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关于对“如何在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中把握好五个关系”方面的调研报告
一、调研背景
“枫桥经验”从上世纪60年代提出以来,自2019年被写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已成为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国家决策。在新时代,为进一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建好基层“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摸清基层税务部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矛盾,找寻解决方法,推动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的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为提升基层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可学习、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开展本次调研。
二、调研方法
通过深入一线,从10月10日开始,利用半月的时间,对基层2个税务分局和1个税务所开展“沉浸式”走访调研。通过在一线现场与税务工作人员、部门负责同志和纳税人等开展交流,集中收集问题,汇总基层意见建议。
三、存在问题
1、税务流程有待优化。例如,在基层税务部门调研中发现,由于税务流程有时不够优化,经常导致纳税人与基层税务所之间产生矛盾。具体表现在:一是当前自由裁量权较为严苛,与过去的自由性相比产生较大变化,比如有的纳税人本身过错比较小,也没有主观故意,但是也必须要罚款到一定数额,容易造成纳税人的不理解,导致矛盾;二是部分不合理的政府行为容易造成与纳税人的矛盾,例如政府欠纳税人工程款,但税务局依法要税款进行征收,纳税人与政府的矛盾有时会转嫁到税务机关;三是部分纳税服务与风险防范有冲突,例如纳税人有突发性业务增多,需要更多的发票,如果核增会造成风险,但是不核增又会造成纳税人的不理解,又比如区局为了防范风险,要求纳税人办理注销前必须交管理员审核,不能办理简易注销,纳税人不理解。
2、基层税务部门业务能力和业务处理效率有待提高。在对基层税务部门调研中发现,由于基层税务部门人员能力和业务效率不够完善,导致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工作存在误解。具体表现在:一是办税效率不高,例如部分干部对业务量太大有厌倦情绪,有的群众存在多头跑、往返跑问题,导致纳税人的服务体验不高;二是税务干部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办税便利化不,有时业务处理能力不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导致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三是部门间数据获取有难度,地方各部门未形成合力,例如二手房交易办理不畅,契税消费券有些到现在还未发放;四是走逃失联纳税人涉嫌虚开发票需要稽查局认定,但未明确规定时限,因上级处理较慢,导致处罚流程存在麻烦
四、建议意见
基于调研存在的问题,经过走访询问,提出建议如下:
一是抓强党建引领,提高思想认识。基层税务部门应当发挥党建在创建“枫桥式”税务所的核心引领作用,发挥支部作用,强化宣传教育,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法治素质,引导广大基层税务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解决好思想的问题,加强责任心,强化党支部与社区、村居组织共建,筑牢法律底线,解决好“理想信念不强”的问题。要处理好党建引领与业务融合的关系。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做好政治机关建设,加强党建引领,在党建引领下充分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搞清楚现状,不行、不能、不妥的要认真研判,要有改变顶层设计的观念,针对表象性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根源性分析,及时回应纳税人的需求,通过党建引领的方式从根源上将问题进行解决。
二是提升业务素质,强化本领能力。基层税务部门要大力开展对标对标活动,对照先进税务部门的优秀做法,以线上线下的多种方式开展系统化、深入化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解决纳税人业务办理问题。要加强“说理式”执法、非接触式办税等,建立响应纳税人诉求机制,要加强事前提醒,引导纳税人强化风险防范。要加强监督管理,深化责任担当。要把事前监管转到事中事后,还责与纳税人。要加强责任担当,要实现矛盾不仅不上交,还要不平移、不外推。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沟通协调。要及时梳理“动态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体现以纳税人为中心、真正服务于纳税人,动态调整,监管跟上、情况摸清,还责于纳税人。要加强精诚共治,推动信息互通,运用法治的思维来解决矛盾纠纷和争议,做到上下联动、左右横通。要多依靠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群策群力、广泛发动,确保信息沟通交流到位,提高工作效率。要坚持急事急办、安抚情绪,运用好数字化手段,加强数字分析,对纳税人的需求开展全面描摹,确保服务精准到位。要强化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协调,增强为民意识,加强服务的主动性,主动帮助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问题,以更加耐心细致的方式讲解好业务情况,最大程度取得纳税人理解。要处理好人民立场和税收法治的关系。枫桥经验的特征是依法治理。在坚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同时,不能失去底线,要好好研究案例,汲取先进经验。枫桥经验也是做人的工作,要带着感情做群众工作,将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要强化企业服务,为新办企业扣好第一颗扣子,增强企业的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强以数治税对风险防范的作用。
四是强化资源整合,实现问题归类。要强化资源整合,处理好县局政治机关建设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的关系。分局的资源有限,县局要大力支持,做好联动、有效统筹。要处理好共性和个性的关系。不同的分局管理对象不一样,需求也不同,应该牢牢把握服务主体与被服务主体的特点,实现解决一个问题能够推动一类问题解决。要处理好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首先要加强内部管理,推行其乐融融、矛盾自治的“家文化”,只有做到内部团结无矛盾,上下形成合力,才能解决好外部的矛盾。其次要加强左右协调,强化向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解决好那些表现在税务,根子在其他单位的问题。
五、经验启示
一是形成有效机制。要对标对表先进地区的先进税务部门经验,围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出台本地区“枫桥式”税务部门建设实施的机制。在党建引领下,开展常态化教育提升行动,通过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基层税务部门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为民服务、为纳税对象服务的本能意识。要实现矛盾分类整治机制“等级化”管理。根据税务部门矛盾类别及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危害程度、紧急情况和发展态势等因素,按严重程度、关注等级和管理方式划分为Ⅲ、Ⅱ、Ⅰ级3个等级,分别采用蓝色、黄色、红色预警。按照“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及时调处”的原则,实现对对应等级的矛盾纠纷化解的资源和人员调处配备。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对税务人员的群众满意度和矛盾调解情况开展“可视化”监督管理,列明职责清单,定期进行评比通报,选树一批在基层税务部门工作业绩突出、服务群众效果好的税务干部,通报处理一批工作能力欠缺、群众反映强烈的税务干部,以防错纠错机制确保税务队伍的风清气正。
二是建立综合队伍。组织税务、公安、司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部门、多行业等形成专业化解队伍,建设调解平台、调解团队,实行“好好说话、马上就办”,打造“税务+”联合调解队伍,整合税政、非税、征管等力量,设立困难集中收集解答机制。同时,与乡镇街道政府合作,建立税务基层调处员,围绕营商环境优化等在企业、社区、村等建立建立“联合式”矛盾纠纷前哨站。坚持调处“一站到底”,完善工作规范,压实调解队伍人员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即基层税务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首办责任单位或首办责任人实行“三包”:包调查、包反馈、包解释教育,并层层签订纠纷调处责任状,确保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到人、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