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具体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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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实施方案1

干部教育培训不同于一般的国民教育,也不同于一般的知识传授,是基于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的特殊教育,是干部队伍建设乃至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正确的工作方向,同时还必须明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必须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设

要切实加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建设。一是高度重视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建设,充分发挥它们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当前,除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外,还存在着部门和行业办学以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培训等其他培训机构,形成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培训体系,为干部教育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毋庸讳言,这个体系还存在着这样那样一些问题,特别是存在机构重叠、职能交叉、资源浪费甚至无序竞争的现象。为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需要,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逐步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体系。三是加强党校和行政院校的基础设施建设。

要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建设。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时刻保持坚强的党性,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要培养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使他们树立为党的干部教育事业奋斗终生的远大理想,要增强思想道德修养,用良好的道德情操完善自身,真正做到“身正为师,学高为范”。二是加强业务素质培训。要逐步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教师职业证书制度、职称评定制度,积极探索师资队伍考核评价体系。要落实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有计划地选送专职教师到上一级党校、行政院校、国内外著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在职进修、业务交流、课题攻关等活动,积极落实五年轮训一遍骨干教师的计划。三是大力开展多种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多组织专职教师到改革开放前沿、到先进单位去参观考察、挂职锻炼、学习交流,在增强感性认识上下工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工夫。四是有计划地建立一支兼职教师队伍。

要切实加强学科建设和教材建设。要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理论优势,围绕新的教学方针,围绕教学对象的需要,围绕教学内容的改革,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培训为基本框架,规划课程建设,开发一批具有干部教育特色的优势学科。从重点学科的设置、二级学科带头人的遴选、教师的定位、提高学科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去操作实施。教材建设要按照立足全局、协调各方、总体设计、分步推进的要求,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一纲多本、编审分开,逐步建立开放多样、具有时代特征的教材体系。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教材大纲的要求,结合实际,编写符合不同班次需要、各具特色的干部培训教材,抓紧推进精品系列教材工程。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要以《干部教育条例》为基本依据,根据新的形势变化,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种制度。坚持从严治校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学上,贯彻“精、深、实、新”的原则,坚持个人、集体、学校三级备课制度,严把入口关;严格课堂讲授规范,保证授课质量和效果;加强教学专题、招生和学籍等方面的管理。在科研上,坚持出精品和出人才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课题、调研、成果转化等各项管理规定,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在学员管理上,强化党性锻炼手段,推行学时学分制,建立完善培训档案;与组织人事部门一起建立学员跟踪考核、监督约束制度等。同时,要加强培训机构的信息服务、行政后勤、机关党建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二、必须联系实际创新思路

总书记指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最重要的是要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因此,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适应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需要,在创新路上多做文章。

要创新培训观念。干部教育培训应在思想上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紧迫意识。中央接二连三对干部教育培训做出重要指示和部署,充分说明新阶段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各级党组织和培训机构必须深刻理解和领会中央精神,千方百计地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抓紧抓好。二是强化使命意识。党校、行政院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主动承担历史重任,不断把干部教育事业推向前进。每一位从事干部教育事业的同志,都应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意识,认清形势,努力工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尽心献力。三是强化机遇意识。各级培训机构应该充分利用中央高度重视干部教育这一重要机遇,乘贯彻《干部教育条例》和《规划》的东风,积极推动干部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软件、硬件建设,壮大自身实力,赢得干部教育培训的先机。

要创新培训模式。要坚持和完善组织调训、在职自学等制度,大力推行干部自主选学、在线学习等方式,采取国内学习与国外学习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实践研讨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考察调研相结合等,为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提供多样化的途径。校内学习要坚持多种形式方法齐用并举,把统一课堂与分类培训结合起来,把集体授课与个性研讨结合起来,把以料下单与按需施教结合起来,把新颖形式与质量提高结合起来,力求使整个教学过程有讲授、有交流,有灌输、有研讨,有统一课堂、有自主选修,有共同要求、有个性需要,做到生动活泼、严肃有序。

要创新培训班次设置。要按照《规划》要求,适应差异性培训需要,推行分阶段、分研究方向的小班培训模式。在分类别、分层次设定班次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培训体制改革,在同一个班次设立不同的研究方向,要求学员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和兴趣爱好选择研究方向,编成不同的小班。在具体教学实施上,把整个教学过程划分为公共课教学、分研究方向教学、问题研究等几个阶段,由几个教研部门组成研究指导小组,分类指导学员进行研讨和论文写作,努力增强教学双方的主动性,提高学习效果。

要创新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要赋予讲授式教学以新的内容,扩展其新的形式,焕发其新的活力,使其由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模式转变为研究式教学模式,使其成为广大学员所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教学形式。要大力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素养,增加讲授内容的科研含量和研究成分;督促教师做好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和事例,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教师之间互帮互学,提高授课艺术和能力。要大力推进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不断增强培训效果。要把强化研究式教学、案例教学作为教学方法改革的重点,从财力、人力等多方面给予扶持,调动广大教师搞好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三、必须在求实效上下工夫

大规模培训干部最终要落实到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上,规模达不到不行,只讲规模不讲质量也不行,要讲求质量、效益和规模的统一。各级党组织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牢记总书记的指示,在加强培训求实效上下工夫。

要坚持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一是坚持学习理论与指导实践相结合。各级培训机构要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理论上的提高转化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际本领,把学习上的收获转化为指导工作、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做到学以致用。二是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要教育广大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增强辨别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的能力。三是坚持运用理论与发展理论相结合。要把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形成和保持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周密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拓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

要加大对干部教育规律的研究。要认真总结以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门学问来研究。要针对干部教育培训需求差别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机构多元化、培训手段现代化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研究。要注意吸收我国干部教育培训的历史经验和国外(境外)相关教育培训的有益做法,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努力在认识和把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上取得新的成果。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实施方案2

1、构建德育优先的育人体系。将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重点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按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确定不同教育阶段的德育目标、内容和方法,中小学校着力抓好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建设,高等院校深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涵,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儒家文化进校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牵手奥运,共创***”教育活动。做好家庭教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教育新格式。

2、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让素质教育理念充分体现在各学科课程之中。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组织教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普通高中在开齐开全必修课的同时,创造条件开设尽可能多的选修课程。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加难度和降低要求。规范地方课程,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将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指导等内容作为必修课列进地方课程,并分年级同一安排课时。注重校本课程建设,制定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方案。做好校内、校外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加快建设一批素质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生产劳动、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大力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确保青少年学生天天有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评选全市第二批“艺术体育教育百所示范学校”。

3、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完善对政府、学校、校长、教师和学生的评价机制和评价标准,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济宁市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启动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将高中招生指标半数以上分配到初中学校。20**年春季开学起,全面推行中小学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学校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给学生排名次。落实高考招生报名社会化,禁止有关录取数目的考核、奖励与公布,将高中正常教学行为和学生参加高考区分开来,减轻学校升学压力。建立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4、开展“学校治理创新年”活动。以教育法律法规为基础,以“规范、创新、提升”为主题,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素质教育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的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治理基本规范(试行)》,20**年在全市中小学深进开展“学校治理创新年”活动。规范办学行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按时就近免试进学,遏制择校风。规范教学行为,对全市普通中小学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格控制学生到校时间和上课时间。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开展“园林式学校”创建活动,做到净化、绿化、美化和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加快建设节约型校园,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学,管好用好办学经费和学校财产,维护好学校的后勤设施。开展“学校治理先进县”、“学校治理示范校”创建评选活动。

二、统筹发展各类教育,着力提升办学水平

5、巩固提升基础教育。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学前三年教育进园率达到50%,年内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5所,继续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开放周活动”。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学率达到85%以上。

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万人。加快职业教育资源优化重组,办好一批规模大、条件优、质量高、有特色的职业学校,努力实现职教中心建设、高职院校建设、示范院校建设、骨干专业建设、办学模式改革“五项突破”,推进职业教育跨越发展。实施“2531”工程,加快建设县市区职教中心。抓好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推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邹城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嘉祥职业中专、曲阜职业中专、兖州职教中心创建“全国百所示范高职院校”和“全国千所示范中等职业学校”,梁山职业中专、高新区职业中专创建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年内10至15个专业创办成省级示范专业。以骨干职业院校为龙头,遴选部分效益较好的规模以上企业参与,建立职教团体。继续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四项工程”和“百万职工大培训”、“百万农民大培训”两大社会教育工程,年内培训在职职工、下岗失业职员和农村劳动力80万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万人次。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制度,推行半工半读,推进职业学校学历证书与技术等级证书“双证互通”的施行。举办第七届中等职业学校综合技能竞赛。加强乡镇成教中心、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和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

7、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加快教育功能区建设,推进省属和市属高校协调发展。支持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医学院扩大办学规模,进步办学层次;加快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迁建步伐,完善济宁学院建设,扩大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规模,扶持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和山东工贸职业学院(筹)发展;抓好济宁市技术学院迁建,努力申办技师学院,加快济宁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筹)建设步伐。支持高等院校科学定位、发挥上风,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重点学科、品牌专业和名师队伍。

三、优化整合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8、实施布局调整工程。按照省教育厅新的办学标准,坚持公道布局、优化配置、扩大规模、进步效益的原则,调整农村学校布局结构,推动高中学校进城、初中学校进镇,抓好学校布局规划和新建扩建,加强城镇新建住宅区学校配套建设和治理,20**年基本完成包括济宁城区在内的全市中小学新一轮布局规划设计。

9、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制定“济宁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2010)”,加强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的治理与应用,拓宽教育网络服务功能,搞好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做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作,加快城市与农村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应用与共建共享,年内建设20个“中小学教育网络教学资源基地”。发展教师教育博客。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合作建立“国家教育干部培训网-济宁分院”培训网站,对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进行进步性远程在线培训。

10、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15计划”,20**年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小学30所、初中20所,改造薄弱学校100所。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配备工程,从20**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市农村中小学仪器配备达到国家基本配备标准,20**年完成500所。实施农村中小学图书配备工程,从20**年起利用3至5年时间,全市农村中小学图书达到国家基本配备标准,20**年完成200所。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取热和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改造“一热三改”工程,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条件。加强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加快普通高中dis数字化探究实验室建设步伐,年内评选50所“实验室建设规范化学校”。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评定标准,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差距。开展“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强教机制

11、实施“名校长建设工程”。抓好中小学校长任职培训、进步培训和高级研修培训,选调优秀校长和校级后备干部到先进地区学校学习和挂职锻炼,选派优秀校长到薄弱学校任职。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逐步取消新聘校长的行政级别。

12、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在全市深进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树立师德标兵。坚持“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抓好各类师资培训。继续实施“杏坛名师”和“骨干教师”建设工程,落实“千名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农村教师素质进步计划”。建立农村年轻教师补充机制,每所中小学至少考录1名大专以上毕业生。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建立中小学班主任岗位培训制度,评选全市第二届优秀班主任。加强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争取“双师型”教师比例进步2至4个百分点。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推动教师进修学校与教研、电教、科研等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做好省、市级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推荐、评选工作。继续为人民教师办好“八件实事”,全市教师工资纳进县级财政预算并实现同一标准发放,全面落实农村教师“三金”政策和班主任补助,改善农村教师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

13、加强教科研队伍建设。注重发挥教科研职员的人才上风、研究上风、信息上风,指导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组织开展优秀论文、优质课评选、教师基本功比赛、公然课、观摩课等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加大科研兴校和校本教研推广力度,加强部级课题和省创新教育等重点课题的研究,积极推进信息技术教育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

五、健全发展保障机制,进步经费保障水平

14、建立教育优先发展保障机制。坚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进,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市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15、不断强化督政督学。创新教育督导制度,强化教育督导职能,抓好素质教育、教育投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学校治理、教师队伍建设等专项督导。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实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完善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和考核机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提升学校治理水平。组织实施20**年度县市区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做好迎接省政府20**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工作。推动市中区、邹城市创建“山东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制定实施《济宁市教育强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启动教育强乡(镇)创建工作。

16、建立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基础上,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进步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由240元进步到295元,初中每生每年由340元进步到445元。20**年春季学期起,进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补助300元进步到小学500元、初中750元。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集中气力消除现有d级危房,20**年改造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5万平方米。

17、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以县为主、政府投进为主,建立与公共财政相适应、满足教育发展需求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增加配套资金,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确保“三个增长”,把握好“两个比例”。依法足额征收、按时拨付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加大对市属高职院校的投进。推进校企合作、引进外资、社会捐资、勤工俭学及教育资源置换工作,拓宽教育融资渠道。

18、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成立济宁市学生资助治理中心。坚持“政府主导、财政支持、部分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对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实行资助政策,完善高等教育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捐资助学,保障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都能得到相应资助,确保每个学生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上得起学、上好学。

六、积极推行依法治教,打造平安***教育19、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实施教育“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政务校务公然,完善行政许可制度,规范教育审批行为,健全学校教代会制度,维护学校、师生正当权益。做好《法治教育》课程开课工作,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抓好教育行政执法职员、法制教师和法制副校长“三支队伍”建设。评选表彰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20、抓好平安学校建设。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严格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注重学校安全档案建设,加强大型集体活动安全治理。加大对县市区的学校安全检查力度。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2020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坚持把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统一起来抓紧抓好,以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目标,全面做好教育系统行业乱象的排查和整治,确保扫黑、除恶、治乱、打伞、强基“五位一体”整体推进。不断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彻底整治本部门本行业乱点乱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涉及校园安全和扰乱校园正常秩序以及全社会关注的校园周边继续解决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治理行业乱象相结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扫黑除恶“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区委扫黑办2020年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到2020年底,教育系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行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让广大师生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整治内容

(一)校外培训机构在校门口乱发传单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6月集中整治,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在校门口乱发传单的培训机构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局、执法局进行打击,对不符合实际条件的虚假宣传,协调市场监管局按照广告法进行处罚,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公开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校园外边隔墙送外卖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5月底,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

一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让学生明确外卖食品的安全性无法掌握,一旦发生外卖食品引发的食品卫生问题,责任很难理清。

二是联合执法局和市场监管局对在校园门口对隔墙送外卖和流动小摊贩现象进行打击。

三是提升校内食堂管理水平,从严格食材卫生,到丰富食堂菜品,再到不断推出风味窗口,以个性化服务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引导学生在校内食堂正常就餐。

(三)教师“三乱”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12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强教师对《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提高教师依法职教的能力,自觉抵制“三乱”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在校内公示项目,明确收费的金额,教师不得搭车乱收费。全面落实学校责任,逐级签订教师“三乱”责任状,对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三乱现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校园欺凌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12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大校园欺凌宣传力度。利用校园广播、板报、黑板报、手抄报、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团队会、征文比赛、演讲会、法制微电影系列漫画、短剧、故事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及校园网络广泛宣传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要充分的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园给师生讲法制课,以案说法,来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有效地学生反映校园欺凌行为的投诉渠道,要专人负责,要把投诉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在校园醒目处张贴,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家喻户晓。

(五)校门口交通安全乱停乱放乱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5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

把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乱象整治纳入学校综合治理和文明学校评比的一项指标,防止交通秩序乱象丛生的局面。

二是加强管理力度。

在校园门口一定区域内放置醒目的禁停标志牌禁止停车。在学校周边划出临时停车位供接送孩子的家长临时停车,并在现场设置醒目的提示牌。在上学放学高峰期,派民警或学校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三是加强学校教育。

教育学生根据年龄特点上下学尽可能步行或骑自行车。定期召开家长会,签定道路交通安全协议,严禁在学校门口乱停乱放,共同维护学校门口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教育系统行业乱象集中整治是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之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学校行业乱象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稳步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多种优势,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橱窗、各类竞赛、家长群广泛开展校园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宣传,牢牢把握舆情主动权,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的好习惯。

(三)强化督导检查。

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校园行业乱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摸排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实施方案4

治理校外线上培训将有法可依

2018年初,教育部等四部委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分三个阶段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提出了依法规范、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相关任务和政策要求。《意见》是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作出的顶层制度设计,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最基本、最系统的政策依据。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一年多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但是,在专项治理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因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日益深入,校外培训从线下向线上迅速发展,为中小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多样化、个性化教育服务。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转移阵地,把培训开到了线上,出现了“线下减负,线上增负”的情况;有的线上培训平台存在低俗有害信息及与学习无关的网络游戏等内容;有的线上培训内容以应试为导向,超标超前,不符合教育规律;有的学科类线上培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基本教育教学能力;有的线上培训预付费过高、合理退费难,用户消费风险大。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校外线上培训质量、增加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对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产生了不利影响。另外,从政策层面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都要求对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的线上培训进行规范;2018年11月26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机构的备案工作,按照线下培训机构管理政策,同步规范线上教育培训机构;今年两会期间,陈宝生部长表示,对于新出现的“线下减负、线上增负”问题,教育部不久将出台文件治理。可见,同步监管线上培训工作刻不容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范。

刚刚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重要举措,是利用“互联网+教育”新模式,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实施意见》分五个部分,共十五条,这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规范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文件,对于完善监管机制、构建长效机制、规范线上培训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意见》从依法规范、科学监管、协同治理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具体举措、相关任务和政策要求。

一、实施备案审查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开展备案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备案内容和要求,重点是对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和培训人员等进行备案。

二、开展排查整改

《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网信、电信、公安、广电、“扫黄打非”等部门制订排查方案,组织对在本省(区、市)申请备案的校外线上培训开展全面排查,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明确监管重点

《实施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内容健康、时长适宜、师资保障、信息安全、经营规范等五方面加强对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的日常监管。

四、健全监管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依托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态监管,建立日常检查抽查制度。同时,在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建立负面清单,通过及时公布黑白名单巩固治理成果。

五、加强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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