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XX市人民政府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情况表示关注,建议加强政策落实,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XX市人民政府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情况的报告》。按照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赵刚同志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情况调研报告的批示:"报告中几点建议值得研究。1.要深化改革,完善社会兜底保障体系。2.规范救助机制,力求精准。3.加大投入,应兜尽兜。"根据赵书记的批示精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解决好大多数老百姓基本民生需求为出发点,高度重视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全市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工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运作规范、成效显著,为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会议指出,尽管我市城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新型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以及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社会救助资金短缺,落实保障政策难度较大。近两年来,中、省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大幅减少,全市经济下滑,资金配套不到位。2021年我市有8个县(市、区)因社会救助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发放低保金、取暖费,临时救助金一度停发。今年我市社会救助资金筹集任务仍然艰巨。预计全年社会救助资金总支出亿元(含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资金亿、增发的困难群众一次性补贴1797万元、取暖费6022万元、临时救助9000万元)。目前中省下拨我市共计亿元(中央亿元、省级9071万元),市级配套4500万元,县(市、区)配套亿元,共计亿元。其中,宜川、甘泉、黄陵、吴起、志丹5县共配套万元,满足了本县使用,而市级不能调用。其他8县共计缺口5805万元,需要市、县两级进一步落实配套资金,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及时全面落实到位。
二、救助政策起点不高,不能满足困难群众需求。一是救助水平仍然偏低。目前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610元/人月,居全省第11位;(农村低保标准为450元/人月,居全省第5位);城市特困供养标准居全省第12位,(农村特困供养标准居全省第4位)。城乡低收入群体社会救助做到了较低标准下的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二是专项救助能力有限。特别是低收入家庭成员中有人患慢性病、大病,即使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和救助标准,也只是救急救难,仍不能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三是救助覆盖有盲点。一小部分家庭因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支出了巨额医疗费,有的不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范围之内。
三、就业岗位严重不足,特殊困难群体就业困难。一是专门安置就业困难中大龄、特困人员等城市低收入人员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不足。二是低收入群体大多数文化水平低,技能不高,以打零工为主,就业稳定性差,收入水平低的现状难以改变。三是受新冠疫情影响,区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各行业受到较大冲击,企业运行困难,用人减少,低收入群体就业更加困难。
四、管理体制机制不畅,制约社会救助工作效能。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目前,各部门"背靠背"还未向社会救助所需的"面对面"转变,部门间存在社会救助制度配套衔接不完善、救助资源相对分散、各类救助资金融合乏力等问题。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制约了社会救助的高质量发展。
五、社会救助力量不足,影响基层政策贯彻落实。目前,社会救助工作量大,政策性较强,并且开展各项救助工作都需核查到户到人,各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配置不够,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的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是社会救助制度公平公正运行的应有之义,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对象认定要进一步精准。继续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健全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夯实精准救助基础。要借鉴农村精准扶贫的办法,由民政部门牵头,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道社区作用,推进困难家庭救助需求综合评估,准确了解掌握情况,精准认定城市困难家庭。二是救助措施要进一步精准。要针对困难群众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根据其具体困难类型、程度和特点,给予相应的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急难社会救助,把各项救助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救助成效要进一步精准。通过救助让困难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真正实现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有效衔接,让困难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进一步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一是要充实工作力量,把更多资源下沉到社区,夯实城市基层治理基础,提高保障基本民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快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建设,完善城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扩大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数据比对,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常态监测、快速预警、救助帮扶。三是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强化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提升制度可及性和覆盖面,科学合理调整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四是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强化救急救难功能,不断提高救助时效性、有效性水平,消除救助"盲点",确保民生保障安全网更加牢靠。
三、进一步改革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全市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建立全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市县两级的有效衔接,全面建立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资源统筹和部门协同,形成救助合力。二是要落实落细工作措施。要加强以岗定向培训,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要根据困难群众需要救助的具体类型、困难程度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核准救助对象,把各项救助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三是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学习借鉴宜川县以"大民政"探索建立社会救助新模式。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统筹分散在各部门单位的社会救助职能、项目和资金,创新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之间的衔接,整合资源、叠加救助、各出其力、各计其功,通过改革的手段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增强社会救助创新发展的动力活力。四是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不断完善保障政策措施,更好发挥社会救助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功能作用。
四、进一步创新优化多样化社会救助服务。一是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主动救助机制,简化优化救助程序,提升救助效率。二是创新救助方式,针对日益多样化的救助需求,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三是积极培育社会救助领域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加快形成社会救助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强化街道社区社会救助责任和保障条件,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水平,打通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措施。一是加大社会救助资金募集支持力度。要积极争取中、省资金,不断加大市、县资金的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捐赠和资助。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发放程序和时限,确保各类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二是持续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深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守好用好困难群众的救助资金。三是加强城市低收入群体保障政策的宣传,发挥街道社区点、面作用,提升城市低收入人群的知情度;宣传低收入群体中依靠自己勤劳双手改善生活的典型事例,激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用自己的努力创造美好生活;大力宣传照料孤寡老人、残疾人和留守孤儿的感人事迹,对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社会救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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