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25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2篇
报告强调加强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量、深化改革创新、强化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省2025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目录
1.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
2.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
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8
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1
5.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4
6.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7
7.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5
8.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4
9.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2
10.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37
11.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52
12.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3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安徽检察事业守正创新、开拓奋进的五年。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聚焦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司法理念跃上新高度。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以"我管"促"都管"等司法新理念,率先在全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法律监督刚性进一步增强,在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履职格局打开新视野。五年来,我们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率先在全国实现检察侦查机构建设省市两级全覆盖,"四大检察"内部衔接机制逐步完善。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万件,同比增长%;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模增长迅速,均走在全国前列。
--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五年来,我们更新司法理念,推动司法办案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全省12项案件质效指标位列全国第一方阵,116个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35项工作在检察机关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队伍建设展现新风貌。五年来,我们实施人才兴检战略,队伍精气神明显提升。9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247名干警荣获全国业务专家、业务标兵和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称号,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周会明、王敏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强化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
淬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切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广泛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和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在回顾与展望中坚定信心、砥砺前行。
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率先在全国建成检察红色教育展馆。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安排律师互联网阅卷万件次。广泛弘扬英模精神,一批既有"底色"、更有"亮色"的检察英模走入大众视野。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配合省委政法委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安徽省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
二、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平安安徽、法治安徽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22615人,提起公诉309645人,同比分别增长%、%。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惩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等犯罪。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2300人、"保护伞"158人。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以及利用网络赌博、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25966人,年均增长%。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会同省政府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序时推进12个联动项目,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成刑事和解4167件,民事和解息诉3971件。亳州、安庆等地检察机关探索"检察+邻长""三孝"调解等创新做法,打造化解矛盾纠纷新样板。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871件。
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起诉15102人,严重暴力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43717人、不起诉45023人,同比分别增长%、246%。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5831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一审服判率持续提升。
三、聚焦中心大局,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安徽省检察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落实"六稳""六保"要求,起诉非法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644人。组织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行动,监督纠正涉民企虚假诉讼1055件,督促清理"空壳公司"939家。创新开展企业家约见检察长、"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活动,企业家约见检察长1369人次,派驻66名员额检察官进入企业。
服务重大战略实施。依法保护科技创新,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155人,同比增长%。主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定《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安徽版",司法协作领域不断拓展。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办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1231件,支持农民工讨薪5929件。
促进美丽安徽建设。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9767人。组织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监督活动,督促清理、修复被占用和破坏林地、耕地万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万公顷。服务保障"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起诉非法捕捞犯罪1580人,督促当事人投放鱼苗1500万余尾。
四、突出司法为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
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主动参与疫情防控,起诉扰乱防疫秩序、妨害公务等犯罪544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起诉生产销售"毒禽肉""假药"等犯罪1491人。坚决守护生产安全,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2件,全国检察机关现场会在安徽召开。
扎实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加大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率从%上升到%。依法保护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起诉养老诈骗犯罪417人。依法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和国防安全,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4万元。
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工作。组织实施"温暖控申"亮面建设"431"行动,推动控申检察更贴民心、更有温度。建立首次信访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制度,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率100%,化解率%。集中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攻坚,重复信访占信访总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个百分点。
五、强化法律监督,坚定不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1370件。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376件,抗诉采纳率从%增长至%。全面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书面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2307人。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35386件,年均增长%。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7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331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制发全国首例省级层面防治虚假诉讼检察建议。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262件。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376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29件,同比增长200%。常态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1834件。组织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840件。
强化公共利益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161件,办案量年均增长%。组织开展保护长江"母亲河"、城乡"微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办理公共卫生、大数据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案件6579件。积极开展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试点工作,摸排公益诉讼问题线索1613条,立案1188件。
强化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主动构建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827人,已起诉3184人。坚持全链条惩治腐败行为,起诉行贿犯罪341人,起诉涉贪污贿赂类洗钱犯罪44人。严惩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09人。
六、坚持自立自强,扎实推动检察机关自身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落实检察官办案终身负责制,28名员额检察官因违纪违规办案被追责问责。压实院领导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办案万件。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搭建"智慧公益诉讼平台",促进司法办案更高效、更便捷。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实施人才建设"四项工程",推动人才队伍结构逐渐优化。持续开展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典型"双引领争创活动,涌现出30个典型经验和29个特色工作品牌,4个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推进工作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帮扶工作,动态确定工作相对薄弱的基层检察院,压茬提升整体履职能力。
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动接受、配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对省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视及"回头看",制定实施122项整改措施。强化系统监管,制定上级院党组对下级院党组政治监督工作办法,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执纪执法。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不起诉权行使等7个专项整治,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279人,立案查处人数逐年下降。
七、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对代表提出的600余条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及时反馈。做细代表联络工作,办理转交案件和事项43件。扎实做好专题报告工作并接受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委员提案,办结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40件。改进委员联络工作,选聘1240名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执法监督员、听证员,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均与工商联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
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扎实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较早实现"三个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个案办理、参与案件质量评查10799人次。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检务公开透明度连续多年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xx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以更高站位明方向,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以更实举措促发展,积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切实推进检察工作理念、机制、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全面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围绕"两个同步走"战略,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促进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实施科技创新"栽树工程"、坚持招大引强、扩大内需、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暖民心行动等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能动履职。
三是坚持以更优标准司法为民守初心,做实人民至上。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切实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努力用检察"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
四是坚持以更大力度强监督,坚定守护公平正义。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能动司法等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创新启动联动项目。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加大检察侦查力度,提升办案效果。
五是坚持以更严要求抓管理,夯实检察工作自身发展根基。保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狠抓司法办案质量建设,加强人才素能培训。坚持强基导向,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让科技为检察办案赋能。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福建牢记嘱托、砥砺前行、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检察事业重塑变革、守正创新、深化发展的五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省委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从百年党史和90多年检察史中赓续红色血脉,顺应多重改革叠加形势把握时代机遇,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引领创新发展,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深化拓展"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xx年至20xx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16964件,其中刑事检察477130件、民事检察18777件、行政检察11063件、公益诉讼检察13164件、其他案件396830件。
一、忠诚担当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制定系列服务保障举措,守正创新、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恐、邪教组织等犯罪,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惩治黑恶犯罪,对全部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起诉涉黑犯罪2521人、涉恶犯罪6648人,推动"破网打伞"、行业治乱,全省54个单位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67739人。与金融监管部门推进金融风险领域整治,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650人,同步做好追赃挽损工作。针对传统犯罪加速向网络蔓延态势,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57375人。因时因势优化依法战疫措施,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起诉涉疫犯罪996人。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4416人,起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3578人。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力度,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省工商联等8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依法可不捕不诉的,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切实整改,20xx年试点以来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99件,对整改合格的140名涉案企业责任人依法不起诉;另有10家企业整改未通过监督评估,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诉。莆田、平潭检察机关办理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系列案,对84家企业开展合规整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会同省公安厅对长期未侦结的涉企"挂案"集中攻坚,对排查的109件全部督促办结。积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福州、厦门、泉州市检察机关入驻提供检察服务。
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融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省检察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建立协同保护十项制度。省市两级检察院全部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深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推进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工作全覆盖,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312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84件。我省办理的案件连续10年入选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宁德一高新技术企业商业秘密被侵犯,检察机关经引导侦查取证、自行补充侦查,破解商业秘密认定、侵权致损鉴定难题,依法追诉2个公司单位犯罪,保护企业"不能说的秘密"。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建立涉科研骨干职务犯罪案件批捕、起诉层报省检察院审批制度。
助力打造美丽福建。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47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801件,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矿山万亩,清理各类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万吨,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亿元。在全国率先实现"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全覆盖,闽江、九龙江、木兰溪流域检察机关推进跨区域协作。省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等6部门建立海洋保护协作机制,与省林业局推进以认购林业碳汇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南平市检察机关开展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专项监督,龙岩市检察机关建成全省首个生态修复治理检察示范基地,宁德市检察机关协同26家涉海单位共护"海洋蓝"。
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办理的164个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发布全省性典型案例14批次66件,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900件。运用全媒体矩阵讲好检察故事,推动法治精神、法治观念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全省分主题选点建成八个特色检察展示平台,成为普法宣传教育、代表委员联络、党政干部与在校学生教学实践的阵地,累计接待5万余人参观、学习。
二、坚守初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守正创新办好民生案件、为民实事,增进人民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系列专项监督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43件,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1002人,以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惩罚性赔偿金,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从严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1168人,会同行政机关深入排查、清理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隐患的政务公开内容。针对安全生产、物流寄递、窨井盖管理等领域安全隐患,与公安、住建、应急管理、邮政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629人,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万处。汇全系统之力开展对口帮扶,选派243名干部援藏援疆和驻村挂职,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漳州市检察机关首创检察技术"云"援藏机制,为受援检察机关提供专门技术支撑。
用心用情办理群众信访。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从20xx年起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全省100347件信访件落实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进入检察办案程序的信访件均在3个月内作出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接访、包案6854件,基层检察院受理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办理。对争议较大、久诉不息的1812件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评议,以公开听证化"法结"、解"心结"。为2212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504万余元,雪中送炭、救人急难。
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蓝天。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大双向保护力度,零容忍惩治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7907人、起诉11035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和依法惩戒并行,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坚决依法惩治,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立足挽救,不批捕2671人、不起诉3251人,不捕率、不诉率较总体刑事案件高出个、个百分点。加强犯罪源头预防,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万人次,对513名前科劣迹人员作出清退或不予录用等处理。打造全省"未检闽e站"工作品牌,各地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未检团队。莆田市检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建立权益保护协作机制,结对帮扶侨乡留守儿童。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起诉涉军犯罪89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6件。福州市检察机关会同军事检察院督促拆除某军用机场周边超高信号塔,消除军事飞行安全隐患。维护归侨侨眷和侨胞合法权益,省检察院与省侨联建立检侨常态化联络机制。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合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出台意见,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批捕323人、起诉899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起诉养老诈骗犯罪410人,力促追赃挽损4460万余元,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厦门市检察机关办理一起以低价旅游设置购物陷阱诈骗老年人案件,依法起诉21人,督促全额退赃700万余元。连续五年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监督活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57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560件,帮助3183人追讨欠薪7004万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205件,"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
三、全面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守宪法定位,在守正创新中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助力打造法治强省。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依法办案,防止和纠正冤错案件。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机制,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49928人、起诉316033人。始终坚持对严重犯罪追诉严惩,对已过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仍然存在的24件命案,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重罪虽久必究、正义不会缺席。适应轻罪案件不断增多、重罪案件持续减少的犯罪结构变化,与法院、公安机关共同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组织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依法可不捕的不批捕3901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34908人,诉前羁押率逐年下降至%。与公安机关在市县两级全覆盖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208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073件,对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3834人、追加起诉5814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4269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0件,公安机关已立案995件。加大对定罪量刑明显不当、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监督力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953件,法院已审结72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510件。针对漳州市芗城区一起因被告人不认罪、以证据存疑作无罪判决的盗窃案件,省市区三级检察院接续监督、历时五年,有效补查复核证据,省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
加强和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依法监督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履职。全面推行"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省检察院直接组织对26个监狱、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各地市实现辖区巡回检察全覆盖,发现监管执法问题1220个、检察履职问题243个,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48份。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全面加强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的监督,累计纠正执行不当7510人。针对收押难、送监难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牵头修订完善长效机制,督促依法收押收监3793人。对全省1101名老年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开展调研,促成相关部门完善监管措施。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3428件,已执行亿元。加强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作业管理的监督,率先出台监督指导意见,实现既"管得住"又"出得去"。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民法典,强化精准监督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1236件,法院已采纳1025件。与法院共同维护司法公信,对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申请的6278件正确裁判,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942件,法院已采纳924件。落实省委政法委部署,推进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贯通衔接,连续三年开展执行案件评查,对消极执行、超标的查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规范等情形提出监督意见4364件,法院已采纳4325件;以类案监督检察建议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17万人被移出失信名单。持续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牵头与法院、公安机关等建立协作机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766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亿余元,从中追究刑事责任109人,让打假官司者吃上真官司。三明、南平、龙岩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恶"套路贷"刑事案件、假借农民工讨薪案件中,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18件,4名司法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着力做实行政检察。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共同法治目标,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对行政裁判结果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3327件。泉州市检察机关专项监督清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及时交存问题,督促缴交1亿余元。针对一些行政争议难以化解、群众诉求得不到实质解决问题,首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路线图"工作机制,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1207件,其中诉争10年以上的106件。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办理闽侯县姚某诉请撤销婚姻登记监督案,受到最高检重视并促成民政部等4部门出台处理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问题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诉讼活动中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戒毒专项监督,持续跟进解决没收违法建筑物处置问题,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2323件。
着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协同立法、执法、司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社会关切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传统法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555件,占办案总数的%。积极稳妥办理英烈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新法定领域案件1465件,探索办理公共卫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其他领域案件2144件。厦门市检察机关创新"检察监督+台胞认领+社会共管"涉台文物保护模式,泉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宝·守护海丝名城"专项监督,三明市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促成修缮21处革命文物。以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首创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通过诉前磋商、告知函、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的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对于诉前检察建议未整改到位以及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未提起公益诉讼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006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四、凝心聚力推进改革创新和品牌打造
坚持守正创新,向改革要动力、向管理要质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福建检察样本。
全面推进重塑性改革。坚决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协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0xx人,已起诉1686人,对6名原省部级干部和37名原厅级干部提起公诉。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148人。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应用尽用、规范适用,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一审服判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引领性案件46101件。全面完成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市县两级检察院机构精简%,人员力量向一线倾斜。
健全检察管理制度。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用制度管事、管案、管人。建立部署、落实、监督、评价"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形成闭环管理,推动工作落地见效。率先在省级院推行业务态势分析制度,每季度集中分析全省检察业务质效。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刑事检察"案-件比"从20xx年的优化至20xx年的,有效减少群众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全面推行部门主要职责说明书和个人岗位说明书"两书"制度,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激发干警担当作为。1057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工人先锋号"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潘进格等一批先进典型。李望厦、周永东用生命赴使命,激励我们不忘初心、承志前行。
打造检察品牌矩阵。生态检察与公益诉讼融合履职成效凸显,生态恢复性司法机制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在全国推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全国首创"督促监护令"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与省妇联等部门联合推广"春蕾安全员"机制。涉台检察品牌持续擦亮,涉台检察联络室和台胞检察联络员覆盖全省,"司法服务+司法保障+司法交流"涉台检察工作模式得到最高检和中央台办肯定。泉州"亲清护企"、平潭"岚岛检察蓝"先后获评第一、二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五、自我革命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之以恒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守正创新提升检察队伍整体水平。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向省委、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模范机关和文明单位创建,79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全省文明单位,省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稳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创新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平台,开办"新福建检察大讲堂",通过业务竞赛、听庭评议等方式,分级分类培训75000人次。注重交流互鉴、智慧借助,开展检察官、法官、警察等同堂培训32次,聘请472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与法院、行政机关互派干部交流,与清华大学等高校建立战略协作机制。25个团队和个人获评全国优秀办案团队、优秀检察官、优秀公诉人、业务专家称号。
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纪律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最高检党组巡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三级检察院一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市县两级检察院"一把手"、年轻干部的管理监督。主动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监督,积极配合地方党委开展巡察,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54人。
锲而不舍夯实基层基础。持续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6个基层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主动争取党委重视支持,全面完成市县检察长换届,优化领导班子结构。适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主导建设的省级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投入使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网上办案迭代升级,信息技术赋能"智慧"检察。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监督,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庄严承诺。五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落实相关决议和决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配合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753次,配合开展类案评查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每年向省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机制。重视与代表委员经常性联络,邀请视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15108人次,办结代表建议687件、委员提案137件。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77人,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逐案评查剖析。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与律协建立协作机制,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试点工作,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人员侵犯律师执业权利58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支持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听证员履职。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核心业务数据,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省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事业发展进步,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时刻谨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检察工作的殷切嘱托,确保检察事业坚定有力、行稳致远;必须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为了人民与依靠人民统一起来,把人民群众、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转化为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为民司法的强大动力;必须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强化法治思维、遵循司法规律,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系统观念,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的关系,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社会治理一体推进,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对根本性原则性问题坚如磐石,对新形势新要求顺势而为,对大数据新技术深度运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提升;二是服务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的措施还需持续优化,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法律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仍有差距,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推动社会治理还需持续发力;五是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时有发生,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时刻不能放松。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推动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把握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部署,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覆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检察道路。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部署,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我省现代化建设。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宽严相济办好各类案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加强涉台检察工作,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常态化抓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信访积案化解、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为民实事。
三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深入思考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思路、方法和路径,推动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办理更多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
四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一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办案环节制约监督。优化检务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干警担当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依靠群众支持做好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本次省人大会议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决议,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牢记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工作之魂,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全省检察工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以"五学联动"、政治轮训等方式,推动学习贯彻层层递进、走深走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全体检察人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担当。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向省委报告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力彰显党领导检察工作的制度优势。
坚定不移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重大部署作为重大使命、重大责任。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为检察履职提供有力领导和支持。自觉扛起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使命责任,省检察院及时制定服务意见和行动计划,结合办案加强对下指导,举全省检察机关之力,用法治护航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
二、牢记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之本,依法能动履职助力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增强斗争精神,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抓好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从严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起诉涉黑犯罪6422人、涉恶犯罪15622人,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单位。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190963人、不起诉125438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诉前羁押率下降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修复社会关系。过去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43048人,起诉792329人。20xx年与20xx年相比,起诉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下降%,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犯罪下降%,毒品犯罪下降%,枪爆犯罪下降%,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
二是一以贯之胸怀"国之大者",以更强使命担当服务保障浙江"两个先行"。立足迎接"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全方位护航我省"八个高地"建设。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风险防范化解整体仗,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重大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强网络综合治理,持续加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助力我省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服务环境优化提升。聚焦经济稳进提质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积极投身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在加大惠企便企保障力度、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环节扎实履职,以法治保障更周全的"稳"与更高质量的"进"良性互动。自觉融入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完善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三是持之以恒加强法律监督,以更强行动担当全面推进浙江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浙江一贯到底。着力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持续深挖纠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执法司法顽瘴痼疾。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不断丰富和发展公益诉讼检察浙江实践。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严密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切实履行改革牵头单位责任,协同有关单位为构建党统一领导的"法治大监督格局"提供省域实践范例。
四是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创新,以更强战略担当为检察领域数字革命探路示范。牢固树立"是先行者也要始终是领跑者"目标定位,坚定不移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将数字检察的实战实用实效体现到检察工作现代化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将实现法律监督高质效作为根本出发点,聚焦执法司法、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培育数字监督典型案例,在谋划监督场景、健全办案机制、完善组织体系等方面不断攻坚突破,为浙江检察事业长远发展赢得更大历史主动。
五是接续奋进把握人才关键,以更强铁纪担当锻造引领现代化先行的高素质浙检队伍。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统筹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更好担负起"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百姓、促一方发展"的时代重任。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健全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推进检察专业人才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落实员额检察官遴选、退出机制,健全检察官权益保障和惩戒制度,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把"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推向深处。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全省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在新的赶考路上团结奋斗、勇毅前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浙江"两个先行"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依法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严惩金融证券犯罪,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非法集资等犯罪9940人。从严追诉洗钱犯罪,加大"自洗钱"犯罪追诉力度,坚持上游犯罪和洗钱犯罪同步审查,起诉洗钱犯罪492人,占全国总数的%。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化涉企"挂案"专项清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批捕4203人,不起诉5285人。作为全国首批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地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19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省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形成知识产权案件"四检合一"办案机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871人,占全国总数的%。
合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工作机制。依法起诉职务犯罪6683人,其中副厅级以上225人。与监委、法院等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2618人、行贿犯罪1420人。积极推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力促追逃追赃。检察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自行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372人。
三、牢记人民至上是检察工作之源,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力守护千家万户幸福美好生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2522人。起诉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5268人。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断卡"专项行动,坚决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起诉25273人。20xx年4月起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587人,追赃挽损亿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拐""团圆"行动,起诉拐卖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515人。依法打击妨害传染病防治、偷渡走私等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用心解决好群众揪心事烦心事。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一系列措施,办理群众信访278957件,20xx年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数居全国第一。全面推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作为第三方参与评议,既解"法结"更解"心结"。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信、访、网、电、视频"综合性便民服务,努力让群众少跑腿、易办事。积极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出台全国省级检察院首个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办理支持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件1520件。用好司法救助、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等制度机制,依法给予10543人司法救助金亿元,年均上升%,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助力乡村振兴。
用爱撑起未成年人法治蓝天。认真贯彻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督促落实强制报告、从业禁止、入职查询等制度,从严惩治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7699人,起诉32120人,办理烟酒销售、个人信息保护、娱乐游戏等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公益诉讼536件。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和%,推动建立观护帮教基地246个、专门学校15所。强化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会同公安等部门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229个。三级院检察长全部担任法治副校长,推进法治进校园,携手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牢记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之要,以融入式监督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
刑事检察更加精准。持续加大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监督立案7604件、撤案7652件,追捕10063人、追诉11132人、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意见14345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40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589件、年均上升%。深化监狱、看守所执法监督,构建"派驻+巡回"监督模式,对全省148个监管场所实行派驻检察,对省内28所监狱、74个看守所、1284个司法所、111个社区矫正中心开展巡回检察。依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万件,针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7388份,5297个脱逃监管、"纸面服刑"的罪犯被收监执行。
民事检察更加深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1036件,法院审结后改变率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34件,采纳率为%。深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领域违法行为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3354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以抗诉或检察建议纠正780件。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指引司法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进步。
行政检察更加有力。受理审查行政案件24282件,以检察建议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36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判决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60件。针对程序终结但诉争未解的案件,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已化解1883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案件8572件,切实用法律手段保护珍贵的土地不受破坏。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为。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立案办理"4+9"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0343件,年均上升%。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办理诉前程序30525件,督促履职整改,%的案件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依法提起诉讼1997件,法院支持率为%。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财国土"等传统领域,加大办案力度,挽回、督促修复被破坏的山水林田湖海万亩,起诉索赔并经生效判决、调解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等53亿元,督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亿元。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开展全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创新涉侨公益诉讼工作方式,守护南粤历史文脉。
五、牢记改革创新是检察工作之脉,持续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
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20xx年以来,针对检察职能调整、法律监督总体格局重塑,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全面落实。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职能实行一体履行,进一步强化监督、提高效率。结合广东检察实际,省检察院设立专门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以及职务犯罪侦查、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事务协作等机构,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全省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全面落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职。落实办案亲历性要求,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案117491件,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为常态。抓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定期开展执法督察和案件质量专项评查,促进执法水平提高。建立健全员额检察官动态调整和进退流转制度,持续推动检察官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新入额611名检察官,1206名检察官有序退出员额。
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涉刑事案件移送标准,升级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确保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追究"不缺位不越位"。健全有力配合、更实监督的侦查办案机制,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237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市、县(区)全覆盖,立案监督率、撤案监督率分别提升至%和%。推进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落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开展自我监督,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复查,公诉不当的严肃追责,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进行重新审查2175件、改变决定126人。
着力加强检察管理。建立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考核指标和工作流程,推进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坚持案件质量管控关口前移,积极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机制,全省刑事检察"案-件比"从1:降至1:。参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六、牢记自我革命是检察工作之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专业化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青年培优、青年检察官"双导师"等制度。大力培养检察队伍专业精神、专业能力,169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205个集体和17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培树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一批模范典型,11名检察官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标兵、办案能手。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贯彻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9484件。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20xx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针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章立制2707项,促进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坚持零容忍,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74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强基导向,持续深入打造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创新"三重三联"系统党建工作机制,推进三级检察院党组织建设,筑牢检察一体化优势。积极开展"结对共建""一院两品"、十佳文化品牌创建等工作,着力释放基层活力,涌现出一批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工作,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可视、可评、可感。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和决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自觉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办结省人大代表建议56件、省政协委员提案28件,及时反馈并改进工作。健全日常联络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联络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视察工作、参与检察活动57300余人次。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邀请监督检察办案活动5411件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律师辩护与代理事项186522件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检务公开更加深入。守正创新讲好新时代检察故事,广东检察新媒体荣获25项全国性奖项、11项省级奖项。
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在与党和人民同心、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同向、与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同行中进步,检察理念实现新的转变、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司法公信力实现新的提升。我们深知,检察工作每一步跨越、每一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委、最高检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使命任务,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要进一步推进。三是围绕更高水平的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依托司法办案推动解决突出社会问题还有差距。四是着眼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基层基础建设、智慧检务、队伍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切实增强问题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在破难题开新局上下功夫、见成效。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有力服务保障广东现代化建设,为广东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贡献检察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推进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更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政治统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讲政治高度开展检察工作。深刻认识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用好用足法律武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始终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严防死灰复燃。更加注重人民至上。检察办案兼顾天理、国法、人情、良知,综合考量案件发生的背景、情由、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大力推进公开听证、民事检察和解等工作,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努力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更加注重法治思维。坚持宽严相济,统筹、规范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认罪悔罪、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对哄抬物价、制假售假、扰乱医疗秩序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的犯罪依法从严惩治。更加注重系统观念。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认真研析个案、类案背后的问题,大力加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类案监督工作,防止违法犯罪反复多发,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用智慧监督实现法律监督质效飞跃。
第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更有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跟进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完善服务"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等检察举措,以更精准履职助力探索中国式现代化广东路径。持续助力释放发展动能。健全金融证券检察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进一步做实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四检合一"办案机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将基层检察院建设与服务保障城乡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努力为突出制造业当家和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突出绿美广东引领,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让南粤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需求。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持续抓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履职中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
第三,推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更有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健全检察业务衔接机制、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制约配合机制,进一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加强对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履职的监督,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上的效能,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助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
第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更有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在筑牢政治忠诚上持续发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加强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战斗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检察工作整体效能,切实抓好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在充满光荣和梦想的新征程上,广东检察机关将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团结奋斗,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无悔的忠诚担当、有力的履职尽责,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以来全省检察工作情况
过去五年,是贵州发展历史上极不平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办成了一系列大事、喜事、难事,彻底撕掉了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标签,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贵州精彩篇章。过去五年,也是贵州检察工作跨越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中央及省委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最高检专门出台支持和服务保障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围绕中心、专项引领、强基固本、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检察职能,积极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了观念重塑、职能重构、士气重振、局面重开,各项工作在稳进、落实中有新提升,年均20余项检察业务位居全国第一方阵,133件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数字检察、基层检察院建设等工作在全国作经验推广,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逐年提升,开创了新时代贵州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始终牢记政治属性,"两个维护"更加坚定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以对党绝对忠诚立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闭环管理,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连续五年向省委常委会报告党组工作情况,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方方面面。
以主题专题教育铸魂。把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培根铸魂,深入整治顽瘴痼疾,以自我革命精神刮骨疗毒。全省检察人员受到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纪律作风更加好转,政治生态更加向好、越来越好。
二、始终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更加有为
五年来,我们始终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把工作往前推进一步,往深做实一分,全力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维护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万人、起诉万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用更加彰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6916人,经过三年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开展"安全生产守夜人""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突出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犯罪,起诉人数从20xx年的6115人下降到20xx年的4351人,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
尽锐出战护航脱贫攻坚。连续开展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出台决胜脱贫攻坚彰显检察担当的意见等文件。坚持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力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起诉危害农村稳定等犯罪4615人,办理涉农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4449件,妥善处理涉农"醉驾"等轻微刑事案件,防止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家庭。牵头与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构建"1+N"多元化救助模式,发放司法救助金9129万元,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返贫。坚决扛起定点帮扶政治责任,1300名检察干警在脱贫攻坚一线倾情用力,帮扶的万户全部脱贫。省检察院在长顺县定点帮扶的12个贫困村全部按时出列。
稳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行并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先后完成5批1020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等要求,形成权责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开展政法专项编制动态调整和面向基层检察院逐级遴选检察官,制定员额检察官退出实施办法,让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成为常态。坚持以"求极致"标准倒逼办案质效提升,全省"案-件比"从下降至,相当于压减万个非必要办案环节,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司法公正、效率。
六、传承赶考初心,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过硬浙检铁军
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打造"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中强化担当作为。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创建"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党建品牌,建立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大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干部队伍组织工作系统性重塑,突出实干导向、实践标准、实绩依据,营造山清水秀的选人用人生态。制定实施检察人才培养系列文件,打造浙检大讲堂、青干班、检察官辨法沙龙等教育培训平台,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强化分层分类培养使用,形成拥有31名检察业务专家、54个优秀办案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611名专业人才库成员的人才体系,"四大检察"专业人才队伍支撑更加有力。
抓实从严管党治检。自觉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及"回头看"、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干部监督,完成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一届任期内对下巡视全覆盖,建立市、县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党组述职制度。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突出顽瘴痼疾整治和检察权运行监督等重点,健全制度规范36项,追究司法责任14人。常态化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坚持惩治与教育并重,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检察干警155人;加强廉洁文化培树,筑牢干警不敢腐、不想腐思想防线。
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五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加强法律监督等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审查制度,精心办理代表建议75件。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省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重新审查,改变原决定213人,对起诉后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逐案阅卷评查,对起诉不当的追究责任。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持续开展保护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携手打造新型检律关系的业内标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创新案例讲述会、检察开放日等平台载体,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五年感恩奋进,五年跨越发展。全省检察机关于挑战中育先机、于变革中开新局,实现了浙江检察事业的精彩蝶变。我省改革创新、监督质效等方面持续领跑全国,所办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21个,占全国总数%。共有344个集体和266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9个集体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7个集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等功,涌现出"新时代最美检察官"章春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傅忆文、"全国模范检察官"蒋春尧等一批先进典型。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检察事业的发展,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全省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做好新时代浙江检察工作,必须把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根本方向;必须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断把党的领导制度优势转化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必须把人民至上作为最根本立场,以依法能动履职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必须把彻底的自我革命作为最重要密码,始终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保障"两个先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理念思路还需拓宽,创新性、引领性举措还需深化;二是对标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群众对浙江检察工作的期望要求,法律监督质效仍有待提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力度还需加大;三是数字检察的集成性、贯通性仍需增强,"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效能还需进一步彰显;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的思路和20xx年重点工作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线,以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为目标任务,以数字检察驱动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为基本路径,以锻造新时代浙江检察铁军为根本保障,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坚持司法为民,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中,展现浙江检察担当作为。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矢志不移守好"红色根脉",以更强政治担当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奋力争先。坚持高质量开展全员全覆盖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对标省委"六个更强自觉"做好全面承接、创新转化,不断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实践的检察标志性成果。
质效导向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期望嘱托,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持续完善公益司法保护浙江方案。在全国率先成立三级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出台重特大案件标准,紧扣大局所需、民生所系,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传统领域监督,拓展深化英烈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定新领域办案成效,77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开展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推广应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联合省委统战部、团省委招募3502名公益诉讼志愿者,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浙江公益诉讼检察实践获评"法治浙江建设十五周年十大最佳实践"。
四、牢记司法为民,依法能动履职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深入开展"三服务""检察为民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上强化担当作为。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推进窨井盖、寄递行业等综合治理,筑牢群众"脚底下""包裹里"等重点领域安全防线。扎实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专项监督,起诉危害食品药品犯罪4767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6004件,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用药安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联合八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协作机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等7万余亩。大力推进网络综合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79301人,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反电信网络诈骗公益诉讼案。坚持严格依法打击和释放司法善意并举,某职业学院21名大学生实习误入电诈窝点被刑事立案,检察机关依法建议撤案处理,挽救受骗大学生前途命运。
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扎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守护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坚决落实双向保护原则,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278人,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7463人。积极探索融"四大检察"为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新机制,强化校园、网络、公共场所等重点环节安全保护,延伸推进全省未成年人文身和不宜进入场所等领域系统治理。创新开展嵌入式法治教育,全省850名检察长、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授课6138次,覆盖师生家长526万人次,获评我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首创的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制度均被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吸纳。
有力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坚持为劳动者撑腰,连续四年开展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789人,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191件。桐庐、新昌等地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规范监管农民工工资专户,有力将欠薪问题遏制在源头。筑牢维护妇女权益法治屏障,从严惩处拐卖妇女犯罪41人,依法办理首起保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公益诉讼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推动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形成区域内反家暴联动体系,获全国妇联点赞。坚持保护侨胞、台胞合法权益,联合省侨联出台工作意见,青田县"检侨之家"、嘉善县涉台检察联络室等特色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切实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部署开展人防工程公益诉讼、涉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等专项行动,办理的淳安县"孤魂碑"红军烈士墓保护公益诉讼案,让128名无名英烈魂有所安。全面推进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以投资养老、保健治病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379人,捂住养老钱、守护夕阳红。率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经验做法推广全国,悉心守护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有爱无障"。
积极促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打造"乡村检察官""片区检察官""网格+检察"等工作品牌,实现基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入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让群众有理能讲、有怨能诉。聚焦矛盾源头化解,部署重复信访积案清理专项行动,组织公开听证案件1522件,做到"法结""心结"一起解。注重抓前端治未病,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万余份,首创的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
五、坚持守正创新,以数字检察引领新时代检察改革
锚定我省为全国改革探路的要求,在全力推进数字化改革、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中强化担当作为。
全面推进数字检察改革。落实省委数字化改革部署,在全国率先建设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和"检察+"协同共治两大平台,创新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数字检察理念深入人心。突出实战实效,一体推进医保基金诈骗、空壳公司治理、油品走私及偷漏税、网约车虚增里程等25个领域数字监督全省专项,协同有关单位开展常态化治理,各地数字监督类案达到200余项,"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标志性成果不断涌现。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浙江获奖总数占近三分之一,3项入选全国五佳。在省委政法委统筹指导下,牵头建设政法一体化办案应用,实现刑事办案全流程线上移送卷宗文书,有力破解"判实未执"、涉案款物处置不规范等执法司法顽瘴痼疾。编纂出版《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完善数字检察办公室工作机制,数字检察话语体系和制度体系不断成熟。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浙江召开全国数字检察工作会议,推广浙江经验。数字检察成为浙江检察改革最鲜明底色。
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扛起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主导责任,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面加强和规范侦查引导。深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体化运作,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确保案件事实和证据经得起庭审这一关键环节检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通过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自行补充侦查发现"被害人"为自伤,依法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并对诬告者立案监督、依法起诉,守住纠防冤假错案底线。积极适应近年来重罪案件持续下降、轻罪占比逐年上升的刑事犯罪结构变化,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面准确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省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诉前羁押率降至%,逐步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时代中国特色刑事司法改革样本。
能动司法服务实体经济。接续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护航十大产业"等专项工作,制定服务"六稳""六保"15条意见等文件。坚持依法打击影响企业发展的犯罪,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472人,同比增加%,真正把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为实体经济护航上。坚持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开展"送法进企业""'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等活动,为企业家送上法治礼包。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中,率先融合开展非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实现从单一刑事"惩治"到合规"矫治"的转变,《检察日报》多次报道贵州做法。黎平县检察院办理的某企业非法占用林地合规案,督促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企业因营商环境良好追加投资40亿元。
履职尽责彰显抗疫担当。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时空背景和行为危害性,不捕52人、不诉47人,体现法理情相融合。平塘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疫妨害公务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创新以案释法,接续发布2批10件涉疫情典型案例,依法指导办案。"乙类乙管"后,认真落实最高检涉疫案件法律适用标准,应势转变工作重点,突出惩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危害医疗秩序等犯罪。
三、始终扛起法治责任,法律监督更加有效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依法能动履职,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精益求精做优刑事检察。坚决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不诉率从20xx年的28%和%上升至20xx年的45%和%;诉前羁押率从20xx年的%降至20xx年的%,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推动实现市县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监督立案撤案件数同比增长10倍和15倍,追捕追诉人数同比增长%和%,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49件,同比增长%。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巡回检察284次,监督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万人,"提钱出狱""纸面服刑"等问题得到有力整治。起诉职务犯罪2428人,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223人,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贡献检察力量。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注重类案监督和个案纠错,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06件,较前五年上升%,法院审结后改变率为%,促进统一司法标准、解决同类问题。针对法院裁判并无不当的5458件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同时,积极释法说理,有效维护审判权威。加大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万件,较前五年增长554%,法院采纳率为%。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问题,联合省法院等部门出台惩处虚假诉讼意见,连续四年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案件1431件,助力重塑社会诚信体系。
持续用力做实行政检察。把以"我管"促"都管"的新时代检察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受理案件万件,对审判违法和执行活动等提出检察建议9197件,年均上升170%;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567件,切实维护审判权威。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环节多、周期长、矛盾尖锐复杂的情况,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527件,着力解决案结事未了的问题。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提出检察建议575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探索创新做好公益诉讼。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不能落实检察建议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44件。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开展传统村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等专项活动,立案办理案件5931件,公益司法保护"贵州检察方案"不断完善。与云南、四川等地检察机关,建立赤水河、乌江等跨流域协作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共抓大保护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加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直接保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648件。在全国率先探索民事公益诉讼适用司法确认制度,创新认购"碳汇"替代生态修复方式,与有关部门共建"补植复绿"基地160个,督促恢复被损毁的耕地、林地、湿地万亩,全力守护贵州这个没有围栏的山地公园。
四、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民生答卷更加暖心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精心办好民生案件。落实最高检治理窨井盖的检察建议,促进整改安全隐患6745个;起诉高空抛物犯罪8人,提出检察建议10件,坚决保护群众人身安全。积极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起诉万人,坚决保护群众财产安全。配合开展"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1635人,坚决保护群众食品药品安全。部署开展"碧水润家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立案办理涉生产生活污水垃圾、土壤污染等公益诉讼案件万件,坚决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用心呵护老幼群体。在全国率先开展"检察蓝牵手夕阳红"专项工作,办理涉及老年人出行安全、数字鸿沟等案件316件。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98人,守护老年人"钱袋子",让老年人晚年更安心。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万件,其中,起诉未成年人犯罪724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不捕7970人、不诉6289人。在专门学校等建立观护基地,对4778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省教育厅等部门建立从业限制、强制报告等制度,2083名检察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最高检推广了我省做法。
真心回应群众诉求。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受理群众信访万件,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超过98%。加强诉源治理,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开展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2254个,发放便民联系卡20万张,让老百姓遇事找法更加触手可及。在认真办理群众有合理诉求信访的同时,对一些企图通过信访达到非法目的行为坚决亮剑,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满释放人员伪造证据、企图通过"申诉翻案"骗取国家赔偿的诈骗案,主犯邓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五、始终注重自立自强,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完善检察管理机制,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一体推进政治业务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制定加强改进检察人才工作的意见,与上海、深圳检察机关建立对口帮扶机制,与省法院建立互派干部学习锻炼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从双一流高校、行政机关等引进182名专业人才。强化专业素能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460期,培训6万人(次)。开展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同堂培训,推动形成共同司法理念。建立专家咨询论证机制,选聘1237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集聚法治英才而用之。组织编写《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研究》专著,入选最高检"四大检察文库"系列丛书。
持之以恒从严管党治检。主动接受最高检党组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坚持举一反三、溯源治本,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成对9个市州检察院党组巡视和81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开展警示教育和党规党纪宣传1580次,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140人。深化落实"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筑牢防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防火墙"。
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积极配合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努力做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健全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招录、保障等制度,让各类检察人员各展所长。在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中,将"十大检察业务"明确为第一至第十检察部。根据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增设第十一检察部。出台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实施意见,深化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以数字革命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研发的检察官考核系统被15个省级检察院选用。
坚持不懈夯实基层基础。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三年行动,出台联系指导基层检察工作制度等文件。开展"检察官走基层"活动,帮助基层做实事解难题。制定帮扶责任清单,全国第一批确定的4个薄弱基层检察院全部脱薄。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库,协助做好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换届和班子成员交流,最高检推广了我省经验。全省检察机关296个集体和544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杨再滔等一批模范典型。
六、始终做到阳光司法,接受监督更加主动
五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及时全面梳理省人大代表审议报告、视察工作、参加座谈时提出的2128条意见建议,印发全省检察机关整改落实。先后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判监督、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坚持"一对一"联络代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万人(次)出席重要会议、视察检察工作,人大代表提出的148件议案全部办结。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连续五年与省政协就控告申诉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开展协商座谈,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注重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选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参与检察决策、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3870人(次)参加视察调研、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落实委员意见建议750条。依法接受履职制约。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健全重大项目监督、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等机制,对相关问题及时沟通,共同推动落实。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审查、反向审视,提高办案质量。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办理。与省律协建立协作机制,依法受理律师申诉、投诉,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2585件有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全省三级检察院均实现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电子卷宗系统、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闻发言人4个全覆盖。普遍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按季度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主要业务数据,召开新闻发布会95次,省检察院门户网站、抖音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共发布信息5万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位代表,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五年的检察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准确把握一系列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最根本的思想旗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根本的政治保证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最根本的职责使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根本的组织保障是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以上宝贵经验,我们将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五年的检察实践也使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重责任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做实,检察理念需持续更新;服务保障我省"三大战略""四区一高地"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不敢、不愿、不善监督问题仍然存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央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建设,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努力实现"四区一高地"主定位,细化落实服务保障措施,推动新国发2号文件落地落实。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化巡回检察,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好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发挥控告申诉反向审视作用,着力推动解决监督不力、监督弱化虚化等问题。
四是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探索更加符合贵州实际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检察官考核、惩戒等内部监督制度,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五是进一步强化管党治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推动解决专业人才、职业保障方面的短板难题。坚持强基导向,抓实基层建设,推动基层工作提质增效。各位代表,贵州高质量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检的坚强领导下,苦干实干,接续奋斗,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在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深入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依法能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75486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60487件,审查起诉案件302602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6489件,公益诉讼案件51577件,监督诉讼活动违法案件213711件。11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案件质量总体业务指标稳步提升并位居全国前列。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增强服务大局实效。
一是着力服务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每年与京津检察机关召开联席会,先后会签5个实施意见。围绕非首都功能疏解,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等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对接雄安新区不同阶段司法需求,围绕白洋淀治理、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及大规模建设等,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强化监督。以检察综合履职服务冬奥,高质效办理涉奥涉外案件。20xx年,开展服务保障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专项行动,助力后奥运经济发展。以法治之力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推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司法救助10125人。
二是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企业发展。完善与省工商联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严惩侵害企业利益犯罪,起诉1572人,清理涉企"挂案"299件。推动简化社区矫正人员外出从事生产经营审批程序。对涉案企业管理人员,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不捕1377人,不诉1935人。最高检组织多家中央媒体全方位报道我省服务企业经验做法。20xx年,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组建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理相关案件214件,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全力防范重大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8564人,千方百计追赃挽损。深入开展反洗钱工作,起诉洗钱犯罪207人。全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省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坚持挂牌督办、"一案四查"。部署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起诉侵权假冒犯罪6240人。
三是着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弘扬塞罕坝精神,完善"河湖长、林长+检察长""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机制。持续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起诉10472人。深化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检察,部署"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治理"等专项活动,立案30566件,督促恢复林地、草原等2万余亩,清理河道1720余公里。20xx年,突出重点区域治理,加强大运河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双重保护。监督黄壁庄水库拆违清污,有力解决环保难题。加强区域协作,与晋蒙辽检察机关共筑祖国北部生态安全屏障,与津辽鲁检察机关加强环渤海司法保护。
四是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为党的二十大等党和国家大事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全力抓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筑牢首都"护城河"。坚持当严则严,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479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精准高效、打深打透,批捕7324人,起诉14211人。推进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促进抓源治本。20xx年,依法办理陈继志等人在烧烤店滋事打人案,从严从快惩治该恶势力组织。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坚持依法从宽,适应轻刑犯罪比重持续上升趋势,坚持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一审服判率提升至%,审前羁押率由20xx年的%下降至20xx年的%。深化诉源治理,一体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809份,督促消除窨井盖、寄递、燃气、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隐患。加强军地检察协作,会同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在全国全军率先制定公益诉讼协作意见。依法惩治涉军犯罪92人,开展军粮供应、军娃保护等专项检察监督。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有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一是将心比心化解群众涉检信访。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11万余件。部署开展信访积案攻坚、重复信访集中治理等专项活动,综合运用司法救助、一案一策、检察听证等方式清理信访积案4645件,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发挥领导包案"头雁效应",基层检察院受理首次申诉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办理,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二是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案"连着大民生、关系千万家。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办理的某务工人员偷盒饭果腹不批捕案等案件,受到最高检领导肯定。开展"四个最严"和"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活动,筑牢食药安全防线。积极参与断卡行动,全链条追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3070人。突出网络时代人格权保护,有力宣示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办理的岳某损害他人名誉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起诉187人。办理的代办养老保险诈骗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20xx年,针对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漏洞,省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行动,保障老年人安享晚年。连续4年开展专项活动,帮助农民工讨薪8000余万元,依法支持妇女、残疾人等起诉6044件,为弱势群体撑起"法治蓝天"。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党中央专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战略考量,深入贯彻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省市县两级党委全部召开检察工作会议或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会议,省政府、政协及有关执法司法部门配套出台十余项机制支持配合检察工作,党委全面领导、各方鼎力支持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深入形成。
坚守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对标省委"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示范省份"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赋予"从浙江看全国,以浙江促全国"的使命重任,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研究制定并全力落实"1决定+6意见",以高水平做优"四大检察"、深入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为路径,加快打造数字检察高地、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最优模式等12项重大检察标志性成果,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行。浙江检察事业发展的目标、思路、举措更加清晰。
二、聚焦"两个先行",保障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平安良性互动
着眼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履职护航我省打造"重要窗口"、推进共同富裕等重大使命中强化担当作为。
坚决保平安护稳定防风险。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分裂国家、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等犯罪,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00075人、起诉485826人。依法惩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三年专项斗争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始终践行"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6189人、保护伞215人。省人民检察院连续三年获评全国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11732人,突出惩治证券、洗钱及互联网金融犯罪,切实维护金融大局稳定。
全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服务经济稳进提质10条"等十余项文件,检察助企扶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连续开展涉企刑事"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清理、民企内部人员职务犯罪立案监督等专项行动,有力回应企业呼声。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防止"办了案子、垮了企业",同时避免"一宽了之、一放了之",协同省工商联等22家单位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已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28件,涉及市场主体256家。适应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实需求,推进范式合规、简式合规差异发展,并由个案合规延伸拓展至行业合规、预防性合规,助力一大批企业走上健康发展道路。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在全国率先成立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实现市场主体解忧纾困"只进一扇门";省人民检察院打造"企业家法治会客厅",入选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最佳实践。
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履职,形成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保护体系。依法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犯罪4464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78件。坚持以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向10964人发放救助金亿元。部署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服务我省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立案办理案件1525件,助推农村耕地、古树名木、农业文化遗产等领域系统保护。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自贸区建设,先后出台"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意见11条""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3条",发布首个自贸检察"舟山宣言",以区域协作、陆海统筹助力海洋强省、国际强港建设。
切实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会同各级监察委员会完善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退回补充调查等配合制约机制,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467人。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决策部署,配合开展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对腐败犯罪全链条打击要求,推动出台《关于在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中协同推进打击治理洗钱犯罪的意见》。依法行使侦查权,紧扣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挖执法司法领域深层次问题,立案侦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36件416人,助力更高水平清廉浙江建设。
三、恪尽宪法职责,以最有力法律监督助推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牢牢把握省委全面深化民主法治建设要求,在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中强化担当作为。
客观公正做优刑事检察。深刻把握"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依法追诉周利武故意杀人案等案发十年以上命案316件,让逝者安息、给生者慰藉,昭示公平正义永不缺席。持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开展监督立案5870件、监督撤案3298件,纠正漏捕1191人、纠正漏诉521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30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纸面服刑"问题,深入推进监狱、看守所派驻检察向"派驻+巡回"模式转变,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492人。坚持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进步,依法办理盛春平正当防卫案、"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自诉转公诉案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让"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等现代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1162件,提出监督意见42336件,同比分别增长倍、26倍,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8427件,抗诉案件改变率、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等核心质效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依法严惩"假官司",首推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模式,办理案件9725件,涉案金额超34亿元,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套路贷"等犯罪线索816人,让打"假官司"者付出真代价,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大力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开展司法网络拍卖等专项监督10项,企业破产、车辆查封扣押、信用惩戒措施监督等经验被推广全国。以司法不公背后的深层次、实质性问题为重点,强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在全国率先开展法院预立案问题监督,促进法院立案工作依法规范。
全面深化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266件,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2件,就审判程序及执行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3465件,同比分别增长%、160%和%。聚焦推动解决违法乱占耕地等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问题,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督促清理非法占用耕地222万余平方米、执行到位1112万余元。针对一些行政案件"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难题,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各类行政争议1282件。积极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出台工作指引、部署专项行动,围绕促推依法行政提出检察建议550件。主动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护航我省打造法治政府升级版。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机关司法责任体系运行规范,以清单形式明确检察委员会、检察长、检察官的权责范围,将过去的办案层级审批制,改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全面推行检察官员额制,严把检察官选任关,因不适应办案工作需要主动退出109名,责令退出67名。压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责任。推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努力以最少环节、最短时间办结案件,有效破解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等问题。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落实检察官诉讼主导责任,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起诉4581件,依法排除非法证据82件。依法"少捕慎诉慎押",诉前羁押率大幅下降,不批捕率、不起诉率均大幅上升。主导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从源头上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促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检察权制约监督。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报告填录从过去"基本为零"到现在"逢问必录"。推行案件序号终身制,无论经历多少层级、环节,都一号到底,真正做到监督办案可回溯、司法责任可落实。设立检察官惩戒办公室并实质化运行。
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把数字检察建设作为前瞻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以检察大数据、智慧办案、政法互联为牵引,推进数字检察融合发展,通过"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法律监督模式变革,促进司法办案质效提高。昆明市检察机关建立"昆检慧视"案件勘验辅助系统,在办理重大案件中,利用无人机现场勘查、数字地球技术形成动态多媒体示证体系,为庭审指控提供有力支持。楚雄州检察大数据中心建成显效,线索发现能力和办案质效大幅提升,主动监督的诉讼类案件占比上升到58%,公益诉讼20xx年上半年立案数比20xx年全年还多出100件。
五、聚焦"五个过硬",勇于自我革命,锻造云岭检察铁军
深化政治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开展检察长讲党课、青年检察官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系列活动,举办政治轮训6期4万余人次参训。坚持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队建与核心价值观教育双推进,先后有玉喃溜、毕起美、李铁等一批检察人员荣获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
从严管党治检,深入开展教育整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20xx年,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紧扣"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用一年时间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建立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全省检察人员接受了一次革命性锻造,思想更加统一、信念更加坚定、履职更加有力。
提升管理水平,激发队伍活力。优化绩效管理,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各类检察人员各司其职、各行其道、稳定发展。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践行"三法三化"要求,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活动,强化重点任务跟踪问效,提升工作效能。强化业务轮训实训,通过业务竞赛带动全员岗位练兵,选派200名优秀干部赴发达地区培训,引进和培养急需专业人才254人。涌现出全国、全省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148名,队伍整体素能有效提升。
强化基层基础,夯实发展根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薄弱基层检察院全部脱薄出列。推进基层干部跨系统、跨层级、跨地域交流,对193名基层院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坚持物质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基层院执法办案补助专项经费和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持续增长。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积极落实结对帮扶、项目引进、资金协调等工作,帮助基层化解基建欠账亿元。9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并向省政协同步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监督、刑事检察、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共办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53件,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和公开庭审等活动3268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8431名人民监督员,对6288件案件进行监督,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47万余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77场,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各位代表,对标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走深走实,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在法治轨道上服务保障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云南现代化建设的思路不广、办法不多;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有薄弱环节,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与新形势还不完全适应。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推动解决。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极不平凡,是全省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道路感恩奋进、实干争先的五年,也是新时代检察工作重塑变革、跨越发展的五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服务保障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主动顺应变革,锚定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方向
立足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新形势,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强化担当作为。
坚定推进检察职能重塑。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检察机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殷切嘱托,20xx年以来,面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叠加的历史性变革,鲜明提出"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全面引领检察理念更新、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逐步成熟稳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更加突显。
三是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两法",会同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等制度,共画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推动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849个,唤醒"甩手"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608份,督促开展入职查询82万余人次。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1280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8859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监督,帮助"迷途"少年终圆高考梦。部署远离游戏沉迷、电竞酒店监管、"盲盒"乱象治理等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立案637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长和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组建"冀望望"巡讲团,开展宣讲等活动10092次。
三、坚持为正义担当,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做优做强"四大检察",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检察提质增效。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2929人,办理中管干部专案11人,包括涉孙力军政治团伙的龚道安、刘新云、邓恢林等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44人。加强侦查监督,监督立案3562件、撤案3889件,追捕5397人、追诉13623人。狠抓捕诉质量,捕后判处轻、缓、免刑率和无罪判决率分别从20xx年的%、‰下降至20xx年的%、‰。20xx年,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全省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专门办公室,率先实现全覆盖。妥善办理"涞源反杀"案等社会影响较大的一系列案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抗诉2832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361人。对监狱、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监督纠正问题659个。
二是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推进实施民法典,优化生效裁判监督,抗诉822件,改变率由20xx年的75%上升到20xx年的9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39件,采纳1135件。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235件。20xx年,部署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案规模与质量得到双提升。加大民间借贷、离婚析产、破产清算等领域虚假诉讼打击力度,抗诉或提出监督意见558件,挽回损失5000余万元。加强民事和解工作,办理一件涉及93人的劳动争议纠纷案,推动最终达成和解。
三是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20xx年办理行政检察案件数量是20xx年的倍。围绕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动产登记等领域,部署开展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99件,其中讼争10年以上的47件。探索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稳妥开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209件,采纳1195件。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深化。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公益诉讼检察实现由小变大、由大变强跨越式发展。办案数量和质效始终处于全国前列,20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193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活动。深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与11个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保护,挽回损失6亿余元。诉前保护公益是最佳司法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7370件,诉前整改%。开展长城保护专项检察监督,督促修复104处、拆除违建41247平方米,被评为全省"十大法治事件"。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停车场监管等领域案件4459件。
四、坚持为事业强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注重强基导向等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严管厚爱,抓班子带队伍,打基础利长远,确保检察队伍"五个过硬"。
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学习活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省检察院党组"第一议题"学习9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49次,组织政治轮训85期。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赓续人民检察红色基因,涌现出331个省级以上先进集体和1204名先进个人,创建的"融+N"党建业务融合品牌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省委、最高检请示报告工作170余次。
二是强化司法改革驱动。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改革,完成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入额遴选、退出、惩戒机制,明晰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职责权限。坚持放权不放任,推行案件序号终身制,加强案件评查和流程监控,推动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强化科学管理,实行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推动"案-件比"由1∶下降至1∶,压减万个空转程序,各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161073件。
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全系统警示教育20次。开展系统内巡视巡察,实现市级检察院全覆盖。20xx年,对4个市级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做好最高检政治巡视和"回头看"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开展质量建设年等活动,11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坚持领导包联、条线指导,压茬推进薄弱基层检察院建设。突出专业能力提升,推进与法官、律师等同堂培训,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77名,与中国政法大学等7所高校共建研究基地。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琢玉""益守护"等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国十佳(优秀)检察文化品牌。深化智慧检务工程,开展"区块链+检察"全国试点,有效提升数字检察水平。
五、坚持为公信聚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权力制约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畅通监督渠道,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等情况16次,积极配合开展案件评查、公益诉讼执法检查等工作。定期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听取意见。与省政协会签《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意见》,在全国首创协同监督新模式。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70件,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1840人次,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二是自觉接受履职制约监督。主动接受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阅卷复查,公诉失当的依法追责;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重新审查。常态化开展检律会商,连续三年与省司法厅、省律协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与省律协会签关于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线索移送办法,办理律师控告申诉40件。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活动18185人次,运用上门听证、"云听证"等方式听证案件21930件。深化检务公开,省检察院举行开放日10次和新闻发布会29场,省检察院新媒体连续4年在全国政法新媒体评选中获奖。检察队伍第三方群众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连续五年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省委、最高检加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实践,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根本要求,必须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的最大特色和优势;建设过硬队伍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必须坚持不懈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举措还不够强,服务保障效果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突出问题还不够到位,检察为民办实事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法律监督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数字赋能监督、促进治理的成效还不够明显。四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现象仍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已经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作出新部署,检察工作迈上了新征程。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各项部署,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强化担当、能动履职,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始终走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方阵,为奋力开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持续用力,抓实全员轮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于心、践于行,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检察发展难题,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加强法律监督,坚决扛起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的检察使命。
二是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成效。坚持以法治一体化提升服务营商环境水平,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抓实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严惩金融领域犯罪,强化创新成果司法保护。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促进长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依法办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促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三是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主责,促进更高水平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化诉源治理,有力维护安全稳定。坚持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持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着力完善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新领域,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创新监督履职方式,以大数据法律监督促进解决法治领域深层次问题。
四是以提升专业化职业化能力为主旨,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深入推进检察考核,完善领军人才培养。加强基层检察品牌选树,大力推进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扎实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抓好警示教育、"三个规定"、检察官追责惩戒等,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记"三个务必"谆谆教导和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在省委和最高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检察新篇章!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省检察院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坚定落实省委各项工作要求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依法能动履职,追求止于至善,全力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理念深化、变革,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线,把"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作为目标导向,把"强队伍、重基层、用科技"作为工作重心,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办理各类案件万件,治罪与治理并重、公益诉讼、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等一系列亮点工作经验在系统内推广,536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机关以上表彰,86%的检察院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
一、坚持稳字当头,以过硬的检察担当维护安全稳定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万人、起诉万人,有力维护湖北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把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持续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万人、"黄赌毒"等犯罪万人。
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依法起诉涉黑恶犯罪万人。坚持法治原则,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严守办案质量。坚持深挖彻查,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2711条。加强对涉案财物追缴、处置的监督,既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又坚决防止损害公民或企业合法权益。
依法护航金融安全。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5135人,协同相关部门追赃挽损145亿元,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众损失,助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会同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大反洗钱力度,做到上游犯罪与洗钱犯罪同步审查、一体打击。
依法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性质和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从严追诉;对轻罪案件,在促进矛盾化解的基础上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全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升至92%,不捕率、不诉率分别达到%和%,诉前羁押率降至%。对依法可以不予批准逮捕的,会同公安机关探索运用电子手环等科技手段进行监管,让犯罪嫌疑人"不关起来也能管得住"。荆门试点运用电子监管平台,累计监管非羁押人员962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对依法适用不起诉的,健全完善不起诉与行政处罚、生态修复、信用惩戒等衔接机制,促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
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推进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大检察听证力度,对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等万件案件进行听证,让检察办案不仅符合法律条文这个"文本法",而且努力符合人民群众的"内心法"。咸宁检察机关将检察听证引入综治中心,把听证案件办理场所搬到"群众身边"。搭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2500余名各界人士担任公益保护志愿者,做到公益保护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聚焦社会治安、金融信贷、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类案分析,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196件。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
二、坚持积极作为,以优质的检察供给服务中心大局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优化检察供给,更好服务湖北高质量发展。
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成立检察业务指导工作小组,依法起诉哄抬物价、暴力伤医等涉疫犯罪419人。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劳动关系解除等争议纠纷,注重加强与法院、人社等部门沟通协作,引导当事人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避免矛盾激化。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组织检察干警常态化开展社区值守、物资发放、病人转运等工作。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出台"新鄂检十条""优化营商环境二十九条意见",部署开展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努力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大盘之"稳"。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依法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7938人。加大涉企案件诉讼监督力度,监督立案、撤案829件,清理"挂案"214件,切实让企业放下包袱、安心经营。注重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等行为的监督,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解除、调整等监督意见268件,涉及金额亿元。创新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出发,依法对涉罪企业人员不批捕1653人、不起诉4011人,防止"办理一件案子,拖垮一个企业"。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部署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依法办理知识产权案件788件。与省知识产权局等部门会签文件,着力构建"严保护、快保护、大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科技成果转化案件,不轻易定性,不急于封堵,为新动能成长留下法律空间。
共同建设美丽湖北。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依法起诉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犯罪9119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万件。贯彻落实《湿地保护法》,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整治围湖填湖、固废排放等问题,以公益之名守护湿地之美。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昌检察机关办理的中华鲟自然保护区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向全球发布。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与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肯定。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惩治制售伪劣种子、化肥等犯罪。组织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解决违法乱占耕地等问题,助力守住耕地红线。注重农村传统文化和自然生态的司法保护,恩施检察机关办理的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案,让村民在乡村振兴中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孝感市孝南区检察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对全区乡镇二次供水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惠及约50万村民。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9218万元,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
积极参与清廉湖北建设。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加强与各级监委的沟通衔接,依法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3877人,其中厅局级以上98人。境外不是法外,对外逃腐败分子做到虽远必惩!武汉检察机关办理的"百名红通人员"徐进贪污、受贿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入选最高检"20xx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298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三、坚持人民至上,以能动的检察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深入民族聚居社区、抵边村寨,开展巡回公诉和法治宣传,依法稳妥办理涉农村土地承包、山林水土纠纷等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754件,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74件,最大限度凝聚和谐稳定因素。积极助力边疆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开展检察机关对口援藏工作,促进边疆各民族团结奋斗、繁荣发展。持续加大"双语"和本土人才定向招录力度,为自治州、县增加"双语"少数民族检察官员额,充分发挥他们的法律和语言特长,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听得懂、能理解、易接受的检察服务。13个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二、聚焦监督主业,全面提升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做优刑事检察,持续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5721件、撤案5906件,依法追捕追诉11189人,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6718件,提出刑事抗诉1563件。做强民事检察,强化民事权利综合保护,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3377件,支持起诉45921件,提出民事抗诉9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74件。做实行政检察,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受理审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3483件,提出行政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95件,提出纠正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9588件,实现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积极主动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问题抓好办案工作,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以公益诉讼促进职能部门协同履职,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7906件。树立"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坚持查纠与诉讼结合、诉讼与调解结合,%的案件在诉前解决,以最小司法成本获得最佳社会效果。积极探索将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安全生产、旅游消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侵害英烈权益等公益损害问题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立办新领域案件7395件。落实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意见,探索创新军营、军人、军属等涉军权益司法保护模式,更加有力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司法不公问题,及时开展针对性专项监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把监督工作做实、做到位。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专项监督。开展监狱、看守所交叉巡回检察,整治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乱象。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整治民间借贷、保险理赔、劳动争议等领域"假官司"多发问题。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助力解决民事裁判"执行难"问题。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完善检察监督意见落实情况跟进监督、上下级检察机关接续监督、监督不到位问责等机制,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推进构建新型侦诉关系,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着力解决"案结事未了"问题,有效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共化解行政争议1078件。优化监督协作机制,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形成信息引导、数据支撑、智能研判及业务协同的大监督格局。
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监检衔接,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完善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证据审查等工作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597人,已起诉4190人。坚持对执法司法腐败"零容忍",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不放,依法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274人。
三、聚焦民生民利,用心提供检察保护,落实司法为民
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边的安全"。守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安全,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守护老百姓"行走中"安全,以高空抛物罪入刑为契机,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民刑并用、惩防并举,开展窨井盖安全整治行动。守护老百姓"小包裹"安全,与公安、邮政、海关等多部门合力完善寄递渠道监管协作机制。
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创新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和检察听证制度,完善以司法救助为核心的多元化救助机制。重复信访率下降至%,组织检察听证1181场次,向9722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万元。坚决打击侵占惠农、扶贫资金、制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犯罪,起诉234人。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建立"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让人民群众"只进一道门"就能办成事。
用情匡扶正义落实"弱有所扶"。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建立全省三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机制,创建保护"军娃"机制。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从严惩处,批捕11591人、起诉16448人,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分案起诉、精准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保护性措施。选派148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起诉严重侵害妇幼老残人群身心健康的犯罪22423人。起诉暴力伤医、聚众扰医犯罪138人。起诉恶意欠薪犯罪173人,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40987件,帮助农民工兑现欠薪亿元。
积极回应公平正义新期待。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禁毒、生态保护、公益诉讼等主题宣传。办理刑事案件严格事实认定,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做好释法说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朴素正义需求,准确把握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推行律师网上阅卷等便利措施,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信访化解,依法听取律师意见,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
四、聚焦司法改革,推进落实司法责任,激发创新活力
推进检察职能和内设机构改革。聚焦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关键性、瓶颈性问题,将检察职权由过去的"按诉讼环节"设置改为"按监督领域"设置,将"捕诉分离"改为"捕诉一体",将原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分别设置,专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实现"四大检察"格局重塑。 同步推进办案组织专业化、扁平化改革,搭建检察官办案组4333个,法律监督职能更加凸显,监督质效持续提升。
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必须坚持依法办案,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能动司法,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高要求,积极引领法治、促进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更新检察理念,破除机制障碍,强化争先创优;必须坚持自我革命,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对此,我们要紧抓落实、持续践行。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服务保障陕西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需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协调、融合不够紧密,法律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年龄、专业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基层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四是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相对滞后,大数据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还需加强。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薄弱环节,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xx年工作建议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忠诚捍卫"两个确立"
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机制。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延安精神滋养初心、淬炼灵魂。
二是牢记"国之大者",服务保障中心任务
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秦创原发展,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做优检察建议"陕西方案",助推社会治理法治化。
三是践行为民宗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建设农业强国。严惩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犯罪。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畅通群众权益保障渠道。全面加强秦岭、黄河生态环境检察保护,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四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一体履职。优化跨区划检察监督格局。加快知识产权、未成年人、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步伐。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五是强化自我革命,打造过硬检察铁军
全面推进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持续抓基层、打基础。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干部能力作风提升年,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各位代表,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省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检察工作在深度变革中创新发展的五年。检察机关以查办职务犯罪职能"转隶"为契机,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五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更加自觉地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服务保障全省中心工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融合起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聚焦"三个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能动服务大局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全力投入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铲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4992人、黑恶"保护伞"295人。持续深化平安云南建设,起诉侵害群众人身安全的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5596人,起诉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盗抢骗"等犯罪59747人,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全力投入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调派业务骨干奔赴边境一线支援指导办案,与法院、公安、边检等机关通力协作,依法从严惩治各类跨境犯罪,打击震慑效果显著,非法出入境、走私、毒品、赌博等跨境犯罪大幅下降。
全力助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动融入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制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保障和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30条保障服务措施,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起诉走私、假冒商标、制假售假、偷税漏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014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保护,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犯罪,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和刑事申诉"积案"。审慎办理涉经营类犯罪案件,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涉经营类犯罪企业及相关人员,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责成进行合规整改,联合省工商联等部门建立第三方评估考察机制,对符合整改要求的,依法不起诉或者提出从宽处理建议。设置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磨憨检察室,为建设"磨憨国际口岸城市"量身打造检察服务。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部署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起诉污染环境、破坏耕地林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12597人,受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17263件。督促修复损害林地耕地万亩,治理恢复水域面积万亩,追缴各类赔偿修复金万元。建立"检察长+河(湖)长"机制,助力云南六大水系和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制定《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建苍山、高黎贡山、哀牢山保护基地,建立常态化协作平台,办理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26件。共有15件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案例。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初心"的执着、"走心"的履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470人,立办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808件,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荆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加工销售病死猪民事公益诉讼案,使被告人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联合住建、交通、经信等部门共同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督促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万处,切实守护"脚底下"的安全。积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依法起诉相关犯罪万人。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依法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1394人。主动参与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立办燃气存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41件。铁路检察机关开展"铁臂护航"专项行动,切实守护高铁运行安全。
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心。我们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承诺,万件群众信访都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并在3个月内答复办理进展或结果。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集中精力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和积案化解,办结重复信访案件769件,重复信访率较20xx年下降17个百分点。汉江检察机关在办理胡某重复信访案时,对相关案件进行全面复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用公正的司法,给了信访群众一个满意的说法。
用心用情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紧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引导和解、督促执行等方式,帮助追回欠薪亿元。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共办理涉家庭暴力、追索赡养费等领域支持起诉案件937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携手残联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会同武汉军事检察院制发"军娃"保护意见,解决军人家庭后顾之忧。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不仅是千万家庭的幸福生活,更是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210人。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23万余人次,让有性侵前科的人远离孩子们。会同相关部门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校园周边禁烟等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加强教育挽救,249名涉罪未成年人经考察帮教考取大学。监督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1596份。选派1493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联合团委、教育等部门举行"乡村的少年'无法'不爱你"法治巡讲活动,开设"心尖上的检察"普法微课堂,让法治阳光伴随孩子们健康成长。神农架林区检察院等6个集体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四、坚持宪法定位,以有力的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深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实现市县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推动刑事检察"案-件比"达到,有效减少程序反复、空转。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9318件、撤案539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261件。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对制止正在进行不法侵害、未明显超出必要限度的行为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向全社会宣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加大对"纸面服刑"、财产刑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督促收监执行2732人,监督亿元财产刑执行到位,决不让法律"打白条"。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万件。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的理念,抗诉综合改变率高于全国9个百分点。以类案监督、跟进监督等方式督促纠正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248件,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推广。与法院建立虚假诉讼惩防机制,监督纠正保险理赔、民间借贷等领域虚假诉讼754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办,让打"假官司"的人吃"真官司"。黄冈检察机关监督纠正的武汉某科技园公司与黎某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为企业挽回损失亿元。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践行既监督行政诉讼又促进依法行政的"穿透式"监督理念,共办理相关案件7831件。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件案虽结但事未了的问题,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活动,化解行政争议1237件,其中争议10年以上的56件。根据中央文件精神,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990件。十堰市郧阳区委出台《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为做实行政检察提供坚强保障。与省司法厅会签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方案,推动强制戒毒工作依法进行。
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万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绝大多数公益受损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为国家追回财产亿元。黄石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亿元。加强军地检察协作,襄阳检察机关办理的某军用机场净空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促成机场附近超高建筑问题得到全面整改。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工作,推动烈士纪念设施规范管理。与省消费者委员会签署框架协议,探索拓展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坚持守正创新,以全面的检察改革提升工作质效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着眼优化履职效能,统一规范设置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按案件类型重塑刑事检察机构。合理设置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构,推动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法律监督总体布局。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做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同步构建监督制约、案件质量评查、司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确保"放权"不"放任"。入额院领导办案实现常态化,直接办理案件万件。建立员额退出机制,394名员额检察官因能力不胜任、岗位调整等原因退出员额。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措施,使各项改革衔接有序、推进有力、执行有效。
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争取最高检支持,20xx年将湖北纳入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对涉嫌经营活动中犯罪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经审查决定对其进行合规考察的,给予一定的整改考察期。期满后,经第三方组织评估认为整改到位的,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提出从宽处理建议;对综合考虑企业情况和法律政策直接决定不起诉的,则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引导企业进行合规建设,以实际行动助力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为增强改革合力,联合工商联、财政、税务等部门印发实施意见,推动地市级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全覆盖。试点以来,全省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525件,涉及企业571家。其中,上市公司2家,科技型企业10家,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6家,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随州检察机关在办理某公司涉嫌单位犯罪案中,通过督促合规建设,使该公司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新增项目投资12亿元,创造就业岗位近400个。
深入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高墙内"的公平正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争取省司法厅大力支持,改"派驻"为"派驻+巡回",既发挥"巡"的优势,又发挥"驻"的便利。在进行常规巡回检察的同时,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异地交叉巡回检察和专项检察,不仅让罪犯"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更努力使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为守法公民,降低重新犯罪率。目前,此项工作已拓展至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
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推进湖北数字检察建设的意见》,编制"全国检察机关数据资源目录规范",向全国输出了湖北标准。省检察院开发的政务数据云监督模型,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鄂州检察机关通过该模型,从行政执法案件中挖出一个在长江相关江段多次非法采砂的犯罪团伙。
六、坚持固本强基,以高度的检察自觉打造过硬队伍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抓实思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活动。建立健全政治督察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加强检查督办。持续在基层党支部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认真落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要求,把政治监督落到实处。
抓实专业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业务竞赛、公检法司同堂培训等练兵活动,15名干警被评为"国字号"业务标兵能手,61名干警进入全国检察专业人才库。建立青年干警案例研讨制度,加强案例培育选树,7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或典型案例。推进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激励干警不断增强事业心、荣誉感、奋进力。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先后涌现出党的二十大代表刘亮、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何娅茜等一批先进典型。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顽瘴痼疾整治,针对发现的问题完善制度机制27项。自觉接受最高检党组巡视,提出整改措施124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省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委评为"节约型机关"。持续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矩。以"全周期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行或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干警317人。
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实施基层院建设"八项工程",落实"统筹招录、二次补录"政策,基层招录到岗率由20xx年的%上升至%;运用人财物省级统管机制,推动优化检务保障;健全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强化结对帮扶责任;顺利完成市县两级院检察长换届,班子结构更优、活力更足。
七、坚持阳光司法,以开放的检察姿态主动接受监督
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始终正确对待、自觉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提请人事任免、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出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指引,通过主动走访、邀请座谈、通报工作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等意见建议。高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主动接受履职制约监督。严格审查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改变原决定46件。对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逐案进行反向审视。定期召开检律关系座谈会,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推动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办理律师申请事项万件次。大力推行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让律师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发布办案数据,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扎实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召开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题新闻发布会,展示检察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发布官方微博、微信万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20xx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省检察院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牢记"省之要事",制定服务保障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的意见,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职,突出抓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深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素能提升年"活动,精心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教育引导干警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助力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制定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意见,持续深化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加大水资源保护、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领域的办案力度。三是倾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把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为"履职清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努力降低办案对涉案市场主体的影响。聚焦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建设,在深化专项活动的基础上,持续完善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配套制度;制定服务保障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努力让市场主体在司法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五是大力推动治罪与治理并重。出台关于提升轻罪案件办理质效的意见和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工作指引,推动从"治罪思维"向"治理思维"转变,以犯罪治理现代化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六是奋力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建设。提请省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在最高检通报的60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项目中,我省70%的项目进入全国前十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级监委和政法部门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干警检察理念转变还不到位,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不敢、不善、不规范监督问题仍然存在。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存在短板。四是全面从严治检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改进。
20xx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而且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20xx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努力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统筹政治和业务,更加有力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检察工作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深入推进融为一体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扎实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
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有力服务发展大局。组织开展"发挥法治稳预期功能,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助力提振市场信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以能动检察履职服务"三高地、两基地"建设。全力参与乡村振兴,进一步夯实共同富裕基础。完善跨区域案件办理机制,积极参与流域综合治理。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不断加大金融、网络、安全生产等领域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积极促进诉源治理,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
三是统筹司法和民生,更加有力厚植执政根基。持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通过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一件件为民实事,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根基。
四是统筹办案和监督,更加有力强化法律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监管场所巡回检察,规范和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完善虚假诉讼惩防机制,增强民事检察的实效性。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努力为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贡献湖北智慧。加快数字检察建设步伐,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五是统筹严管和厚爱,更加有力打造过硬队伍。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扛牢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努力打造可堪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上,省检察院将在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带领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继续作出检察贡献!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决议,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脚踏实地、团结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的五年。我们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合推进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向省委和省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561次。全省检察机关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171个次、先进个人102人次,涌现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双百政法英模"彭庆文、"全国先进工作者"谢新星、"全国三八红旗手"姚红等先进典型。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改革力度、广度和深度空前的五年。我们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多重改革部署,完成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共办理各类案件万件,较前五年增长%,其中20xx年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数较20xx年分别增长8倍、倍。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巡回检察改革、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检察改革等经验做法在全国推介。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五年。我们主动融入"三大攻坚战"、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三高四新"、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实施,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守护"一江一湖四水"、保障强省会战略实施等指导性文件,推出21项检察为民办实事举措。省检察院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获评"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等荣誉。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提升的五年。我们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配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专项督查,推动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41项监督办案数量指标中,20xx年有36项位列全国前10位(其中7项位居全国第一),比20xx年多13项;52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20xx年有28项位列全国前10位,比20xx年多15项。有114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职务犯罪侦查、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管理等重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30次。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一山一水一平原"生态功能分区,打造"六彩"公益检察监督品牌。围绕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领域,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387件,起诉863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40950件,起诉288件,发出检察建议40312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通过办案,督促833家企业整改,督促追收国有财产亿元。积极办理英烈权益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9个新领域案件,立案8135件。三原县检察院办理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收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中国司法裁判板块。
五、狠抓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立足新发展阶段,适应新形势任务,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夯实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根基。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省检察院党组自身建设。优化市县院领导班子配备,检察长平均年龄较20xx年下降岁。市县换届后,组织122名检察长集中培训。增强班子成员专业素养,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三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77641件、列席审委会2822人次。加强管理监督,定期对市、县院"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听取述责述廉。
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坚持学练赛一体、传帮带结合,分层分类培训12万人次,组织法检警律同堂培训,提升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证据分析等办案素能,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深化检校合作,组建106人的专家咨询委员会,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1197人,向"外脑"借智借力。22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标兵或能手。评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21人。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标准化办案区、检察听证室。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作用,提供"一站式"服务。坚持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为艰苦边远地区招录628人。与20xx年相比,全省基层院检察官员额增加76名,人均办案数增加%。完善分析评价体系,将111个基层检察院分为三类,跨市比较、同台竞技。省、市院定点帮扶,力促13个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狠抓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执行"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防止干预司法事项9741件。自觉接受驻院纪检监察组派驻监督。与省司法厅、省律协建立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机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200人。配合党委对市县检察院党组巡视巡察全覆盖。制定失实举报澄清规定,培树英模典型,鼓励担当干事。
六、聚焦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努力解决法律监督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
持续开展"三有"争创活动。20xx年开始,按照省委部署,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坚持目标引领,以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努力奔向全国一流。注重项目驱动,20xx年确定10项重点,20xx年部署43个改革创新项目,脚踏实地向前迈进。强化激励措施,将争创成效与业绩考评、职务晋升挂钩,让干事者吃香、有为者有位。
完善法律监督工作体系。20xx年8月,三级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构建"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20xx年7月,设立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等4个专门检察院,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构建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跨区划检察院成立以来,摸排线索43件、立案31件,办理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跨市偷排工业废水等一批公益诉讼案件。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官办案权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正负面清单,检察官在职权内依法作决定、担责任。细化司法办案内部制约监督规定,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形成内部监督闭环。建立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实行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引导办案求极致、提质效。刑事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为28天,较20xx年缩短29天。
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加快数字检察建设,建立检察大数据中心,在榆林试点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异地灾备中心项目、"云桌面"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举办两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创建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监督模型125个,办理案件1160件。商洛市检察院数据筛查499人涉嫌违规报销医保资金423万元,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比对发现违规领取养老金问题线索1185条并移送违纪违法线索53件。
积极拓展陕西检察工作效能。检察建议工作经验被最高检以"陕西方案"在全国推广。"检务督导面对面"被评为全国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安康检察建议工作创新入选"中国改革20xx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红韵富检""秦岭生态检察卫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优秀文化品牌。19个检察新媒体入选全国政法新媒体"四个一百"。40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或优秀检察建议。541个单位或集体、572名个人获省以上表彰。4个单位、3名个人荣立一等功。2人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官。7个院入选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涌现出全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胡丽萍、全国"双百政法英模"李宝玲等新时代优秀检察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从20xx年的%逐年上升至20xx年的%。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关于批准设立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等四个派出检察院的决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省检察院5位副检察长报告履职情况;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041次,办结代表建议487件,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务活动万人次。主动向政协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办结省政协提案13件、市县政协提案70件,走访政协委员7162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公布法律文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万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送达等2895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年来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省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得益于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省监委和省法院依法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服务保障创新开放。成立全国首家省级知识产权检察部。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1527人。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陕西苹果、西凤酒、眉县猕猴桃、泾阳茯砖茶等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发布服务秦创原建设"14条意见",设立保护中心,构建覆盖全省的秦创原检察保护体系。出台保障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14条意见",以法治为企业"走出去"护航。西安铁检分院协同甘肃检察机关、中铁西安局集团助力中欧班列顺畅运行。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三级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预防职能于20xx年完成转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951件,提前介入590件,已起诉1894人;起诉受贿犯罪628人、行贿犯罪152人。对张永泽、胡志强、冯振东等308名原副部级、厅处级干部贪贿案件提起公诉。就法律监督中发现的1220条职务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各级监察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246人。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落实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围绕校园安全、金融监管等多领域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万份,采纳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处理群众信访万件,努力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有较大争议或影响的6036件案件公开听证,力促"法结""心结"一起解。立足办案开展普法宣传,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养成。召开新闻发布会321次,发布典型案例358件。准确区分违法行为与涉疫刑事犯罪,发布典型案例9件,因时因势服务疫情防控。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英雄烈士合法权益。联合制定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办法,支持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等犯罪53人,对134名遭受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万元。会同西安军事检察院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件。扶风县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涉军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延安检察机关督促保护南泥湾三五九旅革命史迹等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增进民生福祉
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依法办好具体案件,努力做好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出台助力脱贫攻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严惩扶贫领域犯罪,起诉"蝇贪"190人。与省法院、省公安厅建立机制,推进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489万元。为7581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599万元。全省检察机关725名"第一书记"、驻村队员,扎根一线、奋战脱贫。省检察院连续五年被表彰为"驻村扶贫工作优秀单位"。
当好生态检察卫士。协作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发布检察保护意见,围绕秦岭、黄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及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专项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807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4588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万亩。汉中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推动相关部门专项整治嘉陵江流域46个尾矿库。凤翔县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西安市检察院起诉全国首例干扰环境质量监测系统数据采集刑事案件。西安铁检分院办理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新型碳汇案件。
守护群众美好生活。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47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33件,保护"舌尖上"安全。联合省住建厅等7部门将窨井盖治理延伸到公共基础设施治理,提出检察建议437件,保护"脚底下"安全。开展燃气供应专项监督,立案106件,保护"供暖中"安全。与省邮政管理局共推寄递安全治理,起诉犯罪452人,保护"邮包里"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319人,保护"网络上"安全。严惩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3364人,追赃挽损亿元,保护"钱袋子"安全。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以司法保护融合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5989人。依法严惩米脂"4·27"袭击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附条件不起诉1033人。建立帮教基地34个,帮助156人考上大学或重新就业。执行强制报告制度获取案件线索92件,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将54名有前科劣迹的"大灰狼"逐出校园。反映未检工作的舞台剧《五月向阳六月花》全省公演。1625名检察官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巡回宣讲万场次,助祖国未来学法明道、守法立身。
维护特殊群体权益。起诉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犯罪5752人。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推动构建妇女劳动权益保障齐抓共管格局,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0xx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181人。西安市碑林区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将向老年人非法集资的5600余万元全部追回。严惩恶意欠薪,帮助8471名农民工追回亿元血汗钱。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维权支持起诉1286件。留坝县检察院支持起诉,帮助135名村民讨薪6万余元。
四、抓实主责主业,坚定维护司法公正
立足新时代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定位,打造"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不断提升监督办案工作水平。
做优刑事检察。会同公安机关在所有市、县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法监督立案3887件,监督撤案3237件,追捕5259人,追诉6033人,纠正违法32091件次。自行补充侦查373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38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4049件。审查办结阻碍律师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16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094人次,针对监管执法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960件。探索社区矫正、强制医疗执行巡回检察。实现全省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
做强民事检察。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精准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969件,提出审判程序、执行活动检察建议18698件。与省法院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助推解决执行难。强化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案件410件。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办理的公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府谷县检察院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调解案,2名涉案司法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71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36件;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行政执行违法情形5256件。针对一些行政诉讼"案结事不了"深化专项监督,化解行政争议831件。联合省司法厅推开强制隔离戒毒监督。铜川市耀州区检察院实质性化解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违法引发的备案登记争议,依法维护1500户业主利益。强化土地执法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04件,涉土地4860亩,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巩固的五年。我们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持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指导和帮助17个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推动人员编制、员额配备、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为基层调增检察官员额职数170个,解决了一批"两房"建设化债、人才难进难留等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新增全国文明单位13个、省级文明单位44个。
一、时刻牢记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以高效能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共批捕各类犯罪万人,起诉39万人。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主动仗。协同开展"断卡"行动,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万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7644人,永州、岳阳、娄底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善心汇""尚富投资""九龙集团"等重大案件。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万人。依法打击新型毒品、寄递毒品、跨境贩毒、容留吸毒等犯罪,起诉5万人,追捕833人,追诉866人。协同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起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467人。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起诉伤医扰医、制假售假等涉疫犯罪1123人。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起诉涉黑涉恶犯罪万人,监督立案149件,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1804件,怀化、益阳、常德、郴州、张家界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操场埋尸案""私人湖泊案"、文烈宏涉黑案、谭泽旭涉黑案、曾卫华涉黑案等重大典型案件。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218人,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1042件、涉案金额亿元。进入常态化后,做实打早打小、常治长效,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业务指标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大力度保障创新创业活力,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等涉知识产权犯罪1891人。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符合条件的22家涉案企业、4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某上市公司分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发后认罪认罚。湘潭市检察机关推动公司总部在全国开展系统合规整改,6个月后经第三方严格评估、确认合格,依法决定不起诉。该公司由拟撤资改为增资15亿元打造超级卡车工厂,并在长沙、湘潭两地新建汽车零部件配套供应链,已新增就业3000余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世纪疫情背景下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更需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保就业保民生!
协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出台服务清廉湖南建设15条意见。建立健全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970人,已审结2819人、起诉2657人,依法对赵景文、龚武生等82名原厅局级以上人员和谭润洪等383名原县处级人员提起公诉。协同监委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与省监委联合发布一批行贿犯罪典型案例,起诉受贿犯罪1306人、行贿犯罪646人。
助力美丽湖南建设。开展守护"一江一湖四水"等专项监督活动,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万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万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万亩,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亿元,推动解决了一批"垃圾山""黑水河"问题。省检察院就"锰三角"矿业污染问题组建工作专班进驻花垣县,依法办理了一批刑事案件,化解了一批政企争议和社会矛盾,协同解决治理资金、生态修复等难题,助力实现由"乱"到"治"的转变。
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军地检察协作机制,共建强军法律服务站。联合解放军长沙军事检察院、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省文物局开展潇湘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4件,其中2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评为典型案例。运用法治方式助力解决国防通信电缆阻断、军用输油管线压占、军用机场净空安全、军用土地侵占等问题,服务部队备战打仗。依法严惩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起诉55人。联合制发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司法保护工作协作细则,开展"军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办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26件,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
时刻牢记为人民司法的履职宗旨,以法治的力量守护民生福祉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信访万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从一开始的91%上升并稳定保持在98%以上。推行检察听证制度,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办理检察听证万件,听证后化解率%。
用心做实司法救助。司法救助一头连着案件,一头系着人心。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30件,向5712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735万元。新化县一对13岁、9岁姐弟,母亲被害身亡,父亲被判死缓,由年老多病、没有经济来源的外祖父母抚养,生活陷入困境。省检察院与娄底市、新化县、浏阳市检察院联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协调相关部门将其纳入"检爱计划"和返贫监测对象,帮助解决入学、低保等问题。对于每一个因案致困的家庭,我们都要伸出爱心援手,让他们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检察司法的温暖!
着力守护美好生活。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涉窨井盖犯罪207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万件,着力守护"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874人,追赃挽损亿元,长沙、衡阳、益阳、株洲、湘潭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九九富达""夕阳红""都好"等重大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拐""团圆"行动,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15人,支持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维权起诉万件。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64人,支持务工人员起诉万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亿元。岳阳市某开发商与施工方因工程款结算争议,导致454名农民工未拿到工资。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帮助讨回"血汗钱"1080万元。
法治助推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20xx年依法不批捕万人、不起诉万人,较20xx年分别上升%、%。20xx年以来对捕后可不继续羁押的,依法建议、决定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万人,诉前羁押率从%降至%,%的被告人一审认罪服判。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协同治理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寄递安全、生产安全等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675份,促进建制补漏、系统治理。
二、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全国率先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立案5104件、撤案408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万件次。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不批捕万人,不起诉9万人。对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的,追捕6775人,追诉万人。郭某某多次强制猥亵继女仅受到行政处罚,长沙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起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建立应抗诉未抗诉刑事案件常态化监督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98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7315件。刘永鹏等13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判决对部分被告人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重罪轻判,省检察院支持邵阳市检察院抗诉,二审改判5人,其中2人由死缓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2人由有期徒刑改判为死缓,1人由有期徒刑改判为无期徒刑。
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推进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湖南探索的大数据巡回检察模式为基础研发工作软件。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工作在全国平安建设考核中连续五年获满分。部署开展超期羁押、"病犯"收押收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财产刑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万人。罪犯彭某通过行贿伪造怀孕检查证明企图继续暂予监外执行,道县检察院核查后监督收监执行,并举一反三监督收监同类罪犯15人;永州市检察院深挖背后的司法腐败,对涉案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林某立案侦查,起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罪嫌疑人席某有孕在身,因罪行严重被羁押在看守所,判决生效后未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交付执行时分娩在即,看守所投监未果。检察机关监督监狱及时收监并同时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席某最终得以在监外顺利生产。应收则收、当"放"则"放",一收一"放"彰显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切实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53件,法院已审结1533件、采纳1454件。对办案中发现的法院未依法审查公民代理资格、人民陪审员超任期陪审、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民事审判、执行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万件,法院已采纳万件。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415件,涉案金额6亿元,移送虚假诉讼犯罪及背后职务犯罪线索98件,起诉81人,47名公职人员被追究法纪责任。湘潭申鹏贸易公司诉某国企买卖合同纠纷案,某国企一审、二审、再审均被判败诉并被强制执行1500余万元。湘潭市检察机关查明该案系夏国财等人捏造事实提起的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以涉嫌虚假诉讼罪提起公诉,法院予以改判并判处夏国财等人有期徒刑。
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8件,法院已审结48件、采纳41件。向法院提出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诉讼执行违法监督检察建议2221件,已采纳2213件。监督纠正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领域具体问题8318个。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839件,其中土地执法查处领域1640件、督促恢复违法占地4479亩。针对一些行政案件案已结、事难了的问题,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争议2259件,其中10年以上争议122件。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747件,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4199个。周某某个人信息被公安机关误录入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找工作被拒后提起多轮诉讼仍未实现诉求。衡阳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后法院予以改判,市公安局采纳检察建议开展专项清查,纠正了一批信息录入错漏问题,完善了相关审批监管机制。
三、时刻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以"我管"促"都管"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维护国有财产权益。针对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和套取财政补贴、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19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财产权益价值亿元。某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亿元,株洲市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利息等共计亿元,并推动全市清理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亿元。
协力解决社会治理难题。聚焦饮用水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万件。潘某某等人利用其在房产、物业、装修、家政等行业工作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小区业主个人信息10万余条并进行非法交易。岳阳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针对行业监管问题向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建立企业资质审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把办案过程变成法治教育公开课。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磋商、听证、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依法履职,推动诉前解决公益侵害问题。对公告期满无适格主体起诉、检察建议回复期满仍未依法全面履职的,提起公益诉讼1701件,法院已判决1603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建立庭审观摩、专家出庭、听庭评议等制度,推进以案释法。
探索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先鉴定后付费"、增殖放流、替代修复、劳务代偿等机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200件,支持社会组织起诉100件。省检察院、湘西州检察院支持湘西州政府与超标排放尾矿库渗滤液的文华锰业公司磋商,从损害后果、赔偿责任等方面发表检察意见,促使文华锰业公司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980万元,并推动花垣县政府启动索赔案件44件。
四、时刻牢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检察司法大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入开展"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万人、起诉万人,监督立案281人,追捕233人,追诉247人。省市县三级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攸县一起3人强奸多名幼女的恶性案件,深挖彻查7人,建议法院判处死刑1人、无期徒刑1人、有期徒刑8人。
对涉案未成年人加强"双向保护"。一方面,以"宽容不纵容"理念力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6629人,不起诉3011人,附条件不起诉4663人;对犯罪情节严13重、主观恶性大的万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另一方面,倾力帮助受侵害未成年人走出困境、拥抱阳光。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135个,避免因办案造成"二次伤害"。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落实心理疏导、生活安置、复学就业、"检爱计划"等多元综合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万元,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389人。
以司法保护助推综合保护。组建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和专业办案团队,运用"四大检察"职能集中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94人。落实从业查询制度,将1667名有前科劣迹者挡在校门之外。制发"督促监护令"5679份,促"甩手家长"履行监护人义务。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选派149名检察长和1214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五、时刻牢记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法定职责,以检察能动履职清除司法队伍"害群之马"
建立健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在全国率先成立省、市检察院侦查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检察一体化侦查办案机制。共核查问题线索1389件,对不实举报查否澄清506件,对涉嫌犯罪的立案侦查303人,其中厅局级1人、县处级21人,已起诉220人。
依法查办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深入推进"打伞破网",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倒查"有黑无伞"的涉黑涉恶案件,直接立案侦查涉"保护伞"犯罪69人。在办理尚同军、吴先耀涉黑案时,湘西、娄底检察机关依法对充当"保护伞"的湘西州中级法院原副院长钟子荣、湘西州司法局原局长张自政、花垣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龙喜隆等8人立案侦查。
深挖彻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虚假诉讼等影响司法公正的犯罪,立案侦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271人。依法严惩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立案侦查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犯罪32人。
六、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持续压实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制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清单。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10条措施。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完成四轮系统内巡视巡察。配合支持地方党委巡察,探索"巡察+内部审计"跟进监督模式。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364人。
持续落实司法责任制。贯彻修订后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和诉讼监督规则,制发办案工作指引,完善"权力清单"。组建全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动态调整、检务公开、追责惩戒等机制,确保有序放权、有效监管。建立检察业务考评、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线索双向移送制度,一体加强对"案"和对"人"的监督。
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坚持以上率下,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万件。构建"导师带新人""轻骑队"等实战培训模式,持续开展公诉人论辩赛等业务竞赛活动,49人获评全国办案能手、业务标兵等称号。建立健全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检察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制度,借助"外脑"提升专业水平。加强电子检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推进12309检察服务大厅等检务服务平台建设。
七、时刻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以更加坦诚开放的姿态阳光司法、规范用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配合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探索建立"双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代表建议转化为133件检察建议抓落实。针对代表多次呼吁解决G322衡南县棉花山路段事故多发、交通拥堵等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推动8个职能部门联动履职,5个月内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定期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意见建议。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18件、民主监督意见建议147件。与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诉求移送、研判、办理、反馈和检企同堂培训机制。与统战部、民主党派和高校、社会组织等联合打造"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2600余名志愿者通过平台提供线索、参与公益诉讼。
依法接受履职监督。对撤回起诉的241件案件和法院宣告无罪的78件案件,逐案开展质量评查、检视评析。对监察机关提请复议的不起诉案件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依法慎重审查,改变原决定103件。建立检律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邀请监督检察办案9556件次。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援藏援疆、军地协作、区域检察协作、对外司法协作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靠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省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全省各级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以及监察机关和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我谨代表省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难题、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初心使命转化为服务发展大局、增进民生福祉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必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必须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把抓基层、强基础、提能力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不断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根基;必须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把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贯彻始终。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需持续做实,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有的检察人员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问题,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革创新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有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未得到及时监督纠正。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办理民商事、金融证券、知识产权等案件能力不足。四是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够,数字检察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五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教训深刻。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
未来五年的总体思路和20xx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
--青海是三江源头、中华水塔,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省检察机关将牢记"国之大者",依法打击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扎实推进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助力国家公园创建专项行动,守护大美青海绿水青山。
--青海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是青海肩负的重大责任。全省检察机关将扛牢主责主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深化拓展"枫桥经验"青海检察版,巩固好青海社会稳定、民族和睦的大好局面。
--青海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战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是全省人民的共同企盼。全省检察机关将忠诚践行检察为民理念,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小事",促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青海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法治青海建设,是加快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大力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我们将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筑牢政治忠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我们将持续深化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强化检察业务能力建设,引导检察干警像工厂对待产品质量那样对待"检察产品"质量,努力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水平;我们将持续深化队伍建设,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作风查纠专项行动,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严明纪律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我们将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监督促公正、以监督保廉洁。
各位代表,愿景美如画,奋斗路犹长。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勇毅前行,全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不断开创青海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省委、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最高检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聚焦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定位,聚力追赶超越、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479852件,较前五年上升%。其中,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84730件、148281件和13625件;主动履职办理诉讼监督、公益诉讼案件190879件、42337件。
一、加强政治建设,忠诚捍卫"两个确立"
坚守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好世界观方法论,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制定"21条细则",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用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凝心铸魂。一体学习领会三个历史决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明显。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建设人民检察红色教育展馆、省检察院院史馆,研讨陕甘宁边区检察史,传承延安红色检察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是精髓和奋斗特性。
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常态学习讨论、自觉对标对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从秦岭违建事件中接受深刻教训。出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意见,细化97项措施,深入开展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以高质量检察监督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自觉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细化73项任务,补齐法律监督短板,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制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5项规定"。三级检察院党组全部向党委报告20xx年度法律监督工作。
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制定"14条指导意见",推动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为职能部门配备党务廉政专员,在重大案件办理团队成立临时党支部。平利县检察院、富平县检察院党建经验,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优秀案例。
二、统筹发展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大局
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批捕嫌疑人93128人,起诉163057人。其中,起诉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毒品犯罪65033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打赢专项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葛七宝、蔡国强等涉黑恶犯罪8693人,把关改变黑恶定性506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惩洗钱犯罪,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3364人。
筑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服务"六稳""六保"。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669人。会同公安机关专项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积案"62件。对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慎捕慎诉,依法不批捕1282人、不起诉1283人。20xx年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责成43家企业合规承诺、切实整改,避免"办理一起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依法适用合规整改,员工上千人的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年营业额过5亿元,解决大学生就业近百人。
20xx年,我们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在全国省级检察院层面率先制定《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实施意见》,对照最高检确定的60项业务指标,提出"跳一跳够得着"的质量目标,推动各项检察业务达标提质。与省公安厅建立省级层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推进全省全覆盖和实质化运行。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制定《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的规定》《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从源头上严防滥用职权、违规办案。20xx年我省检察机关有10项办案指标排名全国前列,其中4项指标从排位靠后或末位上升至前列,案件管理工作主要评价指标整体排名居全国前5名,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六、坚持从严治检,不断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我们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青海工作和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行全省干警全员参加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交流,组织全员培训和专题网络培训、专题讲座,以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开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紧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政法铁军主线,围绕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完善廉政制度,查纠各类顽瘴痼疾153个,处理处分问题干警42人,完善制度机制785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事项"有问必录",三级院记录报告有关事项4252件。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全省检察机关处理违纪违法人员95人。
加强业务素能建设。举办"实战+实务"全员培训73期、培训12938人次。全面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与省法院常态化举行教育培训周。19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8人被最高检评为办案能手、业务标兵,156个集体、32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获全国性先进表彰的集体和个人20个。
坚持大抓基层导向。集中更多检力资源投向基层,为基层院争取落实专项资金6811万元,省、市州两级院挂派下沉基层院128人。建立领导联系基层、对口帮扶、结对帮扶3项机制,推动8个相对薄弱基层院"脱薄争先",帮助玛多县检察院解决业务用房因地震受损问题,出台加强涉藏六州检察机关对口受援工作17条措施。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版、智能辅助办案、档案数字化等平台建设,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
20xx年,我们结合最高检党组巡视"回头看",认真抓好省委约谈蒙永山问题专项整改,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个清单,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全面落实整改任务。深入开展作风查纠专项行动,制定作风建设"十条措施",省检察院机关干警合计查找纠治作风建设具体问题4100条,机关作风为之一新。制定薄弱基层院脱薄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建立"蹲点+巡回"指导办案制度,组建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制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和《正负面清单》,誓将防干预、保公正进行到底。
各位代表,检察机关是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自己决不能置身监督之外。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高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履职制约和社会监督。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对待代表委员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答复反馈并落实。我们加强代表委员联络,组织部分全国、省两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和开展专题调研。20xx年和20xx年连续两年元旦刚过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座谈会、新闻媒体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我们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自20xx年起,省检察院每季度向社会公布主要办案数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检察办案,认真听取采纳律师意见建议。我们注重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制约监督,20xx年对于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和公安机关对不捕不诉的异议,省检察院派工作组逐案评查,举一反三、防止错漏。
各位代表,五年来,省委和全省各级党委高度重视检察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批示、提要求,省委和全省8个市州党委出台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门文件,为检察履职提供有力保证。全省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力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监督的结果,离不开省政府大力支持、省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市州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级监委和政法机关的支持配合。在此,我代表省检察院和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一是服务保障全省工作大局的意识、能力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队伍能力素质和基层基础的短板有待进一步补齐;四是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推动解决。
20xx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开启了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专章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次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国家安全、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凸显了这三个工作领域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及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最高检工作部署,在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中履职尽责。
--青海属西部内陆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是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青海篇章的首要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律监督理念变革。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责任清单、季度讲评、跟踪督导等方式推动党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推动更多"检察元素"融入"发展要素"。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积极融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乡村振兴、强省会等战略实施,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利益的合同诈骗、强迫交易等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强化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特殊、优先保护。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讲好法治故事、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四、坚持以法律监督为抓手,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配合抓好法律监督工作专项督查问题整改,监督纠治非法取证、虚假诉讼、"纸面服刑"等执法司法顽疾。健全"两法"衔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机制,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探索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加大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协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升司法效能。
五、坚持以自我革命为牵引,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检察"铁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优化案件管理和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核查,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
六、坚持以接受监督为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更多转化为检察建议推进落实。广泛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监察机关和政法各单位的监督与制约。
各位代表!踏上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使命崇高、责任更重。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开拓进取,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湖南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落实,检察工作经历整体性、重塑性转型发展。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发展,司法理念不断更新,队伍素质明显提升,业务综合质效历史性跃居全国前列,群众满意度提升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作出积极贡献。最高人民检察院邀请中央媒体来赣总结宣传江西检察经验。
一、突出思想引领,坚定新时代检察工作根本政治方向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政治忠诚,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标对表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检察实际深化落实。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出台党组加强执法司法领导监督规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做实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把政治要求贯穿到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深化执法司法活动政治效果评估、政治风险预警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政治把关,做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履行检察工作的政治责任,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担当作为,以能动履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大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9314人,提起公诉239254人。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起诉陈辉民、欧阳平等涉黑恶犯罪12400人,专项斗争综合质效位居全国前列,省检察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单位。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对劳荣枝、曾春亮等重大恶性案件提起公诉。护航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4442人。积极担当作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阻击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起诉暴力伤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等犯罪636人,妥善处理涉疫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省检察院制定22条措施,一体推进惩治犯罪、保护公益、修复生态。贯彻长江保护法,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与公安、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0610人。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开展"守护鄱阳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11731件。浮梁县检察院办理民法典实施后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全国第一案。吉安、新余等地检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生态修复机制,取得良好效果。跟进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省人大"环保赣江行"问题线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2件。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省委"一号改革工程"部署,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保障作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起诉15726人。加大对涉企民事、行政裁判和执行的监督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涉罪人员每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捕3935人、不诉7534人,诉前羁押率降至%。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296件。联合省工商联等8家单位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稳步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44件,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密切与工商联、侨联、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协作,在工业园区、商会设立检察联系点170个,办结企业各类案件诉求2579件,提供法律服务11719件次。南昌检察机关开展"百名检察官进百企"活动,宜春市检察院联合市侨联搭建"检侨之家·法治服务站",受到企业欢迎。积极为"一号发展工程"创造法治环境,聚焦创新型省份建设,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制定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意见,省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推进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在重点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
服务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围绕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权益,省检察院制定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促进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严厉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占用农用地、侵吞扶贫资金等犯罪,共起诉3484人。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救助农村生活困难当事人6759人。依法办理涉农产权纠纷案件。以公益诉讼推动乡村环境问题治理。鹰潭检察机关开展"保护农村饮用水安全"专项监督,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政府高度重视,对农村供水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职能作用。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214人,决定逮捕763人,起诉1773人,其中原厅级以上干部47人、县处级干部214人,依法对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副省长张志南,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提起公诉。协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217人。积极参与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与监委等部门合力劝返外逃18年的陈建飞主动回国投案,实现我省外逃"红通"人员"清零"。
积极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适应社会治理新形势新要求,采取具体措施,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不捕47180人、不诉5371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升至%,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5317件。省检察院就河道采砂、工程建设招投标、安全生产等19个行业领域治理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创新"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呈送调研报告159份,积极建言献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检察办案和普法宣传中倡导美德善行,协助培养"法律明白人",深化"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促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水准。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强化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严惩阻碍军人执行职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起诉36人,对遭受不法侵害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给予司法救助。加强与军队和军事检察机关的联系,深化军地协作,与杭州军事检察院连续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开展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
三、坚守司法为民,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多发性犯罪,起诉89227人。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起诉16206人,守护群众财产安全。赣州市检察院成功办理70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5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21件,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全。开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整治高空抛物、电动车"飞线充电"、窨井盖管理养护不当等问题。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将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6366人、起诉8984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救助。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起诉5965人,不起诉5925人,附条件不起诉3484人,并跟进精准帮教,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降至%。向严重失责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4019份。会同公安、教育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开展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和网络治理。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帮扶、救助和司法保护。持续送法进校园,向3129所中小学派出法治副校长。抚州市委、市政府推广乐安县检察院"刘莹姐姐工作室"做法,在全市中小学设立"刘莹姐姐工作站"。刘莹同志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新余"检花团队"、鹰潭"护燕团队"青少年维权工作在全国获奖。
注重保护特殊群体权益。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414人,守好老年人"钱袋子"。起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9663人,与省妇联建立救助协作机制,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救助3808人。樟树市检察院办理低俗广告贬低妇女人格公益诉讼案。加大对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案件3553件。联合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46件,保障残疾人安全便利出行。
创新"案-访比"管理机制推进访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开展"案-访比"质效管理,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办案评价体系,强化前端办案化解功能,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首办环节,推动案结事要了,实现办案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20xx年涉检信访量下降%。该机制获评首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事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接收的信访全部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办得怎么样"。扎实开展信访积案、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化解长期未结的信访案件372件。20xx年起市县两级检察院受理的首次申诉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的信访案件息诉息访。省检察院和南昌市、抚州市等13个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部门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以检察听证促公正赢公信。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全面推行检察听证制度,把依法办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融为一体,组织开展检察听证15421件,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信。宜春、吉安、萍乡等地检察机关开展上门听证、简易听证,使检察办案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取信群众。省检察院办理的董某某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被最高检确定为指导性案例。
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围绕强化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质效,省检察院制定64条贯彻措施,建立检察机关上下级依法接续监督、依职权监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优化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率。加强与审判机关、侦查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意见》落地落实。
全面提升刑事检察质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实行"捕诉一体"改革,实现追诉犯罪与法律监督有效统一,刑事检察"案-件比"降至,减少3万多个办案环节。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促进侦查办案质量提升。做实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强化审前主导责任,确保准确指控犯罪。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085件、撤案1263件,追捕1899人、追诉3902人,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情形16391件次。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005件,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意见303件次。改进刑事执行监督方式,推行对监狱、看守所开展"派驻+巡回"检察,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和监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24399件。赣州市检察院看守所巡回检察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以贯彻实施民法典为重点,出台加强和改进民事检察工作意见,实行省、市、县三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民事检察由主要对裁判结果监督向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转变,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深化。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3389件,年均增长%,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49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意见3240件,对依法不支持当事人诉求的案件同步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惩办力度,提起公诉501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完善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监督纠正"假官司"406件,案涉金额9亿余元,追诉犯罪18人。上饶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发现并办理房产交易系列虚假诉讼案87件。
着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出台加强行政检察工作16条意见,发挥检察机关在监督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中的职能作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2559件,年均增长%。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3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038件。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案件1000件。扎实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推动解决自然资源、食品药品、土地、劳动报酬支付等领域行政执行难问题。南昌、九江检察机关监督撤销17起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贯彻中央改革部署,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依法稳步拓展办案范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518件,向法院提起诉讼1222件,办案数量年均增长%。落实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梯次用好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省检察院与省监委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等30个单位建立协作配合机制,邀请各界人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和公益诉讼观察员,52个市、县将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上饶、九江、赣州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三清山巨蟒峰自然遗迹保护、可移动文物保护、客家围屋保护等一批全国有影响的案件,19个案例被确定为公益诉讼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依法开展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监督。严肃查处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查办124人。加强与监察机关管辖案件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增强惩治司法腐败工作合力。
五、坚持自我革命,稳步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
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彻底肃清周永康、苏荣、孙力军等流毒影响,落实肖毅案、龚建华案以案促改,深化"七个有之"专项治理,净化政治生态。开展政治巡视、政治督察、政治谈话,加强对市、县检察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融合推进巡视整改、审计整改、政治督察整改。省检察院领导班子连续四年获省委考核"优秀"等次。
以教育整顿深化推进正风肃纪。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深入查纠整治顽瘴痼疾3732个,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170人,其中处分51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15996件。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宜春市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袁剑波,九江市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姜金河,省检察院原职工蔡莉等违纪违法人员253名。做好违纪违法案件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0xx年,我们会同8家省级单位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合规案件10件,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省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在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全年共开展巡回检察3次,办理青海湖裸鲤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69件。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批捕安全生产类犯罪4人、起诉6人。
三、坚持稳字当头,助推更高水平平安青海建设
我们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5669人,提起公诉31510人,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渗透破坏、煽动分裂国家、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加强涉藏州县敏感节点涉检维稳工作。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批捕抢劫、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1440人、起诉1723人;批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760人、起诉7538人;批捕偷拐骗、黄赌毒等犯罪7829人、起诉10048人;批捕涉疫犯罪24人、起诉32人,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踏实、更有保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斗争期间批捕涉黑恶犯罪717人,起诉1130人,8个集体获评全国、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23名干警获得表彰立功。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省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与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统一办案标准,依法追捕追诉76人,不认定黑恶犯罪34人。依法办理"8·07"日月山埋尸案等一批全国有影响的涉黑恶大要案件。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全省检察系统反贪反渎职能、人员转隶,加强与监委配合制约,形成反腐合力。受理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78人,起诉627人,其中厅局级21人,县处级75人。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172人、行贿犯罪95人。依法履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查办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67人,起诉28人,有力维护司法公正。
20xx年,我们汲取唐山打人恶性案件教训,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惩治涉黑恶犯罪"回头看"专项行动,聚焦20xx年以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四类案件,集中梳理排查涉黑恶犯罪分子和"保护伞"漏网之鱼,发现相关问题线索204件,排查出涉嫌违法犯罪重点人员82人,制发检察建议35份。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安保信访工作,省检察院领导带头包案化解陈年积访案件3件,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四、坚持检察为民,扎实办好检察民生实事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初心,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以检察履职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全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批捕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犯罪2430人、起诉3530人。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7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39件,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行为,联合开展窨井盖治理,督促更换、修复问题窨井盖1750个,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安全。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427人,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支持起诉讨薪维权642件,帮助追回欠薪万元,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5人。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对全部10625件信访实现七日回复率、三个月答复率两个100%。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化解27件重复信访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930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救助万元,救助人数和金额逐年增长,连续三年实现省域全覆盖。通过公益诉讼检察促成省内部分地区巡游出租车安装计价器,得到省委领导批示肯定。会同有关部门和公交企业推动现役军人、残疾人、消防救援人员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省域全覆盖。主动服务国防建设,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11人,办理国防和军事领域公益诉讼14件,推动修缮烈士纪念设施273处,用情用法服务"最可爱的人"。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42人、起诉1247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做好教育帮扶,附条件不起诉178人,有9人经帮教考上大学。会同公安、卫健委等部门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落地,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13处。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均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535场次。
20xx年,我们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检察蓝"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4757万元。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加强困难妇女群体救助两个专项活动,救助困难妇女和未成年人149人,发放救助金万元。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20人。海北州检察院一揽子化解13件10年以上的陈年行政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五、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各类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创新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法律监督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积极适应反贪反渎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和司法体制改革需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推动全省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推动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完善监督制约新机制。省检察院制定检察官权责清单、刑事错案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13项,设定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数量底线和质量要求,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强化检察委员会、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把关责任,完善案件管理、检察官联席会、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内部监督更加有力。健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建立员额动态管理机制,组织遴选2批142名检察官,因不能胜任退出员额18人。
提升法律监督新质效。刑事检察更有质量。共督促立案295件、监督撤案197件;追加逮捕158人、追加起诉320人;不批捕4123人、不起诉4506人,诉前羁押率逐年下降;提出抗诉261件,抗诉率居全国前列;"案-件比"优化至20xx年的;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134人次,对全省8所监狱全覆盖巡回检察,探索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成立西平地区检察院,统一履行我省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监督职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加精准。共审查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371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063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8件。办理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56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8件。与省法院建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公益诉讼检察更富成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20个市州、县区党委、人大常委会同步出台决定决议,形成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会签各类协作配合机制意见21项,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70件,发出检察建议3996件,提起诉讼201件,办案质量稳居全国前列。
三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把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作为检察工作最高价值追求。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把回应群众诉求、为民办实事落实在检察办案全过程。严格公正司法,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关注未成年人和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化落实"案-访比"质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诉源治理、访源治理。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四是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深入落实民法典,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公正审判、依法行政。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配合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认真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
五是持续锻造堪当重任的过硬检察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一体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检察、科技赋能。
各位代表,新征程充满光荣和梦想。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坚决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担当尽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五年,也是青海检察机关不忘初心、勇毅前行、创新发展的五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省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我们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落实重大部署、完成重大任务中厚植忠诚本色。
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树牢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的意识,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关于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高检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查落实办法》,印发任务分解清单推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围绕省委"一优两高"战略和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等重大决策谋划检察工作。
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制定请示报告工作实施细则和重大法治事项请示报告规定,及时向省委和最高检请示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重点案件、重要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工作、破解难题。完善省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更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
20xx年,我们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服务现代化新青海建设"22条意见",印发通知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作出部署。对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和省党代会精神等重点工作开展覆盖8个市州30余县(区)的调研督导,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精神一贯到底、落地见效。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我们胸怀"国之大者",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制定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民营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意见18项,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中积极履职尽责。
多措并举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清理,累计清理"挂案"19件,督促开展侦查8件;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办结相关案件103件;与省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法律难题。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类犯罪1343人,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28人。联合金融监管部门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9人。
主动作为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实施意见,为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公益司法保护。与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会签工作办法15项,沿黄、环青海湖地区检察机关建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协作机制,设立三江源地区检察院,集中管辖全省跨区域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和刑事案件,生态检察保护更有力量。促进源头治理,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3269件,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草原万亩。落实最严保护制度,开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及服务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专项检察活动,起诉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犯罪673人,同比增加%。
能动履职助推社会治理。出台实施意见,助推我省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280份。针对毒麻药品管理及危险驾驶犯罪快速攀升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前端解决问题。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保持在85%以上。深化打造"枫桥经验"青海检察版。与省司法厅、省律协建立定期会商机制,组织律师参与接待信访500余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发布典型案例143件,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促进治理。从20xx年起,向省委专门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主动当好党委法治"参谋"。
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加强政治教育,做深做实政治素质考察,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坚持把担当实干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业务培训、实践锻炼,强化全员全面全时考核,不断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履行干部协管职能,推动市、县检察院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463个集体、248名个人荣获国家级、省部级或省有关部门表彰,101个案例被确定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强基导向,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年和深化年活动,探索"下沉式"业务分析研判,有效提高基层院工作质效。压茬推进相对薄弱基层检察院"脱薄争先",带动提升基层建设整体水平,推动解决基层办案理念滞后、办案力量薄弱、运行保障不足等一批实际问题。重视信息科技赋能,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业务系统升级和检察监督信息化平台运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井冈山市检察院、萍乡市安源区检察院等6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49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全省文明单位。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实现检察工作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健全检察官遴选、退出、动态调整机制。严明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追究检察人员司法责任87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市、县检察院财物实现设区市统一管理。改革内设机构,理顺派出检察院管理体制,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省检察院连续三年获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六、接受监督制约,深化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在人大的监督下依法履行职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指导检察工作11939人次。重视人大代表的每一条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切实落实,并报告办理情况。省检察院办理623件。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在政协民主监督下改进工作,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协商活动,向各级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报检察工作,邀请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047人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1117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拓宽社会监督面,常态化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和主要办案数据。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听证、案件审查等活动12409人次。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定期会商,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加强检媒联动,召开新闻发布会611场次,检务透明度指数连续五年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依法依纪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全力支持配合监督执纪问责,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强化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推进规范廉洁司法。依法接受履职制约。对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案件认真审查,对法院宣告无罪的公诉案件逐案评查。
各位代表,人民检察事业起源于江西这片红土圣地,走过了92年的风雨历程,江西检察就是在赓续人民检察的"红色血脉"中成长发展起来的。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感悟真理伟力,砥砺斗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创新、奋勇争先,做出了江西检察特色,走出了江西检察自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政府、政协、监委、法院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党的意志、党的主张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担负起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更新司法理念,确保检察工作始终适应时代要求、跟上时代步伐;必须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走深走实,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提升;二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法律监督能力还有不足,监督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四是基层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数字检察和信息化建设仍是短板;五是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时有发生,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任重道远。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全力破解。
20xx年工作建议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跟省委和最高检工作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奋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描绘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画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完善工作思路、优化创新举措、强化对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二是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政治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贯彻《江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助力乡村振兴,护航绿色发展和污染防治。落实省委"一号改革工程"要求,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司法保护,更好服务数字经济和创新驱动发展。完善监检衔接,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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