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4篇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总结了检察工作成效,强调法治建设、案件办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进展与挑战,提出未来发展方向。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目录
1.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
2.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7
3.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7
4.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9
5.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1
6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0
7.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1
8.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2
9.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1
10.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3
11.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14
12.克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7
13.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30
14.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2
15.黎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55
16.邻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5
17.临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76
18.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88
19.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
20.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14
21.磐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20
22.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30
23.平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42
24.千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51
25.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61
26.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74
27.泗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84
28.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93
29.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06
30.通渭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17
31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30
32.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42
33.武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53
34.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66
35.逊克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78
36.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83
37.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94
38.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02
39.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16
40.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28
41.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36
42.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47
43.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57
44.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71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政府的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28号,以下简称"中发28号文件")和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以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锤炼优化检察人才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矢志不渝对党忠诚,牢牢把稳检察工作前进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保持"三个自觉",切实增强"政治三力",纵深推进从严管党治检。落实"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工作安排部署,走访服务对象260人次、企业和部门37家,收集问题诉求和意见建议36条。深入开展政法系统"作风建设年"和"担当不够、落实不力"等专项整治行动,以"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为契机,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围绕"十一大活动"制定"1+6"工作方案,全院干警围绕7个方面开展自查,查摆问题67个,制定整改措施68条,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开展检务督察25次、"三重一大"事项监督6次,对"三个规定"情形如实登记22人次,排查司法办案廉政风险点69个,制定防控措施91条。
始终在党的领导下主动接受监督。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事)件9次,接受政治督察4轮,整改问题22个。坚持检察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贯彻实施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收到意见建议3条,制定解决措施3项。办理县政协委员关于"进一步提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水平"的提案,满意率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和公开宣告等活动58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42件次。坚持"三同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微信公众号持续名列全国检察机关微信区县排行榜前三,获评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百佳。
始终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带队建促高质量发展理念,以"三培育三引领"活动为契机,开展"一部一品"建设,创建"柠"心聚力党建领航品牌,精心培育"益路有'柠'"等7个特色检察品牌和团队,培树共产党员先锋岗8个,构建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的基层组织建设载体,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503件,同比上升%,其中,批捕和起诉刑事案件834件1123人,同比分别上升%、%,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53件,同比上升%,公益诉讼监督案件71件,同比上升%。被评为"市级(4A)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测评获全县第一名,"晓柠姐姐"团队被评为"资阳十佳新青年集体""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
二、牢记使命服务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贴全县工作大局,以全局眼光"跳出检察看检察",能动履职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全力投入平安建设。聚焦社会稳定、人民安宁,从严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涉枪涉爆类、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12件319人,故意伤害(重伤)、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67件74人,抢夺、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137件193人。深度参与铁腕禁毒工作,办理毒品犯罪案件40件60人。纵深推进"断卡"行动,办理非法买卖"两卡"犯罪案件81件164人。不懈推进反腐败斗争,办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4件。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金融秩序等犯罪案件22件38人,追赃挽损万元,提前介入一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白酒案件,引导侦查、固定证据、精准指控。坚持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并重,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办理全市首例适用第三方机制的企业合规案件,促进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对30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落实跨区域流动67次,帮助挂联帮扶的5家重点企业解决影响生产经营的困难和问题9个,依法保障企业经营活动。
全力融入国家战略。深化落实川渝检察机关《关于加强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在刑事、公益诉讼检察等方面与重庆市大足区、潼南区等6地检察机关开展协作。推进源头治理,会签《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加强检察协作的意见》,办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案件2件,联合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督促违法行为人放生鱼苗万余尾。以"渝资检察协作、强化石刻保护,护航文旅融合发展"为主题,围绕资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与大足区检察院形成公益保护同行的协作效应,经验做法得到省检察院肯定。
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全面落实帮扶和挂联责任,及时轮换驻村工作队员,增强工作力量,开展认购帮扶和以购代扶活动,支持挂联乡(村)发展资金16万元。落实林长、河长责任,专题研究森林防灭火、禁毒、耕地保护等重点工作20次,督促指导挂联乡(村)开展禁毒工作12次,塘坝河水质长期保持为优。落实疫情防控卡点值守责任,派出110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立足职能保障乡村振兴,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12场,办理生态环境保护、涉农领域犯罪案件6件7人,对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万元,远程支持在省外务工的安岳籍刑事被害人获得当地司法救助金万元。
三、不忘初心为民司法,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切实做到人民群众有所呼,人民检察必有所应。
竭力办好民生案件。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办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侵害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犯罪案件60件67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1件,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万元、农民工追索欠薪万元。开展婴幼儿食品、用品和成人保健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向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打击惩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理养老领域犯罪案件5件1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3件。
竭力构建未成年人立体保护体系。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件41人,依法由轻罪改变定性为重罪1人,建议适用从业禁止1人。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1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督促落实家庭保护责任,对45个涉案家庭开展强制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11份。开展网吧、酒吧、KTV等特殊场所涉未成年人突出问题整治,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件,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凝聚合力夯实全方位保护防线,与县妇联、县民政局持续开展"护苗成长--火炬行动"专题活动,"授薪"400余人,"传火"3000余人。开设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云课堂,联合教体部门组织4万余名师生在线学习。
竭力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升级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努力让12309成为人民群众遇事找法的重要选择。落实首问责任制,办理信访案件17件,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66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100%。落实包案化解,院领导包案办理7件,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批准逮捕人数同比下降%,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引领群众法治意识养成,拍摄普法视频15个,1个视频在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反邪教协会主办的"反邪教优秀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中获三等奖。
四、守正笃实深化监督,能动履职促进法治安岳建设
推进落实中发28号文件,着力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深融入全面依法治国,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安岳建设。
倾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与县公安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公室"),凝聚共识、统一执法理念,构建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的侦查监督协作新模式,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31件,适时介入案件68件。加强审判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2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51件。与县法院联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活动,督促执行罚金和违法所得104万元。全面推进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97件。加强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办理各类监督案件31件。深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办理监督案件3件。
倾力实现以"我管"促"都管"。加大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保护力度,针对低保金、贷款贴息资金和土地出让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2件,督促收回国有资金246万元、国有土地110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针对生活环境和饮用水源保护等监管不力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推动保护清流镇辖区一级饮用水源地,整改问题垃圾库10处,督促7个乡镇整治禁渔期游钓乱象。扎实推进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涉婚姻登记纠纷案件3件,针对艾某某婚姻登记信息重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两法衔接"专项督导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件,提起公诉5件,均获有罪判决。
倾力推动社会治理。坚持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针对税收征管、油气经营等行业管理漏洞,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回复率与采纳率均为100%。编发典型案例26期,以"小案例"推动"大治理"。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组织开展检察听证34场,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深入推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与公安、交通部门组织召开寄递企业座谈会,应邀参加预防寄递违禁品专项检查活动,从快从严办理寄递枪支弹药、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5件11人,守护寄递安全宣传海报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宣传作品。全面推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与应急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应邀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先后走访民营企业14家,帮助企业查找生产经营风险隐患,构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针对交通运输和驾校训练场地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5件,督促职能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赋能强功夯实根基,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安排部署,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引导干警坚守忠诚奉献的"底色",增强专业能力的"亮色"。
着力建设锐意进取的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积极落实中发28号文件,报请配备常务副职1名,完成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转任副检察长,提拔副科级领导干部3名,推荐1名党组成员到县委组织部门任职,班子成员更加年轻、能力素质更加过硬、担当精神更加凸显。突出率先垂范,班子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12堂,撰写调研文章10篇,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93件,"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着力塑造求实上进的检察队伍。集约配置、均衡布局优质检察资源,组建刑事检察专门团队2个,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融合性团队1个,择优选拔晋升职级13名,完成岗位调整 40人次,调入干警2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链条式"培养点燃"人才引擎",采取"六式合一""双导师"制培养方式,建立年轻干警培养档案42份,推荐入选省、市检察院英模库26名,开展政治轮训7期,开办"检察夜校"自主培训13期。1名干警被中央政法委等5个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着力构建规范能动的管理体系。不断加强"案"的管理。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认罪认罚案件562件717人,适用率%;发布流程监控、业务数据分析报告14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5次,评查各类案件198件,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18个;刑事案件审结率达%,为全市基层检察院最高,"案-件比"长期保持在1:,为全市基层检察院最低,办案质效全面提升。不断加强"人"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6项,持续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和检察官业绩考评、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实现"三考合一"科学管理,考核覆盖率100%。
着力建立高效便捷的保障机制。着力形成融合高效的协同机制。推进政法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接收县公安局移送案件599件,向县法院移送案件384件,提起智慧办案加速度。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与公安、法院、司法合力共建"一站式"办案中心,推动侦协办公室工作实质化运行,适用侦诉审"一站式"办理非羁押轻刑案件26件,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跑出快侦快诉快审新速度。与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共同开展理论研究,承担主要撰稿任务的《资阳市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的实践与思考》课题被纳入《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2023)》选题;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机制的意见》,承担主要调研、实践任务的《能动检察理念下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变更环节检察监督研究》课题入选2022年度四川省法学会法治实践创新专项课题,迈出深化监督新步伐。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毒品案件违法犯罪线索发现模型创意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优秀奖,亮出数据借力新举措。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围绕主题、主线,努力奠定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基础,上下一心砥砺奋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3个集体、45名个人获县级以上表彰,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院建设工作先进典型、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集体,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1个精品课程和3个调研课题获市级以上表彰,1份民事检察法律文书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法律文书,在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调研座谈会上交流相关经验,在最高检举办的基层院检察长专题座谈会上代表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作交流发言,顺利完成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这些成效和进步,是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鼎力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做实做深,司法办案理念亟需进一步转变;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还需加力,检察人员办案专业能力仍需增强;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还有短板弱项,基层检察院建设还需提速。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逐一破解。
2023年主要任务
2023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中发28号文件,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聚焦县委"1324"战略部署,全面深化能动检察,全力服务稳中求进,为党履职、为民司法,奋力书写"赶考"路上崭新答卷,努力实现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在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中彰显新的检察担当。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稳检察工作时代坐标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更加自觉坚持"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压实全面从严管党主体责任,把讲政治实实在在融入、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打造特色鲜明的党建检察文化品牌,不断提高"政治三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设健康向上的检察意识形态阵地。
二、坚持狠抓"九分落实",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跟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务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探索知识产权综合保护等各项检察举措,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依法办理涉农案件,全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三、坚持践行司法为民,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时刻不忘人民至上,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加大网络犯罪预防和惩治力度,助推更高质效依法治网。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特殊人群权益保障、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措施,尽最大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四、坚持履行监督职责,助推法治建设更上台阶
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安岳。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完善侦协办公室、轻刑案件侦诉审"一站式"办案、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等工作机制。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代表"的神圣职责,脚踏实地落实"4+9"法定领域职责,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防患未然、抓源治本。
五、坚持人才兴检理念,锻造堪当重任检察队伍
以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为契机,下更大力气、花更大功夫,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打造检察后备人才库。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推进精准培训。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战斗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以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深化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将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以箭在弦上的备战姿态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谱写安岳检察新篇章,为加快建设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示范先行区作出更大贡献。
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切实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年来,我们锚定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创建目标任务,自我加压,拼搏奋进,60项检察核心业务数据中,有30项进入全省前三,3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5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上半年满意率为100%,排名全省第七)。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平安都昌建设
围绕县委"产业优先、绿色发展、团结实干、快速崛起"的发展战略,主动作为,能动履职,积极助力都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积极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人。出台《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做实10项具体工作举措,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非公企业维权工作检察联系点为依托,接待企业经营者咨询、来访,通过开展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检企活动办理非公企业诉求。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采取更加灵活务实的司法举措,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解除羁押1人,不诉2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对3起涉企犯罪开展合规审查,牵头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我院在合规审查后依法对江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作出相对不起诉,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
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既是重要的政治工作,也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在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我院通过班子成员包乡镇、检察干警包乡村、回访案件当事人等为主要形式,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为重点内容,每周入村入户走访宣传,发放检察服务清单、检务公开手册等宣传品1万余份。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公益诉讼高度关注清查违规添加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药品、督促公园广场新建无障碍坡道、叫停住宅小区"飞线充电",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事。以最大决心维护被害人权益,坚持应救尽救原则,开展司法救助37人,对因案致贫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8万余元,让法治的阳光温暖人心。
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办理认罪认罚案件323件,认罪认罚适用率85%以上,所提出的量刑建议采纳率100%。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份,全部得到整改回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6件,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群众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实行院领导带头包案,办理涉法涉诉案件6件,全部办结化解。积极融入法治乡村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资6万元援助大港镇梅溪村建设"法律明白人"广场,加强乡村普法。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都昌建设,把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自觉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275人,全力维护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坚决打击涉毒、涉赌、涉黄、电信网络诈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提起公诉57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38人。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提起公诉4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起诉自洗钱犯罪2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4人。
扎实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坚决打击黑恶犯罪,依法严惩扰乱都昌县金融秩序、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对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做实做细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追诉漏犯9人,高度重视"打财断血"摧毁犯罪集团经济基础,对恶势力犯罪集团涉案财产依法向法院提出追缴、没收处置意见。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养老诈骗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3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铁腕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从严惩处,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起诉11人。宽严相济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注重帮教矫正,不批捕25人,不起诉14人,附条件期满后不起诉9人,办案中发出督促监护令26份、家庭教育指导令12份,全面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扎实开展未检公益诉讼,就未成年人纹身、涉"两卡"犯罪高发多发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促进相关行业堵塞管理漏洞,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联合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开展教育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查询9851人次,监督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规范运行,对2名教职员工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建议终身禁业,做实做细源头预防。深化"检校合作",通过法治授课、召开座谈及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58场次,受众师生5000余人。
三、立足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全年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193人,受理审查起诉418人,全县刑事犯罪总体呈下降趋势,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年不捕率%,不诉率%,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得到有效贯彻。加强同步监督,推动关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立案2件,参与重大案件会商6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追加遗漏犯罪事实3起,发现并移送犯罪线索2条,均已立案侦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积极配合巡回检察,对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对监管活动提出纠正意见3件,均得到被建议机关采纳和回复。
民事检察力度增强。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1件,同比上升10%。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法律监督工作,办理涉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虚假诉讼案件2件,有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执行监督,持续推动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执行问题为工作重点,发出检察建议2份,均得到采纳,并促成执行和解3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困难的情况,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决定支持起诉案件7件,目前已得到法院判决支持6件。
行政检察打开新局。围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件。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2份,办理社会保障、土地确权、交通运输等领域行政违法、社会治理问题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全部得到采纳和回复。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办理案件5件,综合运用圆桌会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形式化解矛盾。在办理罗某某非法采矿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案中,督促被执行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推动实现对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的合力保护,该案被最高检评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全面发展。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守护鄱阳湖"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6件,办案数量和办案质效均位于全市前列。办理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从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中聘请"益心为公"志愿者11人、公益诉讼观察员7人,借助外脑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能动履职,助力特旱之年鄱阳湖生态保护,与有关部门合力共为,积极参与清理湖区大量废弃网具,保护江豚候鸟和湖区群众饮水安全,相关做法先后被省检察院和《新法治报》报道。
四、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更加重视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检,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忠实履行新时代检察使命。
坚持政治建检"铸魂"。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5次。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积极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模范机关。
坚持从严治检"固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认真落实防止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各项规定,自觉把党内监督和司法办案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积极配合市院党组巡视和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反馈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将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坚持素能强检"聚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实地培训5场5人,参加中检网培训18期94人,政治轮训3期60余人,有效丰富了干警的办案经验,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5名干警在业务能力比赛中获市级以上表彰。
坚持监督促检"塑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活动,1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务活动,举行公开听证23件次,有力彰显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案件信息、工作动态195条,公开法律文书142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院干警顽强奋战、恪尽职守,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多,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仍不够平衡,法律监督质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到位,能动检察、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四是检察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检依然任重道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务实措施,持续用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都昌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争创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县,争当赶超进位排头兵"目标要求,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努力实现以一流的工作作风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全面建设和谐美好的新都昌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助力社会高效能治理。积极参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以更高标准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办好教育、医疗、就业、食品安全、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更大力度抓实群众信访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三是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加快更新司法理念,勇于探索创新,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加强审判活动和执行监督,着力监督纠正虚假诉讼。强化行政诉讼监督,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序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加大法定领域办案力度,积极探索办理新领域案件。
四是以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强化检务监督,深入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引导检察人员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统筹推进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队伍建设,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各位代表的审议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改进工作,奋力谱写新时代都昌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服务都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开启肥东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及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埋头苦干、奋勇争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举措",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2050件。县检察院办理的"净空区军事安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后,今年,再次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全面实施五周年"好案件";办理的王铁烈士纪念碑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新时代包公文化"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连续三年在全市基层院考评中名列第一方阵,连续三年被市检察院评为"合肥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政治建检,把牢正确方向
牢记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抓好政治学习教育。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研讨,引导干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开展学党史忆检史,教育干警传承红色基因、补足精神之钙。检察长带头到县委党校授课,宣讲《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若干举措",学深悟透决策部署。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请示报告24次。制发《党建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推动"党建+检察"融合发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积极为县涉法涉诉信访专班落实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备、提供后勤保障,并抽调2名干警参与专班工作,有力协同解决全县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二、服务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加快建设千亿县、创建全国文明城"贡献检察力量。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贯彻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精神,出台《"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实施意见》,细化举措27项 ,明确责任部门,扎实推进落实;会同县政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推进14个联动项目,助力依法规范行政、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秉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建议适用缓刑,对涉案的企业人员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建议适用缓刑30人。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主体合法权益,起诉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11件16人,大力追赃挽损,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成立知识产权办案组,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案件12件12人。
坚决打好疫情防控狙击战。按照县委安排部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时刻担当作为,任劳任怨。对包联小区开展零死角摸排工作15次,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在核酸检测工作中,我院干警积极前往防疫一线,支援集宁1人,支援县内乡镇2人,支援华裕小区1人,5名干警在包联小区设置核酸采样点,共参与核酸采样工作78次。在包联小区、G7旗下营高速卡口、电厂卡口执勤共计2310人次,切实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自我革新、忠诚担当,高质量打造检察铁军
加强干警队伍素能建设。通过政治学习,提升队伍政治素能。结合每周政治、业务学习,实行领导、干警轮流授课,全年共开展学习教育38次,干警轮流授课培训30余次。通过警示教育,加强干警廉政意识。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专题学习3次,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过岗位练兵,提升业务技能。在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2名干警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竞赛中,1名干警获得"业务能手"称号。全市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得2022年全市公益诉讼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三等奖。1名干警荣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先进个人"称号。在全市举办的"中国梦、检察情"书画摄影展活动中,5名干警创作的8幅作品参展。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班子结构。提拔1名干警为专委(党组成员),1名干警为党组成员。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全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控告申诉检察工作1次,走访人大代表9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我院视察工作、参与活动 16人次,通报检察工作信息3条,按时办结建议5件。定期将案件信息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导出至互联网12309中国检察网,导出案件信息数据320条,确保律师在线阅卷畅通,公开法律文书2份。强化新媒体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检察动态信息791条、微博发布1880条、今日头条发布1736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抓严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会议2次。切实将"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慵懒散、推拖绕、怠乱飘"问题专项整治和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专项整治,修订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1,做实"严管就是厚爱",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取得的每一份成绩,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卓资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二是司法理念转变不彻底,更新贯彻不及时,协作共赢意识不强;三是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检察监督力度、质效仍需进一步增强,破解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的力度、举措还不够。
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贯彻宣传。切实强化队伍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以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检察现代化。要进一步找准对接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始终把平安卓资建设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推进从严治检。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队伍检察业务学习,着力提高干警专业化水平,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考核机制,在日常工作中考核,注重工作实际成果的完成。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团结奋斗、忠诚履职,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平安卓资建设,以优质检察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卓资检察新篇章。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189件248人,提起公诉689件101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2件37人。依法打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4件14人,起诉"黄赌毒"犯罪案件84件221人,起诉"两抢一盗"犯罪案件129件153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实行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等犯罪案件16件52人。协同推进"断卡"行动,起诉非法买卖银行卡等犯罪案件60件107人。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决定逮捕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12件15人。
更实推进能动司法。深刻认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不惜投入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导"应用尽用",今年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发挥"认罪认罚案件刑事和解中心"作用,促成刑事和解18件,既有效减少上诉、申诉,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内生稳定。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捕94人、不起诉219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依法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9人,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主动联系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近20家单位,力促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向执法司法单位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8份,助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度融入发展大局。助推绿色发展,起诉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件42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9件,提出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共240余万元,均获法院支持。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实行"党建引领+联点共建",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志愿者,包联三个小区,深化"创城日日行"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宣传、教育、巡查、引导工作,为文明创建顺利通过省检争作贡献。推进平安建设"双十"行动,多措并举、全面展示平安建设成果;制作检察专题片《包龙图之剑》、《青春的"蓝"护卫》等系列微视频,深化"八五普法"工作,《青春的"蓝"护卫》荣获合肥市法治微视频大赛特等奖;开展"四员一律"进社区,切实"为民办实事",与古城镇合作创立"平安建设"板凳会议工作模式,为群众"定制"法治套餐,受到人民群众点赞,"双提升"工作成效显著。贯彻疫情防控部署,组建四支党员抗疫先锋队,下沉4个社区、前往2个高速道口轮流值守,累计执勤800余人次。
三、司法为民,纾解急难愁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能动履职为民办实事,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保障"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共16件,依法追索销售金额三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重视安全生产司法保障,起诉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12件25人,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完善监管。发挥"涉老案件办案团队"作用,开展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某涉嫌骗取数十名老年人近七百万元钱款的诈骗案件,力促追赃挽损。在公交车上张贴防诈标语、播放防诈视频,组织人员走进乡镇社区、运用微信公众号广泛开展防诈宣传。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红霞工作室"统一集中办理,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共35件,让司法保护更好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力求"1+5〉6"。联合县教体局在全县开展强制报告法治宣传,推动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性侵违法犯罪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见效,实现全县教职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职查询全覆盖。联合县公安局对网吧、KTV、宾馆、电竞酒店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开展检查,针对某电竞酒店多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依法建议予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获采纳,该做法获全国扫黄打非办点名表扬,并在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公众号推广。
切实传导司法温度。为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切实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领办、疑难复杂信访院领导带头办理,严格执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办理信访222件。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对争议大、有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行业专家等参与评议,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全年听证121件,同比上升332%,案结事了更见成效。持续推进"温暖控申"工程,积极救助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受害方45人、发放救助金45万元。被害人张某某因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急需后续治疗,肇事人无力赔偿,县检察院积极请求省、市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给予张某某司法救助金8万元,及时解决被救助人的燃眉之急。
四、深化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在制约监督中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执法司法机关自我纠错、减少出错,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法治肥东建设。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发挥在县公安局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促进检警办案质效提升,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18件,纠正漏捕漏诉33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加强刑事裁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依法处理在押人员控告、举报、申诉,向看守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9件,办理监外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34件。对辖区526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巡回检察,提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意见11人,均获采纳。
持续做实民事行政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持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效。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9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2件,名列全市第一,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来县检察院调研并予好评;开展"检察蓝"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5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4件;开展守护"半边天"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均获法院和民政部门采纳;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活动,对涉刑事案件的42家"空壳公司"建议立案调查,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纳。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线索8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5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1件,均获采纳。助力《长江(肥东)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实施方案》落实,依托"林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多次与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活动,针对管湾水库妨碍行洪问题,依法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行政单位及时予以整改。积极将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相衔接,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加拿大一枝黄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依法立案调查,先后向多家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就整改落实专门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取得良好效果。推进"益心为公"云平台建设,招募志愿者15名,共护美好生活。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落实审议决议,获肯定。
五、从严治检,锻造检察铁军
不断强化举措,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依法能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持续推进争先创优。积极融入市检察院争创"全国一流检察院"工作格局,坚持等高对接,持续凝聚全院干警"院兴我荣、院兴我责"共识,推动"一流基层院"争创工作,诉讼监督品牌创建获省、市检察院肯定。充分发挥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100余件。通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干部教育在线等形式,全面提升干警业务素能和综合素质,2人分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公益诉讼业务标兵"称号,4人在市、县演讲比赛中获奖。持续展现检察软实力,做优检察"好调研",成功立项省级理论研究重点课题2个,调研成果获省级奖项2个,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法学文章8篇;讲好检察"好故事",38篇宣传报道被国家级和省、市媒体采用;编报检察"好案例",向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上报参评案例12件,其中2件获最高检通报表彰。
不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抓牢"从严治检"重点,制定《中共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夯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职责,织牢制度笼子。持续落实院领导轮流带队效能督查制度,紧盯重要岗位、重点领域、"关键少数",切实做好常态监督、精准监督。利用全院干警大会、周学习例会及时学习传达上级要求和党风廉政规定,编发《纪律手册》5册,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共记录报告40件。全年无一名干警违反党纪政纪检纪。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县检察院的检察工作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和很多不足:一是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不深不实,司法理念仍需持续更新;二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够精准优质,保障质效仍需持续提升;三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协调充分,法律监督仍需持续做优;四是作风效能不够严紧硬实,全面从严治检仍需驰而不息。我们将强化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牢记"国之大者",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肥东、法治肥东建设,紧紧围绕全力冲刺"双千亿、文明城",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肥东篇章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不断夯实政治建检,持续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紧紧围绕"九个深刻领会",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密结合肥东实际,进一步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履职素能,自觉运用新思想指导检察工作破难题、解新题,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
二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持续助力现代化肥东建设。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新型违法犯罪,强化公共利益保护,精准治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新型产业发展,服务创建省级创新型县。深化企业合规改革,提升服务保障企业发展质效。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美丽肥东建设。坚持以诉源治理为抓手,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法治宣传等形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增强检察工作融合度,为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三是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持续擦亮"温暖控申"品牌。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助力乡村振兴,严厉打击涉农违法犯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成色更足。持续聚焦建设"以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为重点的乡村振兴先行区",持续打造"涉老案件办案团队"品牌。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引领全民法治观念进步。
四是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持续优化检察履职担当。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拓宽法律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刚性,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坚守客观公正立场,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加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准确执行民法典,平等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打击虚假诉讼,推进违法行为深层次监督,坚定维护司法权威。完善监检衔接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不断净化政治生态。
五是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持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加大学习培训、岗位竞赛力度,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机制,持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业务素能、综合素质。不断加大检察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力度,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持续提升检察文化软实力、影响力。持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凝聚争创共识,推进"一流基层院"创建工作。
各位代表,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将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更加有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肥东"实现双千亿、创成文明城"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在县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打造"三区两地"、建设"五个凤凰"目标要求,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为主或参与办理的案件或法律文书分别入选最高检职务犯罪侦查、督促整治耕地抛荒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获评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优秀检察建议、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全州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案件。
一、聚焦政治建检,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党支部会、全体干警大会等形式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采取"学原著读原文""学思践悟谈体会""以考促学强基础"、特邀州委党校教授和县委宣讲团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共开展研讨交流活动28次,撰写心得体会33篇、专题报道10篇,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院党组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重大事项等共计14次。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干部网络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学习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全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检察长上党课4次,各支部召开支委会33次、支部党员大会9次。积极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以党建促队建,夯实检察事业"立身之基"。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院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州检察院党组、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严格履行工作责任制,制定《中共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四)深入推进"思想大解放"活动。院党组专门研究审定活动方案、学习计划、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求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对标对表,实行"挂账销号"。印发"思想大解放"活动"口袋书"4期,确保"思想大解放"活动全员参与、全程发力、全面提高。始终坚持把"思想大解放"活动与法律监督工作、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有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中心大局,着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强工作专班。成立凤凰县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检察服务联络站,全面推行"一站式登记、一揽子办理、全链条服务"工作模式。畅通沟通渠道。打造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主动靠前服务。一年来,检察长及班子成员到联点企业走访18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2次,帮助解决企业疑难问题26个。强化法治护航。全年,共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串通投标、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及其它关联犯罪案件7件11人,提起公诉11件15人。开展国财国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5件,涉案金额1441万余元。
(二)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尽锐出战,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投入资金万元,用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耕地抛荒治理、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工作,惠及群众3000余人。争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35万元,用于联点村毛都村红发雪茶厂提质改造,进一步提升产能、惠农富农。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助农采茶、防疫敲门、六查六看、慰问监测户等活动,点线面结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国家、省、州、县多次检查督查中,联点村乡村振兴工作均受到充分肯定。
(三)着力保障平安凤凰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保持对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2022年,起诉涉恶案件1件3人,涉"保护伞"案件1件1人。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批准逮捕涉民生类案件54件77人,起诉111件168人。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打造"凤检-雏凤"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成"一站式"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健全完善"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全年批准逮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24人、起诉19件25人。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件3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全年通过县医院、学校报告,发现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线索4件4人。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2022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救助金万元。扎实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共进行以案释法29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举行"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法治宣讲进乡村"等活动,覆盖面3万余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对全县17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42次,核查矫正对象232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积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每月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日常排查,报送相关信息,并进行归档。通过干警定期在广场、小区等人流密集处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组织宣传活动9次。根据县扫黑除恶办相关文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通过多形式的普法宣传,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氛围,增强人民群众对有组织犯罪的斗争意识。
三、聚焦主业、维护公平,高目标履行监督职能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监督作为。全年刑事审判监督案件2件,刑事监督立案1件2人,刑事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漏诉2人,对上述案件的监督被法院和公安局采纳,采纳率100%。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1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4案件1件1人,诉前羁押5率同比下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风向标""指挥棒"作用,促进我院检察业务指标向好发展。检察长列席卓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副检察长列席卓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6次,会上意见均被法院采纳。卓资县人民检察院与卓资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6挂牌成立,并召开案件研讨会24次。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和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分别向卓资县公安局、卓资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共11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并回复。在开展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中,向卓资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被卓资县人民法院采纳并回复。接待辩护律师9人、诉讼代理律师1人,确保司法公正。
做强民事检察,提升监督质效。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9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7份,民事审判违法检察建议2份,采纳率100%。为深入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总体要求,对2021年审结办理的民事审判案件50余件开展专项评查工作。为切实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问题的关切,对2020年至2022年的民事执行案件进行专项监督"回头看"行动,共评查200余件民事执行案件。通过查阅卷宗方式,探索完善民事执行监督办案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做实行政检察,促进依法行政。牢记"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责任,评查法院2022年全部行政审判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共办理行政非诉检察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行政审判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1份,采纳率100%。在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对34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有力推动依法公正执法。
做好公益诉讼,护航民生福祉。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聚焦国土国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件,立案2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2 份,诉前整改率100%。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与市检察院共同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运用检察力量守护生态红线,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2件,恢复土地亩。与卓资县河长制办公室会签关于卓资县"河湖长+检察长"7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对卓资县内大黑河全流域进行巡河摸排。与卓资县林长制办公室构建协同工作机制,共同签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8工作机制的意见》,联动协作共同守护秀美卓资。与卓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并通过检察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督促整改。围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9能动履职,与卓资县应急管理局共同制发《关于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联合相关单位深入化工、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保护特殊群体,彰显检察温度。一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计办理侵害未成年审查逮捕案件2件2人,逮捕1件1人;审查起诉案件1件3人,起诉1人,不起诉2人;办理发回重审案件1件,做到提前介入案件全覆盖,保证案件准确及时办理。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10,派出14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20次,覆盖700余人,发放宣传册1500余册,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法治观念。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监督行动,发现监督线索,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对校园防性侵害机制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配套制度落实情况加以宣传和监督,积极回应了公众期待,有利于从源头防范性骚扰、性侵害的发生。二是共筑养老诈骗防火墙。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举办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2次,开展线上打击养老诈骗普法讲堂11次,干警录制小视频揭秘常见养老诈骗六大骗局,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
四、立足本职、护航经济,高力度服务县域发展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开展座谈会开门纳谏2次,实地走访企业6次,并对涉案企业回访,深入了解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后,我院全面检视并明确整改措施。主动研究破解涉企难题,加强检企共建,检察官直接对接企业,发放检企服务卡。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9次,联合卓资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4次,开展《民法典》宣讲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典"亮法治化营商环境。与卓资县人民法院召开有关涉企案件的民事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评查法院2021年涉企民事执行案件80件,并办结市院交办的涉非公经济案件1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建立办案绿色通道、完善检察长接访制度,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宣传引导,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大讨论活动中,发布宣传报道200余篇,部分优秀作品被中央级、自治区级媒体转发。积极促进企业合规机制落地,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生机勃勃。全年开展2次大规模摸底排查工作,共排查出问题2类4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协助政府完成全村聘用公益性岗位31人,落实教育资助,为脱贫人口在校生发放补助共2690元,完成参加防贫保共计138户237人。通过互联网帮助村民销售农副产品共计3万余元。举办爱心秧苗进庭院活动,为村民免费送出3000多株菜苗,解决人民群众买秧苗难的问题。开展春节前慰问活动,筹集3万元为帮扶村村民送出爱心米面,体现了对人民群众的爱心。村民为此给我院送来写有"一心一意办实事 全心全力解难题"、"情系群众办实事 热情服务暖人心"字样的锦旗,饱含村民对我院帮扶工作的肯定。
(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制度。开展"强基固本钟山行动",提升机关党建"五基三化"质量,采取"党建+"模式,做到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在职分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加强业务培训。把清廉机关建设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一体谋划推进,深入开展清廉思想建设、清廉组织建设、清廉纪律建设、清廉作风建设、清廉文化建设,为凝心聚力建设清廉钟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秉持以人民为中心,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实绩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为推动钟山"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质量建设年"1工作要求,履职担当、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政治引领、思想淬炼,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大召开时,我院及时组织干警全程收看开幕直播。会后,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检察长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检察长专题宣讲活动,发挥党员干部表率作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感悟40余篇。充分利用本院官网、"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及时反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动态、举措、亮点等,营造浓厚学习宣传氛围,举办"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线上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二十大宣讲进万家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联合院工会委员会共同组织干警下乡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强化队伍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县委、市院述职述廉2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4次。加强党内监督,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共召开党组会议30次。
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建设。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我院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院党组专题研究2次,调整本院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舆论阵地建设,确保意识形态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召开党员大会6次、支部大会12次,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党组成员带头讲专题党课3次。坚持落实每周四"集中学习日"制度,每周组织党史学习1次,书记、党员讲党课28次,扎实开展"亮晒比"创先争优活动3次。党支部共计组织35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活动,累计资助金额6万余元。成立临时疫情防控党支部,确保防控工作稳步进行。2022年我院转正党员2人,转为预备党员3人,及时为党组织吸收新鲜血液。
二、公正司法、能动履职,高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从严打击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20人,其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拐卖妇女、儿童罪1人,诈骗罪1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人,袭警罪1人,开设赌场罪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77人,其中危险驾驶罪26人,交通肇事罪3人,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1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人,故意伤害罪1人,拐卖妇女、儿童罪1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3人,盗窃罪8人,诈骗罪4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1人,盗窃、侮辱、故意破坏尸体、尸骨、骨灰罪1人,开设赌场罪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0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7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5人,贪污罪2人。通过办案,追赃挽损33万元。既维护了法律尊严,也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充分体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不批准逮捕16件28人,不捕率同比增长%,移送单位撤回1件7人。不起诉37件52人,不诉率同比增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89件111人,同比增长%。刑事和解案件2件。提出量刑建议75人,采纳率%。积极开展听证工作,举行公开听证3会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参与听证,聘请公开听证员,并首次开展线上公开"云听证",践行阳光司法,力求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社会矛盾化解。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2件,其中民事申诉案件3件,司法救助3件,刑事申诉案件3件,控告案件2件,法律咨询类1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信访人。全心全意守护弱势群体,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 件,发放救助金6万元,被救助对象均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执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包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并按照县委安排,检察长在信访大厅共接待9次28人。切实做好节假日、两会及二十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实行日报告、周报告制度,坚决消除不稳定因素,实现进京、越级零上访。
(四)着力融入县域中心工作。深化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机制。针对古村落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整改问题、建章立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积极以案释法、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将检力下沉至村(社区),妥善做好源头预防、源头治理。2022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件90件,7日内程序性答复和3个月内办理进展和结果答复率为100%。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始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志愿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全年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45次,尤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累计投入干警610人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2022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5件207人,批准逮捕106件146人,不批准逮捕41件6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5件532人,提起公诉289件379人,不起诉92件121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5人。依法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7人,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件,对审判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深入推进"大控方"体系建设,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大控方"体系建设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统一司法理念、统一司法尺度、统一司法标准,刑事案件"案-件比"大幅下降,全年无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2022年,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3件,提出检察建议7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5件,提出检察建议115件。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法律帮助,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5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万元。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一年来,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强化行政执行监督,提高执行监督精准度,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申请非诉执行的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4件,提出检察建议134件,均获采纳。开展"五大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法治政府建设,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2件,提出检察建议81件,均获采纳。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支持生态保护组织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助推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和国财国土专项监督等活动,公益诉讼触角向安全生产领域延伸,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开展整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获得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四、聚焦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注重严管厚爱。推行"导师带新人"制度,推选优秀青年干警与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员额检察官"结对",导师和学员双向互动、共同发力,帮助年轻干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研究完善《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考勤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日常考勤、会纪会风、规范着装、执行禁令等督查。细化奖惩考核机制,开展综合素能比拼、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争先创优意识。
(二)推进清廉建设。制定出台《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清廉凤凰建设的工作方案》,抓关键盯重点深层次推进清廉凤凰建设。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坚持全覆盖、深层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制度,常态化通报典型案例,形成"三不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全体干警均签订了《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建设清廉家庭承诺书》,身体力行,以"清廉家风"带动"清廉检风"。
(三)强化从严治检。以规范实施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核问责等制度为抓手,切实遏制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运用检察业务系统,促进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检察人员任职、离职回避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司法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年检察人员主动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案件事项77件次,有力促进廉洁从检、公正司法。
五、聚焦检察公信,全方位接受监督
(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22年,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7次,向人大代表推送检察信息26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听证会、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0余人次,坚持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融入日常工作落实,规范行使检察权。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推动民主监督常态化。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工作座谈会、联席会、检察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余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在县工商联、县市监局、县工业园区、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设立联络站(室),有效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协同。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2022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0条,公开法律文书1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条,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63件,召开检察听证会97次,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同时强化释法说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凤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政治思想工作方式陈旧,方法单一,效果不理想;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彻底;三是部分检察人员执法理念不能与时俱进,运用检察业务系统水平不高、规范意识不强,服务大局意识和法律监督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智慧检察建设能力不足等。针对存在的不足,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干在实处,努力走在前列,推进"四大检察"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凤凰县"第三次创业"决策部署,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凤凰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高度政治清醒,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检察工作发展中的一切重大问题,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筑牢政治忠诚,坚决执行和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助力平安凤凰、法治凤凰建设,以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服务建设现代化新凤凰。
(二)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各类重大风险。积极践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行"大控方"工作机制,努力降低"案-件比"等。按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检察业务考评指标为"指挥棒"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抓实抓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民生领域各种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大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力度,进一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不断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努力做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进一步加强凤凰检察品牌建设,切实提振队伍精气神。紧紧围绕做好打造湘西检察"三个样本"的安排和部署,认真落实"三上三进"("三上"即上法庭、上讲台、上媒体,"三进"即进学校、进企业、进寒门)工作要求,抓实抓细各项检察工作。深入挖掘凤凰检察的特色和亮点,进一步擦亮"凤检-雏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以"求极致"精神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促进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全员奋斗、全面履职、全线进位",以凤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凤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抓实抓细入户帮扶工作,努力做好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以发展村集体经济为重点,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支持联点村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严格落实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确保完成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省、州、县的各类督查检查。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凤凰检察铁军。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主动接受监督,在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深入推进"清廉检察"建设,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廉洁从检意识,进一步规范行使检察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坚守底线、不越红线。
风正时济扬帆起,击鼓催征开新局。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凤凰壮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履职,担当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发展提升。全年一审公诉案件结案率%,位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三,有19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位列和并列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化德院荣获自治区检察宣传特别贡献奖,有8人荣获市级以上先进个人表彰奖励。
一、聚焦政治建检,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时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及对检察工作要求,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在领导班子配备、基础设施建设、上级调研指导、重大案件办理等方面向县委请示报告16次,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坚持政治建检提升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紧紧围绕党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全年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专题研讨交流7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将基层党建"亮晒比"创先争优行动、"质量建设年"等活动,纳入全院绩效考核范围,做到月考核、季通报,检察干警的政治意识、创先争优和执行意识得到显著提升。
二、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刑事检察有新进展。严厉打击严重侵害人身和财产权利、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9件24人,提起公诉43件59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19件29人,不起诉16件44人,退回监察机关 1件2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件2人,撤案1件1人;纠正不规范侦查行为14件,纠正漏诉2人。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0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人员回访考察135人次,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管控不规范等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份,全部得到整改,切实发挥出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有效推动诉源治理。
民事行政检察有新突破。共受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8件,对民事审判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7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改进行政审判活动程序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司法规范。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成效。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热点领域,一年来,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整改率%。针对外卖平台部分餐饮商户公示信息不规范等问题,向化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督促依法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未成年人检察有新作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依法惩戒、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对情节轻微且有悔罪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人,并深入居住地开展社会调查和帮教活动,助其早日回归学校、回归家庭。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犯罪5件6人。选派7名检察官担任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组织召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3次,推动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三、聚焦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设置"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移送、快速办理"机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涉企案件14件20人,切实提高了办理涉企案件的质效。对4家涉案企业8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实地走访县内企业、个体工商户30余家,主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3个,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征集到意见建议11条,出台相关制度4项,依法保障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年开展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6次,向群众发放宣传单800余份,现场解答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相关问题50余人次。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2件4人,切实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经济社会稳定。
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加强监检协作配合,一年来,提前介入和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5件5人,涉案财物高达4000余万元;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件,参与政法委联合办案组办理3件,对反腐败工作形成有力震慑。
大力加强社会矛盾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做实做细群众信访工作。一年来,接待信访群众22件28人,接受来电来信8件次,检察长接访16件21人,受理转办3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为5名生活困难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奋力投身全县中心工作。根据县委工作安排,抽调3名干警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工作,从人员、经费加以保障。全面跟踪扶持216户农户防止返贫;派出干警70余人次深入包联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严密组织疫情防控,全院干警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深入包联小区、包联村开展卡口值守、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工作。一年来,共出动干警1300余人次,摸排外地返县人员371人,落实居家隔离管控157人,参与核酸检测6次,用实际行动守护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聚焦强基固本,在坚持守正创新中夯实检察根基
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制度刚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和节假日监督,修订财务、考勤、考核等相关制度10余项,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开展谈心谈话50人次,进行工作纪律督察80余次,对违反本院规定干警提醒谈话6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院领导带头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全年填报18件,填报情况位列全市检察机关前列。
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内生动力。组织干警线上线下业务培训、素能培训89人次。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政治轮训、传导式培训、以老带新等活动,全方位多途径培养人才。完善整合办公办案用房,改善干警宿舍、洗衣房、食堂、活动室等硬件设施设备,干警的凝聚力和以院为家集体荣誉感显著增强。有8名干警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化德院支持干警参加法考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报道。
优化机制措施,提升办案效能。全面实行用好周流程监控,月分析研判,季数据通报制度,90%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同比上升,优于全区数据平均值的有32项,如案-件比从去年同期的下降到了,认罪认罚适用率从去年同期的%上升到了%,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从去年同期的%上升到了%。在全市检察机关位列前三。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完成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主持听证会次数任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实现100%增长。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业务数据排名进入全区上游行列。
五、聚焦阳光司法,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树好检察形象
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164件。持续做好"三个规定"填报工作,全年填报33件次,院领导带头填报12件次。认真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实施细则》,及时做好2名员额检察官入额、2名员额检察官职级晋升工作。深化运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每月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引导激励干警履职办案"求极致"。
六、聚焦主动接受监督,打造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常态
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建议等专项监督与调研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全年走访人大代表65人次,征集意见建议10余条,邀请视察工作、评议案件20余人次。坚持向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诉人》等资料,让代表委员更加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
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检务公开,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1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视察观摩检察工作。常态化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接受群众旁听监督。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发布程序性信息394条、重要案件信息17条、法律文书138份。着力加强检察宣传,认真讲好检察故事,运用"两微一端"发布信息1576条,多样化推进检务公开。
过去一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在改革中创新,在落实中稳进,在稳进中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办案理念还跟不上新时代发展的需要,法律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够充分,办理"精品案""优质案"的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赋能检察工作的能力还不足,将检察大数据思维融会贯通到办案全过程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距离党和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仍需进一步深化,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仍需持续做实做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进自身不足,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优检察履职助力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更实举措维护平安稳定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政策,积极向党委、党组请示汇报,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颠覆、反间谍、反分裂斗争,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邪教犯罪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惩治暴恐、危害生产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切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公平各项工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推进禁毒整治工作,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能力。
(二)坚持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改革创新。充分运用好公开听证制度,通过听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人员的意见建议,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以检察履职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化落实"河(林、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探索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观察员工作制度,拓宽公益诉讼案源渠道,增强公益保护监督力量,助力秀美钟山建设。
(三)坚持站稳人民立场,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结合公益诉讼职能,探索开展"小专项"监督活动,以小切口解决民生领域"急难愁盼"问题。主动作为助力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全力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多元化救助工作格局。以"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为抓手和统领,做实做细做好办信、接访、办案、答复和化解矛盾等工作。深化落实"一到八号检察建议",着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坚持能动履职求极致,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继续做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常态化开展,力促监督立案数、撤案数在2022年基础上有质效提升。会同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刑事"挂案"专项清理,特别是涉民营企业的"挂案",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持续找准深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突破口。以深化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加强办案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以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进入全区先进水平为目标,推动各类案件影响力整体提升。充分运用统一业务软件流程监控子系统等手段开展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高业务监督管理成效。
三、聚焦人民美好需求,全力提供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
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揭牌成立贺州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检察服务站,向3名存在监管意识不强、监护缺失等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深化与专业社工服务组织的交流合作,引进专业社工参与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助力5名涉罪未成年人健康回归。与县教科局会签《"法治进校园"三年活动方案(2022-2024)》,力促检校联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教育资源向乡村地区倾斜。2022年,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1场次,指引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法治教育活动覆盖全县中小学,惠及师生、家长10万余人。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把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当作"大案"来办,不断增进群众法治获得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紧盯食药领域公益损害新问题深化溯源治理,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3件,针对入驻外卖平台药店未依法公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药品经营单位69家。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堤坝",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当事人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35000元,有效助推5个行政机关对5000余条个人信息进行隐匿化处理,督促保护公民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督促清理生活垃圾500吨,助力人居环境整治,为乡村振兴添彩。
做细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优化信访事项处理程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接待来访群众100余人次,45件来访件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息诉罢访率100%,无积案压案情况。落实院领导带头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机制,及时就地息诉化解矛盾纠纷,检察长接访11件,处理来信4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1件。
融合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全面部署和启用"掌上小秘书"系统,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检察官小秘书"程序,为律师、当事人提供预约检察官、预约阅卷、案件流程查询、司法救助申请、心理援助申请等一条龙、全流程事务性服务。积极探索和运用非羁押措施适用智能监管平台及"电子手环"等非羁押措施,逐步降低案件诉前羁押率和捕后判轻缓刑率。2022年以来,投放使用"电子手环"共计46人,诉前羁押率%,与去年同比下降%。
四、聚焦维护司法公正,依法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2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43件29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出量刑建议19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以求极致精神优化"案-件比",切实节约司法成本,将刑事质效评价核心指标"案-件比"控制在1:。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撤案9件,追捕、追诉17人,发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件,提出抗诉2件,其中办理的1件获评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精品引导侦查刑事案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在全市率先上线运行核查社区矫正脱管数字化检察监督平台,整合相关单位信息资源形成数据库,借力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拓展法律监督渠道。2022年组织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2次,依法提出书面监督意见38件。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务实。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推动实现民事检察精准监督,2022年受理民事检察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注重对个案的研究,提升发现"案中案"的能力。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2022年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获采纳1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坚持"实体程序并重、解决问题为要",当好"公共利益代表",2022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2件,立案5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件。常态化向县委、人大、政府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年度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县政府专门列支公益诉讼案件专项鉴定经费,充分为守护公益提供保障。聘请县自然资源局等行政机关的8名业务骨干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借助"外脑智慧"让公益诉讼提质增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保护和系统治理,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和责任人复垦复绿林地亩,维护复壮古树60余株,补植树木万株,增殖放流鱼苗万尾,督促推进100多亩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五、聚焦铸魂强基赋能,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动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全面提升队伍素能。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全面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理论学习,全年举办政治轮训班3期,累计培训140余人次。制定"星耀钟检"方案,选树"办案之星"优秀干警,精准分类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助推干警在要案办理、改革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淬炼本领、积累经验、增长才干。2022年有9人入选全区、全市检察业务人才库,3人被评为全市检察业务专家、能手。
大力推进清廉建设。以清廉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有力抓手,打造"七位一体"廉政文化教育阵地,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清廉机关建设方案》,建立并公开亮晒权责清单、风险清单、防控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持续开展"一月一警示"主题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2次,强化全体干警法纪意识和廉洁意识。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带头对干警开展清廉家访,全年开展清廉家访30余人次,通过"组织监督+家庭监督"筑牢干警廉洁从检根基。2022年10月,作为示范单位在钟山县清廉机关暨清廉家庭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专题报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主动向县政府、政协通报情况。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真诚尊重、依法维护律师的执行权利,办案中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办案绩效考核机制。全年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5条,法律文书16份,开展检察听证5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所有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相对薄弱,距离"做强、做实、做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的要求有差距;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深入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检察工作。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化德县检察院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保障化德县中心工作为着力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推动化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环节。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点措施》,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
二是胸怀大局勇担当,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各类政治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提高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三是司法为民显情怀,倾力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守为民司法初心,通过开展检察听证、检律协作、司法救助等工作,法理情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食药环保、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弱势群体等重点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
四是紧盯办案提质效,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大力度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运用好"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切实防范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不忘初心重自强,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加强对学习强国、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的政治业务学习,同时,利用"三会一课"、政治轮训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干警政治基础,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围绕专业化建设目标,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着力规范司法行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大会各项决议,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书写化德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化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大局能动履职,全力护航怀集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进平安怀集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6件41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3件492人,批捕(决定)158人,起诉395人。始终保持对影响群众安全感、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起诉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6人。持续推进"全民反诈工程"工作建设,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网络犯罪22人,实现对网络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16人。强化与监察机关的衔接与配合,通过提前介入调查、提出意见、引导取证提升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形成反腐败斗争强大合力,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结合办案,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促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案件办理和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坚持宽严相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不批捕258人、不起诉44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分别上升%和%。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办案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法治宣传50多场次,促进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气。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会同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助力营造"稳商""安商""暖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非公经济领域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人。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制定《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线索规范管理办法》,联合9家成员单位成立怀集县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和培育壮大。
着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挂点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消除脱贫返贫风险点。投入20多万元帮扶资金协助挂点镇开展抗灾救灾、人居环境整治、法治宣传、禁毒、"断卡"专项行动,助力夯实农村经济发展基础。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发展、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犯罪3件9人。
二、树牢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卫生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餐饮业油烟排放、"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网络销售保健食品安全、医疗废水处理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综合运用磋商函、检察建议、听证会等方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凝聚行政机关执法合力,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整治和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30余处,修复和建设消防栓70个,清除"飞线"充电、清除占用通道60多处,整治存在油烟污染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7家,下架"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25件,整改网络销售服务平台9家,整改医疗污水处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4家,解决了"小隐患"中的"大民生"问题。发挥司法救助职能,结合司法办案,巩固脱贫成果,向21名刑事特困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元,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彰显检察办案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用心用情纾解急难愁盼。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信访168件,检察长接访8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当事人感到诉求有人理、事情有人办、合法权益有保障。全面落实院领导包案制度,办理首次信访案件10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复信访,减少信访人"诉累"。做好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引导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6件,钝化社会矛盾。全面开展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公开听证,让释法说理更有检察温度,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决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零容忍,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3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特殊司法保护政策,对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9件9人。充分发挥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被害人心理伤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强化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监督与考察帮教,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继续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在坳仔镇建成第四个留守儿童之家,形成未成年人社会治理的怀集经验。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保护意识,6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26场。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被授予肇庆市"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三、全面深化检察监督,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精益求精。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县公安局联合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提前介入、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撤案4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48份,《检察建议书》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份,均已采纳纠正。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协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凝聚法检两院共识促公正。扎实推进审判监督,提出抗诉案件3件3人。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监督意见书388份、向公安机关发出监督意见书48份,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向监管场所发出监督意见书298份,促进依法、规范监管。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向法院发出财产刑监督意见书129份,均已回复并整改完毕。
民事检察稳步提升。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0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4份,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充分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大对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案件的监督力度,成功办理涉虚假诉讼案件1件。打造民事和解品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成和解案件2件。如在办理佛山某建设公司与怀集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一案中,坚持权益保护与依法监督并重,促成双方和解,申请人成功领取到工程补偿款共计人民币479万余元。会同县司法局等4个行政机关签订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沟通机制,有效凝聚起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的合力,办理民事支持起诉1件,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
行政检察稳中求进。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行政检察进一步做实。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2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推动交通运输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执行行为进行调整;督促住建部门全面落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消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依托肇庆市检察机关"1+1+7"行政争议区域联合化解新模式,通过调查核实、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已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向好。受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线索65条,立案办理50件,发出磋商函12份、诉前检察建议33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通过召开听证会、磋商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散葬烈士墓权益保护、地下水管理保护、追缴耕地占用税、回收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等职责。如推动税务部门向24名违法用地纳税人征缴耕地占用税,现已征缴入库340万余元。办理的散葬烈士墓权益保护、地下水管理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人民日报、西江日报等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市人大组织现场考察并给予充分肯定,有效扩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影响力。
四、着力锻造检察铁军,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突出政治引领。始终做到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重大案件。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25场次。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成对全院6个党支部的调整重组,把支部建在部门上。深化模范党支部和特色党建品牌创建,3个党支部被评为"两强三好"模范党支部,2个党支部创建品牌项目在第一届怀集县机关"怀岭杯"工作创新大赛中获评"二等奖",创建的《党建带团建 ? 青春耀检徽》党建品牌,成功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党的建设好典型事例"。团支部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提升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最高检"质量建设年"活动,围绕补齐业务素能短板,构建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培训8期240余人次;参加上级检察院以及县委党校开展的各类培训班39期178人次;线上网络学习24期384人次。落实司法亲历性要求,员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8件。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定期进行业务数据分析会商,促进干警更新理念、提升素能,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压实,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狠抓纪律作风。以"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干部作风攻坚年"行动为抓手,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加强对干警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入离职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做到"警钟长鸣"。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工作,接受调研视察2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群众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0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积极深化检律良性互动,共建亲清关系,接待律师阅卷55次,认真听取意见,更好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8条,通过线上、线下综合方式,提供案件查询149次。利用"两微一端"官方宣传平台,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和普法信息195条,更好接受群众监督,传播法治正能量。
各位代表,2022年,我们以充分履职服务大局、以重点工作带动整体工作、以狠抓落实实现提质增效,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有赖于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有赖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有赖于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有赖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和使命任务,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督理念不够"新",运用新的司法理念、法治思维深耕主责主业的能力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存在差距。二是服务大局不够"准",司法服务与中心工作的契合度不够高,检察工作在推进县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还需进一步磨合。三是监督方式不够"活",检察监督向"大数据"借力借智的意识还不足,检察业务上缺乏更多拿得出、叫得响的特色品牌和法治供给。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2023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23年,怀集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抓手,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护航怀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以更高站位为大局服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始终与怀集经济社会发展的脉搏同向同行、同频共振,进一步加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更大力度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
二是深化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保障社会安全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放在首位、融入日常,认真做好检察环节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做好办理群众信访、司法救助、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深化巩固"为民办实事"活动,加强普法宣传,不断引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年以来,与钟山县工商联构建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四位一体"沟通联系机制,入选全国工商联、全国检察机关100对典型案例,3篇检察理论调研文章在最高检组织的理论征文活动中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荣获"广西优秀共青团员"等自治区级荣誉16个;"2021年度贺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东融发展贡献奖先进个人"等市级荣誉63个。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护航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全年召开党组会19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5期;党组成员做示范、树榜样,带头上党课13次。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22件次。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4次。
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起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1件4人,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诉源治理"五个一"模式,将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公开听证相结合,成功办结全市首例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院领导分片包区走访辖区内规模以上民营企业30余家50余次,开展企业法律体检18次,解决法律问题8件,全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守护绿色发展生态底色。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惩治不法+修复生态"办案模式,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0件14人,办理涉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与县田长办、林长办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在全市率先实现"河(林、田长)+检察长"四长协作机制的全覆盖建立。发挥"田长+检察长"机制作用,结合"保耕地 护农业"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土地撂荒专项排查,就耕地撂荒、非粮化问题立案4件。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守护专项行动,保障农资安全及春耕顺利进行。创建"大有可为"司法救助党建品牌,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2022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12人,发放救助金万元。常态化做好公安镇双元村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先后派驻2名青年干警到两安瑶族乡三联村、钟山镇城东社区担任驻村工作队员,2022年1名干警获评贺州市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
二、聚焦市域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更高水平平安钟山建设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把检察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局中谋划推进、精准发力。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2022年,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17件19人、起诉42件48人,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11件11人、起诉10件10人,批准逮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犯罪7件7人、起诉38件38人。坚决维护金融安全,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批准逮捕电信网络犯罪及关联犯罪、"断卡"专项行动犯罪3件3人、起诉43件50人。成立反洗钱工作专班,开展洗钱犯罪线索"一案双查",办理的陈某红洗钱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打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筑牢疫情防控"检察防线",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组织"银闪闪"志愿团队20余人到防疫前线、社区街道参加志愿服务,在防疫战疫大考中展现检察担当。
助力清廉钟山建设。规范监检衔接,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件3人,起诉2件2人,判决2件2人,办理的冯某某受贿案获评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深入探究职务犯罪案件背后制度机制存在的漏洞,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堵漏建制。就某系统腐败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社会治理优秀案例。
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件6人,起诉1件6人。组建专案组,依法快捕快诉系列涉恶犯罪集团案。充分运用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制发检察建议2份,积极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整章建制、堵塞漏洞。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制定《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主动走访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前介入涉养老诈骗案件,依法起诉1件2人、判决1件2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震慑违法犯罪。统筹"线上+线下""传统+新型"多媒体阵地,多措并举打好宣传教育"组合拳",制作电子宣传短片1个,通过媒体发布、转发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信息40余条,点击量累计5000余次,深入社区、乡村、校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10次,接受普法教育2000余人次。
助力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2022年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与县人大常委会会签《关于建立检察建议与人大代表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凝聚"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合力,把代表建议作为线索转化为监督案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22年根据人大代表建议挖掘监督线索1件。
四、加强作风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将清廉志丹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廉洁公正检察机关、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队伍。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扎实开展发生在本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4场次。紧盯"四风"突出问题,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填报重大事项16件。
健全制约监督体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精准排查检察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完善党组主导监督、派驻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检务督察内部监督的一体化监督模式,不断增强制约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参加各类培训286人次。提拔使用干警5人,遴选员额检察官2人,招录干警8人。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人。干警王景山获全国公益诉讼"五好"人物、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优秀办案检察官,干警杨小云获"全省十佳公诉人"荣誉称号。
五、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法律监督职权规范运行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人民赋予的检察权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1名副检察长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主动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慎终如始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走访在志市人大代表12人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案件庭审或听证19次。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39人次。
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强化风险评估,规范新闻宣传,坚决防范舆情和安全风险。运用新媒体技术,传播检察好声音,讲好检察好故事。编发检察信息60篇。开展普法宣传15场次。发布原创信息216篇,中省市媒体采用83篇。8篇理论调研文章获省市表彰。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定期发布主要办案数据,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有效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严格审慎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104份,程序性信息206条,重大案件信息36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志丹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导的结果,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志丹检察的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还不够不实,前瞻性还不足;二是"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好;三是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还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仍有提升空间;四是检察大数据运用方面理念滞后,能力欠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县检察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职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和捍卫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质效。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掌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始终坚持笃行实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关键点,积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树牢大局意识,严惩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助推经济发展保持"稳"的定力、增强"进"的决心。防范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推动绿色发展,做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为实现红都大地山青、水净、天蓝、景美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大力推进检察业务一体融合。坚持结果导向,打破内部壁垒,形成横向融合的法律监督"一盘棋"格局,促进"四大检察"有机贯通、融合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突出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奋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新征程。
四是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精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扎实开展疑难信访案件化解和重复信访积案清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做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加快实施数字检察建设步伐。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为抓手,加快数字检察档案和办公OA系统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积极构建数据赋能监督、数据驱动监督的新时代法律监督新格局,努力由"事倍功半"向"事半功倍"转变,由"人力驱动"向"数据驱动"跃变,实现大数据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乘法效应"。
各位代表,唯有只争朝夕,方能不负韶华。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更饱满的热情、更昂扬的斗志、更充足的干劲、更扎实的作风,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进取,奋力开创志丹检察事业新局面,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气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方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着力增强监督的主动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监检协作、司法协同运行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更大力度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下更大功夫落实好大数据法律监督。
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加强检察人才的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健全对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综合评价体系,更加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融入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与时俱进强化检察管理。驰而不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加强检察规范化管理,保持队伍清正廉洁。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历史的画卷,总在砥砺前行中铺展,精美的华章,总在接续奋斗中书写。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依法履职中踔厉奋发,在能动检察中笃行不怠,大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奋力谱写怀集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定位,锚定"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自觉融入县域治理,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我院共办理各类案件547件,同比上升%。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同比下降%,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同比上升%,主动履职公益诉讼案件同比上升%。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以更高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上体现"检察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三个自觉",进一步做实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重要事项、重点工作32次,出台相关落实意见8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座谈交流、专题访谈等各类形式,组织开展学习52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70余项。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若干措施》,建立具体落实措施10项,与有关部门共同梳理问题并建章立制6项,向县人大、县委政法委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并获批示肯定。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的法治自觉。不断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更高,开展各类专项检察活动26次,用法治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就业增收、基础教育、医疗保障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持续深耕检察建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推动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进驻综治中心,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更实助力基层治理。深刻认识抓党建就是抓业务,坚持党组织建设和办案团队建设相统一、党建工作与监督办案相融合,以党建"五化六融"为抓手,精心打造"红色检察品牌"。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推动自身建设的检察自觉。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量刑协商、确定刑量刑建议等工作,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和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绿色通道、专人联络、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13项制度,形成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合力。充分发挥检察主观能动性,加强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力度,全程跟踪引导侦查,从源头提高案件质量。不断激发检察内生动力,加强岗位练兵和素能培训,强化检察人才支撑,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
二、坚持主动融入发展大局,以更强责任彰显实干担当
在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上扛牢"检察责任",聚焦县域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勇于担当作为,推进检察工作与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深度融合。
一是坚决维护县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1人,提起公诉94人,同比分别下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专项斗争成果凸显,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与2021年相比,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类案件下降%;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类案件下降%;毒品(涉毒)案件下降40%。
二是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开展重大社会风险防控化解专项行动,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人。深化"断卡"行动,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8人。紧盯黄陵煤炭生产大县实际,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更规范、劳动者权益保护更到位。着力打造秦创原轩辕科技创新中心法律服务品牌,建立"四个一"法律服务企业措施,设立13个企业联系点,先后深入企业宣传宣讲15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8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问题58条。
三是积极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不批捕15人,不捕率%,同比上升%;不起诉23人,不诉率%,同比下降%;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44%。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切实在执法中做到"法理情"相统一。针对社会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121份,采纳率100%。全面落实领导办信、当面接待、视频接访、律师参与等制度,妥善办理信访事项14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为100%。
三、坚持深化推进平安建设,以更实举措践行为民初心
在做优做实为民司法上传递"检察温度",围绕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盼,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当好生态检察卫士。推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件,通过办案挽回集体林地中生态公益林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70余吨。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出台《黄陵县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和伤害家畜补偿办法》,进一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受害群众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17条协作配合机制,为生态环境的系统治理提供司法保障。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多元保护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二是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公众诉求,扎实开展守护民生安全五大行动,守护群众"个人信息""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钱袋子"安全。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领域工作力度,与县文旅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创新和拓展"检消"协作领域,与消防救援部门共同出台《公共消防安全领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行业监管+社会治理"协同模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三是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推动形成全方位、多维度保护合力。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2件2人,精准帮教社会调查3次,犯罪记录封存3人。建立覆盖全县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工作体系,累计开展法治讲座和宣传活动38次。创新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悄悄话信箱"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活动,收集并整理涉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等问题30余条,全力构建绿色、阳光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相关做法已于近期被延安电视台报道。
四是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方位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起诉侵害残疾人、老年人权益犯罪5人。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联合相关部门,为50名农民工追讨回拖欠工资69万元。对因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应救尽救",共救助13人,发放救助金万元。与县妇联共同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四、坚持深耕法律监督主业,以更优履职守护公平正义
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担负"检察使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全面加强"四大检察"业务融合,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全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同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提出量刑建议、提前介入、列席审委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工作,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件,纠正刑罚执行不当9件,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执行不当8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2件,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持续增强。坚持精准监督,将矛盾化解贯穿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不断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完成市院交办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1件,终结审查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3件,其中9件为类案检察建议,均已按期书面回复并采纳。办理全市首例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并与法院、妇联、残联等部门共同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切实保障特殊弱势群体的诉讼权益。
三是行政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持续更新监督理念,把行政争议化解、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追缴行政处罚罚款万元。
四是公益诉讼监督创新推进。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聚焦"4+6"法定领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7件,立案9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2份,均回复采纳,诉前整改率100%。深入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对黄帝陵、桥山林区、沮河、南沟门水库、子午岭等重点场所部位,通过每月现场拍摄,记录动态变化,留存"绿色影像记忆",建立"绿色黄陵"大数据地图;健全"绿色守护者"工作组织,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24人,将绿色黄陵守护者队伍延伸至乡镇村组基层一线。
五、坚持抓紧抓实自身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在打造过硬队伍上展现"检察风采",抓实抓细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贯彻到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着眼素质能力提升。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选派40余人次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10余名专家教授进行专题授课。开展检察官大讲堂8期、文化沙龙7期,与西北政法大学联合建立"能动检察推动诉源治理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干警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一体提升。队伍活力不断增强,按期职级晋升9人,新招录5名检察官助理和12名书记员。服务保障更加有力,争取省市县财政支持,顺利完成大楼修缮工作,对办案车辆进行更新,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有效改善。
二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以案件评查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全年共评查各类案件86件,健全完善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监督办案考核指标。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认真落实县委"作风建设提升年"专项活动,建立业务数据动态公示制度、干部管理"三个档案"制度、督促工作推进"三项报告"制度,出台完善作风建设相关制度机制9项,印发领导干部周报告、部室工作周动态和检务督察周通报各48期,切实推动队伍作风建设明显好转。
三是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用心用情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先后组织各类联络活动19次,面对面听取并答复各类意见建议23条。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180条、法律文书47份、重要案件信息60条。邀请代表委员对重信重访、司法救助等案件的办理及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听证评审13次。积极开展"检察宣传走基层"活动,组织宣传2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6000余份,深入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黄陵检察工作总体向好,稳中有进。42项核心业务数据进入全市前三。配合市检察院在我县成功举办全市检察机关网络安全暨保密教育培训班和案件评查培训班。1起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40余篇检察工作动态被中省市媒体采用。"沮水润心"未成年人保护、守护绿色黄陵、干警培训"育玉学堂"、"清韵黄检"廉政建设等品牌不断深化。先后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等多项荣誉,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的满意率达到%,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皆为过往,奋进正是序章。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不够明显,在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等方面还要持续发力。二是检察信息化建设还不健全,在"智慧检务"系统建设、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等方面还需不断加强。三是检察官专业素养还不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在提升政治素养、履职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还需常抓不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及任务
各位代表,岁序更替,华章又新。2023年,县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县委"民族圣地·绿色黄陵""三区一高地"定位和"六大发展目标",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四大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努力实现"走在延安前列、争创全省一流"目标,为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学、深入学,确保干警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坚持政治统领业务,积极构建政治与业务相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体系。始终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民之所需",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二、坚持服务大局,加强业务建设。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大力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更好履行保护市场主体、护航经济发展的检察职责,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扎实做好检察环节诉源治理,持续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
三、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夯实基层组织、做好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充分用好检察文化沙龙、检察官大讲堂、检察青年汇等平台,努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法律人才。加强机关廉洁文化建设,深耕"清韵黄检"品牌建设,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检,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四、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品牌建设。聚焦干警素能提升,打造"育玉学堂"品牌,推动新入职干警持续学习成长和长期在岗干警的知识更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持续深耕"沮水润心"未检品牌,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秦创原法律服务品牌创建,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助力生态环境品质更高,打造公益诉讼特色品牌,持续开展"守护绿色黄陵、检察在行动"专项活动,推进黄帝陵、桥山林区等重点部位生态保护,聚力当好黄陵生态环境检察卫士。
各位代表,奋斗创造历史,实干成就未来。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聚焦监督质效,聚力改革创新,能动履职、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霍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迈出新步伐。11项核心业务数据全部位居全市前三。4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履职水平"质"的提升。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向县委和市院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16件次,党组向县委报告工作2次。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意见",两次走进县委党校,为新任县人大代表和科级干部普及法律监督工作知识,确保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毫不动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把准政治方向。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刚性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意见》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扎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0次,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
提高政治能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延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传承陕甘宁边区红色检察基因蕴含的政治灵魂和为民本质,教育引导干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高标准的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突出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模式,规范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有效实现党建与业务双融共促。组织党组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2次。迎接了全县机关党建工作现场会观摩。
二、围绕工作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工作质效提升、形象地位提升。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5人,起诉215人,同比分别下降%和31%。依法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7人,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52人,黄赌毒犯罪1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核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4条。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公诉的郭某某养老诈骗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高压态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7人。持之以恒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针对我县工业园区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擅自排放BOG至大气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通过公开听证和磋商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检察履职助力绿色发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起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件2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修复被损毁国有林地、耕地亩,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生活垃圾吨。
积极深化诉源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件19人,促成和解12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件,推动法律监督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拓展。参与政府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件次。会同县公安、司法、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工作机制5个,有效推进诉源治理。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扎实开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追讨欠薪万元。严厉打击涉农职务犯罪,追赃挽损万元。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19人万元。扎实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深入校园食堂、寄递企业、社区村组、网吧宾馆等场所调研督导15次,努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6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1人,不起诉8人。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发出检察建议8件。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现场会来我院实地观摩。成立红星未检工作室,组建未检办案团队,6名干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17场次。对7名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办理的白某某司法救助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深耕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认真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全面实现检察工作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在做优刑事检察上聚合力。会同公安、法院共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86人,不起诉4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人,均采纳。全年不捕率%,不诉率%,同比提升%和%。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采纳率%,同比提升%和%,彰显法治文明进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7人。抗诉1件,刑事审判活动纠违监督4件。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深化刑罚执行监督,提出并纠正刑事执行违法20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强制医疗违法、财产刑执行不当20件。刑事"案-件比"达1:。成功承办全国首个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陕西分基地首例个案现场复勘论证会。
在做实民事检察上下功夫。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提请抗诉2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市中院采纳并指令再审。依法纠正民事审判活动、执行程序违法情形,发出审违检察建议21件,执违检察建议27件,支持起诉4件。
在做好行政检察上抓推进。继续强化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发出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均为100%,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工作重点,开展防范社会稳定风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
在做强公益诉讼检察上求突破。在窨井盖治理、电梯安全隐患、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立案110件,同比上升%。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携手行政机关共同维护人民利益,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办理的督促整治废弃井场环境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以含油危废污染环境整治专刊转发;办理的督促整治液化天然气运输车辆非法排放BOG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此案形成的《关于延安市LNG生产企业BOG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提交省市检察院参阅。
五、夯实发展根基,强化履职能力
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用活"三项机制",主动汇报检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争取党委、上级检察机关支持,新任命党组成员3名、副检察长1名,提拔内设机构负责人4名,有效破解队伍建设难题。招录检察官助理1名,聘任制书记员7名,结合人才优势定员定岗,优化队伍结构,推进队伍年轻化、专业化建设。按照人员分类管理,积极落实各类人员职级待遇,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
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坚持学练赛一体、传帮带结合,分层分类培训1000余人次。组织法检警律同堂培训,提升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办案能力,2名检察官被纳入全省检察人才库。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向"外脑"借智借力,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5名,选任听证员6名。创新调研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调研力量,注重培养会办案、善总结、能写作的优秀检察骨干。
提高智慧检务水平。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完成数字化档案室、标准化检察听证室建设及讯问室改造项目,优化升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网上信访系统等办案系统,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检察内网、电子政务内网分保测评和检察工作网等级保护工作,全面实现检察内网国产化,确保检察工作更加安全。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四治四提"作风建设主题活动,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清廉镇安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线。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形成内外监督合力。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恪守"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一年来,我们持续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积极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并报告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县政协及社会各界民主监督,协助办理县政协交办提案2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公开听证41人次,定期公开法律文书37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件、程序性案件信息83件,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能参与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回顾这一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镇安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检察办案理念还须持续更新;二是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还不够,法律监督效能仍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检察办案能力还须不断提高。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县十九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九届四次全会部署,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为镇安打造"一厅四地"、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深刻领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化落实县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
二是主动服务中心大局。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惩治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强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筑牢防止返贫、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底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推动营商环境大提升。
三是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以现代化司法理念凝聚共识、统一思想、指导办案,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深化创新能动履职,以融入式、协作式、溯源式、开放式、数字化检察履职方式,推进镇安检察工作现代化。
四是全面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推进法检警律同堂培训,引导干警真学、善思、强能。深入开展"五比五赛"擂台比武活动,打造"我为群众办实事"平台,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干事氛围。狠抓全面从严治检,深化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
各位代表,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新时代新征程,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踔厉奋发、笃行不怠、苦干实干、勇毅前行,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镇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始终围绕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认真贯彻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和省检察院"三个一"工作思路,扎实落实市检察院"两抓三促"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全市政法系统调研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岗""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全县优秀机关党支部"等荣誉。获中省表彰3人次,市县表彰6人次。辖区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为%,列全市第一名。
(二)落实接受监督的政治责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组监督。召开党组、纪检组会商会4次,制定不起诉案件回访制度,派驻纪检组对87名不起诉案件的涉案当事人进行回访,规范检察官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县委巡察整改要求,反馈的三个方面13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次,接受履职监督。聘任7名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通过走访、电话等方式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11次。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答复,回复满意率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253份、案件信息51条,通过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检察机关职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主题,与网民在线互动,听取意见建议。
(三)助力净化县域政治生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加强监检配合。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5件5人,受理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依法办理了戴某某受贿、徇私枉法案,屠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滥用职权案等一批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
二、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加快更高水平平安霍邱建设
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稳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022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1人,提起公诉812人。
(一)不折不扣守牢安全底线。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审查起诉涉嫌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4件15人,追诉恶势力组织犯罪成员1名。提前介入张某等7人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审计追缴涉案资产300余万元,依法追诉漏罪2个。依法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5人、提起公诉23人。依法快捕涉及1998年和2006年两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全程引导侦查,全面固定证据。突出办理"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49人、提起公诉139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4人,提起公诉6人。办理的稻米加工企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反映被市委简报采用,市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
(二)有力有效维护社会秩序。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60件次,办结各类信访件12件,程序告知和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关心关爱涉案困难群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43万余元。对一起受害人系在校大学生的交通肇事案件,启动市、县联合救助,彰显司法温情。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74人,不起诉208人,对诉讼中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16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50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三)尽心尽力优化营商环境。搭建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直通平台,在六钢集团设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站,定期开展交流、宣讲。班子成员先后走访青松塑胶、龙源新能源等40多家民营企业,了解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相对不起诉1人。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对某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负责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作为霍邱首例企业合规案件,向市、省检察院层报。经批复同意后,联合县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该公司提出合规整改方案,经评估验收合格,依法对2名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企业有序运转。
(四)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在卤菜中添加罂粟壳的非法行为,一律提起公诉,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28件31人。守护"钱袋子"的安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前介入相关案件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切实保护老年群体养老钱。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断卡"行动,批准逮捕6人、提起公诉17人。办理的李某等人诈骗犯罪案件获评安徽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例。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批捕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件18人,起诉9件11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按照省"弱势困境儿童特别保护行动"要求,启动长三角司法协作机制,协助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让1名霍邱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并协调县妇联、民政局等多家单位共同确定了后续保障事宜。
三、始终聚焦主责主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业务,以检察监督新理念引领"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绽放新姿态。深入贯彻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与县公安局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监督公安机关撤案45件,监督立案22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5件,真正将监督与协作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监督纠正违法情形22件,建议收监4人,同步审查暂予监外执行4人,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9件。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
(二)民事检察迸发新活力。建立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机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助力执行风暴,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切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9件,讨薪万元。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对17件涉嫌虚假诉讼案件依法进行监督,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3人,省、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办理的农行与兴业融资担保公司、庆发集团贷款担保纠纷虚假诉讼案件,为县财政挽回损失3000余万元。
(三)行政检察展现新作为。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两次召开"府检联动"会议,促进实现人员"互联"、信息"互享"和案件"互商",向有关部门发送综合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9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发出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件,制发全市首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对涉及淮河冲填区林木砍伐行政诉讼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全年行政检察案件办理数位居全市第一。
(四)公益诉讼绘就新图景。持续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77件。加强跨省协同配合,建立史灌(泉)河(固始-霍邱段)生态保护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固始县检察院等单位开展巡查,联合办理了一起网箱养殖污染水源案件,仅用37天就解决了水源地污染问题,相关做法在《检察日报》等媒体刊登。办理的公安部、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代某某等人非法炼铅污染环境案,对30余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大气污染修复费用1800余万元。在办理王某某非法采矿案件中,同步追偿生态修复费用,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始终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体化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的职业化检察队伍。
(一)从严治检正风肃纪。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和"以案为戒"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坚持制度管人,将"醉驾"等不起诉条件和办案流程标准化,一把尺子量到底,规范检察官自由裁量权。修改完善23项管理制度,严格制度执行,注重以上率下,确保工作运转规范有序。狠抓廉政建设,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持续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共完成重大事项填报17件。
(二)素能强检专业专心。夯实理论基础,组织干警参加"重罪检察实务大讲堂"、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培训班等教育培训46次,参与培训620人次,持续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实践锻炼,开展青年干警辩论赛,以赛促学,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持续提升业务水平。做强核心团队,注重专业化团队建设,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办案组、轻刑案件办案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组的核心优势,持续提升专业能力。
(三)文化育检凝心聚力。打造文化阵地,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建设"文明之家"干警休闲阅览室,打造楼层主题文化墙,让干警充分感受浓厚检察文化氛围。丰富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五四青年谈、端午射五毒、七一庆党建等"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活跃机关氛围。2022年,获评六安市文明单位。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有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有待提升;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能力水平还有差距;检察权行使和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两个意见",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以不负人民的时代担当,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富民强县、奋力跨越赶超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大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扎实做好重要节点保安护稳工作。服务"一地一区一极"战略,加强经济社会风险预判预警。进一步健全企业权益保护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业乱象治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集中整治,为"双招双引"、打造富民强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深入做实为民司法举措。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聚焦"三农"领域问题,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助推乡村振兴。切实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持续办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民生检察工作,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三是更加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全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围绕"青山、绿水、红土地"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府检、监检、法检联动,扎实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方法变革,做到能动履职、精准监督。
四是更加着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政治三力"。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弛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落实好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拓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更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星光不问追梦人,时光不负实干者。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埋头苦干,爬坡奋进,为谱写新阶段现代化美好霍邱建设壮丽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嘉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年来,单位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嘉善"清廉单元建设展示点",4件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1件案件获评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4项工作获省市级领导批示肯定,涉台检察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2个集体和22名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表彰。
一、自觉融入大局,以法治之力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把"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在护航经济稳进提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推动嘉善长治久安中体现检察担当。
推进检察环节"除险保安"。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下同)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15件340人,起诉951件1520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3件21人。坚持依法战"疫",一体抓实疫情防控和涉疫履职,办理危害防疫秩序案件4件,2名干警获战"疫"先锋通报表扬。积极推动金融风险化解,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嘉善县联合打击洗钱犯罪的若干意见》。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排摸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件,市检察院立案侦查1件。
营造安商惠企法治环境。牢固树立"审慎谦抑"和"平等保护"理念,将"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羁押的不羁押、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宽缓量刑建议"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件涉企案件中,依法对6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扎实开展民企内部贪腐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起诉职务侵占、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9件9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稳妥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件8人,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出台《企业合规行刑衔接工作办法》。着力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助力企业纾困发展,"线下"举办"法助共富 检心为民"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0余名企业家开展座谈交流,当面倾听企业司法诉求;"线上"依托"检企e站"智慧平台,实现与500多家企业实时互动,解决相关咨询30余件。
深化落实国家战略决策。着力推进长三角检察一体化发展,积极探索常见罪名跨区域司法标准趋同,牵头设立"青吴嘉"联合生态修复基地,成立示范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联盟,建立示范区破产案件涉税协作机制,合力提升区域协作能级。深入贯彻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主动对接在善台胞台企司法需求,创新构建"一站一员一基地"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具有嘉善特色的台资企业合规改革本地实践,聘任8名优秀台商代表担任首批涉台检察联络员,出台《示范区检察机关协作配合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和台胞台企之间的工作联系,相关经验做法被写入2022年全国"两会"检察工作报告,工作成绩两次得到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二、恪尽检察职责,以有力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深入实践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贯通"四大检察",以强有力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
审前主导做优刑事检察。积极适应"镜头下办案"要求,全面适用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办理的2件网络犯罪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切实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作,开展电子数据取证、危险驾驶办理、涉案财物处置等专项监督,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139人,监督撤案50人,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漏犯7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助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经验做法获最高检官方微信转发。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纵深推进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向法院提出监督5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为100%。扎实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车辆查封、套路贷改判案件、公积金领域专项监督,创新开展不动产税费违法承担类案监督,发出审判、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0件,1件案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例,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执行监督优质案件。依法办理一起恶意"逃废债"案件,针对被执行人利用虚假租赁协议逃避法院执行现象,与县法院联合出台《法检关于加强网络司法拍卖协作机制的意见》,合力提升司法拍卖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质效双优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权利保护"和"权力监督"并重,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件。积极推动法律监督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针对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移送执行对接不畅问题,推动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聚焦市场主体登记监管领域,监督发现曾被判处刑罚等不符合规定人员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情况,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维护市场秩序,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认真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6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2件,发送磋商函14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关心支持,建立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聘任包括代表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36人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成功办理古树名木保护等志愿者推送案件3件。与县妇联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办理的督促保护妇女隐私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坚持守正创新,以能动履职激发基层善治活力
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检察机关坚持司法为民的新窗口,持续深化"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法律监督模式重塑变革,以"检察之力"融入"社会之治"。
多措并举推进诉源治理。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通过完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体系、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落实帮扶教育等方式,有效加强审前过滤,诉前羁押率、轻刑起诉率保持合理低位运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建立检调对接与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刑事犯罪,促成刑事和解13件。完善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用足用好公开听证化解矛盾纠纷,吸纳17名来自各行各业专业人士组建听证员库,开展听证会11次,与去年同比上升175%。
助力乡村振兴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派出驻村工作队,精准开展帮扶工作。积极谋划产业发展,多方争取发展资金,推动强村富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参与抗旱救灾,解决饮水难题。面对农户住宅失火,奋力灭火挽损,组织房屋修缮,募集爱心捐款,帮助百姓渡过难关。严格落实县委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先后选派30余名干警,下沉6个社区卡点、2个隔离酒店开展防疫工作。领导班子身先士卒,带领团队24小时驻守塔云山高速卡口,统筹做到防住疫情、畅通物资、护好民生。
坚决当好秦岭生态检察卫士。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落实"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8件21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73件。督促恢复林地10亩、修复耕地20亩、治理河道30公里、整治非法排污点15处、清理垃圾25吨,督促赔偿生态赔偿金4万余元,建立协同工作机制2项。办理的1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千案展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1人,起诉1件1人。积极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组建自侦办案团队,发现移交相关案件线索6件,调查核实案件3件,提请市院立案后侦查办理1件2人,协助其他县院办理3件3人。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侦办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2篇自侦办案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刊载推广。
三、践行司法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坚持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邮包里"的安全,积极办理食药、公共基础设施、寄递等领域案件10件,督促整顿药店、卫生室、诊所243家,排查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点10余处。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在全市率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3件,促使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监督立案1件1人,批捕、起诉4件5人,建议人民法院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均被采纳。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4人。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及法律援助等各项特殊检察制度。联合多部门开展"护苗"专项行动,清理校园周边涉黄、涉暴有害读物,针对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教职工入职查询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3份,全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立案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0件,同比增长%,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2万元。依法向10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万元,司法救助办案总数、司法救助率均位列全市第一。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落实最高检系列检察建议,制发相关检察建议书13份,采纳率100%。办理的1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积极参与党建引领"三无"小区治理工作,及时选派1名副检察长担任第一书记,成立朝阳小区联合党支部,投入经费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小区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各类来电来信来访69件,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选派1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法治云课堂"、现场法治课等方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5场次,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主动构建大宣传格局,用心传播检察"好声音",通过"两微一端"、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信息万余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宣传信息230余篇,其中: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国家一类媒体刊载16篇。
四、提升监督质效,守护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坚持和拓展"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召开座谈会8次,会商案件22件,监督重点案件31件。依法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4件,追诉1人,纠正违法22件次,制发检察建议书10份。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6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件。针对监管执法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0份。完成对柞水县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1份。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坚持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办理生效裁判监督、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8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提请抗诉1件。扎实开展"办小案 暖民心"专项活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持续做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品牌,加强协作联动,联合11个部门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被全市推广。
行政检察提质增效。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扎实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检察建议案件,全年共办理案件31件,同比增长24%。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围绕就业、住房、社会治安等民生热点,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7件。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件,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公益诉讼更加有力。牢记"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使命,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益保护的呼声,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8件,同比上升42%,提出诉前检察建议7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加强国有财产保护,积极探索大数据法律监督方式,立案办理案件1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督促追缴国有财产万元。针对校外托管机构"脱管"现象,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镇安县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镇安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要在县委和市院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努力在大庆"三个城市"建设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肇源实践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一)服务大局,力求检察工作大有作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安定、侵害群众权益等刑事犯罪。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主动扛起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推进企业合规整改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把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做得更实,积极助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数字经济、生态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抓源治本,推动检察业务止于至善。深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找准检察工作融入服务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好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积极稳妥探索推进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让他们维权的腰杆更硬、底气更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信访突出问题治理,增进稳定和谐,体现司法善意。聚焦提升诉源治理"大格局",抓前端、治未病,完善司法办案、风险评估、化解矛盾为一体的诉源治理办案模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质效、促进行业监管、推动标本兼治的作用,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三)筑牢基础,确保检察事业行稳致远。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党的建设为引领,抓实融为一体的政治、业务、队伍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更新理念、转变观念,加快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全面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在勤学善思中厚植检察内功,在党性锤炼中加强责任担当,在自我革命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赶考之路赋予新的时代责任,新的奋斗征程呼唤新的使命担当!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县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肇源实践提供检察方案,贡献检察力量!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县委、市检察院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以"质量建设年"和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一、强化政治建设,捍卫"两个确立"
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制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方案》,先后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及宣讲活动20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委关于政法工作的各项决定、部署和指示。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及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任务分工方案》,将检察履职纳入党内法规要求的轨道。
努力推进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助力打造"党建领航·红映栗乡"党建品牌。重新组建党支部,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支部委员,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立足检察职能,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开展"党建领航 追赶超越""弘扬新思想 共筑中国梦"等主题党日及各类活动30余次,引导党员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服务中心大局,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8件23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9件95人。从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其中2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漏犯1人。随着刑事犯罪结构深刻变化,抢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轻微刑事犯罪占比不断攀升,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年不批准逮捕8人,不捕率%;不起诉33人,不诉率%,充分体现"严"的震慑作用和"宽"的教育作用。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面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助力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清理"挂案"1件。深入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对我县2018年以来侵犯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逐案核查,努力营造安全、稳定、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倾力守护群众美好生活。积极回应百姓急难愁盼,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害群众利益犯罪,依法起诉244件361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2件13人,针对食药行业从业禁止监管漏洞,推动示范区检察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建食品药品领域严重失信者"黑名单",共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守护"美丽河湖"系列行动,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件7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2万余吨,督促修复被损耕地600余亩,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1100余万元。
捍卫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快起诉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12件,全力守护群众"养老钱"。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22人,起诉18人;最大程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1人;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因案施策制发"督促监护令"6份;与团县委共建未检工作网格员制度,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优化升级。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县慈善总会签订司法救助对象帮扶专项基金合作协议,帮助更多因案致贫家庭走出生活困境,全年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余元,救助56人,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数字检察激活治理效能。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数字检察之路,从"小案"办理出发,发现"三无"电动摩托车套用非标电动车牌照违规上路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交警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回溯查处,督促相关车行建立"一车一档一报告"机制,从源头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案件被列入全省数字检察"一本账",办案经验获最高检简报刊载,工作成效得到《浙江法治报》头版刊登。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险专项监督,推动新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安责险全覆盖。《基于多源卫星遥感的检察公益诉讼在线辅助办案关键技术研究》被纳入最高检"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重点专项。自主谋划的"长三角示范区数智共享监督应用",入选省级政法工作现代化创新引导项目,实现与青吴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3万余条信息共享,发现监督线索8条,有效提升跨省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夯实基础建设,以赶考姿态推动嘉善检察行稳致远
以推进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一体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研讨交流36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更好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依托"红船精神"教学基地等平台,深入开展"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纵深推进"双建争先"工程,深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新时代检察队伍"四化"建设要求,深化开展检校合作,聘任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教授担任专家顾问,成立专家工作室,1篇类案监督案例和1篇理论研究成果分获2022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创新案例和创新论文,3篇调研课题获省级以上立项,4篇论文被综合知名期刊转载。着力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将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交流锻炼有机结合,推动检察干警法律监督专业素能和攻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1名干警获评全省优秀公诉人,6名干警获评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获评嘉善县第十一届"十大杰出青年"。
坚持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接受县委政法委政治督查,持续开展"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活动。把"勇于开展自我监督"落到实处,常态化落实检察官任职回避、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离任人员从事律师等专项督察。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线索移送、工作联络制度,实行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线索随时互通、重大事项记录定期互享,推动纪律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各位代表,自觉接受制约监督,是检察权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我们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情况,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人大备案工作;扎实推进"四大检察"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实现"益之家"志愿者驿站入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全覆盖。我们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县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代表委员常态化走访联络机制。我们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认真开展常态化专题会商,配合开展不批捕案件专项监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项目化监督等检查工作。我们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9名特约检察员、6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论证、听证、公开审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嘉善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县纪委监委和政法各单位支持、配合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和精准度还有待提高,创新性、引领性举措还需进一步谋划;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与新时期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数字检察综合治理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仍需强化,亮点品牌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紧盯不放,持续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既是莫大肯定,更是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嘉善开启新一轮示范点和新三年示范区建设新征程之年。县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决策部署,聚焦奋进"双示范"建设新征程主题主线,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嘉善"双示范"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方向更明",矢志不渝守好"红色根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保障、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法治轨道上、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得到全面落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围绕"履职更优",依法能动服务中心大局。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化除险保安攻坚行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助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紧扣嘉善县域高质量发展示范点新部署新要求,聚焦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建立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长效宣传教育机制,为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发展环境。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为抓手,积极参与碧水、蓝天、净土、清废行动,深化示范区生态环境联保共治,用最严密法治保障助力绿色发展。
三是围绕"监督更强",持之以恒深耕主责主业。坚持宪法定位,自觉扛起"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重大责任,全面提升"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规范化运作,积极开展"派驻+巡回"检察,着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加强与人大、政协、统战、团委等部门沟通联系,推动构建全社会公益保护大格局。持续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探索更有时代特征、检察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四是围绕"满意更多",用心纾解群众急难愁盼。牢记人民性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属性,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融入检察履职实践,做实做细核心业务下沉基层单元,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益之家"实质化运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倾力守护"一老一小",加大整治养老诈骗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五是围绕"基础更实",凝心聚力抓好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着力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深化人才兴检战略,加快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健全检察人员实战化、靶向化、精准化专业素能培训机制,突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肩负着更大职责使命。县检察院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加坚定的检察作为,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更加温暖的检察举措,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善精彩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配合下,县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政治引领、聚焦主业、忠诚履职、能动司法、服务发展"为着力点,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县检察院荣获"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称号。
一、服务发展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分工方案》。建立西红柿特色品牌地方性商标保护沟通机制。落实"总队长"责任制,协助发展特色品种种植面积3000亩,修建生产路2805米。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整改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不畅问题。对县域内农资经营店进行联合抽查,保障农资安全。召开中医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座谈会。针对公路扩建随意砍伐行道树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
保护创新发展。联合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集中宣传,会签服务保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设立全市首个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形成对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泾阳茯砖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深入走访企业了解保护现状,召开茯砖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促进中心工作。建立快速办理涉疫案件工作机制,对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开设赌场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开展党员干部"双报到、为民行"活动,组织包抓小区住户开展核酸检测,参与疫情防控值班,全院干警捐款万元。开展"创建复审",定期到包抓地段开展卫生清理,解决夜间倾倒建筑垃圾顽疾,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粉刷外墙1400平方米,拆除违法广告牌10个,治理店外经营11户,发放倡议书、宣传手册、温馨提示贴14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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