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报告【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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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第一篇】

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安监局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对所有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对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了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公用房基本情况

我局于由现区管委楼一楼搬迁至巫水路149号原社保局办公楼三楼,办公室4间,小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10月将五楼划拨给我局,办公室3间,视频会议室1间,使用面积96m2,按国家标准经简单翻修后将于1月6日交付我局使用。

我局现有在职职工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9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1人,科员5人),公益性岗位2人,聘用人员1人(司机)。从办公用房分配使用情况看,我局科级领导干部4人现使用房屋不足3间(其中纪检书记(副科级)与两名办公人员共用一间办公室,其实际使用面积),使用面积,对照国家标准超面积约超;其他在职职工8人现实际使用办公用房不足2间,使用面积(已剔除会议室1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23m2),人均使用面积左右,符合国家标准。

二、自纠整改情况

接到区工委、区管委关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班子成员思想统一,立即着手自纠整改。一是腾退出局长办公室1间,使用面积27m2,用作局资料室及打印室,待五楼交付使用后,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9m2;2名副局长(正科级)搬至五楼办公室,使用面积17m2;纪检书记与2名工作人员搬至原两名副局长三楼办公室,使用面积23m2;其余6名办公人员使用办公用房2间,使用面积46m2(已剔除视频会议室、小会议室、资料室、接待室4间公共设施使用面积97m2)。整改后,我局在职4名科级领导干部人均使用办公用房面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归口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将整改后的办公用房实际分布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任何人不得擅自变动或侵占。

总之,我局以此次清理办公用房活动为契机,态度诚恳,思想统一,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收到预期效果,促进了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吃透上级精神,令行禁止,狠刹“四风”,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增收节支,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业绩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出新的贡献。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四年一月三日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方案【第二篇】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17号)、《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甬党办〔***〕90号)精神,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2250号)及上级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范围

对象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级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腾退超标和多处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

(二)清理、腾退未经批准租用的办公用房。回收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

(三)清理、腾退企事业单位占用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

三、相关规定

(一)对超过“办公用房标准”(见附件1)规定面积占有、使用的,应采用置换、合并、分隔等方式进行整改腾退,优先采用置换、合并方式,使面积符合标准要求,提倡集体大办公。确实不能置换、合并的,按照“快、简、省、实用”的原则进行分隔,使面积符合标准要求,市财政不安排专项经费。

(二)不得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设置与办公无关的休闲娱乐、健身活动等区域、设施及家具。未经批准改变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恢原办公用房使用功能。

(三)所有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办公用房一律按一人一处的标准执行。担任多个职务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余办公用房一律腾退。

(四)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在外租、借办公用房的单位,由市办公用房自查自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房纠办)在各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中调配解决,确实无法调配的,要严格履行租赁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租用的办公用房,一律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五)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已占用的,原则上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六)部门或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

(七)各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区域要相对集中,便于下一步进行有效调配。市行政中心与三北大街综合写字楼各单位要向各楼层的东或西单边进行腾退,拥有独立办公大楼的单位要集中调整到大楼相邻楼层和区域。

(八)凡各部门(单位)腾退的办公用房,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统一管理,并统一调剂使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 (3月21日)。组织各地各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标准明确到位、工作部署到位。

(二)清理整改 (3月22日-5月15日)。各地各部门(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如实填写《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表》(见附件),并将清理整改方案和本单位办公用房CAD图纸于4月5日前报市房纠办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清理整改工作。党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8月底前完成。(市房纠办联系人:许建军;联系电话:*****,******,******,党政信息网邮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市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办公室”)。

(三)监督检查 (5月15日-5月31日)。市房纠办将会同市纪委、市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清理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对措施不得力、标准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问责和通报,限时整改。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明确具体责任人,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彻查、整改。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清理整改工作。不得借机重新装修,破坏结构,添置设施,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周密安排,尽量不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全市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清理办公用房自查报告【第三篇】

根据县办明电精神,我镇针对办公用房清理整顿进行了广泛宣传和精心部署,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办公室负责对全镇办公用房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排查登记,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无建设和使用楼堂馆所情况。

二 20**年我镇在计生服务站的基础上建设办公生活用房18间,面积约300平方米,其中党委会议室占用65平方米。因我镇办公用房严重不足,我镇20**年搭建简易房19间,面积315平方米,其中镇村干部会议室占7间,面积116平方米;社保所、水利站、统计站、规划所、国土所、农业综合服务站占用7间,面积114平方米。我镇现有干部67人,人均占有面积约平方米,除去生活用房人均办公区不足平方米,符合上级规定标准。

三对于少数个人办公用房超出标准的情况,我镇采用多人合用一间办公室的办法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符合规定要求。

四 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严格控制个人占有办公用房标准,切实做到不超标,不违规;

2本着艰苦奋斗、一切节俭的原则,不再新建办公用房;

乡镇办公用房清理整顿自查报告乡镇办公用房清理整顿自查报告

3不擅自超标装修办公用房;

4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清理的认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

5提倡并逐步实行一站式集体办公,既方便群众又节约办公场所。

6建立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洪河桥镇人民政府

20**年1月16日

余继广镇副镇长 副科级 实测面积15平方米;

其余赵德玲委员、陈西华委员、李文广副镇长无办公用房,暂借住职能部门房间临时住。

整改情况

品友互动

根据我镇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实测情况,按照正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9平方米,副科级领导干部不超过6平方米的要求,现对对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李可峰书记和党委委员李琪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原李可峰书记办公室平方米拟作为综治办公场所;戎辉镇长和副镇长余继广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原戎辉镇长办公室平方米拟作为信访接待室;孟彪委员、赵德松委员、陈西华委员三人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原孟彪委员办公室平方米拟作为镇档案室兼保密机房;赵仁国副主席、李文广副镇长、赵德玲委员三人合用一间办公室,面积15平方米。

按照上述整改后,我镇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均符合上级要求,不超标,不违反规定。

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方案【第四篇】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冀办发z***{36号)和《关于清理整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的工作方案》(冀组群发z***{42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局清理规范办公用房、出租房屋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效果,加强领导,我局成立省体育局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新

副组长:牛祯贵、方明

成员:申振刚、田建功、马金亮、张长军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方明(兼)

副主任:申振刚

办公室成员:周文斌、张冠男、魏东霁、王酥晰、周月芹

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主要是对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落实冀办发〔***〕36号、冀群组发〔***〕42号和计投资〔***〕225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整改措施、上汇报材料审定等情况的督导。

二、工作分工

办公室:主要负责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的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理工作方案的拟定;局机关整改措施的意见;拿出整改措施,进行科学论证,负责分割施工,合理调配办公房间,撰写局机关自查自纠报告、填写局机关清查整改相关报表。

人事处:主要负责机关、各直属单位是否按照“三定”方案确定机构,填写人员配置报表。

计划财务处:主要负责各直属单位这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清查、房屋产权归属、完成整改任务、上报各类材料的监督落实情况。

监察室:主要负责对本次办公用房、出租房屋的清查、整改、完成任务时限进行监督。

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办公室设在401室,联系电话:*****,联系人:周文斌;王稣晰联系电话:***;魏东霁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监督人:周月芹。

三、清理整改范围和工作步骤

清理整改的范围为局机关和局各直属单位的各级干部现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17日)。传达学习我省《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8日―9月19日)。局机关各处室在9月1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的人数编制,办公用房总面积,拟写自查自纠落实汇报材料,拿出整改措施,联系设计单位进行科学论证,提出调配计划,绘制局机关办公用房平面图,填写《河北省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河北省党政机关用房清理整改情况汇总表》,出租房屋合同一并上报;计划财务处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9月20日之前)进行自查,填报《河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和《河北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室用房清理自查整改情况统计表》;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能够立即纠正的立即纠正到位,能够马上整改的马上整改落实,并形成自查报告。9月20日前将《统计表》、《汇总表》、自查自纠情况(按文件规定拟写)和总结报告经计划财务处审核后按冀群组发〔〕42号文件规定分别上报。

(三)审核汇总阶段(9月21日)。按时将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核查,并形成文字总结。将总结、《统计表》、《汇总表》和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整理备案,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清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开展调查研究,必须进行科学论证,查漏补缺,完善制度,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方面的长效机制,不断规范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清理整改成果。

四、有关要求

(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统计表》、《汇总表》各项内容,并对上报的报表及自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二)自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办公用房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办公用房资产登记情况);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机构设置依据、人员编制数、实有人数、租赁情况、房屋产权归属等);3.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整改完成时限、责任人等。

(三)确实需要分割的办公室要进行科学论证,不得破坏整体结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进行合理调配使用,各单位经整改、调配后有剩余办公用房面积(本单位办公用房面积=按本单位“三定方案”编制人×按级别享受办公用房规定面积)要上交省体育局集中调整使用。

(四)按成员分工对所负责单位执行文件规定,按时完成任务,及时对上报各类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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