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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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1
树立一种理念,强化各级干部务实推进意识
当前,基层各级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落实作风总体上好的,但对照先进地区,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工作方式上有套路化、务虚化倾向,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切实际、生搬硬套的情况还较为常见;工作作风上表现出随意性、懒散性的习气,部门阶段性工作缺乏周密系统计划,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敷衍应付甚至故意拖延的情况;督查工作上也存在不规范、不深入现象,老好人现象还十分普遍,缺乏敢于碰硬的勇气。为有效克服和消除这种现象,江山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工作中树立并不断强化“八忌八重”理念:一是解放思想切忌空喊口号,重在实质突破,要注重把解放思想的落脚点放到科学实践上,把解放思想与解决影响发展的具体矛盾、具体问题结合起来;二是争先创优切忌盲目跟风,重在货真价实,要以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紧贴本地区工作务实争先;三是贯彻落实切忌流于形式,重在因地制宜,要在吃透上级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四是开展工作切忌照搬套路,重在解决问题,要善于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特点,深入研究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新的思路招数;五是开拓创新切忌标新立异,重在实效提升,要善于因地制宜地、融会贯通,通过创新实践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六是督促检查切忌一团和气,重在推进落实,要通过督查形成少说多做,说到做到的良好作风,把党委政府的各项科学决策真正有效地转化为具体行动;七是服务基层切忌走马观花,重在破难建制,要通过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促进领导干部重心下移,使服务基层实现常态化;八是关注民生切忌哗众取宠,重在实事做实,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确保干一件成一件,迫切落实一些亟待解决的民生焦点问题。
实施两大行动,完善阶段性工作推进机制
根据发达地区和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江山实际,在抓落实15条中提出开展覆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并能有效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两大专项活动,作为工作落实层面的两大抓手。一是开展“三百”专项活动。根据阶段性成功理念,把一年的工作划分为几个阶段,从实现阶段性目标中获得阶段性成功的感觉,更加便于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从而推进全年工作地更快落实。因此,我市以年初、年中、年底为时间段,分别开展“百日竞赛”、“百日攻坚”、“百日冲刺”三个阶段工作推进专项活动,以此增强压力,集中精力,凝聚合力,推动重点工作抓落实。4—6月份,我市正在深入开展“百日竞赛”活动,重点是加快落实项目推进、助企发展、平台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维稳等工作,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每月一次由“两办”督查通报或专报的形式进行通报,每季一次汇总由市领导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进行点评。二是开展“六个一批”干部驻点活动。结合先进地区做法,开展“六个一批”干部驻点推进活动,即分别抽调一批干部驻外招商、一批干部驻园推进、一批干部驻项推进、一批干部驻上对接争取、一批干部驻案化解等,干部驻点时间为一年。对“六个一批”行动情况做到每月一次简况汇总,既要汇总问题,也要汇总成绩;每季一次督查通报,年终统一开展评优评先。目前,已经抽调270名干部即将深入基层开展驻点活动。
突出三大重点,完善常态化工作落实机制
强化四项保障,确保重点工作督查务实有效
为保障督查工作顺利执行,各项工作推进机制有效落实,着力从四个方面强化保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等任副组长,从领导层面协调落实督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组,一个是目标推进督查组,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重点督查平台建设、项目推进、服务业发展、中国幸福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另一个是服务效能督查组,由市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任组长,重点督查招商引资、机关效能建设、企业服务、干部作风转变、优化发展环境、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二是健全机构。抓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委办下设抓落实工作办公室,由抓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加强日常与各牵头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三百行动”、“六个一批”驻点活动等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牵头部门上报情况发文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牵头协调。三是落实职责。坚持部门督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干部直接抓,形成逐级负责的督查工作格局,并定期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注重稳定督查干部队伍,选配工作认真细致、综合能力过硬、作风公道正派的干部充实到督查队伍中来,确保督查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四是充分授权。改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单兵作战”的模式,依靠纪检、发改、组织、经贸、招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督查,并在各种会议场合,明确“两办”及有关职能部门督查活动是一种授权行为,是市委市政府领导行为的延伸,强调在日常开展的一些督查工作中,牵头领导是根据该项工作本身的职能所设定的,而不是按照级别高低来排位。
完善五项制度,促进日常督查规范运行
为促进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重点建立了五项机制:一是主要工作月报制。突出围绕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平台建设、安全维稳等“双争先”重点工作,各部门、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每月定期以表格形式向市委、市政府简要汇报上月主要工作开展实效,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重点工作点评制。每季度由担任片长的市领导组织所在片乡镇交流汇报,听取有关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结合每季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和维稳形势分析会,由市主要领导对各部门、乡镇(街道)的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平台建设、幸福乡村建设、维稳和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及“三个百日”活动开展情况给予点评,浓厚全市狠抓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的氛围。三是日常督查报表制。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突出重大工程、重要工作、重要督查事项等重点,以报表形式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度,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表格化、表格数字化。四是督查通报累计制。由抓落实工作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各项督查通报的汇总梳理,年终进行累计通报,并跟年终考核挂钩,酌情在争先考核中扣分,建立督查倒逼落实机制。五是无为问责制。切实加强督查结果的运用,对通过督查通报反映出来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工作效率低、效果差的行为,严格进行问责,营造有为者有位、无为者退位、不为者失位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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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2
2007年,财经委员会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常委会的工作要点,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把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以执法检查和经济立法为重点,协助常委会加强经济法制建设
(一)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从今年5月开始,我们按常委会的安排,具体组织了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武汉市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执法检查,整个检查前后历时三个多月。
一是利用网站、长江日报、电视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传媒平台,通过印发学习读本、设立宣传咨询站、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市区联动,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是检查组分成5个小组,深入到近80余家企业,实地察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暗访了江汉区、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联合办公中心、江汉区及桥口区社保处等基层办事服务机构。
三是结合实际,确定将中小企业发展的软环境、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建设等四方面问题,作为执法检点。分别召开了企业座谈会、专家座谈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座谈会,还专门听取市统计局、市经委和相关部门关于建立中小企业统计制度的汇报。
通过执法检查,增强了政府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了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的参与意识,促进了企业依法维权和运用政策的主体意识,取得了预期效果。
另外,我们还组织对《会计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安全生产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完成了省、市人大常委会9件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对2件市政府相关经济方面的行政规章进行了审查。
(二)为促进我市港口和公共客运交通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开展立法调研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港口在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日益显现。目前,以武汉港为核心的武汉航运中心建设已纳入省、市发展战略布局。建设武汉航运中心在促进湖北经济发展,辐射邻省港口群,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委员会把《武汉市港口条例》作为今年立法调研的重点。多次听取市交委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我市港口立法工作的汇报,确定专人参与港口立法的前期工作,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交委、市港航局的有关同志赴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等四城市学习港口立法的经验。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了解上海市、重庆市港口立法的情况。
经过多次调研,委员会认为,武汉港口的建设与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解决港口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武汉市港口条例》确有必要;但由于在港口岸线和非港口岸线的保护管理和审批权限问题上,省市港口管理部门在认识上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进一步协调。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加大与省政府汇报与沟通力度,待有比较明确一致的意见后,即启动立法程序。
同时,委员会还对《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订开展了调研。
二、以计划和预算监督为核心,努力规范经济监督工作
(一)围绕预算审查监督,规范程序性监督
委员会在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方面,对以下四个方面履行程序性监督职责: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机关关于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三是对上年市本级决算进行了初步审查;四是听取和审议市审计机关关于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具体的工作中,预算审查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对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包括支持部门预算及其配套改革、加强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等方面。
二是落实人大关于预算的决议,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包括定期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
况、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加大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等方面。
三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包括深化决算草案初步审查工作、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方面。
(二)突出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加强专项监督
对于全市而言,重大项目建设对城市功能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支撑作用,是计划执行的重要内容。
我们把全市重大项目的监督工作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重大项目情况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财经委会前先后听取了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协助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召开财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推进情况,为常委会审议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在常委会审议全市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时,委员会既充分肯定了重大项目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同时也针对我市重大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引起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深化工作监督
一是建议常委会听取了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的汇报。财经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刘龙成副主任带领下,有重点地对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有关情况开展了调研,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委等部门和江岸区、汉阳区等城区的汇报;召开部分企业负责人、职工(包括农民工)代表座谈会;查阅了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劳动法》进行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和今年初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有关议案原案,从不同侧面进一步了解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情况。在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的报告时,提出了“促进经济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等三方面的建议。
二是针对今年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先后三次带领委员会对市场粮食、糖、猪肉、牛肉等物质的储备、补贴情况和市场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并在上半年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政府价格工作汇报,支持市政府将过去平抑价格基金完善为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1月份,又以《决策参考》形式,及时将调研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组成人员报告。
三是围绕财源建设和支出结构优化,开展调查研究。委员会结合执法检查和常委会有关审议议题,委托常委会预算工委对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社会保障事业和“三农”投入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围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加大社会民生投入提出了建议。
三、以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认真督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议案
一是注重调查研究,指导规范议案办理工作。年初,《关于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案》确定后,委员会多次听取市经委的办理方案的汇报、办理情况的阶段性汇报,就办理议案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弄清情况,在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办理议案的方案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办理建议。
二是市区联手,加大督办力度。议案的办理是全市性的工作,必须依靠各区人大常委会督促辖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议案,形成市区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委员会在督办今年“1号议案”的过程中,注意与各区人大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将“1号议案”同时纳入区人大的督办议程,共同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同时,注重与调研企业所在区的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沟通,了解各区在办理“1号议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反馈。
同时,在市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上,还专门就督办议案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共同提高各区人大督办议案的的水平。
三是组织专题视察,加强检查监督。委员会于10月30日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财经委部分委员和部分议案代表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办理议案的情况作准备。
四是认真进行审议,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强调在办理过程中要突出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三个方面的重点,实现武汉在中部率先崛起。
四、以制度建设和学习交流为手段,不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是组织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市人大财经系统预算监督审查培训班;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种学习和讲座。工作中注意把发挥财经委员会的整体作用与委员个人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坚持财经委员会例会和主任办公会制度,全年共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6次;主任办公会35次;并将全年财经工作资料进行了汇编。
三是加强了与各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的工作联系。年初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意见,介绍全年的工作思路;10月下旬会同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市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财经工作座谈会,市区人大财经工作的同志交流了人大财经监督中的经验;
四是加强了与全国、省人大的工作联系,取得支持和指导。如主动征求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港口立法的意见;先后参加了中南地区、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发言;加强了与外地和省内地、市、州、县人大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密切了与兄弟地区财经专门委员会的关系。
五是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代表建议。截止目前为止,委员会今年共组织代表参加相关的调查研究、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25次,参加活动的代表共计有320余人/次,并督促相关部门向代表寄送材料40余期。同时,我们还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代表建议。
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工作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常委会的工作要点,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开展工作。
第二,工作要讲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开展独立调研,了解实情。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3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抢抓被纳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的机遇,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不断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相继完成了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示范建设项目、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以下简称“小农水重点县”、“现代农业重点县”),使“小农水”、“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呈现出“进度快、质量好、标准高、农民喜”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小农水重点县和现代农业重点县两个项目,总投资376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200万元,省投资8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767万元。共完成渠道整治硬化203条公里,配套更新改造建筑物4450处,当家堰24口,整治生产道5公里。恢复改善灌溉面积万亩,改善除涝面积万亩,新增灌溉面积万亩。
(一)关于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该建设项目位于坝陵办事处,涉及鲁山、精耀、国河、苏河、长岭、白庙、花园、慈化8个村。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万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是渠道硬化154条公里。其中:U型渠衬砌146条公里,现浇砼梯形渠8条公里。U型渠中U80衬砌21条长公里,U80底加宽50厘米衬砌3条长5公里,U50衬砌83条公里,U30衬砌39条公里。二是配套渠系建筑物3718处,其中农桥23处、过路涵1297处,其中φ50过路涵274处,φ80过路涵794处,φ100过路涵229处,节制闸7处,分水闸4处,分水口2362处,量水堰25处。三是整治堰塘22口,单口容积万立方米,总容积为万立方米。四是整治田间生产道路3条5公里。
工程总投资262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200万元,省级补助800万元,市级自筹40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227万元。共需完成土石方万立方米,砼万立方米。截至目前,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渠道硬化工程及渠道建筑物均已按批复要求全部完工,累计改造硬化渠道156条公里,比设计多公里,建设配套建筑物3858处,整治堰塘24口,整治田间生产道路3条5公里。完成土石方万立方米,砼万立方米。
(二)关于现代农业重点县项目
该项目位于坝陵办事处木林、荣耀、群益、群华4个村。项目区现有耕地面积万亩。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万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是渠道硬化47条公里。其中:硬化U50型渠28条公里;硬化U80型渠6条公里;硬化T型渠13条公里。二是配套渠系建筑物581处,其中分水闸4处、节制闸12处、过路涵206处、农桥22处、分水口337处。
工程总投资__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0万元,市级自筹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20万元。共需完成土石方万立方米,砼万立方米,钢筋制安吨,模板万平方米。截至目前,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渠道硬化工程及渠道建筑物均已按批复要求完成,累计改造硬化渠道47条公里,比计划多公里;建筑物配套整治592处,比计划多11处。
二、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和现代农业重点县项目的完成,不仅有效改变了规划区内农田灌排条件,而且提高了旱涝保收农田比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坝陵办事处12个村的万亩农田成了稳产高产的吨粮田,亩均可增产96公斤、增收元,复种指数由原来的提高到,灌区水利用系数可由提高到,灌溉保证率由65%提高到80%;新增灌溉面积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万亩,改善排涝面积万亩,新增节水能力493万立方米,项目区农民人均年收入增加480元以上。今年,我市虽遭遇严重的伏旱,粮食生产预计仍可取得“十连增”的可喜硕果。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一是高度重视,组建专班。我市专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县级领导任副组长,政府办、财政、水利、民政等部门和相关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农水重点县”和“现化农业重点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在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专门设立了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落实了项目法人,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定期听取项目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深入项目区进行实地调研,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督办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项目所在地的党委政府也把项目的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 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蹲点抓的工作格局,主动深入一线,督办检查、指导施工、协调矛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广泛宣传,激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会议、文件、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两个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各项优惠政策,宣传两个项目对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增强了项目区干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三是协作配合,整合力量支持项目建设。涉及项目的部门、镇、村组之间相互配合,发现问题都及时有效沟通,为项目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同时,村“两委”班子也主动配合,帮助解决用水、用电等问题,项目区村民对施工占地、取土、青苗补偿等积极支持配合,未向国家和施工队要一分钱,确保了施工正常进行。
(三)整合项目资金,捆绑投入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农民投工投劳,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体系。一方面,争取项目资金投入,积极开展项目资金整合。共整合项目资金万元。另一方面,完善“一事一议”机制激发农民投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投资投劳标准,积极组织投工投劳,顺利完成项目建设的清基、除障、小型土方开挖等村民投工投劳工程。项目区共带动群众投工投劳折资347万元。
(五)创新管护机制,提高使用效益。一方面,明确责任主体。对已竣工的项目,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明确产权主体,明确工程安全、防汛抗旱和维修养护责任,加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力度,筹措管护资金,落实监管措施。另一方面,探索通过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形式,承担起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项目区内均按渠系组建了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工程维修、管理、用水收费,市水利、财政部门跟踪问效,初步形成了村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工程自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农村和农民长期受益。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现农村小型公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一)项目投资不能满足整治要求。小农水重点县、现代农业重点县项目的实施,在近年干旱的气候条件下,发挥的效果立竿见影。但受项目投资总额限制,项目区内部分工程建设未能纳入整治范围。同时,项目区内需要每个劳力参加清淤、除障、培土等设施建设,但因“一事一议”筹劳每年不得超过10个工日的政策限制,加上农民工外出、“留守家庭”增多,投工投劳数量急剧下降。建议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力度,适当调整整治规模,增加投资额度。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4
今年以来,XX区坚持“清单明责、照单履职、按单问责”的总体思路,项目化实施 系统化推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一环紧着一环拧,驰而不息、持续用力,有条不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清单明责,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基本遵循。
一是定“两个责任”清单。制定《XX年XX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清单中涉及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选好用好干部等8项内容分解为35个小项,将监督责任清单涉及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督查等6项内容分解为26个小项,再将每个小项的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分解到四个季度,项目化实施,系统化推进。镇和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参照区委、区纪委“两个责任”清单,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原则,项目化制定二级“责任清单”。
二是定“一岗双责”清单。制定《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将“第一责任人”清单涉及的履行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执纪审查等4项内容分解为17个小项,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涉及的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检查督促、抓好作风建设等4项内容分解为11个小项,按季度分解每个小项的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各镇、各功能园区、各部门参照执行,实现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人一单、精准履职。区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在相应的清单上签字背书,确保责任传递到位。
三是探索“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牵头,推动辖内村居站所党组织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明确下一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厘清权力边界,确保权力运行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规范、规范有依据,正真把“小权力”关进“密笼子”,提高监督实效和精准度。
二、照单履职,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发力。
一是定期专题汇报。区委常委会成员每半年向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不少于1次。制定《XX年度区纪委向区委常委会通报工作计划安排》,区纪委每2个月向区委常委会汇报监督责任履职情况不少于1次,分专题汇报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纪律审查、制度建设、教育预防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重大案件及其他重要事项及时汇报。
三、按单问责,为追究“两个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问责体系。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对问责主体的责任、问责对象的责任、问责的方式、情形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刚性执行,压缩弹性空间。凡区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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