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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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第一篇】

1、各乡镇街是区项目建设工作主体,推进项目是各乡镇街经济工作的主要内容,要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积极策划项目,积极引进项目,积极推进项目;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主动服务,及时跟踪,全力推进。

2、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全区项目建设的规划、立项、评审工作。一是组织编制“六大空间”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二是组织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的前期策划、评审工作;三是组织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协调市发改委,及时汇总上报重大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四是协助区招商一局开展工作。

3、区项目办负责全区项目建设的推进和全区性赴外埠招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领办重大项目相关手续。一是及时掌握项目的引进情况;二是组织协调解决重大项目筹建中存在的注册、立项、用地、环评等前期主要工作难点问题;三是组织协调跟踪项目开工建设的全过程,确保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四是及时汇总全区项目进展情况,并编制项目册,通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

4、各招商局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工作。一是组织整理并掌握招商活动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建立项目背景资料数据库、存量资产数据库和重要投资商数据库;二是组织招商活动,编制、推介招商项目,积极洽谈、引进重大项目,确保项目签约注册。

区招商一局负责协调区各招商局和招商项目的汇总工作。重点负责街道、招商引资工作,招商方向侧重于境外和国内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及时汇总全区储备项目进展情况;协调市有关部门,上报全区招商活动成果和招商项目推进情况。

区招商二局重点负责街道、组织编制工业招商资料,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

区招商三局重点负责街道组织编制三产业招商资料,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

5、满融经济区、航空经济区要积极做好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6、区经济局负责全区重大工业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完成工业项目建设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协调市经委、市中小企业局,及时汇总上报全区引进国内企业(项目)、工业固投等任务完成情况,通报重大工业项目推进情况;协助区招商二局开展工作。

7、区商贸和旅游局负责全区重大服务业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引进服务业项目和旅游业项目,完成全区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及时汇总并通报重大服务业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区招商三局开展工作。

8、区农林局负责全区重大农业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引进农业生产和农副业深加工项目,及时汇总并通报重大农业项目进展情况;配合区招商三局开展工作。

9、区建管局负责全区房地产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引进房地产项目,完成全区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及时汇总并通报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

10、区外经贸局负责全区外资项目推进工作。组织境外招商活动,完成全区外经、外贸、外资年度任务,及时汇总并通报外资项目进展和调入外资等任务完成情况。

11、区统计局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工作,并积极协调市统计局,及时掌握和汇总全区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并通报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情况。

12、涉及项目建设的区环保局、区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和国土资源分局、工商分局等行政审批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项目建设推进工作。

13、区政府办负责对项目工作责任单位督查工作。组织项目工作调度会,组织检查并通报项目工作落实情况。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第二篇】

今年以来,XX区坚持“清单明责、照单履职、按单问责”的总体思路,项目化实施 系统化推进,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一环紧着一环拧,驰而不息、持续用力,有条不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清单明责,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基本遵循。

一是定“两个责任”清单。制定《XX年XX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清单中涉及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选好用好干部等8项内容分解为35个小项,将监督责任清单涉及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作风督查等6项内容分解为26个小项,再将每个小项的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分解到四个季度,项目化实施,系统化推进。镇和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参照区委、区纪委“两个责任”清单,按照“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的原则,项目化制定二级“责任清单”。

二是定“一岗双责”清单。制定《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将“第一责任人”清单涉及的履行领导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执纪审查等4项内容分解为17个小项,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涉及的履行“一岗双责”、加强检查督促、抓好作风建设等4项内容分解为11个小项,按季度分解每个小项的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区人大、区政协以及各镇、各功能园区、各部门参照执行,实现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人一单、精准履职。区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在相应的清单上签字背书,确保责任传递到位。

三是探索“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牵头,推动辖内村居站所党组织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明确下一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厘清权力边界,确保权力运行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规范、规范有依据,正真把“小权力”关进“密笼子”,提高监督实效和精准度。

二、照单履职,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续发力。

一是定期专题汇报。区委常委会成员每半年向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不少于1次。制定《XX年度区纪委向区委常委会通报工作计划安排》,区纪委每2个月向区委常委会汇报监督责任履职情况不少于1次,分专题汇报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纪律审查、制度建设、教育预防和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重大案件及其他重要事项及时汇报。

三、按单问责,为追究“两个责任”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问责体系。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关于实施“一案双查”的暂行办法》,对问责主体的责任、问责对象的责任、问责的方式、情形等作出明确规定,强化刚性执行,压缩弹性空间。凡区级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第三篇】

2007年,财经委员会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常委会的工作要点,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把监督与支持相结合,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以执法检查和经济立法为重点,协助常委会加强经济法制建设

(一)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从今年5月开始,我们按常委会的安排,具体组织了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武汉市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执法检查,整个检查前后历时三个多月。

一是利用网站、长江日报、电视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等传媒平台,通过印发学习读本、设立宣传咨询站、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市区联动,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二是检查组分成5个小组,深入到近80余家企业,实地察看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暗访了江汉区、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联合办公中心、江汉区及桥口区社保处等基层办事服务机构。

三是结合实际,确定将中小企业发展的软环境、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建设等四方面问题,作为执法检点。分别召开了企业座谈会、专家座谈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座谈会,还专门听取市统计局、市经委和相关部门关于建立中小企业统计制度的汇报。

通过执法检查,增强了政府服务企业的责任意识,强化了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的参与意识,促进了企业依法维权和运用政策的主体意识,取得了预期效果。

另外,我们还组织对《会计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安全生产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完成了省、市人大常委会9件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对2件市政府相关经济方面的行政规章进行了审查。

(二)为促进我市港口和公共客运交通的建设和发展,积极开展立法调研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港口在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日益显现。目前,以武汉港为核心的武汉航运中心建设已纳入省、市发展战略布局。建设武汉航运中心在促进湖北经济发展,辐射邻省港口群,实现中部地区崛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委员会把《武汉市港口条例》作为今年立法调研的重点。多次听取市交委及市政府法制办关于我市港口立法工作的汇报,确定专人参与港口立法的前期工作,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交委、市港航局的有关同志赴南京、苏州、杭州、厦门等四城市学习港口立法的经验。同时,还通过其他方式了解上海市、重庆市港口立法的情况。

经过多次调研,委员会认为,武汉港口的建设与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解决港口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武汉市港口条例》确有必要;但由于在港口岸线和非港口岸线的保护管理和审批权限问题上,省市港口管理部门在认识上存在一定差异,需要进一步协调。委员会建议市政府加大与省政府汇报与沟通力度,待有比较明确一致的意见后,即启动立法程序。

同时,委员会还对《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修订开展了调研。

二、以计划和预算监督为核心,努力规范经济监督工作

(一)围绕预算审查监督,规范程序性监督

委员会在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方面,对以下四个方面履行程序性监督职责:一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机关关于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三是对上年市本级决算进行了初步审查;四是听取和审议市审计机关关于上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具体的工作中,预算审查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对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包括支持部门预算及其配套改革、加强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等方面。

二是落实人大关于预算的决议,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包括定期分析财政预算执行情

况、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加大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等方面。

三是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包括深化决算草案初步审查工作、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监督、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方面。

(二)突出对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加强专项监督

对于全市而言,重大项目建设对城市功能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支撑作用,是计划执行的重要内容。

我们把全市重大项目的监督工作作为经济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重大项目情况报告。为提高审议质量,财经委会前先后听取了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协助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召开财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和推进情况,为常委会审议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作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在常委会审议全市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时,委员会既充分肯定了重大项目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同时也针对我市重大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引起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三)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深化工作监督

一是建议常委会听取了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的汇报。财经委员会在常委会分管领导刘龙成副主任带领下,有重点地对我市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有关情况开展了调研,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局、国资委等部门和江岸区、汉阳区等城区的汇报;召开部分企业负责人、职工(包括农民工)代表座谈会;查阅了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劳动法》进行执法检查的有关资料和今年初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有关议案原案,从不同侧面进一步了解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情况。在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的报告时,提出了“促进经济发展,努力扩大就业再就业”、“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等三方面的建议。

二是针对今年市场价格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先后三次带领委员会对市场粮食、糖、猪肉、牛肉等物质的储备、补贴情况和市场监管工作进行调研,并在上半年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政府价格工作汇报,支持市政府将过去平抑价格基金完善为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安定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1月份,又以《决策参考》形式,及时将调研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组成人员报告。

三是围绕财源建设和支出结构优化,开展调查研究。委员会结合执法检查和常委会有关审议议题,委托常委会预算工委对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大社会保障事业和“三农”投入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围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加大社会民生投入提出了建议。

三、以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认真督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1号议案

一是注重调查研究,指导规范议案办理工作。年初,《关于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案》确定后,委员会多次听取市经委的办理方案的汇报、办理情况的阶段性汇报,就办理议案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弄清情况,在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办理议案的方案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办理建议。

二是市区联手,加大督办力度。议案的办理是全市性的工作,必须依靠各区人大常委会督促辖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议案,形成市区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委员会在督办今年“1号议案”的过程中,注意与各区人大加强联系,形成合力,将“1号议案”同时纳入区人大的督办议程,共同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同时,注重与调研企业所在区的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沟通,了解各区在办理“1号议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反馈。

同时,在市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上,还专门就督办议案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共同提高各区人大督办议案的的水平。

三是组织专题视察,加强检查监督。委员会于10月30日邀请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财经委部分委员和部分议案代表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进展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为常委会审议政府办理议案的情况作准备。

四是认真进行审议,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强调在办理过程中要突出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三个方面的重点,实现武汉在中部率先崛起。

四、以制度建设和学习交流为手段,不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一是组织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精神和《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市人大财经系统预算监督审查培训班;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种学习和讲座。工作中注意把发挥财经委员会的整体作用与委员个人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确保了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坚持财经委员会例会和主任办公会制度,全年共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6次;主任办公会35次;并将全年财经工作资料进行了汇编。

三是加强了与各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的工作联系。年初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意见,介绍全年的工作思路;10月下旬会同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市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财经工作座谈会,市区人大财经工作的同志交流了人大财经监督中的经验;

四是加强了与全国、省人大的工作联系,取得支持和指导。如主动征求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港口立法的意见;先后参加了中南地区、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发言;加强了与外地和省内地、市、州、县人大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密切了与兄弟地区财经专门委员会的关系。

五是注重发挥代表作用,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代表建议。截止目前为止,委员会今年共组织代表参加相关的调查研究、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25次,参加活动的代表共计有320余人/次,并督促相关部门向代表寄送材料40余期。同时,我们还认真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代表建议。

通过一年的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第一,工作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和常委会的工作要点,以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开展工作。

第二,工作要讲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开展独立调研,了解实情。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第四篇】

一、召开融资需求对接筹备会

主要是布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对其主管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进行融资需求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填写《重点项目、企业资金需求情况表》。各乡镇(场)、市直有关部门将汇总填写的项目资金需求情况表于月21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各金融机构于月21日前将其主要创新信贷产品汇编成册报送人行市支行。

二、银企直接对接

1、将整理汇总的重点项目、企业资金需求情况表汇总后分发到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主动与相关建设项目、企业洽谈对接。

2、将金融机构创新的信贷产品汇编成册分发到相关部门、对接项目单位和企业,让项目业主和企业对创新的信贷产品有较全面的了解,引导其主动介入。

三、举办现场签约会

根据前期金融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企业融资对接情况举办现场签约会。主要内容有:

1.城区重点建设项目(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由建设局介绍城区建设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

2.新经济增长区域项目、资金需求情况。由南溪湾经济开发区介绍开发区项目储备、引进、建设及资金需求情况。

3.乡镇(场)辖区内主要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情况。由港尾镇介绍该镇主要项目及企业资金需求情况。

4.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及投向情况。由兴业银行、建设银行介绍其主要的创新信贷产品及信贷投向。

5.企业家代表介绍企业发展前景及资金需求情况。选择1家企业代表介绍该企业发展前景及资金需求情况。

6.举行金融机构与重点建设项目、企业现场签约。

四、跟踪落实银企对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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