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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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2020年1月15日

各位代表:

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自治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职责,为推进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受理各类案件758120件,审结、执结700210件,比上年分别上升%和%。其中,新收690284件,上升%;自治区高级法院受案17572件,审、执结15408件,分别上升%和%;全区法官人均结案件,同比增加件。新收案件数、结案总数、人均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办案质效稳中向优。破产重整、扫黑除恶、职务犯罪审判、涉外刑事审判、家事少年审判、边贸纠纷诉外调解、司法救助等工作经验,在全国有关会议作了交流介绍。全区法院有70个集体、151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5场庭审获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79个案件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位居全国第五。

一、围绕大局积极作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区法院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审结民商事案件400099件,妥善审理涉及重大项目的案件。

围绕重大部署,创新服务举措。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十六字"工作方针,开展"解放思想、服务大局"学习讨论,以"六破六立"精神促进思想解放,着力解决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忽视社会效果等问题。自治区高级法院推出服务举措67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制定惠企护商措施15条。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防止把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家安心安身安业。支持配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工作,追回资金亿元,针对扶贫小额信贷提出防范风险司法建议,得到自治区领导批示肯定。与自治区工商联加强沟通联系,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联合下发意见,增强服务民营经济的精准化、常态化。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805件,加大保护原创力度,激发创新活力。

依法处理涉企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审结涉企纠纷案件115261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加大调解力度,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尽量缩短办案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贷案件,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审理涉公司、股权、证券、期货等相关案件7280件,规范融资行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办结破产案件515件,以法治方式助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危困企业转危为安,"田七牙膏""睡宝床垫"等知名产品恢复生产,阳鹿高速公路全线通车。

坚持平等保护,服务高水平开放发展。妥善审理跨域、跨境纠纷案件,服务"南向、北联、东融、西合"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对外商、外资、外企依法平等保护。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商事案件572件,办结涉外司法协助、涉港澳台司法互助事务643件,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北海海事法院高效调解一起涉外诉前保全船舶案件,获外方当事人充分认可,主动请求中国法院管辖审理后续案件。

坚持最严格的司法,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建协调机制,与检察机关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依法适用刑事制裁、行政处罚、损害赔偿、修复补偿,一样都不能少。一审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9107件,依法惩罚违法犯罪,并判令侵权人复绿复植350亩、支付生态补偿金3804万元。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推桂林山水、北部湾红树林、左江花山岩画等自然名胜生态保护,促进漓江、九洲江、南流江等流域环境综合治理。

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服务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8784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依法行政、维护政府公信力,服务"放管服"改革、治理"新官不理旧账",优化政务环境。妥善处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纠纷,支持旧城改造、城镇化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审结山林土地水利等"三大纠纷"案件1295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组建扶贫工作队、派出2573人(其中驻村担任第一书记543人)开展帮扶工作,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做贡献。

二、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保稳定部署,把保稳治乱促和谐摆在突出位置,与公安、检察机关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6921件、判处罪犯58779人。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圆满完成特赦案件的审判任务。全区刑事案件总体平稳,法院受案件数小幅增长%,其中最多的是盗窃和醉驾毒驾等危险驾驶案件,分别为8645件10621人、4180件4187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达到%。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犯罪。依法打击走私、偷越国边境、跨境贩毒贩枪、贩卖人口等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550件、判处995人,对借边民互市贸易实施走私、"保货走私"等犯罪新动向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加强边境监管,维护边关、边贸秩序和边境、边民安全。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严把标准,不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聚焦重大黑恶案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求打深打透、除恶务尽。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06件、判处3868人,依法严惩张加爱等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审理涉黑恶"保护伞"案件31件34人。加大对黑恶案件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查扣张树辉为首的涉黑案涉案财产亿余元。以专项斗争为牵引,严打整治涉枪涉爆、寻衅滋事、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整治治安乱点,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广西建设。

依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4856件、判处6890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案件5058件、判处6525人。贯彻"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惩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走私冻品等犯罪,保障群众"菜篮子""药瓶子""舌尖上"安全。

坚决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05件、判处657人,其中原为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57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依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向力力受贿案。

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金融犯罪案件157件、判处270人,判处财产刑、追缴犯罪所得27亿元,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龙爱量子"传销案、"同城人人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1776件、判处3476人,涉案金额231亿余元,规范投资、借贷行为,保护群众"钱袋子"安全。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依法对罪行较轻和认罪认罚的8843名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或单处附加刑,减少社会对抗和刑罚执行社会成本。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1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严格规范减刑假释审查,办结此类案件17529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促进罪犯悔过自新。对涉案未成年人坚持寓教于审,做好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复学等工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当中,鼓励见义勇为,保护正当防卫,用法治守护正义、弘扬正气。

三、巩固执行攻坚战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在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攻坚战基础上,乘胜向前,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去年受理执行案件209705件,执结196327件,分别上升%和%,执行到位金额亿元。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全国排名前十,涉执信访化解率连续两年全国第一。

依托体制优势,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出台规定,将执行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党委领导、部门协同、法院主办的"广西执行模式"更加巩固深化。自治区高级法院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查人找物、联合惩戒等协作机制,惩戒措施拓展至21类45项;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乘飞机、坐高铁、高消费、出国出境等141827人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806人次,罚款万元,判决拒执罪51人,让背德失信者处处受限。

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增强群众获得感。组织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系列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16371件,执行到位亿元;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3359件、金融债权案件12125件,执行到位亿元。至年底,未结执行案件同比下降%,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还有部分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作"终结本次执行"处理,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将恢复执行。

建立健全执行长效机制,提升执行效果。制定文件提出40条意见,推进执行规范化、流程化、集约化。加强督导巡察,整治消极执行、乱执行,严查整改超标的查封、错列失信人名单等执法不规范行为,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惩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问题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推行网络拍卖询价议价,提高拍卖成交率,成交额达亿元。拓展信息化运用,执行流程节点嵌入信息管理系统,各环节实时监控,促进执行规范化、公开化。升级改造"一案一账号"系统,案款管理、发放更加安全透明高效。

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完善开放动态、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司法举措,让群众诉讼更加简便快捷、司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推进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两个"一站式"建设。以改造升级诉讼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为抓手,以"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为目标,打造一站式、一体化、智能化的多元解纷、诉讼服务平台。推进诉讼服务大厅、网络、信息云平台、移动终端、12368热线为一体的"智慧诉讼服务"建设,上线广西移动微法院,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诉讼、调解等服务,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等诉讼事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引入律师、行业人员等第三方调解人员,配备法官速裁团队,完善小额诉讼、简案速裁、快审配套机制,推进诉讼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更加公正高效解决纠纷。

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人身损害、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农地流转、征地补偿等案件89015件。试行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消除城乡差异,体现权益平等。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424万元,依法减免或缓交诉讼费5123万元,彰显司法温暖与关怀。圆满完成"天堂岭"系列案、现代运输集团、武警扶绥训练基地项目等涉军停偿后续案件的审判执行任务,服务军队改革;依法办理涉军维权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与妇联、民政等部门合作,依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妇女儿童维权岗"、家事巡回法庭等,构建多层次维权和调解工作网络。柳州法院对城区少年家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专业化审判,取得良好成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和推广。创新运用司法听证方式,支持"控辍保学"工作。与共青团组织共同开展试点,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新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联合调研考察广西经验。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强化以案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推行法官包案、带案下访、判后回访,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参与诉源治理,为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业务指导、司法确认。开设圩日法庭、旅游法庭,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行在社区、乡村设"法官工作室""一村一法官",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行法官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进军营、进乡村等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和青少年法治教育。

深化司法公开。开展庭审网络直播90367件次,亿人次在线观看,让庭审成为法治公开课,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广西高级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头条号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法院最具影响力新媒体。

五、深化改革创新,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

贯彻中央、自治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以改革促进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审判权监督管理。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细化院庭长、法官权力与责任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改进案件质量评查方式,建立随案评查新制度,实行"后审监督前审",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出台审判执行流程标准化指引、类案裁判指引,推行类案与关联案件强制检索,以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同案不同判。运用信息化实现办案超期预警、实时提醒、司法活动全程留痕,有效防止违规办案。

进一步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成基层法院机构改革。实行法官进出动态管理,新入额法官234名,130名法官退出员额。完成法官助理、编内书记员等级确定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出台的规定,建立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提高待遇,规范管理,对在岗书记员进行考核择优留任2848人,启动新一批书记员招聘工作,按比例配备书记员迈出坚实一步。如期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压缩机构29%,资源向办案一线汇聚,管理更加顺畅高效,统一"三定"、设置特色机构、推进规范管理等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推广。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推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发挥法庭在认定事实、采信证据、形成裁判中的作用,刑事律师辩护率、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率、当庭宣判率明显提高,有效保证公正司法、防范冤错案件。

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从严治警,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和"五个过硬"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法院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造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得到中央第九指导组的肯定。开展向"时代楷模"黄文秀、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注重职业素养教育。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激发爱国热情,展示法治建设成就。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把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技能比武,举办面授培训班45期、网络培训班7期,培训干警超2万人次。开展第三届全区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活动,评出25名审判业务专家。采取下派挂职、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年轻法官培养。开展壮汉双语法官评选,评定双语法官159名。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广西法官学院被确定为全国六个国际交流培训基地之一,连续两年承办亚洲法官检察官高级研修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国家法官学院突出贡献分院"。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一以贯之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全面梳理新型审判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已开发风险防控系统。坚持对司法腐败零容忍,支持各级纪委监委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全区法院查处违反纪律作风规定干警68人,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47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智慧法院建设、基层法院的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大厅和人民法庭建设,还为法院购买社会服务、聘用人员给予资金支持。我们坚持将办案力量向基层倾斜,目前有%的法官配备在基层法院;为法官人均受案超过200件的11个基层法院增加50个编制,其中为办案任务最重的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增编15名。这些措施,为缓解一些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提供了有力保障。

注重激励担当作为。旗帜鲜明为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敢于担当的干警撑腰鼓劲,激励干警勇于担当作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和好干部标准,落实法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调动积极性;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青年业务骨干培养选拔力度,优化队伍结构。

七、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工作

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治区高级法院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加强与人大工作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主动走访代表370人次,认真梳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抓好落实和反馈。7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配合政协开展界别协商。与自治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建立沟通会商机制,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16件政协提案全部办结。

依法接受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各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抗诉案件186件、刑事抗诉案件228件,坚持依法纠错;邀请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重视检察建议,认真纠正存在问题。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选聘执法监督员,对司法工作和队伍纪律作风进行监督。畅通民意渠道,对新闻媒体和律师、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坚决查办和纠正。组织宪法日、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到法院开展调研、参加座谈、旁听庭审、观摩执行2300人次。

各位代表,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全区法院工作成绩的取得,是自治区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同时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区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司法服务大局的措施落实不够到位,少数法官服务意识不强,仍然存在简单办案、机械司法问题;落实司法责任制不够全面,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还不健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仍存在短板,法官助理普遍不足,一些困难地区基层法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突出;审判资源配置不够合理,中心城市主城区案件增长快,人案结构不相匹配,办案压力大;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足,少数干警纪律不严、作风不正,甚至以权谋私、以案谋钱,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壮美广西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一是坚持政治建院,强化理论武装要有新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领法院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主动服务大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要有新作为。紧扣"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和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部署,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平安广西建设要有新担当。把保稳定放在突出位置,全力维护国家安全、边疆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推动广西治理现代化。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是聚焦主业履好职、办好案,提升司法公信要有新举措。开展"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司法活动,提高审判执行质效,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更多获得感。认真贯彻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综合治理、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要有新进展。抓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完善院庭长管理、随案评查、风险防控等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法官惩戒机制落实到位。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两个"一站式"建设,提升诉讼服务和审判执行现代化水平。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警,提高队伍素质要有新成效。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激励担当实干。大力加强业务培训,全面加强政治、思想、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惩治司法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区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精神,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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