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凤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凤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提升了城市形象,促进了经济发展,增强了社会和谐。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凤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20xx年凤阳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工作,始终将其作头等大事来抓,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我县20xx年度棚户区改造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开工任务完成率
20xx年,滁州市下达凤阳县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为1332套。至6月份,完成新开工1447套,提前完成目标任务。截止12月底,我县新开工1995套(其中苏商园安置小区新建1060套,留守司等地块货币化安置935套),新开工任务完成率149%。
(二)基本建成任务完成率
20xx年,我县无基本建成任务,实际完成货币货安置935套(视同基本建成935套),完成率100%。
二、重点工作
(一)审计整改-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到位率
针对省审计厅2015年审计整改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整改到位,目前所列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审计问题:凤阳县东华东路拆迁安置小区自2015年6月开工至2015年12月审计时,应支付工程款约6831万元,实际支付1054万元,尚欠5777万未支付。整改情况:按审计组意见足额拨付应付工程款,已完成整改。
(二)棚改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比例
1、20xx年初,我县出台了《凤阳县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同时,在留守司采用出让土地政府回购方式进行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2、20xx年,实际完成货币化安置935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70%,占全年实际开工套数的%。
三、基础管理
严格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报送制度,无虚报现象;严格执行《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加强对各项目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层层把好工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每季度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积极争创"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黄山杯"。
四、绩效评价
1、加快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根据国家和省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要求,凤阳县对存量安置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结合棚户区改造计划,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制定了《凤阳县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试行)》,对于选择货币化安置的改造户给予一定的奖励,积极引导改造户选择到市场购买商品房或者自主支配补偿安置款。20xx年12月,我县又出台了《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零星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进一步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2、工作成效
我县20xx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显著,各项任务指标均超额完成,同时,我县积极贯彻政策创新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加快棚改进度和城镇化建设发展。今年10月份,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