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农村集体“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面,简要汇报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安排部署,夯实三级组织责任。成立以我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纪检、民政、司法、信访等责任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管区为单位,成立由包管理区科级干部、管区(社区)书记、包村干部、法律顾问组成的专项清理工作组,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压实镇级班子成员、管区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三级责任。
二是加大宣传,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在辖区各村悬挂宣传条幅150余条、发放张贴明白纸4000余张,同时,利用广播喇叭、承诺书及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三资”清管用工作要求,讲清非法侵占集体“三资”的法律后果,让工作开展始终处于群众监督之下,实现“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公开化。
三是全面摸排,切实摸清村级家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村级债权债务、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情况排查,逐村进行“解剖麻雀”式全面摸排清查,截至目前,全镇共清理出合同77份,其中不规范合同共22份(长期合同6份、不规范合同16份),清理出集体地152.3亩、坑塘337.37亩、荒地229.35亩、空闲宅基24.531亩、集体沟渠24.53亩、林地205.95亩。
四是强化整改,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对于摸排清查出的问题,我们分门类进行整改。对于不规范合同问题,我们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予以指导进行重新签订,截至目前,22份不规范合同全部整改到位;对于违规违法占用村集体资产资源问题,镇村两级“三资”清理小组主动靠前做工作,争取主动清退,对于涉法涉诉、拒不配合的我们邀请司法部门进行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共处理违规违法占用集体资产资源问题3件,其中:“李家村村西集体老学校被人占用,租赁费使用情况不明晰”问题,已将老学校进行收回,并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发包;“北葛村村民强占集体土地”问题:通过向阳谷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判决此地块归村集体所有,因村民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我镇联合法院对该户强制执行并收回被强占的集体土地。“东韩村坑塘被群众违规占用”问题,通过召开两委干部及村上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扭转了村民的思想认识,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并进行治理。对于村级财务不规范问题,由于前期经管站在下账时,存在科目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在系统中显示存在债权债务的情况,我们及时对科目进行调整、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截至目前,我镇无村级债权债务。
五是有效利用,逐步提升集体经济。我镇通过建立“三资”台账,把辖区内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经筛选后对存在利用价值的坑塘、荒地通过产权交易平台进行集中挂牌交易,通过承包、转租、资产置换等方式提高村集体资产利用率,逐步提高村级集体收入。例如:“姜邢村土地承包费多年拖欠问题”,我镇通过多方协调,引进阳谷县国电投65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占地1483亩,承包费为1400元/亩,总承包费达到200余万元;既解决了承包费拖欠问题,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村级干部重视程度不够。部分村认为三资清理已开展多次,这次清管用工作还是和往常一样,拖一拖就过去了,导致部分村干部重视程度不够,有疲沓应付思想,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就出现了偏差、走样问题。
二是清用脱节,效果不明显。通过“三资”清理,各村清理出一部分村头荒、闲散宅基等,但由于面积小、零散不连片,导致发包困难、利用率不高,致使清理和使用脱节。
三是业务素质能力还需提高。镇村两级干部对农村集体“三资”的业务还需要继续加强学习,由于业务不精,导致在农村集体“三资”清管用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政策把关不严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压实村级责任,提高重视程度。对在“三资”清管用工作中,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的村级干部,镇纪委进行约谈,确实不能胜任的进行组织调整,确保“三资”清管用工作上下联动、取得实效。
二是规范“三资”管理和应用。严格落实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处置制度,建立审计督查常态化机制,充分用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从源头上防范杜绝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是及时做好公示公开。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结合“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的推广及运用,对村级“三资”进行及时公开公示,让农村“三资”在阳光下运行,激发村级发展新动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