裕课固在察吏,而剔弊要归宜民。如民间置买田产,例用司颁契尾粘连民契,令民收执,其来已久。前于乾隆十二年五月,内经安庆巡抚潘思榘奏称,民间置买田产,自用契尾以来,民则贪减税银,甘印白契,冒则巧图侵隐,不粘契尾,致启刁民捏造假契,征占讦讼,或以大改小等弊,奏请立法稽查一折。旧历外,请嗣后令布政司多颁契尾。印发各州县存贮,粘连民契,给发业主,仍照各州县。俟民间投税之时,填注业户姓名、契价、税银数目,一并存州县备案,一该州县严忝照例议处。至于小民无知,贪减税银,甘印白契,致启刁民伪契,争占讦讼之端,应令布政司通行出示晓谕,如有不请粘契尾者。经人首报,即照漏税例治罪等因,奉旨依议,钦此。通行饬遵在案。今该布政司富明奏称,自部议多颁契尾以后,一给业户收执,一存州县备案。一同季册送司查考,稽严之法,不为不周。而巧取病民犹未能尽除者,缘业户契尾例不与契根同中上司查验,不肖有司因得无弊欺蒙,如业户契价千两改为百两十两,任意侵隐,奏请设法清理,以杜积弊。臣等酌议,嗣后布政司颁发给民契格式,编列字号,前钤司印,以备投税时将契价税银数目大字填写钤印之处,令业户看明,当面骑字截开,前幅给业户收执,后幅同季册汇送布政司查核。此系一行笔迹平分为二,大小数目委难改换等因,于乾隆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抄录原奏,并颁格式,行文山西巡抚,钦遵施行,准此。拟合就行。为此仰司官吏查照咨案。奉旨,及粘单内事理,钦遵即转行所属,遵照办理,毋违等因。蒙此遵即办法给民契尾格式,编列字号,于空白处钤印饬发。为此仰县官吏,凡遇民间置买田产,于投税之时,即将契尾前半幅照常细书业户姓名、买卖田房契价、税银数目,后半幅空白钤印处,大字填写某人置买某人田房、价税数目,令业户看明,当面骑字截开,前幅给业户收执,后幅同季册送司查核,务须实力奉行。倘有不肖官吏仍蹈前辙,滥印白契,希图侵隐,本司查出,即行详揭参处。无于小民无知,该州县不时晓谕,如有买卖田房不遵粘契尾者,即照漏税例治罪,各宜凛遵毋违。须至尾者。

契约正文、“契尾”二字中间、土地价格处及契式与契尾粘合处各钤一方形印,印章右侧篆体字为“绛州之印”,左侧为满文;契尾时间落款处钤有“山西布政司”大红印章。与前两份契据的不同之处在于印花税票粘贴于契尾。契式上显示立契时间为乾隆五十四年(1789)十一月,契尾落款时间则为乾隆五十六年,表明是在立契两年后才粘贴契尾完税,契尾上有手工填写的“绛字八百三十一号”及“布字捌百叁拾壹号”字样。

4.道光八年五月十六日地契横47厘米,纵45厘米,有多处破损,但不影响正文内容。契式正文有油印的固定格式,如土地房屋四至、价银等,具体内容用毛笔填写。契尾亦油印,右侧仍是有关政策条文,左侧手写填人相应的契约内容(图四)。契式内容抄录如下:

立卖契中徐里十甲任致道,今将自己祖遗房院壹所,西厅房三间,南房三间,北房三间,东厅房连门楼五间,门前照壁、门楼上下土木相连,其房座占西与滴水詹齐,北至滴水詹齐,东至道,南至场地;又随牛院地基壹方,东房四间,北至道,东至杨作礼,南至任席氏,西至范日旭,西至场地;又随场地壹方,东至范日旭、买主,西至道,北至买主,东至买主,南至范玉岗、范忠、范日旭:各四至分明,前后出入走路一并尽绝。今立契绝卖与本里八甲本村赵寿天名下为业,永不回赎。同中言明每价银,共价银玖佰伍拾两整。当日银业两交,并无短欠,恐后无凭,合填契式存照。

同中人:范国栋范统远任龙光

道光八年五月十六日

立卖契人:任致道(押)

道光八年为1828年。地契上共钤有七枚印章,其中六枚相同,均为满汉文合璧的印章,右边篆体字为“襄陵县印”,左边为满文,分别钤印在交易价银、时间落款、契尾抬头及契式与契尾粘合处等处;第七枚章钤于契尾的日期处,为山西布政司印章,形制比襄陵县印大。契尾右侧有油印的关于粘贴契尾格式的条文,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左侧有买卖双方签字落款、交易价银,以及“布字叁佰陆拾陆号”“右给业户赵寿天准此”等字迹,另外,在日期下方有油印“襄陵县”字样。印花税票贴于契尾左侧上方。契式的日期为道光八年,契尾日期为道光七年。一般来说,贴用契尾时间应晚于立契时间,而此份地契的契尾日期却比契式日期早一年,初步推断是先领用官府统一的地契文书,然后双方再办理土地房产过割。

5.道光二十五年地契横45厘米,纵47厘米,保存基本完好,有折痕,略有卷边(图五)。契约内容抄录如下:

主分书人叔父刘高升、次侄师成,所分房屋地亩开列于后。传家地里雷鸣地捌亩,四方段里开平地陆亩,冯家地里开平叁亩,南沟里开平中壹段,耳家摆里水地壹亩陆分,南堡底水地壹亩九分,河垅儿合典地贰亩壹分,王家滩儿合典地贰亩,磨儿合典地北壹段贰亩五分,老院里东厢房三间,其余有天池南场院壹座,沟垅合场地壹块,牌楼东空地壹块,大门西砖窑壹孔,南客庭壹间。二人系伙,恐后难凭,立分书永远存照。

道光贰拾伍年三月 日立

合同存照

同H族人:李加会,刘高贤书

道光二十五为1845年。从内容上看,这是家族内分田地房产的地契。契约内容用毛笔书写于宣纸上,既无契尾,也无官府印章,属于白契。日期右侧贴有一张1000文印花税票,上钤方形印章。订立契约双方及中人均无画押。

6.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地契横48厘米,纵44厘米,有折痕,中下部有缺损(图六)。契约内容抄录如下:

立换约人刘占丰,因为居占不便,今将自己祖业坐落天池南房屋窑院、牌坊东空地,换堂弟刘占熊名下老院里东厢房叁间、南客厅壹间、大门西砖窑壹孔,同人说合,贴于堂弟钱拾仟文整。此系两家情愿,永无异言,恐后无凭,立换约存照。

光绪贰拾叁年拾壹月 日

立换约人:刘占丰

刘仰祖书

合同存照

同中人族长:刘机锋(押)、建烈(押)、福申(押)

光绪二十三年为1897年。契约中提到刘占丰以自己的空地交换堂弟刘占熊的房产及砖窑,从内容看属于房产交换契约,是同族人之间的以地易地,而非典卖土地。契中内容均用毛笔书写于宣纸上,只有立换约人及中人签字画押痕迹,无官府印章,也未粘贴契尾,即未经官府验契,也属白契。地契订立时间落款右侧贴有一张1000文印花税票,上钤方形印章,此外并无其它印章。

二、相关讨论

1.红契与白契

由卖方拟定,经过官府验证并盖章的地契为官契,也称“红契”;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为白契或草契。白契在官府办理过户过税手续时,要粘贴由官方统一印刷的契尾,并加盖所在州县官印,由此成为官契或红契。红契由草契(白契)及契尾组成,具备完全法律效力;白契虽具有产权证明的性质,却是不完全的文本[11204。清代的契尾制度始于顺治四年(1647)。初由地方官府印发使用,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由各省布政使司印发,雍正六年(1728)取消契尾,改颁官方印制的契纸契根,契约和契据合为一纸;乾隆初年又恢复了契尾文书制度,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官文书,并规定民间置买田产时必须粘连契尾,如不粘契尾,遇诉讼则按照漏税治罪。地契贴用契尾,一是可以防止民间捏造假契,避免诉讼纠纷;二是防止漏税。上述乾隆四十三年、五十四年及道光七年这三份地契的契尾中均有油印的法律条文,如“布政司颁发给民契格式,编列字号,前钤司印,以备投税时将契价税银数目大字填写钤印之处,令业户看明,当面骑字截开,前幅给业户收执,后幅同季册汇送布政司查核”。

以上六份地契中,四份有官府印章、骑缝章及画押,属于红契,都是关于私人田地、房屋买卖的,明确写有田地或房产的卖价、范围、附带物及买卖双方等;其余两份无官府印章和骑缝章,只有立约人及中人的画押,属白契,一份是同族亲人分家契约,一份是交换田地契约。

2.绝卖契

从内容看,这六份地契都可以断定为绝卖文契,即死契,是不能找赎的。绝卖契只立契一张,交买主收执,不复取赎,可不立下契。“绝卖有专用的文契,有官府制定的样文和印刷的格式,按照各省的不同习惯,行文详略和契约名词运用有些不同外,基本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同的。从现存各地大量卖契文书来看,绝卖的契约一般有三种称呼,一曰‘卖契’,二曰‘绝卖契’(或称‘卖断契’),三曰‘永远卖契’。但不管哪种名称,契内都要声明‘听凭买主永远为业’,或者进一步声明‘永无找赔“永断葛藤’之类,以表示卖主和土地切断关系。”活卖契既可以回赎,也可以加价进一步卖出,无论是回赎还是加价卖出,都会在原来契约基础上新增加一些补充性契约,每一次找赎或加价卖出都应粘贴相应的文书说明,但是这六份地契均不存在粘贴找赎或其它补充性说明,故可确认为绝卖契。

乾隆四十二年地契中有“立死契人刘元春”“立死契出卖”“恐后难凭,故立死契永远存照”等以示卖主和土地切断关系的字句,此外契文中也没有找赎或加价卖出的补充说明及粘贴痕迹,可以推断此份地契属于绝卖文契。

乾隆四十三年地契中有“钱粮随地过割”句,“过割”既是绝卖的专用词,也是法定手续,即将原业粮户的钱粮改过至新业主名下:“‘过’是改入新业主所在地的册籍上,以便输粮;‘割’是在原业主所在地的册籍除去卖出亩分数目和应输之粮。”故可以推断此契属于绝卖契。

乾隆五十四年地契的契文中也提到“钱粮随地过割”“永远为业”等词。另外,文末落款为“立卖地改约人”,从“改约”一词可以推断此地契并非最初订立的地契,是在之前旧契基础上修改过的,但并未粘贴旧契,推断是旧契已作废。

道光八年、道光二十五年、光绪二十三年契约内容中注明了类似“绝卖”“永不回赎”等字句,也未出现回赎、加价卖出或官司诉讼纠纷等补充条文,故均属绝卖契。

此外,地契提到的买卖或交换的理由“居占不便”“使用不便”“别无辗转”或“别无所措”等,常见于清代的地契中,或并非当时立约双方的真实情况,而仅仅是订立契约时通用的委婉措辞。

3.契约归属地

由契约上所钤印章可知,上述四份红契的归属地均为今山西省。

乾隆四十二年地契钤有三枚印章,均为襄陵县印。道光八年地契除钤有襄陵县印外,契尾的时间落款处还钤有“山西布政司”印,其下方有油印“襄陵县”字样。襄陵县在明清时期属山西平阳府。

乾隆四十三年与五十四年地契的契尾中分别有“绛州”“绛字”等字样。绛州在明代属山西布政司,隶平阳府,领稷山、垣曲、绛等三县,清初属领照旧,清雍正二年(1724)改为直隶绛州,领稷山、河津、闻喜、垣曲、绛等五县。可见,这两份地契都属于山西绛州,契中油印字“布政司”应为山西承宣布政使司的简称。承宣布政使司为明清两朝的地方行政机关,清朝沿袭明朝制度,保留了各承宣布政使司。

4.印花税票

印花税是近代中国从西方引人的第一个税种,于晚清时期开征。清政府开征印花税,共进行了两次尝试。第一次是在光绪二十八年(1903),“在袁世凯等人的推动下,清廷终于完成了印花税开征的前期准备,开始了印花税的第一次试办,然而仅仅过了数月便宣告取消”。失败的原因有很多,但最大的因素是遭到广大民众的强烈反对、抵制和逃避。“四年之后,晚清政府又做了第二次的尝试。”光绪三十三年(1907)公布《印花税则》,次年委托纽约美国钞票公司印制印花税票,于宣统元年(1909)开征印花税。但此次开征时间也不长,同样遭到各地民众的抵制,没有得到有效的推广。即使推行也仅限于狭小的范围和区域,维持了不到两年的时间,至1911年武昌起义后废止。第二次印制的税票通称为美国版印花税票,票面印有“大清印花税”字样,票面尺寸为20×22毫米,共有三种面值,分别为20文(云龙图,赭色)、100文(双龙牡丹图,绿色)、1000文(庭院风景图,红色)。华博珍藏的这六份清代地契均贴用了1000文面值的红色庭院风景图税票。

据清《印花税则》第四条规定,凡应贴印花的契据,在立契据人授受前贴用。同时,税则的第十四条也规定,财物成交在此次定章开办日期以前可以从宽免贴印花。也就是说,华博收藏的这六份清代地契均属1908年之前的田地、房屋买卖契据,是可以免贴印花税票的。

一般而言,旧契补贴印花税票的情况可能有四种:1.旧契是活契,而且发生赎回或加价卖出的行为刚好在1909年至1911年间;2.订立旧契的双方关系人发生了官司诉讼等,经过当地官府协商或判定重新补充条约或制订新契;3.旧契遗失或者损坏,以及旧契换发新契、换用官府印制的契式、贴用契尾等,出于验契的需要依法补贴印花税票;4.民众响应清政府号召,自行购买并贴用印花税票。

上述六份地契订立的时间都比较早,均在美国版印花税开征之前,既是死契,更无后续补充条款或验契说明,不可能是前三种情况。而“清末因政局动荡,政令不畅,印花税开征时间短促,且政府只是提倡百姓贴花,不实施查验,是否贴用任百姓自便”,且据当时各省对印花税的抵制情况来看,民众不太可能自发补贴税票。因此,笔者推断这些契据上的印花税票应该是后来补贴的。

美国版印花税票共发行10万枚,但是由于开征时间比较短,以及推行受阻等原因,目前发现留存的贴单据数量有限,且税票面值多为20文或100文,贴用1000文的数量极少。华博这六份清代地契不仅都粘贴了印花税票,而且税票的面值都是1000文,可见其具有重要的收藏和研究价值。

据统计,目前发现实贴美国版印花税票单据的省份有山东、安徽、江苏、湖北、湖南、江西、河南、云南、山西、直隶(河北)等,其中安徽、江西等省发现较多,山西发现极少。据记载,山西总共领取三种面值的税票3200枚,在各省中数量居中,排第13位,但在实际推行时,地方官员并不积极,以民力凋敝、经济贫弱等为理由多方推诿,请准缓办:“山西在昔,仅一中省,近更负累重重,安能方驾各省,增进财赋,请予暂行缓办,俟民力稍舒,各省办理渐有次第,再行试办。”“晋省商民困苦系属实情,且据各地方禀报,亦多为难之处。”由此可见,清政府第二次征收印花税之时,山西省虽然领了税票,但是并未积极响应,因此实际贴用情况不可能理想。

履行税契过割是订立土地契约不可缺少的手续,在印花税票上盖章是一种完税证明,表明完成了纳税义务。清《印花税则》第四条规定:“凡契据应贴之印花,责成立契据人于授受前贴用,加盖图章或画押于纸面骑缝之间。如系合同,两造各缮一纸,照章各贴印花盖章画押,然后交换收执。”贴用印花税票后,要在税票上盖图章或画墨“十”字,税票上盖一半,契纸上盖一半,不盖则罚。印花税票上盖图章为戳销,画墨则未戳销。段志清在他的《中国印花税史稿》中收录了三份清代地契,均贴有美国版印花税票,并加盖了官府印章,大的印章将整张印花覆盖,小的图章一半在印花上,一半在契纸上。印花税票钤印或画押后,买卖双方才能交换收执。

上述六份地契上的印花税票都加盖了印章。其中,乾隆五十四年地契税票(图七)下方加盖的是一枚椭圆章,为小篆“林崧”二字。另外五份地契税票上加盖的印章均为方形,形状、大小及字体一致,应为同一枚。印章20×22毫米,有六个篆体字,乾隆四十二年、乾隆四十三年地契可辨识出“陈治如氏”四字,道光八年地契可识读出“氏私藏”,道光二十五年地契可识读出“陈治如藏”(图八),光绪二十三年地契可识读出“陈治如”三字,可知该印章全文为“陈治如氏私藏”六字。从印章情况看,这两枚印章均为私人鉴藏章。

清明节文章【第五篇】

关键词:记叙 作文教学 导学 创新

记叙类文章是以叙述为主要表达方式,通过社会现实中的人物事迹、事件、过程和景物性状来表达思想感情的文章。这类文章有六个基本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这类文章是学生阅读碰到最多的,也是学生需要重点训练的写作文体。因此,需要教师下功夫指导学生学习,启发学生创新。

一、导学。教师是学习活动的引导者。所谓“引导”,强调教师示范性地“教导”,注重教师循序渐进地“诱导”,珍视教师有耐心地“辅导”。比如,一次作文教学时,我指导学生赏析我班学生的作文《清明时节雨纷纷》:

今天是清明节,我们去为红军长征途中牺牲的烈士扫墓。天公显灵,飞起毛毛细雨,让我们体验“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的诗境。

我们手捧小花,排着队伍,沿着小路缓缓地前行。到墓地后,由老师主持祭扫。先是献花,再是鞠躬,然后是请红军老爷爷讲战斗故事。老爷爷“未开言来珠泪滚”,惹得我们也是“清明时节雨纷纷”。老爷爷终于稳定了情绪,上气不接下气地讲大墩梁战斗的情景,讲罗南辉军长壮烈牺牲的经过。这故事早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了,但今天再听,感觉却大不一样。老爷爷讲完故事,我们就返回学校了。到学校,老师为我们播放了红军第一、二、四方面军长征的录像资料,雪山、草地,艰难爬涉的红军,苍凉的情景,悲壮的画面。我们静静地观看,没有喧闹,只有低低的哭泣声——我们被感动了!真是“清明时节雨纷纷”啊!

——这篇作文就是很不错的记叙类文章。文章把记叙的六个要素反映得十分清楚。时间——“今天是清明节”;人物——我和同学、老师、红军老爷爷;地点——烈士公园、教室;事件的起因——清明扫墓的传统;经过——去扫墓,听红军老爷爷讲故事,回学校看长征录像;结果——我们被感动得流泪。

二、启创,即启发学生创新。为了让学生对这类文章有更深刻的认识,我又举了一例:《我考上初中了》:六月下旬的天,热得让人窒息。一下车,我就背起大包提起小包急匆匆回家。

一进门,妈妈就告诉我:“你考上了!”妈妈兴奋得脸上放红光,她一边接我背上的大包,一边抑制不住兴奋地说:“听到考试榜贴出来的消息,我就去看。会师中学校门两侧,人群拥挤,妈妈在录取的榜上看到了你的名字后,就去市场买了鸡、虾、水果,准备了丰盛的午餐。这次榜示,考上的只出名字,没出成绩,没考上的,又出名字又出成绩。快,洗洗脸,凉快凉快,就赶紧吃饭。”

“我考上了!”我一边洗脸,一边为自己祝福。

——学生阅读后,我让他们自己去赏析,理清六个要素的同时,感受“我”考上初中后妈妈兴奋的心情、举止。在此基础上,我启发学生:生活中,让你感受最深、给你留下美好的或辛酸的是哪一件事呢,请你叙述给大家听一听。结果,有学生在课余就写出了下面这篇好作文:

正月初三,我给老师去拜年。陈老师住在花园小区8号楼2单元102。走进客厅刚坐下,就听见北边卧室里传来老奶奶上气不接小气的咳嗽声。陈老师向我递糖的手缩回去了,赶紧冲进老奶奶的卧室。我也跟着进去,只见老奶奶脸色青黑青黑的,呼吸很困难。陈老师立即跪在床上,把老奶奶放平,口对住老奶奶的嘴用力吸,吸着吸着,老奶奶的喉结处一动,陈老师吸出丁老奶奶的痰,陈老师把痰吐在床边的痰盂里,又去吸老奶奶的痰,这样做了四次,老奶奶的气畅通了,不咳嗽了,脸色也开始变了。我站在旁边看陈老师吸痰,恶心得差点吐出来。陈老师扶起老奶奶,给老奶奶后背放了两床被子,老奶奶斜靠在被子上,睁眼看我,微微一点头,陈老师说:“现在没事了,我们去客厅。”我没去客厅,坐在床边拿住老奶奶的手,我说不出话来。陈老师去洗手间漱口洗手,回来说:“这是我婆婆,我丈夫是个当兵的,今年忙,回不来。”老奶奶眼睛一挤,两行眼泪流出来,我的眼泪也就来了。这时候,陈老师的小姑娘来了,她是给奶奶买药去的。我坐了会儿就向老师和老奶奶告辞了。回到家,我就把这事告诉爸爸和妈妈,爸爸妈妈说:“明天,我们去乡下看爷爷奶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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