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报告
市委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市委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强化理论学习,精心组织谋划,从严从实推动全市党委办公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为基层减负增效,以作风大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的主要情况及成效
(一)深入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2024年全市党委办公室理论学习工作方案》,以《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为重点,通过集中辅导、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开展集中交流研讨4次,举办专题讲座2场次,编印学习资料汇编5册,切实做到了入脑入心见行动。
(二)精心制定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制定《市委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将具体工作任务细分为4大类22项具体任务,分别指定专门科室、具体人员负责。同时建立完善台账管理、定期督导考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三)从严从实自查,摸清底数情况。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深入到县(市)、市直部门了解实际情况。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短板,及时召集有关部门进行会商研判,逐条逐项研究解决对策措施。经过认真梳理汇总,全市层面共梳理形式主义问题XX个方面XX项表现;市直部门和县(市)层面共梳理XX个方面XX项表现。
(四)狠抓整改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能够当下改的立即改起来,一时解决不了的盯住改、限期改。一是精简会议活动。统筹开好会议活动,严格实行审批报备制度,非紧急重大会议压缩召开次数并提前上报。全市性会议计划印发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可合并的合并开会,开完会后及时下发会议纪要。二是减少文件数量。推行“负面清单+正面倡导”的文件审核制度,未经审查不得向上级机关报送发文;除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外,其他文件都应提出贯彻意见或实施细则。三是压缩督查检查考核事项。9月份起全市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再减少30%以上;市级层面只开展全市综合督查巡查,其余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全部纳入“回头看”。四是改进调查研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提倡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改造正在有序推进,计划于年底前与政务公开网一体化运行。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没有处理好“常”和“长”的关系。一些干部习惯“长”“常”化思维,认为反“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个阶段性工作,过一阵子就好了。个别县(市)、部门对深化为基层减负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缺乏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韧劲。二是没有处理好“严”和“实”的关系。一些地方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不够严不够实,只停留在表面文章上。有的单位工作部署多、监督检查少,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不够到位。xx讲面子、讲排场、搞变通,对中央政策和省委、市委要求选择性执行或随意加码打折变通。三是没有处理好“深”和“细”的关系。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有些工作任务只是口号喊得响,但真正落到基层的指导帮扶并不经常有效;有的形式主义问题点子不大、面儿不小,但就是管不住管不好。有的单位人浮于事与能力不足并存,导致基层反映的各类问题无法及时有效解决。(四)没有处理好“统”和“分”的关系。一些地方在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上分工不明确、配合不密切,甚至推诿扯皮、出现空档盲区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持续传导压力、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我市为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一)抓住“主要矛盾”,坚持标准不走样。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作风建设,坚定不移将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引向深入并巩固发展成果。严格按照省委确定的标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不力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对于自查核查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盯住不放、通过持续治理逐步加以解决;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进、有效整改;已经解决的问题也要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不良习气反弹回潮。
(二)突出重点难点,聚焦问题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整改,针对会议精简、调研改进、督查考核精简等自查自纠;治理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过度留痕问题;整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问责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日常监督党内形式主义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抓统筹,弘扬优良作风,破解文山会海等问题;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常态化;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推广“互联网+督查”;探索减负工作责任制评价指标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不作为等问题;加强脱贫攻坚绩效考核评估。坚持结果导向抓评估,采取第三方评估验收减负情况;宣传报道典型做法;组织“回头看”防反弹;纳入巡察范围并严格问责;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探索制定基层减负责任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对照中央、省委及市委层面设定的责任清单,完善本地本单位的清单,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日常督导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构建媒体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进展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完善调研督查考评机制,严格控制各地各部门开展调研、督查、考评活动的总量和频次;建立激励惩戒机制,对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群众办事的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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