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范文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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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为营造良好校外培训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__教监办函〔20__〕__号)要求,我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进展和工作要求,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好学生家长合法权益。现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机构审批方面,全州共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56家(其中文化艺术类38家,体育类18家),目前已审批29家(文化艺术类审批16家,体育类审批13家)。州级复审通过待省文旅厅审批公示的13家,均为艺术类,剩余14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已全部关停。平台注册方面,全州已审批通过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9家已全部注册纳入平台监管,注册率100%。账户核验方面,全州已注册纳入平台监管的31家(2家待省文旅厅审批)监管账户中30家已通过核验,核验通过率96。77%。支付开通方面,全州已注册纳入平台监管的31家监管账户中29家已开通支付渠道,支付渠道开通率93。55%。课程上架方面,全州已注册纳入平台监管的31家中,有18家已实现课程上架,其中文化艺术类课程上架9家,体育类课程上架9家。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因疫情原因20__年课程没有完成,20__年均在补课阶段,目前未产生新课程。订单产生情况,全州已注册纳入平台监管的31家中已实现课程上架的,有15家已实际产生订单,文化艺术类实际产生订单7家,体育类实际产生订单8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细化安排部署。自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州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相关责任,明确工作步骤,细化任务分工,加强执法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结合全州工作实际,州教育局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将“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各地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细化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文体旅游广电、市监、消防等部门于__月上旬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州教育局在各地区自查基础上,协同州文体旅游广电、市监、消防于__月__日至__日开展了复查工作,有效推动了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
(二)规范培训行为,加强资金监管。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文体旅游广电、市监、消防等部门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认真核对平台内上架课程价格与线下收费公示价格,对资质、人员、场地、材料详细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工作台账,要求各机构立整立改,有效规范校外培训依法依规开展。州“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工作安排,州教育局协调州文体旅游广电、州市监、州消防支队等部门,认真组织复查工作,在德令哈市、都兰县、大柴旦行委共抽查8家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实体走访、查看“校外培训管理端app”等方式,对机构收费、场地、人员、安全等全面排查,经排查,未发现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按照“两个全面纳入”的要求,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未发现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躲避资金监管,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加强教育指导,保护合法权益。在州、县两级自查复查工作中,对于新纳入机构针对合同不规范、未使用示范合同等问题要求立即整改,重点推动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监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社会监督,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目前全州未发现学生家长退费投诉纠纷。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监部门不断加强校外培训消费教育指导工作,通过下发通知、发布倡议书、召开班会、家长会、微信群提示等多种方式,宣传科学消费理念,有效增强学生家长消费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保护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切实避免消费陷阱。
(四)加强安全排查,防范隐形变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消防部门,积极开展专项安全排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指导整改,督促各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风险底线红线。州“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始终发挥牵头统筹作用,要求各地区落实日常巡查和报告制度,严防严查“隐形变异”“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重点针对已注销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和托管服务机构,以及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超范围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充分发挥“三支队伍”力量,公开举报电话,不断组织各主管单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联检+抽检”等形式,对各辖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巡查,严防学科类培训机构滋生。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机构审批率低,机构主动性不强。摸底的56家中,符合办学条件及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42家(前期审批通过29家,目前通过复审待省文旅厅公示的13家),剩余14家因办学条件及资质不达标,未通过审批,因此审批率不高,目前已全部关停未营业。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对资质重审工作主动性不强,因场地、人员等硬性问题导致整改不到位,主管部门需进一步加强督促,有效推进整改工作。二是课程上架率低,订单产生量少。因疫情原因,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20__年课程没有完成,目前均在补课阶段,未产生新课程。部分机构因更改机构名称、更换法人等原因需在平台内更换监管账户,课程上架操作方面不熟练,导致全州校外培训机构课程上架率和实际产生订单机构比率较低。三是合同使用不规范,价格公示未更换。经州级抽查发现,部分新纳入机构未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机构内公示的价格未及时更新更换,从业人员资质未上墙,以上问题均已要求机构立整立改。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整治站位,将校外培训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大事要事来抓,切实维护治理成效,保障学生家长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各主管单位积极性,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安排。科学研判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不断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现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加强联动协作。不断加强各地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联动协作,督促不符合申报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整改工作,对整改后仍不符合办学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取缔。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各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不放松,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查处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遏制非法办学现象,进一步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范经营。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区“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严肃问责,不定期通报违规行为。各地区主管部门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机构审批力度,切实做到“两个全面纳入”要求,实现准入机构全流程监管。
(四)注重宣传引导。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推广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和“平安消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持续关注舆情动态,强化舆情监测,加强风险研判,做好舆论引导,严守社会和谐稳定底线,努力保持“零闹事”“零上访”的良好态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
根据《__省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__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__年校外违规培训暑假集中专项整治督查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双减”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全市整治校外违规培训攻坚年行动和“监管护苗”专项行动,在暑假期间,针对明确的12类重点督查问题,组织对全市7个县市区(园区)开展了2轮专项整治督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周密部署,暑期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全市暑假放假前下发了暑期违规培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整治工作督查方案,对专项行动的时间、内容、目标、要求进行了逐一明确。各县市区随即做出相应部署、成立工作机构。__市、__区、__区分别组织各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召开暑假校外培训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市各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和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分别带队,深入一线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5轮督察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共发动2515人次进行地毯式排查。通过层层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暑期专项整治和“监管护苗”专项行动落深落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唐__在__电视台进行“双减”工作专题访谈,在市长热线领导接听日回复市民朋友对校外培训规范管理的相关问题。
(二)深入发动,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针对暑期校外培训集中进行的特点,全市暑期2次发放关于防范校外培训风险《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各县市区全面动员,充分运用各方工作力量,对各类违规培训行为开展全面排查。__区教育局多方协同、发动群众,采取“集团作战”的工作方式,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分片督查,全面落实“五包一联点机制”,每周“一督查一汇总”,各学校志愿者对学校服务片区内校外违规培训暗访排查坚持每天“一排查一上报”,全区暑期累计共出动督查人员1100多人次。__市教育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全市105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共排查出148个安全隐患问题,未发现重大房屋安全隐患问题,目前已经整改107个问题。__县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将各机构是否备配门卫列入日常检查项目,对机构校门、大厅、教室未安装可存储90天以上监控系统信息的培训机构全部纳入整改范围。
(三)突出重点,专项整治成效明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园区)联合教育、市场监管、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力量,暑期出动439人次开展联合执法,拆除违规广告85条,整治有资质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50余起,取缔无证无照培训机构18家,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9起。重点对非学科类违规培训情况全面摸排,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20余万家个体和企业进行排查,筛选出从事文化、体育、科技等教育培训机构750家,并将名单分解到各县市区,结合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逐一进行走访摸排,待确定机构办学行为和性质后,召开机构举办者约谈会,督促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限期整改落实相关问题,并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管理。积极化解群众退费难问题,化解学生退费174人,化解总金额206017元,其中以退费方式化解金额127647元、以兑课方式化解金额14370元、以法律途径化解金额64000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进度缓慢。部分县市区尚未启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已开展培训的科技、体育类培训机构未及时启动办学许可登记工作,在审批登记前继续招收新生培训。__区童程童美少儿编程、高新区403文体街区未进行审批登记针对中小学生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二是培训预收费资金监管落实不到位。少数机构培训预收费没有按照指定帐户全额进入监管,部分收费出于工作便利仍然采取现金收费,没有完全纳入平台监管,少数机构未严格落实与家长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三是机构违规进校园开展培训活动。少数培训机构和俱乐部进校园开展特长培训和社团活动,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和午休时间组织特长、兴趣培训,按学期收取培训费用。__市__学校、__小学、__学校引进培训机构开展兴趣特长培训。
以上督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均于已与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交办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紧推进非学科类机构的规范管理。特别是已开展培训的科技、体育类机构的审批登记工作,首先是彻底摸清辖区内已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其他机构(有照无证)的底数,并召开机构举办者、负责人约谈会,宣讲政策,明确要求,督促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审批登记,全面完成区域内已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其他机构(有照无证)审批登记、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批办理办学许可证,确保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全面纳入教育部平台监管。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使用管理工作。特别是平台购课、选课、销课工作,召开平台机构端操作使用培训会,及时解决机构平台使用的各类疑问,确保机构顺利实现平台购课、销课功能,按要求完善平台各类数据填报工作,有力推进全市平台数据填报质量。
(三)规范培训机构进校园的管理。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借课后服务和特长培训名义进校园开展培训的现象,出台相关文件,对培训机构、俱乐部进校园开展社团活动和特长培训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切实减轻学生培训负担。
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州存在的校外培训机构总数49家(文化艺术类33家、体育类16家,其中2家培训机构为艺术类+体育类)。
已取得审核意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25家(其中文化艺术类17家、体育类8家),已取得审核意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中纳入全国平台监管的24家(艺术类17家,体育类8家,其中1家为艺术类+体育类机构,监管平台上注册1个账号)。
未通过资质审核的校外培训机构20家(其中艺术类12家、体育类8家),已全部关停。4家艺术类培训机构等待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批,暂未取得审核意见书。
已纳入全国平台监管的未取得审核意见书的2家(其中文化艺术类2家,审核资料已提交省文化和旅游厅待审核中,暂未取得审核意见书)。
全国监管平台中1家(__市__艺术培训中心)为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前期艺术类审核未通过,体育类审核通过并取得审核意见书,因此在监管平台中处于待调整状态。通过资质审核的2家(__艺术培训__有限公司、__文化有限公司)为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因未开通支付渠道,现在待初审中。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自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州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相关责任,明确工作步骤,细化任务分工,加强执法合力,推动工作落实。根据省“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__双减协办〔20__〕__号)要求,州“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积极反应,及时转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明确专项治理范围和工作步骤,严格把握治理时间,将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领导进行汇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切实成效。
(二)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州“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不断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各地区各部门服从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推动“证照不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按照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各地区各主管部门全面摸清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分类建档登记。根据前期资质重审和全流程监管工作的开展,实现白名单和整改名册的建立,分类施策,限期整改。
(三)分类施策,加快审核。因我州校外培训机构为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主管部门为文体旅游广电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各地区教育、文旅部门积极深入街道、社区开展摸排,全面摸清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分类建档登记。对每个培训机构进行电话联系沟通,讲清讲透政策,告知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实地查看及指导培训机构完善材料和机构场所设置,掌握机构审核进展工作情况,并积极推进机构加快审核工作。各地区在审核工作中不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指导和帮助力度,按照分类审批的原则,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抓紧报送资质审核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审批流程严格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快资质审核进程,并进行“面对面”指导,协助机构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取得合法资质。及时督促所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理原登记证书的注销或变更登记,对拒不办理资料申报及不符合条件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予以关停。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及其他组织、个人,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责令停止培训活动、退还所收费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因疫情原因20__年下半年我州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处于关闭状态,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证照不全擅自进行培训活动及机构安全隐患、虚假宣传和违规收费等方面的问题。
(四)加强指导,保障权益。为切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资质重审和全流程监管工作,各地区各部门提高服务意识,落实属地责任,由教育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指导和帮助。教育、文旅部门积极与各培训机构、银行进行沟通对接,加快资质重审和全流程监管进度。文旅、市监部门积极协助合规机构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取得合法资质。教育部门安排专人引导机构做好平台注册、资料上传、全流程监管等工作,切实维护机构合法权益。
(五)引导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群、电话通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将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向校外培训机构及时传达,讲清资质重审和全流程监管的政策和意义,避免因宣传不到位造成损失。州“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及时将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转发至各地区各部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的__大精神,认真学习借鉴优秀典型案例,不断创新实践举措,积极总结提升,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平稳有序深入开展。在寒假临近之际,为及时查处学科类培训行为,严防校外培训反弹变异,保持动态清零,加强风险防范,州“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下发《关于寒假期间规范校外培训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在寒假期间,联合市监、文旅、卫健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各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坚决杜绝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利用执法队伍严查快处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把握变异形态,加强寒假培训广告管控,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持续关注舆情动态,强化舆情监测,加强风险研判,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凝聚各方共识,严厉打击恶意炒作,防范化解不稳定因素和次生风险,严守社会和谐稳定底线,努力保持“零闹事”“零上访”的良好态势,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存在问题
一是机构管理工作较难。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教育性和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不仅涉及到教育、文体旅游广电、市场监督管理,还涉及到发改、住建、消防、食品监管、卫健委等部门的监管,涉及部门广,工作管控较难。二是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部分校外机构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场地狭小、环境拥挤、设施简陋,管理水平较低,未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四、下一步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把“双减”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将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__大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重大意义和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的沟通,督促下级部门认真开展工作,紧盯寒假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20__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科学研判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解决。不断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现象,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深化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分类审批和全流程监管工作,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停止一切培训活动,从严执法,坚决关停;对于取得资质的及时督促要求纳入监管平台管理,对于限期整改的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彻底整改,并完成全流程监管;对于列入“白名单”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收费监管,全面落实预收费资金监管要求。在寒假期间,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各市、县、行委“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要联合相关成员单位,从严从实查处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关停违规办学机构,处罚违规培训人员,在寒假期间开展不少于2次的全面检查。全方位、多层次、不间断整治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寒假契机,加大家校社协同育人力度,通过倡议书、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做好师生和家长的教育工作,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成才观,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主动拒绝参加寒假期间违规学科类培训,远离“无证无照”机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区要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政府履职督导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做到横向、纵向同步开展,既要督查相关成员单位、也要督查各地区。对本地本部门工作人员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加大问责力度,建立问题反馈制度,综合运用约谈、通报、处分等多种方法手段,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对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部署不到位、治理成效差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进行通报,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确保20__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落地落细、取得实效。
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告【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__〕__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__]__号)、《__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__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的通知》(__教规范[20__]__号)、《__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__教规范[20__]__号)和《__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县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办法的通知》(__政发[20__]__号)文件精神要求,按照《__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__政教督办[20__]__号)文件精神,切实巩固我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排查整改行动,现将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中小学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县范围内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艺体、科普类校外培训机构,共计345所。托管类机构59所。
三、主要任务
1、开展专项治理排查整改行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__]__号)、《__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__政教督办[20__]__号)、《__县市场监管局和教体局印发的〈__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理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__政教体发[20__]__号)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__月__日,召开2次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推进会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会,建立了工作台账,建立了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活动备案登记事项,检查记录台账103份,勒令下达停止办学提醒函44份,注销停办机构账号50家,公布“黑名单”两批,共63家。拟定第三批“黑名单”68家待公布。处理投诉举办事件2起。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在20__年__月底前完成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2、依法依规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严格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已核准73家机构具有办学条件,其余242家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完善阶段。校外培训机构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才能开展培训。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办学。对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教学点的,应依法予以处置,并责令其办理相关手续。
3、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收退费管理以及学科类培训机构教学内容和时间等办学行为,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在中小学教学时间段内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书面作业;收费要与教学安排相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分支机构或教学点的设立和监管。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
4、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定期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学校进行检查和督导,对存在违规办学情节的培训机构要坚决予以查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罚。
5、做好培训机构的年检工作。对培训机构进行年检是县教育局全面了解各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的重要手段,十分必要。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要制定年检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年检内容要包括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教师资格、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安全条件、财务收支等内容,年检结果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年检“基本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适时进行审核复检,对“不合格”或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取消招生资格,特别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6、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分批次向社会公布白名单、黑名单,公布通过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情况及时更新公布名单及信息;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违反办学规定等产生负面影响的校外培训机构,将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培训机构,禁止招生办学。
7、治理有安全隐患和无资质的培训机构。坚持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有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虽领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在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8、治理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类“超纲超前”教学等“应试”培训行为。坚持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9、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坚持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的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证书。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制定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实施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排查摸底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利用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向全县发布专项治理公告。由县政府统一部署,政府办牵头,抽调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物价、住建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摸排、分类、登记、造册;教育和体育局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排查,杜绝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的利益联系,对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详细了解每一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科目、时长、费用等情况。
(三)摸底情况汇总上报及梳理分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将排查出的全县教育培训机构情况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同时按有无重大安全隐患、有无办学资质和办学行为是否规范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梳理分类。
(四)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由县政府统一部署,抽调教育和体育局、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城管、物价、住建和乡镇(街道)、园区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未自行终止办学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依照专项治理原则开展集中治理工作。
(五)巩固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对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建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实行“一查询、一告知”,公布培训机构的《白名单》和《黑名单》及培训内容、收费办法等供学生家长查询,同时告知学生家长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提醒家长仔细查看培训机构证照注册办学地点是否与实际办学地点一致,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规劝家长不要将孩子送到非法培训机构参加各类培训,严禁学生在非法培训机构用餐、留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联合执法小组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职责,选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参与联合执法。要对情况的复杂性和可能遇到的抵触行为有充分准备,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在社会上形成取缔非法办学的强力态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校外培训联合执法组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协调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并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依法行政。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针对专项清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常规性的管理督查,规范各类办学机构的审批,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我县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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