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报告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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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报告分析了灾害类型、发生原因及影响,提出了防范措施和应急响应建议,旨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地质灾害报告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地质灾害报告

地质灾害报告 篇1

按照镇防汛指挥【】10号《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水库度汛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督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校,村小学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对我镇小学对6个学校的地质灾害山洪隐患点开展排查工作,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九甲镇中心小学现有学校6所,全镇在校学生1234人,教师96人。就全镇所有学校而言,存在山洪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是中心完小,甸坑村小学。中心完小是镇沅县41个重点地质灾害监测点之一,山洪灾害隐患较大,雨天学校上方山洪水来源广,水路长达到一千多米,山洪水大部分流经、冲击学校围墙外防洪沟;且中心小学地质结构较为复杂,土质结构松散,属于地质局部沉降带。

甸坑村小学地处农田中央,地质松软。学校于xx年4月26日开始的地质灾害进行应急治理。因近期雨量大,雨天时间长,目前工程没有竣工。甸坑小学主要灾害为治理区域滑坡,山洪水威胁特别大。

文岗村小学、果吉村小学、和平村小学、勐真村小学山洪地质灾害威胁不大,但是对于防范工作不可掉以轻心。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山洪害防治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加强领导。我校行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将每所学校的山洪、地质灾害患点明确到村小学负责人,成立监测小组,明确,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应急调查等防治措施。

二是制定防治方案、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地质、山洪灾害监测方案。

三是加大宣传、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通过张贴宣传画、班队会、地质灾害逃生避险演练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加大地质灾害、山洪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减灾、确保一方平安。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校师生防御地质、山洪灾害意识还不够强。部分师生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心理。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人员的指导,对地质灾害发生规律等知识不深,预报预警能力不强,监测工作全靠土。

二是群测群防基础薄弱。学校属于特殊群体集聚区域,防灾抗灾能力弱。

三是山洪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缺乏。近年来,行政对中心校、甸坑小学的山洪地质灾害治理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修建防洪沟、挡墙。但是,由于需要治理的区域广,占线长,目前任然没有完成有效治理,急需各级政府部门给予支持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防灾抗灾意识。

二是健全监测制度。充分发动师生共同参发现隐患,学校治理隐患。

三是积极向党委政府、上级主管汇报,争取资金,立项治理危险区域,从根本上解决山洪地质灾害威胁问题。

地质灾害报告 篇2

尊敬的领导:

我谨代表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社区居民,向您提出一项紧急而重要的申请——地质灾害除险加固工程。我们的家园正面临着严重的地质灾害威胁,这不仅危及到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影响了社区的和谐稳定。因此,我们迫切需要得到您的支持与援助,共同开展地质灾害除险加固工作,确保我们的家园安全无虞。

我们所在的'社区位于山区,地势陡峭,降雨频繁。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地质灾害频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时有发生。这些灾害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还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保障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急需进行地质灾害除险加固工作。

针对地质灾害的除险加固工作,我们计划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灾害隐患点,并制定详细的除险加固方案。其次,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发展动态,为除险加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加强社区居民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最后,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援助,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

地质灾害报告 篇3

一、加强地质灾害日常巡查、监测工作力度

进入后,各村、中小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单位要针对地质灾害多、易发的特点,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落实好防灾责任人,明确灾害部位防治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工作,特别在主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区、医院、敬老院、民房等人员聚集区域进行排查巡视的密度,密切关注灾害点的变化情况,按要求做好记录,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责任和监测人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人、监测人切实履行职责。

二、要立即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各村、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对所有的地质灾害点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点逐一排查,不放过每处危险点,不漏一组一户,特别是可能威胁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房等人员聚集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镇幼儿园地质灾害排查情况由范镇、九源中心小学负责排查上报),排查安排雨天,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项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及时响应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时,要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发生地村委会和单位要及时上报灾情、险情信息的同时,积极疏散危险区域的人员,组织当地群众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地质部门并组织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灾害现场调查,监测灾情,根据险情和地质灾害具体情况提出应对方案,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防止灾情扩大和蔓延。尤其是主各村、单位要严肃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生灾情险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于瞒报、漏报、迟报灾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地质灾害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有所上升的趋势。为了避免和减少因不合理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引起的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活和财产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市地质灾害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实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依法依规规划好山区村、组建设和农民建房选址,要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禁止高陡切坡建房,特别是学校和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工程建设选址,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止灾害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加大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地质灾害报告 篇4

收悉《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我县前期已有的x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和措施、已治理工程的维护、泥石流沟道及拦挡坝的清淤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工作,现将“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思想认识“回头看”

本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理念,坚持“以防为主”、“全力防”的战略方针,以推动地灾防治体制机制和指挥体系的高效运作。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为基本准则,以“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政治责任,并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全力做好源头防控工作。于汛前和汛期中对全县11个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并与近期对其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对各镇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和应履行的.职责是否到位、具体可行的年度防灾方案和避灾措施是否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人是否落实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强调了重点,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工作的推进。

二、注重实效,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

(一)落实防灾责任和防灾措施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协同“一对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省岩土工程公司)对全县前期已有的129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落实情况,核查了各隐患点的“一表两卡”发放情况,并逐点划定了危险区进行应急演练,检查各镇隐患点防灾措施情况及重要隐患点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全面检视了监测预警网络情况,对于部分隐患点更换了监测人或监测人手机号的立即更新隐患点台帐并及时上传至省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二)核查新增隐患,对变形加剧的隐患进行再排查

在前期排查过程中未发现新增隐患点,对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中发现的35处变形加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再次排查,对其中变形情况特别严重的灾害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及时避让,如“镇乡政府后不稳定斜坡”、“镇村黄草滑坡”、“镇村水缸下滑坡”、“镇村小寨整体滑坡”以及“镇村槽上不稳定斜坡”。

(三)加快隐患销号和跟踪关注

目前正积极配合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无威胁对象销号工作,后期将针对销号点进行现场逐点核实。

(四)积极推进维修加固、泥石流清淤工作

目前针对受州“8·20”特大暴雨山洪泥石流影响受损的4处泥石流沟(镇泥石流、镇泥石流、镇村1组沟泥石流和镇泥石流)正在进行修复加固工程施工,对已淤积的拦挡坝正在抓紧时间清淤腾库。截止目前镇泥石流维修加固工程、镇泥石流维修加固工程已全面完工,镇泥石流和镇村1组沟泥石流两处维修加固工程因受汛期强降雨影响,导致沟道水流量过大,完工时间预计推迟至20xx年11月中旬。

(五)做好预警系统的维护,保证预警系统的高效运行

协同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6月中旬完成对我县217处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仪器全面核查,并对已受损、下线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截止目前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预警仪器上线率已超过90%,预计到6月底上线率达到100%。

(六)做到“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

6月5日州原乡政府后山不稳定斜坡安装的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反馈出异常形变数据,平台自动发布蓝色预警,提醒当地加强巡查;6月9日下午16:40时,变形速率明显增加,平台自动发布橙色预警,提示斜坡变形达到预警阈值。值班调度员立即将预警信息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专职监测人员,当地迅速组织坡体下方受威励的原乡政府、派出所及2户农户共22人全部转移避险。此次成功预计并提前避让得到的省自然资源厅的高度认可,并刊登上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专刊(第5期)。将继续以此为基准,坚决做到“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扎实做好隐患避让工作。

三、突出风险,开展隐患风险“回头看”

于汛前同省冶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重点场镇、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地质灾害风险较高的公路、铁路、桥梁、景区、学校等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重点核查,并于近期对其开展了“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落实了防范责任,确定了防治措施,明确了预警方式。

四、齐抓共管,开展问题短板“回头看”

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立了专门的检查小组,对全县各镇、各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于汛期开展了专门的诊断性检查,目前“回头看”接近尾声,预计7月10日前全部完成,并对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台账管理,确保地灾防治方面的问题逐一整改。对重点场镇、重点区域、地质灾害在建工程在防灾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及时开展了“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死角。

五、严明作风,开展工作落实“回头看”

针对地灾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不定期“回头看”工作,针对工作部署安排是否落地、是否抓紧抓细抓实,由局班子综合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形成台账管理,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报告 篇5

根据区会今年的工作安排,6月初,农经工委组织部分区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葛久通的带领下,对我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平田乡天灯洋地灾点搬迁工程和北洋镇前蒋村地灾点加固工程,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征询了部分区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浙中沿海,经常遭受台风暴雨侵袭,西部为丘陵山地,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到平

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73%,目前,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的、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山体滑坡等隐患点33处,分布于9个乡镇、街道的29个村,直接威胁170户567人的生命和285间民房的安全。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健全组织建设

经过多年完善,全区上下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成立了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和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国土部门成立了由局长任总指挥的临灾应急指挥中心,下设技术指导抢险组和后勤保障组,基层国土所相应建立汛期应急救援中队;相关乡镇、街道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相关村建立了监测体系,确定监测责任人和常年监测员。

加强宣传培训

宣传方面:利用全国土地日、防灾减灾日、走村入企等活动宣传地灾防治的重要性;制作“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乡镇、村民手中,让老百姓更加直观地了解如何防灾避灾;在地灾点的醒目位置设立地灾警示牌,标注地灾点的具体位置、影响区域及逃生路线等。培训方面:今年4月份,组织全区130多名监测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培训会,邀请专家来上课,并部署防治任务。

强化防范措施

加强监测系统、预警机制建设。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中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区划,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自动站,加密观测点上降水、风力等情况,在富山和上郑两个站增加了土壤水分观测。气象部门根据上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以及未来降水预报,结合本地自动站加密观测资料,会同国土部门对比地质灾害防御区划图,对黄岩本地的地质灾害等级进行预报。同时,配合省气象局工作,确定地质灾害临界面雨量,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

建立汛期防治制度。每年的防汛期,我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部门建立了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检查、汛期值班、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防治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门均要求规划对象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加大治理力度

区财政今年安排地质灾害点工程前期经费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80万元,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项目100万元。区国土部门本着宜搬则搬、宜治则治的原则,20__年以来,通过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村的共同努力,累计搬治群众1015户3564人,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12处,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32处。同时,国土部门每年积极向省国土厅争取地质灾害搬迁专项用地指标,用于地灾点的安置用地报批,去年争取到39亩指标,基本解决了地灾点的搬迁安置用地指标。20__年,我区成功申报省第一批《农村山区野外调查与评价》试点,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0万元。

二、存在问题

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调研组通过此次调研中的'所见所闻进行认真梳理,现将存在的问题概括如下:

部分群众思想上还不够重视

部分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麻痹心理,认为几十年居住的地方一直没发生过地质灾害,必定安全,对地质灾害的突发性、危害性及防患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调研中,有人大代表反映在地灾点人员转移过程中,群众不配合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西部山区有些农村建房、景区建设等,事前没有将地质灾害评估纳入审批的程序,从而产生一些人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

由于我区地貌的原因,西部山区防治区域较大,遭遇强降雨很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经地质专家调查确认,位于山区村民居住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3处,在非村民居住区,富山至决要、头陀至宁溪、北洋至上垟、北洋至平田、屿头至白石公路以及山区其他低等级公路,浙东十八潭、富山大裂谷、划岩山等旅游景区,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极易发生崩塌、滑坡现象,威胁车辆、行人、游客的安全。此外,建于山边坡脚的个别校舍、厂房、教堂、寺庙,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

抗灾救灾能力不足

一是限于政府财力,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缺口仍较大,一些防治项目经费一时无法落实或仅部分落实。如此次实地察看的上垟乡沈岙岭道路边坡加固工程,预算为200万元,还未得到全部落实。另外,地灾点群众搬迁补偿标准参照高山移民的政策,由于地灾点的村民大多经济比较困难,建新房的困难很大,导致搬迁工作开展缓慢。

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监测管理人员不足,且人员变动大,业务水平难以持续提高。

三是监测设备不足,难以做到全面监测。

三、几点建议

我区地质灾害量多面广、稳定性差,山区新的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调研组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报告 篇6

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关于开展主要江河沿线水电站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调研督导的通知》(云地灾指办【20xx】1号)和《曲靖市能源局关于开展主要江河沿线水电站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对照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无安全事故

按照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求务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靠前指挥,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强化地质灾害防控责任,遵循“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落实防灾责任,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地灾防治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突发险情处置机制,落实防灾减灾措施。

二、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巡查

我局及时将上级的文件精神贯彻传达到局属各科室,要求各科室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巡查,重点核查,不留死角。按照局领导的要求,独木水库发电站站长带领全站职工,对一、二级电站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暂未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对一、二级电站之间输水渠道进一步加强了地灾隐患巡查、排查,输水渠道虽沿山修建,但山体植被良好,暂未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大坝安全是水库管理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大坝安全管理,我局工作人员每日观测大坝水位,依次计算出库容、入库流量、出库流量等数据,通过量筒读出降雨量,在第一时间把水情、雨情数据汇报给防汛调度科,同时在记录表上做好书面记录。与此同时,对大坝周边进行巡查。携带水库移动巡查大坝APP先检查坝顶排水沟是否通畅;沿着溢洪道观察河道泄水情况;观察坝体渗流情况,比如三角堰的.渗流忽然变得浑浊,应立即向防汛调度科汇报;沿着马道检查大坝坝坡是否出现裂缝,纵向和横向排水沟是否堵塞。巡查结束后用巡查APP上传水情、雨情和巡查相关照片。经巡查库区内暂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我局对库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再排查,及时掌握了库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为监测防治工作开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基础。

三、落实预防措施,全面加强防控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测、预报、预警、速报以及日报、周报、旬报和月报工作制度,健全群测群防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防灾避灾救灾体系。二是把已经建立的汛期值班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实行24小时监测值守,并做好值班记录。切实抓好地灾防治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三是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避险、救灾意识。积极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普及防灾避灾意识,增强了群众避灾应急能力。

四、深入基层一线,狠抓督查落实

汛期来临前,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都会对各涵闸,一级发电站、二级发电站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汛期内,各科室严格遵守汛期值班制度,实时观测水情,加大巡查力度,在每次大雨、暴雨、大暴雨来临前后,进行再次排查,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防汛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逐一排查,水电站按照“水电站安全生产量化检查考核表”进行逐一对照检查,定期对发电输水渠道进行巡查,清理。避免杂物进入发电设备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对发电机组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对已出现过事故的机组随时进行监控,及时处理故障,确保安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安全的重要性,保障独木水库工程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工程效率。

地质灾害报告 篇7

一、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一)县国土房管局职责

1.负责县境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会同县建委、水务局、交通局、市政局等部门和各街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灾方案和应急预案。

3.指导各街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指导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

4.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灾害调查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意见。

5.组织专家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责任鉴定,认定责任单位。

6.负责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对违反《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强制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1.落实本街镇地质灾害防治专管人员(非国土所人员)和防治经费。

2.负责本街镇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建立本街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并组织实施,签订防灾责任书,落实本街镇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

3.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制度、预案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地质灾害“三查”制度、灾害登记建档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各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负责贯彻落实县政府防灾方案和预案,组织辖区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要求快速报告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

5.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核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账,落实各灾害点的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汇总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数据,定期上报。

6.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治理和受灾户搬迁避让,对治理和避让项目逐一登记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县建委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对县城、街道办事处、建制镇和独立工矿区已建、在建项目的地质灾害的预防和监管工作,加强对高切坡和深填方的管理。

3.负责对需要实施爆破、挖方、填方、削坡等容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进行监督,责成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

4.负责对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及时制止违规或不作为行为,责成项目业主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安全。

(四)县水务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对水利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防止水利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3.负责组织开展对小一型及以上水库、河岸等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地质灾害隐患。指导各街、镇加强小二型水库、山坪塘及引水渠道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设施的防渗工作,防止水利设施渗漏水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五)县交通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对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防止交通建设引发和加剧地质灾害。

3.负责对县管公路沿线、码头等地质灾害的排查、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隐患。

(六)县市政局职责

1.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对涉及市政公用设施的地质灾害进行排查、巡查,及时消除威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

3.负责对垃圾场的监测防范工作,防止垃圾场发生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七)县煤管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监督煤矿企业按经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进行开采,留足保安煤柱,防止因开采不当引发的地质灾害。

3.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由采矿引发的或威胁其生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工作。

4.督促煤矿企业加强矸石山的安全监管,防止矸石山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八)县安监局职责

1.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监督非煤矿山企业的开采行为,防止非煤矿山企业的开采活动引发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开展由采矿引发的或威胁其生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治理工作。

3.督促非煤矿山加强弃渣场的安全监管,防止弃渣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九)县教委职责

1.负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专(兼)管人员和防治经费。落实本系统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点监测人,建立本系统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立防灾预案等各项防灾制度。

2.负责组织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3.负责加强教育工程建设管理,防止施工引发地质灾害。

4.负责组织治理因教育工程建设施工引发的地质灾害。

(十)县民政局职责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及时核查灾情,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房屋搬迁,落实救灾救济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生活。

(十一)其他有关部门职责

县财政局、县救灾办等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及时到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在发生地质灾害后要及时做好灾民救济、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县气象局要切实做好气象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各镇国土所职责

1.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地质灾害点的防灾预案。

2.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搞好每年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培训,宣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策法规。

3.地质灾害灾(险)情发生后,会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及时到现场勘察,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并协同落实;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4.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搞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的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并建立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和防治档案。

(十三)村(居)职责

1.协助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地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贯彻落实县、街镇地质灾害防灾方案和预案。

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协助街镇政府确定群测群防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

4.负责组织开展群测群防监测工作并对监测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人、定点、定时进行对地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检查,分析上报监测情况。

5.负责督促检查监测设施保护和监测点记录上报工作。

6.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十四)企事业单位职责

1.负责本单位地域内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作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人、定点、定时监测工作,落实“三查”制度。

3.负责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预报信息。

4.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群测群防监测人,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同时抄送主管部门。

(十五)监测人员职责

1.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时、定点监测工作和宏观巡查工作。

2.负责监测设施的保护与管理,并做好监测工具和仪器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3.做好监测记录和巡查记录,定期分析上报监测资料,做好原始监测记录的保存。

4.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预警信号疏散危险区内群众;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体系

各街镇和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以下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

(一)防灾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街(镇)主要行政领导、行业监管部门主要领导、村组长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为各级群测群防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各街镇及各部门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街镇各部门的地质灾害专(兼)管人员及监测人为具体责任人。

每年4月30日前,县政府与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各街镇与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各监测责任单位及监测人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书,将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灾责任体系。

(二)预案制度

每年4月底前,县国土房管局要完成全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各街镇要完成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完成本系统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报县国土房管局登记备案。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主要灾害点的分布,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等。

重点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包括: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与范围,监测责任人,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报警方式、人员与财产转移路线、应急通信保障、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应急方案、应急机构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应急救助物资的准备等。

(三)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为保证防灾信息的畅通,每年4月30日前,各街镇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建立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汛期值班安排表报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同时发到下级有关单位。

值班表应明确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领导、值班人员,白天和夜间值班电话、传真和手机号码。值班电话应对外公布。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接到灾情或险情报告后,立即向领导报告并作相应处置。

(四)灾情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后,各街镇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按照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的原则,尽快将灾(险)情报告县国土房管局,同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包括:

1.在24小时内提交速报报告。根据已获得信息,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类型,并尽可能说明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同时报告所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应急调查结束后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位置,包括街(镇)、村、社、小地名等;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引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五)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度

为了让各级防灾人员、监测人和受灾对象随时掌握灾害点的具体情况、监测手段、临灾判断识别方法、应急疏散转移要领和应急救援报警处置等识灾防灾知识,确保基层防灾人员、监测人和受灾对象能在临灾时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快速报警和正确处置灾情险情,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在汛前排查后,必须填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防灾工作明白卡为一点一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避险明白卡为一户一卡,发至受灾害威胁的受灾户,并在发放时向受灾户进行宣讲。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均须同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对汛期及汛后新发生的地质灾害,均应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六)灾害登记建档制度

为掌握本区域内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地质灾害治理、搬迁避让等工作情况,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每年均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及防治情况逐一进行登记,搬迁避让和治理工程分别逐一填制备案登记卡,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和避让治理台帐,将上述台帐分别报街镇、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时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县国土房管局汇总后建立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台帐和避让治理台帐,报县政府。

(七)群测群防宣传培训制度

各街镇和各行业监管部门在每年汛前,对防灾管理人员、地质灾害所在地的村居、社长以及监测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知识培训,以提高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能力,并将培训情况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八)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三查”是指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各街镇和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开展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核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及时落实专人监测,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并将排查和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及县国土房管局,重大隐患要报告县安监局。

(九)地质灾害防治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各街镇、各部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的各种文件、地质灾害隐患点台帐、检查记录、地质灾害监测资料、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搬迁避让备案登记卡、治理工程备案登记卡、图片影像资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计划和总结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本地本部门地灾防治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系统性,以备查阅。

三、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规范地质灾害处置程序

1.新发生地质灾害或原有地质灾害变形加剧

(1)受灾户或监测人及时报告、预警,组织疏散并向村居社报告;

(2)村居社干部迅速赶到现场,采取临时措施,防止险情扩大,同时报告街镇;

(3)街镇迅速组织人员与国土所人员赶赴现场勘察、指挥紧急避险,调查核实灾情,同时速报县政府和县国土房管局;

(4)一般灾(险)情,县国土房管局人员到场勘察,分析灾(险)情发展趋势及危害性,提出处置意见,由街镇或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落实,县国土房管局登记备案并向市国土房管局报告;

(5)灾(险)情较严重,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场,按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预案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报告。

2.监测

(1)开院坝会,确定监测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定点定时监测,做好监测资料的分析整理;

(2)确定立即搬迁避让户和观察住用户;

(3)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

(4)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并定人落实;

(5)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和县国土房管局。

3.搬迁避让

(1)搬至安全地带,原房拆除;

(2)填报搬迁避让备案登记卡;

(3)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4.应急治理

(1)组织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

(2)组织验收,填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备案登记卡;

(3)报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二)规范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1.定点监测:监测点一般选在主裂缝的两侧,每两个点为一组,最好设3—5组。

2.定人监测:(1)监测人居住位置要距灾害点要近,最好就是受灾害威胁的人;(2)身体健康,能吃苦、有责任心;(3)有一定文化知识,能记录和进行简单分析。

3.定期监测:

(1)一般每十天或每半月监测一次,雨后增加观测一次。

(2)汛期每五天或每周监测一次,若发现有异常变化和在暴雨期、暴雨后应加密监测次数。

(3)当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三级时,每天监测一次;预报等级为四级时,每天监测2—3次;预报等级为五级时,每天监测4次以上。临灾前应每小时监测一次或数次。

4.及时记录、整理、分析监测资料。

5.发现异常或险情加剧,应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规范地质灾害“三查”记录

每次检查必须作记录,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变形情况、监测及记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处理措施。

检查记录应一式二份,参与检查人员都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四)规范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填写和发放

防灾工作明白卡为一点一卡,发至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负责人,避险明白卡为一户一卡,发至受灾害威胁的受灾户,并在发放时向受灾户进行宣讲,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均须同时报市和县国土房管局备案。

四、考核和督查

地质灾害报告 篇8

由我区地震灾害频发,地震、防洪、山体滑坡时有发生。为确实做好我校今年汛期的防洪、防汛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及学校财产的安全,接到上级通知后,我校安全领导小组在校长的组织领导下,对我校的校园内外周边地区进行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先将我校的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校园。

我校属于新建校园,没有围墙,校园内外排水系统正常,不存在安全隐患,地质情况,根据排查的情况,墙体、基石无异常情况,可以正常的使用。地质没有变动,完全符合施工要求。

二、校园周围。

通过排查,学校周围的排水沟渠正常,没有发现堵塞现象,雨季的洪水不会给我校造成危害。

三、存在的问题。

1、罗坝、老爬坑线的同学,喜欢从小河边走,如果有洪水,此段路隐患较大。

2、清水塘线的同学,云保公路时必经之路,雨天视线不清,容易发展交通安全。

四、整改措施。

1、要求罗坝、老爬坑、东色同学尽量走大路,建议家长上学、放学要有专人负责到学校接送学生。

2、清水塘的同学,走路必须靠右行,如果要穿越公路,先听、看,确保无车辆方可经过。

2城南第二小学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报告

根据区教体局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安全工作,最近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我校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情况进行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小组:

组长:高征长(校长)

成员:陈红、刘成村、郑新国、程传亮、徐燕、李彬

二、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院墙

由于我校处在丘陵顶部,地势落差较大,学校院墙因地势问题,东部及东南角墙体较高,墙体下部为毛石,无混凝土填充。今年四月份已整改50米。除此之外,其他院墙均需整改,共需整改700米,因资金问题,无法实施,现设警示标志,禁止靠近,观察使用。

2、房屋建筑

所有房屋建筑设防低,经校舍鉴定需推倒重建,因资金问题无法实施,其中2号房、3号房、4号房、5号房、6号房、7号房、9号房东部山墙墙体高,易造成滑坡坍塌,另4号房存在墙体裂痕,已建立档案,设观察标志,观察使用。

3、校园排水系统

校园排水基本比较流畅,操场排水在假期前已经进行处理。2号房屋及实验室房后排水正在进行整改。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校充分认识到当前防汛和地质灾害对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师生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预警预报,以防为主,落实责任人,其实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实施24小时无缝隙值班。

2、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我校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情况,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学校的防灾部署工作,加强重点防汛部位的.巡查,切实抓好校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排除险情,及时汇报。坚持日夜巡查,及时排除隐患。

3、加强监测,严加防范

密切关注学校及周边地质情况的变化,特别是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地的山体,可能受灾的地点及时上报,划出警戒区域,防止学生及其他人员伤亡。

4、制定预案,及时抢险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了我校的防灾救灾预案。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时启动预案。如遇险情,第一时间上报,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24小时全覆盖值班,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责任道人。坚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昼夜巡查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6、如果遇到恶劣天气,立即转移学生,情况严重的,立即停课停学。

地质灾害报告 篇9

根据《关于福建省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xx]71号)、《批转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xx]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我局联合县国土资源局于4月19-20日开展了中小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对象

20xx年4月11日前各校(园)自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上报情况见附表)。

二、排查组成员

县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学校相关人员。

三、排查情况

4月19-20日,县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及相关学校人员对存在地质灾害学校进行详实的现场勘查,完成了全县9所学校近1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

实验小学:厕所化粪池建于陡坡之上,边距约3米,中间为菜地,陡坡中间段未建挡墙约10米。化粪池使用已久,原有排污口已堵塞,现用排污管不能满足排污要求。

夏阳中学:新食堂右侧边坡人工开挖后有塌方;学生宿舍左后侧填土层下陷,主要是地表水下渗所致;厕所右后侧曾有塌方。

夏阳中心小学:教学楼后边坡距5米左右,有新滑坡体。

地美小学:学校西侧人工开挖边坡高3-5m,边坡距1-2m,地下水出露浅,整个学校处于古滑坡体上。

沙溪中学:综合楼边沟断裂下沉,前土坡为填土坡,雨季水土流夫严重;旧教学楼北侧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3-5m,边坡距小;旧教师宿舍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2-4m,边坡距小。

城关中学:新食堂地处山谷,后山雨季水量大,夹杂石块泥沙,易造成水沟堵塞,破坏食堂基础。

枫溪学校:食堂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6-10m,边坡距2-3m;新建学生宿舍楼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4-5m,边坡距1m,过高过陡。

夏坊中心小学:新建学生宿舍后山较高较陡。

盖洋中学:综合实验楼及旧澡堂后坡人工开挖边坡高3-10m,边坡距,过高过陡;操场低洼处雨水下渗暗流;停车棚后山有新滑坡体。

四、针对隐患防治建议

1、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加强观测,定期检查,学校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监测,并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有新滑坡体的隐患点,应设立警示标志,并设置防护栏等,如夏阳中心小学的教学楼后边坡、盖洋中学的综合楼后边坡、沙溪中学旧教工宿舍后边坡等。

3、部分因排水沟问题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加紧维修,如盖洋中学操场低洼处雨水下渗暗流、夏阳中学学生宿舍左后侧地面下沉、沙溪中学综合楼前边坡水土流失及阶梯下沉等。

4、实验小学化粪池排污隐患建议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将市政排污工程管道直接接到化粪池中;夏阳中学新食堂右后侧土方崩塌隐患建议学校进行整改,形成双台阶平台;城关中学排水隐患建议在学校后山修建一阴井沉积沙石,并定期清理;枫溪学校新宿舍边坡应尽快修建;夏坊中心小学新宿舍后边坡建议修建米高的挡土墙。

地质灾害报告 篇10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自然灾害的处置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干旱、暴雨洪涝、风雹、雷电、大雪、低温、地震、地质、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危害。

自然灾害分为:特大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和一般自然灾害。

第四条救灾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政府救助与群众自救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救灾工作,制定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帮助受灾街镇乡完成特大自然灾害或重大自然灾害救灾任务。

第六条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救灾工作,履行以下职责: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并采取落实措施;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及时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灾民和安顿无家可归者,确保灾民有衣、食、住,并防止流行疾病的发生;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救灾资金,储备救灾物资;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

第七条县政府救灾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全县救灾工作;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救灾资金、物资安排建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县级救灾专项资金,并对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政府提出自然灾害处置工作建议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作好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工作,编制减灾规划;会同县民政局搞好自然灾害的灾情统计。

第八条县计划经济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县属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开展救灾工作;负责搞好工矿企业灾情核实、上报,帮助企业搞好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工作。

第九条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建设系统开展救灾工作;组织专家评估全县因灾造成重要建筑的损失,并提出恢复重建建议。

第十条县贸易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贸易系统灾情的核实、上报,帮助受灾企业搞好生产自救,及时恢复生产和营业。

第十一条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交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交通运输企业组成应急抢险和运输队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公路等设施,优先保证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运输、灾民的疏散。

第十二条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开展救灾工作,统计核实灾情,上报灾情损失,及时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维护教学秩序。

第十三条县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负责城市供水设施保护;参与城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十四条县水利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抗旱防洪预案、机电提灌发展规划的编制,制定重要水利设施度汛、抢险和分洪方案;负责江河清障工作,检查汛期抢险队伍、物资、器材等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向有关街镇乡通报有关水情及水文信息;组织抗旱服务队和维护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提灌机具,恢复农业生产所需农业机械,帮助灾区开展提水抗旱工作;统计、核实旱灾、洪灾、农机受灾并向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报告。

第十五条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组织农技人员赴灾区帮助指导灾民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农作物病虫灾害情况和农业因灾损失情况。

第十六条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制定全县森林防火预案,指导各街镇乡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掌握森林火灾动态、病虫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并及时汇总灾情向县政府和市林业局报告;做好扑救重大森林火灾和防治森林病虫灾害的物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组织和指挥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第十七条县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协助编制全县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负责编制气象灾害区划;负责进行灾害性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气象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和核实气象灾害类别和等级,向县政府和市气象局报告;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负责防雷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县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的行政管理,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防灾预案;负责全县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并对重、特大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和组织抢险应急治理;负责核实、统计全县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评估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向县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报告,并对地质灾害恢复治理方案进行审定。

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协助县政府对实施地震应急预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2小时内将发震时间、震中位置、震级报告县政府及市地震局,震后2小时内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组)赴灾区;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时报告县政府及市地震局。

第十九条县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救灾资金的筹集调度,负责县级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监督救灾资金使用。

第二十条县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农村灾民生活安排,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和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物资的储备、调集、分配、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会同县政府救灾办公室提出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审批;负责自然灾害的灾情统计并向县政府、市民政局报告;负责民政救灾救济款物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帮助、指导灾区开展救灾防疫防病工作;负责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疫情和可能危及生命与健康的信息资料报告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二十二条县通信运营企业职责:组织应急抢救队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迅速启动应急通信系统,保证救灾通令畅通。

第二十三条县电力部门职责:组织应急抢救队伍,尽快恢复灾区被破坏的发、输、配、用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保证灾区(特别是首脑机关、抢险救灾指挥部等重点部门)的电力供应。

第二十四条县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十五条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调运粮油等生活必需物资的供应,保证灾区需要。

第二十六条县审计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和接收的捐赠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县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在自然灾害处置工作中,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及人员进行查处。

第二十八条充分发挥驻县部队、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部队以及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在自然灾害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减少灾害损失。

第三章灾情的报告与

第二十九条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办事处)必须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生一般自然灾害,所在街镇乡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和相关部门。

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后,所在街镇乡应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受灾信息,6小时内上报灾情和救灾情况,同时抄送县政府救灾办和有关部门。

得知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后,县政府救灾办公室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报告受灾信息;县政府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受灾信息,10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各部门上报市级主管部门的灾情数据一律以县民政局、县救灾办汇总并经县政府审定后的数据为准。

受灾信息、灾情及救灾情况的上报实行实名制。

第三十条灾情报告内容: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第三十一条灾情的以县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灾情对外,经有关部门核实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救灾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

第四章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措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救灾资金筹措应坚持自力更生为主,上级政府补助为辅,以及通过保险补偿、社会捐赠、信贷等多渠道筹措。

第三十三条县政府对遭受重、特大自然灾害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予以适当救灾补助。一般自然灾害由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筹集救灾资金,安排发放到受灾地区。

第三十四条各项救灾资金按照“支援重灾,统筹平衡”的原则进行安排,由县救灾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救灾及相关部门联合行文执行。

第三十五条救灾资金和物资必须专款专用,专物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度对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上报县政府。

第五章奖惩

第三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予以奖励:

(一)及时提供灾害前兆信息,灾害预报及时、准确,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二)参加抢险救灾,抢救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财物,表现突出的`;

(三)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四)开展防灾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

(五)在减灾、防灾、救灾工作方面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三十七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者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故意虚假的灾害预报信息造成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三)在抢险救灾中,领导、指挥严重失误或者不服从命令,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负责救灾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或的;

(五)对如实反映灾情揭发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六)截留、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的;

(七)在救灾工作中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

地质灾害报告 篇11

第一章

概况

一、工程概况

x镇李坊村拟在本村汉口自然村进行新村点建设,征地面积为亩,见图一,建筑物概况大致为:楼高3层,无地下室,砖混结构,拟用基础形式为浅基或墩基。拟建场地整平高程约436m,场地局部需填方,最大填土厚约3m,无高陡边坡存在。

二、委托要求

受x镇李坊村村委会委托,我公司于20__年6月中旬组织地质、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调查,结合对已有地质资料的研究,对拟建场地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评估依据

1、x镇李坊村村委会委托书;

2、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69号];

3、福建省区域地质调查大队《1/20万永安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

4、现行有关标准;

5、本次现场踏勘、调查有关资料。

6、x公司在xx高速公路(永安段)xx镇xx村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

一、地形地貌

拟建场地及其周边微地貌属缓坡台地,场地内现地面高程约433-436m,高差约3m,场地及周边整体地形较平坦,平均坡度约20,地表因耕种改造呈阶梯状分布,台阶间高差不等,现为水田及空地。拟建场地影响范围地形地貌与场地相近,南、北两侧均为已建物,东侧为空地及引水渠,渠侧已建砌石,西侧为已建公路。

二、地质概况

根据现场调查,拟建场地上部为第四系残坡积层,局部有少量杂填土,基岩为燕山期花岗岩,呈整体块状结构。场地未见有影响其稳定的断裂破碎带通过。

三、岩土体特征

根据现场调查,场地岩土体特征自上而下大致为:

1、残坡积砾质粘性土(Qel-dl): 紫红色、黄红色,稍湿~干,可塑~硬塑,推测层厚约~5m,厚薄不均,工程地质性能一般。场地内均有分布,坡脚台地局部表层为杂填土。

2、花岗岩(γ):灰白色、黄红色,组织结构清晰,呈整体块状结构,风化程度自上而下渐弱,工程地质性能渐好。

四、水文地质条件

拟建场地的地下水主要赋存于土层中的孔隙水及基岩中的裂隙水,富水性、渗透性均较弱,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及场地外围地表水的渗透。

2 x公司

xx高速公路(永安段)大湖镇李坊村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五、人类工程活动

根据调查,拟建场地周边有已建民宅及道路分布,但对场地建设影响甚微。

六、地震烈度

根据《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建设用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

第三章

评估等级

一、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拟建工程区地貌类型较简单,出露的地层岩性简单,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能整体良好,无影响场地稳定的断裂构造,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影响工程建设的人类工程活动微弱。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中第条《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有关规定,该建设用地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简单。

二、建设项目重要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第《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有关规定,本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为一般建设项目。

三、评估等级的确定

拟建工程区内地质环境条件简单,建设项目属一般建设项目,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第条有关规定,本建设工程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三级。

3 x公司

xx高速公路(永安段)大湖镇李坊村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一、现状评估

据现场调查了解,场地及周边未曾发生地质灾害。

拟建场地及其周边微地貌属缓坡台地,场地内现地面高程约433-436m,高差约3m,场地及周边整体地形较平坦,平均坡度约20,地表因耕种改造呈阶梯状分布,台阶间高差不等,现为水田及空地。拟建场地影响范围地形地貌与场地相近,南、北两侧均为已建物,东侧为空地及引水渠,渠侧已建砌石,西侧为已建公路。

拟建场地及周边地表上覆土体主要为残坡积砾质粘性土(厚约~),因地形坡度整体较缓,东侧引水渠已设有简易挡墙,地表水汇水区域狭窄,下伏岩体未见有软弱夹层及影响场地稳定的断裂通过,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因此场地及周边现状下不易产生影响场地整体稳定的地质灾害。

二、预测评估

1、场地平整时:拟建场地整平高程约436m,场地局部需要填方,估计最大填土厚约,由于填土结构松散,易产生地面沉降与不均匀沉降,填方边坡易产生滑塌,影响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2、建筑物施工及建成后:拟建物楼高3层,无地下室,砖混结构,拟用基础形式为浅基及桩墩。场地局部预计需采用深基,开挖揭露的岩土体主要为填土、残坡积土,其结构较松散,基础施工时易产生坑壁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及邻近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三、综合评估

1、拟建场地及周边现状下不易产生影响场地稳定的地质灾害。

4 x公司

xx高速公路(永安段)大湖镇李坊村安置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拟建场地平整时:填方地段易产生地面沉降与不均匀沉降,填方边坡易产生滑塌,影响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3、建筑物施工及建成后:基础施工时,若采用浅基,施工不易造成坑壁坍塌;若采用深基,易造成坑壁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及邻近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4、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该场地基本适宜x镇李坊村新村点工程建设。

第五章

结论

1、x镇李坊村新村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为三级。

2、拟建场地及周边现状下不易产生影响场地稳定的地质灾害。

3、拟建场地平整时:填方地段易产生地面沉降与不均匀沉降,填方边坡易产生滑塌,影响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建筑物施工及建成后:基础施工时,若采用浅基,施工不易造成坑壁坍塌;若采用深基,易造成坑壁坍塌,影响施工安全及邻近场地的稳定,应予以注意。

4、在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该场地基本适宜x镇李坊村新村点工程建设。

地质灾害报告 篇12

三台县教育体育局:

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三府办函[20xx]20号《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排查地质灾害的通知》和三台县教育体育局《关于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立即行动,及时召开了预防地质灾害工作会,并认真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于下:

一、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和领导本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组长:李云书

副组长:龚祖国

成员:杨宽富 任千元 谢勇 张寿保 唐高诗

二、开展排查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3月18日包责任区组织人员先进行了隐患排查。

2. 3月20日领导小组成员集体再次进行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复查工作。

三、排查主要内容

1.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

2.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

3.学校的护坡、挡土墙、围墙等。

4.校园校舍危房。

5.学校周边地质存在的易坍塌情况。

四、排查情况

目前,学校及学校周边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我校会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师生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监测,严加防范,密切关注学校及周边地质变化情况,认真制定防地质灾害安全预案,认真落实值班、报告制度,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地质灾害报告 篇13

一、总则

(一)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按其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大型: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中型: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三)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1、县政府成立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特大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同时报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大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省、市有关部门会同县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报告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

4、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由当地的乡镇政府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及时报县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

二、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x县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

总指挥:

1、x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应急抢险指挥部办公室)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县国土资源局,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2、抢、排险队,兼任抢排险队队长。

3、治安保卫队,兼任治安保卫队队长。

4、医疗救护队,兼任医疗救护队队长。

5、后勤保障队,兼任后勤保障队队长。

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处置地质灾害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在省、市处置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协助特大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报告灾情,调集有关部门和抢险救灾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助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大型、中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做好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按有关规定界定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督促、检查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做好大型、中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处置工作需要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县地质灾害抢险指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向县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害灾情信息;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助的部署、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地质灾害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向县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

2、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拨付县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资金。

3、县交通局:负责抢修因灾损坏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警示过往车辆和行人;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4、县水务局:组织和督促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对水库四周、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助工作;组织灾区供水设施的恢复、保障灾区供水;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局和有关乡镇政府通报降雨信息、汛情动态。

5、县建设局:组织对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进行危房检查,指导群众安全转移;供气部门加强对有关设施的防护和巡查;组织当地抢修因灾受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尽快恢复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工程设施。

6、县民政局:及时掌握各地灾民安置动态,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有关乡镇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民救助和安置情况。

7、县卫生局:组织医疗和卫生防疫队伍,调集必要的卫生医疗器械、药品,及时赴灾区投入抢救治病和防疫工作;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民医疗和防疫情况。

8、县x局:负责做好社会治安工作,防止因突发性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发生,同时做好现场的警戒工作。

9、县气象局:收集有关气象信息,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分析、预报重点地区未来12小时降雨和天气状况,每1至3小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并及时在县广播、有线电视台预报。

10、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保证地质灾害发生地之间的通信畅通,保障通信人员和设施安全。

11、县电力局:组织人员对灾区进行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灾区学校、医院、重点工程、市政设施、军事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电力供应和抢险情况。

12、县武警中队: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情况处置的会商,并按会商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通报部队抢险救灾情况。

13、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参与抢险、救助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有关乡镇政府应当紧急调集抢险的应急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三、组建、落实抢险救灾人员

x县国土资源局组建县级地质灾害抢险队。现场指挥由各包联乡镇的县级领导担任,现场副指挥由各乡镇长担任。各乡镇应当成立应急抢险分队,对人员要登记造册、编成班组,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监测和预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要在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协调指导下,逐步建成与全县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形成县、乡、村、点四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气象资料和汛情信息。

(二)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接到地质灾害紧急情况或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对属于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紧急情况的,在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的同时,还应越级直接报告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各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在地质灾害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

(四)县国土资源局要加强与气象、水务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及时向各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气象、汛情和地质灾害预警等信息。县气象主管部门暴雨警报或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后,各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立即将降雨信息和防灾要求通知到各村,由村及时组织通知到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乡镇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报告。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乡镇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六)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地质灾害预报。禁止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灾情。

五、应急处置工作

(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级别及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越级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县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施救工作,控制地质灾害进一步发展,同时要立即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地质灾害情况。县政府在省、市地质灾害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与省、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部,组织开展各项抢险救助等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并要根据有关要求上报国土资源部。

(二)中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中型地质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立即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县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组织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发生地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将地质灾害情况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县政府应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三)小型地质灾害的处置

小型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判定地质灾害诱发因素、灾害体规模等,并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政府和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县政府接到灾情报告后,要组织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灾情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同时,视情况对地质灾害处置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配合;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

六、善后处置工作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乡镇政府要做好灾区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和处理善后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救灾物资调配和灾民安置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指导,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准确、客观地报道抢险救灾的工作情况。

(二)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并将地质灾害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三)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对不及时按本预案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不服从指挥调度,不认真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地质灾害报告 篇14

为贯彻落实《龙陵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杜绝地质灾害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于20xx年5月14日对学校周边地质环境进行全面排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排查内容

1。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

2。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 3。学校的护坡、挡墙、围墙等; 4。校园校舍危房;

5。学校周边地质存在的易坍塌地段;

二、排查情况

接到中心学校通知后,我校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学校地质安全防范会议,安排部署地质安全排查工作。

1。加强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范。

2。对学校围墙、堆放杂物处进行排查,禁止学生在危险地方进行各种活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学校新建食堂处,土质疏松,并出现松土下移的情况。如遇天阴久雨时可能会发生难以预料的山洪,可能导致山体滑坡。

2。若遇大暴雨,洪水流经校园排洪渠,出口入口有堵填现象。

3。厕所下方围墙,出现小的裂缝。 四、整改措施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我镇充分认识到当前防汛和地质灾害对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师生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加强预警预报,以防为主,落实责任人,切实把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部门,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

2。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要求我校点要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做好学校的防灾部署工作。加

强重点防汛部位的查巡,切实抓好校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整改,排除险情。

3。加强监测,严加防范

要求各校点要严密监控,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监测,密切关注学校及周边地质情况的变化,特别是因汛期暴雨诱发易滑坡不稳定的.山体,可能受灾的地点要及时划出警戒区域,防止学生和其它人员伤亡。要进一步做好学校的护坡、挡土墙、围墙等建筑物及在建工程的排查工作。

4。制定健全预案,及时抢险

各部门都要认真制定防灾救灾预案,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及时启动预案。如遇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校长,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5、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要加强值班,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责任到位。要坚持汛期全天值班和昼夜巡查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

6、如遇恶劣天气,情况严重的,立即上报停课。 7、新建餐厅处,出现土堆下移现象,乡政府、中心学校等有关部门,采取了对土堆下该搬迁的人家进行搬迁,并将沟水通过其他方向引出等措施,及时有效的排除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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