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8篇
学校对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部分教师存在违规行为,影响了教育公平,如何有效整改以保障教学质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相关内容,供您学习参考!
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篇1
为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家长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效杜绝我校教师违规向学生推介教辅资料、有偿办班、有偿家教,纯洁师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树立良好的教育与教师形象,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把精力真正放在教育教学工作上,确保我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20xx年10月11日教体局召开的.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xx】4号)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对我校关于规范使用中小学教辅资料和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自查工作作如下汇报:
按教体局的相关要求,我校积极响应,把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20xx年10月14日早晨专门召开了教师大会,集中组织教师传达了县会议精神和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
一、建立了管理机构。校长辜长生任组长,副校长钟晓龙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班主任和各教研组长为成员。
二、建立了管理制度。学校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这教和推销教辅资料”作为首要条件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三、学校建立健全了“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重点对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查处:
1、在职教师有无利用休息时间(含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从事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以“提高班”、 “辅导班”等各种名目办班并收取费用。
2、在职教师有无课堂教学故意保留,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有无私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
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在职教师校外上课和有偿家教行为,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局通知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分阶段有序组织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有偿辅导班和辅导班管理责任制。
成立以德化为组长,赵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各部门领导为组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有序开展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提升教育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我校召开违法补课特殊处理专题会议,传达了全市补课特殊处理会议精神,引导全体教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督促学校和教师自觉学习遵守相关规定,践行师德,争创优秀,避免被利益迷惑,自觉远离带薪导师和班级,维护教师形象,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主动开展自查,严格检查管理。
我校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上课的治理;
(1)组织全体教师进行自查自纠,并签署《禁止有偿补课承诺书》。
(2)分管年级的`学校领导深入年级师生,调查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补课情况,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教师违规补课。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我校没有发现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辅导班、有偿家教、违规上课的行为。
(3)家校联动,通过学校网站和家长来信向家长宣传有偿家教的社会危害性,呼吁家长自觉抵制为孩子补课的盲目行为。让孩子们真正获得时间和健康。通过电话公开举报投诉,设立投诉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们学校已经下定决心,下大力气坚决制止学校和老师非法补课,提供带薪导师,出去上兼职,真正减轻学生负担。同时,所有教师都端正了教育思想,自觉履行了职业道德,一举两得。然而,管理好教师的特殊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时刻把握,决不能忽视和懈怠。我们一定会保持良好的工作局面,把补课之风和补课之风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氛围,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篇3
开学初,在按到教育局颁发的关于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的.规定后,我校积极响应,把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集中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专门召开了会议和家长会议。
一、建立了管理机制,校委会成员分配到年级、班级跟踪调查。
二、建立了聘用管理制,学校将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这教和推销教辅资料”作为首要条件纳入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同时,还建立了“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行为自查机制。
三、学校建立健全“禁止有偿家教”自查制度,重点对以下三方面进行了查处:
1、是教师有无组织学生参与有偿家教。
2、是教师有无课堂教学故意保留,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3、是教师有无暗示学生接受家教并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四、投诉和举报
学校成立了校长马鹏飞为组长,副校长吴国祥、丁胜木、乐志芳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面向校内外公布三小“治理教师有偿家教”举报电话(139),建立举报箱,自觉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
由于以上工作做得细、实,到目前为止,我校没有出现违反“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的教师,社会反响良好。
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篇4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41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鲁教师字9号)、《临沭县教师“十条禁令”》等有关文件规定。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维护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我校认真开展了治理有偿补课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校委会人员为成员的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严格按上级要求有序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此次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校长参加完街道中心校里的会议后,即刻组织学校教干就禁止有偿补课,规范办学教学行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工作小组。随后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鲁教师字[20xx]9号)、《临沭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临沭县教师“十条禁令”》等文件和相关教育行政法规,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大讨论等等。通过多方途径和广泛宣传,增强教师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引导全校教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多种途径,确保成效
1、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工作小组,确实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郑山街道姜屯小学关于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教育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使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3、召开专题教师大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
4、责任分工到人,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情况。
5、全体教师签订“教师向学生承诺书”。
6、举办专题宣传栏,将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张贴于学校醒目的宣传窗内,同时做到人手一份,学校教师QQ群内公开发布,便于老师随时学习。
7、设立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全体教职工自查自纠,目前,我校没有发现一例在职教师参加有偿家教活动,为了不让有偿家教现象得到“反弹”,我们将继续努力,接受社会监督,纯洁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篇5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发布后,学校高度重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维护教师作为教师的良好形象,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学校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组织。
学校成立了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领导小组,崔玉海为组长,刘天佑、张洪亮、陈光海、韩、瓦、为成员。刘天佑、承包九年级组,张洪亮、韩承包八年级组,陈光海、瓦承包七年级组,仔细查看我校在职教师是否从事有偿家教。
二、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
接到通知后,学校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通知》精神:
1、《XX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不动员或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辅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各种有偿家教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2、《XX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的通知》第三条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规定:“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是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各中小学应自主研究制定尽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的管理办法,不得将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指出:“所有学校都要把教师参与有偿家教作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一经查实,已付费补习的教师将被授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专家等荣誉称号。,直到相应的教师职务被撤销。”
4 、县区认真办理相关人员有偿家教活动的规定。
(1)教师(干部和工人)
a对于第一次被查实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书面面签,校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第一次考评晋升资格,一票否决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扣除当年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
b第二次被查实的,在县内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降级处分,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资格,扣除当年的绩效考核和年终奖金,调离原学校;属于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取消相应的经济待遇和荣誉称号。
坚持教学,再次被查实或造成安全事故者,取消教学资格,开除公职。
(2)委托人
A、学校教师、干部、职工一年内有两次带薪家教活动的,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初评、优秀评的资格,三年内不申报各类示范学校;校长做检查,年度考核确定基本称职。
b 、一年内在教师、干部、职工中开设三个以上有偿辅导班的学校,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外,还需与校长进行交流、调剂。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等。
学校与学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签订不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目标责任书,并设立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校委会成员手机号)。
第四,做好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对学生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努力防止学生接受有偿补习活动。
此外,学校的在职教师没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人员。
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篇6
根据市教育局“朝阳市龙城区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向学生家庭摊派和接受学生及家长财物行为的实施方案”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校在职教师进行自查:
1、无教师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
2、无教师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不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不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5、不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利。
6、不做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7、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8、不以任何形式私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9、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受家长金钱和礼品等财物。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区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篇7
近几天,我校在全校组织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自纠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严格对照自查,进行认真整改。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性。自查自纠活动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首的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小组,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按照教研组集中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个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现象,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
2、学校在职教师无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家庭住房或租赁他人房屋为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3、学校制定了严格的教学常规考核制度,教师严格遵守教学常规。制定《巨日合中学教学常规检查实施方案》。
4、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足课程、课时,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无人为原因造成学生流失情况;
5、我校教师无擅自组织学生征订、购买和使用非法教辅资料的现象,无增加学生的负担;
6、学校教师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7、利用团委会组织力量,督促学生自觉远离网吧、让学生度过每一个一个健康,文明、安全、愉快的假期。
以上是我校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
学校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篇8
随着暑假来临,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举办培训班的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容易引起群众对教育的不满情绪,不利于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日前,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的有关部署,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滨州市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
重申“七个严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此次督查,滨州市教育部门重申“七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无资质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培训班。
市教育部门将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好转。同时规范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
根据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规定,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实施方案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刻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滨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教师〔20xx〕5号文件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治理情况自查报告于8月1日前,以函件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将予以严肃查处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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