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精选30篇)
通过许三观的卖血经历,展现了人性的坚韧与生活的无奈,深刻反映了社会的苦难与人们对生存的渴望。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
红军两万五千里长征,历经磨难。不仅要面对冰雪覆盖的高山、波涛汹涌的江河,还要与凶恶的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激烈的斗争。然而,我们的红军战士没有屈服,勇敢面对困难,用自己顽强毅力,完成历史使命,成为世界历史上的一场伟大壮举。
红军长征途中,硝烟弥漫,危机重重。我们的战士巧施计策,凭着机智、勇敢,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草帽计》中就有一段这样的记载:贺龙师长为保护战士,灵活运用军事战术。他命令战士们扔下草帽,继续行军。骄阳似火,敌人忍受不住煎熬,纷纷抢着戴上了红军战士“赠送”的草帽。果然不出所料,一会儿空中弹如雨下,敌人被自己的军队打得抱头鼠窜,落花流水。从这件事中看出,我们的红军战士团结一致,战胜了强大无比的敌人。《丰碑》中有这样一段故事:为了让一位战士温暖些,军需处长竟把身上厚厚的棉衣让给了那位战士,结果自己冻死在寒冷的雪山上。难道那位军需处长没有权利穿那棉衣吗?不,他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让战士们受苦。这就是红军的优秀品质,令人称颂。
二万五千里长征中红军战士表现出来的勇敢、智慧、友谊、团结、顽强……这些精神时刻激励着我们。作为小学生,我们时刻要以长征精神为动力,刻苦钻研,勤奋学习,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我们国家与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它们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国家,甚至想法设法搞分裂。面对这些丑陋的行为,我们应该以长征的精神要求自己,时刻来维护国家利益,使我们的国家成为世界领先的科技强国。
新学期,我上了五年级,作业比以前多了双倍,我感到害怕,居然选择了退缩。今天,我读了《红军长征故事》,清醒地认识到与红军战士相比,自己实在是太渺小了,想起来真不应该啊!
两万五千里长征令世人瞩目,也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为重要的精神巨著!它时刻提醒我们青少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奋斗,让长征精神代代相传,发扬光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
暑假里,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读完后,我的心中十分激动。
这本书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这姑娘的父亲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家出走。母亲也因受到追踪特务的殴打而吐了血,然而,小姑娘却没有惊慌失措,而是镇定地照顾妈妈。
在读到作者问她吃过东西了吗?锅里是什么?她笑着回答:“红薯稀饭——我们的午夜饭!”时,我心里感到一阵酸楚:午夜,多么诱人的时刻呀!我已度过了十二个午夜。每当这时,全家一起吃着香喷喷的饺子,还观看五光十色的火焰,我感到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别提多美了!可是,这些对小姑娘来说却一样也没有,然而,她仍充满了乐观精神,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多么了不起的姑娘啊!
文章结尾细致描写了小姑娘为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灯发出的是朦胧的光,实在不算明亮,但却象征着革命的前途无限光明。
抗战期间的斗争是残酷的,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啊!我们要好好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将来为社会尽自己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3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中国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对《史记》的评价。《史记》共130篇,包括本纪12篇,表10篇,书8篇,世家30篇和列传70篇,记叙了上起三皇五帝,下至汉武帝之初年间大约3000余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历史。
阅读《史记》,我们可以在作文中旁征博引,因为《史记》中的典故、成语、人物、史实能使我们妙笔生花,使文章生动,具有深度和广度。记得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鉴“,这在我阅读《史记》的过程中心领其会。
司马迁在遭遇腐刑的不幸之后,并没有气馁,而是立志”弃小义,雪大耻,名垂于后世“。历经20余年的专心著述,他终于完成了”穷天人之迹,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由此,我深深地被司马迁这种发愤著书,且不畏人生险阻的精神所感动。自我反思:现在的我成长在日趋小康的幸福生活里,还有什么理由去埋怨,去气恼?人生坎坷,我应用心去面对每一天的新鲜,健康,快乐!
阅读了《史记》,再加上听了古代文学老师的讲解,我对其中项羽这一历史人物,颇感兴趣。项羽不再是自己心里原先所认识的那个人物,而是对其有了一个比较全新的认识。《史记》中主要描写了项羽一生中具有代表性的三件事:巨鹿之战、鸿门宴和垓下之围。在巨鹿之战中,项羽充分显示了其骁勇善战的军事才能,进而为其霸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鸿门宴里,又由于他的不善于考虑后果,没有听顺其谋士范增的计策,而使得刘邦顺利脱逃。这也就预示了他会因此次的疏忽(即没有为后来的统一大业扫除障碍),而不能坚固其西楚霸王的地位。因而,在垓下之围的兵败情形下,他落得个自刎的悲惨结果。其中也充分表现了一代英雄在面对爱姬时,不忍分离而又不得不离别的儿女情长,和那种不服输的倔强性格。我认为项羽是一个有勇有谋的英雄,只是他的勇大于他的谋。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所以,我们不能片面地评价项羽,更不能仅仅从他的失败中而否认他也是一个有谋略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小布头奇遇记》这本书很好看。放假第一天,任艳婷阿姨就给我们买了这本书,我每天坚持读三到四个章节,用了十二天全部读完。在这之外其他的课外书我也读,比如孙幼军的《小猪唏哩呼噜和他的弟弟》、《神奇的房子》等。在阅读这些书时,我总能在书中划出许许多多 的好词佳句,不认识的字圈出来加上拼音,便于牢固掌握。《小布头奇遇记》中我最喜欢的故事 是《苹苹得到了小布头》。
因为,离开幼儿园的小朋友 都到幼儿园来给阿姨、老师和炊事员伯伯拜年,阿姨、老师和伯伯都很高兴,和小朋友们热情地打招呼问好。小朋友们坐好后,老师就给他们每人发了一件礼物,小朋友们都很高兴,只有豆豆不高兴,因为她发到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布娃娃,她觉得这个布娃娃太小了。她很羡慕苹苹手里的大洋娃娃,就一直盯着苹苹手里的大洋娃娃看,苹苹看见了,了解到豆豆的心情后,就把自己手里的大洋娃娃和豆豆交换了,就这样苹苹得到了小布头。接送车在路上开得飞快,车里特别寒冷,苹苹很关心小布头的冷暖,用毛绒手套裹着它,还说让它回家先烤烤火,还让它当火车司机。我喜欢里面的主人公苹苹,因为她看到别的小朋友在最需要帮助的时候,苹苹牺牲了自己的大洋娃娃,把它让给了豆豆。我觉得苹苹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
所以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以后我还会再读几遍这本书的,它让我在书中认识了可爱的小布头和它的奇遇故事,还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收获很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5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_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6
今天,我们学习了《詹天佑》这篇课文,本文主要写了詹天佑这位杰出的爱国工程师在帝国主义国家的要挟下勇敢地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任务,并最终克服了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任务,给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
当我读到詹天佑勘测线路时,深深的被他这种对工作一丝不苟的态度所打动。和他比起来,我真是惭愧得无地自容。在学习中我是一个十足的“马大哈”,考试时总是因为做完卷子不认真检查而没有取得优异的成绩。爸爸妈妈曾多次苦口婆心地劝我认真一点,可这个毛病就像一个魔鬼一样缠着我。现在,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向詹天佑爷爷学习,努力把这个“魔鬼”驱逐走,养成认真学习的好习惯。
詹天佑在遇到居庸关山势高、岩层厚的困难时,采用了从两端同时向中间凿进的办法;遇到八达岭这种长隧道时采用了中部凿井法;在遇到火车爬坡难的困难时,詹天佑设计了一种“人”字形线路。他遇到这么多困难都一一克服了,想想我,在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小困难就退缩了,其实这和詹天佑遇到的困难相比,又能算什么呢?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定要学习詹天佑这种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
读完这1篇文章后,我深刻地感受到了詹天佑强烈的爱国之心,长大后我也要像他那样为祖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安妮是一个乐观的女孩,字里行间都透漏出她对未来的美好希望,她将温暖带给了周围的每一个人。当人们都在黑暗中挣扎、绝望时,她正等待着黎明并鼓励别人,温暖别人。
安妮想当一名记者,但这个简单的愿望被当时的黑暗笼罩和淹没,像海面上的泡沫一般,只能远望而无法触碰。但她依然怀着希望,用乐观的眼神观望现在,畅想未来。
日记本该是少年少女记录日常,平凡而快乐的“流水账”,而随时受着死亡威胁的安妮却留下了一本不一样的日记!因为希特勒发动的战争,她的美好花季被埋葬在纳粹集中营里,冰冷黑暗的集中营成了她人生的句点。战争不是我能想象的,我也不期望有战争来临,我只能敬佩和缅怀这位女孩,同时珍惜现在的时光。“我希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
她做到了!1947年,幸免遇难的安妮的父亲,将安妮的日记整理后出版。迄今为止,日记已被译成55种文字在全球发行三千万册,成为一笔人类共同的精神遗产。也许,在法西斯的疯狂怒吼中,还有许多孩子在微笑着说:“我相信善良。”
我不敢去想象当时的情景,也无法可想,但日记里自始至终渗透出的一份温暖却让我无法忘记。战争能摧毁一切,但它无法摧毁人的心灵,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安妮日记》,它寄托了一个少女的美好愿望,记录她对自己和社会的思考,感动和启迪着我和更多人。
愿安妮能将这温暖永远留在人世。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8
前几天,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套精彩的儿童小说--《笑猫日记>>,里面的许多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都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要数《蓝色的兔耳朵草》了。
《蓝色的兔耳朵草》讲述的是一个充满了爱心的故事。主人公笑猫为了给好朋友虎皮猫治耳聋的病,去遥远的蓝山采兔耳朵草,一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到处危机重重,但友爱的力量给了他勇气,使他毫不畏惧。最终,笑猫克服了重重困难将兔耳朵草采到了手。但是,没想到历尽千辛万苦得到的兔耳朵草却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可是,笑猫的爱心感动了上苍,虎皮猫的耳朵不治而愈。故事一波三折,令我感动不已。
读完故事,我的心里掀起了波澜,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许多这样为爱而四处奔走的人吗?真挚的爱会给人以强大的力量,为了爱,多少人都在奉献着自己!
还记得,在我们山东的一个小村庄,有这样一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儿子得了怪病,父亲为给儿子治病终年在外奔波,欠的债到处都是,父亲因过度劳累而早早地驮了背,弯了腰,可是他却从不言放弃,仍然执着地寻找能医好儿子的医院。也许有人会问:“这样做值得吗?”对这位父亲来说,值得!因为心爱的儿子是他的一切,再没有比为儿子治病更重要的事了!
如果说,为自己的儿子奉献是天经地义,那么,为别人奉献则更是难能可贵!大地震发生了,但大灾有大爱,全国各地的人们纷纷伸出了援手。我们学校师生也举行了捐款活动,同学们你五十,我一百,一个一个的把钱放入爱心箱。我仿佛看到了我们的捐款带着全校师生的暖暖爱心飞到了灾区人民的手中。,给他们送去了过冬的棉衣,给小朋友们送去了漂亮的新书包,给失去了亲人的人送去了一份份关爱!
啊!只要人人都有爱,人人都为爱而奉献,人间永远是春天!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9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己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己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
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3_+1=13时把_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_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己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己活,才能活出风采!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细碎的金子般的阳光透过窗棂洒满我的小屋,这时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沙发上翻看《史记》。
这本书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给我买的。书中《大禹治水》、《卧薪尝胆》、《烽火戏诸侯》等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扇历史的窗户,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诚实、什么叫苦尽甘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禹的父亲就制过水,他用的是堵的方法,哪地方有水,就在哪个地方堵,结果水越堵越高,最终没有治理好洪水。于是他的儿子禹也立志要治理洪水。禹历尽千辛万苦,走遍黄河上下,西至戎狄,东达黄海、东海之滨,仔细勘察地形,十三年里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因势利导,采用疏导的方法治理好了泛滥的洪水。
鲧的堵,禹的疏,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不由使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十字路口随处可见因为互不相让而使交通堵塞,由于斤斤计较而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少一点对抗,多一份理解,少一点堵塞,多一份沟通,那么,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读着《史记》,畅游在历史的长廊里,撷取历史人物的智慧和历史故事的精髓,以史为鉴,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麦田里的守望者》描写的是一个叫霍尔顿?考尔菲德的美国青少年,在连续四次遭到学校开除的情况下,只身来到美国最繁华的城市纽约城。在纽约城他游荡了一天两夜,期间他接触到了形形色色的人,也看到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最丑陋的一面。现实让他深深失望,于是他想逃避,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专门看住那些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不让他们到悬崖边来。
那么霍尔顿?考尔菲德究竟在纽约城看到了些什么呢?全部都是一些“假模假样”的伪君子;那么脏的出租汽车;稀里糊涂叫来妓女,还被人家勒索;虚荣庸俗的女友萨丽……最后连他最敬佩的一位老师,被他发现可能也是一个同性恋者。现实终于把他压垮,于是,他想离开,他想逃避,到美国西部去,在远离人群的地方建一个小屋。从此,做一个又聋又哑、远离现实的人。
然而,当他真的想离开,妹妹菲宓也想跟着一起离开,不去上学,和哥哥一起逃离现实生活。这是霍尔顿所不愿看到的,在亲情的感召下,我——霍尔顿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含泪接受这个龌龊、肮脏的社会现实。
青少年的成长,从开始的时候往往对社会现实充满无限的期待。因为他们刚刚从年少、懵懂的少年时代走过来,甚至还保留着童年时代的童真。然而随着岁月的增长,他们必然会接触到一个真正的社会现实,当发现社会现实并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美好时,就很容易出现迷惘、急躁、失望、苦闷的心理状态。他们一开始可能要向社会现实进行全面挑战,然而在碰得头破血流、接连失败的情况下,在痛定思痛之际,他们只能向社会现实投降,承认现实社会中丑恶的一面——自私、虚伪、拉帮结派、伪善、狠毒、残忍、卖淫、贪腐……这些丑恶的社会现象,就像瘟疫一样,很想消灭掉,却永远也无法消除掉。
举一个最真实的例子吧!在昆山的人民路上,我经常碰到有人向我兜售他们手里拿着的苹果手机。我一看就知道这手机准是偷来的,也就是说在我面前的这个人肯定就是一个小偷,那么我该怎么办呢?有人说马上报警!确实没错,按照我们青少年美好的想法,就是报警把这小偷抓起来。可现实的情况是,这样的小偷比比皆是。警察和小偷就像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一样,今天你如果打电话让警察把你眼前的这个人抓起来,明天或许在同一条路段,你会发现这个小偷依然在兜售手机。如果小偷一眼认出你,说不定他还会暗中对你进行报复。所以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学会了不报警,免得自己多管闲事,自找苦吃。还有人说,这偷来的手机价格便宜,那就买下来吧!我肯定不会买!为什么?因为我还有良知,当我买来别人偷来的手机时,等于是在纵容别人继续去做坏事,危害社会稳定,这是我的良知所不允许的。所以我一不报警,也不买下来。我相信,我们绝大多数的成年人都会有这样的选择,而这对于一个心中充满美好想法的青少年来说,又显得那么的虚伪和可怕——看见小偷,佯作不知!原来成年人的世界就是一个虚伪的世界!
10月16日,我到了一次苏州,在观前街上,有人手里也拿着苹果手机问我要不要。我这下总算明白了:天下乌鸦一般黑啊!于是,我再一次地装聋作哑,像避瘟疫一样迅速避开!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真相,有善良就有狠毒,有美丽就有丑恶,有爱心就有冷漠……无论我们对这个社会抱有多大的期待,爱和恨,善与恶,实与虚……永远都像一对冤家一样,一方消灭不了另一方,相生相克着、永远并存着存在!
还是让我们来听听星云法师是如何解释这个世界的:“这个世界是一半一半的世界。天一半,地一半;男一半,女一半;善一半,恶一半;清净一半,浊秽一半……”年轻的青少年朋友们,让我们丢掉幻想,含泪承认这个世界虚伪、冷酷、残忍、野蛮、阴冷的一半吧!
世界有时很可怕,但世界有时也很温柔!和所有心中有梦的青少年朋友们共勉!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我非常的敬佩鲁迅先生。或许是从三味书屋到百草园起,鲁迅先生高大的形象便在我心中建立起来。
我并没有对鲁迅先生长大后的生活多么多么的感兴趣,我知道那可能是乏味的,充满战争的。小孩子都不喜欢战争。我非常喜欢鲁迅先生儿时的趣事。于是便也喜欢上了保姆阿长。
我从这本书中感受到,阿长是个奇怪的人。她是粗俗的。晚上睡觉时的大字,还有隐鼠的事情。小孩子都是讨厌这些的。然而她也是人让人佩服的。
虽然她有的时候会喜欢切切察察 ,十分啰嗦,睡相不好,之前我们都认为她是一个粗俗的人,没有文化。后来,她竟然送给了鲁迅4本他最喜欢的绘图的《山海经》,其实她也是一个爱孩子的人吧,心地善良,希望能给儿时的鲁迅先生带来快乐。她还懂得许多规矩呢,虽然有些确实是稀奇古怪,比如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不难看出,鲁迅先生对她有着深深的怀念与尊敬。阿长辞世三十多年,却不知道她的姓名与经历,长大后的鲁迅先生有一种淡淡的愧疚。
“仁厚黑暗的地母呵,愿在你怀里永安她的魂灵!”这是鲁迅先生对他的保姆阿长深深地祝福之情。这时的阿长,不再粗俗,不再可笑,激荡在我们心中的只有深深的怀念。
阿长在社会上的地位其实很卑微呢。但她却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保姆,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其实现在像阿长的人非常的少,但尊敬他们的人却少之又少。
长妈妈这样一个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鲁迅先生饱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长妈妈,我们都尊敬的人。
虽然没给这个世界留下姓名,却因为鲁迅先生笔下的回忆录留下最闪亮的光辉。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更幸福,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
可凡卡的童年呢?他父母双亡,只是靠爷爷当守夜人的报酬生活,衣服破烂单薄,连想都不感想的高级食品,他只求和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爷爷在一起。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
当我读到凡卡在老板那里受苦的时候,“凡卡真可怜!”“他能支持住吗?”我不禁这样想。对于九岁的小孩来说,挨打,挨饿,挨困已经是很难熬的事情,还要被别人捉弄,受尽了欺凌与讥笑。而且亲人就只有一个远在乡下的爷爷,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也就没有了温暖。小凡卡就是在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中打工,那情景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悲惨!
当我读到“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熟睡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就是凡卡的梦,他渴望自由,渴望回到爷爷的身边。
可是他的梦能够实现吗?不,绝对不行。这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没有贴上邮票,地址不详细,还因为爷爷绝对不可能来接他。爷爷太穷了,他只是一个别墅的守夜人,根本没有可能把凡卡养活,这也是爷爷把凡卡送入城里做学徒的原因。
凡卡失去东西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凡卡的信,爷爷不可能收到,他也没可能远离这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不愁吃穿,有亲人的温暖,有老师的培养,是多么的幸福!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报答所有关心我们的亲人、朋友!把我们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也挺好的吗?不,不对。我们还想活下去,我们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还要自由、幸福的活下去!”这番辛酸又坚强的话出自《安妮日记》主人公,一位名叫安妮·弗兰克的犹太少女的日记中。
我默默的将这段话读了一遍又一遍,反复思索着这句话的内在含义:暗天无日的藏匿生活;食物以及其它生活用品的极度稀缺;恐怖的空袭噩梦般的反复上演;恐惧绝望的日日夜夜。这种窒息的地下生活不是一般人能承受得了的,可安妮却把这种生活当成“一场浪漫又刺激的冒险之旅”,带着她的日记踏上了征途……
这本日记本是安妮十三岁生日时父母送给他的礼物,于是安妮与这本笔记本的对话成了安妮每天必做的功课。但在温暖的的小屋外,世界并不太平。一九三三年,希特勒上台,开始了对犹太人残酷的种族迫害。迫于形势,弗兰克一家带着其它四位犹太人逃到了公司的密室里。他们白天必须安静,以免被楼下的工人或邻居发现,晚上才可以自由活动。在日记中,安妮犀利的控诉了法西斯的种.种恶行,在战争机器的碾压下,明天的世界将会呈现怎样的一番景象呢?对此,善良的安妮始终相信:“人性本善,混战和苦难终将结束……”
我查了资料,结果让我震惊:一九四四年八月四日,警察闯进秘密小屋,八名成员被捕!八个月后,只有安妮的爸爸奥托·弗兰克活着从集中营回来。一九四五年五月七日,纳粹德国投降——世界如安妮所愿迎来了和平的曙光。我们不会忘记,有一双来自天堂的眼睛正默默的注视着我们。她不是民族英雄,也不是历史名人,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少女,一个战争的牺牲品,一个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孩子。
是啊,战争又有何意义呢?如果我们呼吁和平,将会有多少人免遭战争的残杀?让世界不再和平。如果某些国家不那么霸权,不那么好战,如果这是一场可以避免的战争,为什么不让和平之花永远绽放?这样下去,我们离第三次的世界大战又有多远呢?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拉丁美洲作家马尔克斯的名字是和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他展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作。读过他这部作品的人都忘不了他极善用绚丽而无羁的想象构造出一个仿佛神话中的世界。
马尔克斯幼年生活于哥伦比亚沿海小镇。外祖母在夜间经常为他讲叙民间传说和印第安人的神话。反映于创作之中,就是他那种“幻想而又不失真”的魔幻风格。
《百年孤独》还是马尔克斯采用外祖母那种“不动声色的讲着许多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的方式进行创作的第一例。为了这个漫长的“百年故事”,他想了十五年,而后因为目睹一个老头带着一个小男孩去见识冰块(那时候,马戏团把冰块当做稀罕宝贝来展览)的场景而开始动笔,《百年孤独》使他真正享受到写作的快乐。而他往往十分重视小说的第一句话,因为他认为这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故而《百年孤独》开头的这第一句话也同样含有这种神秘的信息:“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们为此发明了一个新时态名词“将来过去式”来为之命名。马尔克斯真正动笔写作《百年孤独》仅花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然而这之后他就引起了世界文坛的一次“性”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的“蘑菇云”让全世界的读者为之震撼不已,痴迷而吃惊。
《百年孤独》中讲叙的一切都具有令人不敢置信的奇妙效果,其中糅合着印第安人的传统信念和意识,比如认为人的死亡是因为河水或石头在召唤人的灵魂等等,以及阿拉伯的神话。在小说中,万物有灵,人鬼共世,时空上则迂回,迷离以表现人生的轮回,他还相信预感和预示的作用,以此为以后的故事发展埋下种种神秘的伏笔。
《百年孤独》被评论界赞为“二十世纪用西班牙文写作的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其作者马尔克斯获得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小说界的“掌门人”。
《百年孤独》是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最著名的代表作。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绿山墙的安妮》是加拿大著名女作家露西·莫德·蒙哥玛丽的作品。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安妮的小女孩的成长故事。安妮长着一头自己讨厌的红发,有满脸的雀斑,她自幼失去了父母双亲,是一个没有任何亲戚的孤女。在安妮11岁这年,她阴阳差错地被凯思伯特兄妹领养,从此来到了绿山墙农场。但是农场的女主人玛瑞拉起先并不喜欢她,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安妮。后来安妮乐观、好强、热情、敏感、直率的性格,满脑子的天真梦幻和时常的出格言行让玛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还博得了邻居的喜爱。虽然安妮的`快言快语和粗心大意让自己常常惹祸,吃了不少苦头。但最终她努力考上了女王学院。为了照顾玛瑞拉,她放弃了学业。
我被安妮天真活泼的性格吸引了,特别是她幻想的爱好。安妮刚来绿山墙农场,跟着马修坐马车时,路两旁正值花季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喋喋不休地幻想着它们的名字。当马修不幸去世时,安妮毅然退了学,放弃了学业与梦想,回家照顾玛瑞拉。这个瘦小的女孩,是那么坚强乐观,懂得感恩。
相比之下,现在的小孩在父母的娇宠下,显得那么自私脆弱。一旦碰到些小难题,就措手不及,一心依赖于父母。在感恩这个话题上,他们和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他们像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笑对生活,有乐观之心,坚强面对失败,感恩对待亲人……那这个世界就会充满温暖。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生活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会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时刻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那你就会发现,每一天的阳光都很灿烂!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呼兰河传》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本经典著作,在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中位列第9,作者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的萧红。萧红的《呼兰河传》散发着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尽管我和她属于不同时空的两个人,但是我读着读着仿佛也回到了那并不繁华的小城——呼兰河,感受颇多。
《呼兰河传》犹如一幅巨大却栩栩如生的画卷,让我看到了已经远去的岁月,让我深深地体会到那段日子的甜与苦,感受到世间的温暖与刺骨。
此时,我的眼前晃动着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正在一句一句大声地跟着瘦长的、笑盈盈的祖父念诗:“少小离家老大回”、“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重重叠叠上楼台,几度呼童扫不开”.......祖父用怜惜的目光看着只有几岁光景的萧红,担心她会喊破喉咙,每每忍不住提醒她“房盖被你抬走了”。祖父带萧红到菜园子里摘玫瑰、劳作、玩耍,用黄泥裹着淹死的小猪、鸭子,烧得香喷喷的给萧红吃......这些点点滴滴温暖着萧红儿时的记忆,也温暖着我的心。
萧红的回忆中也有着苦痛,这些苦痛犹如一把锋利的刀子,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小团圆媳妇只是一个充满童真无邪、拖着两根又黑又粗的辫子、仅仅12岁的孩子——跟我们差不多大呀!恶毒的婆婆为了显示自己的“威严”,连续一个多月对她进行打、骂、拧、扎,把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折磨得神志不清,最后为了“驱魔”,竟然使小团圆媳妇魂归故里了!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是万般难受,恨不得找条鞭子狠狠地抽抽这个愚不可及的老太婆。愚昧真的可以杀人啊!
生活苦也罢、甜也罢,呼兰河是萧红心头挥之不去的“梦”,承载了太多她成长的印记。让我们再次梦回呼兰河,追随萧红的足迹,用一颗善良、热情、奋进的心来好好珍惜、感受这如梦的童年时光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我在千千万万的书中,我最爱 《小妇人》,这本书的作者是 美国女作家-易莎.梅.奥尔科特。
小说以马奇家的天伦之爱着重描写,主要突出马奇家四姐妹对生活的追求,有大姐梅格,她有着花一般的容貌,大大的眼睛,甜甜的笑容,二姐乔,身材修长,皮肤黝黑,鼻子俊俏,灰色的眼睛异常敏锐,浓密的长发使她显得特别美丽。十三岁的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她肤色红润,举止腼腆,声音羞怯。艾米虽然最小,但她生得纤细,肌肤晶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言谈举止成熟稳重。
我最喜欢 乔,她说:“父亲不在家,她就是就是家中的男子汉。”她在父亲生病时,把自己心爱的长发卖了,补贴家用,她十分热爱写作,她把写作得到的奖金,送给了妹妹贝思去散心,但她的妹妹贝思因为生病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直到快要死亡,乔几乎寸步不离地陪着贝思,在贝思翻着以前最喜欢的书时,发现了一张小纸片,上面涂满了乔的笔迹。一个被泪水点模糊的名字吸引了她的目光,送给我亲爱的--,如下:我亲爱的贝思,你耐心地坐在阴影里,等候着前往天国,你的神态是那样的宁静祥和,亲爱的妹妹,你即将远行,你赠给我的美德是最宝贵的礼物,它们曾使你的生命如此璀璨闪烁。
在我们的一生中有许许多多的情感,最重要的是情亲,因为血永远浓于水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昨天读了一天《许三观卖血记》,没有读完,今天早上刚读完。本想昨晚熬夜就把它读完了,还是熬不过眼睛的酸涩。
读余华写的书总是有种忐忑的心情,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他会让某个人死去。当读到这本书的最后,我纠结的心才一下子松了下来,是为这种结局而高兴,却又高兴不起来,因为主人公所经历的那些苦难也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在这个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一种责任,他从来不推卸,他要用卖血换来的钱来肩负起这种责任。他为和他上过床的邻居卖过血,他为老婆卖过血,他为全家的糊口卖过血,他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过血,他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又卖一次血,隔了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当他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医院嫌他太老,已不再喜欢要他的血。
他只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这是他吃到的最奢侈也最幸福最快乐的一顿饭。随着时间的走过,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完成了自己承受的责任,他是幸福的,这幸福里有太多的苦,可他还是幸福的,因为这幸福里有太多太多的苦。
任何苦难都不会把幸福打到,幸福会因苦难的存在而更加光彩照人!做个坚强的人,做个有责任的人,于人,于己,于社会!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花了五、六天时间看完《挪威的森林》。总体觉得是不错,不仅村上写得不错,译者林少华也译得不错,写的序更是不错!很唯美,很清新,很自我。而译者说村上小说的特点是:把玩孤独,把玩无奈!因为,人,人生,在本质上是孤独的,无奈的。所以需要与人交往,以求相互理解。但是,寻求理解的努力是徒劳的,相互理解是不可能的。于是,与其勉强通过与任教往来消灭孤独,化解无奈,莫如退回来把玩孤独,把玩无奈。
小说是主人公渡边的回忆,回忆自己年轻时代读大学时发生的事情。而时下,我们都在读大学,跟主人公很相似。但我很羡慕渡边的自我、潇洒、随意。他生活中不会出现父母的影子,周围没有认识的人,唯有的是一个死去的朋友的恋人、一个住在同一幢宿舍楼的哥们,一个一起上过选修科的女孩子。就这样简单的生活,简单的日子,却让我向往。每周空闲时间打工以维持日常生活费用;抽空去各地走走,算是旅游;周日与死去的朋友的恋人轧马路,等等。
我很喜欢旅游,可是口袋里没有钱。想找份工作,没有说的过去的。何况中国地大物博,四处走的地方是多,可范围太大,而且没有日本新干线之类便捷的交通网络。而最根本的是,没有渡边的心情,一个人游历,是需要勇气与决心的,也需要与众不同的心境。我想我没有,所以只能徒自叹息。
看完书后的一个明显的印象是,日本人性观念的开放。以至于有人偏激地认为,村上是个性_。我倒没有这种看法,同为男人,同为青春期的男人,试问谁没有那种想法或行为?除非你不是男人,或者自身有问题。
以前也耳闻过大和民族的这一有别于儒家思想的显著特点,算是明治维新时期西化的产物了。但是看完本书后,算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或许国内像这种纯文学中,涉及性的文字不多或未可知。可是,想想时下,青年人中的同居热,甚至在高校中也毫不逊色,也就不会觉得有什么惊讶的。本人单身,活了一大把,还没有经历过纯粹意义上的恋爱,更不用说同居了。由于本人如此,交游圈也可想而知,所以对同居现象一无所知。只是爱好读报,还知道高校中不少校园内安放了自动售安全套的机子。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变形记》并不易读,说其不易读是因为这本书没有优美的文笔,而且读起来会觉得有些枯燥。但这本书的内核却揭示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
小说其实并不复杂,讲的是旅游推销员格里高尔有一天一早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大甲虫,他并没有非常惊慌,而是担心自己能不能立即去公司上班,因为如果不能去上班,就会被开除,没有工资可拿(从这也或许可以看出资本对人的一种异化)
故事接下来就很荒诞又自然的进展下去,家里人发现格里高尔变成了大甲虫,从一开始的照顾慢慢到厌烦。厌烦的原因我猜测主要是因为格里高尔不能再做出贡献,不能再为家人提供金钱。最后文章结尾以格里高尔的死亡,他的父母以及妹妹愉快的外出旅游为结局。
这篇小说的故事其实不复杂,而且全文以一种近乎平淡的语言被叙述,但我们或许可以看到卡夫卡向我们揭示出了一种道德异化,如书中的亲戚在人变为非人的情况下,亲情又会成为什么?我们也可以设想,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依靠什么来维持的?倘若一个人没有了人类的躯体,之前的感情还会存在吗?或许还可以再设想一下,感情/道德的本质又是什么?
这些问题很复杂并且很难去回答,回到《变形记》这本书,卡夫卡无疑是悲观的,从文中他向我们揭示了感情的本质是金钱,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是用金钱来维系的。最后文章的结尾,有一个细节,当格里高尔的父母与妹妹外出旅游时,文中写到:“当到达目的地时,女儿第一个站起来并舒展她那富有青春魅力的身体时,他们觉得这犹如是对他们新的梦想和良好意愿的一种确认。”
当格里高尔的死亡没有金钱上的价值时,他们很快便选择了遗忘。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4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5
“我们还有爸爸妈妈,我们还有彼此。”这句话是《小妇人》里面贝丝说的,是的,不管我们身在何处,我们都有亲人的陪伴。贝丝和他的姐妹们生活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他们的父亲去为国家而战,家中只靠他们那慈祥的母亲支撑着,家庭从曾经的富有变成现在的朴素而贫穷,四姐妹从小公主般的生活变成应该自己劳动的少女。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只是不断的在鼓励她们,给她们温暖的怀抱与无比的关爱,还有那谆谆的教导,马奇太太以母亲的身份来关爱她们,又以父亲的身份来严厉的要求她们。然而,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当我们降临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上,放开喉咙高歌一曲的时候,我们的母亲还在产房中任由医生的缝合,但她无怨无悔。当我们开始长小牙齿的时候,母亲被我们咬伤了多少次,但她还是充满喜悦,因为我们进入了成长的阶段……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唠叨个不停,总是怕我受到任何伤害,总是对我牵肠挂肚的。每次送我上学,她总是躲在角落里,默默的看我进校园的大门才肯扭头回去;每次我们受到一些小伤害或者是受伤,母亲总是会“小题大做”的责备我,可我却不知当时母亲比我们还疼,每次我犯错误,打我骂我的都是母亲,我对母亲是埋怨的,却不知其实她更心疼……
记得我刚开始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约几个小伙伴到处游玩,妈妈总是在我出门的时候唠叨个不停。每当晚饭后,我们的爸爸妈妈和邻居坐在门外的小桥上闲聊,我在一旁骑着自行车,刚学会不久的我只能用速度来保持平衡,一旦到拐弯的地方我总是操控不好,车身总是摇摇晃晃的,看上去就像要到了一般,妈妈见了立马喊我要小心点,可我一下没把持住,人和车在一声响声后啪的摔在了地上,妈妈马上跑过来把我扶起,一遍埋怨着爸爸给我买自行车,一边责骂我,还不停的看看我身上有没有受伤。爸爸把自行车扶在一旁,默默的说声:“还好有护栏,不然就要破像了。”妈妈一边扶我坐下,一边说着要把自行车扔了,我一听要把自行车扔了,哭的更加响亮了,妈妈急忙问我是不是哪里受伤了,我其实并没有受伤,只是舍不得自行车。但我那时并没有说出,妈妈着急的看着我,等我不哭时,我已经睡在床上了。我马上就跑到楼下看我的自行车还在吗,我见到自行车时很欣喜,但它被牢牢的锁住了,我被“泼了冷水”,我开始责怪妈妈,一天都没有和她讲一句话,而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我好。
后来姐姐告诉我那天晚上妈妈把我身上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生怕我受伤。亲爱的妈妈,我讲你对我的好都忽略了,只留下了你对我的责备和唠叨,我总是嫌你对我不够好,可你去用尽了全力来爱我。
妈妈,我爱你!是你让我有快乐而美好的回忆,是你让我有一个温暖的怀抱,你是世上的好妈妈!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6
阳光强烈,空气明晃晃炫目耀眼,天空清澄得仿佛失底,犹如音乐的通奏低音,轻柔又宿命地笼罩着所有的声音,所有的时间。在高大的无边的树林里,阳光被割成分离的碎片,投在泥沼地和枯草堆上,形成了斑驳的光影。于是,关于成长,关于生命,关于渡边,从这里开始。
小说是以“渡边”的口吻展开描述的。主要讲述了渡边与直子、绿子的成长故事,提出了令人深思的主题——生死。可以说,《挪威的森林》既是死者的安魂曲,又是青春的墓志铭。在小说中,无数次提到了“死”。渡边与直子共同的少年好友木月的死,直子姐姐、直子叔叔的死。还有最令渡边震撼也最令我震撼读者的直子的死。那么美丽,那么纯洁,拥有那么干净的灵魂的直子,是受到了怎样的痛苦和煎熬,才平静地决定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村上春树说,这本书是“献给许许多多的祭日”,我想这话没错。这里许多人的死,令人感到揪心不已。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们选择孤独、凄凉地放弃生命?我们如何去面对亲爱的人离世?我曾经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我们怎么对待死亡?我以前同渡边一样很害怕死亡,更害怕亲人离世,害怕死亡将亲爱的人永远分离,我无法接受,陷于死胡同之中,越想越难过。但是,读《挪威的森林》时村上给出的答案,令我心头一震。他借渡边之口说:“死非生的对立面,死潜伏在人们的生之中。”既然无论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之人死的悲哀。无论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怎样的柔情,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那么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从中领悟到某种哲理。然后继续背上行囊,踏上原定的路线不断前行,前行。既然无论怎样悲哀都要来,那么就趁现在,努力去爱。
每天我们都在面对生老病死,我们不需要太纠结这些,有个人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曾经爱过谁,为谁哭过笑过……这些都是他们存在的证据,而我们只要记住他们对我们的好,记得那些爱,那些关系,他们总会感知到这份存在,在另一个世界活得多彩幸福。
死亡并不可怕,那个人留下的一切,都还温热着。
当我完全地领悟到“死并非生的对立面”后,就释然了。我和渡边一样,穿越了那片无边的泥沼和阴暗的森林,开始了新的旅程。
所谓成长,恰恰是这么回事,人们孤独地抗争,受伤,失落,失去却又会在阳光强烈、天空清澄的某一天,坚强地继续活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7
这本是讲述了绿山墙的兄妹俩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女孩。
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原本打算把安妮送回孤儿院,但经过一天的短暂相处后,她发现这个红头发的孩子性格乐观向上,讨人喜欢,于是决定收留她。而极端内向的马修,内心是个坚持自我的人,他一见到安妮就深深地被安妮吸引住了。
安妮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她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爱心。她对亲人,朋友,同学,师长,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热忱的心。她对知识和学习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那种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令人感动,她改变了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改变了极端内向的马修,牵动着他们两个人的爱心。
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安妮的乐观、积极,但更多的是她的坚强与感恩。
让我们向安妮,学习她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进吧!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8
彷徨,无时不在的彷徨。
人是奇怪的动物,总有着莫名其妙、复杂多变的情感,自己让自己不自在。它会变幻,让人难以捉摸,就像女人般的善变而让人看不清。大部分人都曾经彷徨过,就看你自己怎么看待。
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我俯身,想认清我前进的方向,只是脚下一片黑暗,我赶忙四顾,想要求助,周围却只有孤零零的一个我,站在那迷雾中,分不清东南与西北。
而路却在天上,逗弄着我紧张追逐的目光,不让我看清它的真实。我紧追上去,它却飞得更欢,我伸手不可及,绝望的看着它耻笑我。
彷徨,还是彷徨。阳光什么时候才能驱散那可恶的迷雾,将我的路照亮。到那时,我将在世界的一极,开辟我自己的世界。
近日里读了《彷徨》,让我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那种深沉、愤慨,犹如匕首投枪,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复杂心情。同时也流露了鲁迅当时忧郁、彷徨的情绪,但对于社会的分析和批判同样是清醒和深刻的。它贯穿着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
《彷徨》是鲁迅先生目击了“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们”的“分化”,一方面披露了妥协性,又一方面正在“转变”,社会的力量需要有人领导!然而曾被“新文化运动的”所唤醒的青年知识分子则又如何呢?——在这样的追问下,产生了《彷徨》。在这方面,主要表现了那些从黑暗中觉醒,满肚子不平,憎愤,然而脑子里空空洞洞,成日以不平与牢骚喂哺自己的灵魂,但同时肩负着旧时代的重担,偏见,愚昧,固执,虚无思想,冒险主义,短视,卑怯,——这样的人们。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9
最近,又翻开了那本《绿山墙的安妮》。读完之后,受益匪浅,由衷地从心中赞叹安妮的品质。
这本书讲述了住在风景美丽的绿山墙的一家人,内向的马修和刻薄严肃的玛莉拉,兄妹俩因年事已高,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却阴阳差错地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满脸雀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给绿山墙吹来了一阵清凉的风。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失明了的玛莉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她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凭着这与众不同的一点,安妮和戴安娜成为了好朋友。
安妮是个坚持不懈、积极向上的女孩,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勤奋,成功考取了女王学校,并获得艾布里奖学金,让梦想成为现实。
只要我们相信生活充满阳光,生活就会毫不吝啬的把阳光撒满整个大地;只要我们对生活微笑,生活就会对我们绽开无比灿烂的笑容。只要我们像安妮一样,怀着一颗乐观的心,生活就会无处不美好。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30
丰子恺老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他善于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幽默的文字来抓住生活中一些细碎轻微的东西,在极其普通或在别人看来乏味苦涩的生活中寻出趣味来,将它们表现得鲜活生动而有意味,从而自然轻松地悟出人生和社会的意义。我们学过的课文《白鹅》就是他的作品。
这篇文章写于抗日时期作者在重庆避难的时候。他的朋友夏宗禹送给他一只白鹅,丰子恺老先生通过幽默的文字向我们描绘出一只有趣、可爱的鹅老爷。
我对鹅吃相中的高傲的描述记忆深刻。鹅是吃冷饭的,吃饭是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它吃饭时慢悠悠的,不怕耽误时间,而且很会摆架子。但令人可笑的是,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一丝不苟,做法循规蹈矩、不会变通。鹅吃饭时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这位鹅老爷的吃法,了解它吃食的.规律,所以每次趁鹅老爷喝水、吃泥、吃草的当儿,就敏捷地跑过来偷吃鹅的饭。
当鹅回来时,饭罐已已经空空如也,鹅便会昂首大叫耍老爷脾气,让主人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人们为了不让鹅老爷的饭被鸡、狗偷吃,把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但它所需要的泥和草远近无定,为了找这些食物,它仍要走远去,所以鹅吃饭时非有一个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
白鹅吃饭时的高傲,经过我的介绍,大家已经略知一二了吧。我们都知道,鹅的叫声、 步态、吃相等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可作者通过这些把鹅描绘得饶有趣味,十分生动,并从一些小事里透露出对白鹅的留恋。这篇文章并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在我们眼中呈现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图:袅袅的炊烟下,一只大白鹅在田舍前悠然自得地觅食嬉戏。让我们不由得对这只雪白的大鸟产生了好感,也想抱一只白鹅回家。
正如丰子恺老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唯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白鹅,不仅是给丰子恺老先生在苦闷的避难生活中带来了乐趣和精神的寄托,也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快乐,它那可爱又可笑的行为,让我从鹅身上体会到了盎然的生机和丰富的情趣,成了独特的物外之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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