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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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篇1

各区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协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暖心行动”的通知》和《上海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市计划生育协会决定在本市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暖心行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暖心行动”,着力为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多方位、多样化的扶助关怀,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推动形成关怀关爱的良好机制和社会氛围;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推动扶助关怀工作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活动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到2025年,暖心行动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

以精神关怀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真情投入、用心关怀,引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走出心理阴霾,主动融入社会。

(二)规范发展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因地制宜,点面结合,有序推进,推动扶助关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注重实效

围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需求,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关怀关爱工作,力戒形式主义,着力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精准帮扶。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健全精神慰藉制度,提供精神关怀服务

1.建设暖心家园。组织实施好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暖心家园”示范项目。在全市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暖心家园”。各区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协会要指导各街道、乡镇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试点先行,逐步推广,通过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等途径,依托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邻里中心、老年人活动场所等,建立“暖心家园”,使其成为宣传服务计生特殊家庭的重要阵地,做到标识统一、规范管理、温馨服务,具体标准另行制定。各区暖心家园覆盖街道、乡镇的比例2020年达到40%,2021年达到100%。

2.开展暖心活动。以各街道、乡镇或者居(村)委为单位,按照“小型、分散、多样、就近、自愿”的原则,结合实际,组织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3.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心理健康素养。按照自愿原则,组织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检测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探索开展符合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特点、可接受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依托心理援助专业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服务平台,在计生特殊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或者重大变故等情况,根据当事人需要,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由具备资质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或个人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提供专业心理健康服务。

(二)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提供日常联系、生活关怀服务

1.落实联系人制度。各区计划生育协会要指导各街道、乡镇和居(村)委计划生育协会全面参与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组织动员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者、协会会员、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等与计生特殊家庭开展结对联系,保持经常联系,了解掌握情况,帮助排忧解难。

2.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建立完善计生特殊家庭走访慰问制度。在计生特殊家庭发生意外、重病、受灾、亡故等重大情况时,要及时开展走访慰问。逢春节、中秋等重要传统节日,要通过适当方式开展慰问和关怀工作。

(三)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形成多方参与工作模式

1.培养志愿者队伍。组建由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家庭医生、心理咨询师、律师、教师、大学生、团员青年、低龄老人、社会爱心人士等组成的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志愿者队伍。注重培养和吸收热心帮扶工作的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成为志愿服务的重要力量。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志愿者库以及服务管理平台,加强规范管理,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志愿者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

2.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构建“专业化、网格化、个性化”的计生特殊家庭志愿服务体系,通过“点对点”、志愿者结对等形式,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看病就医、紧急援助、法律服务等多种帮扶服务。

四、加强领导

市、区卫生健康委、计划生育协会和街道、乡镇要深刻认识新时期本市进一步加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施“暖心行动”作为改善和保障计生特殊家庭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实事项目来抓。

“暖心行动”由市、区卫生健康委和街道、乡镇统筹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具体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加强领导、协调和督导,整合各方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合力推进“暖心行动”有序有力实施,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市、区卫生健康委和街道、乡镇要落实“暖心行动”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可持续开展。

加强社会宣传,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群众性宣传活动、各类公益活动等,广泛宣传“暖心行动”的意义、效果和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篇2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

根据xx县委办公室《转发县“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光委办50号文]通知精神,为推动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广泛开展“生育关怀—光泽行”活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具体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生育关怀行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造福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性公益活动。本着发挥部门和团体优势,采取多种帮扶措施,解决广大群众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人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倡导社会公平、正义、互帮、互爱,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主要任务

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把更多的精力和财力用到关心计划生育家庭的生产、生活上。各村(场)、乡直各单位围绕“生育关怀行动”的“五关怀”内容(关怀困难的计生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关怀独生子女、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开展实施活动。

三、活动方式

各村(场)、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各项活动,扩大社会影响。一是紧急救助;二是经济帮扶;三是志愿者服务;四是亲情牵手;五是宣传倡导。

四、工作要求

1、关怀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

(1)“幸福工程”项目:各村要在11月底前按有关要求做好摸底工作,救助对象为农村有发展能力的贫困计生母亲,通过项目、资金、帮扶等措施,实现脱贫致富。

(2)特困救助项目:社会事务部门在发放救助资金、慈善救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和安排因受灾、意外伤残、疾病、丧失劳动力等原因,陷入困境的特困计生家庭,同时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帮助计生特困户家庭度过难关。

2、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乡卫生院要组织医护人员,经常深入村组,做好妇科检查,开展“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服务;为育龄妇女开展避孕节育检查服务,并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广泛宣传“优生、优育、优教”的`新方法和生育新型文化,切实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为提高人口素质发挥积极作用。

3、关怀独生子女户。各村(场)对独生子女户家庭的生产、生活要给予关心帮助,对独生子女的特困家庭要组织人员在生产、技术、信息上给予帮助,对个别困难户应采取特助特帮的措施使其摆脱贫困,落实好独生子女领证户新建密集式烤房每座增加补助100元的政策。

4、关怀女孩健康成长。各村(场)、学校对女童辍学的要动员其及时返校学习。认真落实“二女户”女孩中考升学加分制度,同时落实好“造福工程”的新建房“二女户”增加一个人补贴的措施。对纯“二女结扎户”的困难家庭,要优先给予考虑为低保对象,对特困户家庭,要组织人员给予帮扶。落实好县里对新建密集式烤烟房户增加100元的补贴政策。

5、关怀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各村(场)对长期从事计生工作的同志要多关心、爱护,给予生产、生活上的关照。对出现困难的家庭要给予资金、劳动力等各方面的照顾。

生育关怀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关心和扶持,才能使计划生育工作走上正常轨道,不断走向新的水平。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计生协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暧心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服务网络和群众工作优势,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县卫生健康局、县计生协会决定在全县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暖心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暖心行动”工作,建立计生特殊家庭长效帮扶工作机制,巩固帮扶活动阵地,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服务,让计生特殊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的关心和关怀。各镇办、村 (居)计生协会扎实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关爱工作,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的扶助工作制度,继续开展好一对一的联系帮扶制度、工作高效、活动丰富的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精神慰藉”与经济扶助相结合。开展精神慰藉的同时,继续落实计生特殊家庭的“六免一补”工作内容,针对计生特殊家庭实际需要,既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抚慰和心理疏导服务,通过文艺联谊、政策宣传、健康讲座等活动,引导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走出心理阴霾,主动融入社会;又要把“六免一补”的具体措施兑现到每一个特殊家庭,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二)注重“关怀帮扶”实效。围绕计生特殊家庭实际需求,加强协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提升帮扶能力,对计生特殊家庭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关怀帮扶工作,为他们办实事,解忧愁,使基层计生协会组织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贴心人”。

三、主要任务

各镇(办)卫计办、镇计生协要加强与财政、民政、卫生院等部门的协调合作,组织落实“暖心行动”的具体工作。

(一)突出精神慰藉重点,提供精神关怀服务。

一是帮助扶助对象摆脱困境。镇村基层协会要不定时的组织骨干会员开展精神慰藉活动,采取上门陪老人拉家常,洗衣服、被褥等方式,让他们感受到一份亲情的温暖,从而达到情绪稳定、减轻悲伤,引导他们走出心理阴霾,重新融入社会。

二是引导扶助对象快乐生活。注重快乐引导,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镇村(居)协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利用每年和、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扶助对象开展生日陪伴、交流联谊、兴趣发展、文艺表演等集体娱乐活动,让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走出家门、再交朋友、解开心结、快乐生活。

三是鼓励扶助对象展现自我。在扶助对象之中开展爱心传递活动,引导他们进行自我服务。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当中一些有爱心、有能力、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的人员,纳入到帮扶的组织工作当中,使他们由“受助者”转变为“援助者”,发挥他们自我向上、自助互助的作用,成为正能量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二)完善走访慰问制度,落实生活关怀服务。一是完善“一对一、多对一”帮扶联系人制度。村(社区)两委会对计生特殊家庭实行结对帮扶制度,持续落实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其日常生活管护,并帮助其安排好日常生产、生活;一旦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联络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村(社区)、镇(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并由村(社区)、镇(街道办事处)对其进行紧急救助。同时县卫健局负责为计生特殊家庭联络员落实每年600元报酬。镇村计生协会要加强对联系人的职业道德培训,确保特殊家庭成员生活、生产扶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节日关怀。镇办协会要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统筹安排计生特殊家庭的走访慰问活动。每逢传统节日,都要组织对扶助对象集中开展走访慰问和“送温暖”活动,与扶助对象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要,保证每年端午节、春节每户发放慰问金各300元,每户发放春季生产补助资金1000元,为他们的幸福生活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是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计生特殊家庭夫妻在县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启医疗卫生绿色通道,救助帮扶对象就医时可凭借《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证》和参合、参保有关证明材料,享受优先挂号、检查、住院、治疗等服务;住院医疗费用由县合疗、医保单位按照当年政策实行“直通车”报销,纳入“一站式”结算。帮扶对象住院医疗费用自付合规部分,凡达到当年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其余部分由县民政局承担;未达到当年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全部由县民政局承担。全面实施免交合疗,免费就医,免费入住敬老院。

(三)强化保险保障机制,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一是确保现有保险保障项目的落实。加强镇村协会与保险业务机构的沟通协调,做好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疾病、住院护理保险被保人出险的受理及理赔工作,把好事办好、办实。二是扩大现有计划生育综合保险。在省计生协会已购买住院保险的基础上,县卫健局、县计生协会又为每一位特殊家庭成员购买一份意外保险,帮助他们减轻在生活、医疗、意外等方面的压力,有效增强意外风险防御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卫计办、计生协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协商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的深入推进帮扶工作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狠抓工作落实。基层计生协要把“暖心行动”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立足实际情况,与民政办、镇卫生院联合,开展多种形势的春节慰问活动,让特殊家庭成员过上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三)积极宣传倡导。活动开展后,各镇办要及时总结上报工作经验和做法,收集好“暖心活动”开展的图片,于20xx年元月25日将活动总结及图片上报县计生协会办。利用网络媒体广泛宣传活动实效,吸引社会各界重视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宣传扶助工作中的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

(四)确保帮扶实效。镇办计生协在开展活动中以计生特殊家庭实际需求为切入点,解其所难,帮其所困,用真情给予温暖,用行动提升特殊家庭的幸福指数,做到政府关怀“暖心”,协会倡导“贴心”,社会帮扶“热心”。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篇4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计生协办公室《关于开展“暖心行动”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1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江西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暖心行动”实施意见》,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精神慰藉、生活、健康、养老等方面的服务。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暖心行动”,倡导全社会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多方位扶助,让计生特殊家庭感受到关爱和温暖;完善扶助政策及工作机制,使关怀扶助工作更加规范、制度更加健全、活动更加丰富。2020年,扶助工作基本覆盖全省,各级计生协普遍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工作;到2025年,实现关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基本要求

(一)突出重点。以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为帮扶重点,多形式、多方位开展服务,引导计生特殊家庭成员走出心理阴霾,重新融入社会。

(二)联动实施。以全覆盖为基本目标,广泛动员各级计生协力量,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协会实施、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规范发展。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点带面,加强工作评估和经验推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妥推进,推动扶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注重实效。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对象需求为出发点,真情投入、用心关怀,倾力实施,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花拳绣腿做表面文章,确保工作取得实在成效,使计生协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贴心人”。

三、主要任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指导,计生协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等四项制度,把计生特殊家庭日常关怀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精神慰藉制度,提供精神关怀服务

1.加强心理援助服务。各地要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大专院校和社工等专业机构中,吸收热心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工作、有相关专业专长的人员,组建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关怀团队,负责培训和重点个案辅导工作。开展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辅导,开通心理援助电话热线,指导集体联谊活动等。

2.建设“暖心家园”。各县(市、区)加快“暖心家园”示范点建设。鼓励各地筹集资金、整合资源,在计生特殊家庭较多的社区,依托会员之家、家庭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打造标识统一、管理规范的“暖心家园”,作为计生特殊家庭联谊交流和其他服务活动的主要阵地,并按照《中国计生协“暖心家园”指导手册》要求进行管理运行。

3.开展交流联谊活动。结合当地实际,每年组织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联谊交流活动1-2次,搭建互助平台。联谊交流活动要从计生特殊家庭的实际需要出发,精心策划,简便易行,如集体生日会、节日联欢、文体兴趣班、爱心公益活动等形式。

(二)建立健全走访慰问制度,提供日常联系、生活关怀服务

1.认真落实联系人制度。落实联系人制度,即在落实一名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和一名村(居)委会干部作为联系人的基础上,由村(居)计生协会秘书长、村(社区)小组长、签约医生,每户计生特殊家庭指定的一名亲友或邻居组成联系小组,与计生特殊家庭开展“多对一”结对联系,实现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全覆盖。联系人要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计生特殊家庭保持经常联系,了解掌握情况、疏导化解矛盾、及时排忧解难。

2.开展走访慰问。建立财政投入、社会募集等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建立走访慰问制度,组织开展元旦、春节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协调有关部门在组织慰问困难群众中要把计生特殊家庭纳入其中,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做到“三必到”,即重大疾病必到、重要节日必到、突发事件必到。

(三)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形成多方参与工作模式

1.组建志愿者队伍。整合社会资源,组建由计生协会会员、心理咨询师、律师、医生、爱心人士等参与的志愿者队伍。注重培养和吸收热心帮扶工作的计生特殊家庭骨干成员,成为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发挥影响、带动和示范作用。

2.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发挥各自专长,开展“点对点”“手拉手”“心贴心”亲情关怀活动,构建专业化、网格化、个性化的志愿服务体系,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心理援助、生活照料、看病就医、权益维护等多种帮扶服务。

3.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孵化和培育专业服务计生特殊家庭的社会组织,加强与信誉良好的公益组织合作,形成更具专业性的社会服务力量。

4.做好计生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加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开通问诊电话热线,确保签约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四)建立健全保险保障制度,减轻群众后顾之忧

1.加强计生特殊家庭保险保障。继续组织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

2.拓展养老服务。积极为计生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协调落实居家、社区、敬老院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普及疾病预防、慢病防治、安全教育、老人护理等知识,融入“健康江西”行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组织志愿者、社工或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为困难计生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

四、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计生协会要充分认识开展计生特殊家庭暖心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施“暖心行动”作为改善民生、推进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力争党委政府重视以及财政、民政、人社、住建、医保、教育、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支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合作机制,共同推动任务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层层压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计生协的主体责任,县级要重点承担“暖心行动”的具体实施责任。要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完善政策措施,将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对计生特殊家庭排查摸底,建档立卡,制定针对性的扶助措施。

(三)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暖心行动”可持续发展。整合协调社会各方资源,募集更多资金,凝聚更多爱心力量加入“暖心行动”,可从省计生协下拨各地生育关怀经费中挤出一定资金用于“暖心行动”。

(四)加强宣传指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QQ、微信等新媒体、群众性宣传活动、各类公益活动等,广泛宣传“暖心行动”的意义、效果和感人事迹,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的良好氛围。注重发现、培养工作中的典型,通过总结、推广他们的先进做法,带动面上工作开展。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暖心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篇5

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直各相关单位:

我市于20xx年承担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工作以来,经过两年的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失独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试点工作,帮助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实际困难,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并以此推进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现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卫计委办、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以及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重要意义 

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大力支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实现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做出了无私奉献。但是,部分计生家庭因独生子女死亡成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独家庭),急需得到政府、社会的关爱和救助。为此,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多方关怀”的帮扶体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养老、医疗服务以及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服务,逐步建立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成为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特殊而紧迫的任务。 

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行人文关怀、精神帮扶、经济救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人口计生系统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的有效途径,是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内容要求。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既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又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对计生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关系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切身利益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力量,围绕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优惠政策,并通过组织公益服务、实施资金扶助和提供经济援助、精神抚慰、人文关怀等,多方位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逐步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救助长效机制,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得到有效帮扶,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家庭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三、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对象

户籍在许昌市,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四、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主要任务和形式

(一)生活关怀

1、提高特别扶助标准。统一城乡标准,将独生子女死亡,女方年龄49周岁以上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80元;女方年龄48周岁以下的夫妻的生育关怀抚慰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

2、开展紧急救助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重大灾害等意外事故,或生产生活出现重大困难时,要及时给予关心和救助,帮助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每年新增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要第一时间开展紧急救助服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

3、开展帮扶救助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对农村居住危房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帮助改善住房条件;协调有关部门,对有第三代且年龄幼小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或免费安排幼儿园或小学等。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4、开展定期慰问服务。在“双节”“母亲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送去必要的生活用品和慰问金,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

5、开展走访慰问服务。在平时工作期间或非节日期间,开展上门走访慰问服务活动,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

6、开展保险保障服务。给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每年办理一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提供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中国人寿许昌分公司。

7、开展创业就业扶持服务。各地要优先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实施创业就业培训,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促进其就业;协调农业部门按小额贴息贷款申办程序,优先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安排小额贴息贷款。同时各地要发挥生育关怀基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扶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创业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计生协。

8、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遭遇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的,各地要积极帮助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二)精神关怀

1、开展结对帮扶服务。以户为单位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实行定领导、定人员、定对象、定时间、定内容的“五定一包”工作制度,进行“一对一”帮扶。组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朋友、邻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积极分子和协会骨干会员、志愿者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手拉手”、“一帮一” 结对联系帮扶关系,开展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亲情牵手”活动,经常上门开展服务,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减少他们的孤独之感。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团市委、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

2、开展心理疏导服务。组建一支由社工师、心理咨询师、医师等组成的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定期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心理疏导、干预和讲座等活动,引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尽快走出心理阴霾,融入社会。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

3、开展文化娱乐服务。组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各种各样有益身心健康的联谊、交流、户外踏青、文体比赛等活动。鼓励热心、有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参与到帮扶活动中来,开展同伴交流、鼓励互助等活动。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文化局、市体育局。

(三)养老关怀

1、开展生活照顾服务。通过组织志愿者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定期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送餐、陪同就医、康复护理等服务。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2、开展养老帮扶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对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人员优先安排入住政府兴办的养老机构;对能生活自理的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根据其意愿,协调解决继承人等问题,解除他们的养老后顾之忧。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探索尝试虚拟养老院、紧急呼叫按钮等居家养老帮扶模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3、开展临终关怀服务。积极探索开展临终关怀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失能或部分失能的,且没有明确继承人的,在临终危机时刻,村(居、社区)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解决监护人等问题,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看到希望,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解除他们临终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司法局。

(四)健康关怀

1、开展健康宣传服务。积极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组织专业人士、志愿者为目标人群开展健康生活理念、方式等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引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树立积极、阳光、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

2、开展健康保健服务。协助街道、社区卫生机构等部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健康检查和保健服务;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人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要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随访和健康指导。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开展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医院开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便利的就医条件,对患有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给予医疗救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家庭医生制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再生育关怀

1、开展再生育帮扶服务。详细掌握符合生育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情况,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夫妻双方意愿,主动帮助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再生育技术咨询、助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帮助尽早实现再生育愿望。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市卫生局、市计生协。

2、开展收养帮扶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收养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根据夫妻双方意愿,优先安排收养福利机构儿童,帮助尽早实现收养愿望。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

(六)宣传引导关怀

1、开展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地方相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救助有关政策和规定,监督政策落实到位。倡导地方政府出台具体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政策措施。引导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合理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和意愿。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人口计生委、市计生协。

2、开展安全宣传。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和防骗防盗等宣传,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保护老人和儿童不受伤害。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开展舆论宣传。通过媒体、宣传板报、宣传品等形式,开展社会舆论宣传倡导,号召全社会关心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经验和效果的宣传,向社会传递正能量。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新闻媒体。

五、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以各级政府为主导,人口计生部门牵头,财政、卫生、民政等各部门密切配合,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为主体,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实施。各级要充分认识实施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重要意义,并将亲情牵手暖心行动作为民生项目的重要内容。市级成立由主管人口和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具体实施细则,成立领导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加强资金保障

根据我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目标人群)规模,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给予了项目经费支持。市计生委、计生协将根据各县(市、区)目标人群的数量,给予各地一定数额的项目经费支持。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给予一定数量的财政配套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确保项目经费的专款专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每年将聘请会计事务所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是实行项目管理。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亲情牵手暖心行动,实行项目管理,计生协为项目管理单位,具体工作由计生委、计生协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年度实施方案执行。项目以日历年(1—12月)为一周期,年度项目结束后,要重新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方案。同时,各县(市、区)要做好年终项目工作的评估和验收工作。二是建立目标人群档案。各县(市、区)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全市统一的目标人群档案和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建立规范的目标人群帮扶档案和活动档案,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报告情况,及时反馈信息。三是建立“莲花暖心家园”。在全市按照“三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同一目标)的要求,建立推广“莲花暖心家园”关爱模式。各地要根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数量和需求,建立“莲花暖心家园”阵地,在农村可依托“会员之家”等场所,组建志愿者队伍,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在城区可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民政日间照料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等场所,建立“莲花暖心家园”,组建莲花暖心服务中心和莲花暖心志愿服务队,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

(四)加强部门协调

各级要协调相关部门联合互动,有效整合部门政策资源,做好相关政策和配套保障措施的衔接,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及时协调解决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的影响,并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等作用,通过倡导、引导、发动等方式,组织开展免费咨询和公益性服务,为暖心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五)加强督导评估

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关系民生,关系社会和谐,惠及特殊群体的切身利益,影响深远。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亲情牵手暖心行动的督导,规范暖心行动的程序,督促有效运作。各地每年要通过问卷、随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动态跟踪项目实施效果,并在年底前开展项目工作自评,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工作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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