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落实情况报告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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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落实汇报材料1

指挥部参建各单位:

为梳理在建项目进展情况、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指挥部定于2021年6月14日召开周交班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6月14日10:30分。

二、会议地点

指挥部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领导、部门负责人

2.各参建单位(设计、施工、中心试验室、物贸)

四、会议主要议程

1.各项目部汇报在建项目进展情况、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

2.勘察设计单位汇报勘察设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指挥部各部门发言。

4.指挥部领导做指示。

五、有关要求

为提高会议质量,确保会议效果,请各单位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各单位汇报材料于6月13日17:00前报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并将存在问题,按照问题库格式(格式详见各单位邮箱),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后,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签字、盖章,将扫描件及电子版报工管部邮箱。(各单位发言控制在5分钟内,材料要直击要害、力求管用实用、杜绝空话套话、言之无物)。

视频调试时间:6月13日,18:00--19:30

视频调试联系人: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

工管部邮箱:XXX

附件:1.统一封面

2.各项目汇报材料模板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山草香为大家分享的3篇会议落实情况报告就到这里了,希望在会议落实情况汇报的写作方面给予您相应的帮助。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2

2018年以来,若羌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双拥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服务军队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事来抓,不断加强工作力度,积极与驻县部队配合沟通,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双拥、推进双拥,使全县双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议军会议相关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和州党委、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在随军家属就业、部队子女就学方面,协调组织、人社、教育、民政等部门做好部队随调家属和退役军人的安置、落户、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就学等多项待遇保障工作,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家属顺利就业,子女顺利入学,为他们排解后顾之忧。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安置随军家属就业20人次,子女入学15人次。

二、2018年拥军优属开展的主要工作

(二)切实抓好优抚安置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民政部、财政部门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及时足额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金。2018年共计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万元。二是全方位做好困难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救助工作,确保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发现并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2018年以来,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万元;缴纳各类保险31万元,发放慰问金70万元;选送2名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医院治病疗养。三是积极做好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成立退役士兵信息采集领导小组,召开了“若羌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会,制定退役士兵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若羌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截止目前,共采集665人。四是全力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按照“个人自愿、按需培训、依托社会、政府协助”的原则,按需进行有针对性的转岗就业培训,把适应性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先后开设了美容美发、烹饪面点、汽车维修、工艺品制作、红枣管护等20个培训项目,为4名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偿金万元。同时,积极鼓励未就业退役军人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先后9次面向退役军人招聘便民警务站、环县治安卡点事业岗警察,目前我县在岗便民警务环县卡点退役军人达231人,占总比%。加强与巴州军分区进行有效对接,积极动员广大官兵来若羌就业,大力施行退役军人免笔试应聘公安事业岗优惠政策,目前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退役军人达40余人。

(三)抓好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的优抚工作。利用村(社区)周一升国旗宣讲、农牧民夜校、走访入户等时机,认真对参战涉核退役人员进行调查摸排,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信息进行采集登记,通过发放优抚补助金的方式改善生活状况。2018年以来,我县共摸排参战涉核人员5人,发放抚恤金补助金 万元。

三是若羌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双拥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知晓率。

三、2018年驻地部队在拥政爱民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密切联系。驻县部队始终坚持把做好拥政爱民工作和构建和谐军民关系作为部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春节、八·一节等节日期间,专门部署重大节日期间拥政爱民和走访慰问活动,主动走访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新形势下社会维稳、军民联防、新农村建设等问题。

(二)强化扶贫帮困和爱民服务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与少数民族结对认亲、团村结对共建、捐资助学、精准扶贫等共建活动,与铁干里克镇果勒吾斯塘村结成帮扶对子,筹措4万元资金帮助4户贫困户改善生活和购买生产物资;向红字会捐款6000余元,向县扶贫办爱心基金捐款5300元;资助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1000元;二是坚持团以上干部在春节、古尔邦节、肉孜节均走访慰问贫困户、困难党员和离退休老干部,发放慰问金万元。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官兵每季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开展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文化共育等双拥共建活动,组织官兵到敬老院、县福利中心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看望孤寡老人,送去了慰问品;给老人理发、打扫庭院、拉家常,询问老人身体状况,帮助检查输电线路,排查安全隐患等活动。2018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1场次。

会议落实情况报告3

一、督查原则

(一)依法督查。督查工作必须依法行政,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督查工作。

(二)有令必行。凡区委、区政府决策和区级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有交必办。各镇办、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三)讲求实效。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实行跟踪督办,使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四)实事求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讲真话,报实情,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督查内容

(一)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文件中明确规定要落实到位或需要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进行督查。

(二)对全区年度各项主要工作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对区委全委会、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查。

(四)对区级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五)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六)对上级组织交办的事项进行督查。

(七)对新闻媒介提出的重要批评、建议和意见进行督查。

(八)对群众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以及督查人员发现事关全局的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查办。

(九)其它督查事项。

三、督查措施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抓工作落实的延伸,要立足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务实、可行的方式方法,使督查工作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对各镇办、责任部门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现场及定期督查。

(二)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重大工作部署、主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点工作开展专题督查。

(三)对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重点经济工作、社会稳定工作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

(四)对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五)对向区级领导征询到的需要督查的重点事项,开展随机督查。

(六)对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区长专线反映的问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开展随时督查。

(七)对应落实而未落实的事项,经两次电话催办后未办结的,下发督查通知、督查令,逾期仍未办结延误工作的,在全区进行通报,并由区级领导和纪检、组织部门进行警示训诫。

(八)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适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实地督查。

(九)对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决定事项、区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区长办公会安排的工作每半月通报一次。

(十)领导批示件、上级部门要求上报的材料,按照领导和上级部门要求的时限进行上报。

四、督查责任

(一)督促检查实行分级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下级对上级的决策和指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反馈情况。

(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实施后,区级分管领导担负督促检查工作的领导责任,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落实提出明确的质量和时限要求,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分管部门适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协助区委A、区政府领导抓好督促检查工作。

(三)各镇办、各部门是决策落实的主体,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完成各项区委、区政府决策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决策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对决策落实负直接责任。各镇办、各部门对区委、区政府重要决策的落实要分解任务、量化指标、责任到人。对出现的复杂情况、疑难问题,积极协调解决,不能推诿扯皮。确需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的事项,应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四)各镇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开展督促检查,紧密围绕区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开展督促检查,紧密围绕影响决策落实的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

五、督查时限

(一)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出台后,各镇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凡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按规定时限报告。

(二)区委全委会、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区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决策事项,各承办单位要在文件和会议规定的时间内报告贯彻落实情况。无明确时限规定的,要在发文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原则上要求3个月内办结,政协委员提案原则上要求6个月内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后,各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并按时上报办理结果。

六、督查要求

(一)加强督查工作领导。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落实是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衡量督查成效的唯一标准。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督查工作,按照“围绕中心主动抓,重点难点突出抓,急件要件及时抓”的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出台后,准确领会决策精神,制定督查预案,明确工作重点,层层建立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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