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总结【优推7篇】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积极推进,关爱政策落实到位,帮助家庭改善生活,社会支持不断增强,未来发展方向如何?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总结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总结 篇1
一、引言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他们为国家的人口政策做出了贡献,但却因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面临着诸多困难。做好对这一群体的关怀和帮扶工作,是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本工作总结旨在回顾和分析本地区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方面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未来改进方向。
二、工作实施情况
政策保障与落实
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我们制定了本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实施细则,明确了扶助对象、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确保扶助政策公平、公正地落实到位。今年共新增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 xx 户,全部纳入扶助范围。
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保障特别扶助金按时足额发放。特别扶助金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提高,今年人均特别扶助金达到了 xx 元 / 月,较去年增长 xx%。同时,加强对扶助金发放的监督管理,通过银行打卡直发的方式,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地发放到特殊家庭手中。
生活帮扶与关爱行动
建立了生活帮扶长效机制,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定期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在日常生活中,为他们提供购物、打扫卫生、维修家电等生活照料服务,累计服务 xx 次。特别是对于那些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家庭成员,安排专人负责照料,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开展了 “暖心行动”,在传统节日和特殊纪念� 今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共慰问特殊家庭 xx 户,发放慰问品价值 xx 万元。同时,为每户特殊家庭建立了 “亲情联系卡”,注明帮扶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等信息,方便他们在遇到困难时能够及时得到帮助。
医疗保障与健康关怀
完善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保障制度。除了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外,还为他们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扩大了医疗保障范围,减轻了特殊家庭的医疗负担。今年,共有 xx 名特殊家庭成员受益于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医疗费用 xx 万元。
组织医疗专家团队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开展健康讲座和义诊活动。健康讲座内容涵盖常见疾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等知识,今年共举办讲座 xx 场,参加人数 xx 人次。义诊活动中,为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的医疗检查和诊断服务,现场解答他们的健康问题,并根据检查结果建立了健康跟踪档案,为后续的医疗服务提供依据。
心理疏导与社会融入
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我们建立了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通过社区心理服务站、专业心理咨询热线等方式,为他们提供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今年共接听心理咨询热线 xx 次,对 xx 名有心理危机倾向的特殊家庭成员进行了及时干预,避免了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恶化。
组织了多种形式的社会融入活动,鼓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例如,成立了特殊家庭互助小组,让他们在相互交流和支持中缓解心理压力;举办了手工制作、书法绘画等兴趣班,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了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让他们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重新找到自身的价值。通过这些活动,增强了特殊家庭成员的社会交往能力和归属感。
三、工作成果与经验
在政策落实方面,严格的资格审核和规范的发放程序保证了扶助政策的公平实施,提高了特殊家庭对政策的满意度。同时,随着扶助金标准的提高,特殊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了一定改善。
生活帮扶和关爱行动的开展,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切实感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温暖,增强了他们对生活的信心。“亲情联系卡” 的建立方便了沟通和帮扶,提高了帮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健康关怀活动的开展,有效提高了特殊家庭成员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缓解了他们的医疗经济压力,义诊和健康讲座为他们提供了便捷的医疗服务和专业的健康知识。
心理疏导和社会融入工作的开展,为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了心理支持和情感寄托,缓解了他们的心理创伤。通过互助小组、兴趣班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促进了他们的社会融入,减少了社会孤立感。
四、问题与挑战
在帮扶工作中,由于特殊家庭情况各异,需求复杂多样,现有的帮扶措施在满足个性化需求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细化和优化帮扶方案。
心理疏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专业心理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且部分特殊家庭成员对心理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心理干预的难度较大。
在社会融入方面,尽管组织了多种活动,但仍有部分特殊家庭成员由于心理障碍等原因,参与积极性不高,需要进一步探索更有效的引导方式。
五、改进措施与未来展望
进一步深入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个性化需求,通过与特殊家庭面对面沟通、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帮扶方案,实施分类帮扶,提高帮扶工作的精准度。
加强心理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心理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心理服务能力。同时,加强对特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心理问题的认知和接受度,引导他们积极寻求心理帮助。
在社会融入方面,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结合特殊家庭成员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设计更具吸引力的活动。同时,加强对特殊家庭成员的思想引导和鼓励,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提高他们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
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怀和帮扶工作,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让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总结 篇2
20xx年,我委扎实推动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政策落实,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健康医疗制度;组织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帮扶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政策落实情况。
20xx年度落实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五项,预计发放资金xxx万元。
(一)计划生育“三项制度”。xx年度共发放奖、特扶资金xxx万元。其中国家正式奖扶对象县级配套资金xxx万元,奖扶扩面县级资金xxx万元。
(二)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老年护理补贴。xx年度本人申报、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评估,共有xx名年满xx周岁以上计生特困家庭被认定为部分失难,共兑现资金xxx万元。
(三)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xx年度兑现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xx人,兑现资金xxx万元。
(四)独生子女保健费。xx年度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xx人,兑现资金xxx万元。
(五)长效节育奖励。xx年度二女结扎xx人,资金xx万元;非二女扎xx人,资金xxx万元;补救措施xx人,资金xx万元;环埋措施xx人,xxx万元;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共发放资金xxx万元。
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健康医疗制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情况。
县卫健委每年年初开展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培训会议,并下发当年度的各项工作时间安排表,所有制度落实按照文件要求,严把政策口径,严格规范操作。其中特别扶助是民生工程,涉及人群都是子女伤残或死亡,是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形成的`特殊群体,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群体,为解决这些家庭的实际困难,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面落实计生特殊家庭“三个全覆盖”,确保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我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关怀关爱活动。乡镇建立联系帮扶人制度,重大节日慰问,家庭医生上门履约等活动,从经济、精神慰藉、方便就医等方面改善他们的生活,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我县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帮扶取得了实效,在社会上形成了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的浓厚氛围。
一是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加大特殊家庭帮扶关怀力度;
二是做好家庭发展工作,通过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服务中心等一系列阵地建设和活动开展,支持和帮忙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发展;
三是开展关爱女孩活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发展能力。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总结 篇3
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是惠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为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给予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以经济补偿和政策倾斜的机制,其主要特点是政府主导、利益调节、奖惩并重、政策推动、长期稳定。政策实质是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和个人权益、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其在新时期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举措。
江西省从20xx年起,抓住鄱阳湖生态区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契机,在全省推行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把计划生育、养老保障与生态建设、农民致富有机结合起来,从模式上进行创新和突破, 走出一条依靠当地实际,解决计生群众老有所养的新路子。 “绿色养老”工程实施以来,已经初见成效。20xx年,是江西省近十年来出生人口增幅最小的一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比上年下降个千分点。
1. 中央财政共投入达6亿多元,惠及56万多个家庭
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今年1月11日在全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会上表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协调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将支持家庭发展与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结合起来,不仅促进了低生育水平稳定,而且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几年,国家组织实施人口计生利益导向基本制度。包括20xx年试点、20xx年全面组织实施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20xx年全面实施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20xx年,国家开始试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夫妻年满60周岁后,每人每年发给不低于600元奖励金。20xx年底全国全面推开。
“少生快富”工程从20xx年开始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山区八县试点。宁夏投入各项工程资金3200多万元,其投入产出比为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自增率首次降至10 以下。经验引起了国家重视。20xx年初,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在西部地区开展“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意见》,推广宁夏的做法和经验,在西部扩大试点,加强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20xx年,“少生快富”工程在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实施,截止到目前,中央财政共投入达6亿多元,惠及56万多个家庭。
20xx年9月,国家出台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对这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80元或100元的扶助金。特别扶助对计生特殊家庭伸出了温暖的援助之手。至20xx年底,全国累计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574万人次发放了亿元奖励扶助金。据统计,目前,全国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地区共扶助约万人,发放扶助金近亿元。一些省市还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和提前支付年限,让农村计生家庭优先享受发展成果。如北京市在20xx年把农村奖励扶助由原来每人每年600元标准增加50%,20xx年又将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增加了一倍。河北省将农村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前到50周岁。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实行的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奖励扶助标准规定的补助,每人可以享受每月不低于300元的保险金。
近年来,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三项制度”进行了完善,如:青海农牧区以及甘肃、云南、四川的藏区农牧民享受农村奖励扶助待遇的年龄提前到55周岁;重庆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金分别提高到2760元和3120元;宁夏将两女户“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提高到8000元。
2.“十二五”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五项重点
在今年1月11日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李斌指出,“十二五”时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利时机,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相衔接,政府为主、社会补充、覆盖城乡、公平合理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完善以“三项制度”为主体的奖励扶助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落实以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为主的免费服务制度;三是进一步协调推动相关重大民生政策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四是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五是进一步组织做好社会关怀活动。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总结 篇4
一、实施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旨在落实现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基础上,由政府出资,针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其子女死亡后父母无法再生育,在母亲年满50周岁以后给予的计划生育扶助制度。
我市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人口过快增长得到了有效控制,缓解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对此,广大育龄群众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一些独生子女遭遇意外风险死亡的家庭,遭受了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打击,特别是在夫妻失去生育能力后,更需社会的关心和扶助。
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有利于增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响应党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和积极性;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统一政策,严格控制。统一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的条件和标准,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通过逐级审核、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
直接补助、到户到人。通过委托发放机构建立个人账户,直接发放奖励扶助金到人,确保政策落实的可靠性;
健全机制,逐步完善。建立健全确保扶助制度落实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利益导向机制。
三、扶助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和确认程序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户籍为;
2、属于独生子女家庭,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曾经生育子女,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4、其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现无子女;
5、女方年满50周岁。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对象按照下列程序确认:
1、本人申请。扶助对象家庭在女方年满50周岁年度的1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连同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死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村(居)委会。
2、村(居)委会审议。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出生时间、户口地址、生育状况、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审议,无异议的由村(居)计生主任和村(居)委会主任在《申报表》签署意见,加盖村(居)委会印章,连同申请人申请材料于2月28日前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3、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计生办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扶助对象进行审核,无异议的,在《申报表》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申请材料于3月31日前上报所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
4、县(市、区)审查认定。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确认结果在村(居)公示。无异议的,建立扶助对象信息档案,于5月31日前将最终确认的申请人名单汇总录入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信息系统”。
5、扶助对象退出。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每年对扶助对象进行审验,� 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扶助金的,取消其扶助资额,追回已领取的扶助金。
四、扶助金的标准和发放
1、扶助的标准
以家庭为单位界定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扶助金,直至亡故。
2、资金的发放
扶助金由市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发放,并签订委托发放协议。委托发放机构要按照要求建立发放个人账户,实行专账核算和直接拨付。扶助对象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委托发放机构办理存折,领取扶助金。
现已超过规定年龄的,以本制度开始实施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扶助金每年发放一次,时间为9月30日前。
五、资金筹集与管理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资金由市与区市县两级财政共同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证,其中北三市、长海县和金州区贫困乡(镇)的扶助资金,市级财政补助50%,县级财政承担50%;开发区自行承担;其它地区市级财政补助20%,县级财政承担80%。
市财政根据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定的扶助对象名单,及时足额安排资金并通过市人口计生委拨付到委托发放机构;监督委托发放机构将扶助资金在发放日前及时足额地划转到个人账户,并定期向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报送扶助资金发放情况。委托发放机构根据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扶助对象名单建立个人账户,并将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的扶助资金及时足额划转到扶助对象个人账户,做到建户准确无误,及时发放到人。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从年1月1日起实施。
七、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预算安排,监督检查扶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委托发放机构对扶助对象的个人账户实行专门管理,将个人账户收支情况反馈给同级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各级财政和人口计生部门汇总后逐级报至市财政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利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信息系统”,建立目标人群个案数据库,会同有关方面每季度进行一次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每年进行一次项目实施的综合评估,并组织协调计划生育协会、相关部门、新闻媒体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监督。
八、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思路转变的具体实践。此项工作涉及面广,各区市县人口计生和财政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切实将维护群众利益的好事办好、办实。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总结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先满足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物质帮扶与精神慰籍相结合,逐步建立起以机构养老为支撑、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志愿服务为补充、信息服务为辅助、覆盖城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养老帮扶服务体�
二、帮扶对象
我市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
三、帮扶目标
以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主要目标人群,通过整合部门资源,引入专业心理援助机制,全面构建政府多部门横向联合、市镇村纵向贯通的帮扶网络;通过落实特扶政策、提供养老保障、实施生活帮扶、开展心理疏导,提供情感慰藉等,帮助他们跨越阶段苦难,乐观面对人生,提升生活幸福指数。
四、帮扶措施
(一)全面落实特别扶助政策
根据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动态调整的标准,全面落实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及时将特别扶助金的调整落实到位。在调整落实过程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程序,简化申领程序。各乡镇要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领特别扶助金,确保他们及时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
(二)组织提供养老保障服务
与民政等部门合作,逐步建立以“生育关怀太阳岛关爱之家”为龙头,村居“生育关怀太阳岛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基础,其他民间养老机构“生育关怀太阳岛养老服务点”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计生养老服务体系。
20xx年,市人口计生部门将与民政部门协调,在各中心敬老院开展“生育关怀太阳岛关爱之家”的建设,提高设施配置,改善居住条件。凡年满60周岁的。帮扶对象,自愿选择进入养老机构养老的,按属地原则安排进入各中心敬老院“生育关怀太阳岛关爱之家”养老。
各镇乡人口计生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帮扶对象的社区居家养老档案,协调村(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选择居家养老的帮扶对象开展日间托管、送餐到户、应急医疗、知识讲座、健身娱乐、代购物品、上门维修、定期走访等服务。同时积极拓展老年健康服务,为帮扶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健康体检、更年期保健和老年保健等服务。
(三)免费赠送相关人生保险
市、镇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向帮扶对象赠送涵盖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特定疾病、住院补贴等方面的人生保险,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防御重大疾病、意外伤害等风险的能力。
(四)以人为本开展生活帮扶
各镇乡要优先落实对失独家庭的项目帮扶,优先落实波尔杂交山羊饲养等项目,帮助失独家庭脱贫致富。对住房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请危房改造的,各级计生协要优先予以安排,改造经费由、市、镇人口计生部门共同解决。
(五)深入开展精神慰籍活动
20xx年,全市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生育关怀“太阳岛”工程,依托专业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家长理事会以镇生育关怀“太阳岛”工作室为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和广大会员志愿者的作用,在“”会员活动日和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以精神慰籍为重点,开展探视慰问活动。优先安排赠送彩电,丰富帮扶对象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积极主动帮助收养子女
对失独且失去生育能力但有收养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各镇乡计生协要积极牵线搭桥,优先为他们安排收养、认养子女,并协调相关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简化程序,减免相关费用。
(七)全面实施志愿结对制度
各镇乡要重视发展和壮大计划生育志愿者服务组织,积极开展生育关怀“亲情牵手”结对帮扶活动。要实现计划生育志愿者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结对帮扶全覆盖。要建立志愿者与帮扶对象联系的相关制度,落实帮扶责任人,经常沟通情况,了解帮扶对象需求,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帮扶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帮扶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建设幸福家庭,促进人口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镇乡要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帮扶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予以保证和支持,保障帮扶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要成立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宣传典型和总结经验,协调指导活动开展。
(二)与时俱进,以人为本,不断增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镇乡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养老帮扶工作中。要坚持人性化的原则,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帮扶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活动;要坚持主体性原则,充分尊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意愿,调动其自身的积极性,鼓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积极主动参与帮扶工作,使他们自助、自强、自立;要坚持具体化的原则,通过对本地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情况的调查了解,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帮扶办法,确保帮扶活动取得实效。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总结 篇6
一、工作背景与目标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在生活、心理等方面面临着特殊的困难,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更多的关怀与支持。本地区高度重视这一特殊群体,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缓解心理压力、促进社会融入为目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精准帮扶档案
通过深入社区、乡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数量、分布、家庭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详细收集。为每一户家庭建立了精准帮扶档案,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基本信息、经济状况、健康情况、帮扶需求等,为后续的个性化帮扶工作提供了有力依据。目前,已完成 xx 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建档工作,实现了信息的动态管理。
落实经济援助措施
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经济救助力度。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月可领取到一定数额的特别扶助金,今年共为 xx 户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 xx 万元。此外,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还通过临时救助、节日慰问等方式给予额外的经济支持,累计发放临时救助金 xx 万元,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压力。
协调相关部门,在住房保障、医疗救助等方面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辟绿色通道。例如,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中,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对于患病就医的家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补贴,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
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建立了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免费的健康体检。今年共组织了 xx 次健康体检活动,覆盖 xx 名特殊家庭成员。体检项目包括常规身体检查、慢性病筛查等,并根据体检结果为他们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建议。
与医疗机构合作,为特殊家庭成员提供就医便利服务。设立了就医绿色通道,确保他们在看病就医时能够优先挂号、就诊、检查和住院。同时,组织医疗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包括送药、打针、简单护理等,累计服务 xx 人次。
心理关怀与精神慰藉
组建了专业的心理辅导团队,通过定期走访、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心理状况。针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家庭成员,开展一对一的心理疏导和干预服务,今年共开展心理辅导 xx 人次,帮助他们缓解失去子女的痛苦,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
组织了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和志愿者陪伴活动,鼓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交往。例如,举办了 xx 次集体生日会、xx 次郊游活动等,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减少孤独感和失落感。
三、工作成效与亮点
通过精准帮扶档案的建立和动态管理,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需求变化,提高了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经济援助方面,多种救助方式相结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经济保障体系,切实改善了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降低了因经济困难导致的生活风险。
医疗健康服务的优化,使特殊家庭成员能够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提高了他们的健康水平。就医绿色通道和上门医疗服务等措施,受到了特殊家庭成员的广泛好评。
心理关怀和精神慰藉工作成效显著。专业心理辅导团队的介入,有效缓解了特殊家庭成员的心理压力,而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则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融入感,促进了他们的身心健康。
四、问题与不足
尽管帮扶工作在不断推进,但仍有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充分享受到相关政策和服务,存在帮扶遗漏的情况。
心理辅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特殊家庭成员心理问题较为复杂,需要长期的专业干预,但目前的心理辅导资源相对有限。
在社会参与方面,虽然组织了一些活动,但整体社会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注度还不够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
五、改进措施与展望
加强对帮扶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定期回访机制,确保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都能得到应有的帮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帮扶遗漏。
加大对心理辅导团队的培训和支持力度,引进更多的专业心理资源,如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合作,拓展心理辅导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同时,培养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心理疏导能力,形成多层次的心理关怀网络。
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困境,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关爱行动,建立更加广泛的社会支持体系。未来,我们将持续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水平,让他们在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下,过上幸福、安稳的生活。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工作总结 篇7
一、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助学的基本现状
(一)区总体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区共资助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就学3160人,资助金额达107万元。政府部门具体规定了贫困学生申报、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库、建立公示制度一整套操作程序,进一步保障了贫困学生受资助的权利,体现了政府对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的关心。区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坚决贯彻免除学杂费的规定,杜绝教育乱收费,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念上书;也建立健全了贫困生资助体系,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上学的补助力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区认真解决外来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按照以流� 近年来,包括三所民工子弟学校,共有5000名左右的外来民工子弟适龄儿童接受教育。
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区目前对贫困家庭子女进行资助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对随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这是资助工作的主体,所需资金除省、市、县的财政经费外,各学校统筹学费的一定比例作为贫困生资助经费,以解决财政资助门槛较高所带来的问题。二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资助,如模式。三是就业技能培训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未升学的初三、高三毕业生进行集中免费技能培训,经过培训发给技能证书,帮助就业。四是对贫困大学生的基金和结对救助。在这些救助模式中较有特色的就是“模式”,这也是基于特定区域、特定环境的产物。
(二)特色工作介绍
市实验学校创建于20xx年9月份,于20xx年2月正式向社会招生,是一所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教育局主管,广泛接受社会捐赠的公办民助全免费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现占地50亩,总建筑面积11400平方米,其中,寝室楼3幢,食堂建筑面积近20xx平方米,可同时容纳800名师生就餐;拥有18只教室,并配有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房、实验室、阶梯教室等功能室,能满足基本的教学需要。
学校自创办以来,坚持自愿、公开以及“谁困难、谁上进、谁优先”的原则,面向全市家庭经济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适龄正常少年儿童招生,免收学生的学杂费、书籍费、住宿费、校服费、伙食费及基本生活用品费等一切直接费用。除师资人头经费由政府拨款外,学生的全部学习费用、生活费用和部分基建设备经费均由社会捐赠解决。目前,学校设有初中3个班,小学4个班,现有在校学生358人,办学以来共输送毕业生122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共60人,大都是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
由于实验学校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社会捐�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学校的运行情况,并对办学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重点协调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学校自筹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到20xx年5月,获得各类捐助资金及实物折合人民币近2500万元。小学生生活、学习、伙食、医疗费每人约3000元/年,初中生每人约3500元/年,这些直接费每年累计支出约在150万左右,资金全部由这些社会资助资金解决。
从实验学校筹建目的、招生对象、运行方式等情况来看,具有鲜明的社会救助特点:
1、从办学目的来看。实验学校的兴办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正常儿童完成义务教育,让每一个适龄儿童既能上得起学,又能享受一定质量的教学资源,不但达到巩固当地义务教育普及成果的目的,而且为每个学生立足社会、终身发展建立起丰厚的生长点,以实现“起点上的公平”。实验学校的建立无疑巩固了社会救助这一最低层的“安全网”。
2、从政府角色来看。获取最低生活保障或社会救助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实验学校的建立,对政府而言,具有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和提高对困难家庭救助水平的现实意义。正是看到学校的积极作用,在创建过程中,市政府在募集资金、宣传发动、学校基础建设、师资力量配置等方面,积极整合各类行政资源给予支持,发挥了主导作用。
3、从招生对象来看。实验学校在开办时就提出“谁困难、谁上进、谁优先”的原则,面向全市家庭经济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适龄正常少年儿童招生。在此基础上,从20xx年秋季起,更是将招生对象扩大,除继续招收低保线以下家庭子女入学外,低保边缘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五保供养户的未成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子女、特困残疾人子女、特困职工子女等七类弱势群体家庭子女,以及少数由于病、灾等特殊原因导致贫困的家庭子女,也纳入招生范围,从而扩大了这一社会救助模式的覆盖面。
4、从经费来源来看。实验学校的经费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师编制划拨给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经费,另一块通过社会捐助使学生能够免去直接费。学校开始建设时,土地由政府划拨,教学大楼、食堂、宿舍、教学设备购置等资金,主要来源于普陀山佛教协会20xx年捐助的1000万元,同时在政府的引导和发动下,每年都有单位和个人通过捐钱、捐物、义工服务等方式表达对这一“民心工程”的支持和对这些孩子的关心。
二、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助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信息缺乏对称性
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在现有的格局下,只有学生本人最清楚实际的困难情况,政策执行者对于学生的情况的分析都或多或少缺乏统一的标准,很难界定救助范围,这使得政策对象在很多时候呈现“模糊化操作”的状态,直接影响了政策效果。在调查中反映出的在标准把握上的一些难题,包括生源地证明失效、政策执行者凭感觉界定受助生、上报的家庭人均收入有水分等诸多问题。由于存在以上的一些模糊不清的情况,现实中经常出现政策执行主体确定的贫困生不贫困、真的贫困生没有发现的、有些助学资金被用来补贴家用,而且出现重复受助和助学盲点,产生“会哭的'孩子有糖吃”的现象。
(二)社会救助资源缺乏有机整合
目前,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的助学主体多头,部门救助标准各异,多头救助造成社会救助资源分散,增加救助成本,降低救助效果;救助时段过于集中,导致难以解决突发事件造成的贫困生问题;教育救助事业发展缓慢,社会捐助潜力未能得到有效挖掘,如五年来学校募集到各类资金、实物总价达2500万元,但是其中20xx万元主要来自于普陀山佛教协会,其他募集到的社会资金每年平均不足100万元;另外各部门掌握的资源无法整合,部门之间缺乏沟通联系和统一规划,使救助体系整体效应难以发挥,重复救助和遴选对象不准确的现象时有发生。共青团的“希望工程”和大学生助学、妇联的“春蕾计划”、民政部门的“慈善助学”、青基会的“芙蓉学子”、计生委的“关爱女孩行动”等扶贫助学项目,都需要适当调整救助范围和对象,通过有效整合各类救助资源,使更多的品学兼优但家庭贫困的学生受到资助,保证他们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三)受救助青少年心理问题不容忽视
青少年是个成长中的群体,他们在各方面都处于明显的过渡阶段,我们需要关注青少年的特殊性,他们处在生理、心理的全面发展期,他们有着很强的受尊重、追求平等和个性,追求知识的需要。救助政策应该满足这种需要而不是建立在破坏这些发展的元素之上,因此需要格外注意的是在救助资金到位的过程中是否也会产生影响青少年健康发展特别是心理健康发展等问题,未来可能会带来什么的问题,而政策的实施是否能够消除这些问题等等。我们在助学开展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不少受救助的青少年无感恩心、长期的贫困补助反而养成了很多青少年的懒惰和依赖心理,出现了因经济贫困造成的心理贫困“双困生”等现象。这就需要引起我们在政策设计时格外注意,要通过制度的设计来避免或者减轻这种影响青少年发展的副作用。
三、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助学途径的新探索
为进一步完善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的助学体系,笔者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分析思考:
一方面,建立健全助学机制,有力确保救助的覆盖面和救助金额能够逐年扩大。根据现有救助金规模和资助标准,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的覆盖面,确定救助准入标准,继续把低保家庭子女、低保边缘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子女、特困残疾人子女、特困职工子女等八类群体家庭子女,以及少数由于病、灾等特殊原因导致贫困的家庭子女纳为救助对象。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不是由政府完全包办各种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相反,政府、社会、公民的共治已成为当代重要的社会治理模式。我国政府社会管理的实践也已证明,政府全包的社会管理模式是不适当的。政力有限,而民力无穷,政府的责任就是要培养、提高社会的自治能力,通过建立各种制度、途径与方法,整合民间不同领域的力量,并将民间资源导入国家和社会发展之中,从而实现社会责任共担、国家持续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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