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工作总结范文【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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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工作总结【第一篇】

20xx年,在农业、畜牧、水利、质监、工商、卫生、商务、药监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切实有效,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加大两个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是加强农产品监管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多年来,区农业局把宣传上述法律法规作为抓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尤其是近两年以来,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一是在与区电视台联办的《襄州农业》栏目中增加“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栏目,共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专题宣传节目12期,发表电视讲话10次,累计循环播放280次。

二是制作宣传横(条)幅20条,悬挂在区内各个大型农贸市场、各镇主要街道和城区主干道,张贴宣传标语180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

三是在主要商业中心、广场、超市和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市民面对面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一年来共接待咨询人员2万人次。

四是出动宣传车30台次,组织宣传人员180 人次,对初级加工企业、农产品收购企业和大中型农业生产企业实施划片包干,包保责任落实宣传工作。

五是组织行政相对人培训,每年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举办一次农业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时间3-5天,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以及相关的农业投入品管理法规。如20xx年 1月,区农业局报请区政府同意,在农技中心举办了为期一周的阳光工程农资经销员法律培训班,共培训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人员385人,并进行了理论测试,测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签发《农业投入品上岗经营资格证》;年初,区水利局分别在荣华宾馆、襄北农场招待所、区委党校、朱集四新村培训基地等地方,举办水产品养殖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600人(次)。通过以上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办法》,为全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农药市场监管,重拳打击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

对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铵及其复配制剂等高毒高残留农药进行重拳打击,严肃查处剧毒鼠药和未经登记擅自生产的卫生杀虫农药,依法强化辖区内剧毒和高效农药限用工作的管理,杜绝剧毒、高毒农药在蔬菜、果树、茶桑等短期经济作物上使用。同时,切实加强对调节剂、保鲜剂、防腐剂等系列农药的监管。在违禁农药监管上,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加强农药批发源头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的有关文件精神,把农药批发源头监管工作作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来抓,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

一是召开农药批发源头市场监管专题会议。今年5月5日,在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召开了邓城农资市场批发源头农药经销商农药管理专题会议,对农药监督管理年的管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详细安排。

二是加强农药产品申报备案工作。要求邓城市场内所有农药经销商将新购进的农药产品及时携带样品和相关材料到邓城农资市场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备案,对未申报备案的产品、采取隐蔽方式销售的产品,依法给予严肃查处。截止目前,全区共申报备案农药产品 128个。

三是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工作。今年已抽取各类农药样品27个,全部进行了送检。

四是依法整治源头经营门店。在申报备案的基础上,依法查处申报备案不合法的农药产品,坚决阻止不合法农药进入本地销售,同时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先后对8个违法违规农药产品给予行政预警,要求限期退出我区市场;依法查处农药案件7件,其中劣质农药案件2件,责令退出产品6个,数量达20xx公斤。五是加大农药经营网点的。市场检查力度。先后清查农药经营门店 28个,全部依法取得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农药经营档案》全部建立,对《农药经营档案》建立不完善的3个门店要求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门店对禁止经营的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及其复配制剂进行公开承诺。六是加强用药安全指导。要求区内各农药批发源头加强售后服务工作,正确指导各个农药产品的安全使用,杜绝将高毒农药使用在短期经济作物上,杜绝将激素类农药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领域。同时严厉督促基层零售商积极引导农民严格按农药产品使用的方法和剂量进行安全、科学使用。

(二)开展“五查”,加大农药零售网点市场整治力度。

对邓城农资市场以外的零售网点,区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两个工作专班加大市场整治力度。

一查经营资质。先后检查农药经营门店272家,全都取得了《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查产品来源。对辖区内经营邓城农资市场以外的产品,认真开展排查工作,摸清产品的来源渠道,掌握产品的质量状况,对违法违规产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查经营档案。对经营档案建立不完善的18家门店加强指导,帮助其填写完善。对未建立经营档案的2家门店依法予以查处。

四查农药标签。按照《农药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检查各个门店经营农药产品的标签,对12个存在标签问题的农药产品依法给予查处,确保全区农药市场标签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五查隐蔽销售农药活动。对基层村组隐蔽销售的农药产品加大查处力度,对无证经营邓城农资市场销售的农药产品依法从重查处;对经营辖区外经销的产品严格加强管理,直至取谛其经营活动。

(三)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强用药安全指导

明确要求邓城农资批发市场对自己经营的农资产品安全用药问题负主要责任,与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签定用药安全责任状,同时与基层零售网点签定用药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各自的用药安全责任,并加强技术指导;辖区外的农药产品在辖区内本着“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也必须签定用药安全责任状,确保各层次的用药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三、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履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区农业部门按照上级主管业务部门要求,对辖区内15家大型农业生产企业,从投入到产出进行全方位规范要求,建立一套完整的生产记录。第一,购入的农业投入品要有发票、产地证明、合格证明、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具体时间、经办人签名、领导批字、入库手续等。第二,领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投入品,要有具体时间、具体地点面积、具体用量比例及具体经办人等。第三,对产出的农产品,要登记入库。外销的农产品要注明时间、品种、数量、去向等相关情况。第四,要求各农业生产企业,按照各自业务需要,建立自己的化验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自律性检测,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五,从严从紧开发 “三品一标”品牌。截止目前,全区20xx年6家企业,通过认证和复查换证共获得农业“三品一标”证明商标1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8个、绿色食品4个、有机食品1个。同时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监管。今年4月份以来,配合区创卫工作每天对城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开展农产品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2)区畜牧兽医部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抓好了五个方面的“把关”工作:一是严格把好投入品监督管理关。二是严格把好养殖环节监督管理关。三是严格把好饲料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关。四是严格把好产地检验检疫关。五是严格把好屠宰上市检验检疫关。

(3)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成立了工作专班,并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依法从重惩处农产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二是依法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4)区商务、水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都按照各自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业投入品的管理法规不够完善。具体表现在《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的处罚条款衔接不紧,不便操作;《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赋予农业部门的责任较重,但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如含量在40%以上的复合肥农业部门不能管理。

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短缺。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是我区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承担保障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职责,单位现有工作人员51名,但全年工作经费还不到30万元。

三是农产品检测体系不健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国家批准投资兴建,主体工程已于20xx年完工。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器和设备已基本安置完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人员还未审批到位,制约了我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是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队伍需要加强。区农业局虽然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但仅有2名工作人员,满足不了全区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业务需要。各镇(街道办事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任然是个空白,没有个真正达到要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五是区委、区政府对我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今后的打算和建议

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的宣传及贯彻实施,继续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加大力度对各农业企业规范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

二是积极协调配合区直各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把我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抓得更牢更实,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是建议区政府帮助呼吁尽快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农业部门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工作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

四是建议区政府尽快解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人员编制、经费预算问题。

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总结【第二篇】

“我们视质量为生命”这是对质量的定义,也是对质量的追求。产品质量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注重产品的质量,终会寸步难行,功亏一篑。质量是一切产品的基础,没有质量,谈什么品牌、发展、竞争都是空话。对企业来说,质量能够扼制企业生存的咽喉。

在市场经济日益发达的今日,质量对于一个企业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产品质量的高低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提高产品质量是保证企业占有率,从而能够持续经营的重要手段。一个企业想做大做强,在增强创新本事的基础上。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的质量水平是重要的辅助手段。

据统计,一个企业的平均寿命仅有7年,那些被市场无情淘汰的企业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市场恶化的问题,但毋庸置疑,许多企业栽在了不注重产品质量这个环节。质量在今日之所以变得比以往更重要,是因为市场环境同商品紧缺时代相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只要能生产出来就能卖出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成功的企业无一例外的重视产品和服务质量。质量改善是当今关系企业生存的重要问题,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愈加突出,所以,注重产品质量问题,也是当今企业发展必须研究的问题。

那么怎样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呢?

首先,从小事做起,做好细节,把握质量。从产品的“检验”到“预防”,再到生产的全面质量管理。为保障产品质量,应加强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质量检查与监督,每个环节都制定详细的管理标准,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制定,详细的、可控的管理标准。

其次,客户与员工是最好的质量改善者,客户是产品质量的裁判。应当及时对客户反馈的意见进行调查和整改。客户的不满是企业改善的方向,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是企业长兴不衰的法宝。员工是产品质量的一线情报员,他们熟悉制造环节的每一个细节,调动他们的进取性和主动性是改善质量的最好举措。

最终,企业必须在质量管理中推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模式,层层把关,人人负责,才能把质量控制在每个问题产生的源头。在解决产量、成本、质量发生冲突时,从根本上杜绝牺牲质量的思想,实现质量管理理念转变。

质量管理没有永恒的答案,仅有永远的问题。质量管理就是在不断的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规范起来的。

“我们视质量为生命,每一天都在为之不断进取与创新”,这是我们对质量的追求,我们也一向在用我们的行动为之践行。

产品质量工作总结【第三篇】

今年以来,我局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在市局质量监督处、认证认可处的业务指导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管理、扶优治劣的职能,紧紧围绕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宗旨,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各相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大力实施战略

年初我局就积极推进培育工作,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坚定不移地走品牌效益之路。根据省、市局统一按排,和企业自身要求,对照《江苏省产品评价指南》、《盐城市产品评价指南》确定并上报了20xx年争创江苏省产品3个,争创盐城市产品38个,这些企业的创牌积极性都比较高,主动参加和接受了市局组织的创牌工作动员会议和相关业务指导,明确了专人负责创牌工作,同时我局加大了对创牌企业的帮扶力度,积极主动地为这些企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产品质量检测等技术服务。企业在争创过程中,自身的产品质量得到了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得到了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有效运行。目前,企业的创牌软件材料已分别报省、市局,接受评审。

二、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与检验人员素质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业的质量检验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我市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组织我市相关企业的质量检验与管理人员,参加省质量培训中心举办的质量检验与管理人员函授班学习,由于领导重视,工作措施轧实,加之相关科室的大力协助,以及各镇、区质监员的幸勤劳动,加之全体学员的共同努力,使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函授班结束时,参培的304名学员,全部通过了省局组织的考试。

三、积极做好有机食品获证单位的监管工作

根据市局盐质监质函〔20xx〕264号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人员对我市境内的江苏川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大中农场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有机产品获证企业,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识标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标志、不使用有机产品标志等违规行为。从检查情况来看,各企业基本按照要求使用认证证书及相关认证标志,检查中未发现相关企业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标志,在有机转换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有机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等违规行为。

四、配合做好“”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

积极做好“”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活动,通过广场、社区咨询等一系列的活动,宣传质量管理、质量监督与认证认可方面的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安全消费意识。开展了“农资执法打假”专项活动,对三家农资企业进行了抽样检查;在3月14日—3月19日在全市开展了对“瘦肉精”清查行动,对全市11家生产肉制品企业的货源、索证、索票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的情况;加强了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出动32人次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整改安全隐患66处;另外还对在用的水、电、气三表的准确度及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切实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五、强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

加大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力度,根据市局的统一布置,督促全市60多家取得工业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及时到市局参加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使全市的已取证企业全部按时完成了工业产品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局统一布置,对辖区内已取证的大丰市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了实地核查,检查人员根据要求,对企业的生产和检验设备、标志使用、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方面等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另外还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的许可证申报工作,全年共重点指导和帮助4家企业进行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工作。按计划完成了53家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巡查工作,对三个生产地址发生变化的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使他们及时办理了申请审查的手续。

六、加强认证认可工作的监管

首先为进一步加强对3C取证企业的`监管,根据省、市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了对辖区内部分企业的取证后的检查,共检查了7家企业,未发现大的违规情况,大丰市安全设备厂认证证书到期,已及时办理了换证手续,取得了证书。其次在“六一”前夕,为保证儿童玩具的质量安全,根据省局统一要求,在白驹政府的大力配合下,对该镇部分生产玩具的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需强制性认证而未获证的玩具产品出厂、销售行为。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市未发现无证生产、销售列入目录内儿童玩具的行为,大部分儿童玩具生产企业都按相关规定进行生产、销售,符合规范要求。另外加强了对自愿性认证工作的监管,根据省局要求,对全年进行自愿性认证的68家企业的评审工作进行了跟踪检查,情况较好,评审工作基本能按规范要求进行,评审组的人员组成、工作程序符合要求。加强了对省局下达的25个质量体系获证企业的巡查工作,经对照相关标准检查,各获证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能按照要求运行,总体情况良好。

七、强化质量监督工作

根据市局转发的《关于加强塑料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苏质监监函[20xx]18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两家废塑料制品生产加工塑料粒子的小作坊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利用医疗废物生产加工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对辖区内的质量检验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规范了各检验机构的工作。对已转来的省、市质量抽检不合格的1个企业,及时进行了后处理。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八、积极做好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盐城市质监局盐质发[20xx]151号文的统一布置,深入开展了电线电缆的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列入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的企业共有5家,其中大丰市华源铝材厂许可证到期,大丰市黄海电线电缆厂认证证书到期,经现场对这两企业检查未发现有违法生产的情况。其余的大丰市博业电器有公司、江苏众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大丰市新南塑料电线厂的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良好,生产过程中无偷工减料等违法现象。

九、积极做好“质量月”宣传活动

根据省、市局的统一布置积极做好“质量月”宣传活动。

(1)按省局统一布置的,在省、省质量诚信单位中开展了签定《质量诚信承诺书》的活动,全市共有9个单位参加了此项活动

(2)完成了市局开展的在全市范围内征集质量、环境管理方面的创新成果论文的工作,全市有4个企业的优秀论文选送到市局,参加全市优秀论文的评诜。

(3)根据市局的要求认真做好了认证认可工作进百强企业调研工作。

(4)为使“质量月”宣传活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9月22日,我局郁日升局长走进大丰电视台政风热线栏目,接受广大市民有关质量月、生产许可证、品牌战略及质量管理方面咨询,向广大市民宣传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倡谈如何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

(5)在《今日大丰》上做了“建设质量强国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6)为确保质量月期间特种设备及食品的安全,全局共组织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84人次,气瓶充装单位专项督查32家次,向7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出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共检查设备18台,发现大小隐患19条。对于重大隐患,采用安全隐患回头看等形式进行复查,督促落实整改;组织食品检查人员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共检查食品58个批次,合格率95%以上。

十、积极做好盐城市优质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

积极协助大中镇及白驹镇做好优质产品示范园区创建的工作,分别和两镇的领导沟通,上报了创建计划。并召开了大中镇相关企业负责人会议,对要做的工作进行了布置,并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产品质量的重要性总结【第四篇】

在增强创新能

1、提高商品质量信誉和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商品在获得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经过注册加以公布后,就能够在激烈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中提高自我产品质量的可信度,有利于占领市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提高商品质量水平,全面推动经济的发展

商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实施,能够促进企业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并及时解决在认证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能够加强国家对商品质量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促进商品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已取得质量认证的产品,还能够减少重复检验和评定的费用。

3、供给商品信息,指导消费,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社会效益

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能够从认证注册公告或从商品及其包装上的认证标志中获得可靠的质量信息,经过比较和挑选,购买到满意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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